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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就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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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乃里于斯出了监狱,用不了三百步就可以走到断头台。

在楼梯底下,狗一声不响地看着他走过;高乃里于斯甚至相信在这条大狗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近乎怜悯的和善表情。

也许狗认得出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也许它只咬那些被释放的犯人。

从监狱门口到断头台底下的路程越短,看热闹的人也就越来越拥挤,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事。

这些看热闹的人,就是三天以前已经喝过血,不过还没有喝得解渴的那些人,他们在等候着一个新的牺牲者。

因此,高乃里于斯一出现,街上就腾起一片嚷声,响遍了整个广场,并且沿着通到断头台的那几条街,向四面八方传去。

因此,断头台就像一座受到四五条河流的波涛冲击的小岛。

高乃里于斯一定是为了免得听见这些恐吓、叫嚷和责骂,才全神贯注在沉思中。

这个面临死亡的义人,想些什么呢?

他想的不是他的仇人,不是他的法官,也不是他的刽子手。

他想的是他将在天上俯视锡兰、孟加拉或者其他地方的美丽的郁金香,那时候,他和所有无辜的人坐在上帝的右边,可以怀着怜悯的心情望着约翰·德·维特和高乃依·德·维特两位先生因为太关心政治而被杀害,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先生因为太关心郁金香而即将被杀害的这个世界。

“只不过挨一刀,”这位哲学家说,“我的美丽的梦境就可以开始了。”

不过还不知道的是,这个可怜的郁金香培植者会不会像德·沙莱[1]先生、德·杜[2]先生和别的脑袋砍得不顺当的人一样,不止挨刽子手一刀,也就是说不止做一次殉难者。

然而,凡·拜尔勒还是坚决地迈上断头台的梯级。

他上去的时候,尽管受到这样的打击,仍然因为自己是鼎鼎大名的约翰的朋友,高贵的高乃依的教子而感到骄傲,虽然这些挤来看他的无赖们在三天以前就把他们碎尸万段而且焚化了。

他跪下来做祷告,注意到把头搁在木砧上,眼睛睁着不要闭,直到最后一刻都能瞧见布依坦霍夫监狱的那扇装着铁栅的窗子,心里觉得非常高兴。

可怕的执刑时刻终于来到了。高乃里于斯把他的下巴搁在又冷又湿的木砧上。可是在这一刹那,他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睛,准备更坚定地承受那落在他头上的、结束他生命的一刀。

一道闪光照在断头台的木砧上;刽子手举起了他的刀。

凡·拜尔勒向大黑郁金香告别,相信他苏醒过来的时候,会在另外一种光芒和另外一种颜色所构成的另外一个世界里,向上帝请安。

他的颤抖的脖子上三次感到刀刃的寒气。

可是真奇怪!

他既不觉得疼痛,也不觉得震动。

他看不出丝毫变化。

接着,凡·拜尔勒突然觉得有人,不过他并不知道是谁,用手轻轻地把他拉起来,一转眼他就站起来了,不过还有点摇摇晃晃。

他睁开眼睛。

有一个人在他旁边念一大张盖了一颗红火漆大印的羊皮纸。

还是那个太阳,像荷兰上空的太阳一模一样,黄黄的,带点苍白,在天空照耀;还是那扇铁栅栏窗,从布依坦霍夫的高处望着他。还是那些无赖,在下面的广场上望着他,不过他们现在惊奇得张口结舌,不叫也不嚷了。

凡·拜尔勒睁开眼睛,仔细看,仔细听,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是奥兰治亲王威廉殿下怕凡·拜尔勒身上的十七磅上下差几两的血会从天理的杯子里漫出来,因而对他的性格和无辜的外表起了怜悯心。

殿下因此饶了他的命。这就是那把刀所以寒光闪闪,举在空中,像围着图努斯[3]的头飞翔的不祥的鸟儿似的,围着他的头绕了三圈,并不落在他头上,而让他的脊椎骨原样的保存下来的原因。

这也就是他既不觉得痛也不觉得震动的原因,也就是太阳仍留在蓝色的苍穹微笑的原因。说句实话,天空的蓝颜色虽然平淡无奇,可是看上去却给人一种适意的感觉。

高乃里于斯本来指望可以看到上帝和全世界各地出产的郁金香,这时自然感到有点失望,但是他转动转动希腊人叫做trachelos,而我们法国人老老实实就叫做脖子的这一部分身体的巧妙的弹簧,感觉到挺舒服,多少也得到了一些安慰。

高乃里于斯接着又指望完全赦免他,指望让他自由,回到多德雷赫特的花坛那儿去。

可是高乃里于斯想错了。正像差不多同时代的德·赛维尼夫人[4]说的:信后来个“又及”,而这封信最重要的部分就在“又及”里。

在这个“又及”里,荷兰总督威廉·德·奥兰治判处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无期徒刑。

按他的罪判处死刑未免太重,判处释放又嫌太轻。

高乃里于斯听到了这个“又及”,起初因为失望,非常气恼,接着心里想:

“没关系!还没有失掉一切;无期徒刑也有好的地方。监狱中有萝莎。还有我那三个黑郁金香球根。”

可是高乃里于斯忘了七省联邦有七座监狱,每一省一座,忘了犯人的伙食费在别处要比首都海牙便宜。

威廉亲王看起来好像没有力量在海牙供养凡·拜尔勒,竟把他发配到洛维斯坦因要塞,终身监禁,唉!那儿虽然和多德雷赫特近在咫尺,却好像相隔千里!

因为照地理学家说,洛维斯坦因坐落于瓦尔河[5]和马斯河[6]汇合处,戈尔肯[7]对面的一座小岛上。

凡·拜尔勒对他本国的历史相当熟悉,不可能不知道,大名鼎鼎的格劳秀斯[8]在巴纳维尔特[9]死后,就是关在那座城堡里的;也不可能不知道,国会对这位大名鼎鼎的政论家,法学家,历史学家,诗人和神学家很慷慨,每天发给他二十四个荷兰铜子儿作伙食费。

“我比起格劳秀斯来可要差得远了,”凡·拜尔勒说,“他们大不了给我十二个铜子儿,我的日子可够苦了,不过,我会活下去的。”

接着,高乃里于斯突然想起一件可怕的事,叫了起来:

“啊!那地方多么潮湿,多么阴霾啊,土壤又不适于种郁金香!”

“还有萝莎,萝莎又不在洛维斯坦因,”他喃喃地说,把他那险些儿落地的脑袋垂落在胸口上。

注释:

[1]德·沙莱(1599—1626),法国伯爵,在他的情妇谢弗勒兹公爵夫人的推动下,阴谋反对红衣主教黎塞留,被判死刑。

[2]德·杜(1607—1642),法国法官,与他的朋友森马尔侯爵合作,阴谋反对红衣主教黎塞留,被判死刑。

[3]图努斯,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前70—前19)的史诗《伊尼特》中的人物,卢图利人之王,因为争夺未婚妻,战死在沙场上。

[4]赛维尼夫人(1626—1696),法国作家,出身贵族,所写《书简集》,为17世纪法国古典主义散文的代表作。

[5]瓦尔河,莱茵河支流,流入马斯河。

[6]马斯河,又名默兹河,起源于法国,流经比利时、荷兰,注入北海。

[7]戈尔肯,荷兰的一个城市,在多德雷赫特东面,瓦尔河上,处于洛维斯坦因要塞的俯视下。

[8]格劳秀斯(1583—1645),荷兰学者,法学家和外交家。他是国际法学的奠基人之一。1619年因为参加宗教政治斗争,被判无期徒刑,1621年越狱。

[9]巴纳维尔特(1547—1619),荷兰议长,反对君主复辟,曾和格劳秀斯一同站在资产阶级方面,参加宗教政治斗争,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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