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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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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唐·李延寿 撰

《南史》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

当李大师开始编纂南北史的时候,沈约的《宋书》、萧子显的《南齐书》、魏收的《魏书》已经流传很久,魏澹的《魏书》和王劭的《齐志》等也已成书。而当李延寿继续编纂南北史的时候,梁、陈、北齐、周、隋五代史的编纂工作也正在进行或定稿。既然关于南北朝的史书已有多种,那么,李氏父子为什么还要另外编写这一时期的历史著作呢?李延寿的自序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他的父亲“常以宋、齐、梁、陈、魏、北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常欲改正”。于是发奋成就《南史》与《北史》。《南史》以《宋书》、《南齐书》、《梁书》及《陈书》为蓝本,共566卷,又参考“杂史”千余卷,删繁就简,事增文省,其中删《魏书》、《宋书》最多,删文多为诏诰、符檄、章表。《南史》有〈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但无〈表〉、〈志〉。显然,在隋、唐全国统一的局面形成后,人们很需要综合叙述南北各朝历史的新著。同时,分裂的封建政权互相敌视的用语如“索虏”、“岛夷”之类,已与全国统一后南北各民族大融合的形势不相适应比李延寿时代稍后的刘知几也强烈反对这种称谓。所以李氏父子打破了朝代的断限,通叙南北各朝历史,又在书中删改了一些不利于统一的提法,正是反映了当时历史的要求。这也是南北史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

南史卷一 宋本纪上第一

南史卷二 宋本纪中第二

南史卷三 宋本纪下第三

南史卷四 齐本纪上第四

南史卷五 齐本纪下第五

南史卷六 梁本纪上第六

南史卷七 梁本纪中第七

南史卷八 梁本纪下第八

南史卷九 陈本纪上第九

南史卷十 陈本纪下第十

南史卷十一 列传第一 后妃上

南史卷十二 列传第二 后妃下

南史卷十三 列传第三 宋宗室及诸王上

南史卷十四 列传第四 宋宗室及诸王下

南史卷十五 列传第五

南史卷十六 列传第六

南史卷十七 列传第七

南史卷十八 列传第八

南史卷十九 列传第九

南史卷二十 列传第十

南史卷二十一 列传第十一

南史卷二十二 列传第十二

南史卷二十三 列传第十三

南史卷二十四 列传第十四

南史卷二十五 列传第十五

南史卷二十六 列传第十六

南史卷二十七 列传第十七

南史卷二十八 列传第十八

南史卷二十九 列传第十九

南史卷三十 列传第二十

南史卷三十一 列传第二十一

南史卷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二

南史卷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三

南史卷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四

南史卷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五

南史卷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六

南史卷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七

南史卷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八

南史卷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九

南史卷四十 列传第三十

南史卷四十一 列传第三十一

南史卷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二

南史卷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三

南史卷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四

南史卷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五

南史卷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六

南史卷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七

南史卷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八

南史卷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九

南史卷五十 列传第四十

南史卷五十一 列传第四十一

南史卷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二

南史卷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三

南史卷五十四 列传第四十四

南史卷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五

南史卷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六

南史卷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七

南史卷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八

南史卷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九

南史卷六十 列传第五十

南史卷六十一 列传第五十一

南史卷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二

南史卷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三

南史卷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四

南史卷六十五 列传第五十五

南史卷六十六 列传第五十六

南史卷六十七 列传第五十七

南史卷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八

南史卷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九

南史卷七十 列传第六十

南史卷七十一 列传第六十一

南史卷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二

南史卷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三

南史卷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四

南史卷七十五 列传第六十五

南史卷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六

南史卷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七

南史卷七十八 列传第六十八

南史卷七十九 列传第六十九

南史卷八十 列传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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