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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与“刀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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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裤子掉下来了》以后

本月十四日金满成先生在本刊上写了一篇《裤子掉下来了》,看了之后,很有一点感慨。

打人而把女人的裤子打下来,打下裤子来之后而且还要“手续费”,这真可以算得出是稀世的奇闻了。但,偶然回想到咱们的故乡——胡适之先生称为模范省的湖南——,就觉到打人还要“手续费”的事情不但不稀奇,而且似乎有点儿落后了。

据去年一位由故乡跑到上海来的公公说:“世界是一天比一天变得怕人了,从前一年到头看到杀一个人,现在一天到晚可以杀几十个。杀了人还不打紧,还要什么‘刀手费’,‘伙食费’……真是……”

当时听了,觉得非常惊异。便追根究底地问了一番。后来他详细地告诉我们:这种“刀手费”是县中团防局里的规定,每杀一名本地的犯人,犯人的家属就要送局长二十至三十元钱,作为“刀手费”,意思是谢谢局长,替犯人的家属除掉了一个坏人。如果不送,就不许被杀者的家属收尸,甚至于还要将家属监禁起来,逼着他把“刀手费”送上之后才放。

“为什么一定只限本地犯人呢?”我问。

“因为外乡人没有家属呀!”

“那么,伙食费呢?”

“伙食费是每天三角,有一天算一天!从入监算起,一直到被杀的那天为止。”

“啊!……”

这谈话已经有一年多了,现在咱们的故乡有没有新的进步,我可不知道。不过拿金满成先生所写的“手续费”来和“刀手费”一比,似乎咱们的故乡是要比金先生的故乡进步一些的。

193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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