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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乡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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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正义曰:此篇唯记孔子在鲁国乡党中言行,故分之以次前篇也。此篇虽曰一章,其间事义亦以类相从,今各依文解之。

孔子於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王曰:“恂恂,温恭之貌。”)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郑曰:“便便,辩也。虽辩而谨敬。”)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孔曰:“侃侃,和乐之貌。”)与上大夫言,

訚訚如也。(孔曰:“訚訚,中正之貌。”)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马曰:“君在,视朝也。踧踖,恭敬之貌。与与,威仪中适之貌。”)

[疏]“孔子”至“与与如也”。

○正义曰:此一节记言语及趋朝之礼容也。“孔子於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恂恂,温恭之貌。言孔子在於乡党中,与故旧相接,常温和恭敬,恂恂然如似不能言语者,道其谦恭之甚也。凡言“如也”者,皆谓如此义也。“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者,便便,辨也。宗庙,行礼之处,朝廷,布政之所,当详问极言,故辨治也。虽辨而唯谨敬。“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者,侃侃,和乐之貌。訚訚,中正之貌。下大夫稍卑,故与之言,可以和乐。上大夫,卿也,爵位既尊,故与之言,常执中正,不敢和乐也。“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者,君在,谓视朝时也;踧踖,恭敬之貌;与与,威仪中适之貌。既当君在之所,故恭敬,使威仪中适,不敢解惰也。

君召使摈,(郑曰:“君召使摈者,有宾客使迎之。”)色勃如也,(孔曰:“必变色。”)足躩如也。(包曰:“足躩,盘辟貌。”)揖所与立,左右手,衣前後,襜如也。(郑曰:“揖左人,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一俯一仰,衣前後襜如也。”)趋进,翼如也。(孔曰:“言端好。”)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郑曰:“复命白君,宾已去矣。”)

[疏]“君召使摈”至“顾矣”。

○正义曰:此一节言君召孔子,使为摈之礼也。摈,谓主国之君所使出接宾者也。“色勃如也,足躩如也”者,勃然变色也。足躩,盘辟貌。既传君命以接宾,故必变色而加肃敬也。足容盘辟,躩然不敢懈慢也。“揖所与立,左右手,衣前後襜如也”者,谓交摈传命时,揖左人,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一俯一仰,衣前後襜如也。“趋进,翼如也”者,谓疾趋而进,张拱端好,为鸟之张翼也。“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谓宾礼毕,上摈送宾出,反告白君,已去矣,不反顾也。

○注“郑曰”至“如也”。

○正义曰:云“揖左人,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者,谓传摈时也。案诸侯自相为宾之礼,凡宾主各有副,宾副曰介,主副曰摈及行人。若诸侯自行,则介各从其命数。至主国大门外,主人及摈出门相接。若主君是公,则摈者五人,侯伯则摈者四人,子男则摈者二人。所以不随命数者,谦也,故并用强半之数也。宾若是公,来至门外,直当闑西,去门九十步而下车,当轵北乡而立。郑注《考工记》云:“轵,毂末也。”其侯伯立当前侯胡下,子男立当衡。注:“衡谓车轭。”其君当轸,而九介立在君之北,逦迤西北,并东乡而列。主公出,直闑东,南西乡立。摈在主人之南,逦迤东南立,并西乡也。使末摈与末介相对,中间傍相去三丈六尺。列摈、介既竟,则主君就摈求辞。所以须求辞者,不敢自许,人求诣已,恐为他事而至,故就求辞,自谦之道也。求辞之法,主人先传求辞之言与上摈,上摈以至次摈,次摈继传以至末摈,末摈传与宾末介,末介以次继传,上至於宾。宾答辞随其来意,又从上介而传,下至末介,末介又传与末摈,末摈传相次而上至於主人。传辞既竟,而後进迎宾至门。知摈、介朝位如此者,《大行人职》文。又知传辞拜迎宾前至门者,《司仪职》文。其传辞,《司仪》之交摈也。其列摈、介,传辞委曲,约《聘礼》文。若诸侯使卿大夫相聘,其介与主位,则《大行人》云:“卿大夫之礼,各下其君二等。”郑注云:“介与朝位”是也。主君待之,摈数如待其君。其有异者,主君至大门而不出限,南面而立也。若公之使,亦直闑西北向,七介,而去门七十步。侯伯之使,列五介,而去门五十步。子男之使,三介,而去门三十步。上摈出阈外闑东南西向,陈介西北,东面逦迤,如君自相见也,而末介、末摈相对亦相去三丈六尺。陈摈介竟,则不传命,而上摈进至末摈间,南揖宾,宾亦进至末介间,上摈与宾相去亦三丈六尺,而上摈揖而请事,人告君。君在限内,後乃相与入也。知者,约《聘礼》文。不传辞,《司仪》及《聘礼》谓之旅摈。君自来,所以必传命者,《聘义》云:“君子於其所尊弗敢质,敬之至也。”又若天子春夏受朝宗则无迎法,受享则有之,故《大行人》云:“庙中将币三享。”郑云:“朝先享,不言朝者,朝正礼,不嫌有等也。”若秋冬觐遇一受之於庙,则亦无迎法,故《郊特牲》云:“觐礼,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明冬遇依秋也。以为摈之礼,依次传命,故揖左人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一俯一仰,使衣前後襜如也。

○注“郑曰:复命白君,宾己去矣”。

○正义曰:案《聘礼》行聘享私觌礼毕,宾出,公再拜送,宾不复。郑注云:“公既拜,客趋辟。君命上摈送宾出,反告,宾不顾矣。於此,君可以反路寝矣。”

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孔曰:“敛身。”)立不中门,行不履阈。(孔曰:“阈,门限。”)过位,色勃如也,足躩如也,(包曰:“过君之空位。”)其言似不足者。摄齐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孔曰:“皆重慎也。衣下曰齐。摄齐者,抠衣也。”)出,降一等,逞颜色,怡怡如也。(孔曰:“先屏气,下阶舒气,故怡怡如也。”)没阶,趋进,翼如也。(孔曰:“没,尽也。下尽阶。”)复其位,踧踖如也。(孔曰:“来时所过位。”)

[疏]“入公门”至“踧踖如也”。

○正义曰:此一节记孔子趋朝之礼容也。“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者,公,君也。鞠,曲敛也。躬,身也。君门虽大,敛身如狭小不容受其身也。“立不中门”者,中门谓枨闑之中央。君门中央有闑,两旁有枨。枨谓之门闑。枨闑之中,是尊者所立处,故人臣不得当之而立也。“行不履阈”者,履,践也。阈,门限也。出入不得践履门限,所以尔者,一则自高,二则不净,并为不敬。“过位,色勃如也,足ㄟ如也”者,过位,过君之空位也,谓门屏之间,人君宁立之处。君虽不在此位,人臣过之宜敬,故勃然变色,足盘辟而为敬也。“其言似不足”者,下气怡声如似不足者也。“摄齐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皆重慎也。衣下曰齐。摄齐者,抠衣也。将升堂时,以两手当裳前,提挈裳使起,恐衣长转足蹑履之。仍复曲敛其身,以至君所,则屏藏其气,似无气息者也。“出,降一等,逞颜色,怡怡如也”者,以先时屏气,出下阶一级则舒气,故解其颜色,怡怡然和说也。“没阶,趋进,翼如也”,没,尽也。下尽阶,则疾趋而出,张拱端好,如鸟之舒翼也。“复其位,踧踖如也”者,复至其来时所过之位,则又踧踖恭敬也。

○注“阈,门限”。

○正义曰:《释官》云:“柣谓之阈。”孙炎云“阈,门限也。”经传诸注,皆以阈为门限,为内外之限约也。

○注“衣下曰齐。摄齐者,抠衣也”。

○正义曰:《曲礼》云:“两手抠衣,去齐尺。”郑注云:“齐谓裳下缉也。”然则衣谓裳也。对文则上曰衣,下曰裳。散则可通。故此云抠衣。抠,提挈也,谓提挈裳前,使去地一尺也。

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包曰:“为君使,聘问邻国,执持君之圭。鞠躬者,敬慎之至。”)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战色,足蹜蹜如有循。(郑曰:“上如揖,授玉宜敬。下如授,不敢忘礼。战色,敬也。是蹜蹜如有循,举前曳踵行。”)享礼,有容色。(郑曰:“享,献也。聘礼既聘,而享用圭璧有庭实。”)私觌,愉愉如也。(郑曰:“觌,见也。既享,乃以私礼见。愉愉,颜色和。”)

[疏]“执圭”至“愉愉如也”。

○正义曰:此一节记为君使聘问邻国之礼容也。“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者,言执持君之圭,以聘邻国,而鞠躬如不能胜举,慎之至也。“上如揖,下如授”者,上谓授玉时宜敬,故如揖也。下谓既授玉而降,虽不执玉,犹如授时,不敢忘礼也。“勃如战色,蹜蹜如有循”者,亦谓执圭行聘时战栗,其颜色敬也。足则举前曳踵而行,蹜蹜如有所循也。“享礼,有容色”者,享,献也。聘礼既聘,而享用圭璧有庭实。聘时执圭致命,故勃如战色。至行享时,则稍许有容色,不复战栗。“私觌,愉愉如也”者,觌,见也。愉愉,颜色和也。谓既享,乃以私礼见,故颜色愉愉然和说也。

○注“包曰”至“之至”。

○正义曰:云“为君使,聘问邻国,执持君之圭”者,案:《聘礼》云“宾袭执圭,致命公侧,袭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间”,是其事也。凡执玉之礼,《大宗伯》云:“公执桓圭。”注云:“双植谓之桓。桓,宫室之象,所以安其上也。圭长九寸。”故《玉人》云“命圭九寸,公守之”,是也。《宗伯》又云:“侯执信圭,伯执躬圭。”注云:“盖皆象以人形为琢饰,文有粗缛耳,欲其慎行以保身。圭皆长七寸。”故《玉人》云:“命圭七寸,谓之信圭,侯守之。命圭七寸,谓之躬圭,伯守之。”江南儒者解云:“直者为信,其文缛细。曲者为躬,其文粗略。”义或然也。《宗伯》又云:“子执谷璧,男执蒲璧。”注云:“谷所以养人。蒲为席,所以安人。不执圭者,未成国也。”盖琢为谷稼及蒲苇之文,盖皆径五寸,故《大行人》云“子执谷璧、男执蒲璧五寸”是也。凡圭广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知者,《聘礼记》文。其璧则内有孔,外有肉。其孔谓之好,故《尔雅·释器》云:“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此谓诸侯所执圭璧,皆朝於王及相朝所用也,故《典瑞》前既陈玉则云“朝觐宗遇会同於王,诸侯相见亦如之”是也。其公、侯、伯朝后皆用璋,知者,以《聘礼》聘君用圭,聘夫人以璋,则知於天子及后亦然也。其子、男既朝王用璧,朝后宜用琮,以璧、琮相对故也。郑注《小行人》云:“其上公及二王之後,享天子圭以马,享后璋以皮。其侯、伯、子、男,享天子璧以帛,享后琮以锦。其玉大小,各如其命数。”知者,《玉人》云“璧琮九寸,诸侯以享天子”是也。其诸侯相朝,所执之玉与朝天子同。其享玉皆以璧享君,以琮享夫人,明相朝礼亦当然。子、男相享,则降用琥以绣,璜以黼,故郑注《小行人》云“其於诸侯亦用璧琮耳。子、男於诸侯则享用琥璜,下其瑞”是也。其诸侯之臣聘天子及聘诸侯,其聘玉及享玉,降其君瑞一等,故《玉人》云“(王彖)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覜聘”是也。

○注“蹜蹜如有循,举前曳踵行”。

○正义曰:按《玉藻》云:“执龟玉,举前曳踵,蹜蹜如也。”踵谓足後跟也。谓将行之时,初举足前後曳足跟行,不离地,蹜蹜如也,言举足狭数,蹜蹜如也。”《玉藻》又云:“圈豚行,不举足,齐如流。”郑注云:“圈,转也。豚之言,若有所循,不举足曳踵,则衣之齐如水之流矣,孔子执圭则然。此徐趋也。”

○注“郑曰”至“庭实”。

○正义曰:“享,献也”,《释诂》文也。云“聘礼既聘,而享用圭璧有庭实”者,案《觐礼》侯氏既见王,乃云:“四享皆束帛加璧,庭实唯国所有。郑玄云:“四当为三。”《大行人职》曰:“诸侯庙中将币,皆三享其礼。”差又无取於四也。初享或用马,或用虎豹之皮。其次享三牲鱼腊。笾豆之实,龟也,金也。丹漆丝纩竹箭也,其馀无常货。此物非一国所能有,唯国所有,分为三享,皆以璧帛致之。《礼器》云:“大飨其王事与,三牲鱼腊,四海九州之美味也;笾豆之荐,四时之和气也;内金,示和也;束帛加璧,尊德也;龟为前列,先知也;金次之,见情也;丹漆丝纩竹箭,与众共财也。其馀无常货,各以其国之所有,则致远物也。《郊特牲》曰:“旅币无方,所以别土地之宜,而节远迩之期也。龟为前列,先知也。以锺次之,以和居参之也。虎豹之皮,示服猛也。束帛加璧,往德也。”郑玄《觐礼》之注所言,出於彼也。诸侯相朝聘,其礼亦然。案《聘礼》:“宾裼奉束帛加璧享。”《记》曰:“凡庭实随入,左先,皮马相间可也。”《小行人职》云:“合六币,圭以马,璋以皮,璧以帛,琮以锦,琥以绣,璜以黼。此六物者,以和诸侯之好故。”郑注云:“合,同也。六币,所以享也。五等诸侯享天子用璧,享后用琮。其大各如其瑞,皆有庭实,以马若皮。皮,虎豹皮也。用圭璋者,二王之後也。二王後尊,故享用圭璋而特之。《礼器》曰‘圭璋特’是也。其於诸侯亦用璧琮耳。子、男於诸侯则享用琥璜,下其瑞也。凡二王後诸侯相享之玉,大小各降其瑞一等。及使卿大夫覜聘亦如之。”是用圭璧有庭实也。

○注“既享,乃以私礼见”。

○正义曰:案《聘礼》:“摈者出请事,宾告事毕,宾奉束锦以请觌。”注云:“觌,见也。卿将公事,是欲交其欢敬也。不用羔,因使而见,非特来。”是也。

君子不以绀緅饰,(孔曰:“一入曰緅。饰者,不以为领袖缘也。绀者,齐服盛色以为饰衣,似衣齐服。緅者,三年练以緅饰衣,为其似衣丧服,故皆不以为饰衣。”)红紫不以为亵服。(王曰:“亵服,私居服,非公会之服。皆不正,亵尚不衣,正服无所施。”)当暑,袗絺綌,必表而出之。(孔曰:“暑则单服。絺綌,葛也。必表而出之,加上衣。”)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亵裘长,短右袂。(孔曰:“服皆中外之色相称也。私家裘长,主温。短右袂,便作事。”)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孔曰:“今之被也。”)狐貉之厚以居。(郑曰:“在家以接宾客。”)去丧,无所不佩。(孔曰:“去,除也。非丧则备佩所宜佩也。”)非帷裳,必杀之。(王曰:“衣必有杀缝,唯帷裳无杀也。”)羔裘玄冠不以吊。(孔曰:“丧主素,吉主玄,吉凶异服。”)吉月,必朝服而朝。(孔曰:“吉月,月朔也。朝服,皮弁服。”)齐,必有明衣,布。(孔曰:“以布为沐浴衣。”)

[疏]“君子”至“明衣布”。

○正义曰:此一节记孔子衣服之礼也。“君子不以绀緅饰”者,君子,谓孔子也。绀,玄色。緅,浅绛色。饰者,领缘也。绀者,齐服盛色以为饰衣,似衣齐服。緅者,三年练以緅饰衣,为其似衣丧服,故皆不以为饰衣。“红紫不以为亵服”者,红,南方间色。紫,北方间色。亵服,私居服,非公会之服。以其红紫二色皆不正,故不以为亵服。亵服尚不用,则正服无所施可知也。但言红紫,则五方间色皆不用也。“当暑,袗絺綌,必表而出之”者,袗,单也。絺綌,葛也,精曰絺,粗曰綌。暑则单服,必加尚表衣然後出之,为其形亵故也。“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者,凡祭服,先加明衣,次加中衣,冬则次加袍茧,夏则不袍茧,用葛也,次加祭服。若朝服,布衣亦先以明衣亲身,次加中衣,冬则次加裘,裘上加裼衣,裼衣之上加朝服;夏则中衣之上不用裘而加葛,葛上加朝服。凡服必中外之色相称。羔裘,黑羊裘也,故用缁衣以裼之。麑裘,鹿子皮以为裘也,故用素衣以裼之。狐裘黄,故用黄衣以裼之。“亵裘长,短右袂”者,此裘私家所著之裘也,长之者,主温也;袂是裘之袖,短右袂者,作事便也。“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者,今之被也。“狐貉之厚以居”者,谓在家接宾客之裘者,居家主温,故厚为之。“去丧,无所不佩”者,去,除也。居丧无饰,故不佩。除丧,则备佩所宜佩也。“非帷裳必杀之”者,杀谓杀缝。凡衣必有杀缝,唯帷裳无也。“羔裘玄冠不以吊”者,凶主素,吉主玄,故羔裘玄冠不以吊丧也。“吉月必朝服而朝”者,吉月,月朔也。朝服,皮弁服。言每朔日必服皮弁之服以朝於君也。“齐,必有明衣,布”者,将祭而齐,则必沐浴,浴竟而著明衣,所以明絜其体也。明衣以布为之,故曰“齐,必有明衣,布”也。

○注“孔曰”至“饰衣”。

○正义曰:云“一入曰緅。饰者,不以为领袖缘也”者,案《考工记》云:“三入为纁,五入为緅,七入为缁。”注云:“染纁者三入而成。又再染以黑则为緅。緅,今礼俗文作爵,言如爵头色也。又复再染以黑乃成缁矣。郑司农说以《论语》曰‘君子不以绀緅饰’,又曰‘缁衣羔裘’。《尔雅》曰:‘一染谓之縓,再染谓之竀,三染谓之纁。’《诗》云:‘缁衣之宜兮。’玄谓此同色耳。染布帛者,染人掌之。凡玄色者,在緅缁之间,其六入者与。”今孔氏云:“一入曰緅”者,未知出何书。又云“緅者,三年练以緅饰衣”,则似读緅为縓。案《檀弓》云:“练,练衣黄里縓缘。”注云:“小祥,练冠练中衣,以黄为内,縓为饰。黄之色卑於纁,縓纁之类明外除。”故曰“为其似衣丧服,故皆不以为饰衣”。云“绀者,齐服盛色以为饰衣,似衣齐服”者,《说文》云:“绀,帛深青扬赤色。”是绀为青赤色也,故为齐服盛色。若以为领袖缘饰,则似衣齐服也。

○注“服皆中外之色相称也”。

○正义曰:谓中衣外裘其色皆相称也。此经云“缁衣,羔裘”者,谓朝服也。知者,案《玉藻》云:“诸侯朝服以日视朝於内朝。”《士冠礼》云:“主人玄冠朝服,缁带素韠。”注云:“玄冠,委貌。朝服者,十五升布衣。而素裳不言色者,衣与冠同色。”是朝衣色玄,玄即缁色之小别。此说孔子之服,云“缁衣,羔裘”,《玉藻》亦云“羔裘缁衣以裼之”,是羔裘裼用缁衣,明其上正服亦缁色也。下文又曰“羔裘玄冠不以吊”,是羔裘所用配玄冠,羔裘之上必用缁布衣为裼,裼衣之上正服亦是缁色,文与玄冠相配,故知缁衣羔裘是诸侯君臣日视朝之服也。其素衣麑裘,则在国视朔之服也。卿大夫士亦皆然。故郑玄注此云“素衣麑裘,视朔之服”是也。其受外国聘享,亦素衣麑裘,故《聘礼》云:“裼降立。”注引《玉藻》云:“麑裘青犴衰,绞衣以裼之。”又引此云:“素衣麑裘。皮弁时或素衣。”如郑此言,则裼衣或绞或素不定也。熊氏云:“臣用绞,君用素。”皇氏云:“素衣为正,记者乱言绞耳。”其“黄衣,狐裘”,谓大蜡息民之祭服也。人君以岁事成熟,搜索群神而报祭之,谓之大蜡。又腊祭先祖五祀,因令民得大饮,农事休息,谓之息民。於大蜡之後,作息民之祭,其时则有黄衣狐裘也。大蜡之祭与息民异也。息民用黄衣狐裘,大蜡则皮弁素服,二者不同矣。以其大蜡之後,始作息民之祭,息民大蜡同月,其事相次,故连言之耳。知者,《郊特牲》云:“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皮弁素服而祭。素服以送终。葛带榛杖,丧杀也。”是大蜡之祭用素服也。《郊特牲》既说蜡祭,其下又云:“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注云:“祭谓既蜡,腊先祖五祀也,於是劳农以休息之。”是息民之祭用黄衣也。此说孔子之服云“黄衣,狐裘”,《玉藻》云“狐裘黄衣以裼之”,以此知大蜡息民则有黄衣狐裘也。是此三者之服,中衣与外裘其色皆相称也。

○注“孔曰”至“佩也”。

○正义曰:云“非丧则备佩所宜佩也”者,案《玉藻》云:“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宫羽。凡带必有佩玉,唯丧则否。佩玉有冲牙,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於玉比德焉。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世子佩瑜玉而綦组绶,士佩瓀玟而缊组绶,孔子佩象环五寸而綦组绶。”是非居丧则备佩此所宜佩也。

○注“王曰:衣必有杀缝,唯帷裳无杀也”。

○正义曰:谓朝祭之服,上衣必有杀缝,在下之裳,其制正幅如帷,名曰帷裳,则无杀缝。其馀服之裳,则亦有杀缝,故深衣之制,要在缝半下,缝齐倍要。丧服之制,裳内削幅。注云:“削犹杀也”。

○注“孔曰:丧主素,吉主玄,吉凶异服”。

○正义曰:《檀弓》云:“奠以素器,以生者有哀素之心。”注:“哀素,言哀痛无饰。凡物无饰曰素。”又礼祭服皆玄衣服。是丧主素,吉主玄也。

○注“孔曰”至“弁服”。

○正义曰:云“吉月,月朔也”者,以《诗》云“二月初吉”,《周礼》云“正月之吉”,皆谓朔日,故知此吉月谓朔日也。云“朝服,皮弁服”者,《士冠礼》云:“皮弁,服素积缁带素韠。”注云:“此与君视朔之服也。皮弁者,以白鹿皮为冠,象上古也。积犹辟也。以素为常,辟蹙其要中。皮弁之衣用布,亦十五升,其色象焉。”鲁自文公不行视朔之礼,孔子恐其礼废,故每於月朔,必衣此视朔之服而朝於君,所谓我爱其礼也。

齐必变食,(孔曰:“改常馔。”)居必迁坐。(孔曰:“易常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孔曰:“饐餲,臭味变。”)鱼馁而肉败,不食。(鱼败曰馁。)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孔曰:“失饪,失生熟之节。”)不时,不食。(郑曰:“不时,非朝、夕、日中时。”)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马曰:“鱼脍非芥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孔曰:“撤,去也。齐禁薰物,姜辛而不臭,故不去。”)不多食。(孔曰:“不过饱。”)祭於公,不宿肉。(周曰:“助祭於君,所得牲体,归则班赐,不留神惠。”)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郑曰:“自其家祭肉,过三日不食,是亵鬼神之馀。”)食不语,寝不言。虽蔬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孔曰:“齐,严敬貌。三物虽薄,祭之必敬。”)

[疏]“齐必”至“如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齐祭饮食居处之事也。“齐必变食”者,谓将欲接事鬼神,宜自絜净,故改其常馔也。“居必迁坐”者,谓改易常处也。“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者,食,饭也。牛与羊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饭与脍所尚精细也。“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者,饐餲,臭味变也。鱼败曰馁。言饭之气味变,及鱼肉败坏,皆不食之。“色恶,不食。臭恶,不食”者,谓饭食及肉颜色香臭变恶者,皆不食之,“失饪不食”者,谓馔失生熟之节也。“不时,不食”者,谓非朝、夕、日中时也。“割不正,不食”者,谓折解牲体,脊胁臂臑之属,礼有正数,若解割不得其正,则不食也。“不得其酱,不食”者,谓鱼脍非得芥酱则不食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者,气,小食也。言有肉虽多,食之不可使过食气也。“唯酒无量,不及乱”者,唯人饮酒无有限量,但不得多,以至困乱也。“沽酒市脯不食”者,沽,卖也。酒不自作,未必精絜;脯不自作,不知何物之肉,故不食也。酒当言饮,而亦云不食者,因脯而并言之耳。经传之文,此类多矣。《易·系辞》云“润之以风雨”,《左传》曰“马牛皆百匹”,《玉藻》云“大夫不得造车马”,皆从一而省文也。“不撤姜食”者,撤,去也。齐禁薰物,姜辛而不臭,故不去也。“不多食”者,不可过饱也。自此已上,皆蒙齐文。凡言不食者,皆为不利人,亦齐者,孔子所慎,齐必严敬,若必食之,或致困病,则失严敬心,故不食也。其凡常不必然。“祭於公,不宿肉”者,谓助祭於君,所得牲体,归则班赐,不留神惠经宿也。“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者,谓自其家祭肉,过三日不食,是亵慢鬼神之馀也。“食不语,寝不言”者,直言曰言,答述曰语。方食不可语,语则口中可憎。寝息宜静,故不言也。“虽蔬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者,祭谓祭先。齐,严敬貌。言蔬食也,菜羹也。瓜也,三物虽薄,将食祭先之时,亦必严敬。

○注“孔曰:饐餲,臭味变”。

○正义曰:《释器》云:“食饐谓之餲。”郭璞云:“饭饖臭。”《说文》云:“饖,饭伤热也。”《苍颉篇》云:“食臭败也。”《字林》云:“饐,饭伤热湿也。”

○注“鱼败曰馁”。

○正义曰:《释器》云:“肉谓之败,鱼谓之馁。”郭璞云:“败,臭坏也。馁,肉烂也。”

○注“孔曰”至“必敬”。

○正义曰:云“三物虽薄,祭之必敬”者,祭谓祭先也。案《玉藻》云:“唯水浆不祭。”又云:“瓜祭上环。”知此三者虽薄,亦祭先也。若祭之,亦必齐敬也。

席不正,不坐。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孔曰:“杖者,老人也。乡人饮酒之礼,主於老者,老者礼毕,出,孔子从而後出。”)

[疏]“席不正,不坐。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

○正义曰:此明坐席及饮酒之礼也。凡为席之礼,天子之席五重,诸侯之席三重,大夫再重。席南乡北乡,以西方为上;东乡西乡,以南方为上。如此之类,是礼之正也。若不正,则孔子不坐也。杖者,老人也。乡人饮酒之礼,主於老者,老者礼毕出,孔子则从而後出。

乡人傩,朝服而立於阼阶。(孔曰:“傩,驱逐疫鬼。恐惊先祖,故朝服而立於庙之阼阶。”)

[疏]“乡人傩,朝服而立於阼阶”。

○正义曰:此明孔子存室神之礼也。傩,索室驱逐疫鬼也。恐惊先祖,故孔子朝服而立於庙之阼阶。鬼神依人,庶其依已而安也。所以朝服者,大夫朝服以祭,故用祭服以依神也。

问人於他邦,再拜而送之。(孔曰:“拜送使者,敬也。”)

[疏]“问人於他邦,再拜而送之”。

○正义曰:此记孔子遗人之礼也。问犹遗也,谓因问有物遗之也。问者,或自有事问人,或闻彼有事而问之,悉有物表其意,故《曲礼》云:“凡以弓剑苞苴箪笥问人者,操以受命,如使之容。”此孔子凡以物问遗人於他邦者,必再拜而送其使者,所以示敬也。

康子馈药,拜而受之。(包曰:“馈孔子药。”)曰:“丘未达,不敢尝。”(孔曰:“未知其故,故不敢尝,礼也。”)

[疏]“康子馈药,拜而受之。曰:丘未达,不敢尝”。

○正义曰:此明孔子受馈之礼也。鲁卿季康子馈孔子药,孔子拜而受之。凡受人馈遗可食之物,必先尝而谢之。孔子未达其药之故,不敢先尝,故曰“丘未达,不敢尝”,亦其礼也。

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郑曰:“重人贱畜。退朝,自君之朝来归。”)

[疏]“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正义曰:此明孔子重人贱畜也。厩焚,谓孔子家厩被火也。孔子罢朝退归,承告而问曰:“厩焚之时,得无伤人乎?”不问伤马与否。是其重人贱畜之意。“不问马”一句,记者之言也。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孔曰:“敬君惠也。既尝之,乃以班赐。”)君赐腥,必熟而荐之。(孔曰:“荐其先祖。”)

君赐生,必畜之。侍食於君,君祭,先饭。(郑曰:“於君祭,则先饭矣,若为君尝食然。”)

[疏]“君赐”至“先饭”。

○正义曰:此明孔子受君赐食及侍食之礼也。“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者,谓君以熟食赐已,必正席而坐,先品尝之,敬君之惠也。君赐必多,不可留君之惠,既尝,当以班赐。“君赐腥,必熟而荐之”者,谓君赐已生肉,必烹熟而荐其先祖,荣君赐也。熟食不荐者,亵也。君赐生,必畜之者,谓君赐已牲之未杀者,必畜养之,以待祭祀之用也。“侍食於君,君祭,先饭”者,谓君召已共食时也。於君祭时,则先饭矣,若为君尝食然。

○注“郑曰”至“食然”。

○正义曰:云“於君祭,则先饭矣”者,《曲礼》云:“主人延客祭。”注云:“祭,祭先也。君子有事不忘本也。”君子不忘本者,有德必酬之,故得食而种,种出少许,置在豆间之地,以报先代造食之人也。若敌,客则得先自祭,降等之客则後祭。若臣侍君而赐之食,则不祭。若赐食,而君以客礼待之,则得祭。虽得祭,又先须君命之祭,後乃敢祭也。此言君祭先饭,则是非客之礼也,故不祭而先饭,若为君尝食然也。

疾,君视之,东首,加朝服,拖绅。(包曰:“夫子疾,处南牖之下,东首,加其朝服,拖绅。绅,大带。不敢不衣朝服见君。”)

[疏]“疾,君视之,东首,加朝服,拖绅”。

○正义曰:此明孔子有疾,君来视之时也。拖,加也。绅,大带也。病者,常居北牖下,为君来视,则暂时迁乡南牖下。东首,令君得南面而视之。以病卧,不能衣朝服及大带,又不敢不衣朝服见君,故但加朝服於身,又加大带於上,是礼也。

君命召,不俟驾行矣。(郑曰:“急趋君命,行出而车驾随之。”)

[疏]“君命召,不俟驾行矣”。

○正义曰:此明孔子急趋君命也。俟犹待也。谓君命召,已不待驾车而即行出,车当驾而随之也。

入太庙,每事问。

[疏]“入太庙,每事问”。

○正义曰:此明孔子因助祭入太庙庙中,礼仪祭器虽知之,犹每事复问,慎之至也。朋友死,无所归,曰:“於我殡。”(孔曰:“重朋友之恩。无所归,言无亲昵。”)

[疏]“朋友死,无所归,曰:於我殡”。正义曰:此明孔子重朋友之恩也。言朋友若死,更无亲昵可归,孔子则曰:“於我殡。”与之为丧主也。

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孔曰:“不拜者,有通财之义。”)

[疏]“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

○正义曰:此言孔子轻财重祭之礼也。朋友有通财之义,故其馈遗之物,虽是车马,非祭肉,不拜谢之。言其祭肉则拜之,尊神惠也。

寝不尸,(包曰:“偃卧四体,布展手足,似死人。”)居不容。(孔曰:“为室家之敬难久。”)

[疏]“寝不尸,居不容”。

○正义曰:此言孔子寝息居家之礼也。尸,死人也。言人偃卧四体,布展手足,似死人。孔子则当欹屈也。其居家之时,则不为容仪,为室家之敬难久,当和舒也。

见齐衰者,虽狎,必变。(孔曰:“狎者,素亲狎。”)见冕者与瞽者,虽亵,必以貌。(周曰:“亵,谓数相见,必当以貌礼之。”)凶服者式之。式负版者。(孔曰:“凶服,送死之衣物。负版者,持邦国之图籍。”)有盛馔,必变色而作。(孔曰:“作,起也。敬主人之亲溃”)迅雷风烈必变。(郑曰:“敬天之怒,风疾雷为烈。”)

[疏]“见齐”至“必变”。

○正义曰:此一节言孔子见所哀恤,及敬重之事,为之变容也。“见齐衰者,虽狎,必变”者,狎,谓素相亲狎。言见衣齐衰丧服者,虽素亲狎,亦必为变容。此即哀有丧也。“见冕者与瞽者,虽亵,必以貌”者,冕,大夫冠也。瞽,盲也。亵,谓数相见也。言孔子见大夫与盲者,虽数相见,必当以貌礼之。此即尊在位,恤不成人也。“凶服者式之。式负版者”,囚服,送死之衣物也。负版者,是持邦国之图籍者也。式者,车上之横木,男子立乘,有所敬,则俯而冯式,遂以式为敬名。言孔子乘车之时,见送死之衣物,见持邦国之图籍者,皆冯式而敬之也。“有盛馔,必变色而作”者,作,起也。谓人设盛馔待己,已必改容而起,敬主人之亲馈也。“迅雷风烈必变”者,迅,急疾也。风疾,雷为烈,此阴阳气激,为天之怒,故孔子必变容以敬之也。

○注“孔曰:狎者,素亲狎”。

○正义曰:案《左传》:“宋华弱与乐舆少相狎。”《曲礼》云:“贤者狎而敬之。”狎是相亵慢、相贯习之名也,故为素相亲狎也。

○注“负版者,持邦国之图籍”。

○正义曰:案《周礼·小宰职》曰:“听闾里以版图。”注云:“版是户籍图也。听人讼地者,以版图决之。《司书职》曰:‘邦中之版,土地之图。’”以图籍相将之物,故知负版者是持邦国之图籍也。

升车,必正立执绥。(周曰:“必正立执绥,所以为安。”)车中内顾,(包曰:“车中不内顾者,前视不过衡轭,傍视不过輢毂。”)不疾言,不亲指。

[疏]“升车”至“亲指”。正义曰:此记孔子乘车之礼也。“升车,必正立执绥”者,绥者,挽以上车之索也。言孔子升车之时,必正立执绥,所以为安也。“车中不内顾”者,顾,谓回视也。言孔子在车中不乡内回顾,掩人之私也。“不疾言,不亲指”者,亦谓在车中时也。疾,急也。以车中既高,故不疾言,不亲有所指,皆为惑人也。

○注“包曰:车中不内顾者,前视不过衡轭,傍视不过輢毂”。

○正义曰:衡轭是辕端横木驾马领者。《舆人》注云:“较,两輢上出轼者。”则輢毂俱在车之两傍。言孔子在车中,前视则不过衡轭之前,傍视则不过輢毂之後。案《曲礼》云:“立视五

巂,式视马尾,顾不过毂。”注云:“立平视也。巂犹规也,谓轮转之度。”案车轮一周为一规。乘车之轮高六尺六寸,径一围三,三六十八,得一丈八尺,又六寸为一尺八寸,总一规为一丈九尺八寸。五规为九十九场_六尺为步,总为十六步半,则在车上得视前十六步半也。而此注云“前视不过衡轭”者,礼言中人之制,此记圣人之行,故前视但不过衡轭耳。

色斯举矣,(马曰:“见颜色不善则去之。”)翔而後集。(周曰:“回翔审观而後下止。”)

[疏]“色斯举矣,翔而後集”。

○正义曰:此言孔子审去就也。谓孔子所处,见颜色不善,则於斯举动而去之。将所依就,则必回翔审观而後下止。此“翔而後集”一句,以飞鸟喻也。

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1子路共之,三嗅而作。(言山梁雌雉得其时,而入不得其时,故叹之。子路以其时物,故共具之。非本意,不苟食,故三嗅而作。作,起也。)

[疏]“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正义曰:此记孔子感物而叹也。梁,桥也。共,具也。嗅,谓鼻歆其气。作,起也。孔子行於山梁,见雌雉饮啄得所,故叹曰:“此山梁雌雉,得其时哉1而人不得其时也。子路失指,以为夫子云时哉者,言是时物也,故取而共具之。孔子以非已本意,义不苟食,又不可逆子路之情,故但三嗅其气而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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