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苏州自造寺莲社规章题辞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本醒大德,继视彻师之志,将于自造寺开莲社,持佛名,研佛典。其理详在宣言,其行著在规则,无庸赘述。独以江、浙之寺广僧多,而能成为如此之严净道场者,不易二三得;未免有感于中,乃书数语以勖能闻风兴起者。(见海刊七卷三期)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