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白芷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雷公云:凡采得后,勿用四条作一处生者,此名丧公藤。兼勿用马蔺,并不入药中。

凡使,采得后,刮削上皮,细锉,用黄精亦细锉,以竹刀切二味等分,两度蒸一伏时后,出,于日中晒干,去黄精用之。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