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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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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长握着电话的听筒,问道:“什么事?嗄……嗄……嗄,又是鲁平吗?等我们来勘看了再说。”话毕摇断了电话,把眉头渐渐地皱起来了。原来警察界中的人,一听见“鲁平“二字,就觉脑账。

他们的心里,以为鲁平是神通广大的,他创造的案件,我们去侦探时,简直是白费脑筋。因此每逢有鲁平的案件发生,这些警察先生们,往往预先已存好敷衍了事的成见。

今天警长会同侦探长,到刘宝材家里去察勘,也是抱着这种态度。

他们到了宝材家里,照例先问案情。

宝材便从头说了一遍,又说此事最难捉摸的问题,就是不知他打何处进来,打何处出去。况且昨晚大雨,那人身上竟干燥得很,地板上连脚印都找不出。

警长道:“门户有变动吗?”

刘毅插嘴道:“不论窗上、门上,我都细细看过了。不要说是痕迹,简直连指爪带损的纹路都没有。”

警长听了,便不则声,心里暗暗惊异,一壁对于鲁平的钦佩心,也更深一层了。但是表面却依旧做着官样文章,不免虚应故事,把各处察看一番。又把仆役盘诘一遍,结果不用说,自然是毫无线索可寻。于是就向宝材说了几句敷衍话,径自扬长而去。

过了一天,这一件鲁平新创的奇案,茶坊酒肆中,都纷纷把他当作一种谈话资料;各种报上,也都刊着关于此案的纪载。再讲到宝材,他本来是一位吝啬家,对于金钱无论数目多少,总不肯放松一步。此次突然损失五千余元,一时如何就肯甘心,便屡次催促警局设法查访,也无效果。因此在一家日报上,刊了一节悬赏的广告,说:有人能够捉住鲁平,赏五百元;能够追还赃物,便加倍的给赏。

宝材所注重的问题,只是在“追还赃物”四个字上,但是哪有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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