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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侍蔡先生的经过及我对他的体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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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绍谟

在九年前蔡先生一百零一岁生日的时候,我曾写了《随侍校长蔡先生琐忆》一文,刊在一九六八年元月《传记文学》第十二卷第一期。我见到和追随蔡先生比较迟,但是说迟嘛,在今天说起来,光阴迢递,年华逝水,也已经是五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我于一九一八年秋季,考进北京大学法预科肄业,第二年就是五四运动。“五四”以后,蔡先生在校的时间不多,他常离开北京到欧洲各国开会或考察,因此我很少有机会和蔡先生接触。

策划夏超起义归附中央的经过

一九二四年,我从北大毕业,仍然留在北平,教教书,暗中从事国民党党务工作。到了一九二六年,国民革命军北伐,一路势如破竹,那时北京的段祺瑞政府,因国民党人在北京很活跃,想要一网打尽,有下令通缉国民党人之议。在通缉的名单中,年纪最轻、资历最浅的,是我和郭春涛兄,鲁迅的《而已集》中详记有被通缉者的姓名。因此,许多比较有钱的同志都避入东交民巷使馆区。但是,东交民巷我们是住不起的,于是我就躲到东城口袋胡同,同学许宝驹的家中,朝夕与许计议如何觅取机会,为国民党尽力。有一天,我忽然想起浙江省长夏超(定侯),为人机警有大志,绝不甘心屈居孙传芳之下,如有机会,必可举义反孙。此时如有机会策动夏超反正,东南半壁,影响甚大。我知道马叙伦(夷初)先生与夏有深交,此时马正在杭州,若由马向夏进言,夏必可言听计从。我们两人定计后,当天晚上就到东交民巷西口乌利文洋行楼上,去看易培基(寅村)先生,把我们的意见告诉他。他听了以后,大为嘉许。他说今晚时间不早了,准备把这件事告诉李石曾先生(时为北京政治分会主席,避居法国医院),要我们明晚去听消息。第二天晚上,我们复往谒见,他告诉我们李先生亦甚赞成。他将先去电与国民党中常委主席张静江先生接洽,要我们二人中,一人去杭州,一人留在北京和他保持联系。我们商定由许宝驹回浙江进行此事,我则留在北京静待好音。因为宝驹口才便给,说话比较动听,所以我推他前往。宝驹到了杭州,把我们的计划和经过情形告诉马夷初先生。马往见夏,晓以利害,夏极表赞成,决定反正。国民政府遂派夏超为浙江省长,兼国民革命军第十八军军长,许宝驹为十八军党代表,我则为十八军政治部主任。原定计划是夏接受国民政府任命,宣布反正,立刻出兵攻占上海,不料夏之警备队,装备虽好,但无作战经验,动作迂缓。孙传芳得知浙江政变的消息,先发制人,立即遣卢香亭部由上海进攻石湖荡,攻占嘉兴,直趋杭州;夏则功败垂成。

那时我还在北京,得到许宝驹的急电催促,但一时不能动身,需将大中中学和南花园北京特别市国民党党部等处经办之事交代清楚,始能成行。等我到达上海,夏已殉职,他的部队也已溃散。我若早到夏超军中,命运实不可知。夏超失败后,我就留在上海工作。

蔡先生派我返浙察看敌我形势

是年秋天,蔡先生已从欧洲回国,住在上海,我乃得有机会随侍左右。十一月,国民政府任蔡先生为浙江政治分会主席。当时有好多同志,不问情势如何,总想回到浙江去。杭州因为卢香亭的主力部队驻扎,杭、嘉、湖都在他的手中,当然不可能回去,然而有人认为我们有两个师的兵力可以依恃,就异想天开,主张先生在宁波成立省政府。蔡先生不表赞同。

先是孙传芳部周凤岐、余宪文两位师长由江西潜回浙江,相继反正。周就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六军军长,驻桐庐;余就国民革命军第十九军军长,驻绍兴、萧山一带,与孙军、卢部隔钱塘江对峙。蔡先生之意是派人先去绍兴、萧山、桐庐考察一下周、余等实力究竟如何,当时决定派我先去看一看。那时沪杭铁路交通断绝,奉命之后,我偕同徐知白、徐钓溪二兄,前往绍、萧、桐庐等处。

周、余二人之部队,号称二军,其实力尚不足二师。军风纪及装备均甚差,仅有步枪及少数机关枪,并无重炮,士气颓丧,毫无斗志,绝不足以御劲敌。回程曾潜入杭州观察孙军情况,而卢香亭所部是久经战阵之师,较周、余所部略胜一筹。我并冒险往说杭郊孙部徐镇方旅反正,不得要领,悄然离去。唯火车不通,只有孙方军车往来沪杭之间,乃运用同学郭智石(其兄郭之江系孙方要人,为浙江实业厅厅长)之关系,搭乘孙军军车回到上海。

我将在绍、萧、桐庐及杭州所见情形报告蔡先生,蔡先生认为时机还没有成熟,必须等待国民革命军东路军由闽入浙,省政府始可在宁波成立。唯在沪同志迫不及待,仍旧主张先在宁波成立浙江省政府。

随侍蔡先生回浙

一九二七年元月某日,浙江政治分会及省府同人(时国民政府任命褚辅成为浙江省政府主席)均从上海搭船,航行一夜,翌晨到达宁波,在纸业公会开座谈会,商讨省府成立日期。是日,第十九军已从萧、绍撤退,军长余宪文亦来列席。相见之后,蔡先生就问他,孙军渡江(钱塘江),贵军从萧、绍撤退,是否在曹娥八关一带设防。他含含糊糊,答说“是的”,不及其他。因此,会议亦未能决定省府成立之日期。会后我住在宁波青年会,看见满街都是兵员从前方退下。我遇见十九军政工人员王超凡兄,我就以蔡先生问余军长的话询问他。他说,全部都退下来了,你想,曹娥八关一带防线长达二百余里,我们只有一师人,如何防守得住。他是国民党的同志,对我讲实在话。当晚我即谒见蔡先生,报告军情。当时颇费踌躇,留在宁波固然不妥,返回上海亦有为难,最终决定先到象山小住。从此我就跟着蔡先生跑,可说是他的随侍人员。

关于蔡先生的学问,道德文章,诸位知道得都比我清楚,我因曾随侍多日,现在就来谈谈蔡先生的私生活。

蔡先生的日常生活

蔡先生平居俭朴,此行所带行李,仅铺盖袋一个、手提箱一个,箱内除换洗衣物以外,全是书籍、文具及日常用品。他左脚因病,早年曾动过手术,步行不大方便,每天都在寓所读书看报,晚间写信。他每天都有一信寄给夫人周女士,从不间断。信交我代发,能寄快信,必寄快信。

先生虽年届花甲,然身体康健,事必躬亲,从不假手于人。我们在象山旬日之间,四迁住所。每次搬动,我想替他整理行装,收拾零星物件,但是早晨起床,他就将铺盖及零星物件整理好了。随侍十余日,除每天替他寄信以外,实无一事要我帮忙。

蔡先生待人接物都很谦和。饮宴之时,不论男女老幼敬他喝酒,他必举杯回敬;敬他吸烟,不论烟之好坏,他都接受。蔡先生每顿饭都要吃一壶酒。我们在象山曾住黄公嶴史文若兄家,史宅招待周到,每日早餐亦预备丰盛酒菜。我也颇能喝酒,陪蔡先生吃饭那是最好不过,但是早晨我没有喝酒的习惯。那时年轻荒唐,有一次,我把杯子倒过来,表示不愿意喝,其他人陪蔡先生喝。蔡先生当时没有说什么,事后他对我说,你不吃酒不要紧,倒一杯好了,摆在那里,你早上不吃不要勉强,你把酒杯倒过来表示你不喝,这样不大好。他讲话总是这样的,从不疾言厉色,当时也不说我没有礼貌。我受了教训以后,也跟蔡先生学,对主人的盛意不可推却,人家敬我一杯,必定举杯回敬。

蔡先生当时抽的是“梅兰芳”牌的香烟。他叫我们抽,我那时烟瘾很大,但是我们都不敢抽他的烟,因为在乡下哪里去买“梅兰芳”呢?他自己虽然抽的是“梅兰芳”,但是别人敬他,不论烟之好坏,他都接受。我因此了解他并不是爱好烟酒,他在交际时的吃烟喝酒,多半是因为主人的盛情难却。

随侍蔡先生由浙赴闽

我们在象山住了十来天,原想在象山先乘民船至临海,转赴温州,旋闻台州海面海盗甚多,出没无常而罢。最初史文若兄欲物色打手数人伴送,为蔡先生劝阻。蔡先生以为:第一,我们并无急事待办,迟走早走并无关系;第二,我等并无贵重物品,如遇海盗,任其各取所欲,当无危险,若加抵抗,万一不胜,危险更大。

后来我们从黄公嶴搬到盐仓,才遇着从福建来浙装载带鱼的小帆船三艘,我们便搭乘这三船去福建。船很小,我们一行五人分乘二船,蔡先生和马夷初先生乘一船,我和另外两位同学三人一船,另一船装载行李。时东北季候风大作,一叶扁舟,漂泊海上,危险异常。我因晕船,终日蜷卧不能走动;蔡先生则不晕船,还能起来,吃饭。船行一天两夜就到达福建琯头地方,亦即林子超先生的故乡。时何应钦先生已攻下福州,八闽底定。

到了福建之后,不久我就和蔡先生分开了。他介绍我给何敬之先生,我奉委为东路军总指挥部参议,随何将军北伐入浙;蔡先生则与马先生等前往厦门,参观厦门大学、集美中学,然后由厦门径返上海。

为年轻人介绍工作,有求必应

一九二七年二月,革命军攻下浙江,蔡先生等从上海到杭州,我们同住在青年会,复得朝夕相处。

这时一般青年要从军从政的,都来见蔡先生,从早到晚络绎不绝,蔡先生一一接见。有求写介绍信的,则有求必应,请在客厅稍坐,立刻就写,毫不推诿。他写信很快,两三分钟就写好一封,而且都是亲笔,从不假手于人。我们替他代笔的,只是偶尔有人请他吃饭、讲演,因时间冲突不能去,他在帖子上批“致谢”二字,要我们写回信道谢。而他为他们写介绍信的,也不一定是北大毕业的。记得有一天晚上,时候已经不早,大概十点多钟,有一青年画家求见。我禀告蔡先生,有人求见,可否请他明晨再来。他说,请他进来好了。此人带了几张他自己画的人物、花卉之类,给蔡先生看,请求为他介绍工作。蔡先生问他能否画宣传品,他说可以,于是蔡先生就替他写信介绍白崇禧的东路军前敌总指挥部政治部主任潘宜之先生,请求录用。过了几天,蔡先生还问此人再来过没有,又问我潘宜之回信没有,还叫我去访潘主任,替他催促。可见蔡先生为人写介绍信,不是敷衍了事,而是诚心诚意地关照青年。

蔡先生小事谦和,大事认真

蔡先生在小事上很谦和,对于大问题,他却是很执着,绝不妥协的。

一九二七年四月十六日“清党”。浙江省“清党委员会”的委员为蔡先生、张人杰、沈定一、蒋伯诚、陈希豪、洪陆东、李超英、杭毅和我九人。会中设秘书、情报、审查三处,沈定一兼秘书处主任,我兼情报处及审查处主任。

在“清党”以前,国民党人对共产党人深恶痛绝,“清党委员会”成立那天,群情愤激,主张用最严厉的手段对付共产党,凡涉嫌的人,抓到就杀,当天晚上就从陆军监狱里提出二十余人枪决。

第二天早晨早餐后,蔡先生把我叫到他房里,很严肃地对我说:“我们不能随便杀人!昨天那样办,太荒唐!太草率!太不好了!此后必须谨慎!必须做到三件事:第一,抓人,必须事先调查清楚,始可逮捕;第二,定罪,必须审问清楚,证据明白,才可判决;第三,杀人,必须其人罪大恶极,提出‘清党委员会’,经会议决定,始可执行。青年误入歧途的很多,必须使人有个反省的机会才好!”后来浙江成立了特别法庭和反省院,都是受了蔡先生这些训示的影响。

原载《传记文学》第三十一卷第二期(一九七七年八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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