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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文化与神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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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最有经验的分析师,也会在分析中遇到新问题。对于每个病人,他都要面对他从未遇见过的困境,面对那些很难辨别、更难解释的态度,面对种种难以一眼识破的行为反应。回顾前面章节里所描述的错综复杂的神经症人格结构和其中牵涉的诸多因素,这种种变数并不令人惊讶。一个人的遗传特质和——尤其是童年时期的——人生经历这两方面的差异使得相关因素的构造发生了无限的变化。

但是,正如一开始说到的,尽管有这些个体差异,但神经症借以形成的决定性冲突总是相同的。总之,我们文化中健康人也面临着同样的冲突。我们不可能清楚区分神经症和正常,这已是老生常谈了,但仍有必要再说一次。许多读者,面对着在个人经验中所意识到的种种冲突和态度,可能会扪心自问:我究竟是不是神经症?最有效的标准在于,个体是否感觉受阻于内心冲突,是否能面对这些冲突并直接处理它们。

一旦认识到,在我们的文化中,神经症患者受同样的潜在冲突驱使,并且在较小的程度上,正常人也面临着这些冲突,我们就再一次面临着本书开始时提到的问题:我们文化中哪些条件使得环绕在神经症内核周边的是我所说的那些冲突,而非其他东西?

弗洛伊德只是有限地考虑过这个问题;他的生物取向缺乏社会取向的对立面,因而倾向于把社会学现象主要归因于心理因素,然后把这些心理因素主要归为生理因素(“力比多”理论)。这种倾向导致精神分析作者认为:战争是由死本能的作用造成的,我们现在的经济体制是基于“肛门期”性欲的动力,机器之所以没能在两千年前出现是因为那个时期的自恋,诸如此类。

弗洛伊德没有看到文化源于复杂的社会过程,而主要视之为生理动力的产物,这些动力被压抑或升华,其结果就是建立起反向作用机制(reaction formations)来对抗它们。这些动力的抑制越彻底,文化就发展到越高的层次。由于升华(sublimation)能力是有限的,强烈地抑制种种原始动力可能导致神经症,因而文明的成长必然意味着神经症的增长。神经症是人类为了文化发展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这一系列观点背后所暗含的前提是相信存在受生物因素所决定的人性,或更准确地说,认为所有人类身上都具有近似等量的口腔动力、肛门动力、阴jing动力以及攻击动力。性格形成上因人而异的种种变数——就像因文化而异的变化一样,其机制在于不同个体所需要的压抑程度不同,以及不同个体所固有的不同额外限制使这种压抑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各种不同的动力。

历史学和人类学研究并没有证实文明程度与性动力或攻击动力的压抑有这种直接关系。该理论的谬误之处主要在于其假设的是定量而非定性的关系。该种关系并不在于压抑程度与文化程度,而在于个人冲突的性质与文化困境的性质。定量因素不能忽视,但它只能评估整体框架这一个方面。

我们文化中所固有的某些典型困境,会以激发各种冲突的形式反射在每个人的生活中,渐次积累起来就有可能导致神经症的形成。我不是一个社会学家,因而只能就神经症和文化的关系这个问题的主要倾向作一个简单的揭示。

现代文化在经济上是基于个人竞争法则的。孤立的个体不得不与同一群体的其他个体竞争,不得不超越他们,并且常常是把别人推到一边。一个人的优势往往正是别人的劣势。这种情况所造成的心理后果就是个体间存在一种弥散性的敌意。每个人都是另一个人真实或潜在的竞争对手。同一行业中,这种情况非常明显,不管是追求公平合理,还是努力伪装得礼貌体贴。不管怎样,必须强调的是,竞争以及与其相伴的潜在敌意,已经扩散到了整个人类关系中。竞争是社会关系中的一个主导性因素。它扩散到了男性与男性、女性与女性的关系中,不管竞争的目标是名气、能力、魅力还是其他社会价值,无不极大地损害了稳靠友谊的可能性。正如已经揭示出来的那样,它还扰乱了男性与女性的关系,不仅在选择伴侣上,也在整个优势地位的斗争之中。它还扩散到了校园生活中。而且也许最为重要的是,它扩散到了家庭环境当中,以至于孩童在非常早的时候就被打了这种预防针。父子间竞争、母女间竞争、手足间竞争,虽然不是一种普遍的人类现象,却是文化环境刺激下的惯常反应。弗洛伊德注意到这种竞争在家庭中的作用,例如在他的“俄狄浦斯情结”的概念和其他假设中都出现了竞争这一概念。然而,必须补充一点,这种竞争本身并不是生理条件——而是既定文化条件的结果,并且家庭环境也并非挑起竞争的唯一环境,而竞争性刺激在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所有生命阶段都很活跃。

个体间的潜在敌意会不断激发恐惧——害怕他人的潜在敌意,又由于害怕他人的报复而得以加强。对于正常人,另一个恐惧的重要来源是失败的可能性。害怕失败是一个现实来源,这首先是因为失败的概率通常远大于成功的概率,还因为在一个竞争社会中失败会导致实际需要的挫折。这些东西不仅指经济保障,还指声望损失和情感挫折。

成功之所以是一种如此令人着迷的渴望,另一个原因是它影响我们的自尊。不仅他人会根据我们的成功程度来评判我们,甚至我们的自我评价也遵循着同样的模式。根据既定的思想意识,某人之所以成功是由于其内在的优点,或用宗教术语说,是上帝恩惠的明显证据;但事实上,成功取决于诸多不可控的因素——机遇、手段,诸如此类。然而,在既定思想意识的压力下,即使是最健康的人也会情不自禁地在获得成功时感到欢欣鼓舞,而若遭遇了失败则自感一文不值。无须说,这说明自尊的基础并不是始终稳固的。

所有这些因素——竞争及其同伴间的潜在敌意、恐惧、受损的自尊——在心理上使得个体感觉自己是孤立无援的。即使他与别人频繁接触,即使他有一个幸福婚姻,他在情感上仍然是孤立的。任何人都难以忍受情感孤立,但如果这种情感孤立伴随着忧虑以及对自我的不确定,就会变成一种不幸。

对于我们时代的正常人来说,正是这种情境激发了我们对于爱的强烈需要,以作为一种补救。他人的爱会使我们觉得不那么孤立,不那么受敌意威胁,对自己也不那么迷茫。因为爱成了一种至关重要的需要,因而在我们的文化中被大大高估了。犹如成功一样,爱也成了一种幻影:似乎有了爱,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爱本身并非一种幻象——尽管时下的人们往往会打着爱的旗号去满足与爱无关的愿望,但由于我们对它的功能抱有太多、太大的期望,在人们心中,它就变成了一种幻象。而且我们在思想意识上强调自己重视爱,也是为了掩饰那些致使我们过于渴求爱的因素。因此,个体(此处是指健康的个体)处于需要大量的爱却很难得到的尴尬境地。

当前的时代可称神经症形成的沃土。对正常人也会造成困扰(把他带往不稳固的自尊、敌意、忧虑、产生恐惧和敌意的竞争,并因此更加需要良好的个人关系)的那些因素在更大程度上困恼着神经症患者,而后果则更为严重——粉碎性的自尊、毁灭性、焦虑、产生焦虑和破坏性冲动的竞争更为激烈,以及过度渴求爱。

考虑到任何类型的神经症患者身上都存在某种无法调和的内在矛盾,我们不禁要问:我们文化中是否也存在某种构成了典型神经症冲突之基础的特定矛盾?研究和描述这些文化矛盾是社会学家的任务。于我而言,概要性地指出一些主要矛盾倾向就够了。

要提到的第一个矛盾是,一边是竞争与成功,另一边是兄弟情谊与谦逊。一方面,所有事情都在鞭策我们成功,这意味着我们不仅必须独断,还要进取,要能挤对别人;另一方面,我们又深受基督教理想的熏陶,它声称为一己之利是自私的,我们必须谦卑、宽容、让步。由于这个矛盾,正常范围内只有两个解决途径:重视其中一个而忽视另一个;或者两个都重视,结果个体在这两方面都遭到严重抑制。

第二个矛盾是,刺激我们需要的事物,与满足需要所带来的现实挫折之间的矛盾。在我们的文化中,出于经济原因,必然会不断受到某些形式的刺激,诸如广告、“炫耀性消费”、攀比理念等。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些需要的现实满足受到严格的限制。对于个体来说,其所造成的心理后果就是他的愿望和愿望的实现之间始终存在隔阂。

第三个矛盾在于,所谓的个人自由和他所面临的现实局促之间的矛盾。个体被社会告知他是自由独立的,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来自由决定自己的生活;“人生的大博弈”(the great game of life)向他开放,只要他精明能干、精力充沛,就能得到他想要的。而现实是,对大多数人来说,所有这些可能性都是有限的。人们曾开玩笑说我们无法选择父母,这句话可以很好地延伸到一般生活中——我们无法选择职业,无法在事业中有所成就,也无法选择消遣方式、选择伴侣。对于个体而言,其结果就是,感觉自己在完全自主决定自身命运和完全无能为力之间无地自容。

我们的文化中这些根深蒂固的矛盾恰恰是神经症患者努力调和的冲突:他的攻击倾向和他的屈从倾向;他的过度要求和他对一无所获的恐惧;他对自我扩张的追求和他个人的无助感。与正常人的区别仅仅是程度上的。正常人能够在无损个人人格的情况下处理这些困难,而在神经症患者看来,所有冲突都扩大了,以至于不可能有任何令人满意的解决途径。

看起来,更有可能罹遭神经症困扰的人所体验到的是突出形式的文化困境——大都始发于童年时期的经历;当时的他们无力解决这些困境,或者尽管解决了这些困境,但其人格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我们或许可以称他们为我们文化的“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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