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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鲁呼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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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隐事附〕

太宗天显四年冬十月甲子,诏皇帝鲁呼帅师趣云中,讨郡县之未附者。鲁呼,一名鸿观,字奚隐。太祖第三子。母曰舒噜太后,最所钟爱。少勇悍多力,性残酷,小怒辄黥人面,或投水火中。太祖尝奇之,曰:“吾家铁儿也。”尝大寒,太祖命三子采薪。太宗不择而取,最先至;人皇王取其乾者束而归,后至;鲁呼取少而弃多,既至,袖手而立。太祖曰:“长巧而次成,少不及矣。”以从征渤海有功,封为自在太子,至是遣徇地代北焉。

十一月丁卯,太宗亲饯于西郊。以出师告天地及太祖行宫。

五年春正月庚午,鲁呼奉拔寰州捷,多所俘获。

二月癸卯,还自云中,朝于行在。以先所俘渤海户赐之。

三月丁卯,鲁呼请赦宗室锡里、郎君以罪系狱者,诏从之。乙亥,册为寿昌皇太弟兼天下兵马大元帅。

八年春正月庚子,命鲁呼等伐党项,帝亲饯之。

三月丁卯,鲁呼讨党项胜还,宴劳之。嗣后太宗出征,鲁呼尝留守京师。

大同元年春正月丁亥朔,太宗入汴。

夏四月丙辰朔,发汴州。皇弟鲁呼遣使问军前事,太宗优诏答之。及崩于乐城,世宗奉梓宫还,次镇阳,即位。舒噜太后闻之,怒,命鲁呼率兵拒之。至泰德泉,为安图、琉格等所败。太后与世宗隔潢河而阵,各言举兵意。耶律乌哲劝太后许之,时鲁呼在侧,作色曰:“我在,乌云安得立?”乌哲曰:“奈公酷暴失人心何!”太后顾鲁呼曰:“昔我与太祖爱汝异于诸子,谚云:‘偏怜之子不保业,虽得之妇不主家。’我非不欲立汝,汝自不能矣。”及会议,世宗使解剑而言和。约既定,遂罢兵趋上京。已而有告鲁呼与太后谋废立者,迁之于祖州,禁其出入。

穆宗时,其子喜隐谋反,辞连鲁呼,囚之,死狱中,年五十,葬玉峰山西谷。统和中,追谥钦顺皇帝。重熙末,更谥章肃。二子:宋王喜隐、卫王宛。

喜隐,字完德。雄伟善骑射,封赵王。应历中,谋反,事觉,以亲,释之。未几复反,下狱。景宗即位,闻有赦,自去其械而朝。帝怒曰:“汝罪人,何得擅离禁所?”诏诛守者,复窴于狱。及改元保甯,始宥之,妻以皇后之姊,复封宋王。

轻剽无恒,怙恶不悛,屡谋乱,败而复召。尝见帝与刘继元书,辞意卑逊。谏曰:“本朝于汉为祖,书辞如此,恐亏国体。”帝寻改之。授西南招讨使,命往河东索吐蕃户。复谋叛,帝命械其手足,筑园土囚祖州。会宋降卒欲却立喜隐,以城坚不得入,立其子留礼寿,为上京留守楚实勒所擒。留礼寿伏诛,喜隐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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