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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少年记者与大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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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雷达比正在门厅的窗下检查刚才发现的脚印,公馆的男仆人大步走来。 这时,恰好巴尔克教授从里面出来,那男仆人一见到他,便高声说:“巴尔克先生,检察官开始询问小姐了。”

“谢谢,我马上就去。”巴尔克教授看了我们一眼,慌慌张张地朝公馆跑去。

“我也要听小姐的证词,我们快去。”鲁雷达比拉起我就跑,可是公馆门口的两位警察不许我们上楼,没有办法,我们只好在门厅等候。 在奇璐德小姐的卧室里,检察官德·马克、书记官、丹格森博士,还有医生参加了这场谈话。

事后,我们从法官处找来的记录上这样写道:

检察官:怎么样,在您身体情况允许的情况下,请给我们讲讲这次可怕的事件。

奇璐德小姐:那天早上,我睡了个懒觉,大约十点左右才起床。因为前一天晚上,我和父亲出席了总统在爱丽舍宫举行的宴会,回来得很晚。十点半,我到实验室时,父亲已经在那里工作了。我们在实验室里一直干到傍晚。五点钟,我们休息了一会儿,到森林里去散步,后来,我们回到研究所,坐下喝茶。

检察官:五点出门前,您进了黄屋吗?

奇璐德小姐:没有,我父亲去了,我请求他帮我取一下帽子。

检察官:哦,是这样。这么说,那时凶手没有钻到床底下。后来,你们出门时,把门锁上了吗?

奇璐德小姐:没有锁,我不以为有这种必要。

检察官:您和您的父亲离开研究所有多久?

奇璐德小姐:我想大约有一个小时。

检察官:也许凶手是这段时间钻进研究所的。但是想象不出他是怎样进去的。根据调查,门厅窗外,有出去的脚印,可是找不到进去的脚印。你们二位出去散步时,门厅的窗户开着吗?

奇璐德小姐:这,我一点也不记得了。

丹格森博士:我认为窗户是关着的。

检察官:那么回来时呢?

奇璐德小姐:这个,我也不记得了。

丹格森博士:也是关着的,我敢肯定这一点。因为我回到研究所时,曾大声说,杰克大叔真不用心,我们用去散步时,他打开窗户换换空气有多好。

检察官:这可就奇怪了,博士,杰克大叔说你们出去之后,他也出去了,那时,窗户是开着的,你们两位六点钟回到实验室,马上又开始研究了吗?

奇璐德小姐:是的。

检察官:从那时起,一直到您回黄屋休息,您和博士都一直呆在实验室吗?

丹格森博士:那之后,我和女儿都没有出去,正好有一个实验腾不开手。

检察官:这么说,晚饭是在实验室里用的喽?

奇璐德小姐:是的,我们很少在实验室用餐。可是那天工作离不开,我们就没有回公馆。

检察官:这么说,凶手也知道你们那天晚上在实验室用餐。

丹格森博士:绝不可能,我们是在回研究所的路上,临时决定在实验室用餐的,我想起来了,当时正好看林人从那里走过,我们站在那里说了一会儿话。他说他要到明天再巡视林子一番,邀我同去。我说我今天没时间,请他明天再巡视林子。因为他回去时要经过公馆,我就请他捎话告诉厨师,我们晚饭要在实验室里吃。那时我的女儿从我这里要了研究所的钥匙,一个人先回去了。我在后面赶回去时,钥匙插在大门上,我进实验室一看,她已经开始工作了。

检察官:是这样。那么小姐,那之后您大约是几点回黄屋的?

奇璐德小姐:时钟敲响十二点的时候。

检察官:那么,杰克大叔晚上是否进过黄屋呢?

奇璐德小姐:是的,他象以往一样,为我关上百叶宙,点上小油灯。

检察官:当时,杰克大叔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迹象吗?

奇璐德小姐:如果他发现了,他一定告诉我的。杰克大叔老实正直,比任何人都关心我,他不会发现情况不说的。

检察官:那么,博士,您是否可以证实,杰克大叔除了进一次黄屋之外,再也没有离开过实验室,一直在你的身边?

丹格森博士:当然,这一点我完全可以保证。

检察官:小姐,您一回到黄屋,马上锁上门,并挂上门钩。您显得过于小心谨慎,您好象在怕着什么?

奇璐德小姐:我父亲马上就要回公馆去,杰克大叔也要到二楼亭子间去,我确实有些怕。

检察官:这么说,是您擅自拿了杰克大叔的手枪?

奇璐德小姐:是的,我想不用任何人帮助,自己保护自己。

检察官:您到底怕什么呢?

奇璐德小姐:这……怎么说呢?这几天,每天夜里,院子外面,还有研究所周围,总有一种奇怪的声音。象脚步声,又象树枝折断的声音。出事的前一天晚上,从爱丽舍宫参加宴会回来,到半夜三点钟,我还没有睡着。从床上起来,无意中向窗外望望,我看到有人影晃过。所以,第二天,趁杰克大叔外出时,我到亭子间去拿了手枪藏在床头柜的抽屉里。

检察官:您是否知道,有谁恨你?

奇璐德小姐:不,没有。

检察官:那好,小姐,您进了黄屋之后,马上就睡下了吗?

奇璐德小姐:是的,我太累了,一躺下就睡着了。睡了不知多久,我忽然醒了,睁开眼睛便大叫起来。

检察官:您为什么大叫?

奇璐德小姐:屋里有一个男人叉着腿站立的身影。那男人猛然向我扑来,掐住我的脖子,我不顾一切地伸手抓住了手枪。这时,那男人把我拖下床,用一个铁槌似的东西,冲着我的头击下来。我扣响了扳机,几乎是同时,我的头受到猛烈地一击,于是,我便失去了知觉,那之后的事情,我一点都不知道了。

检察官:一点都不知道吗?这么说,您不知道凶手是怎么逃离那房间的。

奇璐德小姐:当然,我不知道,其余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昏过去了。

奇璐德小姐和检察官的谈话记录到此结束。 在奇璐德小姐和检察官谈话这一段时间,鲁雷达比一直耐着性子等待巴尔克教授。

不久,巴尔克教授从公馆里出来了。在奇璐德小姐回答检察官问题时,他一直呆在隔壁的房间,从头到尾听他们谈话。然后,他把谈话的内容告诉了我们。 我十分钦佩他有那样准确无误的转达能力,几乎和原话一字不差。

研究所门厅开着窗户这一情况,不仅仅令检察官,也令鲁雷达比大为兴奋。

鲁雷达比请巴尔克教授详细讲叙了出事那天丹格森父女的日程表,他好象对博士突然决定在实验实用餐这件事格外感兴趣。 但他没仔细问,我们三人返回研究所去。在距研究所约一百米远的地方,鲁雷达比指着房子右边的灌木丛说:“凶手一定是躲在那里,从那里潜入研究所的。这条小路铺着砂石,走在这上面;不会留下脚印。所以只有出去的脚印,不见进去的脚印。” 他向我要了他剪的脚印纸型,同灌木丛后的脚印上对起来。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小声嘀咕一句:“和我判断的一样。” 他转过身来对我说,凶手跑到距这里五十米左右的墙脚,越过了树篱和水沟,然后跑到了池边。

“水池边?你怎么知道凶手到了那里?”我眨着眼问。

“那桑侦探从今天早上开始,一直在水池边转悠,那里一定有重大线索。”

几分钟后,我们也到了池边。那桑侦探还在那里用手杖莫名其妙地捅着什么东西,全然不理会我们的到来。

“看!”鲁雷达比指指脚下,“这儿也有凶手出逃的脚印,这脚印绕水池一周,又回到原地。在从池边通往埃皮纳勒大街的小道上消失了,这么说,凶手是逃到巴黎去了。”

“巴黎?那小道上哪里有什么脚印?”

“你认为没有吗?那是什么?”鲁雷达比指着一个纤细的似乎是女人的脚印说,“睁大眼睛看看!那不是吗?”说完,他转向那桑侦探。 “那桑侦探,那个女人一样的脚印,从案发时起,一直在那里吧?”

“当然,所以我才这么用心地查看。你看,这脚印不是有来有去吗!”

“是的,凶手好象是骑自行车来的!”鲁雷达比大叫起来。

的确,沿着女人似的脚印,有自行车的轮迹。

鲁雷达比说:“我从最初就隐隐约约感到,这纤细的脚印才是真正的凶手的脚印。”

“那么怎么解释那大脚印呢?”

“那也是凶手的。”

“这么说,有两个凶手?”

“不,只有一个凶手,没有什么同案犯。”

“了不起,你分析得很对。”那桑侦探赞扬道。

鲁雷达比指着地上的大脚印说:“那家伙为了蒙骗警察眼目,换了一次鞋。他脱下大鞋,换上一双平日穿的鞋,然后大摇大摆地推着自行车走了。车印很浅,这说明他没有骑车,凶手只有一个人,没有同案犯。”

“你真了不起。”那桑侦探又一次感慨道。说着,他径自走到巴尔克教授面前,“只要这里有自行车,就足以证实鲁雷达比出色的推理。教授您一定知道公馆里有没有自行车。”

“很不巧,这里没有自行车。过去有一辆,是我的。四天前,我带回巴黎了。那是出事前,我最后一次来这里。”

“是吗?我很遗憾。”那桑嘲讽似地说。他转向鲁雷达比,“这样推理下去,我们将得出共同的结论。怎么样,那凶手是如何逃离黄屋的,你有了眉目吗?”

“大体有个想法。”鲁雷达比眼中熠熠有光。

“我不如你,但是我想这个谜我也已经解开了,结论也许同你一样。等总监来后,我要到检察官那里说出我的判断。”

“怎么,警察局总监要来吗?”

“是的。今天下午,在实验室召开与这次案件有关的全体人员会议。一起讨论这起案件。我很遗憾,你不能参加这次会议。”

“我一定要参加。”鲁雷达比干脆地说。

那桑侦探略含戏谑地口吻说:“你好好努力,将来一定能成为一名出色的侦探的!但不能光凭直觉和理论,要重证据。你的缺点是,理论多了一些。说说看,那条血染的手绢,还有墙上的大红血手印,你是怎么判断的?”

鲁雷达比有些惶然,“玛奇璐小姐不是开枪打伤了凶手的手吗?”

“你这是根据直觉的推理,这不行。奇璐德小姐的确开了枪,但是如果你认为她真的打伤了凶手的手,那就大错而特错了。”

“但是,我认为这是可信的。”鲁雷达比坚持道。

“不,你还缺少一点观察力。你看看那条手绢,那血象是伤口的血吗?我认为凶手没有受伤。鲁雷达比先生,他没有受伤,而是流了鼻血。”那桑侦探一本正经他说。

鲁雷达比目不转睛地直视着那桑侦探。

这位侦探继续说:“明白吗?凶手用右手拿手绢擦过鼻血后,又在墙上抹了一下,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你想,为了杀人潜入黄屋的凶手,能因为手负一点小伤就中止犯罪吗?”

鲁雷达比沉默了一会,他的眼睛突然一亮,说:“那桑侦探,您是否早就知道谁是凶手了?可是,您所认为的凶手,他的手并没有负伤。这样,您只好考虑其它可能性。我以为这种方法很不好,先有了结论,再为自己的结论找证据,而对那些不符合您的结论的证据,找一些牵强附会的推理逻辑加以否定,这种做法太荒谬了。”

那桑侦探露出不以为然的神色,向我们挥挥手,抡着手杖,大步走开了。

突然,他的目光紧紧地盯住小道上留下的巴尔克教授的脚印。 那脚印同自行车印旁的纤细的脚印一模一样,巴尔克教授躲开我们的视线,他的脸上充满绝望,他用颤抖的手机械地扯着自己的胡子,过了一会儿,他终于使自己镇定下来,声音嘶哑地说他想起一件事,说完匆匆向公馆走去。

“这家伙,真想不到。”鲁雷达比说道。看来,这两个完全相同的脚印,也令他大吃一惊。

我们也连忙向公馆走去。此时,公馆的大门口,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到了一辆马车,公馆里跑出许多人来迎接,从马车上下来一位男子。鲁雷达比说:“他就是总监。我们就要听那桑侦探那出色的推理了。”

五分钟之后,所有的人都集中在实验室。

德·马克检察官环视一下众人,清清嗓子说:“各位先生,让我们大家平等地、开诚布公地谈一谈。丹格森博士,巴尔克教授、杰克大叔,贝尔尼夫妇,还有总监,书记官和我。”他看了丹格森博士一眼,继续说,“博士,您是否能站在那天晚上,小姐即将离开您,回黄屋时您所在的位置呢?”

“当然可以。”丹格森博士走到距离黄屋门约五十公分远的地方站住,“我当时在这里。大约是十一点钟时,做完了一个化学实验,杰克大叔开始打扫卫生,我便把我的桌子搬到这里来了。”

“这就是说,这桌子离黄屋非常近。凶手逃出黄屋之后,能否藏在桌下呢?”

“这话您问过多次了。”博士有些不耐烦地说,“我的女儿从里面锁上了门,这门一直关着。我女儿和凶手在里面搏斗,我们在外面撞门,隔门听着女儿的呼救声,怎么能想象凶手从门里逃出来,藏在桌底下呢?”

“这扇门,选用的是公馆里最结实的一扇,是我的亲自装在这里的。”杰克大叔插言道,“为了破门,我们连铁棒都用上了。并且看门人贝尔尼和他的老婆也来帮忙。我们四个人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门撬开了。”

检察官看了看门人一眼,说:“你讲讲出事时,你们躲在研究所外面干什么呢?和杰克大叔相遇时,你们不就在研究所附近吗?”

“我觉得出事了,便急急忙忙地赶来。”看门人贝尔尼战战兢兢地说。 他的妻子在一旁歇斯底里地大叫起来:“那声枪响时,我们正睡在床上。”

“枪响是两声,而不是一声。你想撒谎是办不到的。你既然听到第一声枪响,就应该听到第二声。”

“那么,我们只听到第二声,第一声枪响时,我们一定还睡得正熟,所以……”

“的确,枪响了两声。”杰克大叔说。“并且,在那房间里发现了两个弹壳,两枚弹头。”

“听清楚了吧!你们为什么撒谎?”检察官睨视着看门人夫妇,“出事时,你们躲在研究所附近干什么了?你们不想说,沉默就意味着你们有罪。因此,”他转向丹格森博士,“我认为,如果没有这两个人的帮助,凶手是不可能逃离黄屋的。”

“我不能同意您的判断。这对夫妇不是那种干坏事的人,他们绝不可能是同案犯。”丹格森博士说。

“巴尔克教授,您的看法呢?从刚才起,您一直沉默……”检察官问道。

教授说他没有什么看法。

“那么,总监先生,您怎样认为呢?”

“我想凶手迟早是要落网归案的,关键的问题是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他的犯罪动机,这样,我们的破案工作才能顺利进行。”他转向丹格森博士,冷漠地说,“令爱最近不是要结婚吗?”

“是啊,如果巴尔克先生能成为我的女婿,我该是多么高兴啊!”博士爱怜地看着巴尔克教授。

“这没有问题。令爱已经没有任何生命危险,她的伤很快就会痊愈的。所以,结婚只不过是一个迟早问题。”总监安慰道。

“我希望能这样。”

“听您这口气,还会有什么变动吗?”

丹格森博士垂下眼睛,不说话了。

我突然发现站在旁边的巴尔克教授那握着怀表的手哆哆嗦嗦地颤抖起来。看来,他心里很乱。

总监说:“您刚才说,如有可能,希望继续为令爱举办婚事。难道说,这件事还会有什么变化吗?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丹格森博士犹豫了一会儿,下了决心似地说:“出事的前两天,我女儿突然一反常态,说她不准备和巴尔克先生结婚了。”

“原来是这样。令爱没有说出什么理由吗?”

“她说了不少理由,什么她早已过了结婚的年龄呀;她过去耽误得太久了;和巴尔克教授之间,还是保持以往的朋友关系为好等等,她希望我们别再提起结婚的事情。”

“这很费解啊,”总监眨眨眼说。

“可是,总监,这件事和犯罪动机好象没有什么关系。”教授脸上的笑容是僵硬的。

“不管怎么说,犯罪动机绝不是抢劫。”总监显得有些急躁。

这时,实验实的门开了,一位警察走进来,递给检察官一张名片,检察官低头一看,禁不住叫出声来:“这太奇怪了!是鲁雷达比先生的。上面这样写着:犯罪的动机之一是行窃。”

鲁雷达比被带到实验室。检察官面色严厉地说:“我们排除了盗窃的动机,你为什么写这字条,讲讲你的理由。”

“这很难说清楚。我并没有断言凶手就是为了行窃,并且,我也不相信仅仅如此。所以我说,犯罪的动机之一是行窃。”

“何以见得?”

鲁雷达比带着检察宫走过门厅,一起来到洗手间。他请检察官和自己并排蹲下,指着瓷砖说:“据说杰克大叔很久没有打扫洗手间了,所以地面上落了一层灰。你仔细看,这里有两个大脚印,这就是说,那天下午,凶手趁研究所没人时,偷偷潜入这里。”

“可是,你有什么证据说明他偷东西了呢?噢,我明白了。”蹲在那里的检察官忽然地说。

“是的,是这样。”鲁雷达比颇为得意地说。 满是尘土的瓷砖上,在那两个大脚印旁边,有一个四四方方的包裹印。甚至连捆包裹的绳印都清晰可见。 “我发现脚印旁有包裹印,便知道凶手一定偷了什么。”鲁雷达比解释说。

“凶手不可能从外边带来什么包裹放到这里,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把偷来的东西捆绑好,藏在这个角落里。恐怕是为了事后带走,而和那双大鞋一起放在这里。你们看,这鞋印排列很整齐,这说明它不是穿在人的脚上,而是被摆在这里的。凶手脱下了鞋,因此,他从黄屋出逃时,没在实验室和门厅留下任何脚印。也就是说,凶手在穿鞋潜入黄屋之后,也许是怕发出声音等原因,又把它脱下来了。他进黄屋时留在门厅和实验实的脚印,被杰克大叔打扫卫生时擦掉了。这样推理下去,凶手从窗户潜入研究所的时候,正是杰克大叔第一次离开研究所到五点半钟开始打扫卫生这一段时间。你们明白吗?”鲁雷达比环视一下众人,“凶手脱下鞋后,不知该把它放在哪里合适,于是,他用手提着鞋,来到洗手间,把鞋放在小包旁边。也就是说,这时,凶手已经完成了行窃的行动。他把鞋放好后,重新潜入黄屋,藏在床底下。我在调查时,发现床底下的地毯被人卷动过。”

“嗯,我们在检查房间时,也发现了这点。”检察官感叹道。

“凶手重返黄屋,这说明行窃并不是他的全部目的。”鲁雷达比继续说道,“认为凶手在门厅发现杰克大叔回来了,或者是丹格森散步回来,急急忙忙躲入床下的设想,我以为是不成立的。因为如果是那样,躲在二楼亭子间比藏到床底下更安全。那么,为什么凶手必须重返黄屋呢,他有必须留在那里的理由。”

“哦,你的推理太精采了。”总监在一旁插话道,“虽然我们依旧不知道凶手是怎样逃走的,但至少我们已经知道凶手是何时潜入研究所的。他的第一目的是行窃,那么他到底偷了什么呢?”

“当然是特别贵重的东西。”鲁雷达比答道。

这时,突然有人在实验实惊慌大叫起来。

大家急忙向实验实奔去。 只见丹格森博士面色惨白,浑身颤抖,手指着刚刚打开的书柜,里面已被盗窃一空。丹格森博士一屁股跌坐在扶手椅中,老泪纵横: “这是我女儿二十年来辛勤工作的结晶。是物质电子分解实验的研究成果,都是一些秘密数据。”博士呜呜地哭起来。

这时,又有警察进来报告说,那桑侦探要求参加案情讨论会。不一会儿那桑侦探提着一双沾满泥土的大鞋进来了。他把那双鞋扔在实验实的地上说:“诸位,这就是凶手的鞋。杰克大叔,你记得这双鞋吧?”

杰克大叔弯腰去打量那双肮脏的鞋,他的脸色陡然变了。原来,这双破旧的鞋是杰克大叔的,可是他早已把它扔在亭子间的小角落里了。为了掩饰自己的不安,杰克大叔掏出手绢,狠狠地擦擦鼻子。

这时,那桑侦探接着指着他的手绢说:“哎呀,这手绢和黄屋的那条,怎么一模一样呢?”

“是啊,我也发现这个了,的确很象那条,让人心里不舒服。”杰克大叔哆哆嗦嗦地回答。

“还有,”那桑侦探嘿嘿一笑,“黄屋地上的那顶贝雷帽,也是杰克大叔的。不过你不必担心,我们并没有怀疑你。总监阁下,检察官先生,根据我的推理,凶手为了嫁祸于杰克大叔,故意留下这些证据。但是他的手法很拙劣,因为那天晚上杰克大叔一步也没有离开丹格森博士,所以,很显然他不是凶手。那么,凶手是怎样离开黄屋的呢?这是这起案件最大的疑点。我想,他是以最自然的方式,离开那里的。”那桑侦探说到这里,稍微停顿了一下。,“诸位都知道,迄今为止,我还没有进黄屋。但是大家都知道,除门之外,凶手没有其它出口。凶手作案后,的确是大摇大摆地从房间出去的。那么,他是何时出去的呢?当然,他选择了最适宜的时刻。现在,我们来设想一下有哪些合适的时机。第一个时机,是丹格森博士和杰克大叔为了堵住凶手的退路而站在门口的时候;第二个时机,是杰克大叔去喊看门夫妇,这时,黄屋门外只有丹格森博士一人;第三个时机,是杰克大叔喊来的看门人,和博士一起站在黄屋门口;第四个时机,是博土、看门人夫妇、杰克大叔四个人一起站在黄屋门口;第五个也是最后一个时机,是门被破开了,大家一起涌进黄屋的时候。那么上述的五个时机,哪一个时机对凶手出逃最为有利呢?大家可想而知,只有一个短短的瞬间,那就是丹格森博士一个人站在门口的时候。”那桑侦探注视着博士表情痛苦的脸,继续说,“就是说,当只有博士一个人守候在门口时,门打开了,凶手逃走了。我认为博士有放跑凶手的可能,我的根据是,博士看着凶手从门厅的窗户逃走了之后,亲手关上窗户。恐怕博士是在小姐的请求之下这样做的。而身负重伤,倒卧在地的小姐挣扎着爬起来,重新锁上了门。当然,我们无法想象博士和小姐为了那个可恨的男人,付出了多么大的牺牲。可是我敢肯定,他们认识凶手,因为除此之外,凶手绝没有其它方法离开黄屋。”

博士颤抖着站起来,声嘶力竭地说:“各位先生,我以女儿的生命起誓,从听到她那悲惨的呼救声起,我一刻也没有离开过门口。并且,在我一个人留在实验室时,那个门绝对没有打开。而当我和杰克大叔、看门人夫妇四个人破门而入时,凶手已经不在那里了,我不知道谁是凶手,真的不知道,”他声泪俱下。

可是这丝毫没能推翻那桑侦探那明快的推理,谁也不相信博士的话。 检察官宣布讨论会结束,人们开始陆陆继继离开实验实。

这时,鲁雷达比大步走到博士身边,充满友爱地说:“博士,我相信你。” 说完后,他和我回去了,他要去写稿子。那天晚上六点钟左右,我拿着鲁雷达比匆匆赶写出来的稿子,离开格兰弟公馆,回巴黎给《时代》报送稿子。

在巴尔克教授的建议下,鲁雷达比决定暂时住在格兰弟公馆。他送我到埃皮纳勒火车站。出了公馆,穿过那一片庭院时,鲁雷达比说:“那桑这家伙真厉害,不愧是个名侦探,他居然能找到杰克大叔的破鞋,”可是,快走到门口时,鲁雷达比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你没有注意到那桑侦探那根手杖吗?”

“手杖?”

“是的。那是一根新手杖。他过去从来不用手杖。可是从出事的第二天起,他好象离开了手杖就不能走路了。你不认为这很奇怪吗?我们刚刚到公馆时,他急急忙忙地把怀表揣到口袋里,拾起了脚边的手杖……”说完,鲁雷达比沉默了。 过了一会,他又开口说道,“那桑侦探比我们先到格兰弟公馆,先开始调查这起事件。所以,他比我们有更多的机会发现事件的秘密。那根手杖和这起事件有什么关系吗?”他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发现,那桑侦探用怀疑的眼光看着巴尔克教授。这就是说,他掌握了我所不知道的秘密,是那根手杖的秘密嘛?”

到埃皮纳勒车站后,距火车进站还有二十分钟左右。为了消磨时间,我们进了站前酒店。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坐下,那桑侦探便挥动着手杖进来了。他向我们打过招呼后,在我们面前坐下。

鲁雷达比马上盯住了那根手杖:“请问,那桑侦探,您是从什么时候用手杖的?过去看见您的时候,您总把手揣在口袋里走路的。”

“噢,这,这个呀,这是人家送我的礼物。”那桑漫不经心地回答。

“那么是最近的事了?谁送的?”

“在伦敦时……”

“原来是这样。对了,听说您刚从伦敦回来。能把这手杖让我看看?”

“请吧。”那桑侦探把手杖递给鲁雷达比。

这是一根粗粗的竹制手杖,手把部分呈丁字形,拴着金色的环。鲁雷达比仔细地看着那手杖,略含嘲讽地说:“哎呀,在伦敦接受的礼物竟是法国的手杖。您看,这有商标。巴黎欧贝大街六条a商会。”

“这有什么奇怪的,法国不是也有人把自己的衬衣送到伦敦的洗衣店去洗吗?同样道理,英国人为什么不能买法国手杖?”那桑侦探敷衍着说。

鲁雷达比点点头,把手杖还给那桑侦探。 过了一会儿,我们和那桑侦探分手了,鲁雷达比送我上车,他性急地问:“你记得刚才的地址吗?”

“你是说手杖上的地址吗?巴黎欧贝大街六条a商会。我回去就去调查,明天早晨和你联系。”我对鲁雷达比说。

回到巴黎之后,我当晚就约见了商会的老板,调查的结果,买手杖的顾客,从身材和服装推断,是巴尔克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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