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笔下文学 > 台湾通史

卷十一 教育志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卷十一 教育志

连横曰:嗟乎!自井田废,而学校息,人才衰,朝廷之所以取士者,唯科举尔。夫科举非能得人才也,而人才不得不由科举,故以管、商之政治,仲舒之经学,相如、子云之文章,苟非一入主司之目,亦终其身而不遇。是科举非能得人才也,又且抑遏之,摧残之,蔀其耳目,锢其心思,使天下英雄尽入吾彀,而精捍者亦不敢与我抗,而吾乃可无忧。故学校之设,公也;科举之制,私也。以私害公,霸者之术也。古者量人授田,一夫百亩,八口之家,可以无饥。设为庠序以教之,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其秀异者移乡学于庠序,庠序之异者,移国学于少学。诸侯岁贡少学之异者于天子,学于太学,命曰造士。行同能偶,则别之以射,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故古之取士也宽,其用之也严;后之取士也严,其用之也宽,人才何得而见之哉?台湾为海上荒岛,靡有先王之制也。荷兰得之,始教土番,教以为隶而已。领台之三年,乃派牧师布教。以崇信基督。其时归化土番,曰新港,曰目加溜湾,曰萧垅,曰麻豆,曰大目降,曰大杰颠,各设教堂。每逢星期,众皆休息,群集于此,祷福讲经,以是从者日多。永历二年,各社始设小学,每学三十人,课以荷语荷文及新旧约,牧师嘉齐宇士又以番语译《耶教问答》及《摩西十诫》,以授番童,拔毕业者为教习。于是番人多习罗马字,能作书,削鹅管,略尖斜,注墨于中,挥写甚速,凡契券公文均用之,故不数年而前后学生计有六百人。然其所以教之者,敬天也,尊上也,忠爱宗国也,故终荷兰之世,土番无反乱者,则教化之力也。延平克台,制度初建,休兵息民,学校之设,犹未遑也。永历十九年八月,嗣王经以陈永华为勇卫。永华既治国,岁又大熟,请建圣庙,立学校。经曰:“荒服新创,地狭民寡,公且待之。”永华曰:“昔成汤以百里而王,文王以七十里而兴。国家之治,岂必广土众民,唯在国君之用人求贤,以相佐理尔。今台湾沃野千里,远滨海外,人民数十万,其俗素醇,若得贤才而理之,则十年生聚,十年教养,三十年之后,足与中原抗衡,又何虑其狭小哉。夫逸居无教,则近于禽兽。今幸民食稍足,寓兵待时,自当速行教化,以造人才,庶国有贤士,邦以永宁,而世运日昌矣。”从之。择地宁南坊,面魁斗山,旁建明伦堂。二十年春正月,圣庙成,经率文武行释菜之礼,环泮宫而观者数千人,雍雍穆穆,皆有礼让之风焉。命各社设学校,延中土通儒以教子弟,凡民八岁入小学,课以经史文章。天兴、万年二州三年一试,州试有名者移府,府试有名者移院,各试策论,取进者入太学。月课一次,给廩膳。三年大试,拔其尤者补六科内都事。三月,以永华为学院,叶亨为国子助教,教之,育之,台人自是始奋学。当是时,太仆寺卿沈光文居罗汉门,亦以汉文教授番黎。而避难搢绅,多属鸿博之士,怀挟图书,奔集幕府,横经讲学,诵法先王,洋洋乎,济济乎,盛于一时矣。清人得台之后,康熙二十二年,知府蒋毓英始设社学二所于东安坊,以教童蒙,亦曰义塾。其后各县增设。二十三年,新建台、凤两县儒学。翌年,巡道周昌、知府蒋毓英就文庙故址扩而大之,旁置府学,由省派驻教授一员,以理学务。而县学置教谕,隶于学政,其后各增训导一员。然学宫虚设,义塾空名。四民之子,凡年七八岁皆入书房,蒙师坐而教之,先读《三字经》或《千字文》,既毕,乃授以四子书,严其背诵,且读朱注,为将来考试之资。其不能者,威以夏楚。又毕,授《诗》、《书》、《易》三经及《左传》。未竣而教以制艺,课以试帖,命题而监之作。肄业十年,可以应试。其聪颖者则旁读古文,横览史乘,以求淹博。父诏其子,兄勉其弟,莫不以考试为一生大业,克苦励志,争先而恐后焉。旧制三年两试,一为科考,一为岁考。康熙二十五年,福建总督王新命、巡抚张仲举奏准,台湾岁进文武童各二十名,科进文童二十名,廩膳生二十名,增广生如之。岁贡以廩生食饩为先后,年贡一人。将试之时,童生赴县投考,书其姓名年貌三代籍贯,廩生保之。皂隶、厮养、倡优、贱户之子不得试,有其人者,诸生逐之,廩保同坐。临试之日,知县入考棚(考棚亦曰校士院),点名给卷,扃门而试,两文一诗,日瞑乃出。考官校其上下,数日发榜,而覆试之。递次而减,以至终覆,乃移之府。各县俱集,制亦如之。台湾隶于福建,以分巡道兼理提督学政。雍正五年,改归汉御史。乾隆十七年,仍归道。将试之前一日,学政朝服谒圣,至明伦堂,席地坐,中置一案,廩膳生立而读经,诸生侍。礼毕,入院。先考古学,试以诗、赋、策论、经解,新旧生毕至,其不考者听之。次考旧生,廩增生员毕至。上舍之外,列一等者,以次食饩。其不考者不得乡试。试列四等,发学戒饬。三试不至者,褫其衣顶。次考童生,扃门而试,禁挟书,搜而焚之。数日发榜,拔其尤者十数名而覆试之,照额取进,再录圣谕,而发红榜,分发府县各学,是为生员。学政率之谒圣,礼毕而退。台湾府学岁贡一人,各县学二岁贡一人,其后渐增,是曰岁贡,以廩生食饩之先后为序。廩生者在学读书,岁给廩饩,故谓之上舍生。凡遇覃恩,则以是年当贡者为恩贡,以其次一人为岁贡。顺治初,诏选府县学生之尤者赴廷试,十二年一行,是曰拔贡。雍正初,定为六年一行,府学二人,县学一人,无其人则缺。乾隆八年,遂定十二年一行,著为例。乡试之时,诸生赴试,其文优而限于额者,取为副榜。台湾定额皆正榜,隽者不备,或以副榜足之,谓之副贡。乡试之后,学政就通省所举优行生考取数名,谓之优贡。五者皆为选士,又有纳捐者为例贡。雍正二年,诏命各省,凡例贡非廩生者不得以教职用,其现用者皆罢之,所以重师道也。其后废之,捐纳盛行,皋比堂皇,且多不通之士矣。故例三年大比,诸生毕至,天子命使者至其乡。秋八月,三试于省闱,隽者登解榜,有司表其门。具聘币,致之京师,曰举人。明年春三月,天子命大臣扃礼闱而三试之,及第者诏集殿廷,天子亲策问焉,遂甲乙其榜,曰进士。台湾自康熙二十五年设学,二十六年,陆路提督张云翼奏言:“台士乡试请照甘肃、宁夏之例。闽省乡闱,另编字号,额取一二名,俟应试者众,乃撤去。”诏准编字额中一名。三十六年,总督郭世隆以台士佥请撤去,一体匀中,入奏报可。自后每多辍科,渡海危难,试者益少。雍正七年,巡台御史夏之芳奏准,照旧编号额中一名。十三年,巡道张嗣昌请加解额,巡抚卢棹具奏,诏许加中一名。乾隆元年恩科,福建加中三十名,台湾亦加一名,遂以为例。嘉庆十一年,海寇之乱,台人士多慕义御侮。其明年,粮储道赵三元巡台,言于总督阿林保、巡抚张师诚,请加解额,并令台士选举优贡。十五年,诏可,遂定三名。初,台湾粤籍小试,附于各县。乾隆五年,巡台御史杨二西以粤人流寓已久,户册可稽,现堪应试者计有七百余名,奏准另编新号。四邑通校共取八名,附入府学,俟取进渐多,再将廩增并出贡之处,奏请定议。而乡试仍附闽省,一体匀中。道光八年,总督孙尔准奏于闽省内另编字号,别取粤生一名。盖以粤人来台,至是已多,释耒读书者亦不少也。故例,府县泮额应视钱粮为差,而台湾自乾隆以来,开垦日进,人民富庶,文风丕振,士之讲经习史者,足与直省相埒。故至建省之时,全台泮额骤增,而解额亦定为七名矣。乾隆四年,巡台御史诺穆布、单德谟等奏请台士会试照乡试例,另编字号,取中一名。部议以台士与试,果至十人,乃奏请取中一名,著为例。其后遂有掇危科而入词林者矣。

武科之制,始于唐代,其制与文士等。清代沿明之例,设为甲乙两科,其初试武童者,必先通四子书,以文事与武备相为表里也。其后仅录武经,每逢岁试,试以刀石马步之箭,拔其尤者而进之。乡会亦同。

初,乾隆二十九年,巡台御史李宜青归京覆命之后,奏言:“台湾四县应试,多福、兴、泉、漳四府之人,稍通文墨,不得志于本籍,则指同姓在台居住者,认为弟侄,公然赴考。教官不及问,廩保互结不暇详。至窃取一衿,褰裳而归,是按名为台之士,实则台无其人。臣于上年抵台,行文观风,四县生员只八十余卷,询之官吏,据称俱在内地。夫庠序之设,凡以宏奖风教,使居其土者知所方向。今台湾南北二路,广袤一千数百余里,计其庄户不下数万,而博士弟子员寥寥不少概见,则皆内地窜名之所致也。查台地考试,从前具有明禁,非生长台地者,不得隶于台学。圣朝作养边陲之至意,人所共见,又定例入籍二十年,亦无原籍可归者,方准予寄籍考试。今四府人士,其本籍不患无可以应试之处,而远涉重洋,或两地重考,或顶名混冒,藐功令而窃荣名,莫此为甚。请将内地冒籍台属各文武生员,照冒籍北闱中式之例,悉改归本籍。仍请敕下该督抚,饬行兼管提督学政之台湾道,嗣后府县试及该道考试,应作何设法稽查,识认精细,其廩保等不敢通同徇隐及受贿等弊。斯则海邦皆邹、鲁,而作人之化,无远弗届矣。”旨下礼部议覆,礼部奏可。是为禁止冒籍之令。及蔡牵之役,台人士义勇奉公,郊商亦捐饷助军。事后,奏增泮额,并定郊籍三名,附于府学,以为郊商子弟考试之途。先是,顺治九年,颁发学规,诏命各学刊立卧碑于明伦堂,以为教育根本。其所以勉励之者,则为忠臣,为清官。而所以监督之者,则不许上书陈述利弊,不许结社武断乡曲,不许刊文以要名誉。违者褫革,有司同罪,可谓严矣。夫国家养士,所以培元气也。东汉太学三万人,危言深论,不隐豪强,公卿避其贬议,天下视为指归。宋诸生伏阙挝鼓,请起李纲,三代遗风,唯此相近。今乃并国家大事而不许言,则诸生读书奚用哉!斁乱民彝,摧残民气,其旨酷矣!夫清人以弓马得天下,入关之后,仍沿明制,以科举可笼络人才也,故又范之以程式,约之以楷书。士子束发入学,穷年矻矻,唯此是图。其幸而得志者,则可以纡青紫,佩印绶,博富贵,为宗族交游光宠。其不幸而失志者,则侘傺终身,老死牗下,而无一顾问焉。乌乎!人才之进退,乃以此为权衡,政何由而治,学何由而兴哉?

康熙九年,颁发圣谕十六条,命各地方官,以朔望之日,集绅衿于明伦堂宣讲,以俾军民周悉。雍正元年,又刊《钦定圣谕广训》,颁发各乡,命生童诵读。朔望之日,亦集地方公所,逐条宣讲。乾隆元年,复颁《书院规训》,其所以造士者,可谓切矣。然而学校不兴,浮华相尚,文字之狱,捕戮无遗,其所以钤制士类,玩弄贤才,焚书阬儒,犹未若斯之甚也。台湾为海上新服,躬耕之士,多属遗民,麦秀禾油,眷怀故国,故多不乐仕进。康熙二十三年,知府卫台揆始建为文书院。十九年,分巡道梁文煊亦建海东书院,各县后先继起,以为诸生肄业之地。内设斋舍,廷师主席,设监院以督之。每月官师各试一次,取生童各二十名,每名给膏火银七钱。课外各四十名,每名三钱七分。而山长束修四百圆,加考小课一百二十圆,监院月薪十两,扃试之日,别给饭膳五十圆,均由学租支之。乾隆五年,分巡道刘良璧手定海东书院学规五条:一曰明大义,二曰端学则,三曰务实学,四曰正文体,五曰慎交游。二十七年,分巡道觉罗四明又勘定之:一曰端士习,二曰重师友,三曰立课程,四曰敦实行,五曰看书理,六曰正文体,七曰崇诗学,八曰习举业。道光间,徐宗干任巡道,力整学规,拔其尤者入院肄业。每夜必至,以与诸生问难,训之以保身立志之方,勉之以读书作文之法。一时诸生竞起,互相观摩,及门之士,多成材焉。台郡为首善之区,文风丕振,东西南北各设文社,而以奎楼为中枢,故奎楼亦谓之书院。每有学事,群集讨议,以进有司,唯不敢为过激之论。而赏奇析疑,亦以时会文焉。故例,有司下车,必行观风之试,试以诗、赋、策论,或询地方利弊,犹有博采ú荛之意。古者士传言,庶人谤;商旅于市,工执艺事以谏。正月孟春,輶人以木铎循于路,采其风诗,以陈天子,故王者不出朝廷,而知天下治乱。然而三代以下,天下之是非,一出于朝廷,而不出于学校。是故天子荣之,则群趋以为是;天子辱之,则群摘以为非,习毒所中,利禄熏心,而道义铄矣。光绪十一年,刘铭传任巡抚,析疆置吏,增设学额。嗣经礼部议准,乃饬各学查明,其由南北两府学拨归台湾府学廩膳附增生员一百五十名,武生八十六名,又由彰化县学拨归台湾县学者五十二名,武生十一名,拨归苗栗者十一名,武生十一名,嘉彰两学拨归云林者四十九名,武生二十二名。原设廩生增额,应照名次由新籍各生帮补,自十八年起,改归新籍支膳。是时巡抚兼理提督学政,核定考费,岁科两届一万二千圆,南北两府均半。岁试三千三百圆,科试二千七百圆。而新设之台湾府,定自辛卯科试分棚开考,即照南北章程,岁科两试共六千圆,科试二千七百圆。均于盐课余款支用。南北两府考费,则岁试各八百五十圆,科试七百圆,亦由盐余支用。初,台士乡试,例由海东书院给发盘费,以助肄业诸生。建省以后,官船往来,改发船票,而会试者从前新科举人在院肄业者给以百圆,虽不在院而连捷者亦同,否则仅给四十圆,应赴书院监督报名,而后分发。若台北府则由该府自行提给,台湾府亦就近报名,送道核给。其所以奖励科举者至矣。当是时,百事俱兴,农工路矿次第举办,而多借才异国,铭传乃为树人之计,十二年,先设电报学堂于大稻埕,以习其艺。十六年,又设西学堂于城内,聘四人为教习,择全台聪慧之子弟而教之,课以英法之文,地理、历史、测绘、算术、理化之学,又以中国教习四名,分课汉文及各课程。学生皆给官费,每年约用一万余两。成效大著,台湾教育为之一新。夫抚垦之事,为治台之大政。前者番社虽设社学,又拔其秀者为佾生,以宠锡之,顾此为羁縻之策,而非长治之计也。是年春三月,并设番学堂,先选大嵙嵌、屈尺、马武督之番童二十名而数之,聘罗步韩、吴化龙、简受禧为教习,课以汉文、算书、旁及官话、台语。起居礼仪,悉仿汉制。每三日,导之出游,以与汉人晋接,消其顽犷之气,生其观感之心。而铭传又临时莅学堂,以验诸生功课,极力奖励。人才之盛,勃勃蓬蓬,再及数年,可以致用。然自邵友濂一至,十七年,而撤西学堂,十八年,而番学堂亦废矣。乌乎伤哉!

台湾儒学表

台南府儒学 在台南府治,康熙二十四年建。以下俱附见《典礼志》各文庙内。

安平县儒学 在安平县治,康熙二十三年建。

嘉义县儒学 在嘉义县治,康熙二十三年建。

凤山县儒学 在凤山旧治,康熙三十五年建。

恒春县儒学 未建。

台湾府儒学 在台湾府治,光绪十五年建。

台湾县儒学 未建。

彰化县儒学 在彰化县治,雍正四年建。

云林县儒学 未建。

苗栗县儒学 未建。

台北府儒学 在台北府治,光绪六年建。

淡水县儒学 未建。

新竹县儒学 在新竹县治,嘉庆二十二年建。

宜兰县儒学 在宜兰县治,光绪二年建。

台湾书院表

海东书院 在台南府治府学之西,康熙五十九年巡道梁文煊请建,后为校士院。乾隆四年,巡台御史单德谟奏请别建校士院。翌年,巡台御史杨二酉奏请照福建省直辖之例,以府学教授为师,考取诸生而教之,给以膏火。于是拔贡生施世榜首捐谷千石,以为修缮之资,又捐水田百甲,以充经费,遂延教授薛仲黄为师。六年,巡道刘良璧手订书院学规,二酉立碑记之,今在院中。十五年,知府方邦基、知县鲁鼎梅改建县署于赤嵌楼之右,移书院于旧署。十七年,诏以巡道兼提督学政,岁科校士遂在道署,而校士院乃旷。廿七年,巡道觉罗四明又就旧院修理为用,立碑记之。三十年,知府蒋允焄护道事择地于府学西崎之下,别建今院,广三十丈,袤八十丈,东向,讲堂斋舍悉备。其后叠修。

崇文书院 原在台南府治东安坊,为府义学,康熙四十三年知府卫台揆建。乾隆十年,巡道摄府事庄年重修。十五年,台湾县知县鲁鼎梅移海东书院于旧县署,而以旧海东书院为崇文书院。二十四年,知府觉罗四明乃就府署之东新筑讲堂斋舍,立碑记之,现在院中。

南湖书院 在台南府治法华寺傍,乾隆二十九年台湾府知府蒋允焄建,以为诸生肄业之地,今废。允焄所撰碑文,载于台湾县志。

正音书院 在台湾县署之左,雍正七年奉文设立,凤山、诸罗两县亦设,今俱废。

引心书院 原在县治檨仔林街,嘉庆十五年,邑绅黄拔萃就白莲教斋堂抄用,称引心文社,独任膏火。十八年,知县黎溶与拔萃议,改为台湾县书院,各捐款置产,嗣移于柱仔行街。知县姚莹又捐款生息。光绪十二年,改为蓬壶书院。

蓬壶书院 在县治赤嵌楼之右,光绪十二年,台湾县知县沈受谦建。

奎楼书院 在台南府治道署之旁,雍正四年,为诸生集议之所。

凤仪书院 在凤山县署之东,嘉庆十九年,知县吴性诚建。

屏东书院 在凤山阿猴街,嘉庆二十年,凤山知县吴性诚,下淡水县丞刘荫棠建。

玉峰书院 在嘉义县治西门内,为旧时县学之址,乾隆二十四年,诸罗知县李倓改建。

宏文书院 在台湾府治,光绪十五年建。

白沙书院 在彰化文庙之左,乾隆十年,淡水同知摄彰化县曾曰瑛建。

二十四年,知县张世珍重修。五十一年之役,被毁,知县宋学颢乃改建于文祠之西。嘉庆二十一年,署知县吴性诚重修,规模较大。先是,嘉庆十六年,知县杨桂森议以南门外旧仓改建主静书院,延师主讲,以为贫士肄业之地,劝捐千余圆,置田生息,后不果建,遂以此租拨归白沙书院。

文开书院 在彰化辖鹿港之新兴街,道光四年,鹿港海防同知邓传安倡建。中祀朱子,旁以沈光文、徐孚远、卢若腾、王忠孝、沈佺期、辜期荐、郭贞一、蓝鼎元配,皆台之寓贤也。光文字文开,故以其表德名书院。传安自撰之,记载于彰化县志。

龙门书院 在云林县治,乾隆十八年建。

蓝田书院 在云林县辖南投街,道光十一年,南投县丞朱懋延请南北投水、沙连两堡士庶议建书院,乃以生员曾作云、管俊升等董其事,十三年成。内祀朱子,为讲堂,旁为斋舍,费款四千一百余圆。众又捐款置田,延聘山长以为膏火诸费,贡生曾作霖立碑记之,现在院中。同治三年五月,绅士吴联辉重建,兵备道丁曰健题曰:“奏凯崇文”,以戴潮春之役方平也。光绪十年,联辉之子朝阳又修之。

英才书院 在苗栗县治,光绪十三年建。

登瀛书院 在台北府治,光绪六年,台北府知府陈星聚建。

明道书院 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九年,台湾布政使司沈应奎建。

学海书院 在台北府治艋舺下嵌庄,原名文甲书院,道光十七年,淡水同知娄云议建,未行,二十三年,同知曹谨续成之。二十七年,总督刘韵珂巡台至艋舺,易以今名。同知曹士桂自为山长,诸生肄业者数十人,文风丕振。同治三年十月重修。

明志书院 在新竹县治西门内。先是,乾隆二十八年永定贡生胡焯猷以其兴直堡新庄山脚之旧宅自设义学,颜曰明志,并捐学租,以为经费。淡水同知胡邦翰嘉之,禀请大吏,改为书院。翌年,总督杨廷璋立碑记之。三十年,同知李俊原以书院距治太远,课士不便,议移南门内。四十二年,同知王右弼乃以校士经费存款,以事改建。四十六年,同知成履泰又以南门地势低洼,移于西门之内。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彝修之。

仰山书院 在宜兰县治文昌宫之左。初,杨廷理入兰筹办时,以宋杨龟山为闽学之宗,而兰之海中,亦有龟山屿,故名仰山,志景行也。嘉庆十五年,始建一椽,至二十四年,噶玛兰通判高大镛乃延师开课,而屋渐圮。道光元年,署通判姚莹改筑于后殿左厢,亦只一厅一室,未几复圮。十年闰四月,署通判萨廉乃就旧址新筑三楹,为课士之地。自道光初年以清丈余款充为租息,岁入约千圆,以供诸费。

崇基书院 在基隆厅治,光绪十九年建。

文石书院 在澎湖厅辖文澳之西,乾隆三十一年,通判胡建伟循贡生许应元等之请捐款新建。中为讲堂,祀宋代周、程、朱、张五子,旁为斋舍,各十间,以澎产文石,故以名之,其后叠修。道光七年,通判蒋镛与副将孙得发、游击江鹤等捐俸倡修,自为主讲,以束修充工资。九年春,改建魁星楼于巽方,以取文明之象,并请筹款生息。光绪元年,董事蔡玉成邀集士商重议修建,计捐二千余两。二年冬落成,规制宏敞,然以经费支绌,玉成又亲赴道署禀请筹拨,巡道刘璈许之,而宾兴膏火之费始裕。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