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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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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辨真宗批杨文公谢表》

文公疾,在假,诏遣使挟医视之,文公上表谢,真宗以诗批其末赐之。其权免起居,又别是一节也,见会要。而金坡遗事云:文公被疾,既赴朝参,具状称谢,御笔于状尾批七言二韵诗赐之。两说不同,然要非因权免起居赐诗也。

十日当作十数日。多贤作名贤。

《八十六辨入制科第三等》

其说已见第三卷。

《八十七辨有官人应举》

雍熙二年殿试进士,内有宰相李昉子宗谔,参政吕蒙正弟蒙亨,盐铁使王明子扶权,度支使许仲宣子待问。上曰:「斯并世家,纵以艺升之,天下亦谓朕有私也。」并下第。景德年进士杨倚以翰林学士亿之弟,自第三等升第二。祖宗一时升黜,亦不一也。天禧二年,王钦若请鏁厅人不及格坐私罪。天圣四年,诏免责罚,听再举,以旧制试礼部不及格赎铜,永不得应举也。七年,诏文臣许应两次,武臣一次。盖科罪者,王冀公所请也,而免责罚许两次者,乃后来从宽。今并云冀公所请,非也。

天僖当作天禧。

《八十八辨欧阳文忠荐苏明允》

欧阳公欲不次用苏明允,恐无此事;使富公有异论,苏氏亦安得以为怨?

《八十九辨文潞公、吕申公以高年免拜》

文潞公为太师久矣,非元佑初也。元佑初,乃平章军国重事,吕申公乃右仆射,非左也。其免拜皆一辞即从,此云力辞,亦非。

《九十辨范景仁致仕》

范蜀公东斋记事:两制以上致仕,须两章乃从,非臣僚皆然也。景仁致仕居京师,元原之知开封,往见之,景仁以诗致不能谒谢之意,云:「虽云绦褐容相见,东望严扉敢杖藜。」以此推之,未必往见政府也。

《九十一辨免敕葬》

天圣六年诏,大臣之丧,不愿勅葬者听。非近年如此也。

《九十二辨醵钱为赛神会》

子美云:「且留邸之祀神,缘常岁而为会,餕馀共享,京局皆然。窃谓前规有所未便,起无名之率,会不肖之徒,且醵钱胥吏,岂如斥卖弃物;啸聚非类,岂如宴集同僚?」盖子美乃是不欲醵钱,而奏用市故纸钱会客也。

《九十三辨金带佩鱼》

元丰五年正月,诏三师、三公、宰相、执政官、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尝任宰相者,观文殿大学士以上,金球文牙,团带佩鱼;观文殿学士至宝文阁直学士,节度使、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书侍郎、散骑常侍,御仙花带;御史大夫、六曹尚书、翰林学士以上,及资政殿学士,特班翰林学士以上者,仍佩鱼。此云杂学士佩鱼,非也。

六卷亦云虽学士得服金带而已。

《九十四辨宰相罢兼枢密使》

庆历五年十月,诏宰相臣罢兼枢密使。此云「庆历八年,文潞公自参知政事相,始不带兼使,于是」云云,便与第九卷所云「庆历五年,贾文元、陈恭公相罢兼枢密使」,前后不同。

《九十五辨神宗更官制》

神宗更官制。王荆公罢相久矣,荆公在相位,亦未尝欲更官制也。此云神宗初更官制,王荆公诸人皆欲罢枢密院,非也。

《九十六辨中司设倚子》

倚当作椅。

《九十七辨集政、端明二学士衔》

唐弘文馆、集贤殿学士,有非宰相而为之者,宰相亦非兼也。明皇以集仙殿为集贤殿,丽正书院为集贤院,殿与院不同,此云集贤院,非也。有大学士,有学士,有直学士,此云他官未有兼者,亦别无学士之名,非也。端明即西京正衙殿,当有西京二字;资政大学士班文明学士下,翰林学士承旨上,此云班枢密下,而又云即文明之职,不知何所据。第六卷云班翰林承旨上,第十卷云班枢密副使下,前后不同。近岁有非二府而除资政者,亦有二府罢止除端明者,端明往往特拜。此云近岁自资政而下皆为二府职名,是本朝新制,而端明为从官兼职之官,则后唐故事,皆非也。

《九十八辨尧、舜、禹之号及皇帝尊号》

尧、舜、禹以经考之,其非諡号明矣,不必疑其为諡号也。秦当作泰。汉哀帝号陈圣刘太平皇帝,周宣帝称天元皇帝,唐高宗称天皇,武后垂拱四年尊号曰圣母神皇,天授元年加曰圣神皇帝。尊号非始于武后,而武后加尊号亦非始于天授也,唐中宗神龙三年,加号应天神龙皇帝,则以年冠之,非始于明皇也。

本朝自太祖后累授尊号,此云本朝初废不讲,非也。仁宗自景佑后,惟宝元元年加上尊号,庆历以后,每有事郊庙,必预诏不得辄加尊号,羣臣亦不敢复议;惟嘉佑四年,宰臣等五请竟不受。此云以景佑为号,自是每遇南郊大礼毕,则百官拜表上尊号,非也。

《九十九辨銮坡》

此所记出李宗谔先公谈录。文正当作宗谔。

《一百辨进士特取一百九人》

国初取进士,每岁有不止三十人者,此云多不过三十人,非也。

《百一辨致仕官俸给》

唐贞元五年,萧昕等致仕,给半俸,遂为例。大和元年,杨于陵致仕,特全给俸料,辞云:半给之俸,近古所行,伏自思维,已为过幸。此云唐致仕官,非有特勑,例不给俸,非也。太宗淳化元年,诏致仕官给半俸,此云真宗,非也。咸平五年,谢泌言:致仕官近皆迁秩令录,授朝官给半俸,须有清名及劳效乃可听。乃诏七年以上求退者,许致仕;因疾及历任有赃犯者,听从便;若谪籍,不得致仕,后来亦然,范忠宣公是也。苏子由诗云:「馀年追悬车,凑草屡濡笔,籍中顾未敢,尔后傥容乞」也。

明道二年大赦,丁谓比许致仕。

真宗朝御史卢琰言:朝士有衰老不退者,请举休致之典。时二三名卿,犹有不退之议,则过期不请,非独后来也。

《百二辨御史「端公」》

因话录:侍御史衆呼为「端公」,非自称也。

《百三辨御史里行》

唐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皆有里行,非独监察御史也。马周、王本立为监察御史里行,皆见唐书职官志。此云见六典及唐人杂记,不若以唐书为据也。

《百四辨陈恭公制词》

纳忠先帝有德朕躬,乃陈恭公除参政制词。此云麻词,非也。

《百五辨元佑初哲宗纳后》

元佑初,当作元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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