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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县旧志,从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建县至民国34年(1945年)的468年中,总共修纂8次,其中:明代3次、清代4次、民国1次。

一、明成化甲辰《永定县志》

明成化二十年(1484年),知县王环主修,教谕谢弼秉笔,全书4卷,为建县以来纂修的第一部县志,今只存谢弼序文。

二、明嘉靖己未《永定县志》

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知县许文献主修,今存许文献和进士张僖、举人孔庭诏序文。

三、明万历《永定县志》

明万历三年(1575年),知县何守成为主续修,教谕李应选和邑人卢国臣、赖一相、郑仁密、卢赞、郭书等同修。全书12卷,分地理、食货、公署、学校、兵制、秩官、选举、人物、宫室、邮典、杂录、文翰等12纲70目。今存何守成序文。

四、清康熙壬子《永定县志》

康熙十一年(1672年),知县潘翊清主修,熊兴麟、吴祖馨部裁,萧熙桢、黄日焕、阙振、吴宾雪、孔煌猷等27人同修,陈钧奏执笔。全书10卷,分10纲84目。今存熊兴麟、萧熙桢序文。

五、清康熙丁丑《永定县志》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知县赵良生主修,教谕李基益执笔,邑人熊兴麟、萧熙桢、卢化、熊昭应、吴利见等37人同修。全书10卷,分封城、营建、学校、赋税、秩官、选举、兵制、丘垅、艺文、人物等10纲90目。木刻本由北京图书馆收藏。本县存有复印本。

六、清乾隆乙亥《永定县志》

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知县吴炜主修,邑翰林王见川总纂,卢致生、胡占梅、郑模、卢欣松、吴峄上等同修。全书8纲38目。木刻本由福建省图书馆收藏,本县存有复印本。

七、清道光庚寅《永定县志》

清道光十年(1830年)知县方履篯主修,邑翰林巫宜福总纂,教谕马栻和、邑人廖审几、马攸德、巫廷弼、沈亨、赖廷燮等分纂。全书分图、表、志、传4纲32目,木刻本由福建省图书馆收藏,本县存有复印本。

八、民国甲申《永定县志》

民国30年(1941年),县长徐元龙创修,继任县长项际科续修。张超南领衔总纂,林上楠副总纂实主其事。陈佐廷、郑宗海、黄文光、陈迪光、吴天然、阙仰西、林振梁分纂。全书37卷,其中:志23卷、传11卷、文征、杂录、尚义、题名各1卷。1984年由永定县志办公室进行标点、分段,本县存有原本。

旧志校点选载

《永定县志》序

明 谢弼(教谕)

余叨领永定教事,县新成而为之志者,所以记载一邑之事,盖肇于钦差提调学校佥宪任公之檄,成于邑令王侯环之点画也。书凡四卷,首纪县治之建置,次纪邑居之制作——诸君子之功:若都宪高公明,始谋而邑之也;方伯陈公渤,宪长刘公城协谋以营之也;邑令王侯环莅治以成之也。功在生民,人所共睹。他如纪山川、古迹,则可见一邑之胜概;纪土贡、财赋,则可见一邑之物产;若学校,若科贡,若词翰,纪焉,则又可见一邑之文献也。于戏!永定本溪南草莽之圩,险衅之地,闽之绝域耳。今县治一建,居民如是其庶富,宫室如是其庄严,物产如是其蕃殖,衣冠礼乐如是其丕变,五六年来王化渐被,翕然与诸大邑同风,是固我皇明治化一统之盛也。然诸君子图治保安之功,亦自有不可泯者。故辑而志其事,使与邑相为悠久云。

(摘自民国版《永定县志》)

重修《永定县志》序

明 许文献(知县)

凡邑相沿皆有志。而永定志肇于成化年间者,以永定县亦以是时肇之也。肇之者知县王公,教谕谢公实为之。凡开县始末,志载已详。所未载者,以时移物改,不能尽载之耳。自后八十余年,屡有欲修之者而不果。余于嘉靖乙卯承乏是邑,乃忘其固陋,因旧志而增辑焉,皆前人之遗意也。噫!余承数十年后而增辑之,其继余数十年后而复增辑之者,已不可得而知之矣!况继余数百年后而复增辑之,以传于无穷者,又可得而知之乎 于是不能无感云尔。

(摘自民国版《永定县志》)

修志名流姓氏考

凡县志之修,秉笔者多摘前志之短,以明新修之长。然前志非必果短,叙事有损益,文有繁简,时为之耳。杞宋无征,惜矣!如其有征,杞之籍,必朴略于宋之籍;宋之籍,必朴略于周之籍。何者忠质?文之递尚,其时异也耶。周文郁郁,孔子操觚,其遂循途守辙,绝无所拟议于其间哉!观其告颜子为邦可知已。

永志创于成化二十年甲辰知县王公环,秉笔者教谕谢弼也。书凡四卷。开邑之初,首勤纪载,知所重矣。今虽不可得见,读谢公所为序,规模盖可想已。

越七十六年,为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知县许公文献重修,既自为序。又邑人进士张僖、举人孔庭绍各为之序,皆言许公檄邑庠陈昊、张一渶为之,今亦不可得见。然就何公守成续修者观之,而许志可知也。盖何公续于万历三年乙亥,距嘉靖己未十有七年耳。序自云:取前人之纪载,与添入之事迹同条共贯,则大体固无改于其旧也。其书十二卷,以地理、食货、公署、学校、兵制、秩官、选举、人物、宫室、恤典、杂录、文翰为十二纲,为目凡七十。纲首各为引言,不无门类繁复之嫌;然词朴而事赅,于人物特严,于文翰特广。同修者教谕李应选,邑庠卢国臣、赖一相、郑仁密、卢赞、郭书,未知秉笔者有专司耶?抑诸人各随手记录耶?

又九十八年,至清国朝康熙十一年壬子,鼎革之后,兵火之余,典籍散亡。知县潘公翊清毅然重修。总裁者邑人前监察御史熊兴麟、举人吴祖馨,同修者进士萧熙桢、黄日焕,举人阙振、吴宾王、孔煌猷、卢化,贡士林文聚、郑士鸿、江奋龙、王日中、赖进箴、阮光周、陈上箴、吴祖芳、熊有翼,邑庠赖玠、郑孙绶、沈墀、黄甲殿、卢济泓、廖起龙、吴晋、吴利见、熊卜伟、郑世英,秉笔则岁贡陈钧奏也。为书十卷,以封域、营建、学校、赋役、秩官、选举、人物、兵制、邱垅、艺文为十纲,凡八十四目,视前志益细碎焉。删前志每纲之引首,而每目之后,或按、或论,各为十数语以缀之;又或合数目而共论之,骎骎乎有张饰之意。是故道里务欲广阔,而未免牴牾;山川务夸灵奇,而未免附会;人物务尽流品,而未免滥竽;文艺务备体制,而未免假冒;至于赋役,则但举大数;选举则多误年分。惟叙事属辞,去支就简,易俚为雅,差胜前志耳。

若康熙三十六年丁丑,署县赵公良生续增。但自壬子后二十六年,秩官、选举、人物备附诸卷末而已。自序谓旧志赋役、艺文仅有其目,爰蒐辑增补,以成全书。今按志中户口、田产犹是万历之旧;岁征起存,犹是国初之额。康熙壬子以后,丁丑以前,加征、裁解、停止、酌复之款甚多,并无一语及之者,未见其蒐补也。艺文亦仅增赵公所自为及教谕李基益诗文数篇。前此何至仅有其目乎?意者邑遭康熙乙卯之变,赋役、艺文脱去其板乎?当时秉笔者惟教谕李君开列,同修则有邑进士熊兴麟、萧熙桢,举人卢化、熊昭应、吴利见、卢清、吴廷芝、詹捷、廖冀亨、赖际可、林馪春、黄策麟,贡生陈云行、阙魁、吴灵芝、吴维甸、阙月卿、孔元发,生员卢鸿声、廖枫、朱笏、阙士鹤、萧廷璠、卢彦彧、黄鼎基、吴嵩、熊孙鹤、江绚来、张月蟾、卢登莱、熊光佑、邱天桂、戴其亮、郑宜、张月鹿、卢祖熺、邱天培若而人。

自康熙丁丑,迄乾隆十八年癸酉,又五十七年。知县伍公炜,念时事之日积,典章之久湮,慨然为重修之举。延江西安福举人邹贻善于内署,裁定人物之弃取。当时总纂者,为翰林院庶吉士王见川。同修者为岁贡生卢致,生员胡占梅、郑模、卢欣松、吴峄上诸人。自癸酉孟冬开局,越二年乙亥夏,纂稿告成。为书凡八纲,分三十八目。纪事核实,叙次详明。其山川志,则寻源竟委,支分派别,有条不紊,远轶前志。其他各志亦仿班史,同条共贯,叙议错行,信非名手不办也。

自乾隆乙亥至道光庚寅,又历七十六年,署知县方公履篯,创议重修。延在籍翰林院编修巫宜福为总纂。本学教谕冯栻,举人廖審畿、马攸德、巫廷弼、沈亨、赖廷燮为分纂。自己丑冬月开始修纂,越明年秋而毕。全书分图、表、志、传四纲,三十二目。删削旧志星野、大吏、刑法之冗长,以归简要。附载有明一代之赋役,以验时政。并取旧志人物,新旧编中分类编载良吏、名贤、宦迹、文学、忠义、孝友、惇行、隐逸、艺术、列女诸传,深合史例,具征远识。惟艺文下编撮集太泛;列女节妇,收登近滥,当时未免有訾议焉。

自道光庚寅以后,至民国三十年辛巳,又历百一十二年矣。此百余年间,变乱频仍,国体改革,邑中文物荡然无存。即乾隆、道光两志,间有存者亦残阙不完,若再越数年或数十年,仅此残编恐不可复得矣。民国六年,省议会议决:先修各县志,限三年告成;然后修本省通志,并规定修志通例,颁行各县。由是邑人士始有修志之议。十二年秋成立会所,总协纂人选亦经推定。嗣因地方军事倥偬,经费无着而停止。越十余年,匪乱觕平,抗战又起,志事更无人过问。

二十九年庚辰冬,署县事徐君元龙,修明政治,虑文献之无征,谋诸士绅为重修之举,仍照前议。延邑进士张君超南为总纂,而以不佞上楠为副纂。招邑中耆硕陈君佐廷、郑君宗海、黄君文光、陈君迪康、吴君天然、阙君仰西、林君振梁为分纂,并推江君新、胡君梦瀛 、、张君日泰、卢君葆元、赖君登甲、郑君惠卿、苏君楚材、王君道铭、郑君秉华为采访。而始终董修者,则廖君文澜、林君鸿超也。辛巳季春开局于城南林祠。原定三个月为采访期,六个月为分纂期,旋以环境关系,一再延期。至壬午仲秋,分纂各稿完成,开会審查亦竣,亟待编辑。而张总纂远在沪滨,道梗不得南旋,许以邮筒商碻(榷),至是编辑之责,尽付诸不佞一人。自维学识谫陋,无当大雅,但期核而慎,详而要,免贻芜秽不治之讥而已。若夫百余年来,遗闻故实,潜德幽光,采访容有未周,收登不无挂漏,增删补缀,尚有待于后之君子也。癸未三月,全稿编成,为书三十七卷。以序文、凡例、编纂姓名、目录总分、图列卷首,而终之以校勘列卷末。此志之成,时阅两载有奇。全稿虽告杀青,徒以承印人之背约寡信,一再延误,致不能如期出版,刻日观成。屡孤邑人之望,负咎良深。兹幸廖董修文澜志愿坚决,誓必完成此志。并得地方贤达赞助,刊资有着,使我百有余年缔造艰难、经营惨淡之永定县文献史,即可出现于最近期内,未始非一大快事也。故于叙述源流之余,附识经过情形于右。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吉日 (1945年12月)

林上楠识于县临参会

(摘自民国版《永定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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