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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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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治安官是在那个星期天中午时分带着路喀斯·布香抵达监狱的,不过全镇的人(说起来全县的人也是如此)在前一天晚上就都知道路喀斯杀死了一个白人。

他在那儿等待着。他是第一个到那儿的人,正懒洋洋地站着,努力装得若有所思或至少是一无所知的样子,站在关了门的跟监狱隔街相望的铁匠铺子前面的棚子里,如果舅舅穿过广场走向邮局去取十一点钟到达的邮件的话,更确切些说,在舅舅穿过广场去邮局取十一点钟到的邮件的时候看见他的可能性不会太大。

因为他也认识路喀斯·布香——这就是说,跟任何白人一样知道他。也许除了卡洛瑟斯·爱德蒙兹以外(路喀斯就住在爱德蒙兹离镇十七英里外的农场上),他比别人更熟悉路喀斯,因为曾在路喀斯家吃过一顿饭。那是四年前的初冬;当时他才十二岁,那事是这样发生的:爱德蒙兹是他舅舅的朋友;他们在同一个时候在州立大学上学。舅舅是从哈佛和海德堡大学回来以后去州立大学的,为的是学到足够的法律以便当选做县检察官,而就在出事的前一天,爱德蒙兹进城来看舅舅谈一些县里的事务并且在他们家住了一夜,那天晚上吃晚饭的时候,爱德蒙兹对他说:

“明天跟我一起上我家去逮兔子吧。”接着对他母亲说:“明天下午我把他送回来。他拿着枪出去的时候我会派个童仆跟着他。”接着又对他说:“他有条好狗。”

“他已经有个童仆在伺候他呢。”舅舅说。然而爱德蒙兹说:

“他那个童仆也会逮兔子吗?”于是舅舅说:

“我们可以保证他不会跟你那个捣乱的。”

于是第二天早上他和艾勒克·山德跟着爱德蒙兹回家。那天早上天气很冷,是冬天的第一场寒流;灌木树篱挂了霜变得硬邦邦的路边排水沟里的死水结了一层薄冰就连九里溪的活水表面都亮晶晶的像彩色玻璃似的仿佛一碰就会碎从他们经过的第一个农家场院和后来经过的一个一个又一个场院里传来不带风的强烈的木柴烟味他们可以看见后院里那些黑铁锅已经在冒热气而还戴着夏天遮阳帽的女人或戴着男人的旧毡帽穿着男人的长外套的女人在往锅底下塞柴火而工装裤外面围着用铁丝系着的黄麻袋片做的围裙的男人在磨刀或者已经在猪圈附近走动圈里的猪呼噜噜地咕哝着不时尖叫着,它们不太惊慌,没有张皇失措只是有点警觉仿佛已经感觉到尽管只是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它们丰富多彩而又与生俱来的命运;到了傍晚时分整个大地将会挂满它们那鬼怪似的完整的油脂色的空荡荡的尸体它们是在脚跟处被固定起来其姿态犹如在疯狂地奔跑仿佛笔直地冲向地球的中心。

他并不知道那事是怎么发生的。那个童仆是爱德蒙兹一个佃户的儿子,年纪和个子比艾勒克·山德要大,而艾勒克的个子又比他要大,尽管他们年纪一般大,这时正在大屋里带着他的狗在等他们——一条真正的逮兔子的狗,有点猎犬血统,相当多的猎犬血统,也许大部分是猎犬血统,是美洲赤和带有褐色斑点的黑狗杂交的后代,也许一度还有点那种能指示动物所在地的小猎狗的血统,一条杂种狗,一条黑鬼的狗,一眼就能看出来它的本性跟兔子特别亲近,就像人们说黑人跟骡子特别友好一样——而艾勒克·山德已经拿了他的飞镖——一个钉在一小段扫帚把上的拴铁路路轨的粗螺母——艾勒克·山德能把这飞镖嗖嗖地头尾相接地旋转着投向在奔跑的兔子,其准确性跟他用猎枪差不了多少——艾勒克·山德和爱德蒙兹的童仆拿着他们的飞镖他拿着枪他们穿过庭园跨过牧场来到爱德蒙兹的童仆知道的水面上架有一根原木可以踩着过河的小溪边,而他并不知道那事是怎么发生的,那种事发生在女孩身上也许可以想象甚至可以原谅但在别人身上就不应该了,这时他踩着木头走了一半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因为他在围栏最上面的木头上走过许多次而且距离比这个要长一倍可是猛不丁的这十分了解的熟悉的阳光普照的冬天的大地翻了个个儿平展展地倒伏在他的脸上他手里还拿着枪急速猛扑不是脱离大地而是远离明亮的天空他还能记得冰面破裂时轻微而清脆的碎裂声记得他怎样竟然没有感到水面的冲击倒是在浮出水面呼吸到空气时才激灵了一下。他把枪也掉了只好扎猛子再潜到水里去寻找,离开冰凉的空气又回到水里他还是对水没有感觉,既不觉得冷也不觉得不冷连他湿漉漉的衣服——靴子和厚裤子和毛衣和猎装外套——在水里也不觉得沉重只是有点碍事,他找到了枪又使劲摸找水底然后一只手划着水游到河边一边踩水一边拽住一根杨柳枝把枪往上递直到有人接了过去;显然是爱德蒙兹的童仆因为这时候艾勒克·山德正使劲向他捅来一根长木杆,那简直是根原木,刚一捅过来就打在他脚上使他站立不稳把他的脑袋又弄到水底下差一点让他松开了手里抓着的柳树枝后来有个声音说:

“把木杆拿开别挡着他让他好上来”——那只是个声音,并不是因为这不可能是别人的声音只可能是艾勒克·山德或爱德蒙兹的童仆而是因为不管是谁的声音都没有关系:现在他爬出了水面两只手伸进了柳枝丛中,薄冰在他胸前咔嚓咔嚓地碎裂,衣服像冰凉的软铅他不是穿着衣服在活动而是好像套上了南美披风或海员用的油布衣:他往岸上爬先看见两只穿着高筒套靴既不是爱德蒙兹的童仆也不是艾勒克·山德的脚,接着是两条腿上面是工装裤他继续往上爬站了起来一看是个黑人肩上扛了把斧子,身上穿着件很厚的有羊皮衬里的外套,戴着顶他外祖父过去常戴的浅色宽边毡帽,眼睛正看着他而这就是他第一次看到的路喀斯·布香他想起来了或者更确切地说他记得这是第一次因为你看见了路喀斯·布香就不会忘记的;他喘着气,浑身哆嗦着,这时才感受到冰凉的河水的刺激,他抬起头看见一张脸正在望着他没有怜悯同情或其他表情,甚至没有惊讶:只是望着他,脸的主人根本没作任何努力来帮助他从小溪里爬出来,事实上还命令艾勒克·山德不要去使用木杆那唯一表示有人试图帮助他的象征物——在他看来这张脸可能还不到五十岁甚至可能只有四十岁要不是有那顶帽子和那双眼睛还有那黑人的皮肤但这就是一个冻得直哆嗦并且由于受了刺激和劳累而直喘气的才十二岁的男孩所看到的一切因为望着他的那张脸的表情并没有任何色素甚至没有白人所缺乏的色素,不是傲慢,甚至也不是鄙视:只是自有主见和从容自若。然后爱德蒙兹的童仆对这个人说了句话,说了一个名字:有点像路喀斯先生:于是他知道这人是谁了,想起了那个故事的其他部分那是这个地区的历史的一个片断,一段很少有人比舅舅更了解的历史:这个人是爱德蒙兹的曾外祖父一个叫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人的奴隶(不仅仅是老卡洛瑟斯的奴隶而且还是他的儿子)的儿子:现在他站着一直哆嗦着在他看来又有一分钟的光景那人站着看着他脸上毫无表情。后来那人转过身子,说话时连头都没回,他已经走了起来,甚至没有等一下看看他们是否听见了,更别说看看他们是否会服从他了:

“上我家来吧。”

“我回爱德蒙兹先生那里。”他说。那人并不回头。他甚至没有答话。

“拿着他的枪,乔。”他说。

于是他跟在他后面,爱德蒙兹的童仆和艾勒克·山德跟在他的后面,他们成单列沿着小溪朝桥和大路走去。很快他不再哆嗦了;他只是又冷又湿,不过只要不断走动那冷和湿就多半会过去的。他们过了桥。前面就是那院门,车道从那里穿过庭院通到爱德蒙兹的家宅门口。那段路大约有一英里;也许等他走到那里他的衣服就已经干了身子也已经暖和了,但即使在他知道他不会在院门口拐进去或者反正没有拐进去以后,他还是相信他会向里拐进去的,而现在已经走过了院门,他还是对自己说他不进去的理由是,虽然爱德蒙兹是个单身汉,家里没有女人,但爱德蒙兹本人很可能在把他送回母亲身边以前不会允许他再走出他的房子,他一直对自己这么说,尽管他知道真正的理由是他无法想象自己会违背这个大步走在他前面的人,就像他不能违背外祖父的旨意一样,并不是害怕他报复也不是由于他威胁要报复,而是因为在他前面大步走着的人跟外祖父一样根本不可能想象一个小孩会表示违抗或藐视。

因此在他们走过院门时他根本没有收住脚步,竟连看都不看一眼,现在他们走的不是通往佃户或用人住区的经常有人走的保养得很好的留有走路人脚印的道路而是一条崎岖的狭长的洼地半是冲沟半是道路登上一座带着一种孤独自处独立不羁而且难以对付的气派的小山然后他看见了那座房子,那小木屋并且想起了那段往事,那传说的其余部分:爱德蒙兹的父亲如何立下契约留给他的黑人嫡亲姑表兄弟和他的子孙后代那座房子和周围的十英亩土地——这块永远位于那两千英亩种植园中心的长方形的土地,就像信封中央贴着的一枚邮票——那没有油漆的木头房子,那没有油漆的尖桩栅栏,那人用膝盖撞开这栅栏的没有油漆没有门闩的院门还是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回过一次头而是大步走进院子,他跟着他而艾勒克·山德和爱德蒙兹的童仆跟在他的后面。这里即便在夏天也是寸草不生;他能够想象那情景,整个一片光秃秃的,没有野草也没有任何树枝草根,地上的尘土天天早上由路喀斯家的某个女人用柳枝扎成的扫帚扫成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旋涡或互相重叠的环圈,这些图形,随着白昼的消逝会渐渐地慢慢地被鸡屎和富有神秘含义的三趾脚印弄得面目全非好像(现在十六岁时回想起来)一片微型的巨蜥时期的那种地貌,他们四人走在不能算是人行道的道路上因为路面也是土铺的然而比小径要好些,这条用脚踩实的小道在两边用铁罐空瓶和插进地面的陶瓷碎片组成的边界中间笔直地向前延伸,通向没有上过油漆的台阶和没有上过油漆的门廊而这门廊边摆着更多也更大的罐子——那是些装过糖蜜或者也许是油漆的一加仑容量的空罐子、破旧的水桶或牛奶桶、一只锯掉上部的五加仑容量的煤油桶和半只从前某家人家(毫无疑问就是爱德蒙兹的家)的厨房用的热水桶现在被竖着剖成了香蕉形——夏天里这容器里长过花草现在里面还有东倒西歪的枯萎的茎梗和一碰就碎的干枯卷须,而在后面便是那房子本身,灰蒙蒙的久经风吹雨打,不是没有上过油漆而是油漆漆不上去不肯接受油漆的摆布,结果那房子不仅成为那条严峻的没有得到修缮的道路的唯一可能的延续,而且还是它的顶端,一如那雕刻的樗树叶子组成希腊式圆柱的柱头。

那人仍然没有停步,他走上台阶穿过门廊打开大门走了进去他跟了进去然后是爱德蒙兹的童仆和艾勒克·山德:从明亮的外边走进来门厅显得挺阴暗几乎是黑乎乎的他已经能够闻到那种他长这么大从未怀疑过总认为任何有一点黑人血统的人居住的地方必定会有的气味就跟他相信所有姓莫里逊的人都是循道公会的教徒一样,再往里走是一间卧室:一片光秃秃的磨损了的相当干净没有上过油漆也没有地毯的地板,房间一角隐约可见一张巨大的有华盖的床,可能是从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家里搬来的,上面铺着色彩绚丽的百衲被,还有一座破旧的大急流域生产的廉价梳妆台。此外一时就看不见别的了或者至少不大有什么别的东西;要等到后来他才注意到——或者想起来他看到了——那凌乱的壁炉台上放着一盏有手绘花卉灯罩的煤油灯和一个塞满了拧成麻花形的报纸做的纸捻的花瓶,而壁炉台上方挂着一份平版印刷的三年前的彩色日历。画面上波卡洪塔斯穿着苏人或奥吉布瓦人部落首领穿的打绉裥的带流苏边的鹿皮服装背靠一道以几何图形布局的柏树花园上方的意大利大理石栏杆站着而床对面的幽暗角落里有一幅彩色平版印刷的双人肖像画,镶在一只描金木制阔边镜框里搁在一只描金画架上。但这肖像他当时还根本没看见,因为它在他的身后,而他现在看见的只是那炉火——那用泥抹的粗石砌烟囱下,有根垫底的烧了一半的大木柴在灰色的灰烬里红彤彤地闷燃着,炉火边摇椅里有样东西,他在没看到脸以前以为是个孩子,后来他停下来好好地看了看她,因为他正想起了舅舅告诉他的关于路喀斯·布香或至少跟他有关的另外一件事情,这时看着她,才第一次意识到那男人年纪究竟有多大,必定有多老——这个身材娇小几乎像洋娃娃大小的肤色比那男人黑得多的老妇人,披着披肩,戴着围裙,头上包着一块一尘不染的白布,上面是一顶带有某种装饰品的染色草帽。但他想不起来舅舅说过的话,或告诉过他的事情,后来他连他曾经记得舅舅告诉过他这件事都忘记了,如今,自己正端端正正地坐在壁炉前,爱德蒙兹的童仆正在用劈开的木柴和松木片把火烧旺起来,而艾勒克·山德蹲在地上拽掉湿透了的靴子,然后脱掉他的裤子,他站起来脱掉了外套和毛衣和衬衣,他们两人都得在那男人的身前身后甚至脚下躲闪着,而他叉开双腿背对着火站在壁炉前面,仍然穿着橡皮套鞋,戴着帽子,只脱掉了羊皮外套,随后那老妇人又站到他身边来,比只有十二岁的他和艾勒克·山德都要矮,她胳臂上搭着又一条色彩绚丽的百衲被。

“全脱光。”那男人说。

“不我——”他说。

“脱光。”那男人说。于是他把湿漉漉的连衫裤也脱了然后他又坐在现在变得明亮而火苗乱窜的炉火前面的椅子里,裹在百衲被里像个虫蛹似的,而且完全被那不可能搞错的黑人气味所包围——那气味要不是由于他在现在可以用分秒计算的时间里将发生一些事情他到死都不会考虑不会琢磨也许那气味并不真的是一个种族的气息甚至也不是贫困的气息而也许是说明一种情形:一种思想;一种信念;一种接受,消极地接受了他们因为自己是黑人所以不应该有可以适当或经常洗涤的设备的思想甚至不应该经常洗涤沐浴的思想即使在没有洗涤设备的情况下;事实上人们更希望他们不接受这种思想。然而那气味现在毫无意义或者一时还没有意义;还要再过一个小时那事才会发生还要再过四年他才会明白那件事的余波有多深远对他有什么影响在他意识到,在他承认他已经接受了那气味以前他就已经长大成人了。所以他只是闻了那气味就把它置之不理因为他已经习惯于这种气味,他这辈子断断续续一直在闻这种气味而且还会继续闻下去:因为他这辈子相当一部分的时间是在艾勒克·山德的母亲巴拉丽的小屋在他们的后院里度过的他俩小时候在天气不好的日子里就在那里玩耍巴拉丽会在大屋两顿正餐之间给他们煮一顿饭食他跟艾勒克·山德一起吃,在两人的嘴里那饭菜的味道完全一样;他甚至不能想象这种气味消失了一去不复返的时候生活会是什么样的。他一直在闻这种气味,他还将永远闻到这种气味;这是他无法逃避的过去的一部分,这是他作为南方人所接受的传统中的十分丰富的一部分;他甚至不必去排斥那气味,他只是不再闻到它就像长期抽烟斗的人从来闻不到已经成为他的衣服和衣服上的扣子和扣眼一部分的冷漠而呛人的烟油味,他坐在那里裹在百衲被温暖而浓烈的气息里甚至有点瞌睡起来,听见爱德蒙兹的童仆和艾勒克·山德从他们靠墙蹲着的地方站起来走出屋时又有点清醒过来,但没太清醒,又陷入被子温暖浓烈的气味而那人还一直站在他前面,背对着炉火,反背着双手,跟他从小溪里抬起头第一次看见他时完全一模一样,只是两手紧握着,没有了斧子和也没有了羊皮袄,那人穿着橡皮套鞋和黑人穿的退了色的工装裤不过工装裤的前胸横挂一条挺粗的金表链他们走进房间不久他觉得那人转身从凌乱的壁炉台上取下一样东西放进嘴里后来他看到那是什么东西:一根金牙签,就像他亲外公用的那种:那顶旧帽子是手缝的海狸皮做的像他外公花三四十块钱一顶买来的那种,帽子不是端端正正地戴在头上而是有点歪斜帽子下面的面孔肤色像黑人但鼻子的鼻梁很高甚至有点弯钩从那脸上望出来的神情或者说从脸后面望出来的神情不是黑人的也不是白人的,一点都不傲慢甚至也不是蔑视:只是不容置辩说一不二从容不迫。

然后艾勒克·山德回来了,拿着他的衣服,衣服干了甚至由于刚从炉子上拿下来还有点烫,他穿上衣服,又蹬又跺地穿好发硬了的靴子;爱德蒙兹的童仆又蹲到墙根,还在吃手里的什么东西,于是他说:“我要在爱德蒙兹先生家吃饭。”

那个男人既没反驳也没同意。他一动不动;他甚至都没看他。他只是平静而又不容争辩地说:“她现在已经都把饭盛好了。”于是他走过那老妇人的身边,她从门口闪开身子让他过去,他走进厨房:一张铺着油布的桌子放在朝南的窗户下阳光明亮的地方——他不知道他怎么会知道的,因为那里没有标志、没有痕迹、没有吃过的脏碗来表明——爱德蒙兹的童仆和艾勒克·山德已经在那里吃过饭了,他坐下吃了起来,显然吃的是给路喀斯准备的饭——甘蓝菜、一片油煎的裹着面粉的猪肋肉、大而扁的白糊糊的挺油腻的半生不熟的小圆饼、一杯酪乳:也是黑人的饭食,他也接受了而又不予理会因为这正是他所预料的,这就是黑人吃的东西,显然因为这是他们喜欢的、他们所选择的食品;并不是(十二岁的时候:在他第一次对此事感到惊讶疑惑以前他就已经是个长大了的人)在他们长期的历史里除了那些在白人厨房吃饭的人以外这是他们唯一的有机会学着喜欢吃的食物而是他们在所有食品中选择这些东西因为这就是他们的口味他们的新陈代谢;事后,十分钟以后然后在以后的四年里他一直企图告诉自己是那食物使他犯错误。但他会知道得更清楚;促使他犯下最初的错误,作出错误的判断的原因一直就存着在那里,根本不需要房子的百衲被的气息来怂恿他为了挺过那男人脸上望出来的(甚至不是对着他的,只是望出来的)神情;他终于站起身手里已经攥着那钱币,那五角钱的硬币,回到另外那间屋子:因为正好面对它他第一次看见那金色画架上的镶在金色镜框里的合影,他走过去,在他还不知道他要那么做的时候就已经弯下腰定睛细看在那黑幽幽的角落里只有那金色的叶子闪烁发光。那肖像显然被修整过,从那有点折射光的球面圆盖的后面犹如从占卜者的水晶球的里面回望着他的还是那张大摇大摆歪戴着帽子的从容自如不容置辩的面孔,一个蛇头形的跟蛇头差不多大小的领扣把浆洗过的没有领带的硬领扣在浆洗过的白衬衣上,表链现在横着悬挂在细平布上衣里的细平布马甲的胸前只是那牙签不见了,他边上是那个娇小的洋娃娃似的女人戴着另外一顶绘着花的草帽披着另外一块披肩;这肯定就是那个女人尽管她看上去不像任何一个他以前见过的人,接着他意识到事情远不是那么简单:那照片或者她这个人有些可怕的甚至不能容忍的不对头的地方:她说话而他抬头的时候,那男人仍然叉着腿站在炉火前而女人又坐在几乎是摆在角落里老地方的摇椅上她并没有在看他他知道在他又一次走进屋子以后她还没有看过他一眼可她说:

“那是路喀斯干的又一件好事。”而他说:

“什么?”那男人说:

“莫莉不喜欢这照片因为拍照的人把她的包头布摘掉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她有头发了;这简直像是透过棺材上密封的玻璃盖去看一具做过防腐处理的尸体,他想到莫莉。当然因为他现在想起来舅舅告诉他的有关路喀斯或有关他们的那些事情。他说:

“他干吗要摘掉它?”

“我叫他摘的,”那男人说,“我不要在房间里摆什么田里干活的黑鬼的照片。”现在他朝他们走去,把攥着五角钱的拳头放回口袋,又去摸那一毛钱和两个五分钱的硬币——这是他全部的钱财——把它们都攒到手心,嘴里说:

“你是从镇上来的。我舅舅认识你——加文·史蒂文斯律师。”

“我也还记得你妈妈,”她说,“她以前叫麦琪·丹德里奇小姐。”

“那是我的外婆,”他说,“我母亲也姓史蒂文斯。”他递过硬币;在他认为她会接受那些钱的同一瞬间他知道在那不可挽回的一瞬间他已是永远晚了一步,永远不能挽回了,他站在那里,缓缓流动的炽热的血液像分分秒秒似地缓缓地涌上他的脖子和面孔,那愚蠢的手永远伸开着,上面是四枚抛过光的铸压过的丢人现眼的废料,终于那男人最后做了点至少表示怜悯的事情。

“这是要干什么?”那男人说,他仍然站着不动,甚至没有低下头看看他手心里的东西:又是一个永恒的时刻只有那炽热的死去的不流动的血液直到最后那血液终于汹涌奔腾使他至少能够忍受那耻辱:看着他的手掌翻了过来不是把硬币扔出去而是轻蔑地把它们倒下去让它们叮叮当当地掉在光秃秃的地板上又蹦了起来,其中一个五分钱的镍币甚至滚出一个长长的大大的弧圈,还发出干涩而轻微的响声,好像是只小耗子在奔跑:接着是他的声音:

“捡起来!”

还是没有动静,那男人一动不动,反背着双手,什么都不看;只有那炽热的死去了的沉重的血液在汹涌奔流,从中传来那声音,并不针对任何人:“把他的钱捡起来。”接着他听见并看见艾勒克·山德和爱德蒙兹的童仆在靠近地板的阴影里俯下身子乱转起来。“把钱给他。”那声音说。他看见爱德蒙兹的童仆把两个硬币放到艾勒克·山德的手心,感到艾勒克·山德的手拿着那四枚镍币摸索着找他垂着的手把钱塞进他的手里。“现在走吧打你们的兔子去,”那声音说,“离那小溪远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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