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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山堂曲品校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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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编所重印的《远山堂曲品》,以明远山堂蓝格残稿本作底本;序文及凡例,据《远山堂明曲品剧品校录》本补入。

原稿可能还不是定稿,因此还有一些错字,未及教改。剧名、人名,援例不在这里订正,仅将评语中所已代改及拟改各字,并存在的问题,分别注出。

〔一〕“三字”原缺。据下文文义,似当作“三”。

〔二〕“花筵赚”,原作“花门赚”。上文《花筵赚》原作《花门赚》,后改“门”为“筵”。此处当是未及改正。

〔三〕“琐屑”,原作“琑屑”,“琑”字当是误笔。

〔四〕原稿有一些曲目下面注有“存”字,恐系后人所注。

〔五〕“美姝”,原作“美妹”,误。

〔六〕“香”字原缺,据《鹣钗》传奇补。

〔七〕“钟情丽集”,原作“种情丽集”,误。

〔八〕“子”字原缺,加补。

〔九〕“元”,原作“文”,误、

〔十〕“吴曦”,原作“吴义”,误。

〔一一〕“王鈇”,原作“王铁”,误。

〔一二〕“购’,原作“构”。

〔一三〕据《舶载书目》有“新编神全■{艹敀}雷岳电执仇武穆阴抉东窗记”疑卽此剧。“阴抉”恐是“阴报”之讹。

〔一四〕“沿”,原作“浴”,误。

〔一五〕“绨袍”,原作“梯袍”,误。

〔一六〕“祎”,原作“伟”,误。

〔一七〕黄裳《远山堂明曲品剧品校录》云:“曲目三十一种,写在一张纸上,夹在《曲品》原书中间。[]这里都是《曲品》中未录之目。据凡例:“沈词隐他作入‘雅’,独四异以‘逸’称”,大抵卽是“雅品”的逸文。是否“雅品”全目都在这里,也很难说。凡例又一条说“高则诚之《琵琶》列‘妙’,莲池师之《琵琶》列‘雅’。”这里并无《琵琶》一目,则“雅品”亦非完璧。其说是。但题为“曲品逸文”,似未妥,今改题为“雅品残稿”。

[]按:此书现经重装,此页附在卷尾。

此叶原稿,字极小而更潦草,很难全部辨认。凡一时还未能认清的字,以□代之,这并不是原稿缺字。已辨而未敢确定的字,下加(?)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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