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笔下文学 > 雪鸿泪史

《雪鸿泪史》评 第三章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第三章

看梅四绝,《玉梨魂》未载。有此一段,于石痴方面,方不冷落。

“惜花生怕花轻放,珍重韶光恰二分。”早发不如晚达,岂惟花为然,人事亦如斯矣。

梦、梨两情之结合,以兰为之媒。折花寄意,不待闻声相思也。《玉梨魂》中赠兰一节,已为第二次。彼时之兰,乃惠兰也。馨香远赠二律,即步前诗原韵。惟第一首第三联,则前后互易耳。二诗意甚轻薄,似可不录。

然此时相感伊始,即梦霞亦未必消除妄念。其后卒能自持,故不可及。若不到悬崖,便尔勒马,此惟漠然无情者能之。试问梦霞岂无情者乎?故存此二诗,所以见梦霞之真。

鸿山踏青一节,虽不关紧要,而于其地之人情风土,亦可略见一斑,非无谓之闲文也。

虞仲山与让皇山,遥遥相对,相距不过六七十里,山脉互通,应有山灵来往,惟二山所占之地位,截然不同。虞山秀色可餐,夭矫天际,四周胜迹独多,雉堞参差。由山脚碗蜒上达,若常山蛇然。所谓“十里青山半入城”者是也。春秋佳日,时有游人登山眺玩。

余家于虞,亦曾蹑屐相从,领略林峦风味,非如鸿山之荒凉寂寞,无可流连也。世传虞山十八景,与西湖媲美,若以比鸿山十八景,相去殆不可以道里计。一样千秋,兄不如其弟矣。

梦霞身世,虽云不幸,然少年作客,尚非人生至苦之事,且乡居风味,亦殊不恶,何惯作牢骚语,郁郁至此耶!盖此时一缕情丝,已怦怦欲动,其胸中别有难言之隐,故不觉思之苦而语之哀矣。

静庵为梦霞至友,其后两情缱绻,梦霞悉以语静庵,未尝或讳。静庵亦尝尽言劝慰,冀悟其痴。盖渠亦情场失意人,与梦霞相怜同病,而能攀登恨海、跳出愁城者也。

葬花、哭花,为全书大关键。两人由此生出美感,事既非虚,情尤独绝,读之令人意消。

律诗二首,下首方咏葬花,上首仅咏落花而已。《玉梨魂》佚去第二首,便与题目不合。

梦、梨两人之遇合,三生泪债,本非正当之因缘;一片诗心,仅作无聊之慰藉。观梦霞第一书,即愿与梨娘作诗友。初无非分之要求,后日卒能相守以礼,不及于乱,此则持圭璧之躬,彼亦坚冰霜之节,但以至情相感应,不以肉欲为牺牲,呜呼远已!

芳讯之通,未免太骤。此时两人,殊均不免一“挑”字。

惟各能认明情欲之辨,故卒能保全,不致堕落。古来大贤大圣,未有能忘情者,于梦、梨乎何尤!

梦霞半生潦倒,无分功名,与梨影之有才无命,正是一对可怜人。以及第花相赠,正有无穷惋惜,无穷爱慕,寓乎其中。

深情密意,亦凄苦,亦缠绵,宜梦霞为之倾也。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两人相遇,其情正复类此。

前六绝后四绝,《玉梨魂》误作一起,而各佚其末首,四律则一首未录。其第三首描写伊人,似嫌刻划,然词句绝妙,殊难割爱,阅者勿以辞害意可也。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