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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海军衙门原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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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为拟定北洋海军章程,缮具清册,恭呈慈览事:

窃臣等奉命创办海军,曾经奏明先办北洋一枝,着有成效,他省量度经费再行仿照举办。溯自十二年四月间,臣奕譞前赴北洋乘轮出海,自大沽周历旅顺口、威海卫、烟台各要隘,简阅巡查。是时北洋可备战阵者只定远、镇远、济远三铁舰,超勇、扬威两快船,余则仅供练运,规模虽具,尚未成军。去岁续订英德之四快船到津,合之旧有之蚊雷等船,经营裒益,计得大小二十五艘,声势已壮;俟库款稍充,再添数船,即成劲旅,入可以驻守辽渤,出可以援应他处,辅以各炮台陆军驻守,良足拱卫京畿。

惟不详定章程,断难垂诸永久。臣奕譞等与臣李鸿章往返函商,就现支之经费,划作在船官兵、匠役俸饷、薪粮及煤油、修造等款,并拟将管带、驾驶各员均作为实缺定额,以专责成。天津水师学生渐有成就,陆续拨入战舰习练,将来在船员弁遇有缺额,即可就近取材。谨将船只之等第,官弁、兵丁、匠役之额数,俸饷、杂支之数目,及如何升擢,如何简阅,分门别类,督饬臣衙门总办章京等会同直隶按察使周馥悉心考核,编辑成帙。计分十四款,列为六册,进呈慈览。恭候钦定。如蒙俞允,发下后臣等遵奉刊刻颁行。

再,海军系属初创,臣等此次所拟章程,本无成例可循,且因时制宜,间有参用西法之处,与部章未能尽合,应请饬部免其核议。至章程内容有未备及临时应行变通者,由臣等随时酌拟具奏。

所有拟定北洋海军章程缘由,是否有当,谨恭折具陈,伏乞皇太后慈鉴训示。谨奏请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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