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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不是一个封建社会?这一问题,应该根据历史事实来解答。中国史上秦以前的所谓封建,乃属一种政治制度,与秦以后的郡县制度相针对。在西洋历史中古时期有一段所谓feudalism的时期,feudalism则并不是一种制度,而是他们的一种社会形态。现在把中国史上"封建"二字来翻译西洋史上之feudalism,便犯了名词纠缠之病。

西洋feudalism之起源,事先并非出自任何人的计划与命令,也没有一种制度上之共同规律。只因北方蛮族入侵,罗马政府崩溃,新的政府与法律不及产生,农民和小地主,在混乱中无所依赖,各自向较强有力者投靠,要求保护,于是在保护者与被保护者间,成立了各样的契约。后来此种契约关系,逐渐扩大,连国家、国王、皇帝、城市乃至教会,都被卷入。这是一种由下而上的演进。

中国历史上所谓封建,究竟始于何时,已难详考。据传说,远从夏、商时已有。古史渺茫,此当由专门古代史家经过严格考据来论定。但我们不妨说,正式的封建制度则始自西周。西周封建乃由武王、周公两次东征,消灭了殷王室的统治权,逐步把自己的大批宗室亲戚,分封各地,以便统制。先由天子分封诸侯,再由诸侯分封卿大夫,逐步扩张。这种演进是由上而下的。西方封建由统一政府之崩溃而起,东方封建则是加强政府统一的一种强有力的新制度。

若加进经济情形来讲,周代封建实是一种武装集团的向外垦殖。西周本是一个农耕部族,他们征服了殷朝,遂把他们的近亲近族,一批批分送去东方,择定交通及军略要冲,圈地筑城,长期屯驻。一面耕垦自给,一面建立起许多军事基点。在其相互间,并完成了一个包络黄河流域,乃至南达汉水、淮水,甚至长江北岸的庞大交通网。原有殷代遗下的几许旧的城郭与农耕区,被包络在这一个庞大交通网与许多军事基点之内的,也只有接受周王朝新定的制度,而成为他们统属下的侯国了。至于在此一两百个城郭农耕区域之外,当时中国中原大陆还有不少游牧部落,他们并不专务农业,他们也没有城郭宫室,还是到处流动迁徙,这些便是当时之所谓戎狄。

因此西周封建,同时实具两作用。一是便于对付旧殷王朝之反动,一是防御四围游牧人侵扰。我们若把这一种形势和进程来比拟西洋史,周代封建实是当时以军事和政治相配合,而又能不断地动进的一种建国规模。远之颇像罗马帝国,近代则似英伦三岛之海外殖民。由一个中心向外扩展,由上层的政治势力来控制各地的社会形态。西方中古时期之所谓封建,则由各地散乱的社会,渐渐向心凝结,在下层的许多封建契约上,逐步建立起政治关系来。由日耳曼诸选侯来公选日耳曼王,再由日耳曼王来充当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这又是中西封建恰相颠倒的一个对比。

若就社会形态言,周代封建确与西洋中古史上之封建社会有一相似处,厥为同样显然有贵族与平民两阶级存在。然此一形态,并非封建社会之主要特征。因希腊、罗马时代,同样有贵族平民两阶级,但那时则并非封建社会。即就中国周代与西洋中古之贵族阶级作一比较,其间亦有许多不同。西洋中古时代之贵族地主,实际上多是在一块农田,即他的领地上居住,筑有一所堡垒,一个像中国后来所谓庄主或土豪的身份而止。他的地位,在当时也只等如一个寺庙中的方丈或一个市镇上的镇长。而中国在春秋时代所见的诸侯卿大夫,则都是像样的政治领袖。如齐、晋、楚、秦许多大诸侯,实和十字军以后英、法诸邦的专制王室一色无二。他们的疆土,即俨然是一个大王国,他们治下的许多卿大夫,如晋六卿鲁三家之类,全都集中在中央政府共同执政,已经是像样的一个政府和王朝。当时的卿大夫各有自己的采邑,也各自派有官吏即家宰统治着。每一侯国的都城,有一所宗庙,同时也是一个工商业集中的都会。宗教工商业和军事,都集合在一政府一王室当时称为诸侯的统率管理之下。

明白言之,春秋时代的贵族,显然是政治性的。而西洋中古时期,除却公国伯国等外,还可有主教国bishop states,或城市国,同样都说是国,以分别于此后新兴的所谓现代国家。而中国春秋时代之侯国,论规模与体制,实已与此后西洋的现代国家相差不远。工商都市与宗教中心,都已控制在封建贵族的政治系统里。这又是一个应当注意的大差别。这一个差别,依然是上指西方封建是一个社会形态,而中国封建则是一个政治制度的差别。固然政治与社会相互间,并不能严格分离。但我们要研究某一时代的社会形态,决不该忽略了那时的政治制度。

一到战国时代,那种政治的演进更显著了。那时的国家都已有更辽廓的疆土,更谨严的政治组织,像齐国拥有七十多城市,全都直辖中央,由中央派官吏统治,不再是贵族们的采邑了。它的中央政府所在地临淄,据说有七万家住户,每户可得壮丁三人,一城便有二十一万个壮丁。想来全城居民,至少应在三十五万人以上。其他各国首都,像赵之邯郸,魏之大梁,楚之郢,其繁盛情形,亦大致与临淄相类似。这些都是政治中心,同时又兼商业中心的大城市。每一次战争,一个国家派出二三十万战士并不很稀罕。各国政府中的行政长官,以及统兵大帅,几乎全是些平民出身的游士。偶然还有一二贵族封君,像孟尝、平原、信陵、春申之类,他们也并不像春秋时代一般贵族们,有经政治、法律规定允有的特殊地位和特殊权益。赵奢为政府收田租,平原君的九个管家违抗法令,给赵奢杀了,平原君还因此赏识赵奢,大大重用他。我们单凭战国政治局面,便可想见那时的社会形态,断断不能与西方中古时代所谓封建社会者相提并论。

现在再一检讨春秋战国时代的平民生活。照中国古代的封建观念,一切土地全属于贵族,平民并无土地所有权。故说"四封之内,莫非王土,食土之毛,莫非王臣。"懂得了这一观念,才可来讲那时的井田制度。诸侯们在其所居城郭之外,划出一部分可耕的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按着年龄受田还田。每一农民,在封建制度下,绝不许有私有的土地,但税收制度则甚为宽大。依照井田制的标准形式论,每一家受田百亩,这是所谓私田。八家又共耕公田百亩。但所谓私田,只照收益言,并不指土地的私有。每一农民二十岁受田百亩,六十岁还归公家。在此期间,他一面享有这百亩田的私收益,但须联合其他七家,参加耕种公田百亩之义务。这一百亩公田,成为一个小型的集体农场,由环绕它的八家农民共同耕作。在贵族握有土地权者之收益言,只等于征收田租九分一。后来这制度稍稍变通,把公田取消,每一农民在其私田百亩内,向地主,即贵族贡献十分一的田租。大概这两制度,有一时期曾同时存在着。离城较近的田地,授与战士或其他较优待的农民,是没有集体耕作的公田的,按亩什一抽税。离城较远的地区,则仍行八家共耕公田的旧制度,公家得九分一的收入。

但这一制度,在春秋末战国初一段时期内,便逐步变动了。主要是税收制度的变动。起先是八家共耕公田百亩,再各耕私田百亩,此所谓助法。其次是废除公田,在各家私田百亩内征收什分一的田租,此所谓贡法及彻法。贡法是照百亩收益折成中数,作为按年纳租的定额。彻法是照每年丰歉实际收益而按什一缴纳。再其次则贵族只按亩收租,认田不认人,不再认真执行受田还田的麻烦,此所谓履亩而税。更其次则容许农民划去旧制井田的封岸疆界,让他们在百亩之外自由增辟耕地,此所谓开阡陌封疆,而贵族则仍只按其实际所耕收,取什分一的田租。此在贵族似乎只有增添收入,并不吃亏。然而这里却有一个绝大的转变,即是土地所有权由此转移。

在春秋时代,照法理讲,农民绝无私有的土地,耕地由贵族平均分配。照现在观念来说,土地是国有的,农民是在政府制定的一种均产制度之下生活的。现在税收制度改了,贵族容许农民量力增辟耕地,又不执行受田还田手续,贵族只按亩收租。循而久之,那土地所有权却无形中转落到农民手里去。

这一转变,并未经过农民意识的要求,或任何剧烈的革命,也非由贵族阶级在法理上有一正式的转让令,只是一种税收制度变了,逐渐社会上的观念也变了,遂成为耕者有其地的形态,此即封建制度下井田之破坏。

井田制破坏了,现在是耕者有其地,土地所有权转归给农民了,然而相随而来的,则是封建时代为民制产的一种均产制度也破坏了。从前是一种制约经济,现变成自由经济了。有些农民增辟耕地渐成富农,有些贫农连百亩耕地也保不住,经由种种契约而转卖给富农。既是土地所有权在农民手里,他们自可世代承继而且自由买卖。与私有制相引而起的,则是贫富不均,此在中国史上谓之兼并。农民有着自由资产,中间便有着贫富的阶层。富农出现了,渐变成变相的贵族。从前平民贵族两阶级的基础也连带摇动。所以井田制度破坏,必连带促进封建制度之崩溃。

再次要讲到耕地以外之非耕地,包括草原、牧场、泽地、猎区、鱼池、山地、森林、矿场、盐池、盐场等,这些在古代称为禁地,指对井田之为开放地而言。照法理言,禁地亦属封建贵族所有,他们特设专员管理,不容许农民自由侵入。贵族们凭借这些禁地,占有一切小规模的工商业。工人商人全由贵族御用,指定世袭,只受贵族额给的生活酬报费,并无自由私产,更谈不到资本主义。

但到春秋末战国初,这一情形,也连带变动了。农民们不断侵入禁地捕鱼、伐木、烧炭、煮盐,作种种违法的生利事业,贵族禁不胜禁,到后来让步了,容让他们自由入禁地去,只在要路设立关卡,抽收他们额定的赋税。但在土地所有权的观念上,却并未像耕地般顺随转变。因此自战国一直下至秦汉,山海池泽的所有权,仍都认为是国有的,在那时则认为是王室所私有。因此秦汉两代的税收制度,把田税归入国库,大司农所管。把山海池泽之税归入王室之私库、少府所管。这一分别,除非明了春秋封建时代井田与禁地的所有权之法理观念,及其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将无法说明。

连带而来,正因为在春秋时代,最先侵入山泽禁地,营谋新生利事业者,是被指目为盗贼的,因此直到秦汉时人,尚认自由工商业为不法的营业,而称之为奸利。汉初晁错等人重农抑商的理论,以及汉武帝时代之盐铁国营官卖政策,皆该从此等历史演变之具体事实来说明。

汉武帝的盐铁政策,在近代看法,极近似于西方新起的国家社会主义。然在汉时人理论,则山海池泽之所有权既归属于王室即公家,则遇王室有需要时,自可收归自己经营。而且汉武帝是把这一笔税收来津贴国防对付匈奴的,那更是名正言顺,无可疵议了。但自由经济思想,仍在汉宣帝时,由民间代表竭力主张而再度得势。当时政府财政当局与民间代表,对此政策之详细讨论与往复辩难,曾记载在有名的《盐铁论》里面,此书直保留到现在。但下到王莽时代,政府中制约经济派的理论,又重新抬头。连一切田亩,完全收归国有,由中央重新平均分配。盐铁官卖的政策,又复严厉推行。这只是沿续汉武帝时代的理论,进一步来恢复春秋封建时代的经济政策,即一种制约的平均分配政策。这些全都渊源于春秋时代之井田禁地及一切土地所有权公有之一观念上,演变产生。

依据上述,春秋封建时代上层贵族阶级世袭的政治特权,到战国时取消了。下层平民阶级农工商诸业被制约的均产经济,到战国时也解放了。在上既无世袭特权的贵族,在下却兴起了许多富农新地主,以及大规模的私人工商企业与新富人。若说春秋社会有一些像西洋中古时期的封建社会,到战国,可说完全变样了。同时我们还该注意到,介在贵族君、卿、大夫与平民农、工、商两阶级中士的一阶层。

士可分为文武两支,在西洋中古封建社会里,有一种骑士出现,但在中国春秋时期,则根本无此现象。军队全由贵族子弟所编组,平民没有从军作战的资格。又在西洋封建社会里,教师、牧师,亦是一份极重要的角色。中国春秋时代,宗教早为政治所掩蔽,所消融,没有能脱离政治而独立的宗教。虽有一大部分知识亦保留在宗庙里,但中国的宗庙,与西洋教堂不同。在宗庙服务的,不是僧侣,而是政府指定的一种世袭官吏。当时也只有贵族子弟得受高深教育,平民是没份的。偶有特殊英武或聪秀的平民子弟,有时获蒙挑选到军队或宫廷中去,这便是所谓士了。

士的一阶级,乃由贵族阶级堕落,或由平民阶级晋升而成的一个中层阶级。他们在军役或文职中,充当一种下级不重要的职务,有些像西方骑士和牧师般,而实在则大不相同。在此也可见要把中西历史一一相拟,这中间是有绝大出入的。一到战国时代,情形又大变。贵族军队解体,平民军队代兴。平民普遍参加军役,因而有立军功而获高官厚禄,变成新地主新贵人的。而平民学者之兴起,更为当时社会一绝大变迁。那些平民学者,代替贵族阶级掌握了学术文化知识上的权威地位。战国时代各国一切武职文职,上及首相统帅的崇高地位,几乎全落到这辈新兴的平民学者所谓士的手里,这已在上面说过了。更重要的,这辈平民学者,绝没有像西洋中古封建社会里所谓有限度的忠忱那样的心情。他们绝不肯只忠于他们所隶属的领地,或市镇,或基尔特,或某家族某国君之下。他们当时,可称为全抱有超地域、超家族、超职业甚至超国家的天下观念或世界观念,而到处游行活动。

他们这一种意识形态,亦可由历史演变来说明。因中国周代封建,本是西周王室一手颁布下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之用意,本在加强中央统一之政治效能的。后来经过一段长时期的持续,这一制度之实际效能,充分表现了。不论西周氏族,乃及夏氏族、商氏族及其他氏族,全在此制度下,逐渐酝酿出一种同一文化、同一政府、同一制度的大同观念来。

在春秋时代,西周王室虽早已覆灭,但由它所分封的诸侯们,却逐渐形成一坚强的同盟团体。在名义上,他们仍服从周天子共主的尊严。在实际上也尽了他们保存封建文化,即当时城郭耕稼的文化,来压制消灭各地游牧文化之骚动与威胁。这便是春秋时代之霸业。但春秋列国君卿大夫,他们究竟同是贵族,在他们各自的领土上拥有特权,因此他们只能做到他们那时所能有的一种国际联盟而止。但平民学者兴起,他们并不承认贵族特权,而他们却忘不了封建制度所从开始的天下,只有一个共主,一个最高中心的历史观念。因此他们从国际联盟,再进一步而期求天下一家。他们常常在各国间周游活动,当时称之谓游士,即是说他们是流动的知识分子。其实凡属那时的知识分子,无不是流动的,即是无不抱有天下一家的大同观念。他们绝不看重那些对地域家族有限度的忠忱,因此而造成秦汉以下中国之大一统。

西洋在中古封建社会里,算只有基督教会,抱有超地域、超家族的天下一家的理想,竭力要凭他们的宗教教义,在封建社会上,重新建立起一个神圣罗马帝国,来恢复古罗马的统一规模。这与它们封建社会所由形成的历史趋势,恰相违逆。因此宗教势力在政治上的作用,也必渐渐降低,终于在地域与家族之基础上,造成许多近代的新王国。他们在政治上的契约的理论,民权的观念,民主政治和议会选举种种的制度,西方历史学者都能指出它们的渊源,多半由中古封建时代所酝酿,所孕育。

但中国西周以下的封建,大体上并不与西洋一般。因此在中国封建政治下,酝酿出秦汉统一,酝酿出汉武、王莽以下,一连串的制约经济与均产运动。中国虽无教会,而中国历史却能制造出像西洋中古时代耶稣教士所想像的天下一家的大同政治。若使不能尽情抹杀历史事实,试问可否说孔子、墨子以下的那批战国游士们的抱负,全是像近人所咒骂吐弃的所谓封建意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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