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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悟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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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祖为魏武主簿,时作相国门,始构榱桷,魏武自出看,使人题门作「活」字,便去。杨见,即令坏之。既竟,曰:「门中『活』,『阔』字。王正嫌门大也。」文士传曰:「杨修字德祖,弘农人,太尉彪子。少有才学思干。魏武为丞相,辟为主簿。修常白事,知必有反复教,豫为答对数纸,以次牒之而行。敕守者曰:『向白事,必教出相反复,若按此次第连答之。』已而风吹纸次乱,守者不别,而遂错误。公怒推问,修惭惧,然以所白甚有理,终亦是修。后为武帝所诛。」〔一〕

【校文】

注「思干」下唐本有「早知名」三字。

注「必教出相反复」唐本作「必有教出相反复」。

注「修惭惧」下唐本作「以实对,然所白甚有理。初虽见怪,事亦终是,修之才解皆此类矣。为武帝所诛」。

【笺疏】

〔一〕嘉锡案:魏志陈思王传注引世语曰:「修为植所友,每当就植,虑事有关,忖度太祖意,豫作答教十余条,敕门下:教出以次答。教裁出,答已入。太祖怪其捷,推问始泄。」与此风吹纸乱之说不同。文选集注七十九答临淄侯笺注引典略云:「杨修字德祖,少谦恭有才学,早流奇誉。魏武为丞相,转主簿,军国之事皆预焉。修思谋深长,常预为答教,故猜而恶焉。初临淄侯植有代嫡之议,修厚自委昵,深为植所钦重。太子亦爱其才。武帝虑修多谲,恐终为祸乱,又以袁氏之甥,遂因事诛之。」此与魏志陈思王传注所引详略不同。范书杨彪传即本之世语及典略。故具录之,以见德祖之始末云。

人饷魏武一桮酪,魏武噉少许,盖头上题「合」字以示众。众莫能解。次至杨修,修便噉,曰:「公教人噉一口也,复何疑?」

魏武尝过曹娥碑下,杨修从,碑背上见题作「黄绢幼妇,外孙□臼」八字。魏武谓修曰:「解不?」答曰:「解。」魏武曰:「卿未可言,待我思之。」行三十里,魏武乃曰:「吾已得。」令修别记所知。修曰:「黄绢,色丝也,于字为绝。幼妇,少女也,于字为妙。外孙,女子也,于字为好。□臼,受辛也,于字为辞。所谓『绝妙好辞』也。」魏武亦记之,与修同,乃叹曰:「我才不及卿,乃觉三十里。」〔一〕会稽典录曰:「孝女曹娥者,上虞人。父盱,能抚节按歌,婆娑乐神。汉安二年,迎伍君神,泝涛而上,为水所淹,不得其尸。娥年十四,号慕思盱,乃投瓜于江,〔二〕存其父尸曰:〔三〕『父在此,瓜当沈。』旬有七日,瓜偶沈,遂自投于江而死。县长度尚悲怜其义,为之改葬,命其弟子邯郸子礼为之作碑。」按曹娥碑在会稽中,而魏武、杨修未尝过江也。异苑曰:「陈留蔡邕避难过吴,读碑文,以为诗人之作,无诡妄也。因刻石旁作八字。魏武见而不能了,以问群寮,莫有解者。有妇人浣于汾渚,曰:『第四车解。』既而,祢正平也。衡即以离合义解之。或谓此妇人即娥灵也。」〔四〕

【校文】

「魏武谓修曰解不」唐本「曰」下有「卿」字。又两「辞」字,唐本俱作。

注「按歌」唐本作「安歌」。

注「投瓜」及下文「瓜」字唐本俱作「衣」。

注「存其父尸」「存」,沈本作「祝」。

【笺疏】

〔一〕「乃觉」,山谷外集注十五引「觉」作「较」。

方以智通雅卷三曰:「晋语『有秦客廋辞于朝』,注:『廋,隐也。』汉志有隐书十八篇。吕览审应篇:『成公贾之讔喻。』高注曰:『讔语。』刘勰曰:『讔者,隐也。』孔融作离合诗,曹娥碑阴八字,参同契后序与越绝书隐袁康、吴平,皆后汉人伎俩也。智按:曹娥上虞人。旧说曹孟德不及杨修三十里,孙权霸越,曹何以至?因杨修知鸡肋而附会耳。」吴承仕曰:「觉三十里」,觉读为校。后云「东亭一人常在前,觉数十步」,亦同。嘉锡案:此出语林,见琱玉集聪慧篇引。

〔二〕后汉书列女传注曰:「娥投衣于水,祝曰:『父尸所在当沈。』衣字或作爪,见项原列女传。」然则此书唐、宋本各有所据。但以理度之,作「衣」为是。

〔三〕程炎震云:「宋本『存』作『祝』。」

〔四〕嘉锡案:蔡邕题字,实有其事,见后汉书注引会稽典录。至于杨修、祢衡之事,则皆妄也。

魏武征袁本初,治装,余有数十斛竹片,咸长数寸,众云并不堪用,正令烧除。太祖思所以用之,谓可为竹椑楯,而未显其言。驰使问主簿杨德祖。应声答之,与帝心同。众伏其辩悟。

【校文】

「众云并不堪用」唐本作「众并谓不堪用」。

「太祖思所以用之」唐本「太祖」下有「甚惜」二字。

「竹椑楯」「椑」,唐本作「柙」。

「应声答之,与帝心同」唐本作「应声答,与帝同」。

王敦引军垂至大桁,明帝自出中堂。温峤为丹阳尹,帝令断大桁,故未断,帝大怒,瞋目,左右莫不悚惧。〔一〕按晋阳秋、邓纪皆云:敦将至,峤烧朱雀桥以阻其兵。而云未断大桁,致帝怒,大为讹谬。一本云「帝自劝峤入」,一本作「噉饮帝怒」,此则近也。〔二〕召诸公来。峤至不谢,但求酒炙。王导须臾至,徒跣下地,谢曰:「天威在颜,遂使温峤不容得谢。」峤于是下谢,帝乃释然。诸公共叹王机悟名言。

【校文】

注「邓纪」唐本作「邓粲晋纪」。

注「阻其兵」唐本「兵」下有「势」字。

注「一本作噉」唐本无。

「不容」唐本无「容」字。

【笺疏】

〔一〕建康实录七云:「成帝咸康二年,更作朱雀门,新立朱雀浮航。航在县城东南四里,对朱雀门,南度淮水,亦名朱雀桥。」注云:「案地志:本吴南津大吴桥也。王敦作乱,温峤烧绝之,遂权以浮航往来。至是,始议用杜预河桥法作之,长九十步,广六丈,冬夏随水高下也。」景定建康志十六引旧志云:「镇淮桥在今府城南门里。即古朱雀航所。」嘉锡案:据孝标注及建康实录,则明帝时温峤所烧者是朱雀桥,而非浮航。敬胤注引丹阳记云「太元中,骠骑府立东桁,改朱雀为大桁」,则大桁之名,非明帝时所有。世说盖事后追纪之词耳。敬胤注征引甚详,在考异中,兹不备引。

〔二〕程炎震云:「晋书六十七峤传云:峤烧朱雀桥以挫其锋。帝怒之,峤曰:『今宿卫寡弱,征兵未至,若贼豕突,危及社稷,陛下何惜一桥?』盖同孙、邓。」

郗司空在北府,桓宣武恶其居兵权。南徐州记曰:「徐州人多劲悍,号精兵,故桓温常曰:『京口酒可饮,箕可用,兵可使。』」郗于事机素暗,遣笺诣桓:「方欲共奖王室,修复园陵。」世子嘉宾出行,于道上闻信至,急取笺,视竟,寸寸毁裂,便回。还更作笺,自陈老病,不堪人闲,欲乞闲地自养。宣武得笺大喜,即诏转公督五郡,会稽太守。〔一〕晋阳秋曰:「大司马将讨慕容暐,表求申劝平北愔及袁真等严办。愔以羸疾求退,诏大司马领愔所任。」按中兴书:愔辞此行,温责其不从,转授会稽。世说为谬。

【校文】

注「徐州人多劲悍,号精兵」唐本作「徐州民劲悍,号曰精兵」。

「急取笺视竟」唐本「视」下重一「视」字。

注「表求申劝平北愔」云云唐本作「表求勒平北将军愔及袁真等严办。愔以羸疾不堪戎行,自表求退。听之。诏大司马领愔所任,授愔冠军将军,会稽内史。按中兴书,愔辞此行,温责其不从处分,转授会稽。疑世说为谬者」。

【笺疏】

〔一〕程炎震云:「太和二年九月,郗愔为徐州刺史。四年,转会稽。」又云:「晋书六十七愔传云:用其子超计,以己非将帅才,不堪军旅,又固辞,解职。通鉴一百二则用此文。」

王东亭作宣武主簿,尝春月与石头兄弟乘马出郊。时彦同游者,连镳俱进。石头,桓遐小字。〔一〕中兴书曰:「遐字伯道,温长子也。仕至豫州刺史。」唯东亭一人常在前,觉数十步,〔二〕诸人莫之解。石头等既疲倦,俄而乘舆回,诸人皆似从官,唯东亭弈弈在前。其悟捷如此。

【校文】

「郊」下唐本有「野」字。

注两「遐」字唐本俱作「熙」。

「悟捷」唐本作「悟摄」。

【笺疏】

〔一〕嘉锡案:晋书桓温传,温六子:熙、济、韵、祎、伟、玄。熙字伯道。未有名遐者。自宋本世说误作遐,诸本并从之,莫有知其误者矣。唐写本作熙,不误。

〔二〕程炎震云:「钟山札记三曰:『觉有与校义音义并同。诗「定之方中」,正义引郑志云:「今就校人职,相觉有异趣。」赵岐孟子注「中也养不中」章:「如此贤不肖相觉,何能分寸?」又「富岁子弟多赖」章:「圣人亦人耳,其相觉者,以心知耳。」续汉书律历志中:「至元和二年,太初失天益远,日月宿度,相觉浸多。」晋书傅玄传:「古以百步为亩,今以二百四十步为亩。所觉过倍。」宋书天文志「斗二十一,升二十五,南北相觉,四十八度」,凡此皆以觉为校也。后人有不得其义而致疑者,更或辄改他字,故为详证之。』炎震曰:卢说是也。此觉数十步亦是校数十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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