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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世説新語文學類鍾會撰四本論始畢條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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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説新語文學類云:

鍾會撰四本論始畢,甚欲使嵇公一見,置懷中,既定,畏其難,懷不敢出,於户外遥擲,便回急走。

劉注云:

魏志曰:會論才性同異,傳於世。四本者,言才性同,才性異,才性合,才性離也。尚書傅嘏論同,中書令李豐論異,侍郎鍾會論合,屯騎校尉王廣論離。文多不載。

寅恪昔年撰「論陶淵明之思想與清談之關係」一文,其大旨以爲六朝之清談可分前後兩期。後期之清談僅限於口頭及紙上,純是抽象性質。故可視爲言語文學之材料。至若前期之清談,則爲當時清談者本人生活最有關之問題,純爲實際性質,即當日政治黨系之表現。故前期之清談材料乃考史論世者不可忽視之事實也。世説此條之劉注實爲前期清談重要資料,而昔年之文所未及釋證者。今略論之,以補昔文所未備也。

東漢中晚之世,其統治階級可分爲兩類人羣。一爲内廷之閹宦。一爲外廷之士大夫。閹宦之出身大抵爲非儒家之寒族,所謂「乞匄攜養」之類。(三國志魏志陸袁紹傳裴注引魏氏春秋載紹檄州郡文中斥曹嵩語。)其詳未易考見,暫不置論。主要之士大夫,其出身則大抵爲地方豪族,或間以小族。然絶大多數則爲儒家之信徒也。職是之故,其爲學也,則從師受經,或游學京師,受業於太學之博士。其爲人也,則以孝友禮法見稱於宗族鄉里。然後州郡牧守京師公卿加以徵辟,終致通顯。故其學爲儒家之學,其行自必合儒家之道德標準,即仁孝廉讓等是。質言之,小戴記大學一篇所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一貫之學説,實東漢中晚世士大夫自命爲其生活實際之表現。一觀後漢書黨錮傳及有關資料,即可爲例證。然在西漢初中時代,大學所言尚不過爲其時儒生之理想,而蘄求達到之境界也。(小戴記中大學一篇疑是西漢中世以前儒家所撰集。至中庸一篇,則秦時儒生之作品也。寅恪别有説,今不具論。)然則當東漢之季,其士大夫宗經義,而閹宦則尚文辭。士大夫貴仁孝,而閹宦則重智術。蓋淵源已異,其衍變所致,自大不相同也。

魏爲東漢内廷閹宦階級之代表,晉則外廷士大夫階級之代表。故魏、晉之興亡遞嬗乃東漢晚年兩統治階級之競争勝敗問題。自來史家惟以曹魏、司馬晉兩姓之關係目之,殊未盡史事之真相也。本來漢末士大夫階級之代表人袁紹,其憑藉深厚,遠過於閹宦階級之代表人曹操,而官渡一戰,曹氏勝,袁氏敗。於是當時士大夫階級乃不得不隱忍屈辱,暫與曹氏合作,但乘機恢復之念,未始或忘也。東漢末世與曹孟德合作諸士大夫,官渡戰後五十年間(官渡之戰在漢獻帝建安五年,即公元二〇〇年。司馬懿奪取曹爽政權在魏齊王芳正始十年,即公元二四九年。)多已死亡,而司馬仲達,其年少於孟德二十四歲,又後死三十一年,(曹操生於後漢桓帝永壽元年,即公元一五五年,死於獻帝建安二十五年,即公元二二〇年。司馬懿生於後漢靈帝光和二年,即公元一七九年,死於魏齊王芳嘉平三年,即公元二五一年。)乘曹氏子孫孱弱昏庸之際,以垂死之年,奮起一擊。二子師、昭承其遺業,終於顛覆魏鼎,取而代之,盡復東漢時代士大夫階級統治全盛之局。此固孟德當時所不及料,而仲達非僅如蔣濟之流,老壽久存,遂得成功。實由其堅忍陰毒,有迥出漢末同時儒家迂緩無能之上者。如晉書壹宣帝紀所云:

魏武察帝有雄豪志,聞有狼顧相,欲驗之。乃召使前行,令反顧,面正向後,而身不動。帝於是勤於吏職,夜以忘寢,至於芻牧之間,悉皆臨履,由是魏武意遂安。

可爲例證也。

夫曹孟德者,曠世之梟傑也。其在漢末,欲取劉氏之皇位而代之,則必先摧破其勁敵士大夫階級精神上之堡壘,即漢代傳統之儒家思想,然後可以成功。讀史者於曹孟德之使詐使貪,唯議其私人之過失,而不知此實有轉移數百年世局之作用,非僅一時一事之關係也。今迻録孟德求才三令,而略論釋之於下。

三國志魏志壹武帝紀建安十五年云:

[建安]十五年春,下令曰:自古受命及中興之君,曷嘗不得賢人君子與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賢也,曾不出閭巷,豈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賢之急時也。孟公綽爲趙、魏老則優,不可以爲滕、薛大夫。若必廉士而後可用,則齊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無有被褐懷玉,而釣於渭濱者乎?又得無盜嫂受金,而未遇無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揚仄陋,唯才是舉,吾得而用之。

[建安十九年]十二月乙未令曰:夫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陳平豈篤行,蘇秦豈守信邪?而陳平定漢業,蘇秦濟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廢乎?有司明思此義,則士無遺滯,官無廢業矣。

[建安二十二年裴注引魏書曰:]秋八月,令曰:昔伊摯、傅説出於賤人,管仲,桓公賊也,皆用之以興。蕭何、曹參,縣吏也,韓信、陳平負汙辱之名,有見笑之恥,卒能成就王業,聲著千載。吴起貪將,殺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歸。然在魏,秦人不敢東向,在楚,則三晉不敢南謀。今天下得無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間,及果勇不顧,臨敵力戰;若文俗之吏,高才異質,或堪爲將守;負汙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其各舉所知,勿有所遺。

東漢外廷之主要士大夫,既多出身於儒家大族,如汝南袁氏及弘農楊氏之類,則其修身治家之道德方法亦將以之適用於治國平天下,而此等道德方法皆出自儒家之教義,所謂「禹貢治水」,「春秋決獄」,以及「通經致用」,「國身通一」,「求忠臣於孝子之門」者,莫不指是而言。凡士大夫一身之出處窮達,其所言所行均無敢出此範圍,或違反此標準者也。此範圍即家族鄉里,此標準即仁孝廉讓。以此等範圍標準爲本爲體。推廣至於治民治軍,爲末爲用。總而言之,本末必兼備,體用必合一也。孟德三令,大旨以爲有德者未必有才,有才者或負不仁不孝貪詐之污名,則是明白宣示士大夫自來所遵奉之金科玉律,已完全破産也。由此推之,則東漢士大夫儒家體用一致及周孔道德之堡壘無從堅守,而其所以安身立命者,亦全失其根據矣。故孟德三令,非僅一時求才之旨意,實標明其政策所在,而爲一政治社會道德思想上之大變革。顧亭林論此,雖極駭嘆(日知録壹叁正始條),然尚未盡孟德當時之隱秘。蓋孟德出身閹宦家庭,而閹宦之人,在儒家經典教義中不能取有政治上之地位。若不對此不兩立之教義,摧陷廓清之,則本身無以立足,更無從與士大夫階級之袁氏等相競争也。然則此三令者,可視爲曹魏皇室大政方針之宣言。與之同者,即是曹黨,與之異者,即是與曹氏爲敵之黨派,可以斷言矣。

夫仁孝道德所謂性也。治國用兵之術所謂才也。當魏晉興亡遞嬗之際,曹氏司馬氏兩黨皆作殊死之鬥争,不獨見於其所行所爲,亦見於其所言所著。四本論之文,今雖不存,但四人所立之同異合離之旨,則皆俱在。苟就論主之旨意,以考其人在當時政治上之行動,則孰是曹魏之黨,孰是司馬晉之黨,無不一一明顯。職是之故,寅恪昔文所論,清談在其前期乃一政治上黨派分野向背從違之宣言,而非空談或紙上之文學,亦可以無疑矣。兹更略徵舊籍,以證實之於下。

三國志魏志貳壹傅嘏傳略云:

曹爽秉政,何晏爲吏部尚書。嘏謂爽弟羲曰:何平叔外静而内銛,巧好利,不念務本。吾恐必先惑子兄弟,仁人將遠,而朝政廢矣。晏等遂與嘏不平,因微事以免嘏官。起家拜滎陽太守,不行。太傅司馬宣王請爲從事中郎。曹爽誅,爲河南尹,遷尚書。正元二年春,毌丘儉、文欽作亂。或以司馬景王不宜自行,可遣太尉孚往,惟嘏及王肅勸之。景王遂行。以嘏守尚書僕射,俱東。儉、欽破敗,嘏有謀焉。及景王薨,嘏與司馬文王徑還洛陽,文王遂以輔政。以功進封陽鄉侯。

三國志魏志貳捌鍾會傳略云:

毌丘儉作亂,大將軍司馬景王東征,會從,典知密事,衛將軍司馬文王爲大軍後繼。景王薨於許昌,文王總統六軍,會謀謨帷幄。時中詔勅尚書傅嘏,以東南新定,權留衛將軍屯許昌,爲内外之援,令嘏率諸軍還。會與嘏謀,使嘏表上,輒與衛將軍俱發,還到雒水南屯住。於是朝廷拜文王爲大將軍、輔政。會遷黄門侍郎,封東武亭侯,邑三百户。及[諸葛]誕反,車駕住項,文王至壽春,會復從行。壽春之破,會謀居多。親待日隆,時人謂之子房。以中郎在大將軍府管記室事,爲腹心之任。

據此傅、鍾皆司馬氏之死黨,其持論與東漢士大夫理想相合,本極自然之理也。

世説新語賢媛類王公淵娶諸葛誕女條劉注引魏氏春秋曰:

王廣字公淵,王凌子也。有風量才學,名重當世,與傅嘏等論才同異,行於世。

三國志魏志貳捌王淩傳云:

[淩子]廣有志尚學行。[淩敗并死,]死時年四十餘。

三國志魏志玖夏侯尚傳略云:

中書令李豐雖宿爲大將軍司馬景王[師]所親待,然私心在[夏侯]玄。遂結皇后父光禄大夫張緝,謀欲以玄輔政。嘉平六年二月,當拜貴人,豐等欲因御臨軒,諸門有陛兵,誅大將軍。大將軍微聞其謀,請豐相見。豐不知而往,即殺之。

據此,王、李乃司馬氏之政敵。其持論與孟德求才三令之主旨符合,宜其忠於曹氏,而死於司馬氏之手也。

世説此條所記鍾士季畏嵇叔夜見難擲與疾走一事,未必盡爲實録,即令真有其事,亦非僅由嵇公之理窟詞鋒,使士季震懾避走,不敢面談。恐亦因士季此時别有企圖,尚不欲以面争過激,遂致絶交之故歟?今考嵇、鍾兩人,雖爲政治上之死敵,而表面仍相往還,終因毌丘儉舉兵,士季竟勸司馬氏殺害叔夜。世説記此一段逸事,非僅可供談助,而論古今世變者,讀書至此,亦未嘗不爲之太息也。

抑更有可論者,嵇公於魏、晉嬗替之際,爲反司馬氏諸名士之首領,其所以忠於曹魏之故,自别有其他主因,而叔夜本人爲曹孟德曾孫女婿(見三國志魏志貳拾沛穆王林傳裴注引嵇氏譜),要不爲無關。清代吕留良之反建州,固具有民族之意義,然晚村之爲明室儀賓後裔,或亦與叔夜有類似之感耶?因附論及之,以供治史論事之君子參證。

(原刊中山大學學報一九五六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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