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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完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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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丽克借助于自己的新的、灵活的、有弹性又有力气的身体翻出了铁栅,到了街上,她叫了一辆出租汽车,告诉了车夫一个奇怪的地址:

“别尔·拉式兹公墓。”

可是还没有到巴斯底林广场,她就又换了一辆出租汽车,向蒙玛尔特尔驰去。为了应付这些初步的费用,她拿走了洛兰的皮包,皮包里有几张十法郎的纸币。“多一桩罪孽算不了什么,而且这又是不得已的。”她自己安慰自己说,死前仟悔反正还遥遥无期呢。她又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完整的、生龙活虎的、健康的人了,而且还比以前年轻。手术前,照她的女人的算法来说,她是将近30的人了。可是这个新身体只不过20来岁。这个身体的腺体使勃丽克的头变年轻了,脸上的皱纹消失了,面色好看了。“现在只要快快乐乐地玩个够就行了。”勃丽克拿出皮包里的小镜子,出神地照着,心里这么想。

“请在这儿停下来。”她嘱咐车夫说,她跟他算清了车钱,就下车步行。

那时是早上四点钟左右,她走到她所熟悉的那家夜酒店“沙·奴阿尔”的门前,在那丧命的夜里,她就是在这儿演出的,那时她正在唱一支轻松愉快的小曲,一曲未终,她就被那颗流弹打中了。夜酒店的窗口还是灯火辉煌的。

勃丽克走进了前厅,心情不是没有波动的。疲倦的看门人显然没有认出她。她很快地从侧门走进去,穿过甬道,走进和舞台相连的演员室。头一个碰见她的是红头发的玛尔达。玛尔达惊叫一声就躲到自己的化妆室里去了。勃丽克大笑起来,去打她的门,可是红头发玛尔达不肯开。

“啊,小燕子!”勃丽克听见一个男子的声音这么喊。在夜酒店里人家是叫她这个名字的,因为她爱喝“燕子牌”白兰地酒。“怎么你还活着?我们当你早死了。”

勃丽克回过头来,看见是一个漂亮的、穿得很讲究的男子,他的面色白里透青,胡子刮得光光的。难得见到阳光的人就是这样的脸色。这是日昂,红头发玛尔达的丈夫。他不爱说起自己的职业,他的朋友和那帮酒肉朋友认为打听他的生活来源是不客气的。反正日昂经常有钱,他还是个“好小子”,这也就够了。在日昂的口袋鼓起来的夜里,酒就像河那样流,日昂给大家付酒账。

“小燕子,你从哪儿飞来的?”

“从医院里。”勃丽克回答。

勃丽克恐怕她的新身体原主的亲属或是朋友把她这个新身体抢走,决定不把她这次经历的不寻常的手术告诉别人。

“我的情况本来是非常严重的,”她继续编造下去,“他们当我死了,甚至把我送到陈尸所里去了。可是那儿有一个检查尸体的大学生,拿起了我的手,摸到了我的微弱的脉搏,我还没有死,子弹紧靠着心脏擦过去,没有碰到它。我马上被送到医院里,一切都很顺利地过来了。”

“真好!”日昂大声叫道,“大家可要奇怪死了,应该庆祝一下你的复活才好。”

门上的锁“喀哒”响了一下。在门后偷听了这一段对话的红头发玛尔达知道勃丽克不是鬼,就把门打开了。两个好朋友拥抱起来,紧紧地,彼此都吻了一下。

“你好像变得瘦了一点,高了一点,秀气了一点,小燕子。”红头发玛尔达说着,好奇地又有点惊奇地仔细打量着这个意想不到出现的朋友的身段。

勃丽克在这种吹毛求疵的注视下,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我当然是瘦了,”她回答说,“他们只给我吃清汤。身材吗?那是因为我买了一双很高的高跟鞋,而且衣服的式样也……”

“不过你干嘛深更半夜到这儿来呀?”

“这说来话长……你已经演出过了吗?能不能陪我坐一会儿?”

玛尔达肯定地点了点头,这两个朋友就在一张带大镜子的小桌子旁边坐下来,桌子上放着一盒一盒的化妆用的铅笔、颜色盒子、香水瓶、粉盒、各色各样的放发针和别针的盒子。

日昂坐在她们旁边,嘴里吸着一支埃及烟。

“我是从医院里逃出来的,不折不扣的逃跑。”勃丽克叙述着。

“那又是为什么呢?”

“清汤吃得我腻死了。你懂不懂,清汤,清汤,顿顿都是清汤……我真怕我会淹死在清汤里。医生不肯放我出院,他还要拿我给他的学生们看。我怕警察会找我……我不能回到自己家里去,我想住在你那儿。最好是离开巴黎几天……可是我身边又只有那么一点儿钱……”

红头发玛尔达高兴得甚至拍起手来——这个故事是那么有趣。

“好吧,当然,你住在我家好了。”她说。

“我怕警察也要找我呢,”日昂吐出了一个烟圈出神地说,“我也该躲几天才对。”

小燕子是自己人,日昂的职业是不瞒她的,小燕子知道日昂是一个“大名鼎鼎”的角色。他的专长是撬开别人的保险箱。

“小燕子,你和我们一起高飞远走,到南方去避避风头吧。你、我和玛尔达,到里维拉去呼吸呼吸海风。坐得太久了,该活动活动才好。你信不信我有两个月没有看见太阳了,差不多要忘记它是什么样儿。”

“这好极了。”红头发玛尔达拍起手来。

日昂看了看他那只贵重的金表。

“我们还有一小时的多余时间。他妈的,你应该把那只没有唱完的小曲给我们唱完……然后我们就远走高飞,让他们来找你好了。”

勃丽克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建议。

正如她所预料的那样,她的演出激起了一阵狂欢。

日昂暂时充当节目报告员,跑到台上,把几个月以前勃丽克在这儿碰到的悲惨事件重讲了一遍,继而宣布,出自观众的热望,他,日昂,给勃丽克喉咙里灌进了一杯“燕子牌”白兰地酒,她就又活过来了。

“小燕子!小燕子!”观众大声欢呼起来。

日昂做了一个手势,等叫嚣声静息下来,他又继续说:

“小燕子要从她无意间被打断的地方唱起,把那支小曲唱完。乐队,请奏‘小猫儿’!”

乐队奏起来,勃丽克在如雷的掌声中从那只歌曲的半中腰把歌唱完。诚然,闹声是那么大,她自己都听不到自己的歌声,可是这根本不需要。她感到从未有过的幸福,人家没有忘记她,那么热情地欢迎她,使她整个儿人都为之陶醉了。至于这个热情其实是酒气在作祟,她并不在意。

唱完了歌,她右手的手指无意中做了一个很优美的姿势,这是她本来没有的,观众鼓掌鼓得更响了。

“她这是从哪儿学来的?多美的姿势呀!我得学学这个手势……”红头发玛尔达想。

勃丽克从台上下来,走到大厅里。朋友们跟她亲吻,熟人们伸过酒杯来跟她碰杯。勃丽克脸发红,眼睛闪着幸福的光芒,成功和酒冲昏了她的头脑。她忘记了被跟踪的危险,准备在这儿待一整夜了。可是日昂,酒喝得并不比别人少,却没有失去自制力。

他不时地看表,最后,走到勃丽克跟前,碰碰她的手。

“该走了!”

“可是我不愿意走,你自己一个人走好了,我不走。”勃丽克回答,无力地翻着眼睛。

这时日昂就把她抱起来,朝门口走去。

观众都起来反对。

“闭幕了!”日昂在门口叫道,“下星期日再见。”

他把乱踢着要从他手臂里挣脱出来的勃丽克抱到外面,放在汽车里。不一会儿玛尔达拿着一只不大的手提箱也来了。

“共和国广场。”日昂对车夫说,不愿说出最后目的地,他已养成了换乘几辆汽车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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