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先生1云:“豺獭皆知报本2,士大夫乃忽此,厚于奉养而薄于先祖,奚可哉?”3甘泉先生4曰:“祭,继养5也。祖父母亡而子孙继养不逮,故为春秋忌祭以继其养。然祖考6之神,尤有甚于祖考之存时。故七日戒、三日斋,方望其来格7。不然,虽丰牲不享也。”8观二先生之言如此,祭其可忽哉?古礼久不行,今自我复之。每遇祭,前十日,即迁坐静所,不饮酒茹荤,为散斋9七日。又夙夜丕显10,不言不笑,专精聚神,为致斋三日。有客至门,仆辈以诚告之。族人愿行此者,相与共为此追远之诚,亦养德之要。吾儿务遵行之,传之世世,勿视为迂也。祭之日,尤须竭诚尽慎,事事如礼,勿盱视,忽怠荒。我在宝坻,每祭必尽诚,祷无不验。天人相与之际,亦微矣哉!
┃ 今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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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先生说:“像豺獭这样的小动物都知道祭祀以报答生命的本源,而士大夫却忽视这一点,只注重奉养家人,而在祭祀祖先方面做得很不够,这怎么可以呢?”湛若水先生说:“祭,就是继亲之志,养亲之体。祖父母去世而子孙们无法继续孝养,所以在春秋之际通过祭祀来继承他们的遗志,完成对他们的孝养。对待祖辈的神灵,甚至要比他们活着的时候还要钦敬。所以在祭祀之前要严格地进行七日之戒和三日之斋,这样才有望他们神灵的到来。不然的话,即便有丰厚的牺牲祭品,也不会来享用的。”两位先生的话都是如此,所以怎么可以轻视祭祀呢?古代的礼仪已经很久没有实行了,现在从我辈开始恢复。每到祭祀,十天前就开始到僻静的房间打坐,不喝酒吃荤,进行七天的散斋。接着日夜修养德业,不言谈玩笑,聚精会神,正式斋戒三天。如果有客人登门,仆从们都以实情相告。如果族人中有愿意如此祭祀的,那么就一起来体验慎终追远的至诚之心,这也是修养道德的关键。我的孩子一定要照此遵守执行,并世世代代传递下去,不要把这当做迂腐的事情。祭祀之日,尤其需要竭尽真诚和谨慎之事,每一件事都要依礼而行,不能张目直视对方,也不要表现出懒懒散散的样子。我在宝坻任职的时候,每次祭祀都是竭尽真诚,所祈祷的愿望没有不实现的。天人感应之事,真是微妙难言啊!
┃ 简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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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伊川先生:北宋大儒程颐(1033—1107),字正叔,河南府伊川县(今嵩县田湖镇程村)人,故世称“伊川先生”。与其兄程颢同学于周敦颐,共创“洛学”,为理学奠定了基础,世称“二程”。
2 豺獭皆知报本:豺祭和獭(音tà)祭。豺在深秋时杀兽以备冬粮,陈于四周,有似人之陈物而祭,故称。《吕氏春秋·季秋》:“菊有黄华,豺则祭兽戮禽。”高诱注:“(豺)于是月杀兽,四围陈之,世所谓祭兽。”獭祭,又叫作獭祭鱼。《礼记·月令》:“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獭是一种两栖动物,经常将所捕到的鱼排列在岸上,在古人看来,这情形很像是陈列祭祀的供品。所以就称之为獭祭鱼或獭祭。宋代诗人林同《禽兽昆虫之孝十首·豺獭》:“曾闻豺祭兽,还见獭陈鱼。人苟不知祭,能如豺獭乎。”
3 豺獭皆知报本……奚可哉:引自《二程遗书·伊川先生语四》。原文作:“且如豺獭皆知报本,今士大夫家多忽此,厚于奉养而薄于祖先,甚不可也。”
4 甘泉先生:明代儒者湛若水(1466~1560),字元明,号甘泉,增城(今广州市增城区)人。
5 继养:继亲之志,养亲之体,谓尽孝道。班固《白虎通·爵》:“《王制》曰:葬从死者,祭从生者,所以追孝继养也。”(葬礼要顺从死者的意愿,祭祀要顺应生者的便利,这样才利于慎终追远,孝亲继养。)
6 祖考:祖辈。
7 来格:来临,到来。
8 祭,继养也……虽丰牲不享也:见于《甘泉湛氏家训·明祭礼章第十六》:“古人谓祭,继养也。盖祖父母、父母已逝而子孙之养不逮,故为春秋忌祭以继其养。然祖考之神不可亵,尤有甚于祖考之存时,而子孙孝敬之心,尤宜切于祖考之存时,故七日戒、三日斋,乃见其所为。斋者,起孝起敬,如此方望祖考来格,不然则虽有丰牲之祭,神不飨矣。”此处较原文俭省。
9 散斋:周制,凡行祭祀礼前,王亲戒百官及族人,散斋七日,即七日内不御、不乐、不吊。
10 夙夜丕显:早晚都思考如何光大自己的德业,形容勤劳辛苦。夙(音sù)夜,早晚,朝夕。《诗经·召南·采蘩》:“被之僮僮,夙夜在公。”丕,音pi,大。显,显扬,光大。《尚书·太甲》:“先王昧爽丕显,坐以待旦。”
致斋:行斋戒之礼。
追远:出自《论语·学而》:“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曾子说:“谨慎送终,追念祖德,民众的德行就归于淳厚了。”)
勿盱视,忽怠荒:盱(音xu)视,张目直视。怠荒,懒惰放荡。《礼记·曲礼上》:“毋侧听,毋噭应,毋淫视,毋怠荒。”孔颖达疏:“毋淫视者,淫谓流移也。目当直瞻视,不得流动邪眄也。” 郑玄注:“怠荒,放散身体也。” 孔颖达疏:“谓身体放纵,不自拘敛也。”
我在宝坻:宝坻(音di),今天津市宝坻区。袁了凡在宝坻做过县令。
天人相与之际:即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天人感应”之说。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系统地表述了“天人感应”学说,认为,“道之大原出于天”,“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自然、人事都受制于天命,因此应该做到天人和谐。
每岁春秋二祭,皆用仲月1,卜日行事。祭之日,夙兴2,具衣冠3,谒祠4祝5过,遂以次奉神主6于正寝7。其仪一遵朱子《家礼》8。始祖南向,二昭西向,二穆东向,每世一席。附位列于后,食品半之。上昭穆9相向,不正相对。下昭穆各稍后,两向,亦不正对。易世但以上下为尊卑,不以尊卑为昭穆。俗节各就家庙行之。时物虽微必献,未献,子孙不得先尝。
┃ 今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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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春秋两次祭祀,都是每季的第二个月,即农历的二月和八月,占卜择定日子举行。祭祀当日,早早起来,将衣冠穿戴整齐,到宗祠告神祈福后,于是按照次序将先辈的牌位摆放在正屋。这个仪式全部遵照朱子《家礼》。始祖的牌位面向正南摆放,二世祖、四世祖牌位面向西摆放,三世祖、五世祖牌位面向东摆放,每世一席。其余附加的位置列在后面,祭品减半。居上的昭穆牌位相向摆放,但不能完全正对着。居下的昭穆牌位要稍微向后摆放,也是向着两个方向,不能完全相对。不同的世代的牌位,只以上下为尊卑,不以尊卑为昭穆。一般的节日各自在家庙举行就可以了。应时的新鲜食物虽然微不足道,也必须先献祭,在献祭之前,子孙不能先行品尝。
┃ 简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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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仲月:每个季度的第二个月。
2 夙兴:早起。
3 具衣冠:将衣冠穿戴整齐。
4 谒祠:谒音yè,到,拜见。到宗祠参拜。
5 祝:祷告,向鬼神求福。
6 神主:古时为已死的君主诸侯做的牌位,用木或石制成。后世民间也立神主以祭祀死者,用木制成,当中写死者名讳,旁题主祀者的姓名。
7 正寝:指房屋的正厅或正屋。
8 其仪一遵朱子《家礼》:参见朱熹《家礼》卷五“祭礼”。
9 昭穆:指一种区分亲疏贵贱的宗庙制度。庙制规定,天子立七庙,诸侯立五庙,大夫立三庙,士立一庙,庶人无庙。延伸到民间,祠堂神主牌的摆放次序也就是昭穆制度,如:始祖居中,左昭右穆。父居左为昭,子居右为穆。一世为昭,二世为穆;三世为昭,四世为穆;五世为昭,六世为穆。单数世为昭,双数世为穆;先世为昭,后世为穆;长为昭,幼为穆;嫡为昭,庶为穆。
┃ 实践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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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礼记·祭统》),本章所谓的“报本”,表现为对祭祀的重视,实际是一种孝行的表现,因而也可以将“报本”延展到其他的尽孝的行为。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礼记·祭统》),在中国古代,祭礼无疑是诸礼之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天子祭天,百姓祭祖,所谓“敬天法祖”的祭礼,其根本目的在于“报本反始”。因而,祭祀的作用和意义,大致有三:其一是身份认同(即“报本反始”),通过一定的礼仪形式来追根溯源,慎终追远,在向先祖致敬的同时,也对自身的身份进行确认,从而对个人的责任和使命有更深层次的认同和驱动;其二是祈福禳灾,通过祈告上天和先祖来获取庇佑,并禳除灾祸;其三是传承教化,通过祭祀礼仪中诚敬的态度和严谨的形式,来感召和激励族人,从而起到传承和教化的作用。
祭祀的实质是与先祖在精神层面的沟通,因而诚敬是贯穿祭礼的主线,不徒具形式而又非常注重细节。本章所述内容较为简略,但仍以俭省的文字展现了祭祀的实质。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古代的礼仪制度虽然十分繁复,但于当前已经大量流失,其主要原因或正在于礼仪形式应因时而变,因势而变。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应辩证地看待残存的礼仪形式,而又能切实地掌握祭祀的内核,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祭祀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其前期的准备也同样重要。本章所依古礼进行的“七日戒”“三日斋”,实际上正是古人为祭祀所作的准备,在此预备过程中,要对日常世俗的生活行为和环境进行隔离,而逐渐进入一种诚敬的状态,实则是完整的祭祀礼仪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可或缺,因而应该足够重视。
二、祭祀主敬,致祭时,要至敬至爱,全身心投入,才能感格祖先神明,正所谓“致爱则存,致悫则著”。《礼记·祭义》云:
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见乎其位;周还出户,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声不绝乎耳,心志嗜欲不忘乎心。致爱则存,致悫则著。著存不忘乎心,夫安得不敬乎?
到了祭祀那天,进入庙堂就仿佛看到了去世的亲人在神位上;祭祀结束转身出门,肃然起敬地听到了亲人的动静;出门倾听,又哀愁地听到了亲人的叹息之声。所以先王对先祖的孝就是,先祖的容貌总在眼前不会忘记,先祖的声音总在耳边不会断绝,先祖的志愿喜好也会铭记在心。因为至爱而心怀他们的音容笑貌,因为至诚而感到他们如在眼前。存于心而见于前,念念不忘,这哪里还有不尊敬的呢?
只有全身心地投入,“忾闻”而“僾见”,才算是达到祭祀的目的,亦即再现与先祖的精神联系,并使自身从中受到感召和激励。
三、遵从必要的礼节形式,以承载礼的核心内涵。礼仪形式是礼制依存的基础,尽管我们已经无从理解其具体内涵,或者与当前生活严重脱节,但是仍然要有所保留,并予以遵从。《论语·八佾》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古时候,天子在十二月份颁布来年的历书给诸侯,诸侯接受历书后,将其珍藏于祖庙。每月初一,都要用杀一只活羊来祭告祖庙,请示上天并按照历书行事。鲁国自从鲁文公开始就不举行告朔之礼,但是专事祭祀的官员还是按照惯例进献活羊,所以子贡认为这种礼节徒具形式而建议免除。孔子就告诉他:告朔之礼虽然遭到了废弃,但是进行活羊祭献的形式尚且存在。这个形式存在,而根据它来进行求证,仍然可以有希望恢复古礼;但如果连这只羊也不要了,那么告朔之礼就彻底消亡,再也看不见了,而其代表的敬天祭祖的精神也可能会归于湮灭。
因此,一定的礼仪形式对于礼仪的核心意义具有载体的作用,尽管不能完全理解,也应当以一种诚敬的心理予以适度地保留。
四、化用日常,行切身之孝。孝是切身实行的行为,并不依赖于外物,其最终指向是生者自身,而自身也是孝行的一部分,报本的“硬指标”。《礼记·祭义》云:“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可谓全矣。”《孝经·开宗明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人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来自父母,不敢有所损伤,保全身体以归还父母,才能称得上孝道,才是孝的开始。修养自身,推行道义,有所建树,显扬名声于后世,以彰显父母的养育之恩,这是孝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