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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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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士曹朗,文宗时任松江华亭令。秩将满,于吴郡置一宅。又买小青衣,名曰花红云。其价八万,貌甚美,其家皆怜之。至秋受代。令朗将其家人入吴郡宅。后逼冬至,朗缘新堂修理未毕,堂内西间,贮炭二百斤。东间窗下有一榻,新设茵席,其上有修车细芦席十领。东行,南厦。西廊之北一房,充库。一房即花红及乳母,一间充厨。至除前一日,朗姊妹乃亲,皆办奠祝之用。铛中及煎三升许油,旁堆炭火十余斤。妹作饼,家人并在左右,独花红不至。朗亲意其惰寝,遂召之至,又无所执作。朗怒,笞之,便云头痛。忽有大砖飞下,几中朗亲。俄又一大砖击油铛,于是惊散。厨中食器,乱在阶下。

日已晚,俱入西舍,遂移入堂,并将小儿。及扃堂门,子母相依而坐,汗流如水,不谕其怪。朗取炭数斤燃火,俄又空中轰榻之声,火又空中上下。忽见东窗下床上,有一女子,可年十四五。作两髻,衣短黄襦裤,跪于床,似效人碾茶。朗走起擒之,绕屋不及。逡巡,匿芦席积中。朗又踏之,啾然有声,遂失所在。坐以至旦,鸡鸣,方敢开门。乳母花红熟寝于西室。朗召玉芝观顾道士作法。

数日,有人长吁曰:“吾是梁苑客枚皋。前因节日,求食于此。君家不知云何见捕。”

朗具茶酒。引之与坐。皋谓朗曰:“吾元和初,游上元瓦棺阁。第二层西隅壁上,题诗一首。”

朗苦请,皋曰:“方心事无悰,幸相悉。他日到金陵,可自录之。足下之祟,非吾所为。其人不远,但问他人,当自知。”

朗遂白顾道士,舍之。里中有女巫朱二娘,又召令占。巫悉召家人出,唯花红头痛未起。巫强呼之出,责曰:“何故如此?娘子不知,汝何不言。”

遂拽其臂,近肘有青脉寸余隆起。曰:“贤圣宅于此。夫人何故惊之?”

花红拜,唯称不由己。朗惧,减价卖之。历二家,皆如此。遂放之。无所容身,常于诸寺纫针以食。

后有包山道士申屠千龄过,说花红本是洞庭山人户,共买人家一女,令守洞庭山庙。后为洞庭观拓北境二百余步,其庙遂除。人户卖与曹时用,庙中山魅无所依,遂与其类巢于其臂。东吴人尽知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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