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弭盗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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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弭盗论

凡为政之道,宽猛相济,而后可为也。若弭盗,则有猛而无宽。故太叔之治郑也,不听子产之言,而■〈艹佳〉苻之盗以起;诚以其顽梗难化,非猛无以清其源,亦古人辟以止辟之义也。

然亦有猛而不能为力者。其盗有二。一曰艇匪,患生不测者也。以其驾驶便捷,故曰艇。来自安南,即唐之交趾国。自阮、黎乱法,递相侵夺,其国狎水战船,无备粮,出而为盗,动以千计,凶悍无伦。粤洋滋扰,职是之故。一曰土匪,养廱成患者也。则有朱坟、蔡牵之流,聚而为盗,占地索赋,两不相能。自厦之鹭门,至广之南澳,朱坟居焉。蔡牵则占兴化之湄州、福宁之三沙,并全台各口,朝南暮北,诡从无定,其为害尤剧。近海居民,利其所有,将日用寻常之物,携以予贼。贼故重其值,而贿致之。以故所到之处,供给邀惠之徒,争先恐后焉。

有时大兵云集,檄师会剿,则有向之所为争先恐后者,漏泄机密,以远其扬。即或偶尔相遭,亦万难于万顷怒浪之中,而与穷凶极恶之死命敌对也。

每当四、五月间,南风盛发,糖船北上,则有红篷遍海角(贼船多以红篷为号)、炮声振川岳(贼船之炮,大者重三千斤,小者五、六百斤),风送水涌,瞥然而至者,乃洋盗勒赎之期也。大船七千,中船五千,小则三千;七日之内,满其欲而去。否则,纵火烧船以为乐。

故凡盗至之日,无知贸易之小民,有喜色焉,喜其有利于己也;裕国通商之大贾,有惧色焉,惧其有害于己也;带重兵、镇山海之督帅,有惭色焉,惭其不能为力也。呜呼!一盗也,以水为乡,以船为家,以商贾为鱼肉,而以沧海为桑田矣。虽猛亦何所用之?

洞悉洋匪之行径,而养廱一言,尤中时弊;可想见胸中无数甲兵。(松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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