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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尸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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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方》云:葛稚川言,鬼疰者,是五尸之一疰。又按诸鬼邪为害,其变动乃有三十六种至九十九种。大约使人淋漓沉沉,默默的不知其所苦,而无处不恶。累年积月,渐就顿滞,以至于死。传于旁人,乃至灭门。觉知是候者,急治獭肝一具,阴干取末,水服方寸七,日三服效,未知再服,此方神良。《紫庭方》云:传尸、伏尸皆有虫,须用乳香熏病患之手,乃仰手掌,以帛覆其上,熏良久,手背上出毛长寸许,白而黄者可治,红者稍难,青黑者即死。若熏之良久无毛者,即非此症,属寻常虚劳症也。又法,烧安息香令烟出,病患吸之嗽不止,乃传尸也。不嗽,非传尸也。《直指方》云:瘵虫食人骨髓,血枯精竭,不救者多。人能平时爱护元气,保养精血、瘵不可得而传。惟夫纵欲多淫,精血内耗,邪气外乘,是不特男子有伤,妇人亦不免矣。然而气虚腹馁,最不可入劳瘵之门,吊丧问丧,衣服器用中,皆能乘虚而染触。间有妇人入其房,睹其人,病者思之,劳气随入,染患日久,莫不化而为虫。治疗之法,大抵以保养精血为上,去虫次之。安息、苏合、阿魏、麝、犀、丹砂、雄黄,固皆驱伐恶气之药,亦须以天灵盖行乎其间。盖尸疰者鬼气也,伏而未起,故令淹缠,得枯骸枕骨治之,鬼气飞越,不复附人,于是乎瘥。外此则虎牙骨、鲤鱼头,皆食人之类也,其亦枕骨之亚乎。要之发用以前,当以川芎、当归先立乎根本之地。先用芎归血余散,吞北斗符,次用鳖甲生犀散取虫。苏游论曰:传尸之候,先从肾起,初受之两胫酸疼,腰背拘急,行立脚弱,饮食减少,两耳飕飕,真似风声,夜卧遗泄,阴汗痿弱。肾既受讫,次传于心,心初受气,夜卧心惊,或多恐悸,心悬悬,气吸吸欲尽,梦见先亡,有时盗汗,饮食无味,口内生疮,心气烦热,惟欲眠卧,朝轻夕重,两颊口唇,悉皆纹赤,如敷胭脂,有时手足五心烦热。心受已,次传于肺,肺初受气,咳嗽上气,喘卧益甚,鼻口干燥,不闻香臭,如或忽闻,惟觉朽腐气,有时恶心欲吐,肌肤枯燥,时或疼痛,或似虫行,干皮细起,状如麸片。肺既受已,次传于肝,肝初受气,两目胱胱,面无血色,常欲颦眉,视不能远,目常干涩,又时赤痛,或复睛黄,常欲合眼,及时睡卧不着。肝既受已,次传于脾,脾初受气,两胁虚胀,食不消化,又时泻利,水谷生虫,有时肚痛腹胀雷鸣,唇口焦干,或生疮肿,毛发干耸,无有光润,或时上气,撑肩喘息,利赤黑汁,见此证者,乃不治也。

夫骨蒸、 、伏连、尸疰、劳疰、虫疰、毒疰、热疰、冷疰、食疰、鬼疰,善皆曰传尸。以疰者注也,病自上注也,其变有二十二种,或三十六种,或九十九种。大略令人寒热盗汗,梦与鬼交,遗精白浊,发干而耸,或腹内有块,或脑后两边有小结,复连数个,或聚或散,沉沉默默,咳嗽痰涎,或咯脓血如肺痿肺痈状,或腹下利,羸瘦困乏,不自胜持,积月累年,以至于死。死复传注亲属,乃至灭门者是也。更有蜚尸、遁尸、寒尸、丧尸、与尸疰,谓之五尸,及大小附着等证,乃挟诸鬼邪而害人。其证多端,传变推迁,难以推测。故自古及今,愈此病者,十不一得。所谓狸骨、獭肝、天灵盖、铜锁鼻,徒有其说,未尝取效。惟膏肓俞、四花穴,若及早灸之,可否几半,晚亦不济矣。

上清紫庭追劳方云:三尸九虫之为害,治者不可不知其详。九虫之内,三虫不传, 、蛔、寸白也。其六虫者,或脏种毒而生,或亲属习染而传,疾之初觉,精神恍惚,气候不调,切在戒忌酒色,调节饮食。如或不然,五心烦热,寝汗忪悸,如此十日、顿成羸瘦,面黄光润,此其证也。大抵六虫,一旬之中,遍行四穴,周而复始。病经遇木气而生,立春一日后方食起,三日一食,五日一退,方其作苦,百节皆痛,虫之食也。退即还穴醉睡,一醉五日,其病乍静。候其退醉之时,乃可投符用药。不然,虫熟于符药之后,不能治也。一虫在身中,占十二穴,六虫共占七十二穴。一月之中,上十日虫头向上,从心至头游四穴,中十日虫头向内,从心至脐游四穴,下十日虫头向下,从脐至足游四穴。阳日长雄,阴日长雌。其食先脏腑脂膏,故其色白。五脏六腑一经食损,即皮聚毛脱。妇人即月信不行,血脉皆损,不能荣五脏六腑也。七十日后食人血肉尽,故其虫黄赤。损于肌肉,故变瘦劣,饮食不为肌肤,筋缓不能收持。一百二十日外,血肉食尽,故其虫紫。即食精髓,传于肾中食精,故其虫色黑。食髓即骨痿不能起于床。诸虫久即生毛,毛色杂花钟孕五脏五行之气,传之三人即自能飞,其状如禽,亦多品类。传入肾经,不可救治。

利药下虫后,其虫色白,可三十日服药补,其虫黄赤,可六十日服药补,其虫紫黑,此病已极,可百二十日服药补。又云:虫头赤者,食患人肉、可治,头口白者,食患人髓,其病难治,只宜断后。故经曰:六十日者,十得七八。八十日内治者,十得三四。过此以往,未知生全,但可为子孙除害耳。

第一代为初劳病,谓初受其疾,不测病源,酒食加餐,渐觉羸瘦,治疗蹉跎,乃成重病,医人不详其故,误药多死。

图(缺)

此虫形如婴儿,背上毛长三寸,在人身中。

图(缺)

此虫形如鬼状,变动在人脏腑中。

图(缺)

此虫形如虾蟆,变动在人脏腑中。

以上诸虫,在人身中萦着之后或大或小,令人梦寐颠倒,魂魄飞扬,精神离散,饮食不减,形容渐羸,四肢酸疼,百节劳倦,憎寒壮热,背膊拘急,头脑疼痛,口苦舌干,面无颜色,鼻流清涕,虚汗常多,行步艰辛,眼睛多痛。其虫遇丙丁日食起,醉归心俞穴中,四穴轮转,周而复始。候虫大醉,方可医灸,取出虫后,用药补心。(此用守灵散)

第二代为觉劳病,谓传受此病,已觉病者患人,乃自知夜梦不祥,与亡人为伴侣,醒后全无情思,昏沉似醉,神识不安,所食味辄成患害,或气痰发动,风毒所加,四体不和,心胸满闷,日渐羸瘦,骨节干枯,或呕酸水,或者醋心,唇焦口苦,鼻塞胸痛,背膊酸疼,虚汗常出,腰膝刺痛。如此疾状,早须医治,过时难疗,致伤性命。

图(缺)

此虫形如乱丝,长三寸许,在人脏腑中。

图(缺)

此虫形如蜈蚣,或似守宫,在人脏腑中。

图(缺)

此虫形如虾蟹,在人脏腑中。

以上诸虫,在人身中,令人气喘,唇口多干,咳嗽憎寒,心烦壅满,毛发焦落,气胀吞酸,津液渐衰,次多虚渴,鼻流清水,四肢将虚,脸赤面黄,皮肤枯瘦,腰膝无力,背脊酸疼,吐血唾脓,语言不利,鼻塞头痛,胸膈多痰。重者心闷吐血,僵仆在地,不能自知。其虫遇庚辛日食起,醉归肺俞穴中,四穴轮转,周而复始。俟虫大醉,方可治医,取出其虫,补肺则瘥。(虚成散)

第三代为传尸劳病,谓传受病患自寻得知之,日渐消瘦,顿改容颜,日日 惶,夜夜忧死,不遇良医,就死伊芳迩。

图(缺)

此虫形如蚊蚁,俱游人脏腑中。

图(缺)

此虫形如蜣螂,大如碎血片,在人脏中。

图(缺)

此虫形如刺 ,在人腹中。

以上诸虫,在人身中,令人三焦多昏,日常思睡,呕吐苦汁或吐清水,或甜或苦,粘涎常壅,腹胀虚鸣,卧后多惊,口鼻生疮,唇黑面青,日渐消瘦,精神恍惚,魂魄飞扬,饮食不消,气咽声干,目多昏泪。其虫遇庚寅日食起,醉归厥阴穴中,四穴轮转,周而复始。俟虫大醉,方可治取,虫出之后,补气即瘥。

第四代

图(缺)

此虫形如乱丝,在人腹脏之中。

图(缺)

此虫形如猪肺,在人腹内之中。

图(缺)

此虫形如蛇虺。在人五脏之中。

以上诸虫,在人身中,令人脏腑虚鸣,呕逆伤中, 癖气块,憎寒壮热,肚大筋生,腰背疼痛,或虚或瘦,泻利无时,行履困重,四肢憔悴,上气喘急,口苦舌干,饮食及水过多,要吃酸咸之物。其虫遇戊己日食起,醉归脾俞穴中,四穴轮转,周而复始。俟虫大醉,方可治取,虫出之后,补脾为瘥。(魂停散)

第五代

图(缺)

此虫形如鼠,似小瓶,浑无表里背里。

图(缺)

此虫形如有头无足,有足无头。

图(缺)

此虫变动,形如血片,在于阳宫。

以上诸虫,入肝经而归肾,得血而更改也。令人多怒气逆,筋骨拳挛,四肢解散,唇黑面青,憎寒壮热,腰背疼痛,起坐无力,头如斧斫,眼睛时痛,翳膜多泪,背膊刺痛,力乏虚羸,手足干枯,卧着床枕,不能起止,有似风中,肢体顽麻,腹内多痛,眼见黑花,忽然倒地,不省人事,梦寐不祥,觉来遍体虚汗,或有面色红润如平时者,或有通灵而言未来事者。其虫遇癸未日食起,醉归肝俞穴中,四穴轮转,周而复始。俟虫大醉,方可医救,取虫出后,补肝乃瘥。(金明散)

第六代(此代虫有翅足全者,千里传疰,所谓飞尸,不以常法治也。)

图(缺)

此虫形如马尾,有两条,一雌一雄。

图(缺)

此虫形如龟鳖,在人五脏中。

图(缺)

此虫形如烂面,或长或短,或如飞禽。

以上诸虫,在人身中,居于肾脏,透连脊骨,令人思食,百味要吃,身体危羸,腰膝无力,髓寒骨热,四体干枯,眼见火生,或多黑暗,耳内虚鸣,阴汗燥痒,冷汗如油,梦多鬼交,小便黄赤,醒后昏沉,脐下结硬,或奔心腹,看物如艳,心腹闷乱,骨节疼痛,食物进退,有时喘嗽。其虫遇丑亥日食起,醉归肾俞穴中,四穴轮转,周而复始。俟虫大醉可医治,取虫后,补肾填精瘥。(育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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