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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鸿泪史》评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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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秋风秋雨,愁煞双声。诗情自是独绝,梨娘四绝,评梦霞诗至当,真知己之言。梦霞亦不枉呕却一番心血也。

戒诗一简,以痛语起,以趣语收,实则趣语中亦含深痛,吾觉其痛而不觉其趣也。

五古六首,自叙平生,与前《放歌》一章,可互相印证。

而词意沉着,音调激越,似又过之。

人到穷愁始著书,读梦霞此数节日记,益信此言之确。

春兰秋菊,绝好配对。诗里因缘,不可无名花点辍,花亦何幸,而双伴此有情人也。

梨娘《咏菊》诗,实是自己写照。末联用李山甫句意,身分恰合。

“诗似残棋剩劫多”一语,意新词隽,不愧名人吐属。

首节起至梦霞《重阳》诗止,其中情节及诗词,皆为《玉梨魂》之轶文。

杞生作剧,事出意外。然祸根之伏,固非一日。君子与小人,不可与并处,斯言信然。

何母以把生为热诚君子,抑何可笑!然在此时之梦霞,尚未能决定其意之良否,况何母之隔膜几层者哉!

观梦霞揣测一段,在慌乱之时,尚能静心体会若此。梨娘谓梦霞才大心细,良非虚语。无如宵小窃发,防不及防,然因此亦可多增一番阅历,固非无益于梦霞也。

其言甘者其心苦,人之忽变其常者,必有所谋也,梦霞自不察耳。

杞生利用鹏郎,却是探骊得珠。然若非鹏郎传书,适与之值,彼亦无隙可乘,又何至酿此奇变?若此者诚不得不谓之魔矣!

梨娘之书,辞气咄咄逼人,无复柔婉之致,盖其情急迫,不暇择词也,然不怕急煞梦霞耶?

杞生之赚梨影,不过年少无赖,欲一见颜色以资笑乐耳。

若必谓其有他种恶意,吾却未信。

静庵决定伪书必不能乱梨影之目,心比梦霞更细。以下数语,在梦霞视为闲言,在全书则为补笔,不可少之文也。

杞生以伪为赚归,梦霞复以伪书自脱,伪书之作用大矣哉!

心灵计妙,俯拾即是,静庵亦自可儿。

梦霞在舟中,自谓心绪懊,行踪狼狈,而中途吟诵不辍,诗为性命,语实非虚,此诗亦未入《玉梨魂》。

祸变之生,出于意外。会晤之促,亦出于意外。以意外奇祸,结意外奇缘,遂有此意外奇文。

梨娘未出之前,先写一番延伫光景。既出之后,又写一番冷淡神情。梨娘自始至终,曾无数语,梦霞亦不多言,如此写来,方不失两人身份。

杞生交来之纸,《玉梨魂》误作梦霞友人《无题》诗四律,诗亦未录。二诗旖旎风流,在把生观之,或竟信两人真步文君、司马之后尘矣。

梦霞隐去鹏郎漏言一节,阴慰梨娘之心,自在情理之内。

《玉梨魂》梦霞语梨娘,有破坏好事之罪魁云云,未免太过。

其他谈话,误处亦多。

四绝末首,吾读之亦为泪下,何况梨娘,有不伤心刺骨者乎!既赚人哭,复陪人哭,梦霞亦无赖哉。

《秋风》四律,《玉梨魂》与四绝连载。兹作次晨续咏,与情事较合,未首略易数字。

筠倩姻事,久已冷落,因此一番魔劫,乃复旧事重提。而即于梨娘书中,带出石痴归国之耗。应上呼下,线索甚清。

梨娘之必欲玉成姻事,一半为梦霞,一半实为鹏郎,此书乃说出心话。

六绝第一首,《玉梨魂》误为梦霞之作,其余六首,则均失载。

梦霞答书,何其哀婉刻深。梨娘阅之,又将赔却几许眼泪矣。

《玉梨魂?魔劫》一章,考其前后情节,盖在八月,记时实误。而此次两札,及章末梨影和诗,亦均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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