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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義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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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曰:福田者,明因果之源,辯資酬之理,猶玆勝也,善芽從之以生,譬彼良田,福實因而遂長,此其致也。《靈寶經》云:道為無心宗,一切作福田。

釋曰:福以富樂為義,謂富足,七珍樂具,亦以備足為義,謂樂具備足。田以能生為義,謂能生善福,謂福善填滿,諭如世之良田。故《本際經》云:自慶身田,治法雨也。三寶明體,即道經也。道寶者,正取太上道君應身以為田體色身,親受供養。經寶者,若淺而論之,教是色聲,非善惡性,其為田也,雖能發福,無有資生;深而論之,言教難思,皆是善用,其為田也,非直發福,亦是資生。師寶者,三寶之中,正當田體。何者?道雖尊貴,性一化主,又不恒見,無所資須,經法乃高,由人弘闡。此之二寶,田義不彰,惟在師尊,於理獨顯。何者?師寶之法,交有資須。《本際經》云;通是師寶,為良福田,此其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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