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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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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时期的陆军驻地沉闷寂静。倒不是平居无事,而是事情屡次三番、循环往复地冒出。军事基地的总体规划使其更显单调乏味——庞大的混凝土营房、一排排军官住房整齐划一,如出一辙,还有体育馆、教堂、高尔夫球场和游泳池——无一逃离僵化呆板的设计格局。然而,这种沉闷或许多半是源于驻地的封闭性和驻军的安逸感。一旦从戎,热血男儿只需步人后尘即可。与此同时,几乎不再重现的事件也在驻地偶有发生。几年前在南方的一个军事基地,就曾发生过一起凶杀案。这一惨案涉及的当事人有:两名军官、一名士兵、两个女人、一个菲律宾人和一匹马。

事件中该士兵是二等兵[2]埃尔基·威廉斯。人们常在傍晚见到他独自坐在营房前人行道边的一条长凳上。这里景色宜人,长长的两排小枫树在草坪和人行道上撒下凉爽、纤细和随风起舞的树影。春天时节,树叶碧绿清澈,随着炎热天气的到来,又呈现出深暗、恬静的色彩。进入深秋,枫叶泛着金色的光辉,如霞似火。威廉斯常坐在这里,等候晚饭的开饭号。这个年轻士兵寡言少语,在军营里既没树敌也未交友。一张晒得黝黑的圆脸上挂着单纯、戒备的神情。他的两唇丰厚红润,棕色的刘海儿贴在脑门上,他的眼睛是琥珀色与棕色混合的奇妙颜色,一种缄默的眼神通常只在动物的眼中可见。乍一看,他似乎有些笨重和笨拙。不过这是一种假象,他动如脱兔,又如窃贼般悄无声息。他经常神出鬼没的,令那些以为身旁无人的士兵们大吃一惊。一双不大的手骨节分明、强劲有力。

二等兵威廉斯不抽烟、不喝酒、不嫖娼、不赌博。在军营里,他总是独往独来,在他人眼中是个颇具神秘色彩的人物。他的大部分空闲时间都花在了驻地周围的树林里。这个15英里见方的保护区是一片未经开发的原始森林。这里有粗壮高耸的松树、多彩多姿的鲜花,甚至还有鹿、野猪和狐狸等易受惊吓的动物。除了骑马,威廉斯对士兵们做的运动项目都不感兴趣。从来没有人在体育馆或游泳池里见过他,也从未有人见过他大笑、生气或痛苦不堪。他一日三餐吃得好、吃得饱,从不像其他士兵那样抱怨伙食。他住的宿舍里,挤放了约三十六张帆布床,排成长长的两排。这里没有安静可言,经常在晚上熄灯后,呼噜声、咒骂声以及杀人噩梦的呻吟声此起彼伏。但威廉斯却睡得安然、平静,只是有时从他的床上发出糖纸的窸窣声。

威廉斯入伍两年后,有一天,他被派去了一个叫彭德顿上尉的住处。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在过去的半年里,缘于他在饲养马方面是把好手,就被调去马厩做了杂役。彭德顿上尉给驻地的军士长打来电话,正巧很多马都被拉出去参加演习了,马厩里没啥事,于是,军士长就临时抽调威廉斯去执行这一特殊任务。工作的性质很简单。彭德顿上尉想在他屋后的树林里清理出一小片空地,以便日后他安上烤肉架,即可开户外烧烤派对。这项工作大约需要一整天的时间。

早晨七点半,二等兵威廉斯便动身去执行任务。十月里的这一天阳光明媚、温暖宜人。他知道上尉的住处,因为他去树林散步时,常经过他家。而且和他很面熟。说起来,曾有一次他不慎给上尉添过乱。那是一年半以前,威廉斯给他所在连队的中尉连长当过几周勤务兵。一天下午,中尉接待了来访的彭德顿上尉。威廉斯为他们上茶点时,把一杯咖啡洒在了上尉的裤子上。除此之外,现在他经常在马厩见到上尉,而且还负责护理上尉妻子的爱马——一匹栗色的公马,无疑是驻地里最帅气的骏马。

上尉家位于军事基地的外缘,是一栋灰泥粉刷的八室二层楼,除了在最顶头外,和街道上所有其他房屋一模一样。草坪的两边邻接保护区的森林。他唯一的近邻莫里斯·兰登少校住在他家右边。这条街上的房屋都面向一大片平坦的棕色草皮,迄今一直被当作马球场在用。

威廉斯去到后,上尉走出来把要干的活详细地布置给他。矮栎以及低矮的荆棘灌木都要清除干净,大树上那些长得不足6英尺[3]长的树枝也都统统砍掉。上尉指着草坪约二十码以外的一棵高大的老橡树说以此为界,交代他清理到那里即可。上尉白胖的手指上戴了一枚金戒指。这天早上,他穿了一条到膝盖的卡其布短裤、羊毛长袜和羊皮夹克。他的脸是尖形的,棱角分明,表情生硬。他有一头黑发和一双晶莹蓝眼。他似乎并未认出威廉斯,给他下指示时,说话神经质,要求苛刻。他要求威廉斯当天就干完这些活,并说会在下午晚些时候再过来。

士兵埋头苦干了整个上午。中午时,他去食堂吃了午饭。到下午四点就全部完工了,甚至连上尉没有要求的活,他也主动干了。作为边界标志的那棵大橡树长得奇形怪状——面朝草坪这一侧的枝桠长得很高,人可以在下面行走,而相反一侧的枝桠却优雅地一顺下垂。士兵不辞劳苦,费了很多事才砍去了这些低垂的枝桠。一切圆满完成之后,他倚在一棵松树上等候着。他似乎心境平和,甘愿站在那里一直等下去。

“嗨,你在这儿干啥呢?”突然,一个声音问道。

士兵望见上尉的妻子从隔壁房子的后门出来,穿过草坪向他走过来。虽然看见她了,但直到听见她说话,他才猛然意识到是她来了。

“我刚才去马厩了。”彭德顿太太说,“我的‘火鸟’挨踢了。”

“哦,夫人,”士兵含糊地答道,他停顿了片刻才反应过来,“怎么回事?”

“这个我也不知道啊。也许是哪头该死的骡子,也许是他们把它和几匹母马一起放进来了。我要气疯了,所以来找你。”

上尉的妻子躺进挂在草坪边上两棵树之间的吊床里。即使现在这身穿着——靴子、沾满泥土且膝盖处磨损厉害的呢料马裤,和一件灰色套头衫——仍看得出她是个端庄的女人。她的脸上带有圣母般凝然、静思的神情,古铜色的直发在颈背扎成一个结。见她在那休息,年轻的黑人女佣走了出来,用托盘端来一瓶一品脱[4]的黑麦威士忌酒、一个威士忌量酒杯和水。彭德顿太太对她喝的酒倒是不挑剔,两杯威士忌一饮而尽,接着又喝了一口凉水。她没再和士兵说话,他也没再问她有关马的事情,仿佛谁都没有意识到对方的存在。士兵又倚在那棵松树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发愣。

深秋的一抹阳光下,新铺的冬草坪笼罩在五彩氤氲的薄雾中,阳光甚至透过林中稀疏枝叶间的缝隙照射下来,在地上铺洒出片片火红烈焰般的金色光影。眨眼间,太阳消失了。清风习习,寒意袭人。该撤了。远处传来军号声,清晰地穿越空间,在林中回荡,那低沉的音调渐行渐远。夜幕已降临。

这时,彭德顿上尉回来了。他把车停在房前,直接穿过院子来验收完工的活。他问候了妻子,又给懒散地立正站在他面前的士兵敷衍地回了礼。他扫了一眼清理过的空地。突然,他打了个响指,扯起嘴角露出一丝冷淡、生硬和不屑。他那淡蓝色的眼睛转向士兵,而后轻声地说:“二等兵,我的整个构思就在于那棵大橡树。”

士兵闷声不响地听着他的评论,圆圆的脸上依旧是那副严肃的表情。

“我只让你把这片地清理到那棵橡树就行了。”军官提高声音继续说道。他步态僵硬地走到那棵树下,指着砍掉的光秃秃的枝桠。“亮点就在于这些低垂的枝桠正好形成了一个天然屏障,把树林的其余部分隔在外面。现在全都毁了。”上尉似乎为这一点过失而情绪过于焦躁。只身站在树林中,他显得个子矮小。

“上尉是想要我做什么?”停了好一会儿,二等兵威廉斯才问道。

彭德顿太太突然大笑起来,她放下一只穿着靴子的脚,摇着吊床。“上尉想要你把那些树枝捡起来,再重新缝到树上去。”

她的丈夫并没觉得好笑。“这样吧,”他对士兵说,“你去弄些树叶来铺在这块地上,把灌木丛清理掉后裸露的空地遮盖好。然后你可以走了。”告诉完士兵后,他就进屋去了。

威廉斯缓步走回到昏暗的林中去收集落叶。上尉的妻子自己在吊床里摇晃着,看上去昏昏欲睡的样子。黯淡、清冷的黄昏落日映照着天空,万籁俱寂。

这天晚上,彭德顿上尉的心情极差。一进屋,就直接去了他的书房。房间不大,原本打算作阳台的,和餐厅通着。上尉在书桌前坐下,翻开一本厚厚的笔记本。他在面前摊开了一幅地图,又从抽屉里取出一把计算尺。尽管一切就绪,他还是无法静下心来开始工作。他俯在书桌上,头埋在双手中,闭上了眼睛。

他烦乱不安的部分原因,来自于他对二等兵威廉斯的厌恶。当认出给他派来的正是这个士兵时,他就气不打一处来。在整个驻地,他能记住长相的士兵大概只有六人。他对全体士兵一向是不屑一顾。他认为,官兵在生物学上或许是同一属,但两者却是截然不同的种类。那次洒咖啡的意外事故,他仍记忆犹新,因为那套崭新昂贵的礼服被毁掉了。衣服的面料是中国产的重磅真丝,沾上的咖啡渍彻底洗不掉了。(不在驻地时,上尉总是穿军装,却喜欢着便装参加有其他军官在场的社交活动,也算是个头面人物。)除此恩怨之外,在上尉的脑子里,威廉斯还与马厩和他妻子的爱马“火鸟”有关——真是令人不愉快的联想。眼下,橡树被误砍的事触碰了他的底线。他坐在书桌边,任由自己沉浸于短暂的幻想中——他离奇地幻想有朝一日这个士兵有越轨行为时能抓他个正着,并一定要把他送上军事法庭。想到这,他感到一点慰藉。他拿起桌子上的暖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又陷入对其他更多忧烦的思虑中。

今晚,上尉的烦躁不安有诸多原因。在一些方面,他的性格乖僻。他与存在的三要素之间的关系有几分奇异——生命本身、性和死亡。就性而言,他对男性和女性的取向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既对两性产生性吸引,又缺少对两性的主动力。一个人乐意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能够聚集零散的激情,全身心地投入到某种无需与人打交道的工作中,如艺术,甚至是类似试求与圆面积相等的正方形这样愚蠢的妄想——对这样的人而言,这种生存状态是能够忍受的。上尉有他自己的工作,且严于律己;据说他前程似锦。若不是因为他妻子,也许他不会感受到这一要素的缺失,或者说是多余。但是,和她在一起,他很痛苦。他有个悲伤的嗜好,他渐渐地迷恋上自己妻子的几个情人。

至于同另外两个要素的关系,就很简单了。在平衡生与死这两大本能的天平上,他的砝码都放在了一边——死亡。可见上尉的胆小懦弱。

彭德顿上尉也算得上是一位学者。在他还是年轻的中尉又尚未成家的那些年里,他的军官同事们都尽量避免去他在营部的单身宿舍,要不就两人结伴,或三五成群地去拜访他,所以,他有很多时间看书。他的脑子里塞满了学术性精确的数据和信息。例如,他能详细地描述龙虾奇特的消化器官,或三叶虫的生活史。他能熟练使用三种语言、知晓天文、读过很多诗。然而,虽博闻多识,但他平生却从未有过自己的见解。因为一种思想的形成,必须经过对两种或更多已知事实的吸收和转化,而这是上尉没有勇气去做的。

今晚,他独自坐在书桌前,无心工作,他没有扪心自问,反省自己的感受。他又想到了二等兵威廉斯的脸庞,还回忆起那天晚上邻居兰登一家和他们共进晚餐。莫里斯·兰登少校是他妻子的情人,不过上尉并没有对此耿耿于怀。他突然记起了很久前的一个晚上,在他新婚不久,也像今晚一样,他感到心烦意乱,须用一种奇特的方式发泄不快。于是,他驾车进城,离他当时驻扎的营地不远,停下车,独自在街道上走了很久。那是一个寒冬深夜,当他路过一个门口时,看到一只瑟缩的小猫。这只小猫找到了此处遮身之地,想让自己暖和一点。上尉俯下身去,听见它在喵喵地叫着。他托起这只小猫,感觉到它在自己的掌心里抖动。他盯着那张柔软温顺的小脸看了许久,用手抚摸着它温暖的绒毛。小猫的年纪很小,刚能睁大它那双明亮的碧眼。最后,上尉带上小猫沿街向前走。到了街角的一个邮筒边,他环顾一下四周,打开结了冰的投信口,把小猫硬塞了进去。接着,他继续向前走去。

上尉听见后门砰地一声响,于是离开了书桌。他妻子坐在厨房的餐桌上,黑人女佣祖西给她脱下靴子。彭德顿太太不是地道的南方人。她在部队里出生,在军营里长大。他父亲的祖籍是西海岸,在退休前一年晋升为准将[5],而她母亲是南卡罗来纳[6]人。所以,上尉妻子的一些生活方式足够南方化了。虽然他们家的煤气炉没有像她外祖母家的炉子那样覆满了岁月堆积的尘土,但也绝对谈不上是干净。此外,在其他很多方面彭德顿太太还坚守着南方的老观念,例如,必须在大理石桌面上卷面点或面包,否则不能吃。出于这个原因,有一次上尉接到指示,将赴斯科菲尔德兵营[7],他们就把她此刻坐在屁股下面的那张桌子一路运到夏威夷,又运了回来。如果她偶尔在饭里找出一根黑色的卷发,她会面不改色、平心静气地将其擦到餐巾上,然后继续享用晚餐。

“祖西,”彭德顿太太说,“人也像鸡一样有胗吗?”

上尉站在门口,他的妻子和佣人谁都没有察觉到。彭德顿太太脱掉靴子后,光着脚在厨房里来回走动。她从烤炉里取出一块火腿,撒上红糖和面包屑,又给自己斟上酒,这次只是半杯,之后,她突然活力四射地跳起了摇摆舞。上尉对她恼火透了,她是知道的。

“拜托,莉奥诺拉,上楼去把鞋穿上。”

作为回应,彭德顿太太哼着一支古怪的小曲,从上尉的身旁走过,进了客厅。

她丈夫紧随其后。“你在家里走来走去这副模样就像个荡妇。”

壁炉里添好了木柴,彭德顿太太弯下腰去把火点燃。她柔滑甜美的脸上泛着玫瑰色,上嘴唇闪着滴滴小汗珠。

“这会儿兰登一家随时就来了,我看,你是打算就这样去用餐吗?”

“当然,”她说,“为何不行?你这个老古董。”

上尉冰冷、严厉地说:“你令我恶心。”

彭德顿太太以大笑而回之,那是既温柔又粗野的笑声,仿佛她听到了早在预料中的丑闻,或者是想起了一个俏皮笑话。她脱下套头衫,揉成一个团,扔到墙角里。接着她又存心解开马裤,脱了下来。顷刻间,她一丝不挂地站在壁炉旁。在黄灿灿的炉火前,她身姿曼妙,美丽妖娆。她的香肩平直舒展,勾勒出瘦削、清晰的锁骨线条。丰润的乳房之间可见纤弱的静脉血管。再过几年,她的身体将宛如盛开的玫瑰绽放万种风情,而眼下,通过运动丰腴的体态得以控制,显得紧致。她平静地站着,纹丝不动,但在她身上恍若有种微微的颤动,似乎一旦你触碰她的肌肤,就会立刻感觉到她体内鲜红的热血在缓慢流动。上尉看着她,面露惊愕和愤怒,犹如是被重重地扇了一巴掌。她从容地向门厅走去,准备上楼。前门开了,一阵微风穿过黑沉的夜幕从门外吹了进来,把她那古铜色的头发吹起了一缕。

她上楼走到一半时,上尉才从惊恐中缓过神来。他紧跟着追上去,浑身颤抖。“我要杀了你!”他声音嘶哑地说,“我一定会的!我一定会的!”他一只手扶着楼梯栏杆,弓下身子,一只脚踩在第二个台阶上,看似要冲上去抓住她的阵势。

她慢慢转过脸来,低头漠然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说道:“伙计,你有被裸妇扯住衣襟拽到街上痛打过吗?”

她已经走开了,上尉依旧呆傻地杵在那里。而后,他把头埋在伸开的胳膊里,整个身子靠着栏杆,喉咙里发出哭泣般的嘶哑声,伤心却无泪。过了一会,他起身用手帕擦了擦脖子。这时,他才注意到前门一直开着,屋里灯火通明,窗帘全都没有拉下来。他感到心里一阵异常的难受。谁都可能在门前漆黑的街上路过。他想到了刚才在树林边上还在一起的士兵,甚至他也很有可能目睹这一切。上尉惊惶地环顾周围,随即走进书房,那里放了一瓶陈年烈性白兰地酒。

莉奥诺拉·彭德顿天不怕,地不怕,不管是人、野兽还是恶魔;上帝,她从不知道。一听到主[8]的名字,她只会想到自己的老父亲,老人家有时会在星期天的下午读《圣经》。那本书里,她只清楚地记得两件事:一是耶稣在一个叫加略山[9]的地方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另一件是耶稣曾在什么地方骑过公驴。什么样的人才会愿意骑驴?

不出五分钟,莉奥诺拉·彭德顿已把和丈夫的那一幕忘得一干二净。她放好洗澡水,拿出晚上要穿的衣服。在驻地,莉奥诺拉·彭德顿是太太们热衷的八卦话题的主角,都说她水性杨花,情史丰富。然而,这些太太们的闲言大多是道听途说和想当然耳,因为莉奥诺拉·彭德顿其实是一个喜欢安稳感情的人,思想单纯、行事简单。她嫁给上尉时是个处女,婚礼后四天仍旧是处女,到第五天晚上她的状况有所改变,但只是变得有些困惑、茫然。至于此后的事很难说清。关于她那些风流韵事,也许她有自己的一套评估方法——在莱文沃思的老上校能算半个情人,和夏威夷的年轻中尉也只是有过几次亲密接触。但在近两年里,就只有莫里斯·兰登少校,别无他人了。对于此人,她还是挺满意的。

在驻地,莉奥诺拉·彭德顿是公认的好客主妇、优秀运动员,甚至是贵妇。不过,她身上的某种特质一直令朋友和熟人们纳闷。他们能感觉出哪里有点不对劲,却又具体说不清楚。事情的真相原来是她有点智力低下。

这一不幸的事实一直不为人知,不管是在派对上,还是在马厩里,或是她家餐桌上。只有三个人了解这一点:她的老父亲,这位将军[10]直到女儿平安出嫁才不再为她担忧了;另一位是她丈夫,他认为这是所有四十岁以下女人的正常状态;再一位就是莫里斯·兰登少校,他为此更加爱她。即使在酷刑的威逼下,她也算不出十二乘以十三等于几。如果她不得不写信的话,如收到叔叔作为生日礼物的支票要写感谢信,或者写信订购马辔等,那对她来说如同钻山塞海,工程巨大。她和祖西闭门不出,在厨房里潜心创作。她俩坐在桌边,桌上放了一堆纸和几支削好的铅笔。待终稿出炉且誊抄完毕后,两人都精疲力竭,急需静静地喝点酒,消除疲劳。

那天晚上,莉奥诺拉·彭德顿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慢条斯理地穿好摆在床上的衣服。她穿了一条简单的灰色裙子、一件蓝色安戈拉毛衫,戴上珍珠耳环。七点时她回到楼下,客人们已在等候了。

她和少校都认为这顿晚餐实属一流。第一道开胃品是清汤。接下来是荤素搭配的火腿和肥嫩浓油的萝卜叶子,以及在灯光下呈透明状琥珀色的蜜饯白薯,上面抹了厚厚的一层甜汁。还有饼卷和布丁面包[11]。祖西只为他们递过一次蔬菜,然后就干脆把盘子放在了少校和莉奥诺拉这两个吃货之间。少校坐在那里,一只胳膊肘撑在桌子上,整个一副安闲自如的样子。他那棕红色的脸上流露出率真、愉快和友好的表情;他深受官兵们的欢迎。席间,除了提起“火鸟”事故,几乎没聊什么。兰登太太基本没动她盘子里的东西。她身材娇小,面目黧黑,弱不禁风,但鼻子却不小,嘴巴敏感。她明显看上去疾病缠身。她不仅遭受疾病的痛苦,更是饱受悲伤和焦虑的折磨,以至于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彭德顿上尉笔直地坐着,两肘紧贴身体两侧。晚餐期间,他真诚地祝贺少校荣获一枚奖章,又几次轻弹喝水用的高脚杯口,静听其清脆的余音。最后一道甜点是热碎肉馅饼。饭后,四个人去客厅打牌聊天,消磨余下的时间。

“亲爱的,你简直是骨灰级大厨啊。”少校惬意地说。

桌边的这四个人其实并不孤单。深秋夜色下,有个人站在窗外默默地注视着他们。清冷的秋夜,淡淡的松树清香更增添了浓浓寒意。附近的林中秋风瑟瑟,天上寒星闪烁。此人离窗户很近,他呼出的水气在冰冷的窗玻璃上形成了一层哈气。

彭德顿太太离开壁炉上楼去洗澡时,正好被二等兵威廉斯看得清清楚楚。这个年轻士兵平生第一次见到裸体女人。他在一个纯男性的家庭里长大。父亲经营了一个仅有一头骡子的农场,星期天去圣洁教堂布道。他从父亲那里听说女人身上携带了一种致命的传染性疾病,会让男人眼瞎、腿残,注定要下地狱。在部队里,他也听到过不少有关这种如恶魔一般疾病的说法,甚至每月要去做一次例行体检,看他是否接触过女人。自从八岁以后,威廉斯就再没有自愿接触和正视过女性,也不愿意同女性讲话。

他重回树林去收集一捆捆湿漉、熏鼻的秋叶时,已经有点晚了。终于圆满完工后,他回去吃晚饭,路上穿过上尉家的草坪时,偶尔向灯火通明的门厅里看了一眼。从此,那映像就定格在他的心里。那是个宁静的夜晚,他站在那里呆若木鸡,双臂自然垂于身体两侧。晚餐时,火腿切开了,他饥饿难忍地吞咽着口水,但那黯淡深邃的目光却一直停留在上尉妻子的身上。他脸上那呆滞的表情并未因刚才的情形而改变,但他金棕色的眼睛却不时地眯起,仿佛在心里密谋着什么诡计。上尉的妻子已经离开了餐厅,他依旧站在原地没动。过了一会,他才缓慢地转身离去。身后的灯光把他的身影在平坦的草坪上拖出一道长长朦胧的影子。仿佛有种不祥之兆笼罩心头,士兵走得无声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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