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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真经疏义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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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经

无为章第二十九(原阙)

俭武章第三十(原阙)

偃武章第三十一(原阙)

胜德章第三十二(原阙)

辩德章第三十三(原阙)

任成章第三十四(原阙)

仁德章第三十五(原阙)

微明章第三十六(原阙)

为政章第三十七(原阙)

民之章第三十八

前明人不畏死君事诛刑,此明人庶多饥由君税重。过由君上须戒时王,章中三别,初明赋役烦重财德俱贫,次明养生过分轻自残夭,后明忘生得寿胜彼贵生。六句一。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食,费用也。税,赋敛也。百姓饥穷,人无财食者,良由君上费用无度,赋税烦多,外疲输役,内无储蓄,故饥也。初明国本虚,次句出事有因,起后句,结成上义。

百姓之难治,以其上有为,是以难治。

风教上行,人从下化,财食不足则争盗,浇竞有余则奸欺,诈伪滋甚,故难治也。初句明避之愈密,次句明攻之愈巧,后句结成所由。下三句二。

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久遭饥寒,常忧不足,所以取不以道。公罚私雠,养过其极,伤生损性,虽则人自轻死,终由政化使然,故知施教不可有为也。下两句三。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於贵生。

贤,善也。无以生为者,谓忘生也。多贪厚养,速致其死,唯此忘生之士,胜彼贵生之人,忘生而生存,善莫过此,故谓之贤也。

人之章第三十九

前明善解养生忘生为胜,此明欲生不死柔弱为能。前既厚养忘生,此又坚强入死,同气相类,所以次之两别,前喻说坚强入死柔弱出生,后结说刚强不及柔弱。五句一。

人之生柔弱,其死坚强。

生有和气,则筋骨和柔。及其死,和气去身,则肢体坚硬。举死对生,以明柔弱者胜,强勇者劣。

万物草木之生柔脆,其死枯槁。

言万物者,兼通有识。人及草木,气绝体并坚强,生全形例柔弱。此喻说也。下六句二。

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夫坚刚之性,无往不为,或刚勇凌人,或强夺润己,志唯在得,无所怯惧,虽危必履,纵强亦凌,此谓行尸之人,与死者为类。行柔弱者,身虽未免於死,行与长生者同,此当正说。

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共。

此举两事为证。兵强者,众来攻之,故灭,而不胜也。木强者,泥瓦压之,故折也。

故坚强居下,柔弱处上。

兵强者,众攻之,力强者,众伏之,故居下。柔弱者,德之至,身危则众济,体和则众推,故处上也。

天之章第四十

前明去强取弱示是得生之方,此明举下抑高令得中道之要。前粗后妙,所以次之四别,初举喻明道务从中适,次明天以谦益人以盈损,三明损己益物有道方能,四明圣智忘功务藏名迩。六句一。

天之道,其犹张弓,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

天道玄远,人莫能知。举喻张弓,令凡共解。但弓之为用,贵在其调。调与不调,张而后见,牵挽纵舍,视其调不调。把处高抑令下,把处下举就高。上力有余损去木,下力不足加以筋,上下均强弱等,方有弓用。为政之法,理合如斯。修道举真,亦当则此。高下喻贵贱,有余不足喻贫富。或云弛弓之时,两弰外曲,把处凸高。张之时,则两弰内高,把处隆外。以为高下若然者,亦如过犹不及,何则弛便面高,张则背高,终当不平,又非恒久,故未合天道。下六句二。

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自然之理,空无所有,有余则损,似若有情,势数必然,莫知所以。圣人以为信实,引作明戒。人能损己有余,补人不足者,上合天道。损人不足,奉己有余者,行人道也。二行邪正,相去远矣。下三句三。

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谁能损己有余,以奉不足之人。凡皆不能,唯当慈悲善人。有道君子,方始能之。下四句四。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成功不处,其不欲见贤。

示,见也。贤,能也。为者则损有余者。前劝损己济物,因恐恃功,故引圣人示其轨范,令有济物功而心不处,施为开导而德不恃者,不欲使名彰也。高人达士,所以恶贤能之名者,一为恃德矜名,未堪入道,二为名下有利,长伪生贪,损无益有,天所诛也。

天下章第四十一

前明天道平均损多益少,此明水性柔弱利下攻强。非刚是柔,义味为次有三别,初明以柔破刚在用无易,次明理事昭朗人不知行,后明容非致福愚人不信。五句一。

天下柔弱莫过於水,

万物之中,至柔至弱者,无过於水。此明水体,使为道者法之。

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

坚强者,山石之类。水之为用,穴石崩山,余物不及。体则无累,用则有功。体用两能,在物无易,此明用也。在人坚强者,烦恼也。柔弱者,道心也。欲破烦恼,唯有道心能之,不可以他物代易。下四句二。

故柔胜刚,弱胜强,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刚谓烦恼,为道心所销,故心胜也。人我强梁,被柔弱之行摧伏,故强劣也。此皆目验可见,众不能知者,愚也。或有知而不能者,无信心也。下六句三。

是以圣人言: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

老君引古圣法言以劝今,垢谓恶言谤讟,不祥谓非罪加身,则万方有过,在余一人是也。为下柔弱,志在谦虚,而能容受垢谤,故得位居公侯,为社稷之主。能受不祥,其德弥大,得为皇王帝主。六合钦风,其道学之流,虚怀若谷,近为人天化主,远则真圣法王。

正言若反。

向说柔弱攻坚受垢而为王者,皆是合道。正言信实非谬,但为常流所闻,将似反俗。

和大章第四十二

前明化用柔弱忍垢为王,此明王德无为大怨不起。前既物归,后须养物,章中三别,初明有怨能和未若令怨不起,次明行道如契怨自不生,后明天道无亲终符有善。三句一。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和,犹消停也。大怨,被杀伤也。衣食足知礼节,彼此有怨,良为不足,不足则偷夺杀伤,怨怨相次,怨怀雪耻,必图报复,杀期誓得以快其心,使甘辞善说暂得和销,怨报不行,怨心犹在。夫此怨虽息,后怨更起,天下至广,怨雠巨多。欲使善辩之流,家到户至,以此和释,何可为善。若令天下大同,则无怨可和,此为善也。然唯明主之德,能乎其有,修身者欲出生死宿怨患累,新染者必须心处无为,身行无事,则得本怨永断,余怨不作,用此和怨,可谓善矣。下五句二。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於人。

契,信也。古者未有文字,刻木为契,雄雌两合,左雄君执,右雌臣执,用为政化。其法若当,则天下如一,彼信此信,秤斗不行,人亲我亲,爱敬无二。强不陵弱,贵不欺贱,则何以生。故明王之在上,要观风俗,人有斗争,察其所由,知从上来,革其契令,罪在於己,不责於人。言人者则有大怨者也。身自修行者,以道养生,无为保性,人有怨己,但自责躬,不敢怨天尤人,傍及神鬼。

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彻,犹失也。有德之君,见人有过,但自伺察,己法不当,而不罪责於人。无德之主,唯知伺人过失,不知人过之由己,故罪责於人,而不责己。下两句三。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自然也。无亲,谓平等也。善人则通及君臣万姓。人能有过责己,虚淡无为,则自然之道与己符合,虽则执左契,如契得无怨。未若行大道者,不立契而无怨,且鬼神暗伏,况人伦乎。

小国章第四十三

前明善与道同人无怨争,此明君与臣合上下无为。前犹执契销怨,此便有法不用,从粗至妙,所以次之三别,初明君臣有道人物安全,次明人安所居乐道知足,后明相忘道术不事往来。六句一。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

土境不宽,名为小国。士庶盖少,名曰寡民。为能行道,家富人足。什伯者,家具杂物之大数,或什或伯。物皆备有,无为省事,故不用之。修身者,国身也,人六识也,言寡小者谦也。什伯之器谓伎术,伎术可用,故云器。言不用者,为虚忘也。

使民重死,而不远徙。

君上有道,使人欣生恶死,以死为难重,故不轻入死地。周身自足,无烦厚积,故不远徙他、乡营求分外。若心王有道,神识恬和,无欲无求,恶销累尽,平生小过,尚不轻犯,况死事若重,辄肯身为。

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

舟舆则什伯器具之首。举大言之,但云四事。舟运於水,舆载於陆,既为道足於身,财足於家,无所须求,故不乘也。甲谓介冑,将被身首,以御外敌。兵者戈锋,手持以斫剌。亦云兵中精最者谓之甲兵。修身者昔时情识刚勇如兵,今汨柔挺委顺若水,唯希利物,不欲损人,仪相则有,施用则无,故虽有而无所陈也。

使民复结绳而用之。

复,反本也。结绳谓淳古之政也。以时言之,则古淳而今浇。就心言之,则道心淳而俗心浇。原其始也。心欲萌生则变淳为浇,心除贪嗜则变浇为淳。此则时之浇淳随心变易,如四夫淳素,唯资一身,无能易俗,若使天下还淳,时同上古,要待有道之主,方始得之。下四句二。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

心无嗜俗,蔬食自甘。志唯俭素,裘褐为美。所居得悦、蓬庐足安,乐道无为,岂间风俗。下四句三。

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使民至老不相往来。

邻国相望,为国小相近,故目望所及,晨鸡夜狗相闻,明其不远。从小至老,经时已久,不相往来,由其各足。道足则无所谘询,财足则不须借贷,至足相忘,故不来往也。

信言章第四十四

《道德二经》八十一章,初既开宗,中间广说,此章居后,理当结会,结束诸义,同会一源。就此章中四科结释,初结一切言教简别真伪,次结诸学人甄明得失,三结上德圣人财法无积,四结天圣二道通明人法诸义。两句一。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信实之言谓名教也。夫《经》法所言,当理直说,词质义举,而无虚饬美艳,无隐无曲,易知易行,此直《经》也。巧说美言,绮饰词句,虚陈祸福,引诱贪愚,虽来浅俗,更迷深理,此则有华无实,非真《经》也。以此信美二文,通辩一切名教真伪

下四句二。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

知言内心,善言外行,心知身行,不分辩己,知斥异众人者,真善人也。若自辩己是,唯事非他,以利口屈人,以多言伏物者,非善人也。此六句通论学人得失,人法真伪,求诸精最,龟镜在斯,幸遇同心,庶留明鉴。下三句三。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能知道者,知道非言,则不可以多言。博识取知,则为博溺,心翻更迷惑,故言不知。此则为知,故不博。为博,故不知。

圣人不积。

积,藏蓄也。积有二义:一积德,二不积。树德立功,积而又积,所谓重积德也。不积者有德教愚,有财施贫,机有堪授,己无所惜,积言自修,不积言利物。

既以为民,己愈有。

既,尽也。为,施教也。愈,益也。圣人有德,无所吝惜,尽以教人,施为教方,随机利物。前人受润,圣德日新,故云愈有。

既以与民,己愈多。

以财施贫己益丰,有法无状象,至精至微,唯可心神冥会,不可持捉,故言为也。财是形质,可以手度,故言与也。下四句四。

天之道,利而不害。

天道即自然之道也。言其体也,空无所有,神妙恍惚。语其用也,无所不生,无所不成。此为利普,终无损害。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圣人者,无为上德也。圣教微言,务存虚己,为而不恃,功必推人。让犹不取,於事何争,利则益物,为则有功。功益无争,虚忘之极,妙与道合,德之至也。夫心口者,争之具也。天道圣德,混沌玄同,万物生成,事由天圣,非天不生,非圣不成。故天道无言,广利生蓄,视同刍狗,终无损害。圣有心口,而与好争者同。然则同其相,异其用,故同心口而有教,异心口而无争。既有天圣名殊,须陈争害迹异,故天言无害,圣言无争。若以玄同言之,天道自无争,圣道亦无害,应迹设教,故有二名。损教归理,寂无天圣,天圣之本,既曰无矣。争害之进,岂有异乎。一部妙《经》,事终於此,随立随遣者,意在忘言会道。故以此章结遣五千奥旨,斯意若得,则何言不通。夫道者,遍覃诸有,即有求之,终莫能得。有物之外,非则无道。离物求之,又无得法。信知道无不在,所在皆无。欲有真求,无论方所。比见诸家注解,多依事物,以文属身,则节解之意也。飞炼上药,《丹经》之祖也。远说虚无,王弼之类也。以事明理,孙登之辈也。存诸法象,阴阳之流也。安存戒亡,韩非之喻也。溺心灭质,严遵之博也。加文取悟,儒学之宗也。又俗流系有,非老绝於圣智;僧辈因空,嗤李被於家国。良由孔乏采真之务,释无诠道之功,徒使竭性力而扬后名,罄珍资而市来福。所以坐三隅而自是,擅一曲而暧昧,长迷大道,终天致惑,斯并争探理,窟角辩虚,玄正辟行,心傍一亏理物然。此《经》洪源深广,随用精粗,亦犹大鸟冲天,遐迩同望,远睹如燕,近见如鸿,北人视之以为南,南方观之以为北,心心既异,造适遂殊,今则思去物华,念归我实,道资身得,隳体坐忘,修之有恒,稍觉良益。故知不龟手之药,是一漂絮裂地之殊信哉。

道德真经疏义卷之六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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