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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一录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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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堂章程

恤嫠会条规

清节堂章程(苏郡旧章)

儒寡会章程

恤颐堂章程(即老人堂本金陵旧章)

○育婴堂章程

卷三之一

周官大司徒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古圣人体天地好生之心。扩少者怀之之志。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其所以广生成培元气者无所不至。此贤官绅之所当亟为取法也。述育婴堂章程。

育婴堂规条

内育规条

育婴良法

恤婴刍言(上海育婴堂董经芳洲作)

△育婴堂规条

一司总总理堂务。司年管一年银钱之出纳。司月管一月之收给。司堂常住堂内照料一切。每月底司月同司堂将是月进出婴孩经费。逐细开明。除存堂坐簿移交下月接手经办外。另造清册三本。一在神前焚化。以表心迹。一送县存案。一交司年查核。又录清单实贴堂中。并分送各司事家使众共知。司年期满。将一年进出婴孩经费汇总结算。刊刻征信录遍送捐输各善士。仍将一本神前焚化。一本送县附卷备查。凡初二日十六日司事到堂查验。是日茶饭及验婴奖赏等费值月四人捐办。至各司事船只往来俱系自备。概不支销。

一司察二人或四人须住堂专司其任。但此职系婴命攸关。尤宜勤慎小心。稽查堂外婴妪。不定日期。出其不意。亲至其家探视。或先至其邻近伺察。如该乳妪不能尽心抚育者。追签调发。并稽查抱领婴孩作为子女之家。是否如出亲生。倘有非理凌虐。以良作贱情事。即知会司总报官追究。倘有婴病到堂立即延医同往诊视。随发药炭。急令乳妇加意服侍。并各自立一手折。记明某医看治某婴何病。尽心尽力犹恐不周。设或任意迁延必致临期朿手。故司其事者。宜发恻隐之心实力奉行。慎勿虚应故事。有悞婴命。婴众事繁。朿修俱宜酌加。

一值堂灶四人公议工钱每月足钱各七百文凡执爨洒扫延请发婴等事。悉令专司。宜勤慎供职。听候使唤。倘有躲避贪懒。互相推诿。及不法等情。司堂即行斥退另雇。

一稽察乳妪。为内司堂专责。此事最关紧要。如乳汁之多少。抚养之勤惰。以及火烛一切。均须秉公考察。随时教导。勿稍徇隐。凡董事家中年老内眷。诚心好善。均可随时赴堂查验。以佐内司堂之不逮。

一司堂经收田房租息捐项。会同司月掣三联票。盖用堂中图记。一付善士租户收执。一付司年存查。一存堂中核对。收到银钱交司年存贮。每月望晦司月到堂将内外司堂辛俸。及乳妪等工钱。并柴米应用等费。亦出联票。注明何用。向司年处支出开发清楚。登明簿册。汇入征信清单。每年除支销外盈余银钱。俟有成数。公同存典生息。

一婴孩到堂。先记其男女。随检衣中有无生辰年庚如无即以所到年月日时为八字。细视其五官四肢。头颅偏正。头顶旋螺。十指螺箕。周身有无疤痣。一一登明堂簿。即付乳妪收哺。收哺之后。顶发薙作锭胜模样。内外堂婴一体照办。

一雇乳妪以二年为期。如有不食乳之子女。准带一人。食乳者概不准带。乳妪哺婴一口。月给工钱一千二百文。带有子女者。月给工钱六百文。又兼哺一口。日加钱十文。每日三餐。堂夫送至内门。击梆分给。初二十六大荤。每期每名折钱一百文。初八二十三小荤。每期每名折钱五十文。每乳妪一名。各给床帐被席冬发棉袄一件。棉袴一条。铜脚炉一个婴孩衣帽。随时置给。乳妪衣服等件。出堂时点明收回。不准带去。

一堂外乳妪。于保领婴孩时。缮写木牌。照簿上所载。付与本妇存验。每名月给工钱七百文。至初二十六本妇持牌抱验。听给工赏钱文。不准临期不到。并托人代抱呈验。倘乳妪有病。许其报明堂内探视确实。俟病愈后补验。

一乳妪入堂之后。不准擅出堂门。如有本夫亲族探望。不论男女。须告知司堂。于内门交界处。唤出本妇面谈片时。不得送出堂门。倘乳妪在堂不遵规制。即算明工钱。令其出堂不准复充。

一堂门设接婴乳妇一名。每月给米三斗。给钱四百文。如夜接一婴。接乳妇赏钱二十文。其夫赏钱三十文。以为奖励。倘遇天气寒冷。有婴到堂。立即起来接进。加意护暖哺乳。不使冻馁。如敢贪懒不接。以致殇命。定将乳妇之夫送究。以惩怠荒。

一乳妇一名。只发一婴。若此妇己子遭殇。可发二婴。亦当视其气体壮旺。乳汁浓厚为妥。不可妄发。

一每年神诞三月二十日。七月初七日。九月十七等日。凡在外发出。及旁房堂婴。俱各齐堂。乳妇赏面外。另赏钱一百文。

一乳妇自愿领育。经领投报至堂妪处滴乳。视其果系乳色浓厚。年力精壮者。司籍登明住址姓氏。以待登婴。

一发出领育乳妇。其所居以近为妥。最远不过十里以便随时稽查。最宜防乏乳之妇托其邻近有乳之妇到堂代领。司事者稍有疏忽。必致堕其术中。更有自放自领者。若辈贪图乳粮。将自己之婴托人放弃堂中。或越宿。或朝放晚来。谎称生孩已故。愿领一婴接乳。乃以己婴领去。亦得朦给乳粮。种种弊端。不可胜举。须发婴时。堂中如有几婴。备签几枝。上写明各婴字号。供贮神前。将签筒令领婴妇随签播出。系何字号。即将此婴发。则自放白领之弊除矣。

一本堂发婴。每婴付一木牌。一面填明年月号数。本婴男女八字。并乳夫妇住址姓氏。及保领姓名。一面填明月给乳粮。每月初二十六日令乳妇或乳夫赍牌至堂。查对乳粮册给发。此牌不许遗失。亦不许押钱。如有无牌冐领。概不准给。

一堂中每婴三月给发布衫单袴。四月给发肚兜。八月给发布袄棉裹裙帽袜。以上皆用钤记。乳妇不得私自质当。每年对月交换。如遇过继夭殇。即令交还。倘有留难。当即遣人唤同地保走取。以便再用。

一乳妪婴孩。遇有患病。即知照内司堂转致外司堂。请医诊治服药。堂中预订儿科女科外科专司诊视。另备惊药丸散听用。在诸君乐善任劳。谢金舆金酌量拟发。倘乳妪一时难愈。令中保暂行领回。病痊有乳。仍可开复。外堂婴儿。遇有轻症。着妪抱至堂中。邀医诊视。内堂婴孩患痧痘。报明司堂邀医赴诊。

一婴儿有猝报病故。未经报知医治者。司察即往验明。细缉果系猝病。令其到堂缴牌销册。随后给匣收埋。如有别情。查确的实。即将乳夫送究。并追还乳食。及婴衣等物。

一堂婴出继后。男则为螟蛉嗣续之计。自无他虑。而女则保无妓妾贩卖情弊司事者如未素悉其人。先当探其行止生计实非娼优下贱他乡客籍之人。方准给票过继。庶免日后禀追提堂惩奸锄恶之举。并戒在堂人役不许索取钱文。至及笄后。无论即为子妇。许字他姓。总当报明堂中。务察的实。俾无失所。【一索小费便阻出路。故向例有领费四五百文。宜就本堂赏给乳媪。】

一收育诸婴。怜此呱呱赤子。本生父母不能乳育。当捐弃时。父母之恩已绝。本堂收育以后过继与人。抚养成人。倘有假称婴父母恃强索领。即以凶恶光棍论。许继婴家持过继票报知堂中。送官按律严处。又有口称己子。母病母死寄堂求乳者。及三岁以外能食能行者。概不收育。仍请□县示禁。

一本堂出继婴孩除立过继簿一本外。业经禀 县颁发过继执照。预请空白存堂。后遇过继者。立可登填注册。即将此照给发过继之人收执。其照根存堂。以便同册送 县备案。此举以定继者之后。以杜族人之争。而安是婴之业。

一婴孩离乳。无人过继者另雇干妪照管。每人派管四婴。照前给发。男至六岁以外。司年司月酌送义学读书。十二岁以外。倘质性愚钝不能读书者。酌行送业。女至十三岁以外。司年司月留心择配。倘有聋瞎瘫痪残疾等症。至十六岁司年司月公同斟酌妥为安置。

一婴孩保无殇损。乳夫报知堂中。司察亲至其家验其病死属实。一岁以内者。用杮漆皮纸草纸蒲包收殓发纸锭七提。一岁以外者。司堂即发票给领木匣。用杮漆皮纸着值堂糊封内缝。再用石灰草纸填实。以防渗漏。随发纸锭七提。成殓后发婴地掩埋。每中元节。延僧道诵经一永日。施放法食一坛。以超度殇婴。

一堂中火食。不论上下。每日定以六十文为率。一应在内。如遇米粮昂贵。实不敷用者。司年司月会议暂行酌添。除在堂司事开销外。遇有亲友往来堂中。祇供烟茶。不得狥私留宿。各司事自愿出资留饭者听。倘遇公事到堂。诸同人各贴饭钱三十文。不准堂中开销。

一司年每月朔望。及发乳粮日期。俱应到堂。众司事咸集。必衣冠严整。容止敬恭。有事则议。无事则散。每年收用清数。刊载征信录。一焚神前。

一存堂内查考。每岁除夕。司年捐资。谨备酒醴祭圣母诸神及土地神祠以答神庥。

一开堂收育婴儿。来者自必络绎而来。但乳食之费。日盛月增。惟赖远近 仁人君子乐输勷助。或捐生息。或捐产取租。俾得经费渐充。堂基永固。阴德所存。获福无量。

一婴儿最宜清洁。乳母食菜。不得买韭蒜辣椒等物。若烧酒尤易致婴火毒。更不许私买进堂。

一婴儿之于乳毋。不能片刻相离。所有堂中雇定乳妪。既经入堂。凡各衙门及捐户司事家不得借用帮乳。致滋物议。

一堂中接婴及发外各乳妇。倘有偏爱自已子女。将本堂四时所给婴衣等件。私于己子。不顾堂婴。并乳哺己子。仅以粉饵饲婴等弊。全赖司察随时稽查。如有禁止不改。甚而婴色可怜者。即将此婴提堂。另发他妇领育。

收育女婴。如有愿领为养媳自行乳哺者准每月贴钱五百文。每月朔日亦来堂验看一次。以十个月止

一婴儿剃发。除严寒大风及有病之时不剃外。春夏秋每月二次。冬月一次。男左女右。各留发一撮。以示区别。

一堂婴出天花最易传染、故必须请医种痘。每年以冬十二日及正月为期。又平日宜预备稀痘丹为之先擦。症有轻重。乳妇有劳逸。视其痘之轻重。酌给赏钱

一凡过继婴孩。前条所列奖赏乳妇钱文。均系本堂给发。领婴之家。不费分文。倘有乳妇下人私向需索。以及外人籍称领费名色从中讹诈者。许领婴之人报堂送 官究治。

一婴堂经费不充。未能全育内堂。是以新收血婴孱弱者酌留在堂抚养。约匝月候其气旺。掣签发外领育。以穿耳留发为识认。以杜己婴充作堂婴。将堂婴复放之弊。

一内育乳妇。每人准带己婴一名。每月乳粮通足钱一千文。不带己婴。每月乳粮一千四百文。如抚育勤劳。婴有花色。另如奖赏。保金照门户例加一。倘乳汁不旺。及不善抚育退出另雇。

一凡堂中访募乳妇。接婴请医。备办内外火食。启闭门户。雇用诚实乡人三名。每名月给工钱七百文。折荤与乳妇同。

一内堂乳妇四季给发布衣裙裤等项。期满出堂。赏给带回。被褥蚊帐不准私挪。以为后妇应用。每月每名给零用钱五十文。每名夏给草席一条。凉扇一把。冬给箕夕一个。日给炭基一枚。

一堂中雇首妪一名。每月给工钱六百文。为众妇之统率。专司稽查堂中乳妇有无口角是非。乳水是否充足。婴儿饱暖饥寒。及乳妇贪睡覆压等情。俱凭首妪查察。须择存心公正。精练老成。曾生子女者。方准充当。至各房什物并火烛各事。应着令照派管理。倘有违误堂事。或得受乳妇贿嘱隐匿作弊情事。有碍婴孩者。定行革退。

一雇募乳妇。若任其携带子女。兼哺堂婴。必致厚薄分心。碍难兼收。如果该妇夫故无依。或夫虽未故而有残废笃疾无力养赡者。是该儿已同无父之孤。不能不收。但须易子而乳。本妇酌减工钱。以示区别。如父母俱存。力可自哺者不收。倘先弃所生在堂。潜来应募者。察出送县究治。【按此条若乳妇必不准带子女最是难事恐该妇欲出雇乳必将所生之子女淹弃反开造罪之端须通融酌办】

一查保婴会规条斟酌尽善。如有情愿自养凭保来报者。仍行照办。惟自养之婴。须随时抱验。能及近而不能及远。必须如湖南辰州府婴堂条规。凡自养者各地分段编号。每段各有首事管簿。各有店铺存钱。婴儿初生三日内赴堂报明。俟查婴人查实。并报知该段管簿首事覆查无异当用本段图记片单至堂领票。于该段存钱店铺发钱。年终各段首事暨各段存钱店铺。俱至堂中三面对簿核算。汇总呈报。如此办理。方能合境周遍。但非经费大充。势难照办。特先行标此良法。以待后人之推广。

△内育规条

一女司事公议请司事内眷亲临弹压。以昭慎重。逐月轮管。准带老媪一名使唤。不许雇妇代值。如违规约另请。

一内育规模宜肃。女司事首慎堂门。约朿众妇喧哗。三尺之童不许擅入。

一堂门专用老媪一名把管。严禁出入。闲人喧扰内呼外问。总以敲梆鸣点随时答问。内需一切。传知司育送入。门妇不许擅离职守。

一内育关防宜密。日逐申刻司总加封验锁。匙归内堂收管。实在必须启闭。传梆请匙。内以女司事查明传知。外以管门老妇问明。方准举行不得滥行请匙每日三餐。转桶递送此外执事人等。亦不准窥探。以分内外。如违议罚。

一凡婴儿服药最是难事。恐乳妇厌其哭闹不肯耐烦灌服须堂中司事眼同首妪亲看服完。方足以昭慎重。

一婴儿贴补糕粉。每日每人定钱十文。须按定时候贴喂。方能令聚一处。亲自看食。免致乳妇不喂乱搀别物。

一乳妇家实有婚丧要事者。告知司总询明的确。方准传知内司事。准假一日。辰去申回。如外宿悞乳。不准入堂。追还乳粮中金。

△育婴良法

凡胎婴进堂。或由乡间襁负奔驰。或系城市路旁俭拾。风寒暑湿感受已深。一经入堂。先宜去其外感。用葱白三寸。豆豉七粒。生姜一片煎服【或来婴尚未落脐者即用掩脐药少许酒在脐中、四围用飞过明矾末上盖棉花油纸、用长布裹肚、包束坚固、俟脐落之后不用矾药、仍用棉花油纸、裹肚、倘未落脐十日以前不准乳妇任意揭看洗浴。倘当落脐之时、婴儿啼哭可令乳妇于床上遮风畧揭些须试看、若只落一半者忙用棉花少许垫平、俟脐落去、仍须裹束切勿透风。以损婴孩命。】 清其胎火。【用人中黄川连各一分蒸服】 净其胎垢。【每日早晚、用热水一盆代儿盥洗头面下部、夏日尤宜洗浴、倘有遗尿腌臜污秽以致破肤癣□等事、惟乳妇是问】 方保平安。倘有疾病疮疡痧痳痘疹责成首妪。无分昼夜。迅即报明董事请医调治。【若遇痧痳痘疹必须另置别所以防传染】

凡乳妇与婴儿同睡。切忌鼻风口气吹儿顖门。恐成风疾。并常流鼻涕。

凡初生小儿未剃胎头。不与戴帽。则自幼至长。难于伤风。永无鼻塞拖涕之患。

凡婴儿百日之内。切不可竖抱。竖抱则易惹惊。且必头倾项软。有天柱倒侧之虞。半岁前不可独坐。独坐则风邪入背。背脊骨受伤。恐有伛偻龟背之疾。慎之。

凡小儿遇寒热不调。柔弱肌腠。最易感冐发热。用药反恐误事。但于其热睡之时。夏以单被。冬以绵被。蒙头松盖。勿壅其鼻。但以稍暖为度。使鼻息出入。得此暖气。少顷则微汗津津。务令上下稍透。则表里通达而热自退矣。或乳妇同睡。轻搂贴身而上覆其面。则未有不汗出者。此至妙之法。百法百中。即寒邪甚者。两三次汗出无有不愈。此法行于寅卯时刻。则汗易出而效尤速。

凡婴儿无论春夏。切不可抱当风口地方。坐卧感受风邪。尤忌檐下当门。过堂风破窗风切忌切忌。每逢天气晴暖。至晌午风定时。须抱出院常见阳光。若常在屋内偶出院中。则眼怕阳光。不能开视。尤易受风邪。

凡小儿腹泻吐乳常有之症。不可视为泛常此二症如数日不好须想法早治。迟则变慢惊。吐乳若向口边流出。即是乳哺太过。过乃满而溢出。非病也。只须节乳。若吐乳直出而不停留者。宜早治为要。

凡婴儿衣食不可过于饱暖。陈氏书云。小儿须耐三分寒。七分饱。频揉肚。少洗澡。要背暖肚暖。头凉心胸凉。皆至论也。

凡月内小儿不可闻哭即抱。一哭便乳。每日早中晚须由小儿啼哭两三次。少郄许多病症。仍须酌量时候。不可哭之太甚。

凡乳哺婴儿。须要得法。乳后不可便与吃食。哺后不可便与吃乳。【哺者饭食糕粉】 乳食相连。难以克化。大者成癖。成疳。小者泄痢腹痛。至啼哭之际与方醒之时。亦不可就乳。俟片时与乳。可以无病。

凡小儿半岁以前。只可与乳吃。六个月外方与稀粥。周岁以前。不可吃荤。并生冷之物。谚云。吃热莫吃冷。吃软莫吃硬。吃少莫吃多。自然无大病。

凡堂中每逢春夏之交。多烧苍朮大黄。水缸中并置贯众以避湿气。暨瘟疫传染。

△恤婴刍言(上海育婴堂董经芳洲作)

一育婴堂之设。全在司其事者秉清公之志。无人我之分。视彼之子女。若己之子女。不敢于婴稍懈。且彼子女无父母。我子女有父母。视彼之子女。胜己之子女。愈不敢于婴稍懈。凡属司事而莫之恤。则领妇更以途人之心为心。其死必矣。嘻其死也。是谁之咎。神当默谴之。我亦有子孙。可不惧哉。可不惧哉。

一婴之来堂。有逾月及期岁以外者。必病症危险。或隐疾内伤居多。不然。彼父母何忍割爱。非比初生之婴。尚无嬉笑动情也。故遇此种婴。维持调护。尤宜周至。此内育之所以断难乳领两婴也。然无□惩之道。不足以激励乳妇之心。葢勤者日夜劳瘁婴病。得婴即发外育。而外育之有病者。仍回堂中乳养。最尽辛苦苟无区别。其心何甘。况勤者必具慈心。虽龌龊不堪之婴。望其生全而不忍嫌弃。至惰者保无别具肺肝。冀换乳领干净之婴。居心各别。功过悬殊。自有赏给之例。即惰者或因利而知勉。庶可望全活婴命于什百耳。

一婴来时刻无定。若日间耳目众多。自必随时接进。谅不致有暑热蒸闷严寒冻冷之虞。惟晚间势难周顾。全在接婴之人。实心照应。惟接婴者非专司其事。使工人兼任。则日间操作。夜间势必安眠。且严寒酷暑。尤必倦于从事。当思有以鼓励之。所谓人无利已谁肯早起也。故夜间接婴。应拟以犒赏之例。特暑天尚易而严寒较难。则犒赏之例。亦当权衡轻重虽春秋天气温和毋庸议及。而慎重婴命。不妨稍宽其例。拟以三月朔起。十月底止。凡二更以后。随时接进一婴。赏钱二十八文。十一月朔起。二月底止。凡二更以后。随时接进一婴。赏钱五十六文。此例虽有赏而无罚。然亦有分别。当以婴之冷暖。为赏钱之多寡。或不致日久生怠。兼可知□勤惰。葢婴来随到随接。即窝怀中。先行击梆。使内堂妇闻知。一面即怀至司事床前。验手足之冷暖。待帮妇至栅门口始可安于转桶而入。而内堂妇亦即怀抱交于值夜之乳妇。如此经理。庶几来婴不受寒冷。致胎病根也。至犒赏接婴工人。宜预为申明。身体和暖者如数全给。否则减半。惟司事者切勿辞此辛苦耳。夫为善须实心。常体天地生生之心为心。曲全婴命。自结福果。应亦乐而不倦也。

一宜备丝棉裹被一条。如方桌大小两面。以粗棉绸为之。葢婴来置于堂之门口。迨抱至内育。必经由数进房屋。以及天井。故当严寒之际。此被必需之物。或曰已有棉衣可以遮葢。似可无需。殊不知抱持者虽以己身衣衿覆护。洞其底里。岂无冷风入隙。即或赤心爱护者。另以棉衣裹抱。终不若丝棉裹被之软熟熨贴。而风断无隙可侵也。

一凡放婴入枻。以击梆为则。又恐声响不足以警睡梦。宜以羊肠之线。系于抽枻内口。由门上穿进。度于司事起居之处。即在线尾系数铃作响。而又必于抽枻沿上横一竹竿。使线由竹下勒过。庶外面抽动。其铃即响。如影随形。机无稍滞。若不如此。虽枻尽抽出。其线不灵。铃必不响。若徒恃梆声恐收婴有迟悞之虞也。此系屡试亲验。不敢不揭出也。

一凡婴用尿布。寒天更换时。触手易生怨言。即亲生尚不免此况抚堂婴。每偷懒不肯勤换。且布少亦不能时换。阴雨火烘。婴每受伤致病。宜多备尿布。谕令勤换。冀免疮疡。亦保全之一法也。

一贴乳者有仁心其抚堂婴便与已子无异否即视为无关痛痒设有殇疾。每遇稽察时。即以己子代之察。婴者奖其劳。谓某贴。乳者可靠。实不知所见之婴己非堂婴。因有托辞过寄。凂人先容。谓抚育几年。愿作螟蛉。在司事祗知过寄。无不俯允。不知早为乳妇所愚。宜仿照南翔婴堂法。男左女右。留发一绺如小桃子样。永不薙去。以示区别而防蔑视。

○恤嫠会条规

卷三之二

少妇丧夫最惨事也。妇人以夫为天。所天既陨。依托伊谁。泣血椎心。殆难名状。即家本素封。尚难排遣。而况家无长物。生计无聊。或衰老翁姑。相依为命。或伶仃弱息成立维艰。饮蘗茹荼酸辛万状不有以周之。而欲其自甘荼苦之死靡他也难矣。述恤嫠会规条

京口敬节堂仿行彭氏恤嫠会

△京口敬节堂仿行彭氏恤嫠会

京口敬节堂仿行彭氏恤嫠会序

人莫苦于鳏寡孤独。而四者之中。寡居尤甚。葢鳏与孤独。虽无骨月相依。尚有亲朋还往。至守节之妇。茕茕一室。形影自吊。饔飧不继。而人莫知其饥。鹑结不完。而人莫知其寒。呼号罔应。诉告无门。丈夫当此犹难排遣。矧伊零丁妇女哉。其在无遗孤者。显扬之报。既绝望于后来。冻馁之嗟。复伤心于现在。悲忧凄怆。何以为怀。其在有遗孤者。思亡人之似续。祗此一脉相延。顾无父之婴孩。常令三餐莫继。解已之衣。不足以燠儿身。绝已之粒。不足以果儿腹。朝啼夕号。酸楚弥剧。奋欲捐躯。藐孤谁育。暂留残喘。涸辙谁生。斯诚天地之遗憾。生民之最穷。苟非周恤而存活之。苦节之妇。何恃而安。任恤之风。何施而切。此长洲南园氏恤嫠会所由兴也。吾乡矢志冰霜。而艰于衣食者。耳目所及。实繁其人第以事关重大。费用良多。计必久长。仓猝难办。故隐蓄相恤之念。以待乐助之人。甲辰冬。二三同志。偶举彭氏会例。以告有力佥称曰善爰仿其例。畧为增损而举行之。所望诸大善士。丰于财者输财丰于力者输力互相赞助。以底厥成。毋始勤而终怠。毋舍实而务名。岂惟诸孀至诚衔感。没齿不忘。抑伊祖宗九原之下。实相冥佑。福报之隆宁有既耶。敬节堂谨序。

寡妇之苦。比常人加十倍百倍。故无论城乡。皆各宜倡兴。或通族议捐。或合乡集公欵。莫大阴功有力者切勿错过。

京口仿行彭氏恤嫠会例

一彭氏旧例。先集同志。按月分募。但苏州地广。有余者众。吾郡力量可与是会者。屈指可尽。分簿各出势必彼此相同。而逐月募捐益滋繁厌。今特改定。以每年出银十二两为一会。由一会以至十会。诸公量力自书。书定后。即将芳名勒石。以垂不朽。并为疏告于 邑庙神前。用昭善举。

一立法宁严毋滥。凡孀居毫无倚靠者。望亲友代为开明姓氏。人口住居。守节年分。故夫艺业报会登簿。在会诸公各就所近细加查访果系毫无倚靠者即按月支送。否则除名不收。听情者。照数赔补。

一是会大约以孀妇四百分为率。其清门士族。三十岁守节者。一百分。四十岁以内守节者。一百分。四十岁以外夫故者一百分。其寒微之家。实能励志冰霜者。另立副册一百分。续有举报俟缺出再补。其补缺以举报先后为序。【其额数可以随时酌定】

一孀妇三十岁以内守节者。每位按月赠钱三百五十文四十岁以内守节者。按月赠钱二百八十文。以上节妇。每有一子女按月加赠钱一百文。四十岁以外夫故者。按月赠钱二百文。子女概不给赠。

一闺女未适夫家。闻夫故而往成妇礼者。其贞节较诸嫠妇更觉可敬。议定按月送银一两。若有承嗣之子。按月赠钱二百文。

一孀妇公姑年及衰迈。又无他子养赡者。推孀妇孝心。按月加赠钱二百文。

一孀妇如有疾病在床。会中请医代为看治。给以药饵。殁则代为棺敛以妥其灵。

一少年守寡妇女。往往有贪利狂徒。多方诱胁。甚至逼醮抢寡者。此等恶俗。会中人公同禀官谕禁。如有犯者。立即禀官究办。庶以保全贞节。惩儆刁风。

一节妇或有孤子。年及七八岁。应入塾读书者。酌助修金。每季一千文。俾令从师课读。

一会内丝毫皆孀妇活命之源。务在矢公矢慎。或出或入。逐一记明。岁终刷印清单。分送助银诸公细览。庶几弊窦不生而诸孀尽沾实惠也。

一在会董事者。必各有所司。斯责有专属。今议定无论经理之人。分办之人。倘有不合。俱听诸友公议公换。

一局中所及止郡城近地。其远乡隔县。查访难周。概不收入

一经始非难。图众维难。但愿乐助诸君子。日新月盛子子孙孙永具厚力。克成今日之志。相与敬行于勿替。是即 神灵之默佑也已。

○清节堂章程(苏郡旧章)

卷三之二

妇女之所重者节。青年矢志白首不渝。其铁石之心冰霜之操。洵足以维廉耻而植纲常。 国家旌扬之典所由重也。虽然妇女而以节见苦矣。一朝守志。顾影茕茕。饮蘖茹荼酸辛万状。又况呱呱血脉。襁褓无知。一线宗祧危如累卵。以孱焉一弱女子。而欲安其苦节。以抚此藐孤也。忧乎难哉。曲为设法。俾可两全。端有赖于宰官长者矣。述清节堂章程

清节堂保节抚孤启

宪示

本堂规条

入堂规条

抚婴馆规

孀妇食单

孀妇衣制

司事辛俸经管簿册

吴复初捐助清节堂孤儿习业成家贴费规条

△清节堂保节抚孤启

盖闻贞节者。宇宙所尊崇。孤寡者。圣贤所矜恤自非性成婉娩。守志恒难。而况势值仳离保身不易。昔者金陵建堂。谓之清节。既以全贞。又能保赤。立规尽善。成效堪师。原夫妇人之寡也。夫已云亡未得从之于地子犹未立岂能仰之自天。苟失此呱呱。而夫焉无后若任其惨惨。则母也谁依。视彼孑处无俦者可哀更甚。故有屈身赍恨者欲拔靡从。是水欲澄清。扬之于泊舟之所。玉原莹洁污之于积淖之中。则大失本衷。遂违初志。在天地不能平生人之憾。然济施足以拯疾首之穷。兹则众善复建清节堂于苏城也。推已及人。因嫠思幼。仿规制于金陵。名同地异。扩榱题于虎阜。事简功宏。土木兴章程务妥善。规条备。董正择贤能。母子兼收。庶遂生全之乐。冠婚咸理。可希成立之期。苐以厦屋非一木能营。善果藉众擎乃举。狐裘之白。必将集腋而成。泰岱之高。亦赖聚壤而大。所以不能厚望于乐善好施之仁人君子。相与有成焉。不致行百里者半五十。必如为九仞者加一篑。将见寡者得以完名全节。孤者得以果腹成材。生既身安。死为目瞑。用敢畧陈梗概。伏祈随力捐输。所有规条。另刊附览。此启。

△宪示

江苏藩宪给示。照得惸独之哀。矢音于小雅。艰阨之赈。奏赋于乡师。先王存不忍人之心。仁者裕泛爱众之道是以居养有院。安济名方。凡所以心各效慈。德同归厚者。以今方古岂有让焉苏城地据要冲人称繁衍。江海通于一苇。烟火接乎万家。觇水上之华。几同都会。征物产之美。望若乡嬛。固比户之可风宜百姓之咸给。然而生聚愈众。贫富攸分。霄壤既殊。茵溷斯异。虽□连之万变。可拯救于百方。类有等差序分缓急。所伤者。离鸾己唱。别鹄单唫。人悼未亡既伶仃以独活。心怜余息。且孤弱以难生。首比飞蓬。身同集蓼。芳草因之见萎。贞柯于是遭摧。阨穷之路。尚忍言哉。兹据郡城绅士呈称上年有戴绍堂。捐田十四亩零。在虎邱之南。情愿建造清节堂。以安孤寡。公举董事。实心经理蒙县通详立案。今春二月开工公议规条。书捐劝募。惟恐有从中谋利。阻挠善举或有觊觎董事。视捐资为利薮。或因事纠缠以公产作私囊。或捏称嫠妇强欲入堂。或藉系公堂演剧宴会。或地棍滋扰。书役把持。吁请示禁前来。查该绅士等。好义争先。承流恐后。福堂同建。美报必收。拔哀嫠于火宅。尽得清凉。置茕女于化城。咸生欢喜。第功类合尖。事同集腋恐无知之徒。或蹈前辙。合行出示晓谕。为此仰该处居民地保以及董事人等知悉。务须共敦实行。各效荩诚。发大生广生之愿。通欲立欲达之心。敬恭桑梓。永护松筠。庶几成广厦之万问胥超苦海。造浮屠之七级。齐化慈云。倘敢谋利滋扰。定即从严究治。

△本堂规条

一清节堂创自江宁。收养无依孀妇。守节完贞甚盛事也。本堂新立章程。不无少加增损。而保节全操之意则同。故仍颜其堂曰清节。

一本堂虽专为保全贫孀母子而设。如有未嫁夫亡。不愿改适。往夫家守节之贞女。亦苦贫乏无依者。报知本堂。一体查明收养。一本堂设立苏州府元和县虎阜山之南。九都八图。地名菱行河头收养之嫠妇。在堂居住。除堂内稽查严肃外一应外人。不得无故擅入。

一本堂收养嫠妇。防范不得不严。中门以内。三尺之童。概不许入。其所带幼童。及本堂服役人等。出入均由司事稽查。毌得任意启闭。

一总门墙上开设转桶。外设云□内设木梆。以便敲击相闻。传递对象。

一总门内设饭堂一进凡各孀妇二餐饭食。按时鸣梆。齐赴一处同食。

一本堂设立董事一位。司事四位。常川照应。不得在堂宴会。日需食物。公同议买。当即注簿。逐日核算结总。凡公事出入公同知会。不得私自专主。

一本堂董事。永不准支取辛俸。

一本堂于中门之外。二门之旁。立司事公所。稽查出入。并收放柴米及一切对象。

一本堂司事四位。俱延五十以外老成持重者。共襄善举。倘有不合。应听董事辞去。另为秉公选补。不得滥凭亲友荐引。瞻狥收用。

一本堂银钱。皆孀妇养命之资。此外即遇要用。另行设措。不得挪移分毫。违者议罚。

一本堂大门。雇用老仆二名。每月工钱三百文。另赏钱二百文。按月支给。如堂内孀妇置买女工需用布线针黹等物。传梆告知司事。方准代买。倘将不应代买之物。私相授受。察出斥逐。

一本堂中门内。选老诚老妇二名。稽查一切出入。设秤一样两杆。一交老妇。一交司事。□堂内孀妇食物。司事按照额数秤交。老妇过秤。设有短少。即退交司事补足。

一孀妇或年老。或有病。须人浆洗衣服。刷倒净桶。本系雇工老妇分应当值设有不合。当时告知司事。听候公论。不可擅自而斥致启衅端。

一雇工老妇。或有己事回家。只许按季轮流告假。如有携带衣囊箱笼出堂者。必呈司事查验。方准放行

一雇工服役每月工钱三百文。另赏钱二百文。按月发给。不准透支。违者经手赔补。

一中门外厨火买办等人。董事酌用。余外不准私自添雇。致多糜费。

一本堂中门转桶内。另选老诚雇工老妇三名服役。司事随时查察。务令勤谨用人不当咎有攸归

一孀妇粥饭。荤素大小菜蔬。务令当值人烹庖洁净。

一粥饭菜蔬。计口授食。日有定额。不得丝毫作践。

一雇工服役人众。不得向孀孀私索银钱。以及偷懒作践。犯者立逐。

△入堂规条

一孀妇情愿入堂守节。到堂报明。经董事确查。实在衣食不周而无亲族可靠者。取具亲族。及该氏地邻保结。注册入堂。年终禀县备案。

一孀妇入堂后。其家男亲男族。无论长幼。均不准入堂相会。惟本妇之姑及亲生父母。酌于三节之期。至本堂公所一会。倘翁姑暨父母身故时。准回家视殓。成礼即回。不得借事留连。

一孀妇情愿入堂守节者。言明不许无故出堂适有不耐羁苦之人。不安本分。势必难以勉留转滋事端司事一经察出。即告知原保亲族。具领出堂。不许复入。所给被帐衣服等件。照数追还。

一青年夫故无依。遗腹未生。若遽许入堂恐生产污秽。大非所宜。取其亲族地邻保结存查即照在堂之嫠妇例。先行授以衣服按月给发口粮。候分娩弥月之后。方令入堂。娩身之际。原保人报明男女。另给黄米一斗。干菜二觔。制钱三百文。襁褓一副以示体恤。

一贫妇夫故欲入堂者查明百日以内。先给衣服口食。满百日后方准入堂。

一青年孀妇。或有父母翁姑在堂。无人侍奉。不能只身入堂者。一经采访的实。即照入堂孀妇之例。先给衣食之资。候其父母翁姑身故后。本堂收养。

一名门旧族之后。不幸孀居实无亲族可靠。衣食日见不周者。虽不肯入堂。亦照入堂之例。斟酌多寡。按季托其亲人转给。以曲全其苦节之心。

一孀妇如有年幼子女者。均准携带入堂抚育。其子十二岁之内。随母歇宿。辰出入学。申入依母。至十三岁随师歇宿。不得仍住内堂。

一孀妇之子。读书学艺有成。或其壻家有力迎养者。俱准出堂以全孝养。

一孀妇之女。随母在堂。年已及笄亲族择配。均听伊母主持外人不得专擅。本堂给奁资元银十两。

一孀妇入堂守节。先将夫家坟墓地址开交司事注册。有子相随者。每年春秋二祭本堂给费用钱一百文。串锭一千。令人领同本妇之子。前往祭扫。

一孀妇入堂。茶水饭食。俱有规则。倘其家亲族有馈送饮食者。必先交司事验明挂号。再由转桶送交。未经查验者司门老仆。不准传送。违者斥换。

一孀妇矢志保节羣居在堂。俱宜各安本分。彼此和协。共完贞操。毋得恃性构隙致生是非。违者各罚月给零用钱一月。

一孀妇病故。所遗子女在堂。诸妇中有情愿收领抚育者。每名每月给钱三百文。倘抚育不能尽心。定即更换毌许争执。

一孀妇以及随带子女有病本堂延医调治药饵炭资均系本堂给发。

一本堂医生船轿金酌给外。每月酬仪。元银二两。三节节敬。每节送元银一两。

一孀妇之子女在堂。或因天花致病瘫痪。以及瞽目暗疾。子不能学艺。女不能出嫁者。其女留堂。照守贞例养活。其子分入外堂。另屋安置。

一孀妇在堂身故。本堂给以三軿杉木材一具外。吊里封口钱二百文。又殓费钱二百文。扛材钱四百二十文。打圹做坟钱四百二十文。纸十块。锭五千。

一孀妇身故伊家亲族有愿领柩与其夫合葬者。本堂给发埋葬之费。如无族领柩者即葬于本堂孀妇坟地所带之子女病故。亦照此例。另地埋葬。

一孀妇有目能针黹者。其所得工钱。均归本妇收用。至所做针黹物件。先由司事挂号。方准送至转桶转交内堂店铺收取时。仍由司事销号。以免歧悞。

一本堂置得孀妇坟地。周围环砌墙垣。树以松柏。墓门建贞节牌坊一座。傍造飨祠。每故妇设立木主一具。墓前石碣一具镌明某某妻某氏之墓。其坟计径八尺。高六尺。金井深五尺。每塜三年。加土一次。春秋二季在祠。祭祀其地祇葬孀妇。其子女身故不得混入。

一贞女及嫠妇在堂守志。年岁合例者。俱本堂代请 旌表堂外如有烈女节妇。无力呈明建坊者。亲族邻友。告知本堂。查明确实。一并代请。

一投堂节妇。倘有翁姑及本生父母。暨故夫三代暴露未葬者本堂择地代葬。俾安节妇之心。有地无力。酌助葬资。

△抚婴馆规

一本堂门外设立学堂。延请名师训教孀妇之子。读书明理。每岁朿修足钱二十四千。按月致送开馆贽敬一两。三节节敬每节钱一千文塾师家有正事。送分四钱。定于每岁正月十六开馆十二月二十日放馆。

一塾师所需红朱笔墨。及剃头零用。月给钱一百文。

一诸童七岁入学。认字写字读书。八岁习礼。读书务令成诵。字迹务令端楷。量材教课。少长书熟。不时抽背并每日默写一二篇。以免旷悞。

一诸童每名给砚瓦一方。简板一块书布一方。水注一个每十日笔一枝。每季墨一锭。每日纸二方。一月共订一本。

一诸童所读书籍次第更换司事随时买给勿致缺悞。

一孀妇之子能读书者。使习举业。将来应考。即由本堂申送。所有考费筹欵拨给。其资质顽钝不能读书者。于十四岁后本堂量材分送各铺学习生业视生业之大小。酌付费用所有衣服行李。听其随身携带出堂。此后与本堂无涉。

一塾师每日饮食肴馔与司事同。

一清节堂于嘉庆二十四年四月二十日由府详 司转详 院宪咨 部。于是年十月十五日奉到部覆准如所咨立案。

△孀妇食单

一食米务碾上熟无稗稻米。

一米贮内门以外。每日晨初启钥。经董事或司事。亲身开仓放米。当即眼同淘净入堂计口授食每日升斗注簿一月总结。如有短少。经手赔偿。

一嫠妇每日一粥两饭。每人开销米七合。菜蔬钱十二文。幼子女折半。

一每逢初二十六日食肉。逢五逢十食鱼。大人每名肉四两。幼子女每名肉二两。每遇荤期。轮派在堂雇工老妇。二人值厨。按名分齐。逐碗葢覆。一则免冷。二则免致拣择争竞。如有不食者。照价折钱。

一孀妇端节。每名派肉半斤。粽子四个。盐蛋二个。不食者照价折钱幼子女减半。中秋每名肉半斤。月饼二个幼子女减半。年节每名肉一斤。鱼一尾。幼子女减半。不食者俱照价折钱。

一菜蔬每十斤。用菜油四两。照数加减。逐日结总。收支数目不符。经手是问

一孀妇每月给零用钱一百文。幼子女给钱五十文。为剃头鞋布零星之费。

一孀妇及幼子女。每年冬至日起。正月终止。日给炭基一枚。

△孀妇衣制

一孀妇入堂无衣被蚊帐。者给被褥一副单布裙一条。枕头一个蚊帐一顶。冬给棉袄一件。棉裤一条。单布裙一条春秋时给单衫裤一身。夏日给夏衫裤一身幼子女亦同

一孀妇被面水墨色布四幅被里白布。内装新棉花五斤。褥用两面蓝青布。内装新棉花四斤。蓝青单被一条。三年一换。

一孀妇棉袄。用水墨布。里用白布。内装新棉花斤半。二年一换。棉裤一条。面用蓝布。里用青布。

一孀妇大衫一件。用月白衣裙一条蓝布二年一换。

一孀妇小衫一件用白布裤两条用蓝布一年一换。

一孀妇夏大衫一件。裙一条俱用蓝夏布二年一换。

一孀妇夏小衫一件。裤二条。俱用老扣夏布。一年一换。

一孀妇帐用中夏布二十二幅。项用白布三幅。十年一换。

以上各孀妇四时衣服。按入堂先后。扣足年月。发给更换。如有搀用低布旧絮即退交司事。仍照在堂各妇所给衣被花色一体换给。动缺之件。经手赔补。

一各孀妇换给棉袄被褥之日。即将旧者交出收回小衣小衫不问

一孀妇入堂。每名给棕垫床一张。夏苏席一床。凉枕一个。冬秧■〈禾荐〉一床。有子女者满床。一年一换。无子女者堪餬口。若欲换房内置备半桌一张。板櫈二条瓦灯台一个面盆脚桶净桶各一其

一幼童每年各与单韈一双棉韈一双。十岁以下毡帽一顶十岁以上红帏帽一顶四季衣服随时给发。

一幼童年至十二岁。即在外堂歇宿。给被褥一副。帐一顶。夏给席一条。冬给秧■〈禾荐〉一条。

△司事辛俸经管簿册

一本堂司事四位每位每月辛资钱三千文。遇闰照支。按月同发。不得透预。每逢年节另送钱一千六百文。家有正事。送分一千

一司公设收银钱大帐簿一本。支银钱大帐簿一本。

一设柴米油盐茶菜收支簿各一本。

一设孀妇幼子女在堂添补衣裳清册一部。

一设各孀妇入堂年月日期年貌门氏有无子女。并故夫及保举人姓名清册一本。有病故或滋事出堂者。即在各名下注销。

一设孀妇病故埋葬。各年月日期山向。清册一本。

一司事在堂每日饭菜二桌。每桌定价一百四十文。

△吴复初捐助清节堂孤儿习业成家贴费规条

元和县谕据善士吴复初同室。俞氏禀称清节堂收养有志无依节妇。并其子女孀妇迈母孤儿七岁入学读书至十三岁不能举业者。由堂送店学习生理诚大善事也。惟孤儿送店习业。苏郡风俗若无押柜贴膳。只能习下等工艺他日有成仅自餬其口至娶妻成家难若登天。是以初夫妇每念及此。不禁代为酸鼻故廿载来四方托钵。艰苦备尝。血汗针黹。共积有足钱一千千文不敢私为已有。交存殷实店中。按月一分生息年年可得一百二十千文。以供孤儿习业成家迎养之助。合将酌议规条。同存店票折呈求衡定详明刊载堂规以垂久远。其存店票折并乞验印。饬董遵照等情到县。据此查吴复初夫妇。念及清节堂节妇抚孤不易成立为难。情愿捐钱存店生息以为孤儿习业成家迎养之助乐善好施。殊堪嘉尚。惟所拟规条是否允协合饬查议。谕仰该司董陈道修。即便遵照粘开各条会同吴复初逐一查议。如何妥善永久。以凭核详饬遵。

一孤儿十三岁出堂习业。给店中贴膳钱十千文。押柜钱五十千即交本店按月一分起息。不准支用。其利按年递加。俟其习成。迎养娶妻时。方准同董到店。本利支取如店有事故。即由董将本利归取。另存他处生息。

一孤儿十三岁能习举业者。即于十三岁起。由董将钱六十千文。交殷实店中按月一分生息其利按年递加。俟娶妻完聚时方准同董到店支取

一孤儿习业。倘学不成而另换者。一年以内。店中交还钱六十千。另存。一年以外不成者。准店扣饭钱十千文交还本利五十千文。二三年内如再不成。该店扣去饭钱十千文。收回本利四十千另作正用不准再给。孤儿习业之后本与堂内无涉既甘下流听其自便。以为不向上者戒。如寿命不测。亦照此办理。

一孤儿学业未成时寡母已故。则此钱留为孤儿娶妻成家时。方准同董到店本利支用。

一孤儿学业有成后。或好赌博闲荡。无志娶妻迎养。或转希此项钱文。以迎养为名而无迎养之实。则寡母出堂。反受饥寒之苦故定例必以娶妻迎养。此钱方准支用。否则由堂提回以为不报亲恩者戒

一每年利金所入不过两人习业。此项钱文。堂中不准分□支作别用开销。

一现在堂中孤儿早已习业者。自应除去贴膳钱十千文。给付五十千文。挨次成婚取用。其现年学习者。先付店中饭钱十千。挨先付完竣。再付押柜。以免偏枯而归划一。

按本堂规则内。董事永不准支辛俸一条。此就眼前而论。日后恐难为继葢殷实之人。肯作董事者甚少。倘有寒士好善品行端方。办事诚实而以馆伙餬口者。焉能舍彼就此惟议俸则可以聘请。而董理亦可专心。又名门旧族。照在堂例给付一款。大率守节者。名门旧族居多。自然不愿入堂。但在家守节。与在堂一例付给。似与设堂之本意不合。且门族之介于两可者。亦难分别。反致纷纷借口。鄙意莫若另设恤嫠一局。果系士族单寒酌量资助仍归本堂办理则庶为。妥善。

查清节堂之建。有陈道修者。幕佐也。首捐万金为倡。绅士翕然从之。而堂以成噫以一幕佐而能成此举。洵乎有志者事竟成。不以人地限也。彼身都富贵者。尚不知闻风感奋乎

吴复初以铢积寸累之财。不敢自私。捐钱一千千。为孤儿习业成家之费。何等心肠。何等度量世之高赀坐拥。紧握双拳者孰智孰愚。必有能辨之者矣

○儒寡会章程

卷三之四

寡妇苦儒者之寡妇尤苦。生长清门。礼义自守。羞颜难出。仰面终惭。即自顾一身。巳不胜茹蘗含冰之惨况堂上白头。膝前黄口。又有环而待命者耶。述儒寡会章程

常昭儒寡会规条

常昭两邑详定儒寡会规条

△常昭儒寡会规条

江南苏州府常熟昭文县正堂黄方为公捐恤寡。出示晓谕事。据游文书院肄业生童殷振云等禀称。切生等谊关同类志切相周。惟念贫无锥立。庠士居多。利鲜秉遗。儒寡尤甚。以故苏郡设立安仁分局。创儒寡善会。凡庠生赤贫身故。孀母寡妻一无倚赖者。月给养赡钱文。其经费由紫阳正谊两书院中捐扣膏火银两。拨支公用。荷蒙藩府宪批奖。札饬施行在案。郡垣有例。下邑宜循。况与善邻。尤深民望。常昭两邑设局宾兴。既助乡会之费。书院考课。复添膏火之银。善举递增。寒士攸赖矣。第思生无恒产。犹有馆谷可支。殁有遗婺。并无砚田可恃。或且侍高堂之榆景。无以代尽乌私。抚绕膝之兰芽。无以克均鸠饲。纵勤恤纬。难免啼饥。生等目击情形。不忍坐视。谨仿照儒寡善会。即循紫正之例。各捐膏火银钱。以立始基。在士子分余资于文囿。每课之所捐无多。在穷嫠获滞穗于笔耕。每月之所全不少。业经会同众议。谨拟规条。呈乞请照紫阳正谊两书院成例。批示立案。并札饬书院司董扣留存局。所扣膏火银两。不敷接济。生等除先自书捐。一面另立捐簿。广为募捐。庶几积铢累寸。常此举行等情。粘呈规条到县。据此。查该生等因念庠生身故。每有赤贫。母孀妻寡。一无倚赖。兹拟仿照郡垣儒寡善会扣捐膏火银钱。以为资助之费。并恐捐扣无多。不敷接济。先自书捐。复广劝募。以冀久行。似此谊恤同侪。惠及孀寡。洵称善举。殊足深嘉。所议规条。亦甚妥协。除会详粮道宪立案。并札饬游文书院绅董遵办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两邑游文书院肄业生童人等知悉。务各遵照捐扣。并各踊跃书捐。多多益善。庶几经费充裕。再增儒寡衣被。遗孤修脯。及身故殓费。以全善举而垂久远。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咸丰二年七月二十八日示

△常昭两邑详定儒寡会规条

一紫阳正谊人数众多。膏火系用银款。游文书院人数少。且用钱款。因议稍有变通。拟每期巳进内外课膏火花红钱每一千文。捐钱一百五十文。未进内外课膏火花红钱。每钱一千文。捐钱一百文。

一拨捐膏火花红银两。仍存书院司董处。俟每月望日。司事前赴宾兴局支领登簿后。按户由司事致送。其举报儒寡亦由司事开报。

一凡在庠诸生巳故者。其妻寔系亲族无依。伊子未经成立。凭学册查明入学年分。及身故年分。确寔者。每户每月致送钱四百文。其绩学儒童之妻。寔系寡苦极贫者。俟捐有余资。再议筹送一致送钱文。现因经费不敷。先行酌定三十额为率。余俟广为续捐。再议筹办

一举报儒寡。须有保人开具本儒姓名入学年分、身故年月、并儒寡氏族年岁、住居何所、及子女年岁若干、并保人名姓。以便司事亲往查核。断不可徇情滥报。恐经费不敷公用。

一宾兴局详定章程。自二月起至十一月止。此会邀请公正司事十二人。每月挨司其事。其正月十二月。各司事汇集宾兴局酌款。按户致送。

一安仁分局有儒寡衣被。遗孤修脯。及儒寡身故殓费。均俟经费嬴余酌增。

○恤颐堂章程(即老人堂本金陵旧章)

卷三之五

尝考之礼。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养老之典。古昔圣王尤为隆重。又况番番黄发。茕独无依。淹蹇颓唐。命悬风烛于此而不有以安之。非所以与民兴孝也。述恤颐堂章程

江宁恤颐堂记

恤颐堂规条

△江宁恤颐堂记

在昔哽噎之祝。见之曲台。茕独之哀。陈于小雅王者以养老为本。圣人以安老为怀。其即我佛慈悲之念乎。则有江宁正觉寺镜公者。真实学道。普济存心。于嘉庆十年。募建清节堂。赈恤嫠纬。延保婴赤。菩提树大。功德水深。宏愿弥坚。宗荫益广。因念佛法大意。众善兼行。无告穷民。颓龄尤甚。积瘁之筋力。役以长贫。易耗之形神。撄之沉痼。发种种而己短。言茧茧而先哀风烛之危既迫于一瞬。饔飧之虑。复困于终朝。接目构心。谁能忍此。于是舍鲍侃之宅。更辟广场。输光学之钱。大施法食。徧告十方之众。共襄七级之修。于十六年复建斯堂。益隆义创。规条綦善。耄耋斯安。养有取乎献鸠。报非责之结草。遂使算高绛县。同资续命之田。年小如来。咸与无遮之会。布裘絮被。暖覆三冬上药中医。危拯六疾。即使嵫景难淹鬼中竟执。而桐棺掩骼。无嗟蔓草之萦。蒿里敛魂永妥佳城之闭。麦饭常浇。九幽勿馁。杨枝一洒。枯骨皆春。厥制详矣。厥功巨矣。夫■〈革喜〉厄之赈。特重于乡师。粻膳之典。有崇于王制。今兹善举。广自缁流。固宣彼法之仁。罔悖儒宗之训。用制斯文。式嘉厥志。将使城号化人。布福缘于一钵闾名行义。现寿相于千秋尔。南城曾燠譔

△恤颐堂规条

一本堂收养无靠老人。年七十以上者。赴堂报名。经董事查明。素无犯案。由邻甲投 府县出结入堂。未七十者不得强入。董事亦不得滥收。

一老人年虽七十而有子孙奉养者。不准收入。

一本堂量经费收养。今己收百六十人。未得入者司事仍注册俟有缺出循序挨补。毌得争越挜纳。

一入堂后设有性格乖张。饮食起居。未能遂意。情愿自去者。堂中所给衣履被物。一概追还。本堂逐出者。棉袄一件。被一床。准其带去。以全怜老之至意。余物追回。

一入堂后。不得随时擅行出入。如有要事。由司事处告假注册。回时销假。月不过一二次出以辰后。入以申先。否则不特黑行不便。抑且司事难查。如司事狥隐。一并立辞。

一入堂后。设染疾病。医药饮粥本堂加意备办调护。倘成残疾仍留养本堂。一切衣物与众共给。

一每月朔望前一日放假听其休息。探望亲戚。设老人有在外滋扰者。当即逐出。不许再入。

一老人四名。共房一间。每年给箕箒一付。四人轮行洒扫。不得互相推诿。以致污秽。

一老人入堂每名给床一张。无帐者给帐一顶【七年一换】 。给席一条【一年一换】 。冬天给草韀一条。给被一床新棉花五斤【三年收旧换新】 。夏布大褂一件。【三年收旧换新】 。每年给水纱布小褂一件石门布小褂一件。每年给水纱布裤一条石门布裤一条。单布袜一双【二年一换】 。每年青布鞋二双。雨缨凉帽一顶【四年一换】 。蕉扇一柄。石门棉布大褂一件【三年收旧换新】 。蓝布大棉袄一件新棉花一斤半【三年收旧换新】 。蓝布套袍一件【三年收旧换新】 棉袜一双【二年一换】 。红纬大帽一顶【三年一换】 。瓜皮帽一个【二年一换】 。衣领一条

一本堂所给衣被等物。如有私行典卖及借与人典押者。司事察出。即指名斥逐。司事狥隐者。一并立辞。

一老人衣裳。难以洗濯。每月按名给零用钱一百文。以为浆洗薙发粗纸之费。

一冬至日起。九尽日止。每日给炭墼一个。以免足冷。

一本堂每日三餐。一粥两饭粥用小菜。饭用熟蔬永以为例

一本堂设立。赍堂一所。百叟公同吃饭。如有私造饮食。或烧小锅小铫。及归房私吃者。立即斥逐不但丰俭不公。抑且恐防火烛。司事须每日检查。并责令在堂老人。公同举报。

一本堂粒米同餐董事司事粥饭蔬菜。皆与老人一体。不得另起锅灶自行私食。

一本堂悬本梆一架。饭菜熟时。厨夫将碗箸摆齐监督鸣梆。俟老人齐集坐定然后摆菜。各自盛饭。食毕各散。其收洗碗箸抹桌等事。司事责令厨役。率以为常。

一每日一粥两饭。用上熟好米。董事司事互相监察。

一每顿蔬菜十斤。用油三两。油之多寡。谅菜增减。每顿司事放油。与监督同看。油已入菜方回。庶厨役无偷漏。违者均咎。

一饭时熟菜。每人各一碗。令厨役冬则盖之以碗碟。司事仍不时巡看。老人庶不冷食。

一粥时小菜。每人一碟务要洁净。不可腐臭。由司事处按时支放。

一在堂俱系高年。齿牙不利者多。凡小菜蔬菜。俱以熟烂为要

一端阳节。每人给粽子四个。钱三十文。

一中秋节。每人给月饼一个。钱三十文。

一年节 每人给素菜一碗。年糕二条。押岁钱六十文。

一恭遇万寿圣诞每人面一碗。

一上元佳节。每人给元宵十枚。

一凡有愿输蔬菜菓品食物者。由司事分给在堂老人均惠不在常例。

一本堂老人衣食零星俱经酌定。不丰不俭。已可各适天年。如有藉说孤苦。求人私助告募者。司事查明。即指名斥逐。不得狥隐致乱堂规。

一入堂寿终。如有寿材者。听其自用。无者给棺一具。装殓褥一条枕一个封口油灰一斤纸钱一块□锭一千。零用钱二百。抬钱三百打坑作堆钱三百。有坟归者听归。如无坟地者。即埋于本堂南门外丁字墙义塜。立石以志其名。每年春秋本堂致祭。

一本堂义塜。五年一修。以免坍塌骸骨暴露。

一本堂设立素轴一挂。凡老人故于堂者。书名于轴使岁时受一瓣香人没名存先后入者同沾义意。

一每年清明及十月十日。施食一坛。以追荐亡故老民。

一本堂代众设立耆老公祖堂一所。清明岁时。听各老人瞻拜祖先以慰孝思。

一本堂老人。定于黎明即起。黄昏即眠。止于公堂设灯一盏。不得私行点灯入房。以免火烛。令司事不时查察。

一四人共房一间。给面盆一个。澡盆一个。提桶一个。脚盆一个。四人公用。如不愿公用。听其自置

一本堂煤灶一所。永久设立。以便茶水。

一老人洗面。各人携盆赴煤灶取水。夏日携桶取水。洗浴亦然。

一公堂设立茶具。司茶者将茶安放公堂。毌弃毌竭。听老人自行斟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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