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中边分别论卷上

(快捷键←)[没有了]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天亲菩萨造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相品第一

恭敬善行子  能造此正论

为我等宣说  今当显此义

初立论体。

相障及真实  研习对治道

修住而得果  无上乘唯尔

此七义是论所说。何者为七。一相二障三真实四研习对治五修住六得果七无上乘。今依相说此偈言。

虚妄分别有  彼处无有二

彼中唯有空  于此亦有彼

此中虚妄分别者。谓分别能执所执。有者。但有分别。彼处者。谓虚妄分别。无有二者。谓能执所执此二永无。彼中者。谓分别中。唯有空者。谓但此分别离能执所执故。唯有空于此者。谓能所空中。亦有彼者。谓有虚妄分别。若法是处无。由此法故是处空。其所余者则名为有。若如是知即于空相智无颠倒。次说偈言。

故说一切法  非空非不空

有无及有故  是名中道义

一切法者。谓有为名虚妄分别。无为名空。非空者。谓由空由虚妄分别。非不空者。谓由能执所执故。有者。谓虚妄分别有故。无者。谓能所执无故。及有者。谓于虚妄中有真空故。于真空中亦有虚妄分别故。是名中道义者。谓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如是等文不违般若波罗蜜等。如经说一切法非空非不空。如是已说虚妄分别有相无相竟。今当次说其自体相。故说偈言。

尘根我及识  本识生似彼

但识有无彼  彼无故识无

似尘者。谓本识显现相似色等。似根者。谓识似五根于自他相续中显现。似我者。谓意识与我见无明等相应故。似识者。谓六种识。本识者。谓阿黎耶识。生似彼者。谓似尘等四物。但识有者。谓但有乱识。无彼者。谓无四物。何以故。似尘似根非实形识故。似我似识显现不如境故。彼无故识无者。谓尘既是无识亦是无。是识所取四种境界。谓尘根我及识所摄实无体相。所取既无能取乱识亦复是无。如是说体相已。今当显名义。故说偈言。

乱识虚妄性  由此义得成

非实有无故  灭彼故解脱

乱识虚妄性由此义得成者。谓一切世间但唯乱识。此乱识云何名虚妄。由境不实故。由体散乱故。非实有者。谓显现似四物。四物永无故。非实无故者。谓非一切永无。由乱识生故。云何不许乱识永无。故偈言灭彼故解脱。若执永无系缚解脱皆不成就。则起邪见拨净不净品。如是说虚妄体相已。今当次说虚妄摄相。若言唯是虚妄。云何能摄三性。故说偈言。

分别及依他  真实唯三性

由尘与乱识  及二无故说

分别性者。谓是六尘永不可得。犹如空华依他性者。谓唯乱识有非实故。犹如幻物。真实性者。谓能取所取二无所有。真实有无故。犹如虚空。说虚妄摄相已。今当说入虚妄无所有方便相。故说偈言。

由依唯识故  境无体义成

以尘无有体  本识即不生

一切三界但唯有识。依如此义外尘体相决无所有。此智得成。由所缘境无有体故。能缘唯识亦不得生。以是方便即得入于能取所取无所有相。

是故识成就  非识为自性

所识诸尘既无有体。是故识性无理得成。

不识及与识(疏本云应知识不识)  由是义平等

不识者。由自性不成就。是故非识。此法真实无所有性。而能显现似非实尘。故说为识。说入虚妄无所有方便相已。今当显虚妄总相。故说偈言。

虚妄总类者  三界心心法(不识者疏本无不字)

虚妄者。若约界立。谓欲色无色界。若约生立。谓心及心法是总类相。说总相已。别相今当说。

唯尘智名心  差别名心法

心者但了别尘通相。若了尘别相说名为心法。谓受想行等。说总别相已。次显生起相。

第一名缘识  第二是用识

于尘受分别  引行谓心法

缘识者。谓阿黎耶识。余识生缘故。用识者。谓因黎耶识于尘中起名为用识。于尘受者。谓领尘苦等说名受阴。分别者谓选择尘差别是名想阴。引行者。能令心舍此取彼。谓欲思惟及作意等名为行阴。如是受等名为心法。说生起相已。当说虚妄染污相。故说偈言。

覆藏及安立  将导与摄持

圆满三分成  领触并牵引

执著及现前  苦故恼世间

三种二种难  亦七由虚妄

覆藏者。由无明能障如实见故。安立者。由诸行能安立业熏习于本识中故。将导者。由本识及意识能令众生往受生处故。摄持者。谓由色能摄持自体五聚故。圆满者。谓由六入能生长故。三分成者。依根尘识诸触成故。领触者。由乐苦等为损益故。牵引者。由贪爱令业能牵后生故。执著者。由四取能令诸识染著欲等四处随从得生故。现前者。由业有谓已作诸业趣向来生为与果报故。苦者。由生老死故。恼世间者。谓三界由无明乃至老死等所逼恼。恒受苦难故。三种二种难亦七由虚妄者。三种难者。谓烦恼业生等。烦恼难者。谓无明贪爱取。业难者。谓行及有。生难者。谓所余七分。二种难者。所谓因果。因难者。谓烦恼业分。果难者。谓所余分。七难者。谓七种因。一颠倒因。谓无明。二牵引因。谓诸行。三将因。谓本意二识。四摄因。谓名色六入。五受用因。谓触受。六引出因。谓爱取有。七厌怖因。谓生老死。由虚妄者。如是苦难从虚妄生。集虚妄义有九种相。所谓有相无相自相摄相入无相方便相差别相众名相生缘相染相。义现于前。

说虚妄已。当说方便为显空义。由此相应故。说偈言。

体相及众名  其义与分别

成立理应知  略解空如是

云何应知空相。偈言。

无二有此无  是二名空相

故非有非无  不异亦不一

无二者。谓无所取能取。有此无者。谓但有所取能取无。是二名空相者。谓无及有无是名空相。此显真空无有二相。是法以二无为性。不可说有不可说无。云何非有。是二无故。云何非无。是二无有故。故偈言非有非无。是名真空相。不异亦不一者。与虚妄分别不异相亦不一相。若异者。谓法性与法异。是义不然。譬如五阴与无常性及苦性。若一者。清净境界智及通相不成就。如是道理显现空与虚妄离一异相。是故说不有非不有非一非异相。

云何众名。应知。

如如及实际  无相与真实

法界法身等  略说空众名

云何众名义。应知。

非变异不到  相灭圣境界

圣法因及依  是众名义次

无异为义故。是故名如如。恒如是不舍故。无颠倒为义故。说实际。非颠倒种类及境界故。相灭为义故。说无相。离一切相故。无分别。圣智境界故。第一义智为体故。说真实。圣法因为义故。是故说法界。圣法依此境生。此中因义是界义。摄持法身为义故说法身。如是空众名义已显。云何空分别。应知。

亦染亦清净  如是空分别

何处位空不净。何处位空净。

有垢亦无垢。

若在此位中是诸垢法。未得出离与共相应是位处说不净。若在此位出离诸垢。此位处说净。若已与垢相应后时无垢。不离变异法故。云何不无常。为此问故答。

水界金空静  法界净如是

客尘故离灭故不是自性变异故。复有分别。此空有十六。一内空。二外空。三内外空。四大空。五空空。六第一义空。七有为空。八无为空。九毕竟空。十无前后空。十一不舍空。十二性空。十三相空。十四一切法空。十五非有空。十六非有性空。如是略说空。应知。

食者所食空  身及依处空

能见及如理  所求至得空

此中能食空者。依内根故说。所食空者。依外尘故说。身者是能食。所食者依处。是重空故说内外空。大空者。世器遍满故故说名大。此空说大空。内入身及世器。此法是空。无分别智能见此空。此无分别智空故名空空。如道理依第一义相观此法空。是名第一义空。为得此菩萨修行空。是此法空为何修行。为至得二善。一有为善。二无为善。此空是名有为无为空。为常利益他。为一向恒利益他故。修此空故说毕竟空。为不舍生死。此生死无前后。诸众生不见其空。疲厌故舍离生死。此空是名无前后空。为善无穷尽诸佛入无余涅槃。因此空不舍他利益事。是名不舍空。为清净界性性义者种类义自然得故。故立名性。此空名性空。为得大相好。是大人相及小相。为得此二相修行此空。是名相空。为清净佛法故。菩萨行彼十力四无畏等诸佛不共法。为清净令出菩萨修此空。是名一切法空。如是十四种空已安立。应知分别此相。是十四中何法名空。

人法二皆无  此中名为空

彼无非是无  此中有别空

人法二无有是法名空。是无有法决定有亦空。如上说。能食等十四处。此二法是名空。为显空真实相故。是故最后安立二空。一非有空。二非有性空。立二空何所为。为离人法增益。为离人法空毁谤。如次第如是空分别应知。云何空成立义。应知。

若言不净者  众生无解脱

若言无垢者  功用无所施

若诸法空对治未起时。为客尘不染故自然清净。烦恼障无故。不因功力一切众生应得解脱。若对治已起自性故不净。为得解脱修道功用无果报故。作如是果。故说。

不染非不染  非净非不净

心本清净故  烦恼客尘故

云何不染非不染。心本自性清净故。云何非净非不净。烦恼客尘故。如是空分别略说已。安立空众义者。应知有二种。一为体相。二为安立。何者为体相。为有相故。无有相故。是有相者。离有离无相。离一离异相。安立者。众名等四义。应知分别。中边论相品为解释偈已究竟。

障品第二

遍及一方重  平等及取舍

今说二种障

此中遍障者。烦恼障及一切智障。为菩萨种性诸人二障圆满故。一方障者。烦恼障。为声闻性等诸人。重障者。是前诸人欲等诸行中随一粗烦恼。平等障者。平等诸行中随行中随一生死。取舍障者。菩萨性诸人为障无住处涅槃故。如理相应。二种人障已说。一菩萨性人。二声闻等性人。复有烦恼相九种。

九结名惑障

九种诸惑结此中说烦恼障。此诸烦恼障为障谁。

厌离及除舍  实见

爱欲结者障厌离心心坚碍障者。障除舍心。因此惑违逆。碍境界中不能生舍除心。诸余结者覆障真实见。云何起障是诸烦恼次第。

及身见

身见所依法  灭道三宝障

利养恭敬等  轻财知止足

是诸余烦恼是此五处障。我慢障者。欲灭离身见时障对正观智有异品无异品。无异品我慢数行故。此身见不得灭。无明结者。欲远离身见依处时为真实见障。因此不得远离取阴故。见结者。欲通达灭谛时为作障。身见及边见于灭谛生怖畏故。邪见于灭谛起诽谤故。取结者。是通达道谛时为作障。依别道理思择求得清净故。疑结者。欲通达三宝时为作障。不信受三宝功德故。嫉妒结者。欲远离利养恭敬时为作障。不见此过失故。悭吝结者。欲行轻财知足时为作障。令贪著财物等故。

善法障复十复有别障十种善法等处应知。何者为十处。

不行非处所  所行不如理

不生不思量  资粮不具足

性友不相称  心疲故厌离

修行不相称  恶怨人共住

粗惑三随一  般若不成就

自性重烦恼  懈怠与放逸

著有及欲尘  下劣心亦尔

不信无愿乐  如言思量义

不敬法重利  于众生无悲

闻灾及少闻  三昧资粮减

如是诸障何者为善法。

善菩提摄取  有智无迷障

回向不怖嫉  自在善等十

如是善等诸法中。何者被障。何者为障。应知答。

此十各三障  十事中应知

善法有三障。一者不修行。二非处修行。三修行不如理。

菩提有三种障。一者不生善。二不生正思量。三资粮不圆满。

摄取菩提者。发菩提心是名摄取菩提。此心有三种。一与性不相应行。二朋友不相应。三心疲极厌离。有智者。是菩萨体性。为知此法有三障。一修行不相称。二恶友人共住。三与恶怨人共住。此中恶人者。愚痴凡人。恶怨人者。碍菩萨功德观菩萨过失。无迷者。心不散乱有三障。一颠倒粗失。二烦恼等。三障中随一有余三令成熟。解脱般若未熟未满。无障者。灭离诸障是名无障。此有三障。一自性粗惑。二懈怠。三放逸。菩提回向有三障。令心回向余处不得一向回向无上菩提。一贪著诸有。二贪著有资粮法。三下劣品心。无怖畏有三障。一于人不生信重心。二于正法中不生愿欲。三如名字言语思量诸义。乐嫉妒者有三障一不尊重正法。二尊重利养恭敬。三于众生中不起大悲心。不自在者有三障。因此三不得自在。一无闻慧无闻者生起业惑正法灾故。二闻慧少弱。三者三昧事不成熟。还复是此障善等诸法中十种随一分作因。依此义故应知障中何者为十因。第一生因。譬如眼入为眼识作生因。二住因。譬如四种食为一切众生。三持因。如所持能摄持。譬器世界为众生生世界。四明了因。如光明为色。五变异因。如火等为成熟等诸事。六相离因。如镰等为刈等。七回转因。如金银师为回转诸金银令成镮钏。八必比因。譬如烟为火等必比知。九令信因。譬如立证因分为所立义。十至得因。如道等为涅槃等诸果作因。如是生障善处应知。此应令生故。住障者。菩提处此不应坏动故。持障者。菩提摄取处。菩提心能持故。明了障者。有智处。此应显了故。变异障者。无迷处。迷转灭故有变异。相离障者。无障处。此障相离为体故。回转障者。回向处。菩提心回向为体相故。必比障者。无怖畏处。为不信故怖畏。令信障者无嫉妒处。于法不嫉妒令人信故。至得障者。自在处。无所系属至得为体相故。

助道十度地  复有余别障

助道品法处者。

处不明懈怠  三昧少二种

不种及羸弱  诸见粗恶过

念处者依处不明了为障。四正勤处懈怠。四如意足处禅定少。二种为不圆满。欲精进心思量四种。随一不具足。为修习不具足成。资粮八法随一不具故。五根处不下解脱分善法种子故。力处是五根羸弱与非助道相杂起故。觉分处诸见过失见道所显故。道分处粗恶过失。此修道所显现故。波罗蜜障者。

富贵及善道  不舍众生障

增减功德失  令诸众生入

解脱无尽量  令善无有间

所作常决定  同用令他熟

此十种波罗蜜能生此法。此法是波罗蜜果。为障波罗蜜果故。是故显说障波罗蜜。檀波罗蜜者何法为障。自在增上障。尸罗波罗蜜者。障善道为障。羼提波罗蜜障不舍离众生。毗梨耶波罗蜜障。增益功德损减过失。禅波罗蜜者。障受化众生令入正位(四十心正位)。般若波罗蜜者。障令他解脱沤和拘舍罗波罗蜜障。檀等波罗蜜无尽无减。为回向菩提故。诸波罗蜜无尽无减。波抳陀那波罗蜜者。障一切生处善法中无间生起。依愿力故。能摄持随从善法。生处波罗波罗蜜者障善法决定事。思择修习力弱故。不能折伏非助道故。阇那波罗蜜者障自身及他同用法乐。及成熟两处不如闻言通达义故。于十种地中复有次第障。

遍满最胜义  胜流第一义

无所系属义  身无差别义

无染清净义  法门无异义

不减不增义  四自在依义

此法界无明  此染是十障

非十地扶助  诸地是对治

法界中十种义。遍一切处等无染浊无明。此无明十种菩萨地中次第应知。是障非地。助道故。法界中何者为十种义。一者遍满义。依菩萨初地。法界义遍满一切处。菩萨入观得通达。因此通达得见自他平等一分。二者最胜义。依第二地观此法已。作是思惟。若依他共平等出离。一切种治净出离应化勤行。三者胜流义。因三地法界传流知所闻正法。第一为得此法。广量三千大千世界火坑能自掷其中。四无所系属义。因此四地因此观法爱一向不生。五身无差别义因第五地十种心乐清净平等。六无染清净义。因第六地十二生因处。无有一法可染可净。如此通达故。七法门无异义。因第七地无相故。修多罗等法别异相不行不显故。八不减不增义。因八地得满足无生法忍故。若不净净品中不见一法有减有增故。

此中复有四种自在。何者为四。一无分别自在。二净土自在。三智自在。四业自在。此中法界是第一第二自在依处。八地中通达智自在依义。因九地得四无碍辩故。业自在依义。因十地如意欲变化。作众生利益事。复有略说。

已说烦恼障  及一切智障

是摄一切障  尽彼得解脱

此二种障灭尽无余故。得出离解脱一切障。障总义者。一大障是遍满故。二小障者一方障故。三修行障者重惑。四至得障平等烦恼。五至得胜负障取舍障。六正行障者是九种烦恼结。七因障善等处由十种因义故。八入真实障者是助道障。九无上善障者十波罗蜜障。十胜负舍离障。十地障摄集障略说有二种。一解脱障。二一切智障。中边分别论障品第二竟。

真实品第三

此品真实应说。何者真实。

根本相真实  无颠倒真实

果因俱真实  细粗等真实

成就清净境  摄取分破实

胜智实十种  为对治我见

如是十种真实。何者为十。一根本真实。二相真实。三无颠倒真实。四果因真实。五细粗真实。六成就真实。七清净境界真实。八摄取真实。九分破真实十胜智真实。胜智又十种真实。为对治十种我执应知。何者为十。一阴胜智。二界胜智。三入胜智。四生缘胜智。五处非处胜智。六根胜智。七世胜智。八谛胜智。九乘胜智。十有为无为胜智。

此中何者根本真实。三种自性。一分别自性。二依他自性。三真实自性。一切余真实此中所立故。三性中何法名真实可信受。

性三一恒无  二有不真实

三有无真实  此三本真实

分别性相者。恒常不有。此相分别性中是真实无颠倒故。依他性相者。有不实。唯有散乱执起故。此相依他性中是真实性。真实性相者有无真实。此相真实性中是真实。何者相真实。

增益损减谤  于法于人中

所取及能取  有无中诸见

知常见不生  是真实寂相

人等及法等。有增益谤见。有损减谤见不得起。为知见此法故。此法分别性中是真实相。能执所执增益损减谤见不得起。为知见此法故。此法依他性中是真实相。有中无中增益损减见不得起。为知见此法故。此法真实性中是真实相。如是根本真实相。说名相真实无颠倒真实。无颠倒真实者。为对治常等颠倒故。有四种。一无常二苦三空四无我。此四云何。根本真实所立。此中无常云何。应知。

无常义有三  无义生灭义

有垢无垢义  本实中次第

根本真实中有三种性。此性中次第应知三种无常义。一无有物为义故说无常。二生灭为义。三有垢无垢为义。

苦三一取苦  二相三相应

根中真实中次第三种苦。一取苦。人法执著所取故。相苦者。三受三苦为相故。相应苦者。与有为相应故。为有为法通相故。此三苦于次第性中应立。

无空不如空  性空合三种

分别性者。无别道理。令有无有物是其空。依他性相者。无有如所分别。不一向无此法。不如有是空。真实性相者。二空自性。是故说名自性空。

无相及异相  自相三无我

分别性者相体无有。是故此无相是其无我。依他性者有相不如所分别。不如相者是其无我。真实性者是二无我。是故自体是其无我。如是三种根本真实中。显说。

有三种无常。一无物无常。二生灭无常。三有垢无垢无常。

三种苦。一取苦。二相苦。三相应苦。三种空。一无有空。二不如空。三自性空。三种无我。一无相无我。二异相无我。三自性无我。果因真实。此根本真实中应立何者果因。苦谛集谛灭谛道谛。云何根本真实得立。

苦相等已说。苦谛如前说。无倒真实中如三苦三无常等。因此四无倒应知苦谛。三种集谛应知。何者为三。

集谛复有三  熏习与发起

及不相离等

熏习集谛者。执著分别性。熏习发起集谛者。烦恼及业。不相离集谛者。如如与惑障不相离。三种灭义故应知灭谛。何者为三。

体灭二种灭  垢净前后灭

自性无生能执所执二法不生。垢寂灭二种。一数缘灭二法如如。是三种灭。一无体灭。二二灭。三自性灭。道谛有三。于三根本真实中云何得安立。

观智及除灭  证至道有三

说道谛如是。一者观察分别性。二为观察除灭依他性。三为观察证至真实性。如是此中为观察为除灭为证至故。安立道谛应知。粗细真实者。俗谛及真谛。此二谛根本真实中云何得立。

粗义有三种  立名及取行

显了名俗谛

俗谛有三种。一立名俗谛。二取行俗谛。三显了俗谛。因此三义根本真实中。应安立三种俗谛。次第应知。

真谛三中一

胜境谛者。一真实性中应知此胜境。云何真实。

一义二正修  三至得真实

义真实者。法如如真实智境界故。至得真实者。涅槃功德究竟故。正行真实者。圣道无胜境故。云何有为无为法。共得真实性所摄。答。

无变异无倒  成就二真实

无为法者。无变异成就。得入真实性摄一切有为法。道所摄无颠倒成就故。境界品类中无颠倒故。成就真实者。于根本真实中云何。

安立成就者  一处世俗成

分别性中得立是物处。共立印定数习故。因此所立印定起世智。一切世间人一处同一世智。如此物是地非火。此物是色非声。如是等此俗成就属一性。

离名无体故  三处道理成

即三性。上品诸人于义于理中聪明。在于觉观地中。依三量四道理中依一道理。若物若事得成就。此二名道理成就。清净境真实有二种。一清净烦恼障智境。二清净智障智境。如是清净智境真实。

清净境二种  摄在于一处

一处者真实性。云何如此。无别性作清净智境故。三种根本真实性中。五摄真实云何安立。

相及于分别  名字二性摄

如义相应依。五种摄。品类根本性中云何得立相。及分别依他性中摄。名者分别性中摄。

圣智与如如  此二一性摄

如如及圣智。依真实性中摄。三种根本性中分破真实云何得立。分破真实有七种。何者为七。

生实二性摄  处邪行亦尔

相识及清净  正行真性摄

一者生起真实。二相真实。三识真实。四依处真实。五邪行真实。六清净真实。七正行真实。此中生起真实者。于根本真实中在二处。应知分别依他性处。如生起真实依处。及邪行真实亦如是。根本性中二性摄。相识清净正行四法一真实性摄。此四种云何一性摄。圣境圣智所显故。胜智真实者。为对治十种我见故说。何者阴等处十种我见。

一因及食者  作者及自在

增上义及常  垢染清净依

观者及缚解  此处生我见

如是十种我邪执。于阴等诸法中起。为对治十种邪执故说十种胜智。何者十种我邪执。一者一执。二因执。三者受者执。四作者执。五自在执。六增上执。七常住执。八染者净者执。九观者执。十缚解作者执。云何十种胜智根本真实中得立。三种性中五阴等诸法。如义道理被摄故。云何得在三性中。

分别种类色  法然色等三

色阴有三种。一分别色。色处分别性。二种类色。色处依他性种类。云何名依他。此立五法中体性不同故。立别种类名色。三法然色。色处真实性色通相故。如色受等诸阴亦如是。及界入诸法如是。三性中应等被摄故。十种胜智真实根本真实中应知如是。已说为对治十种我见五阴等胜智。五阴等义未说。此义今说。

不一及总举  差别是阴义

立阴义有三。初立义者。是阴名字有三义。一道路义。二烧热义。三重担义。复有聚义是阴义。聚有三义。一者多义。如经中说。若色过去现在未来。若远若近若粗若细等。经中广说。此色多故名聚。如是等色摄在一处。此言显总举色等诸阴。体相种种故。更互无相摄故。说有差别。此三义。一多二总三异。是名聚义。聚即是阴义。因此义相似世间中聚。

能取所取取  种子是界义

复有别摄名界。界名显何义。显种子义。能取种子者名眼等诸界。所取种子者色等诸界。取种子者识等诸界。

受尘分别用  入门故名入

复有别法名入。此中三受为受用。三受门故说六内入。分别尘境及受用门故。六种说外入。何者十二因缘义。

因果及作事  不增损为义

因果及事业。不增益不损减义。是名十二因缘义。增益因者。行等诸分别立不平等因故。损减因者。分别立无因义故。增益果者行等诸分别。有我依无明得生如是分别。损减果者。无行等诸法从无明生。增益事者。无明等诸因生行等诸果。时节分别有作意事。损减事者。分别无功用故。因果事中离此二执。此义无增益无损减。应知十二因缘义。

不欲欲清净  同生及增上

至得及起行  系属他为义

处非处有七种。系属他义故。应知此中。一不欲系属他者。因恶行若不欲决入恶道。二欲系属他者。因善行入善道。若不欲决入善道。三清净系属他者。不离灭五盖。不修七觉分。不得至苦边际。四同生系属他者。两如来无前后两转轮王。一世界中不得共生。五及增上系属他者。女人不得作转轮王。六至得系属他者。女人不得作辟支佛及佛。七起行系属他者。已见四谛人不得造杀等诸行。凡夫能造行故。如多界经中广说。如是随思择。根者二十二种。因六义佛立二十二根。复有六义。何者为六。

取住及相接  受用二清净

能取为义故。乃至二种清净为义故。此六事中为增上故。说二十二法名根。为能取六尘事增上故。眼等六法说为根为摄相续令住增上乃至生死。说寿命为根。为处世相接续增上说男女二根。受用增上故。五受说为根。意等业被受用故。世间清净增上故。说信等五法为根。为出世清净增上故。说未知欲知等三无漏为根。

果因已受用  有用及未用

复有别名三世如义相应。果因已用故立过去世。果因未用故立未来世。因已用谢果未谢故立现在世。

受及受资粮  为生彼行因

灭彼及对治  为此不净净

复有别名四谛。何者为四。一者苦谛。何法名苦。受及受资粮。如经中说。一切诸受皆是苦。受资粮受生缘。根尘等诸法应知。

为生彼行因。

何者集谛。为感诸苦一切邪行。

灭彼及对治  为此不净净

为此因果二法寂灭故说灭谛。为对治此二名道谛。因此世谛说不净。因此真谛说净。

得失无分别  智依他出离

因智自出离

复有别名三乘如义相应。应知涅槃及生死功德过失观智。从他闻依他得。出离因果故立名声闻乘。因此智慧如前说。自不从他不依他行。出离因果名辟支佛乘。依无分别智自出离因果是名大乘。应知。

有言说有因  有相有为法

寂静义及境  后说无为法

有别名有为无为。言说者名句味等。因者种子所摄阿黎耶识。相者世器身及所受用生起识所摄心及取分别。如此等法有言说有因有相有相应法。是名说有为法。此中说心者。是法恒起识相解相。取者五识分别意识。此有三分别故。无为法者。寂静义及寂静境。寂静义者灭谛。寂静境者道谛如如。此中道谛云何得寂静名。此法若缘境界。若显果依寂静。因此义五阴等十处。圣智及圣智方便。说名十种胜智。应知。

此十名真实

合真实义者。若略说真实有二种。一能显真实。譬如镜。二所显真实。譬如影。何者能显真实。三根本真实。所余真实得显现故。所显真实有九种一无增上慢所显真实。二对治颠倒所显真实。三声闻乘出离所显真实。四辟支乘出离所显真实。五大乘出离所显真实。因此粗真实成就众生及法。微细真实者解脱众生及法。六诸说堕负处所显真实者依正譬喻依正道理。能令诸说堕下负处。七显了大乘所显真实。八一切种所知摄一切法所显真实。九显了不如及如所显真实。十我执依处法一切义意入所显真实。中边分别大乘论真实品说竟。

中边分别论卷上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