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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美人一纸绝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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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诸君乎,当日某甲承培荪教,伪托金陵之游,而作柬招阿娟来会,相与饮酒话别也。某甲之意,固不在饮酒,亦不在话别也,而岂知虚言竟成实事。盖此日之筵宴,即阿娟与某甲最后之聚首谈话矣。

阿娟者,成算在胸,安排停当。数日以来,芳心妙腕所经营,固非培荪与某甲所能测料者也。旅馆萧条,独居纳闷,忽忽若有所亡,神色郁黯,隐忧在肠,若将成疾者,伊何人?非即某甲也欤。

一日早间,忽由邮趣至书缄一封。视其缄面,字迹劲秀,知为女子所作书。更注视之,盖阿娟手笔也。惊喜逾恒,急拆视之。书词甚长,读竟一遍,面失色,背流汗,心凝血矣。其词曰:某某君足下:敬启者,妾今行矣,不愿与君再觌面矣。此书得达君目之时,妾身已在七八百里,乃至千里以外矣。曩者,妾以目开而盲,耳通而聋,脑锐而痴,心灵而愚,致与君相爱好。

窃尝以为君貌文秀而性柔和,必能读诗书,学道爱人,重伦理,尚廉节,抱信义,列于君子人类者也。乃今始知君固未尝不读书,不过君所读之书,似特异于今世人所读者。否则君读之书,亦犹乎人,而读法特异于今世人也。不然,何其若不知学道爱人,而蔑伦理,贬廉节,弃信义,毫无顾惜耶?不然,何其文秀者实为巧猾,柔和者乃成阴险狠毒耶?吾知君所读书,必专言势利之书。否则君所读书,于一切说理皆不能通晓,而独于言势利者能通晓也。

夫朋友之义者,实通于社会伦理、国家伦理、家庭伦理,而占主要之位置,为人类第二生活之饷源也。朋友之义,亦可贼害,将世界人类生理,何不可贼害?不至复于洪水猛兽,人将相食之世界不止。君于朋友而忍心卖之,将君之祖宗父母,乃至君自有七尺之躯,亦必可卖。若夫卖国卖家,更无所用其顾惜矣。

妾尝推君忍于卖朋友之用心,殆等于虎豹豺狼之噬人,不复可列于人类。妾身何不幸遭陷凶厄,致与非人类相处,历有年所乎。亦云行险侥幸矣。惟君人其面而兽其心,致人不易觉察,而陷于罪过不可悔之地。今既觉之,尚不思退避乎?

张君者,国事犯耳,果何罪,罪何至于死?凡属张之类,识与不识,彼皆抱有特殊之理由主义,各行其是可也,皆不可卖之以求利也。何况张为君好友,为人慷慨任侠,磊落英才者乎?君乃灭绝天良,悍然卖之。而以妾为傀儡,种种诈欺,致妾不察,而牵张君入于刑网。迄今思之,犹为心悸股栗,五内颤震不宁。且张君为妾所敬重之人,君固知之。而忍残杀之,是君之毒手,将施及妾矣。妾尚敢近君乎?

虽然,妾以为君残毒性成,必不可容于人类社会,设使君竟独拥厚利,娱乐以终,亦大违人世公理矣。曩者,君困苦时,妾尝为君借垫银钱若干。近者,君富有资财,又尝郑重申约曰,当馈妾五千元。言出于君口,入于妾耳。至再至三,想犹不遽遗忘。

窃自思维,受之固愧,然却之亦不恭。是故昨承交到此五千元,已如数收入,兹特再拜鸣谢。外金壳时表、金戒指并珠玉器数件,亦承分赠,合当领谢。至前日借与君用之皮箱,即存君处可也。妾于昨觅得隙地于浦东外地,谨迁父柩安葬于此。近日摒挡就绪,决愿远离海上,奉侍慈母他徙。 或西边金陵,渡江而入皖鄂山中;或南游杭绍,航海而至闽粤岭外。当此作书时,尚未指定。

总之,从此将优游泉石,啸傲烟霞,与渔樵农牧为伴侣,不愿再与此污浊恶世之浊恶人相接近。若夫君者,自乐与浊恶人居,遂不觉为其同化。妾无法摒绝,惟有敬避君而已。

嗟乎,绝交茹恨,临别赠言。自今以往,惟愿君寻求良心根蒂,夜气犹存,非无萌孽,改过不吝,庶几他日有良好之结果。非然者,积咎稔恶,甘之如饴,至于斫丧殆尽,沉坠欲海,流转不回,前途凶危,不可惧乎?君之友培荪先生,老练深沉,御人口给,闻其侦探术颇精,想当不虚,固远胜于君之气浮志薄。惟聆其咄咄逼人之议论,目动言肆,其宗旨实不敢佩服也。临去匆匆,敬布腹心。言尽于此,后会无期。倘犹念忆旧情而原谅垂听之,则幸甚。

此,即颂旅安。

阿娟上言。

某甲读是书毕,中心茹苦含酸,欲怒不能,欲怨不得,惟泪水淫湿,饱含欲溢,盖欲哭矣。时培荪尚未至,独自兀坐,痴若木鸡。未几,培荪来,即出阿娟函示之。培荪慨然曰:“吾固知箱内银物确系阿娟所窃,由今观是函,五千元及诸贵重物品,皆落渠手。渠盖已自承认矣。惟巧托为君所馈赠之物。

嗟乎!君为彼女子所玩弄矣试思彼公然承认得赃,而不承认偷窃,君与彼姘识一年以来,人谁不知之。因之藉情爱为卸脱地步,盖有所挟制而云然者。又自毁灭其窃物证据,使所犯之罪,不能成立。狡黠哉,阿娟也。

所可惜者,渠箱内墨痕,分明一绝好证据物,不识是谁泄漏,致彼畏罪洗灭,虽大侦探家对此,亦无所设施。一任真犯漏网而去,鸿飞冥冥,弋者何获,可慨孰甚!吾友乎,吾对于此案,虽赃物未能追还,然追赃非我权限所及。要之案情实已逐层探明,我之职务,可谓尽矣,责任可以卸矣。以后如何,听君处分可也。”

某甲曰:“今而知阿娟可爱又可恨。”

培荪曰:“敢问君果曾许赠以五千元及诸物乎?”

某甲曰:“漫然许诺,诚有之。”

培荪曰:“嘻,既许赠之,又奚必烦劳而探追之?多此一举矣。”

某甲曰:“初以为彼此爱好如一人,财产共有,许如不许也。孰料彼竟用盗窃手段,席卷而去哉。且初亦不料为彼所窃,又安得不探追也。虽然今即已落彼手,独不可一探究竟乎?勿烦劳先生,吾自往察之,先生姑坐待可也。”悻悻遂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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