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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墨子之实利主义及其经济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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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孟子说:“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后世儒者,因此以言利为大戒。董仲舒更说:“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于是一切行为,专问动机,不问结果,弄得道德标准和生活实际距离日远,真是儒家学说的莫大流弊。其实孔子也并不如此。一部《易经》,个个卦都讲“利”。孔子说“利者义之和”,说“以美利利天下”,说“乐其乐而利其利”,何尝说利是不好?不过不专拿“利”来做道德标准罢了。

墨子则不然。道德和实利不能相离,利不利就是善不善的标准。书中总是爱利两字并举。如“兼相爱交相利”(《兼爱中下》)、“爱利万民”(《尚贤中》)、“兼而爱之从于利”(同上)、“众利之所生何自生,从爱人利人生”(《兼爱下》)、“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兼爱中》)、“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法仪》)、“若见爱利国者必以告,亦犹爱利国者也”(《尚同下》),诸如此类,不可枚举。以常识论,爱的目的在人,利的目的在己,两件事像很不相容,然而墨子却把他打成一片。第一件,可以见他所谓“利”,一定不是褊狭的利己主义。第二件,可以见他所谓“爱”,必以有利为前提。他说:“忠信相连,又示以利,是以终身不厌。”(《节用中》)。简单说,从经济新组织上建设兼爱的社会,这是墨学特色。

经济学的原字(economy),本来的训诂,就是节用。所以墨子的实利主义,拿“节用”做骨子。“节葬”不过是“节用”之一端,“非乐”也从“节用”演绎出来。今综合这几篇来研究“墨子经济学”的理论,研究墨子的经济学,须先从消费方面起点。墨子讲消费,定出第一个公例是:

以自苦为极。(《庄子·天下篇》)

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节用中》)

墨子以为人类之欲望,当以维持生命所必需之最低限为标准。饮食是“黍稷不二,羹胾不重,饭于土塯,啜于土铏。”(《节用中》)衣服是“冬以圉寒,夏以圉暑。”(《节用上》)宫室是“高足以辟润湿,边足以圉风寒,上足以待霜雪雨露,墙高足以别男女”。(《辞过》)只要这样就够了,若超过这限度,就叫做奢侈。墨子以为凡奢侈的人,便是侵害别人的生存权,所以加他个罪名。说是:

暴夺人衣食之财。(《节用中》)

近代马克思一派,说:资本家的享用,都是从掠夺而来。这种立论根据,和二千年前的墨子正同。

论到生产方面,墨子立出第二个公例,是:

诸加费不加利于民者弗为。(《节用中》)

凡费财劳力不加利者不为也。(《辞过》)

墨子以为:生产一种物事,是要费资本、费劳力。那么,就要问:费去的资本劳力能够增加多少效用?所费去的和所增得的比较,能否相抵而有余?试拿衣服来做个例,墨子说:“衣服,适身体和肌肤而足矣。……锦绣文采靡曼之衣……此非云益暖之情也。单劳力,毕归之于无用也……”(《辞过》)他的意思以为穿衣服的目的,不过取其能暖,穿绸比穿布并不加暖,所以制绸事业,就是“加费不加利于民”。

墨子非乐的主张,就是从这个公例衍生出来。他说:

若圣王之为舟车也,即我弗敢非也。古者圣王亦尝厚敛乎万民以为舟车。既以成矣,曰:吾将恶许用之?曰:舟用之水,车用之陆,君子息其足焉,小人休其肩背焉。故万民出财赍而予之,不敢以为戚恨者。何也?以其反中民之利也。然则“乐”,反中民之利亦若此,既我弗敢非也。(《非乐上》)

这是说:音乐是“加费不加利于民”的事,所以要反对他。墨子以为总要严守这个公例,将生产力用到有用的地方,才合生产真意义。所以他说:“把那些阔人所嗜好的‘珠玉鸟兽犬马’去掉了,挪来添补‘衣裳宫室甲盾舟车之数’,立刻可以增加几倍。”(《节用上》)

墨子更把这种观念扩充出去,以中用不中用为应做不应做的标准,凡评论一种事业一种学问,都先问一句:“有什么用处?”,如:

问于儒者曰:“何故为乐?”曰:“乐以为乐也。”子墨子曰:“子未我应也。”今我问曰:“何故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为男女之别也。”则子告我为室之故矣。今我问曰:“何故为乐?”曰:“乐以为乐也。”是犹曰:“何故为室?”曰:“室以为室也。”(《鲁问》)

这是墨学道德标准的根本义。若回答不出个“什么用处来”,那么,千千万万人说是好的事,墨子也要排斥的。

墨子这种经济思想,自然是以劳力为本位。所以“劳作神圣”,为墨子唯一的信条。他于是创出第三个公例,是:

赖其力则生,不赖其力则不生。(《非乐上》)

墨子说:人和禽兽不同。禽兽是“因其羽毛以为衣裘,因其蹄蚤以为绔屦,因其水草以为饮食”。所以不必劳作,而“衣食之材已具”。人类不然,一定要“竭股肱之力,亶其思虑之智”,才能维持自己的生命。所以各人都要有“分事”。什么叫做分事呢?就是各人自己分内的职业。墨子于是感觉有分劳的必要,又创出第四个公例,说道:

各从事其所能。(《节用中》)

各因其力所能至而从事焉。(《公孟》)

墨子设一个比喻,说道:“比如筑墙然,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欣者欣,然后墙可成也。”(《耕柱》)有些人“竭股肱之力”,有些人“禀其思虑之智”,无论是筋力劳作,或是脑力劳作,只要尽本分去做,都是可敬重的。只有那些“贪于饮食惰于从事”的人,墨子便加他一个恶名,叫做“罢而不肖”了。(《非命上》)

在这种劳动力本位的经济学说底下,自然是把时间看得很贵重。墨子于是又创造出第五个公例,说道:

以时生财,财不足则反之时。(《七患》)

“光阴即金钱”(time is money)这句格言,墨子是看得最认真的。他所以反对音乐,就因为这个原故。他说:“那些‘王公大人’们日日听音乐,还能‘早朝晏退听狱治政’吗?农人日日听音乐,还能‘蚤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菽粟’吗?妇人日日听音乐,还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纴’吗?所以断定音乐是‘废国家之从事’。”(《非乐上》)他反对久丧,也是因为这个原故。他说:“儒教的丧礼,君父母妻长子死了,都服丧三年。伯叔兄弟庶子死了,都服丧一年。其余族人亲戚,五月三月不等。这样,人生在世几十年,服丧的日子倒占了大半,还有什么时候去做工呢?而且服丧的时候,做成许多假面孔。‘相率强不食以为饥,薄衣而为寒’‘扶而能起,杖而能行’,闹到‘面目陷,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健强’,这不是于卫生大有妨碍吗?这不是减削全社会的劳力吗?所以断定‘久丧为久禁从事’。”(《节葬下》)

墨子又极注意人口问题,他有第六个公例,是:

欲民之众而恶其寡。(《辞过》)

墨子的人口论,和玛尔梭士的人口论正相反。玛尔梭士愁的是人多,墨子愁的是人少,人少确是当时的通患。所以梁惠王因“寡人之民不加多”,就对孟子发牢骚。(《孟子·梁惠王篇》)商鞅弄许多把戏,“徕三晋之民”。(《商君书·垦令篇》)墨子对于这个问题,第一是主张早婚。他的制度,“是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节用上》)第二是反对蓄妾,他说:“内无拘女,外无寡夫,则天下之民众,故蓄私不可不节。”(《辞过》)这些主张,都是以增加人口为增加劳力的手段,所以看得很郑重。反对久丧,也是为这个原故。因为儒家丧礼,禁男女同栖,服丧时候很多,于人口繁殖自有妨碍。墨子说:“此其为败男女之交多矣,以此求众,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寿也。”(《节葬下》)反对战争,也是为这个原故。他说:“战争除病死战死不计外,而且攻伐邻国,久者终年,速者数月,男女久不相见,此所以寡人之道也。”(《节用上》)这都是注重人口问题的议论,虽然见解有些幼稚,但在当日也算救时良药了。

最后讲到分配方面,墨子定出第七个公例,是:

有余力以相劳,有余财以相分。(《尚同上》)

自己的劳力和光阴,做完了自己分内的事业,还有余剩,拿去帮别人做,这就是“余力相劳”。自己的资财,维持自己一身和家族的生活,还有余剩,拿去分给别人,这就是“余财相分”。这两句话墨子书中讲得最多。(《天志篇》《辞过篇》《兼爱篇》皆有)其实只是“交相利”三个字的解释。《节葬篇》说:“疾从事焉,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意义更为明了。余力相劳,就是孔子讲的“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余财相分,就是孔子讲的“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诸己”。(《礼记·礼运篇》)两圣人的经济学说,同归宿到这一点。质而言之,都是梦想一种完全互助的社会。

我想,现在俄国劳农政府治下的经济组织,很有几分实行墨子的理想。内中最可注意的两件事:第一件,他们的衣食住,都由政府干涉。任凭你很多钱,要奢侈也奢侈不来。墨子的节用主义,真做到彻底了。第二件,强迫劳作,丝毫不肯放松,很合墨子“财不足则反诸时”的道理。虽然不必“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但比诸从前工党专想减少工作时刻,却是强多了。墨子说:“安在善而不可用者”,看劳农政府居然能够实现,益可信墨子不是个幻想家了。

墨子非攻,儒家亦非攻。儒家非攻,专是义不义问题;墨家非攻,义不义问题之外,还有个利不利问题。《非攻上》是说攻的不义,《非攻下》是说攻的不利。墨家的宋,想说秦楚罢兵,儒家的孟子问他:“说之将如何?”宋说:“我将言其不利也。”孟子说:“先生之志则大矣,先生之号则不可。”这就是儒墨不同之点。墨子说非攻的不利,有个很妙的譬喻:

大国之攻小国,譬犹童子之为马。童子之为马,足用而劳。今大国之攻小国,被攻者,农夫不得耕,妇人不得织,以守为事。攻人者,亦农夫不得耕,妇人不得织,以攻为事。(《耕柱》)

这段话,简单说,就是“彼此不上算”。墨子无论说什么事理,都要从“上算不上算”上头比较一番,和董子“明其道不计其功”的学说恰好是个反面。

墨子把“利”字的道理,真是发挥尽致。孔子说:“利者义之和”已经精到极了。《墨子·经上篇》直说:“义,利也。”是说,利即是义,除了利别无义。因此他更替了这个“利”字下了两条重要的界说:

界说一,凡事利余于害者谓之利,害余于利者谓之不利。他说:

断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者,非取害好,取利也。(《大取》)

有时明明看着是有害的事情,还要做他,如断指。表面看来,岂不是和实利主义相悖吗?其实不然,因为是利余于害才取他,取他毕竟是取利不是取害。反之,害余于利的事情,万不要取。墨子解释攻国之害余于利,说:“然而何为为之?曰:我贪伐胜之名及得之利故为之。子墨子曰:计其所自胜,无所可用也。计其所得,反不如其所丧。”(《非攻中》)

这是表面看着像有利,其实害比利大,所以不要取,这是计较利害到极精处。

界说二,凡事利于最大多数者谓之利,利于少数者谓之不利。墨子说:

饰攻战者言曰:南则荆吴之王,北则齐晋之君,始封于天下之时,其土之方,未至有数百里也,人徒之众,未至有数十万人也。以攻战之故,土地之博,至有数千里也,人徒之众,至有数百万人,故当攻战而不可为也。子墨子曰:虽四五国则得利焉,犹谓之非行道也。譬若医之药人有病者然,今有医于此,和合其祝药之于天下之有病者,而药之,万人食之,若医四五人得利焉,犹谓之非行药也。(《非攻中》)

少数人格外占便宜得利益,从这少数人方面看,诚然是有利了,却是大多数人受了他的害。从墨子爱利天下的眼光看来,这决然是害,并不是利。反之,若是少数人吃亏,多数人得好处,墨子说他是利。所以他说:“杀己以存天下,是杀己以利天下。”(《大取》)

“杀己”岂不是大不利的吗?因为杀了一个“己”能存得了天下,所以打起算盘来,依然有利。英人边沁主张乐利主义,拿“最大多数之最大幸福”做道德标准,墨子的实利主义,也是如此。

然则墨子这种学说,到底圆满不圆满呢?我曾说过,墨子是个小基督,从别方面说,墨子又是个大马克思。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是在“唯物观”的基础上建设出来。墨子的“唯物观”,比马克思还要极端。他讲的有用无用、有利无利,专拿眼前现实生活做标准,拿人类生存必要之最低限度做标准,所以常常生出流弊。即如他所主张“男子二十处家,女子十五事人”,依我们看来,就不如孔子所主张“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墨子只知道早婚可以增加人口增加劳力,却不知道早婚所产的儿女,体力智力都薄弱,劳力的能率却减少了。墨子学说最大的缺点,莫如“非乐”。他总觉得娱乐是废时失事,却不晓得娱乐和休息,可以增加“物作的能率”。若使墨子办工厂,那“八点钟制度”他定然反对的。若使墨子办学堂,一定每天上课十二点钟,连新年也不放假。但这种办法对不对?真可以不烦言而决了。儒家有一位程繁,驳他的“非乐论”。说道:

昔者诸侯倦于听治,息于钟鼓之乐。……农夫春耕夏耘秋收冬藏,息于瓴缶之乐。今夫子曰“圣王不为乐”,此譬之犹马驾而不税,弓张而不弛,无乃非有血气者所能至耶!(《三辩》)

墨子对于这段话的反驳,就很支离,不能自圆其说,这总算墨学的致命伤了。庄子批评墨子,说:

其道太觳,使人忧,使人悲,其行难为也。恐其不可以为圣人之道,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墨子虽能独任,奈天下何?(《天下篇》)

庄子是极崇拜墨子的人,这段批评,就很替墨子可惜。墨子的实利主义,原是极好,可惜范围太窄了,只看见积极的实利,不看见消极的实利。所以弄到只有义务生活,没有趣味生活,墨学失败最重要的原因,就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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