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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论功利与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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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免不了说些傻话。可悲的是存心这样做。

此人费大力气,说大傻话[1]。

此话与我无干。我的傻话都是不经意脱口而出的,这与它们的价值相符。这样很好。随说随忘,并未花什么力气。我只按话语的分量来买卖它们。当我把话语诉诸纸上时,犹如与初次见面者说话一样。这是真的,下面讲为什么。

谁不痛恨背信弃义的行为呢!蒂拜尔便曾拒绝使用背信弃义的手段,因而蒙受极大的损失。有人从德国写信告诉他,若他认为合适,可用毒药为他除去阿尔米尼乌斯(阿尔米尼乌斯是罗马人的劲敌,曾于瓦鲁斯当政时卑鄙地虐待过罗马人,而且是阻挡蒂拜尔在那一带扩大其统治的唯一障碍)。他回答说:“罗马人向来以光明正大的方式,手持武器向敌人复仇,绝不用偷偷摸摸、欺诈蒙骗的办法[2]。”他放弃了功利主义而选择了光明磊落。也许你会说:“此人是个伪君子。”这一点我也相信;在干他这一行的人身上,虚伪并不稀奇。仇恨德行者也可以满嘴仁义道德。尤其因为事实真相迫使他们不得不讲德行,即使他心里不想接受,至少要用它作外衣装扮自己。

我们的机构,不管是社会还是家庭,都充满了缺陷。但自然界没有无用之物,甚至不存在所谓无用。宇宙万物无不各得其所。我们人有根深蒂固的病态品性,诸如野心、忌妒、羡慕、报复、迷信、绝望,它们寓于我们体内,并极其自然地控制着我们,以致牲畜身上也能看到它们的影子;是的,还有残忍,这种极其违背自然的恶行;是的,我们在同情别人的时候,看到别人受苦,内心会感到一点难以言表的幸灾乐祸的复杂滋味,连孩子们也已体味到这种感情:

当狂风在茫茫大海上掀起波涛,

在陆地上看别人受颠簸多美妙[3]。

——卢克莱修

倘若谁消除人类身上这些病态品格的种子,他就破坏了人类生存的根本条件。同样,任何政府都有一些必要的机构,这些机构不仅卑鄙,而且腐败;恶行在那里得其所哉,并被用以维持这个社会,犹如毒药被用来维护我们的健康。虽说这些机构有了存在的理由——因为我们需要它们,而共同的必要性掩盖了它们真正的性质,但是这游戏应该让那些比较刚强、比较胆大的公民去玩。他们牺牲自己的诚实和良知,一如有些古人为保卫国家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我们这些比较脆弱的人,还是承担一些比较轻松、风险比较小的角色吧。公众利益要求人背信弃义、颠倒黑白、杀戮同类,让我们把这类差事让给那些更听话、更机灵的人去干吧。

的确,我常见一些司法官员通过诈唬、许诺、优待或赦免的办法引犯人暴露自己的犯罪事实,这种在办案中运用欺骗和无耻手段的做法令我气愤。倘若有人给我提供别样的、比较符合我的性格的手段,那会对司法,乃至对柏拉图——他赞成上述那种做法——大有裨益。我认为那种不讲信义的司法对自身的伤害并不亚于别人对它的伤害。不久前,我曾说我不大可能为某个人而背弃君王,更不会为君王而背弃任何个人,否则我会万分悔恨。我不仅痛恨欺骗,也痛恨别人借助于我而施行欺骗。即便只是为欺骗提供材料和机会,也为我所不齿。

我曾有几次机会在诸侯之间斡旋[4],在今日群雄割据,国家四分五裂的状况下,我竭力不让他们错识了我,迷失于我的外表。以游说斡旋为业者往往掩盖自己的见解,表现或假装得极其折衷,似乎他们的看法与别人十分相近。而我则拿出旗帜鲜明的观点和我本人的行事方式。我这个善良的谈判新手,宁可有负于谈判,也不愿愧对自己的良心。然而至今一切进行得非常顺利(诚然,运气在其中起了主要作用),以至在斡旋于诸侯之间的使者中,很少有比我更受到信赖和厚遇的。我有一种坦率的待人接物方式,使我轻松地在头几次交往中便深入人心,取得信任。纯朴与真诚在任何时代总是合时宜的。而且,辛勤工作而毫不为私利者的心直口快不易遭人疑心和讨厌,他们用得上伊佩里德回答雅典人怪他说话粗暴尖锐时说的那句话:“先生们,不要计较我的直言不讳,而应该考虑我这样做是否为一己私利,是否把事情办得更好。”我的爽直的言谈以其气势使别人从不怀疑我隐瞒了什么。该说的话,不管多么难以接受,多么尖锐辛辣,我都要说,当事人不在场,我也不会说得更难听。我的坦率爽直有一种单纯而漫不经意的表现形式。我做事时只想到做,并不考虑长远的后果及计划,每个行动有其独立的作用,能有所成则我愿已足!

此外,我对达官贵人没有过分的爱或憎,我的意志也不受个人恩或怨的束缚。我仅以百姓的正当感情看待君王,这种感情不由个人利益激发和转移。这一点,我对自己颇为满意。对公众的正义事业,我也只抱温和的态度,绝不头脑发热,我生性不轻易作过深的、内心的介入和许诺;愤怒和仇恨超出了正当责任的范围,便是一种狂热’只对那些并非从理性上忠于其职责者有用;一切正当而合理的意图自然而然是公平的,温和的,否则就嬗变为图谋不轨,离经叛道。这就是为什么我能抬着头,心地坦然地走遍天下。

说实话,而且我敢于承认,必要时我可以学那老妇人,一手将蜡烛献给圣徒米歇尔,另一手将蜡烛献给他的蛇[5],我会随正义的党派赴汤蹈火——假如我能[6]。如果必要,让蒙田庄园与公共房屋一起塌陷,化成一堆瓦砾也在所不惜,但是如果无此必要,那么我将感激命运让它幸免于难,而且我要用责任赋予我的一切智谋来保全它。站在正义的但失败了的一派那边的阿提库斯[7],在天下大乱、世事变幻莫测之时,不是靠他的温和节制拯救了自己吗?

对于像他这样不参与政事的人而言,这比较容易做到,而且在这类事情上,我认为正可以不必自我推荐、主动参与。然而,在国家动乱、社会分裂的时候,若是摇摆不定,调和折衷,感情木然,没有倾向性,我觉得此种行为既不光彩也不诚实。“这不是走中庸之道,而是不上道,就像有些人等待事情的结局,好站到幸运者一边[8]。”

这种做法在邻国的纠纷中可以允许。耶隆,叙拉古[9]的暴君,在野蛮人[10]反对希腊人的战争中便是暂不表态,他在德尔斐设立一个使团,带着大批礼物,以便窥测幸运之神降临在哪一边,然后及时抓住时机支持胜利者一方。倘若在个人和家庭事务中奉行此道,那便是一种背叛行为了,在这类事情上自然应当表明立场。不过,我认为,对既无职务又不负有特别使命的人而言,不掺和的做法要比在对外战争中更可以原谅些(我本人不希望得到这种原谅),因为按照法律,战争不是谁不想管就可以不管的。不管怎样,完全被卷进纠纷的人不妨有分寸、有节制地行事,那么风暴将在他们头顶上空刮过而不给他们留下灾难。当初我们希望已故的奥尔良主教莫尔维利埃大人这样做,不是很有道理的吗?在当今勇于行动者之中,我认识一些人,其作风如此公正,如此温和,以致不管上帝为我们安排的风云变幻与世事跌宕是如何地不公平,他们都能始终岿然不动。我坚持认为,帝王之间有仇怨是帝王们自己的事,我嘲笑那些乐于介入与他们的身份地位极不相称的是非之中的人,因为我们不可能和某位王侯之间有个人纠纷,需要我们为自己的荣誉或依据自己的责任公开地、大胆地向他发动进攻;如果我们不喜欢某位大人物,我们应做得得体些,那就是尊重他。尤其是自古以来,国家的法律和防卫一直规定,谁为了个人的意图而扰乱国家的安宁,那么国家的捍卫者就有理由——甚至有这份荣幸——起而反击。

不应把个人利益和欲望所滋生的尖酸刻毒称作责任感(可我们每天都在这么做),也不应把背信弃义、阴险狡猾的行为称作勇敢,有些人把自己邪恶和凶暴的天性美其名曰热心,其实他们热心的不是事业,而是他们自己的利益,他们鼓动战争并非因为战争是正义的,而是为战争而战争。

我们置身于敌对的人们之间并不妨碍我们恰如其分、光明正大地行事;在这种情况下,你处理问题即便不能一视同仁(因为感情上难免厚此薄彼),至少要有节制,讲分寸,这样你就不会过分依赖一方以至对他有求必应;同时你应该满足于双方对你的适度恩宠,做到在混水中游弋,却又不是混水摸鱼。

另一种行事方法,即竭尽全力地效忠一方和另一方,则既不能算是有良心,更不能算是谨慎。你为甲方而背弃乙方(而你在乙方受到和在甲方同等的礼遇),难道甲方不知道有朝一日你也会同样背弃他吗?于是他把你看成小人,而同时又捧着你,利用你,利用你的不光明正大来成就他的事,因为两面派的用处在于他们能带来点什么,但人们得提防着尽量不让他们带走什么。

我对一个人讲的话没有一句不能对另一个人讲,仅仅是语气有点变化;我只转述无关紧要的,或众所周知的,再不就是对双方都有用的事。没有任何功利能使我为之说假话。别人因相信我会保密而向我吐露的事,我虔诚地藏在心底,不过我设法尽量少藏这样的秘密,因为保守帝王将相们的秘密是件麻烦事,——对不需要这些秘密的人来说。我常常提出一种交易:请他们少给我吐露秘密,但要大胆相信我告诉他们的事。因而,我知道的总是比我想知道的多。

坦率的言谈能打开对方的话匣子,像酒和爱情一样把话引出来。

里齐玛克国王问菲力彼代斯:“我的财产里,你要我给你什么?”菲力彼代斯明智地回答:“随便你给什么,只要不是你的秘密。”我知道,假如人家用我们而又不告诉我们事情的底细,或向我们隐瞒事情的内在意义,我们每个人都会愤愤不平。至于我呢,我倒高兴人家不告诉我,不要我插手他的事。我不愿我知道的事超越和限制我的言谈。如果我必须被人当作欺骗的工具,那么至少不要危及我的良心。我不愿当那种热心、忠诚得可以为主人出卖别人的奴才。谁要是对自己不忠实,谁就可以对主人不忠实。

然而,君主们不接受半心半意的人,鄙弃有限度、有条件的效力。这是无法改变的。我开诚布公地向他们申明了我效力的限度,因为,即使作奴隶,我也只应该作理性的奴隶,何况连这一点我也不能完全做到。而他们则不该要求一个自由人像他们生养的子女或买来的奴仆那样,或是像那种出于特别的原因把自己的命运与他们的命运明确地联系在一起的人那样,完全隶属于他们,为他们尽义务。社会法律为我消除了很大麻烦,它为我选择了服务对象,为我指定了主人,任何其他权威和义务必须以它为依据,并退居其次。所以,社会法律规定我做的事我一定会立刻动手去做,即便我的感情另有所向。感情和意愿只向自己发命令,而行动则必须接受社会的命令。

我的这套行事方式有点和现在的规矩不一致。它可能不会产生很大的作用,也可能顶不住社会风气;再纯洁无瑕的人也无法做到在谈判中毫无矫饰,在讨价还价中毫无谎言。所以,公共事务绝不会合我的脾性。我的职业要求于我的,我尽力而为,并且尽量以自己的独特方式去做。我从小受这种思想的熏陶,而且效果明显,故而我很早就远离社会事务,避免去过问,很少接受,更从不主动要求,因为我不是个好大喜功的人;然而我并非学划桨者的样以退为进,我之没有卷入公务,与其应归功于我的决心,不如归功于我的运气,因为世上也有与我的兴趣并不相悖而且较为符合我的能力的途径,如果过去命运召唤我通过这些途径去参与公共事务,去获得社会声誉,我想我可能会不顾理智的逻辑而听从命运的安排。

有些人对我的声明不以为然,他们说,我所谓的坦率、真诚和单纯其实是手段和策略,我所谓的善良其实是谨小慎微,我所谓的顺其自然其实是机灵乖巧,我所谓的幸运其实是合情合理,这些人并不能损伤我的荣誉,倒是给我脸上抹金。他们确实过奖我的聪慧和精明了。然而他们的学派中没有一条准则能体现如此合乎自然的运动,能在如此曲折复杂的道路上保持这种始终如一和不可改变的自由与宽容,而且他们运用全部精力与智力也到不了这种境界,这一点,谁若是在密切跟踪和窥察我之后而依然不承认,我就算他赢了。真理的道路是唯一的,单纯的,而追求个人利益和在承担的事务上投机取巧的道路却是双重的,不平坦的,布满不测的。我常看到有人装作潇洒随便的样子,然而往往徒劳无益,很像伊索寓言里的那头驴子,这驴子为了和狗争宠,竟然欢蹦着把两只前蹄搭在主人的肩上;结果,狗的讨好得到主人的抚爱,可怜的驴却挨了加倍的棍棒。“最自然的举止于我们最合适[11]。”我不想否认骗术在这个世界上的地位,否则就是不谙世事了。我知道骗术不止一次给人们帮过大忙,而且至今仍维持和支撑着人们大部分的职业。世上有些恶行是正当合法的,正如有些善良的或可以理解的行为却是不合法的。

自然界的、四海皆通的司法,与另一种司法——专门的、国家的、服从于文明和统治需要的司法——是不同的,而且前者比后者高尚;“我们并不掌握法律和完美司法的真实面目,我们使用的是它的影子和图像[12]。”所以,先贤丹达米斯[13]在听了苏格拉底、毕达哥拉斯、第欧根尼的生平故事后认为,他们在其他方面都是了不起的人物,但是他们过分屈从于对法律的尊重,为了支持法律的权威,真正的道德被迫丢掉它原有的威力。好几桩不道德行为不仅得到他们的允许,而且是在他们的游说下才得以发生的。“有些罪行是经元老院决定批准和众议院法令通过的[14]。”我跟从大众的说法,把功利与诚实区分开来,某些本能的行为不仅有用而且必要,但大众把它称为不光彩、肮脏的行为。

让我们仍以背弃行为为例。两个觊觎继承特拉斯王位的人你争我斗起来。罗马大帝禁止他们诉诸武力。其中一个藉口要与对手达成友好协定,邀他来家会晤,并设宴款待,然后把他抓起来杀了。正义的呼声要求罗马当权者制裁这一滔天罪行,但通过普通途径很难办到;于是,不依靠战争,不冒危险便不能合理解决的事,罗马人设法用暗算的手段解决了。用诚实正派的办法做不到的事,他们做了,因为那是有用的。一个叫庞波尼乌斯·弗拉克乌斯的正巧精于此道。他甜言蜜语加上许诺保证,把那人引入圈套,然后,不是兑现许给他的荣名和恩惠,而是把他五花大绑解送罗马。一个叛徒出卖另一个叛徒时往往不用常规手段,因为这种人满腹疑虑,很难用他们的惯用伎俩让他们上钩。我们适才看到的令人心情沉重的故事就是明证。

谁愿意做庞波尼乌斯·弗拉克乌斯那样的人,尽管去做,可能愿意的人还相当多哩;至于我,我的诺言和信义,亦如其他,都是我整个人的组成部分;它们能发挥的最好作用,就是为公众服务,我把这一点视为前提。但是,倘若有人命我担负起法官和辩护律师的职责,我会回答说:“我对此一窍不通”;或者,假如有人命我担任工兵队长,我会说:“我的天职要我扮演比这更与我匹配的角色”;同样,谁若是想派我干撒谎和出卖别人的勾当,或要我为某件重要差事而违背自己的誓言,更不用说去谋杀或下毒,我会说:“假如我偷了谁,窃了谁,毋宁罚我去干苦役。”

一个诚实人有权像拉栖第梦[15]人在被安提帕特罗斯打败后即将签定条约时那样说:“你们可以命我们干任何繁重的,乃至有伤身体的活儿,但是,若要我们干可耻的、不光明正大的事,那是白费时间。”埃及历代国王都要求法官们郑重宣誓:决不偏离自己的良心,不管有什么人——哪怕是国王本人——的命令,我们每个人也应当对自己这样发誓。背信弃义是显然要招人唾骂,受人谴责的,让你干的人也会指控你,而且,那种事将成为你的心病,你的负担;政治事务愈是因你的"丰功伟绩”而大有进展,你的良心债就愈是沉重;你干得愈好,事情就愈糟。连命你干这勾当的人也会惩治你,这不是什么新鲜事,也不是偶尔发生的事,而且看上去还挺公正。背信弃义之举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原谅的,那就是,也仅仅是,当它被用来惩罚背弃行为的时候。

有相当多的背叛行为受到本该从这种行为中得益者的拒绝乃至惩罚。谁不知道法布利西乌斯对皮留斯的医生的制裁呢[16]?也有这样的事:某人命别人干不义之举,尔后又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因为他后悔给了那人过分的信任和权力,并厌恶如此死心塌地、如此奴颜卑膝的顺从。

俄罗斯大公爵雅罗佩尔克收买了一名匈牙利宫内侍从,要他叛卖波兰国王波列斯拉夫,将国王置于死地,或为俄国人提供重重伤害国王的机会。那个侍从官以高雅的姿态去了波兰王宫,一心效忠于国王,表现得出奇的热心殷勤,成了枢密院成员和国王的心腹之一。于是,他利用这些有利条件,选择了国王不在国内的机会,把波兰一个富裕的大城市维斯林查出卖给了俄国人,致使整座城被俄国人抢劫一空,烧毁殆尽,不仅居民不分男女老幼全部遭杀戮,而且被他有预谋地召集于该城的一大批贵族也死于非命。雅罗佩尔克痛快地报了仇,平息了心头之恨(他的仇恨不是无来由的:波列斯拉夫曾以同样的行为对他下过毒手),为从那个侍从官的叛卖中得到的胜利果实而心满意足,这时他突然意识到这种叛卖行为的赤裸裸的、十足的丑恶,便开始以清醒的目光,而不是被怒火烧得模糊了的目光看待它,对它造成的后果感到那么悔恨,那么于心不安,以致他命人挖了那叛徒的双眼,割了他的舌头和身上见不得人的部分。

安提戈那说服了阿尔吉拉斯庇德的士兵们出卖他们的队长,他的仇敌尤梅尼斯,但是一旦他把被士兵们出卖的尤梅尼斯杀死后,他便当起了正义女神的“特派员”,要惩治这起令人发指的罪行。他把那些士兵交给省总督处理,特别命令他,不管用什么手段,一定要结果这帮叛徒,而且要他们不得好死。结果那一大批士兵中,无一人能再呼吸到马其顿的空气。他们的效劳愈是于他有利,他愈认为他们心狠手辣,应该受制裁。

p·苏尔皮基乌斯的一名奴隶告发了他主人的藏身之地,根据苏拉废除其奴隶契约的许诺,他得到了自由;但是,根据社会公理的要求,他既成了自由人,就应对他的行为负责;于是他被从塔尔培雅悬岩[17]上推了下去。有时叛徒被吊死,脖子上还挂着放酬金的钱袋。这种做法,既符合各民族特有的、第二位的道义,又符合普遍的、首位的道义。默罕穆德第二想除掉自己的哥哥,因为妒忌其统治地位。按照他们种族的一贯做法,他雇用了他哥哥手下的一名军官,这名军官一下子灌了上司大量的水,使他窒息而死。事后,默罕穆德为了赎自己的罪,将谋杀犯交给亡兄的母亲(他们是同父异母兄弟)。这位母亲当着他的面,将谋害她儿子的人开了膛,用手在那热乎乎的胸腔里扒拉,从里面掏出心来,扔给狗吃。法兰克国王克洛维,在卡那克尔的三名仆人为他出卖了他们的主人以后便命人将他们吊死,而这三人是受了他的收买才这样干的。

即便对那些一钱不值的小人而言,从一次恶行中得到好处后,能放心大胆地在这恶行外面涂上几笔善良和正义的色彩,也是一件舒心的事,仿佛这样可以补偿和平衡良心的不安。

加之他们认为,受自己指使而执行了那些令人发指的罪恶使命的人在指责他们,所以千方百计置他们于死地以销证灭口。

倘若你受命运垂青,为你的恶行得到犒赏,因为这一极端而又不得已的行为满足了社会的需要,那么犒赏你的人仍然视你为该诅咒的千夫所指——如果他自己不是这种人的话,而且认为你比被你背弃的人更该受诅咒;因为他通过你的双手看到了你那颗不知悔恨、不知反抗的邪恶的心。然而他仍然用你,正如人们用无救之徒去执行极刑,这是一种不大光彩而又必要的差事,不仅卑贱,而且辱没良心。人们不能用罗马的某种刑法来处死塞亚努斯[18]的女儿,因为她还是个处女,于是为了实施法律,就令刽子手在勒死她之前先强暴了她,这样,刽子手——不仅他的手而且他的灵魂——整个儿是服从社会需要的奴隶。

为了加重惩罚那些支持他的儿子杀父谋反的臣民们,阿缪拉[19]一世命令他们最亲近的人亲手处死他们。其中有些人宁愿替别人担不公正的杀父罪名,而不愿为服从法律自己犯下杀父之罪,我认为这些人是心胸坦荡的。我年轻时见过,当某些要塞被攻破时,一些卑鄙小人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答应吊死他们的朋友和伙伴,我认为他们比被吊死的人更可悲。据说,从前立陶宛国王乌依托尔德制定了一条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亲手对自己处以极刑,因为他觉得,要一个没有任何过失的第三者来担负杀人的任务是很奇怪的事。

当遇到紧急情况,或其处境发生了急剧而意想不到的变故,使君王不得不违背他的诺言和信义,或是使他离开了自己一贯的职责时,君王应该把这种客观情势归因于神的一记鞭笞;他抛弃了自己的理性去迁就一种更普遍、更强大的理性,这不道德,是吗?但这确实是一种不幸。因此,当有人问我:“怎么补救?”我说:“无法补救,如果他确实在做与不做之间进退维谷,左右为难(‘他千万别寻找藉口来粉饰自己违背诺言的行为[20]。’),那么他是不得已而为之;但如果他这样做时并不感到内疚,也不感到痛苦,这表明他的良心有问题。”

假如某个人的良心极其敏感脆弱,认为世上没有任何病值得用如此厉害的药去治疗,对这样的人我照样敬重。他若因此而死,也是死得其所,死得体面。我们不是万能的。因此,犹如航船抛下它最重的主锚,我们常常需要求助于上苍的保护和引导——上苍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更紧急的事要做呢?这种人既然把誓言和信义看得比他自己的性命,甚至比民众的安危更珍贵,那么,在他眼里还有什么比要他违背誓言和不顾信义去做的事更不能做的呢?当他双手交叉胸前,虔诚地呼唤上帝来帮助他,他不是有理由期望,仁慈的上帝不会拒绝向一个纯洁、正直的人伸出它无所不能的手吗?

以上列举的都是一些危险的事例,是我们人类自然法则中罕见而病态的例外。遇到这种例外我们不得不让步,但让步时必须谨慎而适度;任何个人的功利都不值得我们的良知做出如此巨大的牺牲,为了社会的功利,那是可以的,但只有当这种功利是十分明显、十分重要的时候。

提摩勒翁流着眼泪为自已非同寻常的行为[21]辩护,他回忆说,他是怀着手足之情杀死暴君的。他不得不牺牲他固有的光明磊落来换取公众的利益,这正是他最痛心的事。他铲除了暴君功不可没,然而这一功勋又有如此相反、如此沉重的两面性,以至连元老院——多亏了提摩勒翁的计谋,它才得以摆脱暴君的奴役——也无法圆满地评断。就在这时,叙拉古人民请求科林斯人的保护,要求给他们派一名能征善战的将领,帮助他们恢复城市的自由和尊严,把压迫西西里的几个暴君清除出西西里。元老院派去提摩勒翁,同时声言,元老们将根据他此番完成使命的好坏,确定对他的裁决,或是作为国家的解放者予以宽恕,或是作为杀害亲兄弟的凶手从严发落。这个决定是古怪的,然而鉴于处理这类矛盾事例的危险性和重要性,这一决定情有可原。元老们巧妙地避免了就事论事,而是以其他事件和第三者的评论作为判决的依据。提摩勒翁在这次出征中表现得十分英勇,十分高尚,这就使他的官司很快明朗化了;而且他顺利地克服了这一光荣任务中的一切艰难险阻,仿佛神明站在他一边,有心为他辩护,故而为他扬起了幸运之帆。

假如有什么目的是可以原谅的话,那么元老院上述判决的目的是可以原谅的。但是,罗马元老院以增加国家收入为借口而做的卑鄙结论——我下面将叙述——其功利目的却不足以为其不合理性辩解。事情是这样的:某些城邦花了钱并得到元老院的命令和准许后,从苏拉手中赎回了自己的自由。后来元老院又重新审议此事,判决这些城邦仍必须像以往一样缴纳人头税,这样,这些城邦为赎回自由而付出的钱就算白付了。内战常常产生这类不光彩的事,比如我们地位改变后就惩罚那些曾经相信过我们的人;同一位法官朝令夕改,却让无能为力的人去承受苦痛;师傅鞭打弟子,因为他听从了他的话;带路人鞭打盲人,因为他跟着他走。多么可怕的“公正”形象!哲学上的一些准则既错误又软弱无力。比如有人给我们举例,说明个人功利应高于信义,但这例子并未因他们添加的情节而具有足够的说服力;强盗逮住了你,让你发誓交出一笔钱后又把你放了。有人说,一个正人君子不用付钱也算了结了自己的诺言,因为他已经逃脱了强盗的手掌。这种看法不对,事情并非如此。你因恐惧而许诺的东西,在恐惧不存在时,仍必须把它视为你的许诺。即便你在恐惧的逼迫下只作了口头上的许诺,心里并不情愿,你也应当严格兑现自己说的话。至于我,假如有时我的言语失之轻率,超出了我的思想,可是要收回成言,我仍感到良心非常不安,否则,我们就会逐渐推倒别人要求我们兑现诺言和誓言的正当权利。“守信用者何需别人强按头[22]。”只有当我们许诺的事情本身是丑恶的和极不公正的,我们的个人利益才有权原谅我们的食言,因为道德的权利压倒责任的权利。

过去我曾把伊巴密浓达[23]排在杰出人物之首,现在也仍然这样认为。他把重视个人的职责提到怎样的高度呵!他从不杀死手下败将,即便在解救自己的国家这样无比伟大的事业里,他也会为不经过法律程序便处死暴君及其同伙而于心不安;他认为,一个人,不管他是多好的城邦居民,如果在打仗时对敌人营垒中的朋友和客人毫不留情,就只能算个凶狠之徒。伊巴密浓达真是个感情丰富的英雄!他把人世间最严酷、最残暴的行动与善良、人道乃至哲学学派中最细腻的人情味结合起来了。这个在痛苦、死亡、贫穷面前具有如此粗矿、豪迈、不屈不挠的勇气的人,是天性还是修养使他在性格上达到如此的温柔和宽厚呢?他在铁与血中令人生畏,他所向披靡,击溃了对除他以外所有的人来说是不可战胜的城邦[24],但在这样一场鏖战中,他碰上自己的朋友和客人时却避而让之。他在战争最激烈、最残酷的时候,用宽容和温厚的原则控制住杀戮,这才是真正善于指挥战争的将领,正如在一匹马浑身发热,口吐狂怒的白沫,四蹄暴躁地蹬踹时,给它套上嚼子的人才是最优秀的骑手。能在战争这种杀伤行为里显示正义的形象,真是一种奇迹;但必须具有伊巴密浓达的坚强有力才能做到如此温良、随和而又纯真。有个人[25]对马麦丁人[26]说,既定的法律在手执武器的人身上是行不通的;另一个人[27]对护民官说,公正的时代与战争时代是两码事;然而,就在这时还有个人[28]却说,兵器的撞击声不仅使他听不见文明和礼貌之声,也听不见法律之声。他不是曾仿效敌人的规矩,出征前必先祭供缪斯,以便让缪斯女神的温柔和欢快软化战神的狂暴和无情吗?

有如此伟大的师训在先,我们不妨大胆认为,即便是对付敌人的做法,也可能有不符合道德和法律的地方;公共利益不应要求所有的人为它牺牲所有的个人利益;“即使在社会的动乱中,仍应记得个人的权利[29];”“任何权势都不能允许侵犯友情的权益[30]。”“对一个正派人而言,即便为了效忠国王、大众事业和法律,也并非可以无所不为;对祖国的义务并不排斥其他义务,而且公民们对父母克尽孝道亦符合国家利益[31]。”这是一条适合时代的训言。无须让刀剑把我们的心肠磨砺得铁石般硬,我们有强壮坚实的肩膀就足够了;我们的笔蘸着墨水写就够了,不要去蘸血。虽然为了公共利益和忠于职守而置友情、亲情、义务和诺言于不顾也是一种大无畏的气概和难能可贵的美德,但是——虽然我们可以谅解——这种气魄绝不能与伊巴密浓达的气魄相提并论。

另一个狂妄之徒曾用如下丧失人性的语言激励他的士兵们,使我十分憎恶:

在刀光剑影的时刻,

别让任何景象牵动你们的孝心,

哪怕在敌人的队伍里,看见了你们的父亲,

你们要举起剑,劈向那些可敬的脸[32]。

——卢卡努

别听那些天性凶恶、嗜血成性、六亲不认之辈宣扬这种所谓的理智,抛开那超乎寻常的、不可企及的“公正”,我们要取法最有人情味的行为。多少事因时而异,因人而异呵!在庞培与西纳的内战期间,一次双方交战,庞培手下的一名士兵无心杀死了为敌方作战的亲兄弟,当即羞愧悔恨而自刎;数年后,在同一个民族的另一次内战中,一名士兵却为杀了自己的兄弟而向其元帅邀功请赏。

人们很难根据一个行为的功利性来证明它是光明磊落的,高尚的;也很难下结论说,只要一个行为是有用的,它便是每个人都可以接受的,每个人就必须去做。

并非所有的事都适合所有的人[33]。

倘若要我们选出人类社会最必需和最有用的行为,那应该是结婚;然而,尽管如此,圣徒们却觉得不结婚更好,并且把这一人类最高尚的行为从他们的生活中排除出去,就像把品种次一点的马匹交给种马场。

[1] 原文为拉丁语,古罗马喜剧诗人泰伦提乌斯的一部喜剧《自己的刽子手》中的话。蒙田对原文稍稍作了改动。

[2] 引自罗马历史学家塔西陀(约55—118)的《年鉴》第二卷第八十三章。

[3] 原文为拉丁语。

[4] 蒙田的沉着、宽容和诚实使他成为理想的谈判者。一五七二年他参加吉斯公爵和纳瓦尔国王之间的谈判;一五八四年,他又斡旋于吉耶讷的司法长官马蒂尼翁元帅与新教派重要人物迪泼莱西-莫尔内之间,以达到恢复和平的目的。

[5] 据一则民间故事说,一位老妇人把一支蜡烛献给圣徒米歇尔,同时把另一支献给他的敌人苍龙,意欲得到双方的支持。

[6] 民间表达方式,意思是即便为“正义的党派”,蒙田也不会赴汤蹈火,

[7] 阿提库斯(公元前109—前32),罗马骑士,极富有,伊壁鸠鲁的门徒,西塞罗的好友,爱好文学,不愿参与政事。

[8] 原文为拉丁语,引自罗马史学家提图斯·李维的《罗马史》第三十二卷。

[9] 古希腊人在西西里岛东部建立的重要殖民城邦。

[10] 古希腊人对一切非希腊人的称呼。

[11] 原文为拉丁语。引自古罗马伟大的政治家和演说家西塞罗的作品《论职责》第一卷,第三十一章。

[12] 拉丁语。引自西塞罗的作品《论职责》第三卷第十七章。

[13] 丹达米斯,古代印度哲人。

[14] 原文为拉丁语,引自塞涅卡的作品。

[15] 即斯巴达,古希腊城邦。

[16] 皮留斯的医生向法布利西乌斯献计让自己毒死皮留斯,法布利西乌斯没有用这个昧良心的人,反而向皮留斯告发了他。

[17] 塔尔培雅是罗马卡庇托利城堡总督之女,传说她把城堡出卖给了萨宾人,后反被萨宾人杀死,埋在卡庇托利山丘上,山上一块巨大岩石被称作塔尔培雅岩石,直到罗马帝国时期,犯了罪的人都被从这块岩石上推下去。

[18] 塞亚努斯(公元前20—公元30),古罗马皇帝提比略的近卫军长官,多方设法篡夺政权。

[19] 此事引自希腊历史学家卡尔柯贡蒂勒斯的著作《希猎帝国衰亡史》。

[20] 引自罗马诗人西塞罗的《论职责》。

[21] 提摩勒翁(约公元前410—前337),古希腊军事家和政治家,曾协助科林斯人杀死暴君——他的兄弟,后率军解放叙拉古和保卫西西里。

[22] 原文为拉丁语。语出西塞罗的《论职责》。

[23] 伊巴密浓达(公元前418—前3s2),古希腊底比斯城邦的将军和政治家。

[24] 指斯巴达,古希腊领土最广、数百年间力量最强的一个城邦。

[25] 指庞培。

[26] 公元前三世纪意大利的雇佣兵。

[27] 指凯撒。

[28] 指马略(公元前157—前86)罗马将领和政治家。

[29] 原文为拉丁语。引自罗马史学家提图斯·李维的《罗马史》。

[30] 原文为拉丁文,引自罗马诗人奥维德(公元前43—约17)的诗句。

[31] 引自西塞罗之语。

[32] 原文为拉丁语,引自罗马诗人卢卡努(公元39—65)的长诗《法尔萨勒之战》第七诗章,凯撤在出征前对士兵的演说。

[33] 原文为拉丁语。引自罗马诗人普罗佩尔修斯(公元前47—前15)的《哀歌》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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