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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校釋附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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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年譜

光武建武三年公元二七充生於上虞

王充字仲任,會稽上虞人也,其先自魏郡元城徙焉。後漢書本傳。

王充者,會稽上虞人也,字仲任。其先本魏郡元城一姓。(?)孫一(?)幾世嘗從軍有功,封會稽陽亭。一歲倉卒國絕,因家焉;以農桑為業。世祖勇任氣,卒咸不揆於人。歲凶,橫道傷殺,怨讎眾多。會世擾亂,恐為怒讎所擒,祖父汛舉家擔載,就安會稽,留錢唐縣,以賈販為事。生子二人,長曰蒙,少曰誦。誦即充父。祖世任氣,至蒙、誦滋甚,故蒙、誦在錢唐,勇勢凌人。末復與豪家丁伯等結怨,舉家徙於上虞。建武三年,充生。自紀篇。

按:漢書元后傳:「陳完奔齊,齊桓公以為卿,姓田氏。十一世田和有齊國,三世稱王。至王建為秦所滅。項羽起,封建孫安為濟北王。至漢與,安失國,齊人謂之王家,因以為氏。文、景間,安孫遂,字伯紀,處東平陵,生賀,字翁孺。為武帝繡衣御史,以奉使不稱免。既免,而與東平陵終氏為怨,迺徒魏郡元城。」王莽傳:「姚、媯、陳、田、王氏,其令天下上此五姓名藉于秩宗,皆以為宗室,世世復,無有所與。其元城王氏勿令相嫁娶,以別族理親焉。」仲任特著「其先本魏郡元城」,其明為王翁孺之支庶歟?「其先本魏郡元城一姓」,「一姓」疑為「王姓」之訛。「元城王姓」,以別於其他族望也。

又按:諸子類幽稱仲任為「宛委子」,未見所據。蓋因會稽宛委山而名,然亦太肊造矣。書林清話稱明人刊書,喜改舊目,信然。

光武建武四年公元二八充二歲光武建武五年公元二九充三歲光武建武六年公元三0充四歲光武建武七年公元三一充五歲

光武建武八年公元三二充六歲

是歲大水。後漢書光武紀。

光武建武九年公元三三充七歲

六歲教書,恭愿仁順,禮敬具備,矜莊寂寥,有巨人之志。父未嘗笞,母未嘗非,閭里未嘗讓。自紀篇。

按:御覽三八五引會稽典錄云:「七歲教書數。」與自紀篇差一年。

光武建武十年公元三四充八歲

八歲出於書館,書館小僮百人以上,皆以過失袒謫,或以書醜得鞭。充書日進,又無過失。自紀篇。

光武建武十一年公元三五充九歲

手書既成,辭師,受論語、尚書,日諷千字。自紀篇。

按:八歲出於學館,手書之成,尚須時日。受論語、尚書,當為隔年事,故誌於此。

光武建武十二年公元三六充十歲

光武建武十三年公元三七充十一歲

為小兒,與儕倫遨戲,不好狎侮。儕倫好掩雀捕蟬,戲錢林熙,充獨不肯,誦奇之。自紀篇。

充少孤,鄉里稱孝。本傳。謝承書同。

按:充六歲時,父母尚存,則其父歿,當在此數年間,故誌於此。

光武建武十四年公元三八充十二歲

會稽大疫,死者萬數。後書光武紀、鐘離意傳。

光武建武十五年公元三九充十三歲

光武建武十六年公元四0充十四歲

始行五銖錢。光武紀。

光武建武十七年公元四一充十五歲

道士劉春,熒惑楚王英。雷虛篇。

按:後書楚王英傳,建武十七年,英為楚王。

光武建武十八年公元四二充十六歲

罷州牧,置刺史。光武紀。

光武建武十九年公元四三充十七歲

光武建武二十年公元四四充十八歲

班固年十三,王充見之,拊其背謂彪曰:「此兒必記漢事。」謝承書(後漢書班固傳注。)司馬彪書。(書抄六二引。)

王仲任撫班固背曰:「此兒必為天下知名。」抱扑子。(意林引,今本挩。)

按:班固生於建武八年,(公元二十三。)固年十三,則為建武二十年,時仲任十八歲,長孟堅五歲,据理,不得以「兒」稱固。且是時仲任仍在鄉里,未與彪晤,此不足信。

光武建武二十一年公元四五充十九歲

光武建武二十二年公元四六充二十歲

光祿大夫劉琨,前為弘農太守。初稟篇。

按:後書儒林劉昆傳,建武二十二年,昆為光祿勳。

光武建武二十三年公元四七充二十一歲

光武建武二十四年公元四八充二十二歲

在縣,位至掾功曹。在都尉府,位亦掾功曹。在太守,為列掾五官功曹行事。自紀篇。

按:許慎說文序:「尉律:學僮十七已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史。」後漢書百官志:「郡太守、郡丞、縣令若長、縣丞、縣尉,各置諸曹掾史。」是仲任為掾功曹,當在十七歲以後,二十一二以前。因二十三四以後,已詣洛陽,則其得為功曹,當在此數年中,故誌於此。

仕郡為功曹,以數諫爭不合去。本傳。

按:此二句,敘在「後歸鄉里,屏居教授」後,蓋並前事言之,非歸鄉里後,才為郡功曹也。論衡起草於明帝初年,據自紀篇,譏俗、政務之書作於論衡之前,而譏俗書又為廢退窮居而作。其廢退窮居,當即指罷功曹也,故知為功曹,必在此時。

廢退窮居,舊故叛去,故閑居作譏俗節義十二篇。既疾俗情,作譏俗之書,又閔人君之政,故作政務之書。自紀篇。

光武建武二十五年公元四九充二十三歲光武建武二十六年公元五0充二十四歲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公元五一充二十五歲光武建武二十八年公元五二充二十六歲光武建武二十九年公元五三充二十七歲

光武建武三十年公元五四充二十八歲

後到京師,受業大學,師事扶風班彪。好博覽而不守章句。家貧無書,常遊洛陽市肆,閱所賣書,一見輒能誦憶,遂博通眾流百家之言。本傳。謝承書略同。

充幼聰明,詣太學。袁山松後漢書。

按:後漢書班彪傳:「光武雅聞彪才,因召入見,舉司隸茂才,拜徐令,以病免。後數應三公之命,輒去。彪復辟司徒玉況府。」光武紀:「建武二十三年,玉況為司徒。」則叔皮于建武二十三年已在洛。但其時,仲任方二十一二,窮居鄉里。彪傳又云:「後察司徒廉,為望都長,吏民愛之,建武三十年卒官。」是叔皮晚年,已離洛之官。則仲任師事叔皮,必在其二十三四以後,二十七八以前。

又按:水經穀水注:漢順帝陽嘉元年立碑,文云:「建武二十七年造太學。」則仲任入太學師事叔皮,必在此數年。但光武紀:「建武五年,初起太學,車駕還宮,幸太學,賜博士弟子各有差。」與陽嘉元年碑說異。存之俟考。

光武建武三十一年公元五五充二十九歲

蝗起太山郡,西南過陳留、河南。商蟲篇。

按:後書光武紀:「三十一年夏蝗。」古今注:「建武三十一年,郡國大蝗。」(後書五行志注。)陳留雨穀,穀下蔽地。感虛篇。

光武中元元年公元五六充三十歲

光武皇帝升封,天晏然無雲。宣漢篇。

按:光武紀:「中元元年二月辛卯,柴望岱宗,登封太山。」袁山松書:「光武封泰山,雲氣成宮闕。」(初學記五、御覽三十九。)漢光武封禪儀曰:「建武三十二年,封泰山,時天清和無雲。」

光武中元二年公元五七充三十一歲

明帝永平元年公元五八充三十二歲

觀天子臨辟雍,作六儒論。袁山松後漢書。

按光武紀,中元元年冬,起明堂辟雍。明帝紀,永平元年,冬十月,幸辟雍。翟酺傳,酺上言:「光武初興,起太學,博士舍內外講堂,諸生橫卷,為海內所集。明帝時,辟雍始成,欲毀大學。太尉趙熹以為,太學辟雍,皆宜兼存,故並傳至今。」據此,則辟雍起於光武,成於明帝,則此「觀天子臨辟雍」,當為明帝時事。故誌於此。

東海相宗叔庠廣召幽隱。程材篇。

按後書宗均(今誤「宋均」。)傳,永平元年,遷東海相。

明帝永平二年公元五九充三十三歲

後歸鄉里,屏居教授。充好論說,始若詭異,終有實理。以為俗儒守文,多失其真,乃閉門潛思,絕慶弔之禮,戶牖牆壁,各置刀筆,著論衡八十五篇,二十餘萬言。本傳。

王充於宅內門戶牆柱,各置筆硯簡牘,見事而作,著論衡八十五篇。謝承書。(據汪文臺揖本。)

傷偽書俗文多不實誠,故為論衡之書。自紀篇。

按:講瑞篇云:「此論草於永平之初。」會稽典錄云:「論衡造於永平末,定於建初之年。」蓋永平初,已屬草,時輟時作,至永平末,方專精一志也。又須頌篇云:「論衡之人,在古荒流之地。」與本傳謂仲任歸鄉里作論衡相合。

明帝永平三年公元六0充三十四歲

京師及郡國七,大水。明帝紀。

夏旱。後漢書鐘離意傳。

明帝永平四年公元六一充三十五歲

比來水旱饑饉,加有軍旅。司馬彪書(御覽九二。)載永平四年詔。

明帝永平五年公元六二充三十六歲

班固為尚書郎。別通篇、超奇篇、案書篇。

按謝承書,(御覽四八四。)永平五年,班固被召詣校書。范書班超傳同。

明帝永平六年公元六三充三十七歲

鼎見。宣漢篇。

按明帝紀,永平六年二月,王雒山出寶鼎,廬江太守獻之。

明帝永平七年公元六四充三十八歲

明帝永平八年公元六五充三十九歲

虞延為司徒公。吉驗篇。

按虞延傳,事在永平八年。

明帝永平九年公元六六充四十歲

明帝永平十年公元六七充四十一歲

廣陵王荊迷於{薛女}巫,孝明三宥,王吞藥。恢國篇。

按明帝紀,永平十年春二月,廣陵王荊有罪自殺,國除。

明帝永平十一年公元六八充四十二歲

廬江皖侯國際有湖出金。太守遣吏收取,遣門下掾奉獻。驗符篇。

明帝致麟、醴泉、白雉、嘉禾。金出。宣漢篇。

按明帝紀,永平十一年,漅湖出黃金。時麒麟、白雉、醴泉、嘉禾所在出焉。

明帝永平十二年公元六九充四十三歲

永昌郡有金。驗符篇。

按明帝紀,永昌郡,永平十二年置。郡國志注云:「二年。」誤。

楊子山為上計吏,見三府作哀牢傳,不能成,歸郡作上,孝明奇之,徵在蘭臺。佚文篇。

按:明帝紀:「永平十二年,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內屬,於是置永昌郡。」西南夷傳曰:「罷益州西部所領六縣,合為永昌郡,置哀牢、博南二縣。」郡國志:「永昌郡哀牢縣,永平中置,故牢王國。」

明帝永平十三年公元七0充四十四歲

明帝永平十四年公元七一充四十五歲

帝立廣陵王荊子。恢國篇。

按明帝紀,永平十四年封故廣陵王荊子元壽為廣陵侯。

楚王英惑於俠客,王吞藥。恢國篇。

按明帝紀,永平十四年四月,楚王英卒。

明帝永平十五年公元七二充四十六歲

蝗蟲起泰山郡,流徙郡國,薦食五穀,彌衍兗、豫,過陳留、壽張界,飛逝不集。謝承書。(後書虞延傳注、書抄三十五。)

明帝永平十六年公元七三充四十七歲

明帝永平十七年公元七四充四十八歲

永平中,神雀群集,百官頌上。佚文篇。

按:東觀漢記十八賈逵傳曰:「永平十七年,公卿以神雀五采,翔集京師,奉觴上壽。上召逵。敕蘭臺給筆札,使作神雀頌。」范書逵傳亦云:「永平中。」

明帝時,致甘露、神雀、紫芝,離木復合。宣漢篇。

按:明帝紀:「永平十七年正月,甘露降於甘陵。是歲,甘露仍降。樹枝內附,芝草生前殿。神雀五色,翔集京師。」東觀漢記:「明帝永平十七年正月,夜夢見先帝太后,覺悲不能寐。明日上陵,樹葉有甘露,上令百官採之。」(類聚九十八。)

明帝永平十八年公元七五充四十九歲

章帝建初元年公元七六充五十歲

建初孟年,北州連旱。明雩篇。

建初孟年,無妄氣至。恢國篇、須頌篇。

歲遭氣運,穀頗不登。宣漢篇。

按:章帝紀:「永平十八年,是歲牛疫,京師及三州大旱。詔勿收兗、豫、徐州田租芻稿。其以見穀賑給貧民。」又建初元年丙寅詔曰:「比年牛疫,墾田減少,穀價頗貴,人以流亡。」

地動。恢國篇。

按章帝紀,事在建初元年三月。

第五司空,股肱國維。恢國篇。

按章帝紀,永平十八年八月即帝位,十一月第五倫為司空。

隱彊侯傅,縣書市里,誹謗聖政,今上海恩,犯奪爵土。恢國篇。

按後漢紀十一云:「建初元年三月丙午,傅坐驕溢,免為庶人。」

章帝建初二年公元七七充五十一歲

元二之間,嘉德布流。恢國篇。

建初孟年,中州頗歉,潁川、汝南民流四散。聖主憂懷,詔書數至。論衡之人,奏記郡守,宜禁奢侈,以備困乏。言不納用,退題記草,名曰備乏。酒縻五穀,生起盜賊,沉湎飲酒,盜賊不絕,奏記郡守,禁民酒。退題記草,名曰禁酒。對作篇。

按章帝紀,建初二年三月辛丑詔曰:「比年陰陽不調,饑饉屢臻。」後漢紀十一,建初二年夏四月太后詔曰:「今水旱連年,民流滿道,至有餓餒者。」

帝立楚王英子。恢國篇。

按楚王英傳,建初二年,封英子為楚侯。

章帝建初三年公元七八充五十二歲

零陵生芝草五本。恢國篇、驗符篇。

按章帝紀,建初三年,零陵獻芝草。

章帝建初四年公元七九充五十三歲

夏六月,雷擊殺羊五頭,皆死。雷虛篇。

甘露降五縣。恢國篇、驗符篇。

按章帝紀,建初四年,甘露降泉陵、洮陽二縣。

章帝建初五年公元八0充五十四歲

芝草復生泉陵六本。黃龍見,大小凡八。驗符篇、恢國篇。

按章帝紀,建初五年,零陵獻芝草。有八黃龍見於泉陵。

章帝建初六年公元八一充五十五歲章帝建初七年公元八二充五十六歲章帝建初八年公元八三充五十七歲章帝元和元年公元八四充五十八歲

章帝元和二年公元八五充五十九歲

元和二年,始用四分厤,時待詔張盛、京房、志作「景房」。鮑業等以四分厤請,與待詔楊岑等共課歲餘。盛等所中多,四分之厤,始頗施行。見後漢書章帝紀及注引續漢書。後書律曆志云在永平五年。

章帝時,麒麟五十一至。御覽八八九引論衡佚文。

按東觀漢記,元和二年以來,至章和元年,麒麟五十一至。

元和、章和之際,此篇謂講瑞篇。已成。講瑞篇。

按:會稽典錄云:「論衡造於永平末,定於建初之年。」故至元和、章和之際,講瑞篇稿已成。論衡各篇,據其徵引史實,而可推定其造作先後者:恢國篇、驗符篇言章帝建初六年事。(芝草生六本,黃龍見。)齊世篇云:「方今聖朝,承光武,襲孝明。」佚文篇云:「孝明文雄會聚,今上即命,詔求亡失。」又云:「楊子山見三府作哀牢傳不成,歸郡作上,孝明奇之。」哀牢內屬,在永平十二年。既云「孝明,」又稱「今上」、「聖朝」,則齊世篇、佚文篇亦於章帝時作。須頌篇言章帝建初元二年災。講瑞篇、指瑞篇、是應篇、治期篇、齊世篇、宣漢篇、恢國篇、驗符篇、須頌篇、佚文篇並為宣漢恢國而作,故並定為章帝時所撰。譴告篇避明帝諱,稱楚莊王為嚴王;明雩篇言章帝建初元二年災;遭虎篇言楚王英死,按英死於永平十四年,則遭虎篇當作於明帝永平十四年以後;商蟲篇言蝗起太山郡,事在建武三十一年。自然、感類、寒溫、譴告、變動、明雩、順鼓、亂龍、遭虎、商蟲等篇皆屬於為漢應變論災之作,則可據譴告、明雩等篇定為章帝時作品也。程材篇言宗均為東海相,事在永平元年,則程材篇必作於永平以後;別通篇稱孝明;超奇篇言孟堅為尚書郎,事在永平五年,則超奇篇必作於明帝永平五年以後;別通篇作於明帝後,章帝時也。答佞、程材、量知、謝短、效力、別通、超奇、狀留等篇,俱為校量賢佞知操之作,當屬於一時,則並定為章帝時作。實知篇避明帝諱稱莊襄王為嚴襄王,則亦為章帝時作。實知、知實、定賢三篇同一旨趣,當屬於一時之作。九虛、三增、談天、說日、問孔、刺孟蓋屬一時。雷虛篇,雷擊殺羊五頭,事在建初四年,則諸篇同為建初前後之作。正說、書解、案書、對作又屬一類。案書篇言班固為尚書郎,事在明帝永平五年;對作篇載建初二年奏記郡守事,則此諸篇作於章帝建初前後。逢遇、初稟等篇蓋當為一時之作。吉驗篇言虞延為司徒,事在永平八年,則吉驗篇必作於明帝永平以後。初稟篇目見恢國篇,恢國篇作於章帝元和中,則知逢遇諸篇當作於永平以後,元和以前。唯論死、祭意等篇為祛迷譏術之作,無以推定。通覽全書,可知其先後順序之例。如初稟、寒溫、譴告等篇屬稿在先,則居於自然、恢國等篇之前。初稟篇目見恢國篇,初稟第十二,恢國第五十八。寒溫篇目見自然篇,寒溫第四十一,自然第五十四。可證。)據此,則論死以下等篇,必成於宣漢、驗符諸篇之後。總上所考,則知論衡大半作於章帝時。講瑞篇云:「此論草於永平之初。」至和帝永元中,還改定舊稿。則仲任於此書致力前後凡三十年,亦云勤矣。

章帝元和三年公元八六充六十歲

徒家辟難,詣揚州部丹陽、九江、廬江。自紀篇。

入州為從事。自紀篇。

刺史董勤辟為從事。本傳。

按自紀篇「入州為從事」句,次於「在縣,位至掾功曹。在都尉府,位亦掾功曹。在太守,為列掾五官功曹行事」句下,乃通前後事言之,非為從事、為功曹並一時事也。「入州為從事」,即本傳所云「刺史董勤辟為從事」。自紀篇云「後入為治中」,即本傳「轉治中」。王充明言「徙家辟難,詣揚州部丹陽、九江、廬江,後入為治中」,則「入州為從事」當在此時也。

章帝章和元年公元八七充六十一歲

後入為治中,材小任大,職在刺割,筆札之思,歷年寢廢。自紀篇。

轉治中。本傳。

按:云「歷年寢廢」,則「轉治中」與「為州從事」當隔一年,故誌於此。

元和章和之際,嘉瑞奇物,同時俱應。鳳皇麒麟,連出並見。講瑞篇。

永平以來,訖於章和,甘露常降。講瑞篇。

按:後漢紀十二:「元和二年二月鳳皇集於肥。五月丙戌詔曰:『鳳皇、黃龍、鸞鳥比集七郡。神雀、甘露降自京都。』」東觀漢記:「元和二年以來,至章和元年,凡三年,鳳皇三十九見郡國,麒麟五十一,白虎二十九,黃龍三十四,青龍、黃鵠、鸞鳥、神馬、神雀、九尾狐、三足烏、赤烏、白兔、白鹿、白燕、白鵲、甘露、嘉瓜、秬秠、明珠、芝英、華苹、朱草、連理,實日月不絕,載於史官,不可勝紀。」古今注:「元和二年,甘露降河南,三足烏集沛國,麒麟見陳,一角,端如蔥葉,色赤黃,芝生沛,如人冠。」

章帝章和二年公元八八充六十二歲

罷州家居。自紀篇。

自免還家。本傳。

友人同郡謝夷吾上書薦充才學。肅宗(章帝。)特詔公車徵,病不行。本傳。

謝夷吾薦充曰:「充之天才,非學所加。雖前世孟軻、孫荀,近世揚雄、劉向、司馬遷,不能過也。」謝承書。(范書本傳注。)

和帝永元元年公元八九充六十三歲

續講瑞篇稿。

按:講瑞篇云:「至元和、章和之際,孝章耀德。」則其續稿,已在章帝歿後,故誌於此。

和帝永元二年公元九0充六十四歲

年漸七十,時可懸輿,乃作養性之書,凡十六篇。自紀篇。

年漸七十,志力衰耗,乃作養性書十六篇,裁節嗜欲,頤神自守。本傳。

按:臧琳經義雜記四曰:後漢書王充傳「充年漸七十,志力衰耗,乃造性書十六篇,裁節嗜欲,頤神自守。」案充所著論衡八十五篇,今本無缺,而性書失傳,隋、唐志亦無著錄。論衡末有自紀云:「章和二年,罷州家居,年漸七十,作養性之書十六篇。養氣自守,適食則酒,閉明塞聰,愛精自保,適輔服藥引導,(以上疑用十六篇之目。)庶冀性命可延,期須不老。既晚無還,垂書示後。惟人性命,長短有期,人亦蟲物,生死一時。年歷但記,孰使留之?猶入黃泉,消為土灰。上自黃、唐,下臻秦、漢而來,折衷以聖道,〈木片〉理於通材,如衡之平,如鑑之開,幼老生死古今,罔不詳該。命以不延,吁歎悲哉!」讀此,可想見其書之彷彿。

年漸七十,乃作養生之書,凡十六篇。會稽典錄。

昔王充著述,制養氣之篇,驗已而作,豈虛語哉?文心雕龍養氣篇。

年七十餘,乃作養性一十六篇。韓愈後漢三賢贊。

按:會稽典錄作「養生」,「性」、「生」字通。文心雕龍養氣篇作「養氣」,蓋養氣篇為養性書之目。「年漸七十」與「七十餘」義異,韓氏失之。

王充年在順耳,道窮望絕,懼聲名之偕滅,故自紀終篇。抱朴子自序。

按:六十耳順,云「六十」者,舉成數也。仲任六十二罷州家居,年漸七十,作養性書,而養性書目,已見自紀篇,則其自紀篇非六十歲時作也。

和帝永元三年公元九一充六十五歲和帝永元四年公元九二充六十六歲和帝永元五年公元九三充六十七歲和帝永元六年公元九四充六十八歲和帝永元七年公元九五充六十九歲

和帝永元八年公元九六充七十歲

永元中,病卒于家。本傳。

按:永元共十六年,其云「永元中」,故誌於此。吳榮光歷代名人年譜推定仲任為八十歲,梁廷燦歷代名人生卒表因之,並未考也。

又按:清唐煦春上虞縣志二十五下:「漢郡功曹王充墓,在縣西南十四都烏石山,(據萬歷志。)嘉慶十二年,邑人林鑑修治,(據嘉慶志。)咸豐五年,林鼎臣、謝簡廷重修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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