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斋戒之灵与皮特·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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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眼前的小镇,如家一般,亲切友好。小镇不大,更确切地说,应该是袖珍。这里的每一个洞眼角落,每一只猫猫狗狗,我都能如数家珍,道个明明白白。这里的每一个小孩,都是我的朋友。只要走在大街上,总会有一张亲切的面孔躲在玻璃窗后偷偷窥视。只要漫步在公园里,一开始总少不了与熟人的一阵寒暄,尔后便是登门拜访。

邻家花园里,玫瑰开得娇艳欲滴,你我都能拿来炫耀一番,仿佛那是出自自家的花园。哪家出了丑事,你我脸上都会蒙羞,仿佛那是自家的家丑。而闹火灾,或是聚众斗殴之类的事件,发生的几率简直就是微乎其微。难怪镇里的人都会理直气壮地宣称:“瞧瞧,这就是‘文明社区’!除了这儿,还有什么地方能如此和谐安全?这就是模范镇!”

我亲爱的小镇,从未更改过它的模样。旧地重游,眼前依然如故:旧时的房子,旧时的店铺,从未变样;再次走在人行道上,依然会跌落其中的洼洼洞洞;再次路过坚韧挺拔的菩提树篱,经过修剪整齐的丁香花丛,依然会驻足凝望,陶醉其中。掌管全镇的老镇长再入眼帘。只见他依然踱着大步,机警地巡视四周。读者们只需放飞一下想象,假想此刻自己正身临此地,心里也定会倍感安全!失聪的老哈弗沃尔森依然在他的小花园里翻刨。那双清澈如水的双眼,时而凝视着大地,时而游移在天边,好像在说:“我们已经看透人情世故。大地,现在我们要深入你的心脏,把你探个明白。”

观摩到此,却始终没有看到一个人的踪迹。那个来自韦姆兰省的胖小伙皮特·诺德去了哪儿?以前,他还是老哈弗沃尔森店里的一名伙计。只要是由他看店,他总会拿出一些小机械发明和他喂养的小白鼠,把客人们逗得哈哈大笑。关于他的故事,说来话长。其实,小镇里的一草一木、一人一物都有着自己的故事——唯独属于小镇的故事。

皮特·诺德很讨人喜欢。他个头矮小圆润,一双带笑的褐色眼睛闪烁出无尽的古灵精怪,一头麻屑般的白发比秋天里的白桦叶还要白出几分。红彤彤的脸蛋光滑柔嫩,来自家乡的韵味也分明地印在脸上。凡是见过他的人,一眼就能将其分辨。家乡赋予了他独特的魅力:办事高效,手指灵活,口齿伶俐,思维清晰;幽默、温厚、勇敢、善良;喜欢争论,好奇心重;总有说不完的话。他还是个狂妄的家伙!在他眼里,市长与乞丐无异!尽管如此,他的桃花运却隔日不断,总会有女孩为他心动,对他真情告白。

他秉承天赋,在老沃尔森的布店工作时,也不忘演绎出自己的个性魅力。客人来买东西,他却叫人等着,先去给小白鼠喂食;客人数好零钱,他却在给他的自动小马车上齿轮。他一边与客人闲聊自己最近一次的桃花韵事,又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夸脱量器,看褐色布段卷进吐出。客人倒也听得兴致勃勃,可他又突然跳过柜台,冲到大街上,逮住街上的行人一顿破口大骂。客人被逗乐了,他却若无其事地回到店里,捆包裹,量布料。

若要在全镇评出一个人气王,不应该非他莫属吗?自从他被雇到布店,镇里人都愿意上哈弗沃尔森家买东西了。就连老镇长本人也为自己曾与他有过私下的交流而感到分外自豪——皮特·诺德曾经把他拉到一个黑暗的角落,偷偷向他展示了笼里喂养的小白鼠。要知道,这可是一件冒险的事儿。店主禁止他在布店圈养那些小玩意儿。

二月里,万物复苏。气温渐渐转暖,偶尔有几天才会出现雾蒙蒙的天气。皮特·诺德这阵子却突然沉默了。他变得正经起来,往日的调皮机灵劲儿一扫而光。他把笼里的小白鼠弃置不顾,任其啃食铁笼。他开始认认真真地工作起来,尽职尽责到简直无可挑剔。他与街上男孩打斗的精彩场面也一去不复返了。难道是他忍受不了这季节的变换吗?

当然不是!原因在于,他在货架上发现了一张面值50克朗的钞票。就在一段布匹里,他清楚地看见了那张钞票!于是,他便趁人不注意,偷偷地把它拿了出来,塞到一卷废旧棉皮里(这卷棉皮从未下过货架)。此时,他对哈弗沃尔森的不满之情终于膨胀,最后燃烧成熊熊怒火。就是他,把自己辛辛苦苦培育的一代白鼠毁于一旦!现在,就是自己为它们报仇的大好机会。

此时此刻,白鼠妈妈和它的孩子惨遭毒手时那孤立无助的景象重又清晰地浮现在眼前。当时,白鼠妈妈不离不弃,危难当头,不但没有调头就逃,反而勇猛无畏地坚守在孩子身边。那个冷漠无情的凶手在遭遇白鼠妈妈的怒目时,难道就没有感到过丝毫的焦虑与不安吗?皮特·诺德此刻真希望能亲眼目睹到这—幕:凶手发现钞票遗失后,吓得脸色惨白,惊慌失措地一阵翻箱倒柜后苦寻无果,最后心力交瘁,濒临绝望的边缘。他万万没有想到,店主那双清澈如水的双眼看到小白鼠红宝石般晶莹剔透的眼睛时,竟会一下子黯然失神,泛起死鱼般的白眼。他下定决心要整治这个凶手。他要亲眼看着凶手耗费心力翻箱倒柜地找,直到他绝望,然后再告诉他钞票的行踪。

可是,一整天过去了,那张钞票躺在何处,竟无人问起。钞票是崭新的,色彩鲜艳无比,每个拐角都画有一轮轮的圆圈。当店里只剩皮特·诺德一人时,他就会倚着货架,支起一张人字梯,爬到旧棉皮边,取下钞票,展开来欣赏一番。

店里若是有人来,他就偷偷去摸棉皮里的东西,假装是在货架上找东西。他终日焦虑不安,生怕钞票会出什么岔子,直到手指触及到它,才会安下心来。

钞票好像对他施了魔法。每当他拿着它欣赏时,看着看着就会情不自禁地把嘴凑过去亲一亲。他幻想着里面会不会住着什么小动物呢!环绕在四角的圆圈仿佛一双双充满魔力的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他,挠得他心里痒痒的。他便不由自主地凑过去,悄悄对它说:“我要拥有成千上万个跟你们一样的小家伙。”

小伙子的脑袋骨碌碌地转动着。哈弗沃尔森怎么没有问起钞票的事呢?也许那张钞票根本就不是他的?也许在很久以前,它就已经遗忘在店里了?还是已经找不到失主了?

脑子里的想法也能传染给别人。这不,晚餐时,店主就和他聊起了金钱的话题。皮特·诺德坐在餐桌前,听他讲述有钱人白手起家的故事。店主从惠廷顿一直说到阿斯特和杰伊·古尔德。他们的致富经历,哈弗沃尔森都了如指掌,比如,他们是如何奋进克己,以及如何闯荡拼搏的。每当谈到他们,店主就会变得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他们遭受的一切,他自己也曾经历过,所以特别能够感同身受,也为他们的成功感到由衷的高兴。皮特·诺德倒也听得津津有味。

店主哈弗沃尔森虽然两耳失聪,但这并没有影响到他与别人的交流。凭借对方说话的嘴形,他就能识别说话人的意思。只可惜,他没办法听见自己的声音。他的声音就别提有多单调了!听起来就好比远处的瀑布声,每天周而复始地从高处轰隆一声倾泻而下,千篇一律。但是他却掌握了独特的叙述技巧,总能叫听众一字不落地把他的话全都牢记于心,经久不忘。这可苦了可怜的皮特·诺德!

“要想发财,最重要一点就是打好基础。”哈弗沃尔森开始传授起他的一套理论来,“本钱绝不是靠双手辛辛苦苦挣来的。你注意到没有,有钱人的本钱都是在大街上、在当铺的特价衣服内衬里偶然发现的,有的是靠打牌赢来的,还有的是靠貌美心慈的太太们施舍而来的。他们一旦有了本钱,此后的财运便开了路。金钱就会像泉水一般,源源不断地奔涌而来。皮特·诺德,要想发财,一定要打好基础,这一点至关重要。”

小皮特·诺德听得神志有些恍惚起来。哈弗沃尔森的声音渐渐模糊,眼前只闪耀着源源不断向他奔涌而来的黄灿灿的金子。餐桌上,一串串的硬币堆砌如山;地板上,白花花的银币积攒一片;脏兮兮的墙纸上,模糊成一团的图案也变成了手帕一般大小的钞票。那张大钞也兀自地飘到眼前,罗纹般环绕的圆圈好像一双双美丽的大眼睛,魅惑地对他眨巴着,仿佛在提示他:“说不定躺在货架上的那张钞票,就是你的本钱哦!”

“皮特·诺德,记住我的话。”哈弗沃尔森的声音又回到耳边,“打好了基础,要想再上一层楼,还需要做好两点。第一,工作,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第二,戒弃,戒娱戒爱,戒谈戒笑,戒懒起戒游闲。没错,要想发财,必须做到这两点,工作和戒弃。”

皮特·诺德现在很想大哭一场。他当然想发财,当然希望自己也能发掘到本钱。可是,非要把自己整成苦行僧,自己才能拥有财富吗?它不是应该在该来的时候就来了吗?正如有的时候,自己和街上的男孩打架,就会碰到贵妇人停下马车,邀请自己到她家去做客。这些不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吗?可是,哈弗沃尔森的一席话,却始终萦绕在他的耳边,挥之不去。他现在满脑子都被店主的那套理论灌满。除此之外,他什么也想不起来,什么也没有概念。工作,戒弃,再工作,这就是生活。他不敢质疑店主的理论,更不敢想象这样的生活。

自从那天以后,皮特·诺德就再也不敢亲吻那张钞票了,甚至都不敢看它一眼。他变得寡言少语,精神萎靡不振,每天循规蹈矩,尽职尽责地工作着。他身上的变化如此明显,如何瞒得过众人的眼睛!

大家都察觉到他有些不对劲。老镇长为此担忧不已,想方设法,希望能逗他开心起来。

“今晚有个中四旬斋舞会,你想去吗?”老镇长故意问他,“那么,你没去过。很好,我现在邀请你一定要来,不然的话,我就告诉哈弗沃尔森你喂养白鼠的地方。”

皮特·诺德叹了口气,答应了镇长的邀请。

中四旬斋舞会!想象一下,皮特·诺德在中四旬斋舞会上的情景!那时候,镇上所有的漂亮姑娘都会精心打扮一番。她们会穿着圣洁乳白的礼服,佩戴鲜花到场。到时候,他也能一饱眼福了。当然,他没有资格请她们跳舞。算了,没关系,反正他也没这个心情。

来到舞会,他没有任何跳舞的打算,只是站在过道里。很多人邀请他加入,都被他一一拒绝了。舞会上的舞蹈他一个都不会跳,而且也没有哪个女士愿意与他共舞。对这些女士来说,他实在太卑微了。

然而,轻快的舞曲、芬芳的鲜花以及俊俏的面孔很快就把快乐的气氛传给了站在过道里的皮特·诺德。他的眼里突然大放异彩,四肢欢快起来,整个人也很快进入了兴奋状态。如果快乐是火,那他现在就是一团熊熊烈火的焰心。如果爱情是火(很多人这样说),那他现在就是一团熊熊烈火的焰心。他总能和某个漂亮的女孩爱恋上,但直到现在,他每次爱恋的对象却只有一个。今天他却能和这么多漂亮女士同时在一起。此刻,在这颗十六岁少年的心中燃烧的已不再是一团小火苗了,而是一片熊熊燃烧的烈焰。

他时不时地去看脚下的靴子——当然也是舞鞋。可是,此刻怎么能叫他眼巴巴地瞅着自己的宽跟厚底鞋而无动于衷呢!他感觉有股力量正生拖硬拽着自己,企图把自己像小球一般狠狠地砸在地上。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他内心的激动也在逐步升级,但他克制住了。他渐渐有些神志不清了,浑身也开始燥热起来。嗬哟,太好了,他再也不是那个穷小子皮特·诺德了!他就是威力无比的龙卷风,能把那汪洋大海掀起惊涛骇浪,能将那参天大树连根拔起。

这时候,舞会上奏起了哈布舞曲,听起来像极了韦姆兰省的波士卡舞曲。小男孩有些欣喜若狂,忘乎所以了。

只见他突然走进舞池,把所有的繁文缛节都抛诸脑后,仿佛此刻他置身的已不再是市镇大厅的舞池,而是回到了家乡的谷仓里,自己仿佛正跳着仲夏之舞。只见他倾身向前,双膝弯曲,低头,落在两肩之间,还毫不商量地拉起一位女士,搂着她的腰,跳起了波士卡。

女士半推半就,抑或被拖着,跟着他的步伐。她心神未定,也弄不清脚下跳的是什么舞。不过,她很快就摸清了路数,娴熟地跳起来。波士卡的魅力也在此刻彰显无遗。女士时而被抱住,时而被高举,仿佛脚底生翼,身轻如燕——她感到自己飞起来了。

韦姆兰省的波士卡舞可以算得上是世间最美的舞蹈了。只要大地之子跳起它,“动作迟钝”一说就会自动瓦解。舞者脚跟毋需着地就能在谷仓凹凸不平的地面上翩然起舞。皮特·诺德带着女士在舞池中央旋转,两人就像秋风里飘舞的落叶般轻盈。舞姿柔美、迅捷、不聒噪、不僵硬。它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优美动人。舞者起舞间,身体早已交融在轻盈柔韧之间。

皮特·诺德跳起家乡舞时,舞会场上也安静下来。起初,对于他的古怪动作,人们只是报以微微一笑,后来才渐渐明白他是在跳舞。只见他轻盈地在舞池中央旋转,旋转,越来越快。他如果不是在跳舞,还能是什么!

皮特·诺德这会儿正跳得起劲,连自己身在何处也全然不知了,只是莫名地感到周围一片鸦雀无声。他陡然停住,扬起的手臂也在额前垂直滑落。他像做了一场梦,梦醒后,陡然发现,眼前黑色的谷仓地板,爬满绿叶的墙面,淡蓝的仲夏之夜都只是虚无飘渺的梦中之景。而他一直深情凝望的农家姑娘也如镜中花一般,悠悠飘远了。太丢人了。他恨不得地下有个洞,自己能钻进去,逃之夭夭。

可是,他已经无处可逃了,众女士早已将他层层包围。他的耳边只传来一阵喧嚷——“和我们跳!和我们跳!”

她们想学波士卡,所有人都想学跳波士卡舞。舞会一下子变成了舞蹈教习地。按照各位女士的说法,她们从未见识过真正的舞蹈。皮特·诺德也理所当然地成了当晚的明星。名媛淑女们纷纷热情友善地邀请他与之共舞,他也只得一一奉陪。他只是一个小孩子,一个如此鬼灵精怪的孩子而已,可叫谁看了,不想好好宠他一番呢!

皮特·诺德感受到了由衷的快乐。赢得女士的欢心,和她们无拘无束地聊天,在闪光灯下摇摆身体,充分展现自我,集万千宠爱于己身,这就是实实在在的快乐啊!

舞会结束了,这个小家伙高兴过了头,大脑也无法正常运转。他需要回家,静静地把今晚发生的事好好理一理,顺一顺。

哈弗沃尔森未婚,却有个侄女和他住在一起。她在一家公司上班,工资不高,靠叔父给养,但对叔父的态度却相当冷淡。因为她有很多朋友,都是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还常常受邀去做客,而哈弗沃尔森却从未享受过此等殊荣。今晚的舞会,她也在场。舞会结束后,她与皮特·诺德一道回的家。

“诺德,你知道有人要起诉哈弗沃尔森的事吧?”伊迪丝·哈弗沃尔森神秘地问,“有人要起诉他非法交易白兰地。你得跟我好好说说这里面的究竟。”

“没什么大不了。”皮特·诺德淡淡地回应。

伊迪丝叹了口气,一边说道:“是没什么大不了。可是接下来呢,就是起诉,交罚款,丢尽脸面,没完没了。我真的想弄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什么都不知道也许最好。”皮特·诺德坚持对她隐瞒实情。

“我想提升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你看出来没有,”伊迪丝不罢休,继续说,“也想拉他一把,可是他总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来,又把他自己带回原点。这叫我实在无能为力。现在他又在密谋着什么。你知道他在密谋什么吗?要是你能告诉我就好了。”

“不知道。”皮特·诺德干脆利落地回答说,摆出一副休想从他嘴里套出一句话来的架势。第一次参加舞会回来,就问他这种事,太不近人情了。

店铺上面有一间漆黑的小屋,这个小伙计就住在里面。他坐下来,细细琢磨起自己的过去来。多么苍白懦弱的乡巴佬!他好像听见有人在议论自己:小偷、吝啬鬼,他应该知道第七诫吧?按理说,就算把他五马分尸也不为过,都是他咎由自取的结果。

上帝保佑!感谢万能的上帝赐予他参加舞会的机会,让他看到了一个全新的自己。呕呜!他以前的思想该有多么肮脏,可是现在一切都不同以往了。难怪富人会为了追求快乐甘愿舍弃良知与自由!难怪自己割舍不下能带给他快乐的小白鼠!就在皮特·诺德觉悟的那一瞬间,他喜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起来。他解放了,解放了,解放了!此刻,那张50克朗的钞票也分文不值了。快乐的感觉真好!

临睡前,他想明天一早就把那张钞票交给哈弗沃尔森。可是他转念一想,店主说不定会赶在自己交出钞票之前,就在店里找到它,然后把它拿走。这样一来,店主就会认定,自己窝藏了钞票,并想将它私吞。思前想后,皮特·诺德心里越来越不安。他拼命想要摆脱这些想法,却又被它们死死缠住,难以入眠。他便下了床,悄悄地溜进店里,去摸棉皮里的钞票。等到他取出钞票,压在枕头下面,他才安心地进入梦乡。

一个小时过去了,他从睡梦中醒来,迷迷糊糊中,只感觉眼前一片耀眼的光亮,一只手笨拙地伸到枕头下面,耳边还伴随着一阵低沉的责备和咒骂声。

小男孩半睡半醒之时,钞票早已拿在了哈弗沃尔森手里。他把钞票亮给站在门口的两位女士看,一边说道:“你们瞧瞧,没错吧。把你们请上来亲眼见证,没白费吧!正如你们亲眼所见,他就是一个贼!”

“不是的,不是的,不是的。”皮特·诺德已经完全清醒。可怜的小家伙这时只能连连申辩:“我只是把它藏起来,没想过把它偷走。”

哈弗沃尔森对他的申辩置若罔闻。而那两个妇女也背对着皮特·诺德,好像铁了心不去理会他。

皮特·诺德从床上坐了起来。就在这短短的一瞬间,他就变得那么脆弱不堪,显出可怜巴巴的模样。只见他眼泪汹涌而下,嚎啕大哭起来。

“叔父,他在哭。”伊迪丝察觉到他的变化,提醒大家说。

“让他哭,让他哭!”哈弗沃尔森边说边走上前来,瞪着皮特·诺德,“你尽管哭,我是不会上当的。”

“呜呜……”皮特·诺德哭诉,“我不是贼。把钞票藏起来,也只是一个玩笑。我就是想激怒你,替我死去的白鼠报仇。我不是贼。你们要相信我,我真的不是贼。”

“叔叔,”伊迪丝睡眼惺忪地说,“您现在要是把他折磨够了的话,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去睡觉了?”

“我知道,这样做的确很残忍,”哈弗沃尔森坚持立场地说道,“但他是个贼。这个事实无法改变。”语气中带着兴奋的喜悦。“我很久就开始盯上你了。”他转向小男孩继续说道,“每次我去店里,就发现你鬼鬼祟祟地腋藏着什么。现在证据确凿,又有目击证人在场。我要向警察报案。”

男孩吓得发出一声尖叫,划破了夜空的寂静。“就没有人肯帮帮我,没有人肯帮帮我吗?”男孩无助的哭嚎声响彻整个屋子。哈弗沃尔森已经离开,替他打点住所的老妇走到他跟前。

“皮特·诺德,快起来,穿好衣服!哈弗沃尔森已经去找警察了。趁这会儿,你还能逃走。伊迪丝到厨房给你拿些吃的东西,我来帮你收拾包裹。”

颤抖的哭声戛然止住。一阵手忙脚乱之后,男孩已经准备妥当。他虔诚地轻吻两位恩人的手,是那么低声下气,就像一只被人蹂躏的小狗,然后就逃跑了。

两位女士站在门口,目送着他离去,直到他消失不见了,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叔父会怎么说呢?”伊迪丝有些担忧。

“他会很高兴的。”女管家镇定自若地回应道。

“依我看,那张钞票就是他自己放在店里,故意引皮特上钩的。他就是想要借故遣散他。”

“这又是为什么?这么多年以来,他可是我们店里最好的伙计。”

“可能是不希望他出来指证白兰地的事吧。”

伊迪丝站在原地,没有出声,呼吸有些急促。“竟然如此下作,太卑鄙了。”她愤恨得咬牙切齿,拳头紧握,恨不得一拳打烂店铺。她走到店门后面的玻璃窗格对面,从这里正好能瞥见哈弗沃尔森进店的行踪。此时此刻,她也多么想一走了之,远离叔父卑鄙下流的行当。就在这时,她隐隐约约听见店铺里有些响动,便顺着声响的方向走过去,仔细聆听了一阵,最后终于在鲱鱼桶后面发现皮特·诺德喂养的一笼小白鼠。

她提起笼子,放在柜台上,打开笼门。小白鼠一只接一只地惊惶奔出笼门,有的钻进盒子里,有的躲进木桶里,不消一会儿的工夫,就全都没了踪影。

“快快繁衍生息吧。”伊迪丝看着消失不见的小白鼠,一边诅咒道,“愿你们祸害这家店主,替你们的主人报仇!”

2

红山脚下,小镇自得其乐,一片暖意融融、悠然闲适的景象。翠浓的绿色给小镇着上了主基调。就连高耸入云的教堂也被这鲜翠浓绿所陶醉,只微微露出塔尖。顺着红山蜿蜒而上,一路梯田层层叠嶂,一个个花园你拥我抱,调皮亲密地蜂拥挤在狭长的山坡上。一旦前方受阻,聪明的花园就提携着它的灌木林将一跃而起,飞越大街,穿梭在星罗棋布的农舍间。只要遇上星土毫尘,它们就能就地安营扎寨。它们一路披靡推进,直到大江而至,才会收兵止步。

小镇沐浴在安宁沉寂之中,看不见一个人影,只有蓬勃茂密的灌林草木,房舍掩映其中,若隐若现。小镇里唯一的有声之物,要属保龄球馆里滚动的圆球了。那声音仿佛是夏日里,远山之外响起的阵阵惊雷。小镇,一个宁静之所。

可是眼下,集市已经热闹起来。凹凸不平的石板路上,一双双铁钉鞋在穿梭,稳稳当当。一声声叫卖犹如响雷一般打到市镇大厅的墙壁上。教堂也得以从翠浓茂密的山间脱身而出,狼狈地催促着自己上街的步伐。

四位旅者的出现,扰乱了小镇正午的宁静。

唉,可爱的宁静,几十年如一日,如今就这样被扰乱了!旅者穿过小镇时,是那么惊恐!他们一路几乎是灰溜溜地爬上了山坡。

闯入小镇的四人中,有一个嘈杂的家伙。他就是韦姆兰省的小子皮特·诺德。六年前,他被指控偷窃而出逃。与他同行的其他三人都是码头工人,是从大商业镇而来。大商业镇离小镇也不过几英里的路程。

小皮特·诺德出逃后怎么样了?那可谓是一帆风顺。他还交到了头脑最发达的朋友。

出逃当晚,天刚微亮,空中还飘着二月的细雨。他一路摸着黑从小镇逃离,耳边始终萦绕着喧闹的波士卡舞曲。他还听见一个从未间断地执著的声音:

圣诞来,

圣诞来,

圣诞走后,复活节又来。

错了,

错了,

圣诞走后,要过四旬斋。

逃亡人一词一句把这声音听得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古老舞曲响动着智慧的旋律,拨动着少年的心。这个韦姆兰小子一向喜好寻欢作乐,而今却被这旋律深深触动了神经。旋律早已融进他的每一滴血液里,渗透到他的每一隙脑髓间。生命的意义向他展开:从耶稣受难到复活,在这象征生死轮回的纪念日里,生命一直在隐忍!不要把人生付诸娱乐。等待人生的只能是斋戒。不要相信生命。虽然它会复活,但在它复活的下一刻,生命就会再次黯然失色,丑陋不堪。这本不是它的错!但可怜的生命也无能为力!

生命最根本的秘密被他识破,皮特·诺德有些沾沾自喜。

他感觉自己仿佛看见斋戒之灵苍白无力的模样。只见她伪装成手持树枝的乞丐,正缓慢地逡巡在大地之上。他的耳边还响起她的唏嘘声:“人类斋戒时纵乐狂欢,若不悔改,纠正做派,必将遭受凌辱。”

他早已改变做派,因此自己就会得到斋戒之灵的庇佑。同时,他也毋需四处逃窜,因为到了大商业镇自己就彻底安全了,后面已经没有人追上来。工厂里,斋戒之灵与他同在——在一家机械厂找到工作的皮特·诺德,身强体健,精力充沛,一改往日的游手好闲,过着勤俭自律的生活。他为自己添置了礼拜服,并开始识字看书,参加讲座,学习起了新知识。过去的皮特·诺德早已消失不见,只有那顶头发还一如当初那样花白,那双眼睛还一如当初那样褐红。

斋戒当晚,他身体的某处脱了臼,再加上厂里繁重的活儿,脱臼的地方就更严重了。这个韦姆兰的野小子便从厂里偷偷溜了出来。自从来到机械厂,他就再也没有说过大话了,因为厂里不许说话,他也很快学会了不言不语。他再也没有搞过新发明了,因为厂里的弹簧、轮子得小心看好,而那些小发明再也提不起他的兴趣了。他再也没有谈过恋爱了,因为他一心恋着家乡的美人儿,对工地上的妇女毫无兴趣。他再也没有养过小白鼠和小松鼠了,再也没有出去消遣过了。时间不够。因为他明白过来,这些东西都是没有意义的。现在,每当他回想起自己曾经与街上男孩打架的事,浑身就会不由得一阵颤栗。

他相信,生命本来就是单调、无趣、乏味的。眼下清淡无聊的日子,他已经适应,自己却对此浑然不觉。现在他已经从一个浪荡儿蜕变成一个德才兼备的人。他为自己感到由衷的骄傲。所有这些积极的蜕变都得益于舞会上的喜悦带来的启发,得益于斋戒之灵的相知相伴。

可是,这位大才大德的皮特·诺德怎么会在工作日里回到小镇,身边还跟着三个红光满面的同伴?他们可都是游手好闲、嗜酒如命之流啊!

穷困潦倒的皮特·诺德,一向乐善好施。这三个酒囊饭袋就是他全力帮扶的对象(尽管他对他们三人有所鄙夷)。寒冬腊月,三人挤在冰冷潮湿的小茅屋里,是他雪中送炭,给他们以温暖;他们的衣服破了烂了,也是他缝缝补补,给他们以关怀。他们三人只因同以“皮特”为名,彼此相依为命,虽不是亲兄弟,却比亲兄弟还亲。现在另一个叫做皮特的男孩也加入他们的队伍,还乐意照顾他们,他们何乐而不为呢!当他们酒足饭饱,舒舒服服地躺在木椅上后,便给男孩讲起惊悚笑话和冒险故事来,以此作为对他的回报。皮特·诺德虽然不认可,却也听得津津有味。面前的三人,现在于他来说,仿佛是自己曾经心爱的白鼠一般,既可爱又可亲。

镇里传出的谣言被以码头为生的工人听了过去。六年里,皮特队伍已经不断壮大。他们给他带去了事实真相:当年,哈弗沃尔森就是为了遣散他故意把钞票放在店里的。他们还提议皮特·诺德回去给哈弗沃尔森一个教训。

可是皮特·诺德不急也不恼,理智而从容。世间万物的真谛都尽在他的了解之中,对于这样的提议,他显然不会采纳。

皮特们很快就把皮特·诺德当年的遭遇传扬到了整个工厂。工友们也都热心献言献策:“你得回去,好好教训教训哈弗沃尔森。接着,你就会被捕,就会有人审讯你,你的事也会见报。这样一来,那个家伙就会臭名昭著,羞辱难当了。”

可是皮特·诺德无动于衷。他心里清楚:报仇的确很过瘾,可是代价高昂。生命短暂,怎么经得起一番折腾!

一天早晨,三人找到他,表示要代替他去教训哈弗沃尔森一顿,按他们的话说,“要讨回公道”。

皮特·诺德当然反对,也放出话来。倘若他们胆敢踏出半步,他绝不会轻饶了他们。

有个叫拉昂·皮特的小矮子,这时对他道出一番话来。

“世界就是一颗被细线悬在火盆上烘烤的苹果。我所说的火盆指的是邪恶之邦。皮特·诺德,苹果在火盆上烘烤才会香甜酥脆。可是一旦细线断开,苹果就会跌入其中,毁灭殆尽。因此这根细绳至关重要。这根细线指的是什么,你明白吗?”

“我猜应该是张铁网吧。”皮特·诺德开玩笑地回答说。

“我说的是公道。”拉昂·皮特义正辞严地说道,“如果世界失去公道,万物都会跌入万恶之邦。因此有仇必须报,复仇者不动手,就得由他人代劳。”

“以后休想我再给你买酒喝。”他的一番慷慨陈词,皮特·诺德却不为所动。

“有仇必报,必须讨回公道,毋需理论了。”拉昂·皮特总结道。

“并非出于感恩,我们才要出手。就是为了让光荣的皮特人不蒙受恶名,我们也要挺身而出。”另一位同伴也发话了。他的名字叫路勒·皮特,身材高大,性格孤僻。

“就是,皮特大姓声名远扬!”皮特·诺德反讽道。

“没错,现在外面到处都在议论你,说当初肯定是你偷了那50克朗的钞票。大家这么议论,全都是因为你没有好好教训那个店主。”

此话一出,直击要害。皮特·诺德站起来,表示要去教训那个店主。

“太好了,我们陪你一起去。”三个游手好闲的皮特异口同声地支持道。

于是,四人便意气风发地踏上了前往小镇的复仇之路。起初,皮特·诺德阴沉着脸,郁郁寡欢。他心中有恨。他恨自己的朋友,甚至胜过恨敌人。可是就在他经过河上的一座木桥时,心理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他感觉自己仿佛在桥上遇见了一个人。只见这个人痛哭不止,正要落荒而逃。他还感觉这个人附在了自己身上。眼看他们离家越来越近了,从前的那个皮特·诺德又回来了。店主曾经的所作所为重又浮现在脑海,怨恨的种子正在萌芽。他怨恨的不仅是,店主精心给自己下套,尔后又一把将自己摧毁,更可恨的是,他还狠心把自己赶出了小镇,让自己从此再也无法过上以前风流快活、无忧无虑的日子。啊,当年,他该有多快活啊!那时他没有忧愁烦恼,随心所欲,尽享大千世界的缤纷绚丽!主啊,当年,还有谁能像他一般潇洒自在!想想现在的自己,沉闷蠢笨,刻板僵化,居无定所,俨然一个浪荡子。

仇恨在他心中熊熊燃烧起来。他恨不能立即教训哈弗沃尔森一顿。一路上,皮特·诺德都漫不经心地跟在队伍最后。而此刻,他却冲到最前面,把其他人远远甩在身后。

四个流浪汉为复仇而来,一方面是要让哈弗沃尔森吃顿拳头,另一方面也要发泄心中的怒火。可是等他们到了镇上,却发现无从下手。即便是一个怒气冲天的人来到小镇,也只能是无计可施。想要找条野狗狂追猛打一番,那是痴心妄想;想要惹恼街头清洁的大姐大妈,来一场口水大战,那是白日做梦;想要物色一个有礼有节的谦谦君子,谩骂诋毁一阵,那是想入非非。

正是一年过渡时,大地母亲刚刚卸下春装,就披上了夏衣,好一片山花烂漫的景象。樱桃花正开得娇艳,山楂花也不输明媚,一束束丁香花俏立在灌木枝头,犹如戴上了花冠。空气中到处弥漫着清甜的果香,沁人心脾。徜徉于这片花海之人,竟会莫名感染上一种情愫。来自繁华大商业镇的流浪者,见惯了林立的街道,鳞次栉比的码头,一走进这片花海,就被瞬间感染了。一路握紧的拳头在这一刻松开了,踏在人行道上轰隆隆的鞋跟在这一刻也放轻了。

在集市里,他们看见一条蜿蜒崎岖的小路一直通往山上。小路两旁种上了樱桃树,探出的树枝在半路交汇拥抱在一起,形成一片天然的穹顶。树梢上挂满了洁白的花朵,犹如给穹顶戴上了一枚精致优雅的花冠,尽显光彩飘逸。细长的枝桠,纤柔软弱,却透出勃勃生机。

眼前的小路,樱桃芳菲,行客早已管不住双眼,兀自被吸引过去。这里真是个与世隔绝的弹丸仙境啊!人人共栽树,人人共享果。然而,在三位皮特看来,滋生不公正制度的温床就是它。是它,成全了暴制和专政。对这种公正主义,他们在嘲讽之外,还有鄙夷。

流浪汉的队伍中却有一人无心奉陪。复仇的热血在他心中沸腾,分秒剧增。他一心惦念着小镇,一个本该是他休养生息的地方,一个本该属于他的伊甸园。其他三人完全淡出了他的视线,他兀自一人火速奔上了大街。

其他三人后来也跟了上来。他们发现,原来脚下的这条大街就是小镇唯一的街道。鲜花锦簇是街道两旁唯一的风景。一路走下去,映入眼帘的除了鲜花,便是更多的鲜花。虽然他们的鄙夷有增无减,但心情却渐渐开朗起来。也许他们这一辈子从未关注过花朵,可是来到了小镇,就身不由己了。他们得频频地掸掉飘落在帽沿上的一团团丁香花,却仍逃不过纷繁的樱桃花瓣铺头盖脸地砸在身上。

“你认为什么人会住在这里?”拉昂·皮特沉思自语。

“蜜蜂。”修鞋匠皮特应和道。他因曾与一个鞋匠同住而得此名。他们一路起来,肯定见到了一些人。窗隙间,白帘后,露出一张张年轻漂亮的脸蛋儿,孩子们在阳台上玩耍。任何声音都撼动不了小镇安宁的气息,似乎使出世界末日迫近的杀手锏,也无法将这座小镇从安眠中惊醒。这样安宁的地方,叫他们从何下手!

他们走近一家小店,买了些啤酒,还醉醺醺地向店员打听了一些消息,比如火车队的引擎是否正常,教学的大钟是否有铃锤,在小镇是否能侥幸买得到闹铃。

他们走在大街上,手里拿着啤酒,边走边喝,空瓶被随手扔在街头。一瓶,两瓶,三瓶,所有的酒瓶,“啪”的一声,碎了。酒瓶粉身碎骨的声音在耳边久久回荡。

这时,只听见背后传来依稀的脚步声。走近了,没错,是脚步声。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里面夹杂着朗朗的笑声,还有仿佛金属碰撞发出的嘎吱声。四人吓得面色苍白,一溜烟儿地躲进了某间门道里。听这响动,后面的确是来了一群人,但都是年轻的女仆们。原来,小镇的女仆全部出动,准备前往牧场挤奶。

这一幕,着实让城里来的几位流浪汉大开眼界。全镇的女仆都提着牛奶桶!这景象真是蔚为壮观!

见此景象,他们激动地从门道里跳出来,一边高声欢呼:“哇噻!”

队伍顿时被吓得四处逃散。女仆们尖叫着跑开了。衣裙飘扬,头巾散落,牛奶桶翻倒在地。

与此同时,沿街的家家户户传来震耳欲聋的动静:门栓扭动,铁锁开启,拉钩松开,大门砰然又关上。

顺着街道再向内走,只见一棵高大的椴树屹然耸立。一位老妇坐在树下,面前的桌子上摆着蜡烛和蛋糕。她没有跑开,也没有四下张望,只是岿然不动地坐在原地。她此刻很清醒。

“她是个木头人。”修鞋匠皮特好奇地猜测。

“不,是个泥人。”路勒·皮特倒有不同的看法。

三人并肩而行,走到老妇面前时,有些晕眩,踉踉跄跄地蹭过老妇的桌子。老妇开口大骂起来。

“不是木头人,也不是泥人,”他们惊悚未定地说,“完全是个毒妇,一个纯粹的毒妇。”

有好一阵子,没听到皮特·诺德说话了。此刻,他早已等候在哈弗沃尔森的店门前。那三人也终于踉踉跄跄地来到他跟前。

“这完全是我个人的私事。”他义正辞严地宣称,一边指着小店对他们说,“我希望自己单独进去解决这件事,如果失败你们再出面。”

三人点头同意了。“皮特·诺德,加油!我们在外面等着你的好消息。”

皮特·诺德走进小店,看到只有一个年轻小伙坐在柜台后,便向他询问哈弗沃尔森的去处。小伙告诉他,哈弗沃尔森出去了。后来两人又聊了一会儿,他也从中了解到店主的一些近况。

店主从未因非法交易而被人指控。至于他是如何逼走了皮特·诺德,大家也都心知肚明,但却没有人再提起。现今他已荣升上层,可以高枕无忧了。对欠债人,他也手下留情;对店里的员工,他也不再密切监视。后来的几年里,他专心于园艺。他在镇上有一座房子,还在房子周围开辟了一个花园,在客房附近又新添了一个菜园。他把满腔的热情都投入到了种菜养花上,积金攒银的想法也被彻底抛诸脑后。听说那位店主还健在,皮特·诺德感觉心里被什么戳了一下。他当然还快乐地生活在伊甸园里。这里的每个人都快乐地生活着。

伊迪丝·哈弗沃尔森仍旧和叔叔住在一起,但长期病着。自从她冬天感染了肺炎,就一直很虚弱,肺部还未痊愈。

店里的伙计还在继续讲述店主的情况,皮特·诺德在一旁耐心地听着,其他三位同伴则静候在店外。哈弗沃尔森的花园阳光普照,没有一丝阴凉。他便在花园里用白桦树枝给他的侄女搭了个凉亭。暖春时,她就躺在凉亭里,沐浴在芬芳的花海中。她的身体也渐渐恢复了活力,但也只是恢复到生命不再有危险的程度。

有些人会让你觉得他们活不长了,然后他们就真的病倒死了。很久以来,哈弗沃尔森的侄女就厌倦了一切:厌倦她工作的办公室,厌倦她叔父狭小昏暗的小店铺,厌倦挣钱攒钱之类的事情。她十七岁时就想要去结交朋友和熟人,接着致力于挽救叔父的灵魂,扶他走上道德正轨,而今这一切都已顺利完成。生活单调得令人看不见摆脱它的希望,还不如一死了之。

她生性灵巧坚韧,犹如弹簧一般,任何烦恼痛苦都压不垮她,最后她也总能重新焕发活力。当她确定皮特·诺德已安置妥当,便凭借女人的柔美与胆识,运筹帷幄,左右周旋,终于说服叔父不再追究过去的事。现在叔父已经服软,平息下来,已经没有什么事需要她去操心的了。的确没有了,可她还活着!她躺在花园里,思忖着身体痊愈后自己要做些什么。

她陡然被惊起,只听见有人喧嚷,要与哈弗沃尔森单独了结,接着是另一个一旁附和的声音:“加油,皮特·诺德。”

皮特·诺德这个名字是世间最恐怖、最致命的名字,它意味着一切旧病原伤将死灰复燃。伊迪丝感到四肢发颤。就在她站起身来的那一刻,三个可怕的人物已经拐过街角,目光正死死地盯着她。她与街道仅仅隔着一圈低矮的围栏和一道稀疏的灌木树篱。

伊迪丝此刻孤身一人,用人去了牧场,而叔叔也去了厢房附近的花园。他临走时还特地嘱咐店员不要透露他的行踪,若有人来,就说他已出门。因为热衷园艺于他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她看到街对面三个人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而另一个人已经进了店铺,瞬时感到惊恐万状。来者不善,她连忙转身,顺着一条又陡又滑的小路爬上山,接着又登上一段狭窄的木梯(木梯已经腐朽,把各家的阳台连成一体)。

伊迪丝的反应反而激起了三个人的兴趣。要他们继续保持谦谦君子的姿态,隔街观望,显然是不可能的。此刻,他们已经被一股想要抓住她的强烈欲望主宰了。有一人已经翻过围栏,挑逗地吆喝着。三人一起耍起流氓的手段来。

伊迪丝落荒而逃,一路跌跌撞撞,犹如在梦中奔跑一般神志恍惚,累得她气喘吁吁,跌跌撞撞,一副惊恐万状的模样。她仿佛在某个地方绕着圈子,始终也走不出去。一瞬间百感交集,她被击垮了,死亡的阴影悄无声息地笼上心头。是的,她知道,他们胆敢接近,自己就活不成了。她拼命地往上爬,一直爬到最高的阳台,才敢回头张望。那三人没有追上来,而是站在街上,看着别处。她顿时安下心来,一下子栽倒在地上。她已经筋疲力尽了。这时候,一阵拼命奔跑的效力涌上来,她完全招架不住了,只感觉有什么东西涌上来,紧接着嘴角便淌出一缕鲜血来。

去牧场挤奶的姑娘们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了昏迷的伊迪丝。虽然不一会儿她就苏醒过来,但身体特别虚弱。至于她还能再活多久,大家都不敢抱有奢望。

她已经记不清当天的情形,只能零散地讲些小枝节。否则,那三个异乡人绝对不能活着走出小镇。不过,他们的下场也好不到哪儿去。皮特·诺德从店里出来,告诉他们仇人不在,四人便一致决定离开小店,找一块阳光照耀的山坡,睡上一觉,等仇人回来。

傍晚,镇上的男人从田间回到家中,便听女人说起她们白日里遭遇几个流浪汉的不幸经历。女人们把他们四人在啤酒店里如何撒野,如何四处打听消息,以及以武力相威胁等种种恶端,都添油加醋、大大借题发挥了一番。因为一整个下午,女人们都吓得不敢出门,互相议论着白天的事情。男人们听信了,立刻感到小镇危机四伏,便决定组成男子自卫队,准备把那几个扰乱小镇安宁的流浪汉逮住。自卫队由一个坚毅的男子汉带领,各人手持棍棒,浩浩荡荡地出发了。看来那几个流浪汉得吃顿乱棒棍打了。

整个小镇都出动了。女人站在门槛上,惊魂未定。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才叫刺激。

没过多久,男子自卫队已经带着战利品凯旋而归——四个流浪汉被一并擒住。整个逮捕过程不需一兵一卒,只动用了一根绳索就大获全胜。自卫队趁他们酣睡之际,用绳索将他们四人一齐捆住,便大功告成。

四个流浪汉仿佛牲畜一般,被拖到了小镇。复仇的烈欲紧紧拽住了战胜者的心。他们对准四人挥棒一阵乱打,以泄心头之恨。但凡见对方紧握拳头,恶目相对,便会劈头给他一棍,将他打倒在地。被捆者挣扎着,试图站起身,却又吃了一棍。就这样,棍棒犹如雨点般密密砸下,直到他再也站不起来。四人已被打得奄奄一息。

古老的歌谣传诵着美丽的故事。主人公被擒,脚戴镣铐,在敌人凯旋的仪仗中,也依然昂首阔步。危难当头,不减豪气英勇;厄运当头,美人为他垂泪,义士亦为他鸣愤。他是万众瞩目的焦点,若非命运不济,敌人怎能侥幸将他制服!

可是,我们可怜的皮特·诺德,有谁会为他喝彩呢?他的衣衫已被扯破,麻屑白的头发沾满了鲜血。因为顽强抵抗,他挨的棍棒最多。只见他颤颤悠悠地拖着血肉模糊的双腿向前走,那副惨状不禁叫人心惊胆战。他疼痛难耐,不由得发出阵阵低嚎。后面已经有人追上来,抓住了他的手臂。他振臂一挥,把来人甩出几丈远,摆脱了纠缠,继续踉跄往前行,把追赶他的人群远远地甩在后面。他以为自己就要脱险了,却不料,一记恶棒劈头砸在头顶,只觉眼前金花闪闪,然后就一下子栽倒在地上。他支撑着想要爬起来继续赶路,却见棍杖犹如密集的雨点般簌簌地砸在身上。他感觉,棍棒犹如吸血虫一般,死死叮住了自己的胳膊和大腿。

老镇长这时正好路过大街,碰见凯旋而归的男子自卫队。他刚从酒馆花园打完几轮惠斯特牌,准备回家去。“对,对,把他们送到监狱!”老镇长出谋划策。

他加入到凯旋的仪仗队里,带头发号施令。队伍即刻变得井然有序,我是我,敌是敌,各自按道而行,互不侵犯。男子自卫队自愧不如,涨红了脸。有的人扔掉手中的棍棒,有的人则干脆把棍棒像扛火枪一样扛在肩上。就在闹市区,敌犯被移交到治安警察的手里,准备押送到监狱。

自卫队久久地伫立在集市里,一直目送着敌犯被押走。周围一片啧啧称赞声,此起彼伏。是他们捍卫了小镇的安宁,勇气可嘉,成绩斐然。酒馆狭小的空间里,烟雾缭绕。他们一边喝着棕榈酒,消磨掉午夜剩余的时光,一边沉浸在自己英勇的保家事迹的传唱中。他们的英雄形象在膨胀,无论此时他们是躺在摇椅上,抑或是隐身在沙发一角,在人们心中,他们个个都是大英雄。这个沉睡安眠的小镇,因为他们,新添了一篇绚丽的华章!永垂不朽,无坚不摧!伟大的传承!古老的维京人之血!

整个事件让老镇长忧心忡忡。古老的维京人之血再度复活了。老镇长久久不能平静,辗转难眠,便起身出了门,双脚却不自觉地朝大街广场迈去。

春天的夜晚轻盈柔和,清新舒适。教堂的大时钟已经指向11点。保龄球馆也恢复了安静。各家各户已经拉下窗帘,仿佛合上了双眼,准备安睡。大地万物似乎都已进入梦乡,惟有沁人的花香还撩动着柔美的身姿,偷偷潜出茂密的菩提树篱,向花园外奔逸,蜂拥凑到大街小巷的每一个角落,你攀我援,好不热闹。趁着窗户的缝隙,它们又一股脑儿钻进去,尔后又调头奔走,一路欢快地洒向漫天。

老镇长此时所在之处,就是花香浸染之所。更确切地说,小镇里几乎每一个角落,都沐浴着醉人的花香。夜色朦胧,微风轻抚,浓浓的睡意早已爬上小镇。小镇素有鲜花之乡的美誉,果然名不虚传。这里没有星罗棋布的片片房舍,惟有此起彼伏的座座花园。花园里,樱桃树扬起嫩白的枝桠,为林间小路撑起一顶天然穹伞;丁香花团团锦簇;高贵的玫瑰含苞待放,娇艳欲滴;牡丹花傲然而立,堪称百花之王;山楂树脚下,红花满地,犹如一缕飘逸的丝带。

沧桑而睿智的老镇长在沉思。他已年过七旬,接管全镇事务已近二十载。可是今夜他却怀疑起自己的行为来。他扪心自问:“我虽然掌管小镇多年,却成绩平平,未有建树。遥想当年小镇风光无限,名闻天下,而今却……”他越发怀疑起自己今天的做法来。

他伫立街心,抬头远眺江河,只见划来一只小船。那是乡民野餐归来了。经过桥洞时,由于水流湍急,小船逆流难上,桨手们拼命摇桨,好一幅人水大战的壮阔景观。只见骨瘦如柴的躯干纷纷后仰靠在船舷,努力保持小船的平衡。松弛的肌肉已经绷紧,船桨被拉弯了,仿佛蓄势已满的弓箭,欢笑声,呐喊声交织在一起。水流一次又一次地战胜桨手,小船不进反退,最后只得勉强停靠在集市码头。女孩子们先上了岸,由男子负责把船弄回家。瞧瞧那些女孩们,她们是多么难为情,又多么气恼!看她们笑得多么开心!整条大街都回荡着她们清脆的欢笑声!她们头戴宽大的遮阳帽,提着明亮的电灯,着一身明艳飘逸的夏装,宁静的夜晚顿时鲜活起来。

在这漆黑的夜里,老镇长仿佛看见她们那一张张可爱娇嫩的脸蛋,一双双美丽的明眸,还有一个个娇艳欲滴的红唇。此刻,他又骄傲地挺直了身板,小镇也并非一无是处。也许其他的小镇各有千秋,但他知道,只有这个小镇享有如此富饶的繁花盛景,如此迷人的淑媛美人。

老头儿终于鼓起勇气,回首自己过往的政绩来。小镇的未来无须自己担忧,因为这样的小镇根本毋需立法来维系它的安全。

想到这里,他不免对那四个不幸的流浪汉生出几分怜悯来,便迈步前往治安法官处。治安法官当时已经睡下,又被他叫醒。两人畅谈了良久,最后达成一致意见,便一齐走到监狱,释放了关押的皮特·诺德和其余三人。

这一招没有走错。小镇仿佛断臂的维纳斯,虽然残缺不全,却拥有无限的魅力。

3

眼前发生的一切犹如梦境一般,我的笔力已经无法触及真情,恨不能自己生在萨迦国界,好让我放纵笔墨,交代实情。倘若眼下的主人公皮特·诺德原本就是神佑的牧猪人皮尔的化身,在他不起眼的小帽下发现一顶金冠,本就是水到渠成、合情合理的事。但若要说皮特·诺德那头麻屑白里也隐藏了一顶皇冠,我肯定没有人会相信。小镇发生过多少传奇轶事,而今已无从了解。让人万万想不到的事情还在后面——正有一群温婉动人的公主等待着一位冒险王子的到来,而这位王子就是皮特·诺德。

依照最初的情形,故事似乎不大可能会继续推进了。因为自从皮特·诺德重获自由之后,他又得再次含辱从小镇潜逃。当初他被迫连夜逃走,而今往日的覆辙再次重蹈,各种旧思杂念又一齐涌上心头。波士卡的旋律突然再次萦绕耳边,古老的环舞之曲又清晰地响彻耳际。

圣诞来,

圣诞来,

圣诞走后,复活节又来。

错了,

错了,

圣诞走后,要过四旬斋。

斋戒之灵在他面前再度现身。只见她面色苍白,腋下夹着一束桦树枝,正悄无声息地巡视着大地。她严厉的目光最后落在了皮特·诺德身上:“败家子,败家子!斋戒之期,你欲复仇,却反遭毒打,这就是你的命。傻小子,你如此放纵私欲,恶果你尝得尽吗?”

他只好再次立下誓约,发誓要谨遵教诲,做一个自律勤俭、埋头苦干之人。从此,那个淡泊名利、勤俭律己的皮特·诺德又回来了。很难想象,就是他曾经疯狂地咆哮街头,把活人扔出几米之外。他当时的架势,仿佛他就是一只被疯狗咬住的麋鹿,就算自己使出浑身解数,也要将疯狗甩掉。

又过了几个星期,哈弗沃尔森亲自来到机械厂,主动拜访了皮特·诺德。他此行主要是应侄女之求,请皮特·诺德与他一同去见侄女一面。

两人碰面时,皮特·诺德心里在发颤,仿佛眼前并非哈弗沃尔森本人,而是一条寒气逼人的毒蛇。他脑子里乱作一团,该给他一拳,以泄愤恨呢,还是该佯装淡然,闭口不提旧事呢?他一时竟没了主意,哈弗沃尔森脸上纠结痛苦的表情却一下子跃入眼底。

眼前的店主仿佛是从强风中突围而来,面部皱缩成一团,双唇紧闭,一双熬得通红的眼睛噙满泪水。很显然,他内心压抑着巨大的悲痛。唯一不改本色的就是,他那毫无感情的沉闷声调。

“过去的事,你不必心存芥蒂。我们知道,几天前的事端是你的同伴挑起的,与你并不相关。听说他们在这里干活,我就猜到,在这里一定能找到你。伊迪丝快要不行了。”说到这里,哈弗沃尔森的脸开始猛烈地抽搐起来,几近崩裂。“她想在临死前,和你说说话。你放心,我们没有任何恶意想要去伤害你。”老店主这才道明来意。

“我一定去。”皮特·诺德当即应允。

两人很快登上了前往小镇的轮船。此时,皮特·诺德穿上了节日的盛装。礼帽下,少年的梦想在翻飞,对他露出盈盈微笑。他感觉,自己正头顶一枚王冠。伊迪丝的讯息让他有些头晕目眩。此生他做梦都没有奢望名媛淑女会爱上自己。没想到,眼下真的就有这样一位女士,想要在临终前,与自己见上一面。这难道不是人生的一大幸事吗?伊迪丝高贵优雅的模样又清晰而鲜活地浮现在眼前!可是,一想到美人即将死去,他不禁悲从中来。岁月无痕,多年已经过去,她竟然一直在牵挂着自己。皮特·诺德感到一丝甜蜜而又温暖的愁思。

哈弗沃尔森在甲板上来回踱着大步,一副焦灼万分,坐立不安的神情。海面吹来一阵狂风,单薄的他不禁踉跄了一下。他每次从皮特·诺德身边经过,嘴里总是喃喃自语,似乎想要让对方听见自己内心的痛苦挣扎。

“大家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晕倒在地,浑身沾满了鲜血,一直昏迷不醒。”皮特·诺德隐约听见他的嘀咕,“她不善良,不漂亮吗?为什么要强加给她种种磨难?”“她拯救了我,自己却忧郁伤悲,终日以泪洗面。我看在眼里,心如刀绞。”“她天资聪慧,”哈弗沃尔森喃喃的咕哝不断,“说服我抛开利欲,又引荐我结识了高尚人士。整个家,因为有了她而变得温馨。她一生执著于自己的梦想,从未放弃过。”

说完,他又踱步,走到船头,回来时,嘴里依然念念有词:“白发人送黑发人,叫我怎么忍心!”

所有的念叨都被他那特有的沉闷音调罩上了一层无可奈何的色彩。眼前的哈弗沃尔森就是一个可怜的老头。皮特·诺德感觉,那个头顶王冠的王子又回来了,自己根本生不起他的气来。事到如今,他已年老体弱,朋友也渐渐疏远了他,一个人过着形单影只、无人牵挂的孤苦生活。皮特·诺德心想,自己决不会和别人一样,用世俗的眼光来评断他。

一想到这么多年来,伊迪丝还牵挂着自己,皮特·诺德不禁又陷入美妙的遐想中:她在临终前,还渴望再见自己一面!这么多年来,还会有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日思夜想着自己!啊,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轮船刚一靠岸,两人就直奔店主的住所。皮特·诺德立刻就被带到伊迪丝面前,她一直在凉亭等着他。

一路上,皮特·诺德都沉浸在美好的遐思中,心里美滋滋的,此刻见到伊迪丝本人,才突然清醒过来。她是个标致的美人儿,却在病痛中渐渐憔悴,仿佛凉亭附近脱了根的白桦树,慢慢枯萎凋零。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此时显得更加深邃清明了。一双单薄纤细的手裸露在外面,叫人不敢触碰,生怕会因此伤及主人。

皮特·诺德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的人儿,心脏扑扑地狂跳起来,大脑也开始激烈地运转,可是站在凉亭入口的两条腿却怎么也迈不开步子,只是痴痴地站在原地。伊迪丝见状,露出绝望而脆弱的微笑,好像在说:“你看,我已经变成了这副模样,不再美丽,不再动人了,等待我的只有死亡。可是我能怎么办呢?”

皮特·诺德终于回过神来,眼前所见之人已经不是那个憔悴衰弱的病人,而是一个想要张开翅膀,冲破禁锢枷锁的天使。他看见枷锁只是徒有其表,其实不堪一击,脸上的表情便舒缓下来。他轻柔地端起伊迪丝的手,内心却已碎成残片。悲痛吞噬了他的心——她即将死去。衰弱的伊迪丝哀怜的眼眶里噙满泪水。

从见到伊迪丝的第一眼起,怜香惜玉之情就充遍他的全身。但他又立刻看出,病人并不想大力宣扬。见到她日思夜想的皮特·诺德,伊迪丝当然心潮澎湃,可是虚弱掩饰了这一切,她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皮特·诺德也就信以为真,竟和她拉起家常来。

“我的小白鼠后来怎么样了,你知道吗?”皮特·诺德问。

病人感激地看着他,眼神里溢满了钦慕。他是那么善解人意,那么体贴细致,尽力不使自己尴尬。“我把它们都放养在店铺里了。”病人缓缓地回答说,“它们的队伍已经发展得很庞大了。”

“啊,真的!它们都还活着?”

“我叔父哈弗沃尔森说,再也不会动你的白鼠一根毫毛了。它们为你报了仇,你明白的。”病人意味深长地说。

“它们都是上好的种系。”皮特·诺德自豪地说。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伊迪丝闭上眼睛,似乎在闭目养神。皮特·诺德则安静而耐心地守候在一旁。伊迪丝没有听明白他最后一句话的意思,自己主动提到报仇的事,他却无动于衷,没有任何回应,是他先提到白鼠的呀。伊迪丝还以为,他已经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几周前,皮特·诺德曾回到小镇,并遭人毒打的情况,她也了解得一清二楚。可怜的皮特·诺德!不知有多少次,她在心底为他的状况担忧;又不知有多少个夜晚,她在梦里听到他惊悚的哭喊声。她能撑到现在,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他。若不是伊迪丝悉心劝说,叔父怎么会抛开脸面,主动上门找到他,并邀请他回来?一个向来孤身自傲的老头又怎么会把他当成患难与共的朋友?都是因为伊迪丝将自己的生命拴到了他的身上。当她得知皮特·诺德企图实施报复时,她被吓了个半死。自从上次受到惊吓,她的身体就一天不如一天。可是只要她的状况稍微有所好转,她都会央求叔父主动去找他化解仇恨。

皮特·诺德此刻正安静地守候在伊迪丝身边,一心沉浸在爱的召唤所带来的喜悦中,不能自拔。他当然不会知道,伊迪丝在想些什么。其实,在伊迪丝的心里,他就是一个心胸狭隘,粗俗腐朽,欺软怕硬的酒鬼、流氓。要知道,他在工厂里,可是所有人学习的榜样。他当然不会料到,伊迪丝临终的召唤只是为了改造他,劝服他多多行善积德。就连劝服失败后,该如何应对,伊迪丝也想好了。到那时,她要这样提醒皮特·诺德:“看着我,皮特·诺德!就是因为你的不明是非黑白,让仇恨蒙住双眼,我才会命丧黄泉。清醒吧,请开始全新的、充满爱的生活!”

皮特·诺德满怀热情和憧憬,前来接受爱的表白,却不料,虚弱憔悴的她正思忖着如何将他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一定是他头顶上的王冠之光点化了伊迪丝,她才迟迟没有开口,并决定先把事情问个清楚。

“呃,皮特·诺德,前几天和三个流氓在一起的人真的是你吗?”伊迪丝清了清嗓子问道。皮特·诺德的脸,刷的一下全红了。他低下头不敢正视她。首先,自己受辱在先,当即却没有回应,而是连夜潜逃,不够男人;其次,受人唆使,前来报复,结果报复未遂,却反遭毒打,丢人现眼。不过,最后,他还是腆着脸,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全部告诉了她。从他开口到结束,他始终不敢抬头看她一眼。他能预料到,她那双温柔的眼睛一定会给自己留些余地。可是他不能原谅自己,是他亲手毁了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光辉形象。

“那么,如果你当时就碰见了我叔父,你会怎么做?”伊迪丝接过他的讲述,追问道。

他把头垂得更低了。“其实,当时我知道他就在房子附近的花园里神采奕奕地摆弄着他的花草。店里的伙计把一切都告诉了我。”

“那你为什么不去找他报仇雪恨呢?”伊迪丝不放弃任何一个发问的机会,步步追问。

他本想隐瞒原因,可是一看到伊迪丝好奇的眼神,心就软了。

“我趁另外三人还躺在山坡睡觉的空当,自己去找了你叔父,因为我不想张扬。当时,他就在园子里为豆角搭支架。估计前天倾盆大雨袭击过园子,很多豆角叶都被雨水打得七倒八歪,有的甚至整棵都倒伏在地上。园子俨然成了一个伤病满员的医院,而哈弗沃尔森就是里面的医生。只见他小心翼翼地把它们一一扶起来,耐心地剥掉粘在上面的泥土,然后慈爱地把它们贴靠在支架上。当时,我就站在他身后,一直看着他为园子里的植物忙碌。他竟没有察觉到我。不过,就算他察觉了,也没有空闲抬头看我一眼。我只有拼命地强迫自己忍住怒火,不然,我又能做什么呢?我总不能趁他忙碌之际,从背后给他一拳吧。当时,我就想,等下次再来找他算账好了。

“可就在这时候,他突然站起来。由于起身太猛,他的额头还被磕了一下,但他却并不在意。只见他慌忙冲到保温棚,揭开上面的玻璃罩,探头进去查看。他好像吓坏了,露出一副绝望至极的神情。我也很好奇,便顺眼看过去。里面的确叫人惨不忍睹。原来,他忘了及时掀开玻璃罩。在炎炎烈日的烘烤下,种在里面的作物全都奄奄一息了。黄瓜萎蔫地耷拉着脑袋,只剩下一丝气息,叶子有的已经焦黑,有的瘫软地趴在地上。看到这一幕,我的心也软了,完全忘记了自己来时的初衷。这时,哈弗沃尔森瞥见了我的影子。‘你看这儿,快去河边取水,水壶就在芦笋地里。’我猜,他一定把我误认作了店里的伙计,而我当时也乖乖地听从了他的指令。”

“真的吗?”

“是的,黄瓜是无辜的,它们不应该因为我和他之间的私仇而受到牵连。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没有原则,可是我也没有办法。我就是抑制不住好奇,想要看看它们能否活过来。等我取水回来,他已经把玻璃罩全部掀开了,但仍旧呆呆地站在原地,一脸的绝望。我把水壶递给他,他才开始给萎蔫的黄瓜浇水。奇迹出现了。我看到黄瓜又重新挺起。他肯定也看到了这一惊人的变化,会心地笑了。我也默默离开了园子。”

“你离开了?你真的离开了,皮特·诺德?”

伊迪丝欣喜地从轮椅上站起来。

“我不能揍他。”皮特·诺德坦率地说。

伊迪丝此刻觉得,环绕在可怜的皮特·诺德头上的光环竟前所未有的清晰明亮起来。现在看来,把他推入悔恨的深渊,让他背负沉重的心理包袱,都已经成了多余。他真的是这样的人吗?他竟会如此温柔细致,如此善解人意!伊迪丝重又躺下,闭上双眼,陷入了沉思。她毋需多说什么,只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可以不必成为那个给他徒增痛苦的人。这让她浑身释然。

“皮特·诺德,你能放弃复仇的计划,真令人欣慰。”伊迪丝用亲切的语调说,“我本想跟你谈谈这件事的,现在,我就可以安心了。”

皮特·诺德长长地吸了口气,现在的伊迪丝正温柔而亲切地躺在自己身边。

伊迪丝不露声色,仿佛自己从未误解过他。她一定深爱着皮特·诺德,才要极力掩饰自己当初对他的误解。倘若皮特·诺德要问起自己召唤他的缘由,她准备坦白地告诉他,自己本打算劝说他放弃报仇的计划。而她之所以迟迟没有道明实因,也是出于羞涩的缘故。对,就这么回答。看来,眼下的沉默必须得皮特·诺德来打破了。他果然先开了口。

“他们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你死去?”他脱口而出,“你叔父,还有其他亲戚朋友,他们怎么忍心?如果我在,我决不允许。我要给你我所有的气息,我愿意替你承受所有的痛苦。”

“我没有任何痛苦。”伊迪丝笑了,笑他傻乎乎的承诺。

“如果你是一只冻僵的小鸟,我要用温暖将你解救。如果你是一只幼小的松鼠,我愿捧你入怀。如果回到家,迎接你的是温馨和体贴,生活该有多么美好!如果你能恢复健康,会有很多人……”

伊迪丝惊讶地注视着皮特·诺德,眼神中流露出一丝疲惫。她准备打住他太过露骨的话头。她一定又望见了罩在他头顶的魔力光环,此刻她依旧耐心地倾听着。皮特·诺德没有恶意,只是想把心里话说完而已。他身上展现出一种与众不同的特质,深深地吸引了伊迪丝。

“哦,”伊迪丝淡淡地说,“不会有很多人,皮特·诺德,没有人会真心祝福我。”

看来,他要赢取伊迪丝芳心的时机到了。伊迪丝向他发出了信号——一个久病不愈的人,是多么渴望得到他人的怜悯。她渴望自己给她关怀和爱怜,她需要有个人能体会她内心的感受,不刻意迎合,也不曲意偏袒。一个病人最需要的莫过于这些。她也希望能从对方的眼神里,从对方的行动中读到这些。花言巧语蒙蔽不了她。

“我也想见见你,”伊迪丝试探地说,“跟我说说你这六年来都在做些什么?”

皮特·诺德便开始对她讲起自己的经历来。伊迪丝则躺在轮椅上,静静地聆听着。一种难以言状的情愫在两人之间涌动。伊迪丝若有所思,根本没有听见皮特·诺德在讲些什么,只感觉心智一下子豁亮起来,浑身也觉得精气十足。

不过,通过皮特·诺德的讲述,她倒对他的生活状况有了一个大概的印象。工厂车间的生活是一个全新的体检,仿佛她自己就身在其中。喧嚣的嘈杂中随处隐藏着希望和力量,给单调艰苦的生活时时带来惊喜。这里的人们彼此信赖,互帮互助。他们受尽磨难,却嫉恶如仇!

“他们真幸福。”伊迪丝感慨地说。

求生的欲望开始在她心底萌动。也许去车间,就能找到活下去的理由。从过去到现在,她活着的动力就是承受磨难。

“假如我恢复了健康,”伊迪丝向往地说,“我可能会跟你一起去工厂车间。和我喜欢的人一起工作,应该特别幸福。”

皮特·诺德怔住了,他的一生可都是在等待这句表白啊。“上天啊,她不能死!”他虔诚地为她祈祷,喜悦却全部映在脸上。

伊迪丝敏锐的眼光立刻察觉出皮特·诺德的古怪来。“看来,他是爱上我了。”伊迪丝在心里自言自语,“而且,他现在一定以为我也爱上了他。这个韦姆兰的傻小子!”

伊迪丝本想挑明,可是看到皮特·诺德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不能自拔,她实在不忍心扫了他的兴致。看着他那股傻乎乎的高兴劲儿,她的内心不禁生出无限的怜悯,也就任由他自我陶醉了。“爱上就爱上吧,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我很快就要死了。”她在心里这样替自己解释道。

聊了一会儿,伊迪丝便请客人离开,客人只好小心翼翼地询问下次能否再来探望,不料却遭到主人的断然拒绝。为了缓解当时的尴尬气氛,主人便宽慰地说道:“皮特·诺德,你还记得山上有块墓地吗?等我死了,你可以去那儿看我。现在我要提前谢谢你!”

皮特·诺德从凉亭出来,在店门口正好碰见哈弗沃尔森。他正焦虑万分地来回踱着大步。现在唯一能给他安慰的就只有伊迪丝了。她若成功说服来客放下仇恨的包袱,他自己就能从良心的谴责中解脱。可是他一看到面前的小伙子,就知道伊迪丝什么也没说。皮特·诺德此刻虽然面色凝重,但内心却涌动着一股抑制不住的喜悦。

“伊迪丝告诉你她病危的原因了吗?”哈弗沃尔森劈头就问。

“没有。”皮特·诺德回答,语气中也掩饰不了心中的喜悦之情。

这时,哈弗沃尔森突然张开双臂,搭在皮特·诺德的肩膀上,摆出一副唯恐后者逃脱的架势。

“她之所以病危全在于你,就因为你的那几个该死的混蛋朋友让她惊吓过度。她身体本来就不好,但也不至于危及性命。可是你却带着几个卑鄙下流的流浪汉回到小镇。在你进到我店里的同时,你的那三个同伙却在作恶。他们一路追赶伊迪丝,为了不被他们捉住,她只好拼命地跑,一直跑到大出血,晕倒在地。是他们让她受到了惊吓。虽然你当时并不在场,但这样的结果也是你所期望的。你为了报复我,就对我亲近的人下手。你这样做无非就是想让我孤老此生,郁郁而终。”

他恨不得就这样一直说下去,用言语的责备击垮皮特·诺德,用无情的咒骂谋杀他。可是皮特·诺德挣脱了。老哈弗沃尔森的话让他震惊。他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摇晃,房屋顷刻间坍塌,仿佛天崩地裂了一般,小镇也在剧烈摇晃。

4

小镇背后矗立着一道悬崖峭壁。顺着陡峭的石阶向上,再跋涉一段泥泞不堪的松林小路,就会发现山峦尽头横卧着一片宽广无垠、波浪起伏的茫茫高原。高原上竟然还生长着一片小树林,这真叫人喜出望外。

山峦向远处延伸出去,一直到达小树林才收住了触角。一棵棵耸入云天的松树突兀地守卫在山峦边界。它们春败秋荣,默默无闻。当万树脱去绿袍,它们却独自绽放出灿烂的生命之花,真叫人费解。冬天,风霜挡不住它们的翠绿;夏天,雨露打不湿它们的褐颜。

小树林是高原上勃发的新生命。在坚硬的花岗岩间,林子里的小冷杉只得狠命地抓住一丝一缝,用根须锁住难得的生命之地。它们已经掌握了生存之道。只要有一丝裂缝,它们就会瞅准机会,把韧如铁楔的根须死死地探进去,从此便开始勃然蓬发。小树苗慢慢长大,树冠突突地挺入云霄,仿佛巍峨挺拔的高塔;树根则默默地穿透坚硬的岩石,一个劲地向下延伸,直到再也没有更大的空间容许它们如此肆意生长下去。它们有限的生存空间也造就了它们气急败坏的臭脾气。想要向上,却高升不了;想要向下,却又低不下去。两端的出路都被封住,只能委曲求全,憋屈而生,有何意义!冬去春来,它们个个精神萎靡不振,恨不能早点了结此生。就在伊迪丝病危的那个夏季,冷杉已经枯黄,了无生机。小镇内外,景致却截然不同。小镇内,繁华似锦;小镇外,枯木萧萧。

不过,高山之巅也并非只有萧瑟衰败之景。漫步在凄凄枯木间,人们不自觉地就会感染上忧郁伤感的情绪,以致瞬间万念俱灰。突然,一抹青翠跃然跳入眼底。清爽的花香扑鼻而来,小鸟在枝头雀跃,唱着清丽欢快的歌儿。沉睡的丛林渐渐苏醒,仿佛坠入童话般的仙境。穿过荆棘灌木,就到了先前望见的青翠之地。这里一片鸟语花香,好不惬意!墓地就掩映其中。

死者就埋葬在高原的地底下,外面再砌上青灰的石墙。他们历经世事人情后,便在这里画上了人生轨迹的终点。在墓地的入口,丁香花开得花团锦簇,压弯了枝腰;欧椴树、山毛榉郁郁葱葱,也生得枝繁叶茂,为墓地撑起一顶天然穹庐,不失优雅气质;茉莉花、玫瑰花也竞相绽放;常春藤缠绕在古老高大的墓碑上;长春花不甘寂寞,也赶过来凑热闹。

在墓地的一角,只见几棵青松,笔直地挺立,仿佛升入云天的天线。若是让他处的青松瞧见这里巍然的同胞,它们定然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墓地四周筑起了一圈树篱,可那树篱全然不顾主人为它圈定的区域,我行我素,叛逆地向外探出了枝桠,把主人剪刀的厉害抛到了九霄云外。

小镇现今在别处又新辟了一块墓地,倒是给死者省下不少麻烦。以前,小镇只有一块墓地,死者只能葬在那里,无论有多困难,也别无选择。首先,把死者抬上山,就是一件颇费周折的事,尤其是在冬天的时候,上山的小路覆满积雪,又陡又滑。抬棺人脚下只要稍不留神,就会摔个结结实实,棺木也会磕破;其次,主持葬礼的老牧师还得请教堂司事和挖墓人一道扶上山,既费时又费力。可是现在,若不是死者特别要求,已经没有人愿意葬在这片旧墓地了。

墓地不算漂亮,因为知道如何把死者的安息之所打点漂亮的人少之又少。好在青松绿树慷慨大方,愿意无私贡献。墓地有了它们的点缀,倒也不失安宁静谧之美。倘若活着的人得以获悉,地下死者乐于在此安息,墓地也许会被奉为神圣之地。可惜,这里却成了工人们劳作之余,与朋友共享的休闲之地,就连好吃懒做的闲人也独独钟情于这里的静谧和清雅。

若是有异乡的过客经过此地,大家也不会告诉他实情,反倒邀他一同就座,或坐在停尸台,或直接坐到坟头,然后对他讲述韦姆兰的皮特·诺德小子以及他的风流韵事,似乎这样的故事只有拿到这里讲,才会更有韵味。死者的威信早已荡然无存。这片神圣之地似乎也毫不在意,反倒欣然接受。于是,昏迷的人被带到这里,人们为他的苏醒而欢呼;身怀六甲的孕妇被带到这里,人们为新生的婴儿而祝福。

话说皮特·诺德挣脱哈弗沃尔森之后,精神一度抵达崩溃的边缘,仿佛整个世界都在摇撼。这片墓地自然也就成了他的避难所。

其实,他挣脱后,原本打算回到大商业镇,可是当他跑到小镇河边的桥头时,又突然停住了脚步。原来一直环绕在他头顶的王冠之光突然不翼而飞,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皮特·诺德,这个不幸的逃亡者,伤心地蹲下来,浑身颤栗不止。他的心在滴血,血冲到脑子里,叫他燥热难耐。

就在这时,斋戒之灵的身影再次闪现,正朝他飘过来。这已经是她第三次现身了,这一次似乎比前两次显得更亲切温柔。可是在皮特·诺德看来,她的出现却一次比一次可怕。

“啊,伤心的人儿,”斋戒之灵开始说话,“我保证,你受的苦痛即将结束!斋戒之时,你欲示爱,却见心爱之人即将死去。这就是你命中注定要承受的苦痛。过来,跟着我。你想方设法,经过多番尝试,到最后却只有我才值得你依附。”

皮特·诺德狂乱地挥舞着手臂,想要把她驱走。“你想要我做什么,我一清二楚。你要把我带回勤奋节律的生活轨道上去,可是我不能跟你回去。现在还不行,现在还不行!”

面色苍白的斋戒之灵淡淡一笑,语调更加温柔。“皮特·诺德,你是清白的。不要为自己没有做过的事而痛苦纠结!伊迪丝对你不好吗?跟我来,去劳作吧!回到从前的活法去,好好地活着!”

皮特·诺德彻底背弃了这个多年的朋友,厌恶地说道:“你让我信奉的都是些什么破信条?你这个讨厌的恶老太婆,只会摆弄一些毫无价值的小树枝。你这个阴险恶毒的女巫婆,老魔鬼,你自己无法无天,凭什么要叫我循规蹈矩?怎么敢在我面前大谈什么清规戒律?还妄想再次把我拖入万劫不复的苦痛深渊吗?我不过是你的一枚棋子,与你为我精心策划的一桩桩阴谋相比,我的所作所为算得了什么!让你的那一套苍白无力的修身自好的破理论见鬼去吧!现在,我要尽情地放纵自己。”

事已至此,皮特·诺德是断然不会再回大商业镇了。眼下叫他转身再回小镇也是绝对不可能的了。他就索性顺着通往山顶的小路,爬到了令人心驰神往的松林地。只见一棵棵青松苍翠挺拔,生机勃勃。穿梭其中,竟不知不觉来到一条小路前。他便循着小路的方向继续往前走,结果却意外地闯入小镇的墓地。这下他也算找了个藏身的场所。皮特·诺德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一头扎倒在地上,仿佛死人一般,失去了知觉,周围的一切瞬间凝滞了。不知过了几个时辰,远处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皮特·诺德开始有了一点微弱的意识,他感觉自己仿佛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不过,他的确看到眼前有一列送葬的队伍正朝自己这边靠近。究竟是怎么回事?他感到迷惑不已,自己躺在地上多久了?伊迪丝已经死了吗?她是过来找自己的吗?棺木里的死者寻找谋杀他的凶手来了吗?脑子里的疑惑让他不寒而栗,浑身开始瑟瑟发抖起来,虚汗直往外淌。虽然茂密的松林将他遮得严严实实,他却忍不住恐惧之心,唯恐死者会找到自己。他拨开松林,向外打望,一脸的紧张惶恐,甚似被人缉拿的逃犯,在慌忙逃窜中,仍不忘时刻回头张望追缉者的行踪。

原来,一个穷困潦倒的男子死了,葬礼就是为他举行的。送葬的人寥寥无几。棺木上没有任何花圈点缀,光秃秃的一片。棺木一落地,死者就被直接送进了坟墓。来客表情平淡,脸上看不到一滴泪痕。皮特·诺德此刻虽然精神有些恍惚,但也能判断出这绝不是伊迪丝的送葬队列。

可是,既然不是她的葬礼,谁又能保证这就不是她传给自己的信号呢?他已经无处可逃了。她曾经和自己约定,要在墓地重逢。她的意思就是,要自己在墓地等着她,等她来惩罚自己。眼前举行的葬礼就是她传来的信号——要自己在这儿等着她。

皮特·诺德开始变得神志不清。此时此刻,墓地四周筑起的低围栏在他眼中成了高不可攀、不可逾越的大城墙,入口处丁香花团簇拥而成的墓地大门在他眼中成了固若金汤、坚不可摧的铁城门。可他自己,就是囚在其中的犯人,只能乖乖地等着伊迪丝的审判,等着她把自己绳之以法,否则,他将永远困在这里。

她会怎么处置自己,皮特·诺德心里没底。但有一件事他很确定:自己必须等在这儿,直到她来。或许她会把自己一同带进坟墓,或许她会命令自己从山上跳下去。结果会如何,他自己也不知道,但自己必须等在这儿。

他的理智开始垂死挣扎:“皮特·诺德,你是清白的。不要为自己从未做过的事徒增痛苦!她并没有给你传达什么信号。回去工作生活!抬起你的脚,就能越过围栏;伸出一根手指,大门就会敞开!”

不,不能听从!皮特·诺德已经不省人事,意识时断时续,模模糊糊,仿佛在沉睡中。但他却清晰地记得一件事——自己必须呆在原地不动。

消息很快传到病人耳中。她已经奄奄一息了,仿佛成了摘下的树枝,渐渐枯萎凋零。“一个夏天,和你一起去舞会的那个皮特·诺德在墓地等着你呢,你叔父把他吓破了魂,硬是不肯离开墓地半步,一定要见到你的棺木过去找他才肯罢休。”

伊迪丝缓缓睁开双眼,流露出眷恋的神色,仿佛这是她弥留时的最后一眼。她托人给皮特·诺德传去口信:对他的无理取闹,她很是恼火。为什么临死前还不让她安息?她从未想过要惩罚他,让他受到良心的谴责啊。

送信人回来了,却不见皮特·诺德。他来不了,围栏太高,大门太重,只有一个人才能将他解救。

很多天以来,他成了小镇里人们谈论的唯一话题。“他还在墓地不肯走,他还在墓地不肯走。”大家每天都在互相通报他的情况。“他疯了吗?”很多人都感到不解,常常发出这样的疑问。不过经那些曾与皮特·诺德交谈过的人证实,皮特·诺德的确疯了。他一再申明只有“她”才能救自己。镇里出了这么一桩事,大家反倒有些引以为荣。是他为爱痴狂的举动给小镇增添了神秘浪漫的色彩。穷人同情他,给他送来食物;富人感到好奇,偷偷上山去观望。

伊迪丝躺在轮椅上,无法动弹,生命垂危,但她的大脑从未停止过思考。可是除了思考,她又能做什么呢?那么她每天都在日思夜想着什么?啊,是皮特·诺德,是皮特·诺德!这个深爱着自己,为了自己而疯狂的男人总是浮现在眼前,挥之不去。她万万没有料到,皮特·诺德真的会一直守候在墓地,等着自己。

看见了吧,这就是她骨子里透出来的天性——浪漫天真却又口是心非。她脑海里的情景,一半是她生编硬造而来,一半是她凭直觉估摸而来。他竟然还指望自己去找他,一定是别有居心!自己若是活着去见他,他一定以为见了鬼,准会被吓得惊慌失措!

小镇里流传的全是关于皮特·诺德的故事,他成了焦点人物。古往今来,英雄烈士的壮举无不让天下人民为之倾倒欢愉,无论是在繁华大商业镇,还是在偏僻小乡镇,都无一例外。疯狂的皮特·诺德当然也就赢得了全镇人民的钦佩。然而,愿意深入墓地,陪他交谈的人却没有一个。他的状况一天天恶化,疯癫之气正潜伏在他的身上,慢慢渗透。“她怎么就是好不起来呢?”人们提起伊迪丝,为她的顽疾深感忧虑,纷纷为她鸣不平:“她不能死,老天爷不公啊!”

伊迪丝心中的怒火在燃烧,喷之欲出。她早已厌倦尘世,难道硬要逼着她重新扛起尘世的包袱吗?话虽如此,但伊迪丝并未完全放弃求生的努力。连续好几周,她都明显感到自己体内沸腾着一股热血。她的病情也开始渐渐好转。可想而知,她是下了一番苦功夫的。凡是世上存在的东西,只要能派上用场的,她都尝了个遍,从麦芽精到鳕鱼肝油,从新鲜的空气到灿烂的阳光,从梦想到真爱,她都一一尝试过。

时间仿佛定格,灿烂的阳光普照着大地,也温暖了人心。

最后,医生终于答应,允许伊迪丝上山。伊迪丝此行牵动了全镇人的心,大家都翘首以待。她会带回来一个疯子吗?皮特·诺德脑子里不堪回首的记忆会消除吗?她会空手而回吗?如果是,她会怎么办?

伊迪丝满怀信心地出发了。因为激动,她面色苍白。她有这样的反应也在情理之中。大家毫不避讳,直言皮特·诺德在她心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守候在墓地的皮特·诺德被大家敬称为圣徒。而此时此刻,伊迪丝也恨不能立刻见到他。就是因为自己,他才会无端忍受万般苦痛。每当她听闻皮特·诺德的消息,她就心如刀绞,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往日里那个故作镇定的伊迪丝早已不复存在。可是,不就是见他一面吗,她为什么会热血沸腾,激动万分呢?要知道,一个疯子可不懂什么浪漫情调啊!

到了墓地的入口,伊迪丝便遣散了轿夫,独自一人沿着墓地中央的小路走了进去。墓地里花团锦簇,甚至遮蔽了地面。她细心地搜寻着,却不见一个人影。

就在这时,耳边突然传来一丝轻微的沙沙声。声音是从一堆冷杉树丛中传来的。她顺眼望过去,一张狰狞扭曲的面孔突然出现。只见那张脸上挂着脏乱的胡须,眼睛正惊恐地注视着自己。那张脸上的表情是那么深刻骇然,她还从未如此近距离地见过那样的一张脸。她吓了一跳,差点晕眩过去,也差点没有管住自己那双想要逃跑的腿。

此刻,一股高尚的情感在她心中涌动,盖过了恋爱的激动。悲悯的伤痛吞噬着她的心,她想放声痛哭。一个好端端的小伙子,差点因为自己而被生生地毁掉。

伊迪丝管住了自己的双腿,站定了,没有向前跨出一步。她希望这样,那张脸能慢慢习惯自己的出现。她使尽浑身气力,拼命不让惊恐从自己眼神里飞逸而出。当初,她凭借顽强的意志力,战胜了病魔;眼下,又凭借坚韧的定力,摧毁了皮特·诺德的防备。

皮特·诺德缓缓从藏身之角站出来,面色惨白,蓬头垢面。他将信将疑地朝伊迪丝走过去,脸上的惊恐从未卸下,仿佛他的身后有只野兽,正对他穷追不舍,要把他撕成碎片才肯善罢甘休。他离伊迪丝越来越近了。伊迪丝瞅准时机,伸出双手,握住他的肩膀,笑盈盈地注视着他的脸。

“过来吧,皮特·诺德。你怎么了?跟我离开这儿!死死守在墓地这么久,你究竟想要做什么?”

皮特·诺德浑身猛烈颤抖起来,然后扑通一声就倒在地上。眼下,无论伊迪丝说什么,对神志不清的皮特·诺德来讲,都毫无意义。不过,她温柔的眼神渐渐安抚了他的心。

伊迪丝调整语调,更加轻柔地说:“皮特·诺德,你听得见吗?我还活着,我不会死了。为了上山救你回去,我又康复了。”

皮特·诺德脸上的惊恐依旧,伊迪丝又轻轻告诉他:“你没有夺走我的生命,正是你给了我生命啊!”

她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最后一句话,直到声音发颤,泣不成声。可是倒在地上的皮特·诺德却什么也听不懂。

“皮特·诺德,我爱你,至死不渝!”她再也克制不住内心的感情,对他吐露无遗。

可是他却依然无动于衷。

伊迪丝一时也想不出别的办法,现在也只能把他先送到山下,对他加以细心照料,至于以后会怎样,也只能交给时间了。

伊迪丝出发前,满怀着憧憬和期待,恨不能立刻见到深爱自己的人。这种感受旁人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可是眼下,自己真正见到了他,却又无计可施了。他俨然成了一个疯子,这让她绝望,让她心痛,仿佛她即将失去生命的至宝。失落的伊迪丝抱起皮特·诺德,轻轻吻了吻他的额头。

这是与欢乐告别的一吻,也是与健康告别的一吻。此刻,她感觉自己浑身乏力,死亡再次向她逼近。

突然,她看到皮特·诺德的手指稍稍动了一下,表露出一丝微弱的生命气息,紧接着,他的面部开始抽搐,躯干也开始颤抖起来,越来越厉害。伊迪丝屏住呼吸,警惕地注视着眼前发生的一幕。皮特·诺德开始慢慢恢复意识,但究竟会恢复到哪一步,伊迪丝并没有多大的把握。她惟一能做的,就是密切观察他,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最后,皮特·诺德终于放声大哭起来。

伊迪丝把他带到一块墓碑前坐下,自己也在他对面坐下。她温柔地抱起他的头,放在自己腿上。皮特·诺德还在歇斯底里地嚎啕大哭,伊迪丝安静地坐在一旁,轻轻抚摸着他。

突然,皮特·诺德自言自语起来,仿佛他刚从噩梦中惊醒。“我怎么在哭?”“哦,对了,刚才做了个可怕的噩梦,还好只是一场梦。伊迪丝还活着,她没有死,我没有夺走她的生命。我真是太傻了,竟然为了一个噩梦哭鼻子。”

他已经渐渐恢复了神志,可是眼眶里的泪水却还止不住地往外流。他就这样又哭了好一阵子。伊迪丝一直安静地坐在一旁,温柔地抚摸着他。

“我就是想大哭一场,自己也抑制不住。”皮特·诺德终于停止了哭泣。他抬起头,微笑地问道,“现在是复活节吗?”

“你说的现在指的是什么时候?”

“就是死人复活的时候,又称为复活节。”他解释说。

后来,他又把自己如何遇见斋戒之灵,如何与她立下协约,以及如何背弃她的信条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伊迪丝,仿佛他们是交往多年的至交和密友。

“复活节到了,她的末日来了。”伊迪丝附和地说。

皮特·诺德这才意识到伊迪丝一直在温柔地抚摸自己,感动万分,忍不住又放声大哭起来。这个可怜的韦姆兰小子的确太需要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了。只有眼泪才能把他承受的一切痛苦与不幸冲刷干净。他命运不济,生活逼迫他背弃了信任、真爱、快乐、美丽和健康——这些人世间最珍贵的花朵——甚至是自己。一切都会过去,而且一切都已经过去。因为复活节已经来临,死者的灵魂已经复活,斋戒之灵也将迎来她的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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