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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之治化见于风俗,天下之风俗征于人心。人心厚,则礼让兴而讼端息矣。弘谋前奉恩命,司臬三吴,亲承天语,谆谆以惟平惟允、刑期无刑为训勉。敬志于心,刻弗敢忘。赴苏之后,清理积案,不下数千余件。反复推究,始知狱讼繁多,良由人心渐习于浮薄,或因一念之差,或因纤毫之利,或系一时之忿戾,遂至激而成讼,展转纠轕,株连日众。有司承谳,虽悉心体察,极意平反,及曲直分,而身家已破矣。推鞫之下,不禁惄然心伤。因念与其矜恤于狱之既成,何如化导于讼之未起。夫刑所以弼教,非竟以刑为教也。司土者平时未尝教之,而遽以刑之,父母斯民之义其谓之何!尝欲于典籍中,采其切于人心风俗,人所习而不察、动而易犯者,刊布民间,以庶几于弭患未然之计。草创未就,随有江右之命。封疆攸寄,责任愈重。抚循化导,使者之职也。区区之心,不能自已。公余篝火,手披目览,采录古今名言,汇为一帙,名曰训俗遗规。虽不敢谓所采之悉当,而凡今时所以致讼之由,与夫所以弭讼之道,盖已略备。大抵理惟取其切近,词不嫌于真率,务使人人易晓焉。夫天良人所同具,特患无以感发之耳。贤有司茍能持此以化导,或就事指点,或因人推广,而士民众庶,翻阅之余,观感兴起,父诫其子,兄勉其弟,莫不群趋于善,而耻为不善之归,将见人心日厚,民俗日淳,讼日少而刑日清,用以仰副圣训于万一。是固日夕期之,而不敢不自勉者也。

乾隆七年十月二十二日桂林陈宏谋题于豫章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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