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咫闻录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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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神 祠

云南大理山, 多龙洞。昆明有士人, 夏月读书山寺。一夜,月光如霁,见老人策杖而至,揖而与之言。清谈娓娓,议论风生,疑以为同寓寺中也。由是夕必至,谈必至三更。月余,老人别曰:“ 我谪居此地,明日限满,当去。我居大理府外平溪,异日君得志经过,当有良晤。”后数年,士人以贡生选授浪穹县教谕,访之,果有平溪。至其境,即有童子来迎,曰:“ 吾奉主命,扫径以待。”士曰:“ 尔主何人?”曰:“ 吾主即昔年山寺中月明谈心老人也。”因随之同入深林。见有宫殿巍峨, 老人已拱候门外,迎揖而入,款洽甚殷。老人曰:“ 前约不虚, 亦夙缘也。既到此,姑盘桓数日,以申旷隔之情。”重逢旧雨, 更觉绸缪。每食丰洁异常。固辞得归。老人送至林外, 呼童子取豆一盂,曰:“僻处山林,无物为敬,聊以将意。”士人辞不受,老人强纳诸袖。士人轻视夫豆, 随行随落。至半途,举手摸取视之,乃瓜子金也。悔之,仍由旧路找寻,但见灵湫深邃,潭水澄鲜,上有小庙,额曰“龙神祠”。曰:“ 此老或即是神也。”士人撮土为香,伏谒尽礼,惆怅而返。噫! 士人之遇龙神也,幸矣。

当其别时,已露谪居之言,则已知非凡人也,而偏忽之;迨后践约相遇,见宫殿巍峨,俨然贵胄之家,而犹漫不为意,反轻其所赠之物,以至大半失去, 是盖食苜蓿之命也, 可不必往寻矣。

而又反寻之,可谓愚亦极矣! 然此士人以瓜子金而返,非谓龙神而返之也,不见其庙,彼犹蚩蚩焉耳!

响 马

响马者,山东路上,跨马带铃,自作暗号之跖也。人多侠气,服甚豪华,莫辨其非,难识其歹;图财于至秘,谋命于无形。

昔有布客,驮本独行,往来齐鲁间,已有年矣。一日薄暮,见少年驱车至, 面黄似病, 同行入店。食邀布客共之,银则自出。

布客见其慷慨挥霍,行则并驱,宿则同居。数日,路遇四五人,相貌魁梧,少年认为同里富室子弟,入京应试者,同伴行止,调笑喧哗。布客欣欣得意,以为此次途中,可无吊影叹孤矣。又历数日,复有客六七人,雕车肥马,服饰华丽;途遇少年,停骖顾问,和愉之色形于面。布客问少年,曰:“ 予之姻娅也。欲往密云一带贩棉花耳。”亦聚为伴。又过数日,至半路山中,风雨凄其,车不能进,马亦难驱,同投小店宿焉。是夜三更,店主见客房中,灯火煌煌,照透窗寮。从隙相窥,布客卷帐独睡于床,诸客围烛踞坐于地,轻声低耳,不知所谈何事。店主呼曰:“ 诸客何不安寝? 明早辨色可行也。”诸人答以即欲睡也。旋店主腹疼如厕,仍从窗隙窥之,灯已灭矣。厕中闻大叫一声,回复问之,寂然无人答应。店主以为客梦中颠倒之声也, 亦不为意。迨鸡止啼,而天将曙,客皆起身。店主查点出客入店内少一,曰:“昨宵入客共十四人,今出何十三也? 必有其故。”拦而穷追,诸客曰:“尔老眼昏花也。齐足而进,齐足而出, 少之者谁乎?”店主不能应。即上车去。店主细想昨夜之异, 报于捕投,通于地保,白于乡邻。入观其室,并无踪迹;回环审视,板扉有指头血印三点。店主曰:“诸客悉是盗也,盍执之?”于是各持械出追。盗犹抵拒,已伤二人。捕役集居民数百,聚于巷之隘口,同声齐集,围而擒之,一无遁逸。得其车马,搜其身,各有布包,启视则一段血肉;检其行李,各携一团湿灰。惊送之官。一讯而服。佥供少年为绿林之魁,稔知布客负重资,独自往还,约盗先后聚集僻店,杀其身,解其体,以灰腌之,不致血溢;分携其肉,藏带于身,掷之静密坑中,以掩其迹。初不虞店主之疑而查也。官得其情,置诸盗于法,埋布客之骨肉,而赏其店主焉。卫秋桥自晋远来,闻诸老于风尘者, 转述此事。

时余疟疾复发,困顿欲睡,秋桥遽去,惊叹久之,惜此事忘问在于何时,在于何地。细想盗薮,疑在阳谷寿张东阿滕峄之间,故略而记之,以为东西作客者,使之阅此,而留心于跋涉焉。

蛇 独

曾闻一滇人云,有术士精于命学,其灵验一时喧传。细民黄达,业于农,求其推测。术士曰:“ 大运进绝,流年逢煞,春间午未时,当小心,恐遭蛇害。然避亦难免。”黄达在半信半疑之间。一日,正在耘田,忽惊腿上如针刺, 大喊,起而视之,乃蛇伤也。倏忽浮肿,疼亦难忍。急取刈草之刀,剜其肉, 大如棋子,弃之于地。血出杯余而疼止,独亦散。达以为已应术士之言也,难已过矣。易数日,复至田间,见遗弃之肉, 膨胀如斗,用竹刺之,暴裂喷水,水入眼中,疼痛异常。倩邻农挽扶回家。

初流黑水,继之以血,血尽而毙。其子阅时宪书,正午未时也。

噫,祸患之来,既已应之于前,不能避之于后,莫非命也? 数有前定,非人力所能回也。彼术士者,可以知几矣!

贼 授 徒

王阿乙者,穿窬之雄也。夜则出入富宦之家,凡有金银衣服宝物,挟之而起,从无人知,亦从无破案,皆称为老师傅。后以年老足硬,目茫手钝,不能再作此道,乃以法授徒,往往不能如意。中有一徒,名阿肥,数年不教作一事,亦不教以行窃之法。忽请于师曰:“ 弟子师事有年,见师行动,略知一二,然未蒙明训,不敢出手。今欲出试,未识可以发轫否?”乙曰:“ 东巷徐宅,室小人稀,今夜同往一试之。”夜深人静后, 师徒至徐墙外,先开一窦,叫肥以足先入,倒退进去。肥曰:“ 此何意也?”

乙曰:“ 恐有人知,可即出来。若以头进,出之不易;内人知之,出亦不及矣。”肥如其言而入,乙以荆棘塞窦。肥于黑暗中,摸取床头草帽, 戴之, 钻而出。乙曰:“ 小子有造。”遂问室有何物,肥对以只有鸡笼。乙曰:“ 主人可告知尔置物之处乎?”肥曰:“ 心藏深收,不闻不语,何以知之。”乙曰:“尔至鸡笼前,将身上破衣,缓缓撕裂,如鼠噬物状。”肥如其教。徐夫服在床闻声,问曰:“今日沽来棉布,放置何处? 听鼠裂布之声, 恐为所伤。”服曰:“ 无妨,布在褥下。”肥出告乙,乙曰:“ 可叫主人取与尔。”肥又请计,乙曰:“尔再入室, 用长绳系鸡足, 将笼轻轻提开。我隐入门后, 拔关, 牵鸡而行,鸡必惊叫, 徐夫服必共起视,尔有隙可乘矣。”肥遂依其言。徐宅果惊,曰:“ 野狸拖鸡!”

夫令服取火燃灯,服曰:“笼已移矣, 鸡亦无也:”夫急出追狸。

鸡去愈远。肥竟席卷捆布,匿于床后, 俟徐夫服睡熟, 仍由窦出。乙曰:“孺子可教也! 彼挖窦而入,余已知之矣。然贼径甚伟,教之不得详也。凡近人房挖窦, 当以木人头进试之,恐狠心人俟贼之进,而以刀杀之也。又开门而进,要放胆大,开有响声,可探若家之或醒或睡。既进门仍需关好, 方可取物。

盖恐来往人见其门之开而喊之也。又开其房门, 须以凳横截于外,惟恐主人惊醒起追,尔可携赃跑走。主人由门追出,凳揽其足,必跌;俟其起而复追,则已远遁矣。设遇力弱文人,一跌喊疼,亦不复追。得赃而出,必惊醒他家;使之知觉紧防,免致他贼再进偷取。盖再进者,倘被获住,必至官追赃, 彼看失窃情形,即知何方之贼。赃非伊得, 其肯认刑,不招出我乎?

招之,案被伊破矣。至于身边所带器具,铁尺之外,铁索三角钻断不可少。逢有锁处,摸其锁门,而即以铁线扭成一匙,无有不中。三角钻可以穿门,又可以插墙歇足,此乃躲闪之地。

设在楼上撬窗,主人闻声而起,尔须身向外面,两手反扳楼檐,俟其窗栏推开,只可乘其势,而两足翻身上屋, 无从可追矣。

如欲取人食物,将箸数枝,用手搓之,其声恍如猫之食物,主人必告之,此其道。总以心灵妙想,不能一一教导。然总不可奸淫服女,其案必破。吁,穿窬之道,密矣,深矣,非下愚所能学也。孔于曰:‘ 惟上知与下愚不移’,此言盖近之矣。”

刘 芜

闽中宁洋县,乡服刘张氏, 有姑无翁。姑年老多病,服事之甚谨。其夫刘芜,耕种为家,奉母亦孝。服产子,甫及弥月,家畜一母鸡,杀而烹之,以为资补。鸡尚未熟,服出溪浣衣,夫亦出田芟耘。时邻居孙姓,有服王氏,喜走人家,不安于室,恒抉人之隐,扬人之短,捉影捕风,起乡邻之口舌,指鹿为马,嫁奇祸于他人。然未陷人于死,故天不加裁。此时忽至刘室,见其庭中有毛,锅内煮鸡,因见无人,不停足而适戚家周姓之服,亦不在家,闻知失鸡,在外寻觅。王遂密与言曰:“ 尔寻鸡乎?

适见刘家烹鸡,不知即是尔家鸡乎? 盍往视之?”周服即入刘家,不见服,即见儿在床啼,开锅视之,果烹鸡。周服疑刘之攘鸡,否则余之鸡错入其家,顺取杀之,乃以其儿投之锅中,易鸡而归。此服浣衣入室,寻儿不见, 开锅视鸡不见, 而儿已糜烂矣。大哭失声,气咽而绝。姑在床闻声,自内房扶杖出视,大惊,痰涌仆地,亦毙。其夫自外至, 见庭中阒寂无人,进灶房,母与服俱死,儿亦溃于锅中。痛一家之俱无,伤残命之何依,触阶而死。一时死者四人, 外人不知也。午间,天忽稠云队起,风雨交加,雷电合章。俄尔暗霁,见刘家门外,有二服人跪在檐前,衣裂见体,背上有朱字,一书“ 搬弄是非,酿成四命”;一书“杀儿绝嗣,害人灭家”。众惊视之,即邻服王氏、周氏也。

阶前有一死野狸及未脱毛生鸡半只在焉。众惊问刘家,何无一人出入,视其室始揣其情,而报之于官。官赴验,见一家四命,恐有挟仇谋害之事, 虽有雷击朱书为凭, 难以通详立案。

研讯四邻,邻受苦刑,竟无确供。一日晚堂带讯, 内有一人声改女音,将前事一一供明,其疑乃决。官即以鬼魂附身之言,及雷神所书朱字,列入详内,上纲乃信其事之真, 而准其立案焉。

陈安张福

峄县陈安,往泰山贩油,至山下,误入一岩。行五十余步,见黄白金银满洞,起意搬运。遂担油入内,见两旁各有石臼,将油纳诸臼内,尽装金银。利心起,而忘油具乃竹编成,仔于肩而底脱。急寻木藤葺治牢固,又欲肩而出之。忽有巨石当洞,其口只可令一人行走, 不能使人肩物而出也。陈徘徊踌躇,计无所出。忽闻石上有声,举头见一蓝面人,掷寸许楮包,取视,得白金一块,权之,适符油价。

又有张福,入城探亲,路经山下,往岔而走,见砖路一道,平正宽大,步稳行远,心甚爱之。忽踏一溪砖,步重砖翻,露出元宝一。福喜极,挨次启砖而视,俱有元宝,路尾有银牌一面。

福脱衣包银,重不能举,仍将银置于路,结草为记。回唤妻子,持筐同运。至则寻觅失踪,惟银牌尚在。视之,上有字云:“ 翻元宝一遍,赏银牌一面”。福同妻子还舍,感叹惋惜者累日。

又广西武宣县城对河, 石山重重, 山有一洞,屈曲而进。

内有元宝百余车,人人思取,总不能得。或有备牲牢祭而求银者,银藏于身,即目冒头眩,难以出洞,掷之即神清气爽。出洞必有碎银可检,检之只可当牲礼之值,而不能多余分毫。乾隆五十六年,有一土人,妄听人言,欲得此银,必以童男女祭之。

若人有一子,年九岁,两目皆瞽;有一女,年十一岁。带刀骗子女上山,至洞口,思瞽者不得逃走,须先杀女,一刀劈去,女负痛声呼震地,而瞽者惊翻山下。适有人见而获之, 送之于官,将若人锁禁,医愈其女。官恐将来为害者不止一人,用生铁数万斤,熔铸洞口,人不得入。今欲入此洞者,必由山顶小洞而下,入必一日,且黑暗难行,即进银处,亦难运出。由是人不复思此银矣。夫有是银也,必有人得之,天地岂有长弃之宝乎?

第不知银出何时,得自何人,此数已早定,彼蚩蚩者,可不必妄思此宝矣!

辨 子

一农人生子,家贫,甫生而鬻于富厚之无子者,佣乳母以养之。迨成人,貌极清秀,教以读书,文颇通顺。其生父爱慕是子,欲令还家。其子不知贫者乃是父也,享安闲之福久矣,焉肯舍锦袍而就韦布,去玉食而饮箪瓢? 以故钩挑不动。硬向富者赎之,富者曰:“ 子乃断卖,难言赎也。吾养此子,已费数千金,如我金予子还。”贫者不能应。因谋于讼师,曰:“ 例载异姓归宗,子可控之于官,当断还于汝也。可不必以银赎之。”

作词以控。富者诉子以亲生,非由买来。官问之不能决。问其子,子亦不知身从何来也。官思何法以辨其真伪, 因命原差,将其父子分三处以管之,勿令其亲戚探望。至五日,官又传差进而谕曰:“汝于二老前,伪说子有病,次日又说病重,视二老之情形,密禀于我。”差领命而往,告于二老,贫者泪下,富者持银与差, 使代延医以治之。差禀于官, 又谕明日传知子死,再视其情形,密来禀知。黎明,差告二老曰:“ 尔子于五更死矣!”贫者痛哭不已,富者口第叹气。差令其筹棺殓之,富者曰:“彼认此子而讦讼,当令彼收殓而埋葬。”差又禀官。即坐堂审讯,曰:“子之真伪,已知之矣。”命原差一一质之。富者俯首无辞。断曰:“买子延嗣,世或有之,例载归宗,姓难乱也。

是子当以生父之姓为姓,以养父之姓为名,应考赴试。念其恩养已久,其子仍留义父之家,使之侍老,以报鞠育之恩。俟义父死后,方准归宗。将来为义父持丧期年,为生父斩衰三年。

着义父须择立继子为后,其家产分给一半与义子,留则与之,不留仍与继子,不准带回生父之家。此判。”人之最关切者,莫如子;若人之卖子也由于贫,其爱子之情,不能因已卖而改之。

彼属毛离里者,迥不同矣。是案也,分三处以管之,使之不得通风,伪言死而辨其情,辨其情而断其案,是亦精明之官,可为后世法矣。

人 参

宜良山有废寺,有邱道士,募缘创修祖师殿。师徒二人,同居有年。殿前峭石奇峦,异草怪木,冗杂菲萋。常见两小儿在山门外游戏,道士时遇之,久而渐熟。饵以甘果,不敢入殿。

如是数年。道士一日携鲜桃数枚,置于香几。一小儿在门外窥见,遽入殿中。道士急抱之,至香积厨,褫衣,用水洗净,置于大锅内,上用木盖,压以大石,使不走气。令徒架薪煮之,戒勿断火,勿启视,我将上山,俟我回来食用之。其徒思出家人,时以行善为本,今道长如此残忍,谚云“ 恶人往善地寻之”,即斯之谓也。忽闻小儿在锅内叫号,心欲放之;又念道长平日法戒甚严,不敢违令。已而小儿寂然无声, 想已煮死。愈时已久,师尚未回,恐锅中水涸焦枯,开视之,忽然渤一声,小儿跃出而遁。其徒骇然变色,即追无踪。适道士自外来,手握青草一团,见其情形, 泣而叹曰:“ 汝误我矣! 我创此寺三十余年,费尽心力,原为此物。此非小儿,乃千岁人参也。合药服之,可以长生。今我无福,不必作升仙想矣。尚留其衣,食之可得上寿;洗儿之水,饮之一生无病。”随视其衣,已失所在;水为犬所饮。道士失望,与徒别曰:“汝护守寺门,我去矣!”后闻犬生黑毛,披拂细润绝伦,入山不返,人以为仙去云。凡人之成仙也,必其身具道骨,加以正心修炼,乃能成仙。是道也,既无道骨,又不加静修之功,而徒思食天地至宝之物以升仙,误矣,误矣! 无怪得而复失。不如犬之心无嗜欲,而得食此参也;从知心有嗜欲,即非清净,其何能得道而妄思升仙耶?

乡民赵子寿

友人鲁竹庵述:湖南沅州山中,乡民赵子寿,恃富而骄,日肆饮博。不数年,将祖遗家业,荡然一空,只余瘠田二十余亩,十年三收,赋役甚重,脱售无人。因思族侄有容,臃肿多病,家殷忠厚;商同族长有宁,劝与售之。有容念其一脉相承,不忍视其枵腹而坐,强如所劝,允售。子寿因得价五百金。一日,忽闻山头轰声如雷,石中涌出清泉一股,环绕此田,可藉灌溉;至秋禾大熟,较之往年,则加三四倍。由是无呼旱号涸之苦,而瘠壤竟成膏腴矣。时同族有安心羡之,遂与子寿言曰:“ 尔卖与有容之田,前则瘠而价贱,今则腴而价昂。尔可往有容索增价值;否则我借银与尔收赎,转卖与我,愿加数百金。”商议已定,子寿遂如其教,向有容欲增其价。有容曰:“ 此田我本不愿接售,因族长再三劝说,通情买受。今我不能加价。如有人售,还我原资。”有安照原数给子寿银赎回,加银三百两与之买之。遂当官立契纳税,以杜再有翻异。时维九月, 转瞬春耕。

忽一夜雷风大作,山头大石,崩塞前出清泉,复成瘠田。未几,有安家业渐替,与子寿等矣。而有容安富如故。古语云“ 富贵若从奸巧得,世间呆子吸西风。”即此之谓欤? 予曰:此乃天之助贫者也,子寿只此瘠田,一卖而尽,无可再有生机矣;故决裂其泉,使瘠者改肥,则贪者起欲。有安,残刻人也,其银岂易出乎? 必如是而有安能出其银,子寿得增其财,巧莫如天。想子寿平日,只知花银,而无恶迹矣。

治 狐

昔汶上县令讳大春者,满洲名进士也,有神君之称。其邑之北门底,有贡生卢某,一妻一子一女,子已娶而女未嫁。家小康,人少而厦屋渠渠。闲房隙舍,向有狐居, 习不为怪。一日,卢女启检衣箧,见三寸许长小儿,眠于衣上,呼嫂视之。突来巨猫,遂衔而去,急追无及,从此狐与为仇矣。倏而凭空叫骂,有时粪置食中,甚至儿媳秽物, 常纳翁衾。举家惊悸。卢翁闻某宅有女狐称九姑者,从不为害于人, 时与服女隔壁谈笑,且喜代人调和竞事,命妻往求之。九姑笑曰:“ 此畜名叫黑胡同,并无小儿,不过设此以肇衅耳。其雌者在麒麟台下,迷人害命,已被雷击。彼匿在比干墓里,贤者寝陵,雷亦矜式,获免其劫。今复敢来此作祟耶? 且向彼言之,再为复命。”次日,九姑寄口信云:“事不谐矣。此畜占定汝女为妻, 以汝后楼为巢穴,楼中尚要供奉大仙黑胡同之位,日献鸡酒香茶,方免其祸。”卢翁怒曰:“ 城隍理一邑阴事,素著灵异,我惟有赴城隍庙告彼耳!”狐在房上应曰:“ 我不惮尔告,正要汝告也。”言罢,寂然无声。是夜三更,忽有人大呼曰:“ 神道城隍至矣!”卢父子出视,但见厅上磷火荧荧,中至一穿红袍者,呼卢之名,而听其所骂之词,皆属狐言语。卢知狐扮为神,以巨石击之, 一哄而散。卢女正在室中,忽然倒地,哀呼莫辍。母与嫂急扶起而视之,遍体青紫,举家胆战心栗。守至天曙,恰置县尹传众绅士议事,卢亦与焉。公议毕,独指卢而问之曰:“年兄气色昏迷,得无有异事在心耶?”卢悉陈颠末。公伪怒曰:“ 凡人奚可与仙争拗? 且仙以丧子而娶女,可谓理正情顺。惟汝女跌伤未愈,一二日不能成礼,奈何? 汝归,先将上楼整洁,即安大仙黑胡同之位,日献酒醴,以供奉之。俟女伤痊,择期成礼为是。”临别,又以目授意曰:“汝勿忧,我非刻舟求剑者。”卢归, 即遵谕恭敬位置,精洁具献。狐乐不可支。公于是夜,沐浴斋戒;次早闭门办案,不令人知;至晚传集众役,亲赴西乡捕盗。行至城隍庙,降舆入拜, 取怀中牒文焚之。出谕众役曰:“ 出北门去。”道过卢宅,敲门直进。卢迎之入。公问曰:“ 汝供仙之楼安在?”卢引登之。公手指狐位, 怒呵曰:“ 妖狐敢在此作祟耶?”将牌位取掷楼下,命用秸草包似人形而杖之。杖下三十,草人忽跳起,作欲逃之状。公以手加额曰:“仰赖神威,执狐至此。”命众隶用乱板击之。不多时,草溃而木烂矣。焚之有烧毛臭味焉。公复诣庙谢神,巨声请曰:“ 还乞神恩, 于三月内,将狐党尽行逐去,使阖境安堵,官民获占神庇矣!”祝毕,返署。

至夜,满城狐狸呜呜四起,有哭黑胡同者,有骂卢贡生声,通无有敢怨及大令者。凡令所涉之处,而哭声顿息。三月后,寂然无声。九姑虽不害人,究属狐类,谅亦在驱逐之中,不知所往。

而卢女无恙焉。卢贡生顶香诣谢,阖县绅耆, 不约而至者无算。公笑曰:“ 吾非王道士,何以能捉妖。不过本之以诚,诚则有灵,邪不胜正耳。”均皆待之以礼。而汶上县治, 至今无狐,犹颂大令之德也。

同时钜野县令,姓尉名柱者,闻汶上逐狐之事,心羡慕焉。

访之境内距城五十里之太平集,有狐作祟。尉公亦斋沐牒于城隍,复出告示,遣役赍至彼处张挂。役乘月色而往, 行至中途,足疲,歇息于白杨树下,戏骂曰:“何物妖狐,作祟为害,累他亲爹半夜三更奔走数十里。”树上有人答曰:“ 官头休破口,有话好好讲。我辈亦非不知情理者。”言罢,从树上掷下一物。

拾视之,乃红纸包,启得元丝银三锭。役纳之归。由是太平集之狐,亦敛迹矣。

乾隆年间,浙之宁郡,有某姓者,家有狐妖, 其媳似病非病,形日委顿。病者知命不能保, 将梦中少年缠绕情景,一一诉之于夫。乃邀壮而有膂力者,夜必三四人,秉烛坐守。狐之来也,先有阴风袭之即倦,力士即起,拔剑而舞,狐亦畏之。一夕,坐守者皆饿,至大缸取粥而饮。启缸视之,粥似宿已三朝,面起黄花,臭恶难闻,而缸中之火犹红。众皆喧骂。有凭空而碰伤其额者,有在床卧而翻跌于地者,有坐玩易经,使狐之不敢近者,谁知对面亦翻书页,不见其人,搅扰异常。其翁延道士作法,化符时,符飞去适烧其须,而道士变为太监矣。翁乃控城隍,并控于县。时有邑令钱名维乔,字竹初者,收其呈,而斋戒三日,亲诣城隍行香、焚牒。月余,天师府中行来一文,启视之,即某家控狐作祟事。文内乃城隍牒,附有朱符二道、铁牌符一面。钱邑令即传某翁来,示以文,给以符与铁牌,命贴符于前后门,埋铁牌于病服之房。夜即安寝,人亦复元,而狐不知所往也。咸讶事之奇。后翁到江西,拜诣天师,问之,曰:

“此狐势大,非郡邑城隍所能制也,故城隍牒之于余。”又问城隍之文从何来,曰:“府之后园,有一池,文来则浮水面,早晚必往池觇之。有文则查是何妖,应何法制,则发符以治之。若查非妖,乃真有病,则不发符,仅移城隍,不移郡邑也。”

野史氏曰:“ 阴阳虽隔,其理相通; 阳可以理阴,阴亦可以理阳。狐之秉天地之气而生也,本属阳间之物;而其性属阴,故出没无常,变幻不测。神之不加以诛也,因其尚未蹈杀身之罪耳。然为害于民,咨嗟闾巷, 官应驱之。而不识其巢穴,自宜牒之城隍,并力而驱,则狐无所遁匿矣。而城隍之所以能随官而动者,亦由官之公正为怀,是以捷如影响。传曰:‘ 苟有明信,斋戒沐浴,可以祀上帝,凡事必由于至诚。’中庸云:‘夫微之显,诚之不可掩’,如此夫。”

醉 封 翁

醉封翁,年逾六旬,性耽于酒;恕以待人,严以教子。有子三人,长已肆业庶常,次与三同登贤书,公车北上。封翁心愈乐,而饮愈豪矣。时届麦秋,家只一仆,老且病。翁亲赴山庄,收获焉。先时, 有一丐者,名允儿,不知何处人也,年约十五六,而与翁同姓。允儿悉陈致丐之由,翁以事试之,诚实殷勤,喜而留为驱使。日久信用, 凡置办衣履, 以及赴山庄饮食之役,皆凭允儿。一日,翁与四五邻翁,聚饮于垂杨之下,俱入醉乡。适有拾麦服女行过其前,翁指一女曰:“ 此女大有福相。”

一翁曰:“ 此即某翁令媛,尚未议婚。”翁醉曰:“ 我两家联姻何如?”某公变色曰:“ 三位公子,俱已婚娶,我门第虽不敌公,岂肯以女作公子妾耶?”封翁自知失言,笑答曰:“ 非也。我因三子俱将出仕,理家无人。允儿是我同宗,嗣为第四子矣。”某翁曰:“公果继之为子,我即妻之以女。”旁一翁曰:“ 我执男斧。”

又一翁曰:“我作女柯。”正在哄议间,允捧肴提壶而至。众鼓掌曰:“ 新婿来矣! 速拜岳翁!”岳翁云:“须先定父子名分,再言婚姻,毋贻后悔,令人议论也。”众曰:“ 此言是矣。”众遂立扯允跪于封翁前。翁曰:“今而后我继尔为四子,聘某翁女为尔妻,待尔同亲生一般,并无属毛离里之分。”允即首谢。众又扯允行求媒谢婚礼,奉酒而拜,拜又奉酒。观者如堵。饮至夕阳已晚,尽皆倒挂接罗而归。次日向午,封翁困酒在床,两媒至,呼曰:“ 犹未起也? 宁以昨日之事,犹有变卦,故懒于床耳?”翁闻声亟出,曰:“子宁不知我诺如季布乎? 况偶然遇之,卒成大事,此天缘也。”急整衣冠,向媒拜谢,择日备礼行聘。而某翁因醉中已与允儿有翁婿之称,人所共闻,遂受聘焉。旬余,收获事毕,允随翁归。是日,翁三子俱自都还,翁悉言允事。三子喜曰:“有弟可代亲劳,得遂儿等迎养之愿矣。”友爱如同胞焉。次年为之完娶,对年即生一子,天资聪敏,随伯父任所读书,科第连登,扶摇直上,政迹文章,脍炙人口,仕为名宦;设祠乡贤,宗族戚友, 亦无议论。犁牛之子??且角者,当其始也。

允不过借此以糊口,故矢勤矢慎,初未尝计及终身之托;即侍游供宴,亦不过视为叙集耆友,调笑以乐暮年;孰料假以成真,贱以子贵。世之论其事者,以为允之诚谨之报。吾谓允之子不贵,后必有议醉翁之以贱乱贵,议某翁之以贵适贱者;收仆为子,嫁女与仆,此人之难能之事;而二翁能之,是天之显贵于允之子者,正所以彰二翁之善也。《易》曰:“以贵下贱,大得民也。”其斯之谓欤。

李 老 人

余闻诸友曰:陕西楼观台,相传即老子骑青牛停骑驻足处也,山川秀丽,观阁崇重,道士往来,不计其数。有一道人李老者,不言何处人,听其言语,似北方音;亦不言年岁,时有年九旬者,幼时即见其身穿大袖布衲,头戴草帽,夏暑冬寒,皆赤足而行,亦不更衣,咸称为赤脚李半仙。其所谈多明末及国初时事,凡天下之名山胜迹,各省之要隘岩区,以及五方之民情土俗,历历指陈,纤毫无遗,问之如亲履焉。时或来省,必寓于红布街武帝庙,夜无床被,惟有砖槽上打坐而已。日游街市,有向人讨而食者,有因人让而食者,亦有人让而不食者。或数日不食,或一食而兼数人之餐。铺中见其异,向占一日之子母,时多应验;与之以钱,则纳诸怀中,不与亦不索酬。省垣之官绅士庶,亦多往还,交无贵贱,不解礼仪,侃侃而谈,语多奇合。

问以休咎则不答。或亦有时自言之,偶尔以财自娱,而旋即散去,不稍靳焉。其行径奇特,不可胜言。仅述目睹五事,以志其异。

一陕省西门外,有太白行宫, 规模极为宏阔, 照壁在大街正中,致道路窄隘,两车相遇,不能让辙而行,街道梗塞,民怨咨嗟;且间有覆车伤人之事。老人陈于当道,愿自募鸠工,移照壁于街北。时有竞言风水者阻之。老人亟请曰:“ 大人以爱民为心,幸无以术士之妄言,而息便民之美举。纵有不利,道士愿当其咎。”当道怜其诚而允其请。自开工后,一夜所修,捷于日间百倍,不日而工竣矣。人皆不解其故。或谓老人乃公输子之流亚欤。至今往来此街者,车声粼粼,莫不诵老人之德也。

一幕府某翁,年将六旬,患两肋饱胀,四肢羸弱之症,百医无功。闻半仙名,延之医,坐于炕,咸陈病状。老人曰:“我不知医,闻之古人云:‘气愈行而愈畅,力愈用而愈增’。翁之病,由于气不行,与力不用耳。”因将一大指竖直于炕桌上,全体空悬,离榻数寸,而盘膝如故。曰:“ 若能如此,病自愈矣。”某翁惊曰:“ 惫甚矣,焉能为之?”老人曰:“尚有易者。”遂立身庭中,谓之曰:“ 汝见戏台上装霸王乎? 始出场时,以左手扯右袍袖,而右手尽力一挥,右足尽力一踢, 复以右手扯袍袖, 亦如之。

早晚行之,勿懈。久则气畅而力增矣。”翁如其教,初则勉强而行,似觉力乏;继则不知不觉,后竟壮健如少年。心感之,愿执弟子之礼。

一候补某,由议叙分发关中者,上无门第之交,下鲜孔方之助,移居陋巷,而闻见多疏;典尽衣箧,而饔飧无措。四处张罗,一无布置,情急仓皇。老人偶遇于街头,审视良久,踵至其寓,问其姓名官职,及现历景况。为之别寻公馆,博置衣裳;仆从车马,食用器具,无不周备。又为之延誉营谋,无路不通,有求必遂。且贤能之誉,普遍西安。微老人之力不至此。而老人者,始则无日不至,继而数日一来,久之绝迹。某数谒之,而终不遇,若逆知而预避者。友人问之,老人曰:“ 我欠前生债,今还矣。某又何必再欠我债耶? 请烦寄语,请某公自为努力功名,自图进取为善。”

一江苏某公,道经长安,遇老人,笑言问答,情如旧雨。一日,老人忽谓公曰:“ 子气色不佳,急宜归去。且须兼程而返,尚可无误耳。”临别,又赠一囊,曰:“ 约计行至江北,应遇亲人,囊可开看。”公果于广陵见次子,始知太夫人大病。启囊视之,医者姓名住址,俱载囊中。一面遣子迎医,一面驾轻而返。太夫人已昏迷数次矣。公寸心如割, 呼天抢地,幸而子偕医来。

众视之,即举城所称摧命鬼者。男服均以为不可。公深信老人之言,命医之。药三进,而太夫人两目张矣。熟视公曰:“ 儿果来也。我在昏迷之中,见一赤足大仙谓我曰:‘汝子孝且贤,增汝寿一纪。可归尔。’我病愈矣。”公感激涕零, 望西跪拜而谢。

一公子某,才本中人, 而性嗜谈道,与老人颇亲近焉。一日者,老人请至斋曰:“ 一人在此用功。”置一书于案头。公子览之。至云“但得此心无障碍,何须世外觅蓬莱”之句, 老人曰:“ 但得此二语足矣!”遂纳书于袖,令僮移榻于天井东墙下。

公子曰:“ 今日夏至, 天气炎,稍迟,日光移照, 奈何?”老人曰:“我正惟恐天气不热,日不照耳。”面西盘膝而坐。自辰至酉,依然垂目。抚其首,如冰之冷;摇其身,如巨树生根。忽下榻曰:“ 我去矣! 两厌物又将来也。”公子正挽留之,果有二友,皆老人素所厌恶者, 扯公子手而行。将出门,曰:“ 明日绝早,汝到我庙中一叙,何如?”公子曰:“我非父命,不敢出署也。”次日,竟不获往。命司阍者复之,老人曰:“ 此定数也。有缘再会可耳。”此夜坐化于石洞之中。公子闻之, 惋惜数日。四方得信而至者,以万计。当道亦过而奠, 且大兴功德焉。后数年,有差官自蜀回者,据云在栈道遇老人,见面貌衣冠,依然如旧,惟行走甚速,追之不及,未得与言。亦不知然乎否也。

雷 彩 霞

昔年缅甸有事,大帅督师征剿。有州牧刘公, 北直人也,专办粮台。携仆雷彩霞者,年未二十, 貌如张子房,而勇如颖考叔,人多以木兰呼之。一日者,大帅令其子沿途督催军粮,令刘公随往。彩霞手持劲弓,腰插强矢,乘骏马以从。行至荒山,彩霞纵马先登,遥见猓贼数十骑,拥尘突至,飞矢拂霞。霞挥袖矢落。贼又发一矢,霞随手接之, 即其矢迅挽弓而发,中项仆地。骑骇反奔。又抽矢再发,毙一骑。余皆遁。官军见者,莫不惊异。军糈行李,得安抵营。公子睹其勇, 而爱其美,重赏以奖励之,多方以招致之。霞曰:“ 下走贱质, 竟为公子怜。然改事他人,使旧主零落沙场,心何忍焉? 若能代主叙功,而加以秩,使得回任供职,我愿留此不返。”公子喜过望,遂照霞所教,叙刘功而告于父。大帅列奏,荐刘晋衔。返署,公子咏诗一首,以招霞,其诗云:“ 木兰是女无人识, 子是男儿螺黛匀。我受一言安尔主, 也应践约续前因。”霞览之, 忽易短服,掣佩刀,直入公子营,责曰:“ 尔乃将门之子,不能出奇报国,偶遇萑苻,缩头战栗;赖我奋卫险途,迄于安吉,所以为公子者至矣。胡乃恣行不义,思欲玷污清白。吾岂张好好龙阳君之流欤!”遽以刀拟公子,且前且却, 曰:“ 有追我者, 我即断其头,如山中猓矣!”两旁观者如堵,无有一人敢与之撄者。公子心惊胆落,惟有鞠躬道罪,息其盛怒而已。霞至营门,已有青衣数辈,控马以待,遂驰出营,向众告别而去。公子戒军士曰:“ 此事勿使大帅知也。”后复遣赴刘处询之,亦未见其返,而竟不知所终。此真奇士也。今之为贱役者,惟恐无见爱之人,得其爱即忘其身,或藉此以成功名,或恃宠而骄于世,或图财以辉其身。今霞之守节不阿,不顾华胄之子,不惮斧钺之加,卫主以成名,操刀以示义,舒气隐身,莫踪其迹,是与昆仑之盗红绡,使郭令公默而不言者同焉。

葛 青 天

苏州长洲邑宰葛建楚,山东濮州孝廉也。鞫案出奇,办事如神。一日,有老服纺织养生,筐盛钱一千二百枚,进城购棉。

行至半途,如厕遗溺,将筐置于厕门。适有强人过,攫之而去。

老服大喊,急追不及。老服哭曰:“吾家之所仰赖者, 惟此微资。今为攫去,是绝我命也。”乃奔至县堂击鼓。葛公问悉前情,曰:“不必饬捕,可于厕上条石, 讯得其情也。”即差役带服领指厕石,命扛至署。一堂哄然大笑。而差以官命,不得不扛石而归,禀之于官。悬牌示审,牌内大书某日审某厕条石。以致阖郡喧传为异。至日,民之来观者, 自头门以至大堂,拥挤无余。葛公乃坐大堂,命差紧闭大门,谕众民曰:“ 此间非游牧之区,尔等应安居守业,奚可无故进衙。本欲扑作教刑,念尔等无知愚民,各罚钱一枚以放之。”民以所罚甚微, 乐从其罚,各投一钱而去。拾其钱,竟有七八千之多。赏与老服,以完其案。葛公曰:“ 尔等笑我审石之痴。子不见是服, 乃贫老之服也。若俟缉获追给,不知在于何日,老服命难保矣。不审石,焉得如许人来? 今吾于稠人之中,取兹蝇利,以助老服,所谓众擎易举;而老服又以一失而得七八倍之利,岂不佳乎? 然得其钱者不追,则强横之风益炽,当另饬差认真踩缉,弋获追究,可也。”

又有米行失一柳斗, 见对门杂货铺内柳斗相若, 径往携回,致相争殴,控之于官。葛公讯曰:“ 柳斗所值几何? 并无记号,或属彼行,或属此铺,均可使得。今以一柳斗而至结讼,是罪在柳斗,不在于民也。”即抽签,将柳斗杖责二十板。众皆骇然。杖毕,葛公出位, 诣杖地视有芝麻, 问曰:“ 两家谁卖芝麻?”杂货铺曰:“ 小人铺内卖之。”米行人失色, 磕头求恕。葛公曰:“ 冒认他物,本有应得之咎;念系经纪小民,姑从宽宥。”

由是民皆呼为葛青天,亦不敢以猜疑之事控案。月后,真成卧治矣。

夫国家之设官也,原以拯民, 故事必分缓急, 缓则可求其实,急则先治其表,乃能拯民于水火之中。且事必有理,亦必有情,得其理则情乃出,得其情则理乃见。故善于听讼者,能于案中而推其实,则推之;不能,则旁敲侧击以引之,此可为善于听断也。若葛公者,其庶几乎? 盖亦由其心之灵而生其巧耳。此二事,可以开执政者之智识,亦可杜万民之狡诈,故识之。

雷击蜈蚣

嘉庆壬戌秋,祭愍忠寺。其陪祭汉大臣,刘名墉,号石庵;彭名元瑞,号云楣;纪名昀,号晓岚。三人先至寺,候主祭王大臣,及陪祭满大臣到而开祭。未几,黑云蔽天,轰雷震地,骇电绕栋,倾雨盈阶。晓岚曰:“吾三人中,宁有一人应际雷劫乎?

此时大雨阻道,车难行,王大臣自亦有待,余腹已枵矣。家居最近者,云楣先生耳。当命价过宅, 令烹羹作餐,以饔朝食可也。”云楣曰:“ 吾心亦作如是想也。”三人脱帽露顶, 退居宴室。候食至而饮。忽见晓岚珊瑚顶上,有寸许蜈蚣一条,倚顶不动。呼仆驱之,仆持冠至檐,指弹而去。雷即击来。各俱惊立,仆随仆地。而蜈蚣忽变身长五尺有奇,宽三寸许矣。雷声即止,雨气立收,红日当天。愈时仆乃苏, 而蜈蚣死矣。吁!

蜈之为怪者,久矣;其化小而依于一品之顶者,欲避劫也;第劫不可逃,仍然击毙。从知官至六卿,乃天降之宿, 非偶焉而生也。

广信府署

广信府署,所称三大王者, 蛇也。大与二,相传已化龙而去。其三者,犹潜于署,不常见,见则官必升擢,人必发财。署之东西角门,封闭不开,开有奇异,以为两门乃蛇眼也。署后有小庙,即供三大王之位,朔望行香,岁时荐牲,牲之外,多陈鸡卵,卵为蛇所喜也。前有太守不信旧语,闭中门而开角门,地即震动,屋摇墙倾,乃循其旧,而复闭之。后有京选新任顾太守,先遣家奴至广,葺署整衙。宿于门房,夜闻响声不绝,如殿中打静鞭者。次早问于役,曰:“此三大王也。”告以故。遂沽香烛楮锭,焚而跪祷。次晚, 寂然无声。迨官抵任, 奴亦禀知,顾诣行香,祝曰:“ 庇荫郡署,全在大王。今闻王之名,愿见王之形,乞赐一见,以开鄙眼。”命即备鸡卵三百,分作三盘,供于神前。信香明烛,昼夜不绝。守至五更,人皆倦卧。官乃晨起,至庙而观,卵已尽矣。回步出庙,见一蛇身大如斗,遍身鳞甲,从树林回绕而上; 听林杪之声,见木叶之落,恍如急雨欲来,大风先至,令人站立不稳。顾即惊仆。家奴扶之而归,姜汤灌之而苏,旋即丁忧。顾曰:“人言之诞也。吾望升官而求见,今见而丧亲。是怪虽不害人,究为不祥之物。”后顾服阕,升至广西廉使而止。盖是由蛇之得见,亦由顾之爵位不小耳。

他官之无心而见者,蛇已知其升期将至;今顾之见,乃应其求而露形,当时固难以此而即决吉祥之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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