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习学略法

(快捷键←)[没有了]  [回目录]  [没有了](快捷键→)

元帝师苾刍拔合思巴集

敬礼一切智。

教示增上戒学律藏有三种。

第一未得令得仪范 第二已得律仪不犯护持方便 第三若有犯者令修补法

第一未得令得仪范者有四种。

能为得律仪作障 能为安住律仪作障 能为增长德业作障 能为端严众作障

若俱无此四种违缘。复以归处形相身体思念仪范。若全有此五种顺缘者。方得律仪。此差别义如仪范中应知。

第二已得律仪不犯护持方便者。有五种。

一依依止师护持 二以对治想护持 三了知应舍相违护持 四净自戒律护持 五依安乐住缘护持

第一依依止师护持者

若受近圆已满足十年。二十一种五德法中具十五法。解律比丘求为依止师。应作不应作。一切事业应问彼师。如师教示随教所行。自受近圆。满十年等。三种德业圆满已来。应依彼师。

第二以对治想护持者

于一切时中念知不放。逸具此三种法。除一切相违法。成就一切善法。

第三了知应舍相违护持者

总集为五篇二百五十三。应舍法中具清净戒。或具应修补戒。有心有念。复非初缘不舍学处。不犯学处。第一波罗夷篇者。苾刍于三道中。随一一道行不净行者。犯第一波罗夷罪。若盗非属己身他人物者。犯第二波罗夷罪。除己身外人或人胎断其命者。犯第三波罗夷罪。妄说过上人法者。犯第四波罗夷罪。此四波罗夷罪。皆能断绝正戒根本。说第一篇竟。

第二十三僧伽婆尸沙篇者。若故泄精者。若染心触女人身者。若共女人说淫欲粗恶名者。若于女人前赞叹自身。可持淫欲法供养者。若为人成夫妇事者。若三不堪处。从他人乞地并材物造房者。若不堪处。建僧伽蓝者。若无根谤苾刍犯波罗夷法者。若无根以小因缘。谤说苾刍犯波罗夷法者。若破和合僧者。若助破和合僧者。若因污他家以为僧摈毁谤僧者。若自戒中他比丘。以怜愍心欲令劝时。言说诸僧伽因我一切戒法。莫论说我。而违拒者。此十三法从僧伽应修补。故名为僧伽婆尸沙。第二篇竟。

第三波逸底迦篇有二种。

第一三十泥萨只波逸底迦者

初篇十种者。若未曾加持衣畜过十宿者。若已加持三衣。过一宿离者。若三衣物不足望他。足过三十宿畜彼物者。若使非亲尼浣洗衣者。若从比丘尼取衣者。若有三衣从在家人乞衣者。若自无三衣从他人乞时。过分乞者。若他欲与物未与索者。若他人各各欲与物。未与索者。若已送到不堪作衣物。若过三语索。或过三默索者。初遍十种竟。

第二遍十种者

若蚕绵作新敷具者。若纯黑羊毛作新敷具者。若合黑白羊毛作敷具者。若减六年作第二敷具者。若作新坐具不以故者。纵广佛一张手贴新者。上用敷者。若无持负羊毛人。自持负羊毛。过三由旬者。有持负人自持负过一里者。若使非亲比丘尼擘羊毛者。若畜自己珠宝目触教人触者。若以资财出纳求利者。若买卖者。第二遍十种竟。

第三遍十种者

若应量器不加持畜过十宿者。若自有钵更求余者。若使非亲织师不与工钱。织作成衣者。若他人为己使人织作衣间。为自利益教长织者。若与比丘衣或钵已后还夺取者。若夏安居中所得利养安居内取要。或安居中分散。或安居竟自恣后。彼利养不分者。若住阿兰若苾刍。聚落村舍内留法衣过六夜。后不到留衣处。或自阿兰若处者。若雨浴衣安居一月前求者。或安居后过半月畜者。若欲与众僧物。或欲与一僧物。自回入己者。若应堪取舍四种药。各各过限畜者。此是第三遍十种三十泥萨只波逸底竟。

第二九遍十种波底逸迦者

初遍十种者。若苾刍故妄语者。若说他苾刍过失者。若两舌令二苾刍等离间者。若有诤竞苾刍和合已后。再发举诤者。若与在家妇人无男子时说法者。若与未近圆人同声读诵教示法者。若知他苾刍有犯堕落法。或僧残法。随一一与在家人说者。若向未近圆人。未证圣谛人实说所得上人法者。若众僧执事苾刍无过失而毁说。言以僧物人事与知识者。若布萨日诵微碎戒时。轻呵而言。何须说如是杂碎戒。令他苾刍闻者。初遍十种竟。

第二遍十种者

若坏种子断青草木者。若嫌毁轻贱僧伽执事苾刍者。若同学法人教利益语而违恼者。若将僧伽敷具。以放逸心安置露地者。若于僧房内敷草。或叶用已不除扫者。若从僧伽蓝遣苾刍出者。若僧住处后来苾刍欺凌先住苾刍者。若僧住处不坚固。重房棚上坐卧脱脚床者。若为他使用有虫水等者。若垒寺僧伽蓝墙时。除许量外。过量垒者。第二遍十种竟。

第三遍十种者

若僧伽不曾差。自意往教诫苾刍尼者。若教诫苾刍尼至日暮者。若实无此念而毁说他。为此小饮食教诫苾刍尼者。若苾刍与苾刍尼衣者。若苾刍与苾刍尼缝衣者。若苾刍与苾刍尼作伴道路行者。若苾刍与苾刍尼同乘船者。若苾刍共女人屏处坐者。若苾刍与女人屏处立者。若因苾刍尼赞叹受在家食者。第三遍十种竟。

第四遍十种者

若一时食中无利养受再食等者。若于外道住处经一宿住受再食等者。若苾刍足食竟。不作余食法更食者。若乞食苾刍从在家人。受过两三钵食者。若苾刍足食竟劝令更食者。若苾刍离众僧常食处。各无己食。共三苾刍等别食者。若自洲日斜至明相出食。非时食者。若食或自或他。苾刍经畜食者。若食不与不受食者。若从施主索美食食者。第四遍十种竟。

第五遍十种者

若有虫水等为己身用者。若在家人行不净行时。同房坐者。若在家人行不净行时。同房立听者。若与裸形外道食者。若观欲战严整军者。若无因缘军阵中过二宿住者。若混乱排定军阵者。若打苾刍者。若以拟手向苾刍者。若知他苾刍有粗恶罪覆藏者。第五遍十种竟。

第六遍十种者

若施主欲与苾刍食以冤酬故。遮不令与当日绝食者。若触火者。若因苾刍作羯磨时。与他欲已而后悔者。若苾刍与未近圆人。近一寻地内。宿过一宿者。若说淫欲不为障碍执事恶见。若僧谏时不舍者。若共众僧所遣比丘而作伴者。若知是被摈沙弥。而收摄而作眷属饶益共住者。若受用不染色白衣敷具等者。若属他宝及以宝好物。自触教人触者。若从四月初一日。至六月十五日。除此两个半月。其余时中。若未至半月而洗浴者。第六遍十种竟。

第七遍十种者

若故断畜生命者。若言苾刍汝非苾刍。令须臾不乐者。若以指击历苾刍者。若水中戏者。若独自共在家女人。一室同宿至明者。若苾刍但一因由恐怖苾刍者。若藏苾刍衣者。若与苾刍衣不回还复取受者。若苾刍无僧残罪无因。或以小因谤说犯僧残罪者。若共在家女人更无男子同道行者。第七遍十种竟。

第八遍十种者

若共盗贼或匿税商旅同道行者。若知年未满二十。与授近圆者。若坚实地中掘一抄土者。若受在家人请。住过四月者。若不依僧伽制而反毁谤。告白苾刍言。汝愚痴无所知者。若共有斗诤苾刍欲令斗诤往彼听其所说者。若从僧伽所作羯磨处。不问一苾刍从坐而起。远去离闻声地者。若应敬信僧伽处僧伽执事等处。不敬信不随顺者。若饮诸酒等者。若不问苾刍等。向暮入聚落者。第八遍十种竟。

第九遍十种者

若苾刍受食家请。午时前去行诣入余三家等。或向暮时。除僧伽集处。入余四家等者。若日没之后。红相已灭。至明相未出。入灌顶王宫内。或后妃宫内者。若布萨日诵别解脱戒经时。于杂碎戒中。言我今始知如是杂碎戒。是应可学而轻呵者。若用象牙等作针筒者。若坐卧足过量床者。若将僧伽敷具。以木绵等沾污者。若作坐具。应长三肘广二肘六指。过此量作者。若作覆疮衣。应长六肘广三肘。过此量作者若作雨浴衣。应长九肘广三肘一十八指。过此量作者。若同佛衣量作衣。或教他作者。犯波逸底迦。如来衣量者。长中形。人一十五肘广九肘是也。第九遍十种竟。总九十波逸底迦竟。

第四四种波罗底提舍尼者

若聚落或聚落外。或在道中或近道外。从苾刍尼受食者。若于白衣家内有苾刍尼。趣次指授食不止而食者。若众僧所制白衣家内。反取食者。若差看守怖难道。却不看守。受食坐者。四波罗底提舍尼竟。

第五一百一十二应当学者

齐整著安陀会。不太高不太下。衣角不象鼻。不多罗叶。不谷团形。不蛇头齐整披法衣。不太高不太下。乞食行时善护身语行。齐整披法衣。行不作声行不乱视。行当观一寻地量行。若入聚落不得用衣覆头行。不得抄衣行。不得收衣附。肩行。不得两手交项上行。不得两手交脑后行。不得跳行。不得探脚行。不得蹲行。不得足指行。不得叉腰行。不得摇身行。不得掉臂行。不得摇头行。不得磨肩行。不得连手行。若不请不得在白衣家敷具上坐。不善观察不应坐。不得放身重坐。不得交足坐。不得交腿坐。不重内外踝坐。若床上坐时。不得曲脚入床下。不得叉脚坐不得宽脚坐。应正意受食。不得满钵受食。不得菜食齐等受。应依坐次受食。应视钵受食。行食未至不得预伸钵为更望重受。不得以食覆菜。不得以菜覆食。若受食时不得安钵在食上正意而食。不得作极小抟而食。不得作极大抟而食。应作中抟而食。若食未至不得张口待食。不得含食语。不得皱眉而食。不得[口*專][口*集]口食。不得呵气食。不得吹气食。不得舒舌食。不得一粒粒取食。若受食时不得叱笑他。若受食时不得换颊嚼食。不得弹舌食。不得啮半食。不得舐手。不得振手。不得刮钵舌舐。不得振钵内食食垒作塔形。不应损坏而食。不得轻笑比坐苾刍钵。不得污手捉净水瓶。不得有饭水洒近坐苾刍。不问房主有饭水。不得弃白衣家内。应弃残食。不得置于钵内。若地上无替不应安钵涧边。不得置钵危险处。不得置钵峻崖处。不得置钵。不得立洗钵涧边。不得洗钵危险处。不得洗钵峻崖处。不得洗钵迎暴流。不得以钵酌水。应当学。人坐己立。不应为说法。人卧己坐不应为说法。人在高座己在下坐。不应为说法。人在前行己在后行。不应为说法。人在道行己在非道行。不应为说法。不应为覆头人说法。不应为抄衣人说法。不应为收衣拊肩人说法。不应为两手交项人说法。不应为两手交脑后人说法。不应为以发作顶髻人说法。不应为戴帽人说法。不应为戴冠人说法。不应为戴华鬘人说法。不应为缠头人说法。不应为乘象人说法。不应为乘马人说法。不应为乘舆人说法。不应为乘坐诸物人说法。不应为著靴人说法。不应为持杖人说法。不应为持刀人说法。不应为持盖人说法。不应为持剑人说法。不应为持兵器人说法。不应为披铠人说法。不得立大小便。不得水中大小便及涕唾呕吐等。不得青草上大小便及洟唾呕吐等。从说法为首。此三十九应当学。中除有病苾刍无犯。除难缘。不得上树过人头。应当学。一百一十二种应当学突吉罗竟。

已上四波罗夷篇。十三僧伽婆尸沙篇。三十尼萨只波逸底迦。并九十单波逸底迦。共为一百二十波逸底迦篇。四波罗底提舍尼篇。一百一十二应当学篇。总为二百五十三律仪法。受近圆苾刍精进护持者。此是第三了知。应舍相违护持。

第四净自戒律护持者

为净自戒故作布萨法。又为除灭自他身命恶灾难等。结夏安居三月安居竟。作自恣。此三种者是第四净自戒律护持。此广差别义应看余律。

第五依安乐住缘护持者

衣服饮食住处医药。于此四中远离奢乐极苦二边。应以处中而住。此是第五依安乐住缘护持。此有差别义。余略羯磨仪范文中。或广毗奈耶中应看。

第三若有所犯令修补法者

欲除覆藏罪应须发露。欲除所犯罪。应须忏悔。身语未作意中。所有微细罪业。应须防护。为欲羯磨中不作障难。应须守持为令不复更犯。应须治罚。此是第三。若有犯者。再修补法。此广差别义。百一羯磨中应看。若作此受戒护持修补法时。应慎护诸恶。不令损害一切有情。愿获涅槃果。应须护持。

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习学略法

恭惟略本之始。乃大元世主今上明君。睿智日新。鸿慈天赋。万机之暇。释教是遵。爰有帝师。智慧备足。名称旌显于十方。教理洞明。威德普洽于万汇。能引三聚萨埵。径至三种菩提。复设近圆令正满觉。帝师盛德。心口匪穷。既具种种圣能。致使灯灯传授。有三藏苾刍法救。奉圣主出纶。蒙帝师挥麈集成略本。庶广流通。令含伊罗国人解三种声明。通法词二辩。翰林承旨弹压孙译成畏兀儿文字。宣授诸路释教都总统合台萨哩都通。翻作华言。至元八年上元有五日云。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