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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高攀龙的理学思想和“致用”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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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书称赞高攀龙、顾宪成为“一时儒者之宗。海内士大夫识与不识,称高、顾无异词”(《明史》本传) 。说明他们在明末学界中有不小的影响。他们是东林学派的创建人,同属一个理学派别,但又各有特点。

第一节 学术渊源与理学派别

高攀龙(公元1562—1626年)初字云从,后字存之,别号景逸,无锡人,神宗万历十七年(公元1589年)进士,后授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一年(公元1593年),因正直敢言,语侵阁臣,谪为广东揭阳典史,署事三月,即以事归。不久,父母相继病故,遂家居不仕近三十年。万历三十二年(公元1604年),他与顾宪成等人重建东林书院,著书讲学。顾病逝后,他独肩其责。熹宗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诏起光禄寺丞。翌年,进少卿。他上书皇帝,请破格用人,并论述务学之要致治之本。四年,升任左都御史。时杨涟等群揭阉党魏忠贤罪行,他和吏部尚书赵南星联名弹劾贪官崔呈秀,遭到阉党迫害,被削职为民,东林书院也同时被毁。天启六年(公元1626年)二月,阉党魏忠贤再次制造诬陷东林党人的大冤狱,下令逮捕已被罢官家居的高攀龙、周顺昌、缪昌期、李应升、周宗建、黄尊素、周起元等七人(史称“七君子”)。高攀龙获悉缇骑即到,即于三月十七日投湖自沉,终年六十五。生前著述颇多,约有二十余种。门人陈龙正编集成《高子遗书》。除此,他还辑有《朱子节要》和《张子正蒙注》,但均未收录于《高子遗书》内,今日难于查找。

高攀龙“少读书,辄有志程、朱之学”(《明史》本传) 。年十五,师事茹澄泉和许静余,“以学行相砥砺,暇则默探诸儒语录、性理诸书”(《高子年谱》) 。年二十五,听顾宪成和江右罗懋忠(号止庵)讲学于黉宫,“始志于学”;“于是早夜孜孜,以全副精神用于止敬慎修、存心养性、迁善改过,间而学始有入门矣”(同上) 。年二十八中进士,与薛以身(敷教)、欧阳宜诸(东凤)、王信甫(中嵩)同出赵南星(侪鹤)之门。赵对高教益颇深。年三十一,在京任职期间,由于司中无事,藏书又多,他“得恣意探讨,取二程、朱子全书、薛文清《读书录》手自摘抄”(同上) 。“一日读薛文清《粹言》曰:‘一字不可轻与人,一言不可轻许人,一笑不可轻假人。’惕然有当于心,自后每事必求无媿三言而后已。固作《日省编》,以先儒所论切要工夫,分附《大学章句》下,为初学指南。又集《崇正编》,以先儒所论儒、释分歧处,汇成一书,以端学脉”(《高子遗书》附录《景逸高先生行状》) 。可见,程、朱之学,和明初著名朱学学者薛文清(瑄)对高的影响颇深,因而高攀龙的理学思想基本上是宗程、朱的。

高攀龙谦逊好学,学无常师,在他贬谪广东揭阳途中,遇东粤陆古樵,又间接从他那里接受了陈献章的“主静之学”,主张“静坐与读书互用”(《高子年谱》) 。在他从揭阳回归故乡途中,经过漳州,又与李材“辩论数日”。高“恪遵程、朱”,“谓格致是《大学》入门第一义,即《中庸》之明善”,对李材的“止修”学说,颇为赞赏,谓“李见罗揭修身为本,于学者甚有益,故游其门者,俱切实可观”(《高子遗书》附录《景逸高先生行状》) 。这些都说明高攀龙的学术渊源,主要是来自程、朱之学,但也夹杂着陈献章的“主静之学”和李材的“止修”学说。

高攀龙宗程朱理学,首先,表现在他对朱熹的赞美。他说:

删述六经者,孔子也。传注六经者,朱子也。……孔子之学惟朱子为得其宗,传之万世而无弊。孔子集群圣之大成,朱子集诸儒之大成。(同上卷三)

他认为孔子之学,只有朱子“为得其宗”,是孔子的继承者,因此他很赞同薛瑄谓“朱子功不在孟子下”的评价,认为这一评价“可谓知言矣”(《朱子节要序》) 。

又说:

圣人之道,自朱子出而六籍之言乃始幽显毕彻,吾道如日月之经天,江河之流地。非独研穷之勤,昭晰之密,盖其精神气力真足以柱石两间,掩映千古,所谓豪杰而圣贤也。(同上)

他宣称:“学孔子而不宗程、朱,是望海若失司南也”(《高子遗书·序》) 。

其次,表现在他对牴牾程、朱的言论,坚决采取抨击的态度。在他拜官之日,时有四川佥事张世则疏诋程、朱,欲改《易传注》,并要求将所著书颁行天下。高攀龙即上《崇正学辟异说疏》予以抨击。他分析了自明世宗嘉靖以来学术思想界的动向,认为嘉靖以前“虽有训诂词章之习,而天下多实学”,而自穆宗隆庆以来,王学炽行,“率多玲珑虚幻之谈,而弊不知所终……以顿悟为工,而巧变圆融不可方物”,以致造成“今日高明之士,半以为佛、老之徒”的严重局面。他针对这种弊端,提出“扶植程、朱之学,深严(佛、老)二氏之防,而后孔、孟之学明”的建议。这就进一步表明了高攀龙“扶植程、朱之学”和反王学末流之弊的鲜明态度。

第三,高攀龙还从儒家学脉的演变和权衡它们各自的利弊出发,表明自己宗程、朱而反陆、王的立场。他说:

学问俱有一个脉络,即宋之朱、陆两先生这样大儒,也各有不同。陆子之学是直截从本心入手,未免道理有疏略处;朱子却守定孔子家法,只以文、行、忠、信为教,使人人以渐而入。然而朱子大,能包得陆子,陆子便包不得朱子。陆子将周子《太极图》《通书》及张子《西铭》俱不信,便是他心粗处。朱子将诸书表章出来,由今观之,真可续六经,这便是陆子不如朱子处。(《东林书院志》卷五《东林论学语》上)

又说:

吾儒学脉有二,孔、孟微见朕兆,朱、陆遂成异同,文清(薛瑄)、文成(王守仁)便分两歧。我朝学脉惟文清得其宗。百年前,宗文清者多;百年后,宗文成者多。宗文成者,谓文清病实,而不知文成病虚。毕竟实病易消,虚病难补。今日虚病见矣,吾辈稽弊而返之于实。(《高子遗书》附录《景逸高先生行状》)

由此可见,高攀龙是比较清醒地看到了儒学中的分歧。他从纠正当时“虚病”出发,提倡朱学学者薛文清的务实之学,反对宗王学的“病虚”之学。高攀龙的这些见解,以及他特别强调的“吾辈稽弊而返之于实”的观点,是有其现实意义的,所以得到了当时一些儒者以至后学者们的好评和赞同。不过,全盘否定王学,不能从王学中吸收关于理论思维的合理因素,这也是一种偏向。当时有些学者很赞成高攀龙抬高朱学、贬低王学的观点,如:叶茂才就称赞他“忧世淑人,砭俗回澜”(同上) 。门人周彦文在《论学语序》中也这样说道:

自顿悟之教(指王学)炽,而实修之学衰。嘉、隆以来,学者信虚悟而卑实践……视居敬为拘囚,目穷理为学究;恶言工夫,托之本体,更不知操存为何物矣!斯文未丧,东林代兴。高景逸先生心程、朱而脉孔、孟,拜官之日,首辟世则张子之邪说,使程、朱之学晦而复明。未几罢官,归里三十年,与泾阳顾先生辈力扶正学、专事实修。(《东林书院志》卷十六)

后学叶裕仁在《高子遗书·跋》中,也指出:

明正、嘉之际,王学炽行,洎于隆、万,至倡为三教合一之说,猖狂恣肆,无所忌惮,学术之裂极矣!公与顾端文公起而拯之,辟阳儒阴释之害,辩姚江格物致知之谈,其言深切明著,由是绝学复明。

他们都比较一致肯定了高攀龙和顾宪成抨击王学末流的作为和见解,认为顾、高是以纠正王学末流的空谈心性、放诞而不务实学之弊病为着眼点的。故《明史》也称道高攀龙说:

初,海内学者率宗王守仁。攀龙心非之,与顾宪成同讲学东林书院,以静为主,操履笃实,粹然一出于正,为一时儒者之宗。(《明史》卷二四三《高攀龙传》)

高攀龙的上述见解,以及时人、后学对他的评论,已很清楚地表明他的理学思想是“恪遵程、朱”的。

第二节 理气观

高攀龙的本体论继承了程、朱的理气观。他认为“理”是宇宙万物的本原,“太极”则是天地万物之理的总和,事物之万善至好的标准。“太极者,理之极至处也”(《高子遗书》卷十二《书悟易篇》) 。

他又认为,天地万物的形成,既要有“理”为生成之本,又要有“气”为生成之材料。故说:

欲明理,先明气。气苟不明,理亦不透……无论人物同此气,即金石瓦砾亦同此气也。知气之不同,则知理之不同,万物统体一太极也。(《东林书院志》卷五《东林论学语》上)

他强调万物是由理与气二者综合形成的,认为天地万物虽然都统一于理,但又是千差万别,其差异的原因就在于“气”。他说:

若到成形便不同,无论瓦砾金石人物之不同,即人之同类者,亦有不同。物物一太极也,同一气也,而有春、夏、秋、冬之异宜。……观物有温、凉、寒、热之异性,则知人有刚、柔、阴、阳之异禀。同者不妨其为异,异者不害其为同,所谓敦化川流。因气观理,更明白也。(同上)

在理和气关系上,高攀龙坚持程、朱以理为主的观点,认为理与气具有“形上形下之分”(同上) 。他反对罗钦顺的“气之聚便是理之聚,气之散便是理之散”(《困知记》) 的以“气”为本的理气观。他说:

有友言罗整庵(钦顺)先生言理气最分明,云气聚有气聚之理,气散有气散之理,气散气聚而理在其中。先生(高攀龙)曰:如此说也好,若以本原论之,理无聚散,气亦无聚散。何也?以人身言之,身为一物,物便有坏,只在万殊上论。本原上如何有聚散?气与理,只有形上形下之分,更无聚散可言。(《东林书院志》卷五《东林论学语》上)

这就说明高攀龙所坚持的是程、朱以“理”为本体的理气观。

高攀龙与程朱理学正宗不同在于:他有时又推崇张载的“太虚”(气)为万物之本的自然观,与他的以“理”为本的理气观相矛盾。如说:

虚空都是气,不知道者不知耳。人之在气,犹鱼之在水。张子(张载)所谓太和谓道,太虚谓天,指点人极醒。(同上卷六《东林论学语》下)

张载所谓的“太和”,是指阴阳未分之气。所谓“太和谓道”,则是指太和之气变化流行的秩序、法则。所谓“太虚”,就是通常所说的天空,虽然无形无状,却是气散而未聚的原始状态,一切有形和无形之物都是随着气之聚散而变化的。高攀龙承认“虚空都是气”,推崇张载的“太和谓道,太虚谓天”的元气本体论,并且把天地间都看成是“惟气而已”,进而又把“心”与“气”看成为“不是二物”,都说成是气的性质。如说:

天地间充塞无间者,惟气而已。在天则为气,在人则为心。气之精灵为心,心之充塞为气,非有二也。心正则气清,气清则心正,亦非有二也。(《高子遗书》卷四)

又说:

心与气不是两物,充塞者气,主宰者是心。主宰(心)是气之精灵,充塞是气之全体。清则为神,浊者为气。(《东林书院志》卷六《东林论学语》下)

这种观点和张载关于气的两种性质的论点是一致的(见本书张载章),而且和朱熹的观点也并无不同。

第三节 “复性”说和对“无善无恶”说的论辩

高攀龙继承了程、朱的“性即理”学说,认为“理”(太极)是天地万物的本原,体现在人身上,则谓之“性”。因此,他在阐述《中庸》“天命之谓性”时,认为“理”在天谓之“命”,在人则谓之“性”。如说:

《中庸》者何也?人之性也。性者何也?天之命也。在大化上说谓之天,在人身上说谓之性。……性即人之性也。(《高子遗书》卷四)

宣称“命”和“性”虽名称各异,其为“理”则一,故他主张人的本性就是“理”:

人不识这个理字,只因不识性。这个理字,吾之性也。人除了这个躯壳,内外只是这个理。程子云“性即理也”。如今翻过来看,理即性也。夫人开眼天地间,化化生生,充塞无间,斯理也,即吾性也。(《东林书院志》卷六《东林论学语》下)

既然是“性即理”,“理即性”;那么,就产生了识“理”、识“性”的问题。高攀龙认为“人不识这个理字,只因不识性”。所以他提出“学问起头要知性;中间要复性;了手要尽性。只一性而已”(《高子遗书》卷八《与许涵淳》) 。这是他的人性论学说。

高攀龙在“知性”“复性”“尽性”的人性论学说中,他所强调的还是以“复性为主”的程朱人性论。如说:

学问之道无他,性而已矣。无志于学问者不必言。既有志学问,须要复性,才是有志。(《东林书院志》卷六《东林论学语》下)

被尊为“东林八君子”的叶茂才在评论高攀龙一生学问时,也说:“存之之学,以程、朱为的,以复性为主,以知本为宗,以居敬穷理、相须并进为终身之定业”(同上卷七《景逸高先生行状》) 。他把“复性”说视作高攀龙的人性论的主要内容。

一、“知性”说

高攀龙认为学问首先在于知性;而知性又在于明善,故知性善,才可言学。他多次强调:

性者学之原也,知性善而后可言学。(《高子遗书》卷三《气质说》)

学问在知性而已,知性者明善也。(同上卷八下《与陈似木》一)

他和顾宪成一样,根据《易传》《乾》卦的“元、亨、利、贞”,“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以及“元者,善之长也”等观点,进行推论:“吾所倡善,元也,万物之所资始而资生也”(同上卷九) 。他强调“善即生生之易也,有善而后有性,学者不明善,故不知性也”(同上卷八《答冯少墟》二) ,把善看作与“理”一样,是万物的本原,从而得出了“性即理,理即善”(《东林书院志》卷六《东林论学语》下) 、“善即天理”(《高子遗书》卷三) 的结论。这就把孟子所谓人性皆有仁、义、礼、智的性善论提到本体论的高度,具有道德本体论的意义。所有这些论证,程、朱均有详细的说明,并非高攀龙的创见。他还认为知性即为明善,只有明善,才能为善:

鸡鸣而起,孳孳为善,是吾人终身进德修业事也。然为善必须明善,乃为行著习察。何谓明善?善者,性也。……为善者乃是仁、义、礼、智之事也,明此之谓明善,为此之谓为善。明此以立其体,为之以致其用。(同上《为善说》)

由此他又提出只有知性明善,才能“以此复性,以此尽性”的观点,并认为这才是“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同上) 的简便之法。也就是说,知性明善,乃是复性、尽性的首要途径和捷径。

二、对“无善无恶”说的辩难

高攀龙根据“性即理、理即善”的性善论,展开了对王守仁的“无善无恶”说的辩难。

关于“道性善”与“无善无恶”说的论辩,乃是当时学术思想界的一场论战。一方是以顾宪成为首,参加者有高攀龙、钱一本、吴觐华等东林学派人士,和方学渐、许孚远、冯从吾等;另一方则有管志道、钱渐庵、周汝登和陶望龄等,其中尤以管志道、周汝登为主要代表。他们在和管志道等人的论辩中,顾宪成的观点最有代表性。

首先,高攀龙指出:“名性曰善”,是从孟子始;“名善曰无”,是自告子始,与印度佛学的空无之说极相似。至王守仁则“始以心体为无善无恶”,即宗“无善无恶”的人性论,因为王曰:“心体即性也”(同上卷九《方本庵先生〈性善绎〉序》) 。

其次,高攀龙以性善论与王守仁的人性“无善无恶”论相比,认为“无善无恶”论,是宗“无善”为“无性”,是歧本末、体用为二。归结一点,则是“以理为障逆而扫之”而宗“无”。他说:

善者,性也。无善是无性也。吾以善为性,彼以善为外也;吾以性为即人伦即庶物,彼以人伦、庶物是善非性也。是歧体用、歧本末、歧内外、歧精粗、歧心迹而二之也。……是以理为障逆而扫之。(同上)

第三,高攀龙指出王守仁所谓“善”,是“以善为念”,“以善为意”,而与佛教的以善为意、以善为事相一致,非“吾所谓之性善之善”。也就是说,王守仁所说的善是人们意念的产物,即他“四句教”中所说的:“有善有恶意之动”,并不具有本体论的意义。故高攀龙一再指出:

窃以阳明先生所为善,非性善之善也。何也?彼谓“有善有恶者意之动”,则是以善属之意也。其所谓善,曰善念云而已。所谓无善,曰无念而已。吾以善为性,彼以善为念也。吾以善自人生而静以上,彼以善自五性感动而后也,故曰:非吾所谓性善之善也。(同上)

道性善者,以无声无臭为善之体;阳明以无善无恶为心之体。一以善即性也;一以善为意也,故曰:“有善有恶者意之动。”佛氏亦曰:“不思善,不思恶,以善为善事、恶为恶事也。以善为意,以善为事者,不可曰明善。”(同上)

高攀龙认为宗“无”,是“大乱之道”,“足以乱教”。这是由于“无善之说”,“夷善于恶而无之”所造成的。他说道:“古之圣贤曰止善、曰明善、曰择善、曰积善,盖恳恳焉。今以‘无’之一字,扫而空之,非不教为善也”(同上) ?所以,他很赞同方学渐所谓“见为善,色色皆善,故能善天下国家;见为空,色色皆空,不免空天下国家”(同上) 的观点。可见,顾宪成、高攀龙他们之所以批驳“无善无恶”论,是出于他们对国事的关心。这主要是针对当时一些王学末流空谈心性而不务实学,谈空说无而流于禅的不良学风而言的。高攀龙在当时就提倡士大夫应有“居庙堂之上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之“实念”和“居庙堂之上,无事不为其君;处江湖之远,随事必为吾民”之“实事”(同上卷八) 。不过,高攀龙拘守程、朱之学,全盘否定王学中关于人的心理分析的合理因素,则是一种偏见。至于他的“复性”论,完全抄自程、朱,没有什么新的东西,这里从略。

第四节 对管志道的“三教统一”说的论驳

高攀龙在和管志道论辩王守仁的“无善无恶心之体”时,就指出管所推崇的是佛教的空无之论。与这论辩紧相联系的,是他对管志道“三教统一”说的论驳。高攀龙为此专门写了《异端辨》《答泾阳论管东溟》《与管东溟虞山精舍答问》《与管东溟》等文。

高攀龙与顾宪成在辟佛论上,各有侧重,观点也有所不同。高的最大特点,是比较集中地批评了管志道的“三教统一”说。

首先,高攀龙指出管志道大倡“三教统一”说的目的,是“本无三教,惟是一乘”,“全体大用,总归佛门”(同上《与管东溟》二) 。也就是要以佛代儒,一统三教。他说:

窃谓先生(指管志道)大旨,要在统一三教。……而窥先生之意,实以一切圣贤皆是逆流,菩萨本无三教,惟是一乘耳。故攀龙谓先生之学,全体大用,总归佛门。而后之信先生者,必以牟尼之旨;疑先生者,必以仲尼之道。(同上)

第二,高攀龙批评管志道以佛代儒、一统三教的各种理论根据。他说:

盖此翁(指管志道)一生命脉,只在统合三教,其种种开阖,不过欲成就此局。拈出一个周元公,是欲就道理上和合;拈出一个高皇帝,是欲在时势上和合;拈出“群龙无首”,则欲暗夺素王道统,而使佛氏阴篡飞龙之位;拈出敦化川流,则欲单显毗卢性海,而使儒宗退就川流之列。(同上卷三《答泾阳论管东溟》)

可见,高攀龙直接地指向了管志道所持的理论根据之一,即所谓“拈出一个周元公”。管志道之所以要在理论上抬出周惇颐,是因为周的《太极图易说》中“自无极而太极”“太极本无极”的宇宙观,是以虚无为天地万物的本原,与佛、老的“有生于无”的论点是吻合的。因此,管志道在其《东溟粹言》中极力调和儒、佛,以佛代儒,宣扬“空空正是孔子立大本处”。其目的,正如高攀龙所指出的是“创溯太极于无极之旨,欲学者从此悟虚空法界之体”(同上卷八《与管东溟》二) 。管志道要以佛代儒,一统三教,必然要在理论上调和儒、佛。在他看来,“贯通三教者,周元公一人而已”(《周易六龙解·附录》) 。所以,周惇颐之《太极图易说》,一时就成了管志道和一些由儒逃禅者们鼓吹“三教统一”的理论根据。

高攀龙又指向了管志道所持的理论根据之二,即所谓“拈出一个高皇帝”。管所说的“高皇帝”是指明太祖。管志道之所以要抬出明太祖,是因为在明太祖御制的《三教论》和《宦释论》中,曾称道“佛、仙之幽灵,暗助王纲,唯常是吉”。因而管志道想借助这一言论来为他的以佛代儒、一统三教的目的服务,达到“欲在时势上和合”。高攀龙则从儒学的正宗地位出发,针对管志道的观点,指出明太祖从未有过“三教合一”的意图。他说:

孔子道无亏欠,本不须二氏帮补。圣祖(即明太祖)所以不废二氏,不过以其阴翊王度,使其徒各守其教,亦未尝合之使一也。(同上)

高攀龙又指向管志道所持的理论根据之三,即所谓“拈出‘群龙无首’”。“群龙无首”出于《周易》《乾》卦,其卦辞是用来比喻春秋时代的诸侯并立。而管志道之所以抬出《周易》“群龙无首”的卦辞来,其用意正如高攀龙所说的:“则欲暗夺素王道统,而使佛氏阴篡飞龙之位”。因为管志道在其《易道“六龙无首”合华严十地为首微旨》一文中,曾说:“《易》言‘见群龙无首,吉。’而《华严十地品》中,却云‘我当于一切众生中为首为胜’”(管志道《从先维俗议》卷五) 。

高攀龙还指向管志道所持的理论根据之四,即所谓“拈出‘敦化川流”。“敦化川流”本出于《中庸》之“小德川流,大德敦化”句。意在说明天地之道是“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庸》第三十章) 。管志道抬出“敦化川流”,借此说明佛教如“大德敦化”,才是万殊之本。儒学则如“小德川流”,退居川流细支之列。高攀龙指出:“则欲单显毗卢性海,而使儒宗退就川流之列”,从而达到其以佛代儒、一统三教之目的。因此,高攀龙对管志道倡言“三教统一”论,不惜全力加以抨击。他说:

昔之惑人也,立于吾道之外,以似是而乱真;今之惑人也,据于吾道之中,以真非而灭是。昔之为佛氏者,尚援儒以重佛;今之为儒者,于轩佛以轻儒。其始为三教之说,以为与吾道列而三,幸矣;其后为一家之说,以为与吾道混而为一,幸矣。……斯言不出于释氏之徒,而出于圣人之徒,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高子遗书》卷三《异端辨·又辨三教一家》)

他认为,在万历年间,重佛轻儒的现象已很严重。而问题又多出于儒学内部的弃儒宗禅。他在《异端辨》一文中指出了这点:

乙巳(万历三十年)仲夏,余游武林,寓居西湖,见彼中士人,半从异教,心窃忧之!问其所从,皆曰莲池。问其教,出所著书数种,多抑儒扬释之语。此僧原廪于学宫,一旦叛入异教,已为名教所不容,而又操戈反攻,不知圣人之教何负于彼,庠序之养育何负于彼,而身自叛之。(同上)

他指出“彼中士人,半从异教”,未免夸大其词,但也多少反映了当时信佛之盛和弃儒宗禅之严重,因而引起了顾宪成和高攀龙等东林学派人士之关注,并对佛教和“三教统一”说加以批评。

此外,高攀龙还对佛教的因果迷信提出了非议。他重人事而非天命,说“命之自我造者也,惟即感为应,故即人为天。不然是有天命、无人事,圣贤修道之教皆赘矣”(同上卷九上《重刻感应篇事》) 。他承认有“感应”的存在,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又认为这种善恶吉凶的报应,并非是天命鬼神的作祟,而是人们是否遵循儒家义理行事的结果。故他明确提出“感应者何?义理也”的观点,认为遵循儒家义理的结果,则善者必吉,恶者必凶,正同“夏之必暑,冬之必寒”的自然规律。但儒家义理决定善恶吉凶的道理,又非世人所知,因而他最终又不得不“示以鬼神之言”。

第五节 “格物穷理”和修悟并重

一、“格物穷理”的认识论

高攀龙继承了程、朱“格物穷理”说,提出“学必由格物而入”(同上卷一) 、“圣学正脉,只以穷理为先”(同上卷五) 的观点。由此,他对《大学》的“格物致知”说做了发挥。

首先,他认为格物的对象很广,天地万物都是物,日常“动念”都是格。他把《大学》等皆看作是“格物穷理”的经典:

天地间触目皆物,日用间动念皆格。一部《大学》皆格物也,六经皆格物也。《孟子》七篇更作《大学》注疏。何者?以皆穷至其极,见天理真面目也。(同上卷九)

其次,高攀龙的格物说,主要在于求取“至善”,即封建道德的根本原则,而不在于认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他说:

《大学》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三句。一句少不得,如此方是圣人之学。(《东林书院志》卷六《东林论学语》下)

先生(指高攀龙)曰:“天理与明德何异?”彦文(高之弟子)曰:“天理云者,是天然一定之理。明德云者,是明此天理。天理即明德,明德即天理,本无异也。”先生曰:“明德才是我之天理。”(同上卷五《东林论学语》上)

或问曰:《大学》并列三纲而归重知止(善),何也?三纲非三事,一明明德而已。明明德者,明吾之明德也;新民者,明民之明德也;止至善者,明德之极至处也。然不知止(善),德不可得而明,民不可得而新。何者?善即天理,至善即天理之至精至粹、无纤芥夹杂处也。不见天理之至,便有人欲之混,明德、新民总无是处,故要在知止(善)也。(《高子遗书》卷三《经解》)

可见,高攀龙是以“性即理、理即善”的观点来论述《大学》三纲领的。他认为“明德”即“我之天理”;“新民”即“明民之明德”,也就是“明民之天理”;“知止(善)”,即达到“天理之至精至粹、无纤芥夹杂处。”一句话,就是明天理而达到所谓“至善”的“天理之极至处”。所以,他强调《大学》“三纲非三事,一明明德而已”,“而归重知止(善)”。高攀龙之所以强调“止至善”,除了他以上所述,是由于“至善”是“天理之至精至粹、无纤芥夹杂处”,“不见天理之至,便有人欲之混”的根本原因外,还因为只有明天理之“至善”处,才可排除佛教和霸王之道的搀入。

他还认为“格物穷理”的最终目的,就是达到天理之“至善”。他一再强调:

何谓格物?曰:程、朱之言至矣。所谓穷至事物至理者,穷究到极处,即本之所在也,即至善之所在也。(同上)

窃以自孔子而来,欲寻其绪,多必由《大学》以明明德为主,以格物为先。格物者穷究到天理极至处,即至善也。(同上卷八《答方本庵》)

《大学》在明、新、止。格物者,格知明新之至善处也。(同上卷九)

高攀龙强调所谓“至善”,从抽象的精神本体“天理”,具体化为人的道德伦理。因此,可以说,高攀龙的格物说,即是其“穷理为先”的认识论。在本体论上,则是求得对天地万物的本原——“天理”的认识;在人性论上,则是复“天命之性”的“天理”之善,而除尽“气质之性”的“人欲”之恶;在道德伦理观上,则是求取“至善”的封建道德(仁、义、礼、智)的根本原则。所以他的“穷理为先”的认识论,又是与其人性论和道德观紧相结合的。这正是宋明理学的特点。

第三,高攀龙强调穷理功夫的重要。他说:

《大学》之旨,明德、新民要止至善。止至善者,一篇主意也,其下皆止至善工夫。(同上卷八《与泾阳论知本》)

《大学》在明、新、止。格物者,格知明新之至善处也。故身、心、意、知、家、国、天下,皆明、新、止之物也。诚、正、修、齐、治、平皆明、新、止之格也。(同上卷九《王仪寰先生格物说小序》)

认为《大学》所言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天平下,皆是“止至善”的功夫。他提倡本体与功夫并重,断言“不识本体皆差工夫”,“不做工夫皆假本体”(同上卷八下《与薛用章》一) 。他反对某些儒者“以易简废工夫”的做法,认为“若以易简为心,便入异端去矣”(同上《与逯确斋》) !

二、对王守仁“致知格物”说的批评——《阳明说辨》

高攀龙系统地批评了王守仁的“格物致知”说。他为此写了《阳明说辨》等文。

首先,他指出王守仁对《大学》“格物”说的解释,是用“正心”“诚意”来代替“格物”,这和《大学》以三纲为本体(“主意”)。八目为功夫的宗旨相违背。他说:

阳明格物……却是诚意正心事矣,非格物也。(《东林书院志》卷六《东林论学语》下)

至于说格物,曰:“极力致其良知于事事物物之间,使事物各得其正。”又曰:“为善去恶是格物。”夫事物各得其正,乃物格而非格物也。为善去恶乃诚意而非格物也。又以诚意为主意,格致为工夫。《大学》固以三纲为主意,八目为工夫矣。试举王先生古本序一绎之,其于文义合耶?否耶?(《高子遗书》卷三《经解》)

他认为“阳明之说《大学》也,吾惑之”,并且赞同罗钦顺和顾宪成对王守仁“格物”说的批评,即“整庵罗氏所谓左笼右罩,以重为诚意、正心之累。顾(宪成)氏所谓颠倒重复,谓之阳明之《大学》可矣”(同上《阳明说辨》二) !

高攀龙指出只重本体(主意)而摒弃功夫的危害,认为这是朱(熹)、王(阳明)之学的“实”与“虚”,“心即性”还是“心非性”的分界线,也是儒、佛分歧之所在。他说:

阳明于朱子格物,若未尝涉其藩焉,其致良知乃明明德也。然而不本于格物,遂认明德为无善无恶。故明明德一也,由格物而入者,其学实,其明也是。心非性。心性岂有二哉?则从入者有毫厘之辨也。(同上卷八下)

二先生(指陆、王)学问俱是从致知入。圣学须从格物入。致知不在格物,虚灵知觉虽妙,不察于天理之精微矣。(《东林书院志》卷六《东林论学语》下)

圣人之学,所以与佛氏异者,以格物而致知也。儒者之学,每入于禅者,以致知不在格物也。致知而不在格物者,自以为知之真,而不知非物之则,于是从心逾矩,生心害政,去至善远矣。(《高子遗书》卷九)

这说明高攀龙强调致知必须通过格物,否则儒学即“入于禅”而“虚其实”。所以,他认为如何“致知”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关系学术之大小偏正”,“古今学术,于此分歧”。他说:

这“知”字却最关系学术之大小偏正,都在这里。……古今学术,于此分歧,便分两路去了:一者在人伦、庶物、实知、实践去;一者在灵明、知觉、默识、默成去。此两者之分,孟子于夫子微见朕兆,陆子于朱子遂成异同。本朝(薛)文清与(王)文成便是两样。宇内之学,百年前是前一路,百年来是后一路,两者递传之后,各有所弊。毕竟实病易消,虚病难补。今日虚证见矣,吾辈当相与稽弊而反之于实。(同上卷四)

高攀龙总结了儒学在致知问题上出现的分歧,指出这种分歧后来发展成宋代朱、陆的异同,以至演变为薛瑄、王守仁的不同途径,及至明末,王学已是弊端丛生,“今日虚病见矣!”为此,他提出“吾辈当相与稽弊而反之于实”,说明他看到了王学末流症结之所在。总之,他反对用“正心”“诚意”来代替“格物”“致知”,而走“默识”“默成”的途径。在“格物致知”问题上,高攀龙基本上恪守程、朱理论,没有什么创新。

其次,高攀龙反对王守仁提出的忠孝之理只能向心上求的观点。他说:

夫臣之事君以忠也,夫人知之,而非知之至也。孟子曰:“欲为臣尽臣道,法舜而已。”……苟不如舜之所以事君,则已陷于天下之大恶而不自知焉,则所以去其不如舜以就其如舜者,当无不至也。子之事亲而当孝也,夫人知之,而非知之至也。孟子曰:“事亲若曾子者可也。”夫至于曾子之事亲而始曰可也。……此人伦之至,天理之极止之则也。此为格物而至于物,则物理尽者也。所谓因其已知之理益穷之,以至乎其极也。(同上卷三)

这里,高攀龙针对王守仁致心之理、格心之物的“致知格物”说,运用朱熹的“格物穷理”的观点加以驳难,认为人对忠孝之理的认识,首先则是“格物而至于物,则物理尽者也”。也就是“欲为臣尽臣道,法舜而已”,“事亲若曾子者可也”。然后,从已知的忠孝之理,进而穷尽更深的忠孝之理。高攀龙在这里区别了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而不像王守仁那样,把“心”看作既是认识主体,又是认识对象,其认识对象只是认识主体——“心”之显现。

此外,高攀龙还批驳了王守仁关于“孝之理”随“亲没”而消失的观点,认为忠孝观念不会由于某个人的“亲没”而消失,人们仍会从已知的忠孝观念而“益穷之,以至乎其极”。在这个问题上,高攀龙对王守仁的驳难也只能到此为止。事实上,他所谓忠孝观念,只是封建社会伦理关系在人头脑中的反映,有封建社会的伦理关系,才会有人们对忠孝之理的认识。因此,封建社会的伦理关系,不会由于某个人的死亡而消失,在人们头脑中的忠孝观念,自然也不会因某个人的“亲没”而不存在。

第三,高攀龙以“闻见之知”反对王守仁“扫闻见以明心”。

他指出王守仁“任心而废学”,“非孔子之教也”(同上卷九上) ,认为“闻见之知”,虽然是“知之次”,但仍应足够重视,不能像王守仁那样“扫闻见而明心”。他肯定了孔子的“多闻从善,多见而识”(同上) 的观点:

夫圣人不任闻见、不废闻见,不任不废之间,天下之至妙存焉。舜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非闻见乎?而闻见云乎哉?!(同上卷三)

高攀龙看到了“闻见之知”的重要性,如“舜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提出“不任闻见、不废闻见”的观点,并且说“不任不废之间,天下之至妙存焉。”说明他意识到:完善的认识,要凭闻见,但又不能光凭“闻见之知”。

三、主张格“一草一木之理”

高攀龙的“格物穷理”论,不仅对王守仁“格物”即“格心”说加以论驳,而且在《答顾泾阳先生论格物》一文中,对顾宪成“格物草木之说”提出异议。

高攀龙虽然强调格物主要在于求取“至善”的封建道德的根本原则,但他仍主张要探求一草一木之理。他不赞同顾宪成“以六经、语(《论语》)、孟(《孟子》)中未见论著此等工夫”为理由,轻视或甚至把一草一木之理排斥于格物之外。高攀龙的理由是:

(1)虽然在“《六经》《语》《孟》中未见论著此等工夫”,但“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正是“孔门一贯之学”(同上卷八) 。根据朱熹的“万物各具一理,而万物同出一原”的观点,一草一木虽小,但“从来源头是一个,故明此即通彼,通彼亦明此耳”(同上) 。因此,他认为“一草一木是格物事,鸢飞鱼跃是格物事”(同上) 。

(2)一草一木是人们随其所见之物。既然是物,就应属格物范围之内,强调“格诸身”和“格诸物”没有什么不同。他说:

先生(指顾宪成)曰:“鸢飞鱼跃,傍花随柳乃是自家一团生机,活泼泼地,随其所见,无非是物。”若不是物,何以随其所见,无非是物;既是此物,则格诸身、格诸物,何以见根趣之殊邪?(同上)

(3)“天下之理,无内外、无巨细”,“一草一木”和“鸢飞鱼跃”,“亦皆有理,不可不格。”如“以草木为外,便是二本,便说不得格物”。他说:

天下之理,无内外、无巨细,自吾之性情以及一草一木,通贯只是一理。见有彼此,便不谓尽心知性。……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不可不格。会得此意,则与《中庸》所指“鸢飞”“鱼跃”者,何以异哉?(同上)

先生云:“莫非理也,有何巨细、有何精粗?但就学者工夫论,自有当务之急耳。龙(即高攀龙)谓《大学》最先格物,便是急。开眼夭乔飞走,孰非心体,以草木为外,便是二本,便说不当务之得格物。”(同上)

(4)“天地间物莫非阴阳五行”,宇宙万物由于“各自其所禀”之不同,而各有其特点和不同的生长发展法则,因此要对大至天地、小至草木之物都得去探求其理。他说:

先生(指顾宪成)云:“有梅于此,花何以白?实何以酸?有桃于此,花何以红?实何以甘?一则何以冲寒而即放?一则何以待暖而方荣?”龙谓天地间物莫非阴阳五行,五行便是五色,便有五味,各自其所禀,纷然不同,固无足异。至发之先后,盖天地间有一大元亨利贞,各物又具一元亨利贞,杂然不齐,良有以也。(同上)

可知高攀龙的“格物穷理”论,是坚持要把一草一木之物都作为格物的对象,不能由于“格物穷理”的主要对象是对“至善”的封建道德的根本原则的探求,而忽视或甚至把一草一木之理排斥于格物之外。

高攀龙也不赞同顾宪成所持的格草木之理会影响“正心”“诚意”的封建道德修养的见解。他说:

先生(指顾宪成)云:“于此格之(指格草木),何以便正得心?诚得意?于此不格,何以便于正心诚意有妨?”

龙敬问先生曰:“此一草一木与先生有关否?若不相关,便是漠然与物各体,何以为仁?不仁何以心说得正、意说得诚?”“乐意相关禽对语,生香不断树交花”,所以为善形容浩然之气,所以不可不理会也。(同上)

他根据“万物一体”的观点,认为探求客观外界的自然草木之理与“正心”“诚意”的主观道德修养是相关的。格草木不仅不会影响正心、诚意的主观道德修养,反而会促进道德修养。因为像“禽对语”“树交花”的自然现象,都能表现出天地间的“浩然之气”。由此,他得出“格物是求放心”“观物即是养心”(同上) 的结论。

高攀龙的格物说目的在于“格物是求放心”“观物即是养心”的封建道德修养。他与顾宪成不同的,只是在格求“至善”的道德根本原则的同时,并不贬低或排斥格草木,甚至还想从格草木中体验天地间“浩然之气”。

四、修悟并重的道德修养论

高攀龙提倡修悟并重的道德修养论,认为“悟修二者并无轻重”(同上卷五《会语》) 。如以仁、义、礼、智四字而言,“言仁、智处皆是悟,言礼、义处皆是修。悟则四字皆是修,修则四字皆是悟”(同上) 。因而他的结论是“半斤八两”(同上) 。他之所以提倡悟修并重,是因为“修而不悟者,徇末而迷本。悟而不彻者,认物以为则”(同上卷九上) 。“不悟之修,止是妆饰;不修之悟,止是见解”(同上卷八《答肖康侯》) 。只有修悟结合,才能算是“修而悟,悟而彻”的“真圣人之学”(同上卷九) 。他认为悟和修、本体与功夫之间的关系不是对立,而是彼此紧密结合。他说:

善言工夫者,惟恐言本体者之妨其修;善言本体者,惟恐言工夫者之妨其悟。不知欲修者,正须求之本体;欲悟者正须求之工夫。无本体无工夫,无工夫无本体也。(同上卷九上《冯少墟先生集序》)

至于如何修养?高攀龙遵循朱熹的“居敬穷理”的功夫。

关于居敬,他认为“须是主一无适”(同上卷四《君子修己以敬章》) 。即是专心致志地对“至善”的道德原则执着的追求,做到丝毫不与义理相违背。这和佛、道追求玄虚、空无之境而“坐禅”,“坐忘”的自我参悟的修养方法有所不同。他批评某些儒者(指王学末流)提倡禅学的自我参悟是“误天下学者”:

今之谈学者多混禅学,便说只要认得这个己,他原自修的,何须添个修。原自敬的,何须更添个敬,反成障碍了。此是误天下学者,只将虚影子骗过一生,其实不曾修,有日就污坏而已。(同上)

关于穷理,高攀龙极力提倡“读书穷理”。他认为读书多了,即能开阔心胸,明晓义理,增进修养:

学者要多读书。读书多,心量便广阔,义理便昭明。读书不多,便不透理;不透,则心量窒塞矣。吾人心量原是广阔的,只因读书少,见识便狭窄。若读书穷理工夫到,穷得一分理,心量便开一分,读书即明心也。(《东林书院志》卷六《东林论学语》下)

他把“读书穷理”,比作“正如跛者之杖,盲目之相,病者之药”(《高子遗书》卷三《示学者》) 。强调“穷理必由读书而入,静坐、读书必由朋友讲习而入”(同上卷十二) ,认为这是“入德要诀”(同上) 。这就把“读书穷理”看作修养道德之门径。他给自己提出了“半日静坐、半日读书”的规定。

至于如何静坐?如何读书?高攀龙反对闭目塞听的“静坐”,同时也反对不假思索的死“读书”。他说:“吾辈每日用功,当以半日静坐、半日读书。静坐以思所读之书,读书以考所思之要”(同上卷八) 。他主张“静坐”与“读书”相结合,反对那种“书自书,我自我,都无意味”(同上卷三《读书法示揭旧诸友》) 的态度。

第六节 提倡“治国平天下”的“有用之学”

高攀龙虽然在认识论和道德修养论上偏重于对封建道德的践履,基本遵循程朱理学的途径,但由于面临阉党专权、国危民艰的严重现实,又促使他的忧国忧民的“实念”“实事”的思想油然而生。他说:

居庙堂之上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此士大夫实念也。居庙堂之上,无事不为吾君;处江湖之远,随事必为吾民,此士大夫实事也。(同上卷八《答朱平涵书》)

这就迫使他把注意力趋向“治国平天下”的“有用之学”。他说:

事即是学,学即是事。无事外之学、学外之事也。然学者苟能随事察,明辨的确,处处事事合理,物物得所,便是尽性之学。若是个腐儒,不通事务,不谙时事,在一身而害一身,在一家而害一家,在一国而害一国,当天下之任而害天下。所以《大学》之道,先致知格物,后必归结于治国平天下,然后始为有用之学也。不然单靠言语说得何用?(《东林书院志》卷五《东林论学语》上)

先生(指高攀龙)曰:心为体,则身为用;身为体,则心为用。无用便是落空学问。

立本正要致用。(同上卷六《东林论学语》下)

可见,高攀龙对那些“不通事务,不谙时事”的腐儒是嗤之以鼻的。因为他们只会背诵经典,而不讲“治国平天下”的“有用之学”。他认为《大学》格物、致知和正心、诚意的个人道德修养,目的就在于“治国平天下”。他把能否“治国平天下”,看作衡量学问之“有用”或“无用”的尺度。他说,“学问通不得百姓日用,便不是学问”(《高子遗书》卷五《东林会语》) 。这和李贽的“百姓日用即是道”(王世贞《弇州史料》) 的观点接近。

与“治国平天下”的“有用之学”紧相联系的,是他的“学问必须躬行实践”(同上) 的观点。高攀龙认为“学问不是空谈而贵实行”(《东林书院志》卷六《东林论学语》下) 。他说:

学问必须躬行实践方有益,如某人见地最好,与之言亦相入。但考之躬行,便内外不合,是以知虚见无益。(同上)

他反对谈玄说空,认为“道理不向身心上去,总是虚语”(同上卷八) ,宣称“东林朋友俱是硁硁者,不知玄”(同上卷六《东林会语》下) 。他发挥孔子的“学而时习之”的观点,强调“学”“习”“时”三字的重要。他说:

此无别法,即如门下所谓知不能者,习之而已。……《论语》开卷示一“学”字,即示一“习”字,又示一“时”字。学而习,习而时,自凡人作圣贤,不过三字立下见效者也。(《高子遗书》卷八下《答陈似木》三)

这是说,“治国平天下”的“有用之学”的得来,以至“躬行实践”而“立下见效”,都得通过“学”“习”“时”的实践过程。因此,高攀龙在提倡“治国平天下”的“有用之学”的同时,强调“学问必须躬行实践”;否则,“有用之学”也会落空。故他一再反对空谈而“贵实行”。

此外,与“贵实行”相联系的,是他提倡“真”和“老实”的态度。高攀龙根据荀子的“名实论”思想,提出“名者,实也。圣人言名,即是实”(《东林书院志》卷六《东林论学语》下) 的观点,反对虚假而不务实,强调必须有个“老老实实”的态度,才能做出一番大事业;否则,便会弄巧成拙。他说:

人只是一个真,真便做得大事业。自古大人物做大事业,只是一个老老实实。有一毫假意,便弄巧成拙。(同上)

高攀龙这种“老老实实”的态度是可贵的。但是也令人想到,正由于“老实”,他终不免“自沉”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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