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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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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话说得好像玩笑一般,但是后来他们静静地等着他们朋友的时候,这份静默却把时间变得很沉重——甚至连后来王子又开始说话时,沉重感都没有消散。他一直在想这件事,也下定了决心。一个俊俏而又机灵的奇特女子和别人待在一块儿,会是个复杂的情况。截至目前,艾辛厄姆太太说得都对。但也有些事实——这两位小姐,从上学的时候就维持良好的关系,其中一人对这份关系很清楚,也有信心,带着它抵达了。“您知道的,她随时都可以来找我们。”

艾辛厄姆太太听到这句话,脸上带着讽刺,没有笑意。“你要她在你们度蜜月的时候来吗?”

“喔,不是,您一定得在那时候留住她。但是,您何不在过后也留住她呢?”

她看了他一分钟之久,听到走廊有个声响之后,他们站了起来。“何不?你可真是高明啊!”

夏洛特·斯坦特下一刻就和他们在一起,她下了车被领进门之前,已经知道艾辛厄姆太太不是一个人——这点是要留意的——因为管家在楼梯上就回答了她的问题。唯有知道王子也在那儿,她才能用如此直接与亮丽的神情看着那位女士——这差别只有一刹那而已,但是比起她立刻面对他,更是令他赞赏。他得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因为他知道这一切。他专注了好几秒钟的时间,看到了一位身材高壮的迷人女子,她看着他的神情,一开始就挑明了她目前冒险的处境;她整个人都说着这件事,不管是行动、肢体语言还是衣服等,整体来说散发着鲜明的自在气氛,赏心悦目——从小巧又合适的帽子到棕色鞋子上的明暗度、一路上的风霜波浪和海关、遥远的国家和长程旅途,靠着经验知道该怎么做、身处何处、当地的习惯,也知道不要害怕。他同时也知道,这种综合体的基础,并非“坚强意志”,如一般人可能会认为的;他现在很熟悉说英语的这些人的类型,他一直很注意这类人的种种可能性,能够很快地听出来不同的地方。此外,他对这位小姐的坚强意志有自己的一套看法。他有理由相信,那意志力是很强大的,但是它绝不会与她的品位混为一谈,她的品位非常独树一格,而且总令人觉得很有意思。后者是她身上最特别的地方——才一刹那,她毫不迟疑就有如光线般地将它一把抛出——在这种时刻,她好像可以再次现身,只为使他花了眼的双目冷静下来。他看见她散发着光芒:她立刻只对着他们的朋友打招呼,这样的举动好像一盏她高高举起的灯,是为了他好,也讨他欢喜。他全都明白了——他和她在世上属于同一时代的人,无可否认是如此接近:这个事实太明显、太明显了,此短短片刻更加明显不过,甚至比他的婚姻更明显;但又会利用其他表面的脸部表情,使自己看起来顺从而又安然的样子,这就是为什么艾辛厄姆太太老是说别人会很欣赏的地方。就是它们,这些其他的特质,他再一次看见它们了;他立刻和它们产生了联结。想要解释它们,那可是一件不足为外人道的事。他当然只有一件事可做——用大家已知的事实来解释它们即可。

那么用些夸张的词笨拙地说说吧:脸长得太窄也太长了,眼睛不大,另一方面嘴巴可一点儿也不小,双唇丰厚,加上一口坚实的牙齿长得挺整齐的,又白又亮,有一点点、只有一点点突出。不过,很奇怪,把它们兜拢起来好像是他自己的一样,这些长在夏洛特·斯坦特身上的东西令他无法平静:满满一张单子上的品项,一件一件都认得出来,仿佛尽管中间隔了好久的时间,它们都被“储藏”着,包得好好的,编上号码,放在橱柜里。就在她面对艾辛厄姆太太的时候,橱柜的门打开了;他把遗留在里面的物品一件件拿出来,一刻接着一刻过去,好像她正为他争取更多的时间。他再次看到她浓密的头发,是一般人所谓的棕色,但是“欣赏”的时候,看得出还带着一点儿秋叶般的黄棕色——一种难以描述的颜色,据他所知没人有这种发色,这使得她的头有时候看起来好像森林中的女猎手。他看到她外套的长袖子遮到手腕,但是他再一次知道,袖子里无拘无束的双臂丰腴浑圆,既光亮又窈窕,是佛罗伦萨[61]雕刻家们在当年伟大的时代所钟爱的,其外观坚实的样子,呈现于古老的银器与铜器上面。他知道她秀气的手;他知道她长长的手指、她指甲的形状与色泽;他知道她移动时特别美、她转身时背部的线条;他知道她如何完美运用身上所有主要的肢体,让自己像某些精致而又令人赞叹的乐器、某件特意用来当作竞艳展示的东西。他尤其知道,她优美的腰部出奇地柔软,是撑着绽放花朵的茎,使她与某些宽松的长形丝质钱包相似,但是在装满金币之前,只用个指环就可以把它穿过去套起来。这个情形就好像,她人都还没转向他,他就已经张开手掌把整个东西掂了掂,甚至还听到了金属的当当响声。等她真的转向他的时候,从她眼中就知道他刚刚可能在做什么。她什么也没说就走向他,只有脸上了然于胸的神情,那表情可以放在任何时刻,道尽任何事。假如说她走远的样子像个女猎手,那么她走近的时候——依他的想法,可能不甚正确——就像缪斯女神。不过她说的话倒是简单:“看吧,你可甩不掉我。亲爱的玛吉好吗?”

她进屋前,艾辛厄姆太太曾要这位年轻人问个问题,这个机会无须太刻意也一下子就来了。如果他要逮住这个特许的机会,几分钟内就触手可及——他可以直白地径直问问这位小姐,大概要和他们待多久的时间。不过,为了一点儿家务事,艾辛厄姆太太决定耽搁一下,这使得她的客人暂时没人招呼。“贝特尔曼太太在那儿吗?”她问了夏洛特,指的是家里负责迎接她、把她的行李安顿好的某个人;夏洛特回答说她只见到管家,人挺好的。她不愿因为她的关系横生什么枝节;但是贝特尔曼太太不在,看在女主人的眼里,可是和一般人的表现大不相同,她一下子从堆叠的软垫上跳了起来。总之,她得管管这件事,尽管那女孩急切地说“让我来吧!”,一面微笑,一面为自己带来的麻烦事儿发出一声长长的哀叹。王子心里颇为清楚,是自己该离开的时候了;安顿斯坦特小姐这类事用不着他;这种情形一般人就该走了——要不是他有个理由要待下来。然而,他是有个理由——他也很清楚这点;有好一会儿工夫,他只知道自己故意不肯速速离去。最后看得出来,他杵在那儿的程度已经使自己很难受,是为了将一个想法付诸行动他才会如此做。他的想法就在那儿,他想查明一些事、一些他很想知道的事;他不想明天才查明白,也不想未来某时,总之他不想等待,然后纳闷一通,而是想尽可能在他离开此地之前就查个明白。这个特别的好奇心,加上要利用此机会满足艾辛厄姆太太自己的好奇心,两者有点儿混在一起,难以分辨;他可不会承认,自己待下来是为了问个粗鲁的问题——他的理由才不粗鲁。要是没对老朋友说上一两句话就转身离去,那才是粗鲁。

唔,事情是这样,他说了一两句话,因为艾辛厄姆太太所关注的事挺单纯的。处理这件小小危机的时间比我们所想的更短;原本的时间可能要他不拿起帽子离开都不行。他很高兴得以和夏洛特单独在一起,又不必觉得有何不合理或歉疚之处。他要的是维持某种状态,不要慌慌张张;能维持不变就能显出尊严。他的良知如此清明,基于此他不会屈于劣势,那他又怎么会少了尊严呢?不该做的事,他啥都没做——事实上,他根本什么都没做。再一次,身为一个甚懂女性的男子,他会说自己使得上力,这种不断出现的光景是注定的,这件事就像日出或圣徒节日的来临一样确定,做这件事的女子会泄露她的心事。她真的做了,那是必然的,也无法避免——她不可能不做。那是她的本性,也是她的生活,这位男士连指头都不必动一下就知道会如此。这是他这位男士,也是任何男人的立场和勇气——他一定会占上风,只要他斯斯文文、有耐心地等着,尽管不需太刻意,自然会用在正确的地方,真的可以这么说。如此看来,另一个人那么精准的演出,却成了她的弱点,也是她深沉的不幸——深沉的程度不亚于她的美丽,这是毋庸置疑的。它让这位男士产生一种奇特的感觉,里面混合着同情与有利可图,他和她的关系里主要都是这种感觉,因为他可不是什么残忍的畜生;所以他会对她好是再合理不过了,说她的好话,也会为了她使自己变好。她从不以行动的真面目示人,那是当然的;她把它蒙起来,加以掩饰,细心安排,事实上这些伪装里所呈现的机灵程度,等同于她的落魄:不管什么事,或是说每件事,她都可以让别人知道,除了做这件事的原因与真相。的的确确,那就是夏洛特·斯坦特正在做的事;那确实是她目前每个样子、每个动作的动机与支撑力。和其他的女人一样,她也为命运所困,但是她的命运也要她费心地安排自己的外表;现在他关心的,是想知道她作何打算。他会帮她,也会和她一起安排——只要是合情合理;唯一要知道的事情是,什么样子才是最佳外观,不仅要表现出来也要保持下去。当然,是要她来表现和保持下去;因为他自己很幸运,没什么蠢事要遮遮掩掩的,有的只是行为与职责间的完美一致。

门在他们朋友背后关上的时候,他们俩反正已经站在一块儿了,脸上的微笑不太自然,有点儿紧绷,好像他们在等着对方先开口或切入重点。年轻人忍着,只是静默地使场面悬着——他很担心,但是他感觉得出来她自己更担心。但是,她担心的是自己;而他头脑很清楚,只是担心她而已。她会不会投入他的怀抱,或是她会做得令人激赏?她要看看他会做什么——这是他在此奇怪的时刻中听到的,虽然他们都没说话;然后她就会配合照着做。但他能做的不过是使她明白,他会做任何事,做所有的事情,要尽可能地给她体面,不别扭,还有别的吗?就算她纵身投入他的怀抱,他也会使那不显得别扭——不别扭的意思是说,忽略它,不理它,不记得它,也不会因为如此而感到懊悔。其实,并非发生了什么事,但他的压力慢慢地减轻了,这不是一转眼的工夫,而是极微精妙的渐进变化。“能回来实在太开心了!”她终于开口说话。那的确是她全部想对他说的——那也是任何人都可能说的一句话。但是,他接下来的回应,再加上两三件其他的事,那句话已经指出该怎么走下去了,从说话的语气以及她整体的态度,都和她真实的境况差了十万八千里。最重要的是,他本该看见的落魄境况,倒是未见踪影;他很快明白了,要是她正有所安排,那就放心地随她安排吧。很好——那就是他要的;他能因此更加欣赏她,喜欢她。至于她即将用哪一副特别的外貌,就像人们说的,披挂上阵,她什么都没对他说——事实上也没什么好对任何人说的——不管是理由、动机,或是为何而来、为何离去。她是个迷人的小姐,他以前就见识过了;但她也是个有自己日子要过的迷人小姐。她要自己的日子高高飞起来——往上升、往上升,再往上升,上升到从未有过的高度。那么,他也会这样做;对他们而言是越高越好,就算对一个心思缜密的年轻人来说,会极度晕眩也在所不惜。那种极度晕眩似乎真的来了,因为一会儿之后,她走过来,靠得那么近,好像要为自己的突兀表达道歉似的。

“我一直想着玛吉,到最后我实在太渴望见她了。我要看到她快快乐乐的——我认为你不至于太害羞而不对我说,我一定看得到。”

“她当然很快乐,感谢老天!但是你知道的,那些善良而又大方的年轻人一快乐起来,简直要令人害怕了。相当吓人的。但是圣母马利亚与所有的圣徒,”王子说,“都在庇佑着她。”

“他们当然都会的。她是个最最亲爱不过的人了。但是告诉你这些,很多余吧。”女子又补了一句。

“唉,”他表情严肃地回答,“我觉得她还有好多事我不知道。”他又加了一句说,“你来和我们在一起,她会开心得不得了。”

“呵,你们才不需要我呢!”夏洛特微笑着,“这是她的大日子。这是个大喜的日子。反正就这么回事,我也已经看过够多女孩子的大日子了。但那正是真正的原因所在。”她说,“为什么我要……我是说,不想错过它。”

他转向她,脸上带着理解的神情。“你什么事都万万不能错过。”那个重点他抓到了,现在他可以好好地留着,他所需要的只是有人把它交给他就行了。重点就是他太太未来要幸福快乐——一位老朋友能欣喜地见证那幸福快乐。没错,真是动人;真诚又心怀高尚的喜悦之情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也一样很动人。夏洛特眼中的某些东西似乎在对他说着这些话,也似乎提早一步请求他了解话中之意。他很着急——也努力要她看到——想知道她喜欢什么;他很轻易地就注意到,这份友谊对玛吉的意义。那友谊配备着年轻时想象力的羽翼、年轻时的慷慨;他相信,它曾经是——总不能把她对父亲热切的挚爱也算进去——她所知道最强烈的情感,那是在被自己引发感情之前的事了。就他所知,她并没有邀请这份友谊的对象来参加他们的婚礼,没有想过对她提出这段耗力又昂贵的旅程,要花上几个小时。但尽管要费神做准备的工作,她倒是一直和她保持联系,也告知进度,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的没断过。“喔,我一直在给夏洛特写信——我希望你更加认识她。”最近这几个星期,他依然能听到据实记录的这种情况,一如他也知道并觉得怪怪的,玛吉的希望里并没有要求什么,这一点他仍未指出来给她看。不管怎么说,夏洛特的年纪大些,也可能更聪明些,她应该有所回应——很自在地做出回应——如此真诚的友谊,而不只是形式上的客套,有何不可呢?女人彼此间的关系是最奇怪的了,一点儿不假;很可能在这种地方,他并不会去信任与他相同种族的某位年轻人。整个进行的过程里,他在基础上就大不相同了——真的挺难的,就像要把这位小姐,她的种族特质拆解开来一样难。她身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确实将她归类;她是一个很稀有、很特别的产物。她单身未婚,孑然一身,又缺乏收入,正因为少了若干枝枝节节和其他的好处,她得以充分拥有一种奇怪却又挺难得的中立性,使她不卷入是非,却又通晓一切,可说是一种小小的社交资产。那是她唯一拥有的——那是一个孤单而又合群的女孩唯一能拥有的;因为少有人可以达到这种境界,也因为这个人借由某种天赋的本质已经对它心领神会,而一般人却连它是什么都叫不出个名字来。

这问题不在于她对语言有超乎寻常的敏锐度,语言在她手里耍得好像魔术师在表演球技、铁环,或是点燃的火炬——完全没有一点儿关系;因为他认识的人几乎都会说多国语言,但是他们达不到这么有趣的程度。说到这儿,他自己也会说多国语言——他很多亲戚朋友也都会;但是对他们和他自己而言都一样,不过是图个方便罢了。重点是,在这位小姐身上,它成了美的化身,几乎是个谜:也因此想当然了,他不止一次,在一群未开化的野蛮人中,感觉到她唇上充满着极为稀有的文明优雅,引人注目,将意大利语用得既完美又得体。他知道有些不认识的人——很少,而且几乎都是男性——他们可以把他的语言讲得挺顺耳的;但他不知道有哪个男人或女人像夏洛特一样,具备那种几乎谜一样的直觉。他记得从他们初相识开始,她一直都没有将它表现出来,好像他们之间,英语成了不可或缺的沟通工具,而他英语也说得跟她一样好。他是在意外的情形下知道——听到她在他面前和别人说话——他们有了另外一种选择,事实上是更好的选择,因为那更有意思了,他紧盯着看她什么时候会说错,但是从没见过。她曾解释过,但不足以厘清这个谜团:她说她出生于佛罗伦萨,也在佛罗伦萨度过童年,她的父母是从那个伟大的国家[62]来的,但是他们那一代已经很堕落了,在她之前早已将多国语言讲得歪七扭八,错误百出;待在一起的人,她最早有记忆的是位托斯卡纳的奶妈;别墅里的几个用人、农场里亲爱的农夫[63]、隔壁农场农夫的小女孩们;都不是什么高尚的人物,但是在她早期的生活里,已经算是挺不错的同伴,包括位于托斯卡纳山丘,贫穷修道院里的善良修女们。那个修道院极为寒碜,她在里面念书直到下一个阶段为止,下一个阶段在巴黎一间豪华多了的学校;玛吉也来到这里,年纪比她还小,简直吓坏了,五年的课程,比她小了三届。这些回忆当然是给了些说明,但他仍坚持认为,她的血液和口音里面,有着非常文明的先祖辈——倘若她真的回溯数代以前,她愿意的话,要从托斯卡纳山丘那儿往回溯。她对祖先是一无所知,但她依旧足够优雅地接受了他的这套理论,且当作令友谊更加热络的小礼物吧。然而,现在这些事情全都交融在一起,尽管其中有些感觉无疑仅是臆测,但也很自然地关系到下一件事情。他斟酌了一会儿,接着开口说话:“我猜,你没有特别喜欢你的国家吧?”目前他们是用英语交谈。

“恐怕,它不太像是我的国家。在那儿跟一个人喜不喜欢它,完全没什么关系——看个人吧,和其他人是不相干的。不过,我并不喜欢就是了。”夏洛特·斯坦特说。

“那对我来说挺叫人气馁的,不是吗?”王子接着说。

“你是说,因为你快要去那里了?”

“是呀,我们当然要去。我好希望能去。”

她停了一下。“但是,现在?立刻吗?”

“一两个月之后吧——好像刚有这种想法。”听到这里,她的脸上出现了某种神色——他以为看到了——使得他又接着说:“玛吉没有写信告诉你吗?”

“没有提到你们立刻就要走了。不过,当然啦,你们是得走。当然,你们是得待下去,越久越好。”夏洛特话讲得很清楚。

“你是那样做的吗?”他笑着说,“你会待得越久越好吗?”

“嗯,我是觉得如此呀——不过,它没有令我关注的地方。你会有的——规模很大。那是个很引人关注的国家,”夏洛特说,“要是我有那么一点儿关注,我铁定不会离开它。”

他等了一会儿,他们俩还是站着。“你的关注是在这里吗?”

“呵,我的!”女孩微笑着,“不管它们在哪儿,也是很小。”

她说话的样子令她因此有些不同,他决定了——他决定要说些话,这些话在几分钟前看来仍有些冒险,也不见得听得入耳。她给他起了个头,一切就变得不同,他觉得可以没什么顾忌,把到了嘴边的话诚实而又自然地说出来,真是件让人轻松的事。对他们俩而言,最明确的就是一股高涨的勇气。“我一直在想你极有可能,你知道的,会走上结婚这条路。”

她看着他一会儿,这几秒钟的时间里,他担心自己可能坏了事。“嫁给谁呀?”

“咦,某位既善良又仁慈、既机灵又富有的美国人啊。”

他的安全感又一次稳当了——他觉得她真是令人欣赏。“每个遇见的人,我都试过。我尽力了。我挺公开地表明自己一直都是为了那件事。可能表现得太明白了吧。不管怎么说,反正都没用。我只得认清事实。没人想要我。”然后她好像有点儿后悔,让他听到自己这些尴尬的事。她颇为同情他对这件事的感觉;如果他有点儿沮丧,那她会使他高兴起来。“要活下去都一样,你知道的,不用靠那件事。我是说,”她微笑着,“靠逮住个丈夫。”

“呵……活下去!”王子的意见不甚清楚。

“你认为我应该说个道理,不只是要活下去而已?”她问。“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活下去——随你怎么说,就算范围缩小到只剩我自己——竟然如此让人受不了。有些东西我应该也可以拥有——我应该也可以有些作为。现在身为单身女子是件挺有好处的事,你知道的。”

“有什么好处?”

“哎,就是要活下去嘛——毕竟无论怎么看,其中包含的可多了。最糟糕的是它甚至可能包含了感情,这些感情很特别,只专注于自己的朋友们。譬如说,我非常喜欢玛吉——我好喜爱她。如果我嫁给了你说的那些人其中一个,我岂能再更加喜爱她一些呢?”

王子笑了一声。“你可能会更加喜爱他一些呀……”

“唉,但问题不在那儿,”她问,“不是吗?”

“我亲爱的朋友,”他回答,“问题在于,人总是为了自己要全力以赴——也要不伤害到别人。”现在他觉得他们真的处于一个绝佳的基础之上;所以他又继续说话,好像要坦白表现出这个基础有多稳固。“因此,我要大胆地把我的希望再说一遍,你会嫁给一个最了不起的家伙;我也要把我的信念再说一遍,比起现代的潮流,这样的婚姻你会更加喜欢,如你所言。”

要不是对他说的话自己可能表现得挺开心的,她原本也只会看着他等着答案,也只会很温和地听着而已。“非常感谢。”她仅仅如是说,但这时候他们的朋友又和他们在一块儿了。艾辛厄姆太太一进来的时候,就很明显地面带某种微笑,用锐利的眼神从一个看到另一个;夏洛特可能是感受到了,为了安心,她把问题说下去,“王子十分希望我能嫁个好人。”

这句话不管对艾辛厄姆太太有没有用,王子自己听到这里可是很安心。总而言之,他安全了——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如此;他需要的就是安全。他的安全感高到足以开任何玩笑。“还不是因为,”他对女主人解释着,“斯坦特小姐告诉我的那些话。难道我们不想替她打打气吗?”假如这个玩笑开得百无禁忌,那他可能还没开始讲——也就是说,它不像个笑话;因为他同伴对他们朋友说的可不是笑话。“她说她在美国一直很努力,却都没有成功。”

这种口吻,艾辛厄姆太太有点儿没料到,但她依然尽量圆了圆场面。“那么,”她回答年轻人,“如果是你这么感兴趣,那你务必要她成功喽。”

“您一定得帮我,亲爱的,”夏洛特说得很平静,“就像您之前已经帮过的这类事情,做得真是漂亮。”艾辛厄姆太太都没来得及回应这番请托,她又对王子提了件与他更切身的事。“你结婚是在星期五[64]?……还是在星期六?”

“喔,星期五,才不是!你把我们当成什么了?众所皆知的坏兆头,我们一个都没漏掉。是星期六,拜托,在礼拜堂,三点钟——前面还有整整十二个助手。”

“包括我十二个?”

他想到了——笑了起来。“你是第十三个。那可不行!”

“是不行,”夏洛特说,“如果你在意‘兆头’这类事。你会希望我走开吗?”

“天哪,不会——我们会想办法。我们会凑个整数——我们再找个老妇人来就好。他们一定会留些人在那儿的,不是吗?”艾辛厄姆太太的出现意味着,终将是他该离开的时候了;他又再次拿起帽子走向她,准备道别。但是他仍有话要对夏洛特说。“我今晚和魏维尔先生一块儿吃饭。你有口信要转达吗?”

女子好像有点儿纳闷:“给魏维尔先生?”

“给玛吉的——让她早点儿看到你。我知道她会很高兴。”

“那么,我会早点儿来——谢谢。”

“我敢说,”他接着说,“她会来接你的。我是说,派辆马车来。”

“哎,我不需要那样子,谢谢。我自己去就好,搭公交车的话才一毛钱嘛,不是吗?”她问艾辛厄姆太太。

“哎呀,听听看!”王子说,而艾辛厄姆太太和蔼地看着她。

“是呀,亲爱的——我会给你一毛钱。她会到那儿的。”这位善良的女士又对他们的朋友补了一句。

后者对她告别之时,夏洛特又想到了一些其他的事。“王子,我想请你帮个大忙。从现在到星期六这几天,我想给玛吉买个结婚礼物。”

“哎呀,听听看!”这位年轻人又说了一遍,声音很大,语气也透着安慰。

“啊,但是我一定要买,”她接着说,“那真的几乎就是我回来的原因。在美国简直不可能找到我要的东西。”

艾辛厄姆太太看起来有点儿焦虑。“那你要的是什么呢?亲爱的。”

女孩只是看着她们的同伴。“如果王子很好心的话,他一定得来帮我做决定才行。”

“难道我不能帮你做决定吗?”艾辛厄姆太太问。

“当然可以呀,亲爱的,我们得谈谈这件事。”她双眼还是看着王子,“但是我要他跟我一起去看看,如果他好心愿意的话。我要他跟我一起鉴赏,一起挑选。那就是我请你帮的大忙,”她说,“如果你可以腾出一点儿时间来。”

他对她扬起眉毛——微笑的样子甚为奇妙。“你从美国回来作如此要求?唉,我当然得腾出时间!”他依然微笑着,很动人,但它毕竟超乎了他一直在想的事。它直接针对他而来,和其余的事情不太契合,这是不安全的;但是它终究保留着安全感,毕竟这是公开场合。很快、很快,他觉得公开场合是最好的。又过了一会儿,这时机看起来更确定是他想要的;但是这么公开的场合,就能使他们的关系有正确的立足点吗?艾辛厄姆太太倒是觉得挺不错的,她立刻就把她的想法说了出来。

“当然啦,王子,”她笑了,“你务必腾出时间来!”她真的像发出了张特许状,代表着友好的判断、公众的意见、道德律法、一个准新郎最大的限度,以及其他的,等等;然后他对夏洛特说,如果她早上可以到波特兰道,那他也会到那儿见她,这样很容易和她敲定时间。离开的时候,他认为自己绝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那就是为什么他延长了拜访的时间。他要待在他能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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