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和两性的组织,为一切民族发展之基础,然而此处有一种不同的意见存在。西宾兰斯(espinas)在一八七七年出版之《动物社会》(des societes animales)里面说道:“据我们在各种动物中所观察,群(penplade)——是最高的社会团体。群——好似是由各家族组成的,但在源头上说,家族与群是相敌对的,他们彼此为一种反比例的发展”。照西宾兰斯的意见,群与家族,在各种高等动物中,不是互相完成的,但是互相抵抗的。西宾兰斯极力论证当春情发动时期,由雄性间的竞争,怎样将群的社会关系暂时弛缓或取消。所以他又说:“自有紧密团结的家族,我们便看不见群之形成,除掉很稀少的例外。反之,乱交或一夫多妻制盛行,群便自然的成立。只有使家族关系弛缓至于几微,群体才得发生,个体才得恢复自由。所以有组织的群在鸟类中是很少的;反之,我们在哺乳动物中发见微有组织的社会,正是因为其个体不全为家族所吸收。所以群的集合意识常为其最大敌人——家族的集合意识所阻而不能发生。故吾人敢断言:建立在家族高层的社会,开始不过是将一些受了根本变化的家族编织而成,除开更迟一回在他的内部荫庇一些无限的顺利条件才能容许他重新构造”。
要在动物社会中分别其谁为家族的集合或谁为群体的集合,本为极不容易之事;但西宾兰斯之所说,于动物社会至少有一部分是真理。动物社会在交尾时期,因为雄性的嫉妒,确有群体涣散或不能发展的事实。然而这样的事实,只足证明动物家族与人类的原始社会是两桩不可比拟的事。因为原始人类,在他们初超出动物的时代,还没有家族的意识;人类在此初形成的时代,不过是一些没有武器(如锐利之爪牙)而异常软弱的动物,他们的数目是很少的,个体是很孤立的;当着他们寻求一异性做配偶的时候,已经是他们社交心发达的最初形式。人们要使自己超出动物界而实践自然所提供的最大进步,便需要一种新要素来填补其孤立而无防御能力的缺憾,这样的新要素就是联合的势力和共同的行动之所从出的——群。而两性与家族的结合,实为群之起点。但是男性间相互的宽恕与嫉妒心之轻减,在动物时代进化到人类时代的过渡中,确为形成坚固而广大的人群之先决条件,没有这种先决条件是决不能完成这样的进化的。然则男性间的嫉妒,怎样得轻减呢?这个问题显然与家族的形式发生关系,以下各章当详述之。
生存竞争,一切生物都不能逃过这种原则。然上面已经说过,由动物时代初入人类时代的人们,不过是一些软弱无力的动物,他们既没有天赋的强有力的爪牙,又没有后来逐渐发明的各种工具;周围四境晦蒙否塞的自然界,无处不给他们以困难,环居邻处的毒蛇猛兽,无时不与他们以恐怖。然则他们怎样生存、怎样竞争呢?惟一的方法,只有团结成群之一途。这种群的成立,最初自然是由于两性的结合;然亦可说最初还没有后起的家族之意识。群的本身——也可说家族的本身,就是一种生存的元素或经济的元素。具有这种元素之后,人们才能以群体去采取食品,和以群体与其他动物或其他群行其竞争;至于人们的个体,此时既不能单独竞争,也不能单独采取食品。
人类进步的大时代,是直接和食品来源的扩充相适应的。而家族的团结,便是直接适应这种需要。由自然的逼迫,范围人们于这种经济生活的集团后,低弱程度的共同劳动与共产生活遂横贯有史以前的时代之全部;而其演进所呈之定律,则为:生产程度愈益低弱,则社会秩序愈益凝固于血族关系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