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宣验记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宣验记

渤海张融,字眉□。晋咸宁中,子妇产男,初不觉有异。至七岁,聪慧过人。融曾将看射令人拾箭还,恒苦迟。融孙云:“自为公取也。”后射才发,便赴,遂与箭俱至棚;倏已捉矢而归。举坐怪愕。还经再宿,孙忽暴病而卒。呼诸沙门烧香。有一胡道人谓云:“君速敛此孙;是罗刹鬼也,当□害人家。”既见取箭之事,即狼狈阖棺。须臾,闻棺中有扑摆声;咸辍悲骇愕,遽送葬埋。后数形见。融作八关斋,于是便去。

晋义熙中,京师长年寺道人惠祥与法向连堂。夜四更时,惠遥唤向暂来。往视:祥仰眠,手交于胸上,足挺直,云“可解我手足绳。”曰:“上并无绳也。”祥因得转动,云,“向有人众,以我手足,鞭捶交下,问何故□□。”语祥若更不止,当入两石间□之。祥后惩戒于□,余无精进。

安荀本姓路,吴郡人也。年十余,身婴重疾,良药必进,日增无损。时太玄台寺释法济语安荀曰:“恐此疾由业,非医所消。贫道案佛经云,‘若履危苦,能归依三宝,忏悔求愿者,皆获甄济。’君能捐弃邪俗,洗涤尘秽,专心一向,当得痊愈。”安荀然之。即于宅内设观世音斋,澡心洁意,倾诚载仰;扶疾稽颡,专念相续。经七日初夜,忽见金像,高尺许,三摩其身,从首至足;即觉沈□豁然消愈。既灵验在躬,遂求出家;求住太玄台寺。精勤匪懈。诵法华经。菜食长斋。三十七载,常翘心注想,愿生兜率。宋元嘉十六年,出都造经,不测所终。

元嘉元年,建安郡山贼百余人,掩破郡治,抄掠百姓资产子女;遂入佛图,搜掠财宝。先是,诸供养具,别封贮一室。贼破户,忽有蜜蜂数万头,从衣簏出,同时噬螫群贼;身首肿痛,眼皆合。先诸所掠,皆弃而走。蜂飞邀逐噬击弥路贼;遂惶惧从便道而去。是时蜡日所缚子女,各还其家。

宋元嘉中,吴兴郡内尝失火。烧数百家,荡尽;惟有经堂草舍,俨然不烧。时以为神。

车母者,遭宋庐陵王青泥之难,为虏所得,在贼营中。其母先来奉佛,即然七灯于佛前,夜精心念观世音,愿子得脱。如是经年,其子忽叛还。七日七夜,独行自南走。常值天阴,不知东西,遥见有七段火光;望火而走,似屯欲投,终不可至;如是七夕,不觉到家,见其母犹在佛前伏地;又见七灯,因乃发悟。母子共谈,知是佛力。自后恳祷,专行慈悲。

吴郡人沈甲,被系处死。临刑市中,日诵观音名号,心口不息。刀刃自断,因而被放。一云,吴人陆晖系狱,分死,乃令家人造观音像,冀得免死。临刑,三刀,其刀皆折。官问之,故□云,恐是观音慈力。及看像,项上乃有三刀痕现;因奏获免。

荥阳高荀,年已五十。为杀人被收。锁顿地牢,分意必死。同牢人云,努力共念观音。荀云:“我罪至重,甘心受诬,何由可免。”同禁劝之,曰始发心誓:当舍恶行善,专念观音,不离造次。若得免脱,愿起五层浮图,舍身作奴,供养众僧。旬日用心,钳锁自解。监司惊惧。语荀云:“若佛神怜汝,斩应不死。”临刑之日,举刀刃断。奏得原免。

史隽有学识,奉道而慢佛。常语人云:“佛是小神,不足事也。”每见尊像,恒轻诮之。后因病脚挛,种种祈福,都无效验。其友人赵文谓曰:“经道福中第一。可试造观音像。”隽以病急,如言铸像。像成,梦观音,果得差。

吴唐,庐陵人也。少好驱媒猎射,发无不中;家以致富。后春日将儿出射,正值□鹿将□。鹿母觉有人气,呼□渐出。□不知所畏,径前就媒。唐射□,即死。鹿母惊还,悲鸣不已。唐乃自藏于草中,出□致净地。鹿直来其地,俯仰顿伏,绝而复起。唐又射鹿母,应弦而倒。至前场,复逢一鹿,上弩将放,忽发箭反激,还中其子,唐掷弩抱儿,抚膺而哭。闻空中呼曰:“吴唐,鹿之爱子,与汝何异?”唐惊听不知所在。

程德度,武昌人。昔在浔阳,夜见屋里自明。先有□窠,忽有小儿,长尺余,洁白,从窠中出,至床前曰,却后三年,当得长生之道。寻□而灭。甚秘密之。

沛国周氏有三子,并□不能言。一日,有人来乞饮,闻其儿声,问之;具以实对。客曰:“君有罪过。可还内思之。”周异其言,知非常人。良久乃云:“都不忆有罪过。”

客曰:“试更思幼时事。”入内,食顷,出曰:“记小儿时,当床有□窠,中有三子,母还哺之,辄出取食。屋下举手得及;指内窠中,□子亦出口承受。乃取三蒺藜,各与之吞,既皆死。母还,不见子,悲鸣而去。恒自悔责,”客变为道人之容曰:“君即自知悔,罪今除矣!”便闻其儿言语周正,即不见道人。

王导,河内人也。兄弟三人,并得时疾,其宅有鹊巢,旦夕翔鸣,忽甚喧噪。俱恶之。念云,差当治此鸟。既差,果张取鹊,断舌而杀之。兄弟悉得□疾。

天竺有僧,养二婿牛。日得三升乳,有一人乞乳,牛曰:“我前身为奴,偷法食;今生以乳□之。所给有限,不可分外得也。”

有鹦鹉飞集他山。山中禽兽辄相爱重。鹦鹉自念虽乐,不可久也;便去。后数月,山中大火。鹦鹉遥见,便入水沾羽,飞而洒之。天神言:“汝虽有志意,何足云也!”对曰:“虽知不能救,然尝侨居是山,禽兽行善,皆为兄弟,不忍见耳。”天神嘉感,即为灭火。

野火焚山。林中有一雉,入水渍羽,飞故灭火,往来疲乏,不以为苦。

蟒死于吴末。

吴主孙皓,性甚暴虐,作事不近人情。与□女看治园地,土下忽得一躯金像,形相丽严。皓令置像厕傍,使持屏筹。到四月八日,皓乃尿像头上,笑而言曰:“今是八日,为□灌顶。”对诸□女,以为戏乐。在后经时,阴囊忽肿。疼痛壮热,不可堪任。自夜达晨,苦痛求死。名医上药,治而转增。太史占曰,犯大神所为。敕令祈祷灵庙;一祷一剧。上下无计。中宫有一宫人,常敬信佛,兼承帝之爱,凡所说事,往往甚中,奏云:“陛下求佛图未?”皓问,“佛大神邪?”女曰:“天上天下,尊莫过佛。陛下前所得像,犹在厕傍;请收供养,肿必立差。”皓以痛急,即具香汤,手自洗像,置之殿上,叩头谢过,一心求哀。当夜痛止,肿即随消。即于康僧会受五戒,起大市寺,供养众僧也。

孙皓时,有王正辩上事言:佛法宜灭,中国不利胡神。皓便下诏集诸沙门,陈兵围守,欲行诛废之事。谓僧会法师曰:“佛若神也,宜崇之。若其无灵,黑衣一日同命。”僧或缢死,或逃于外。会乃请斋,期七日现神。以铜锌盛水置庭中。中食毕,而曦光晖曜,忽闻庭钵轮然有声。忽见舍利,明照庭宇,浮于钵上。皓及大众前看,骇愕失措。离席改容而进。会曰:“陛下使孟贲之力,击以百钧之槌;金刚之质,终不毁破。”皓如言。请先经呗礼拜,散华烧香。歌唱曰,诚运距慈氏,来津未绝,则法轮将转,彻于灵涂;威神不少,宜现今日,不然则三宝永绝。言毕,壮士运槌生风,观者颤栗。而气竭槌碎,舍利不损。光明挺出辉采充盈。皓敬伏投诚,勤营斋讲。此塔在建康大市北。后犹光瑞。元嘉十九年秋,寺刹夜放光明,鲜红彩发,有大光从四层上,从西绕南。又见一物,如雉尾扇,随其进止不断。其夕观者,或值或不值。二十许日,都市中咸见刹上有大紫光也。

孙祚,齐国沮阳人。位至太中大夫。少子稚,字法晖,小聪慧奉法。年十八,晋咸康元年,桂阳郡患亡。祚以任武昌,到三年四月八日,广置法场,请佛延僧,建斋行道。见稚在众中翊从像后;往唤问之。稚跪拜,具说兴居,便随父母归家。父先有疾,稚云:“无祸祟,到五月当差。”言辞委悉,云作福,可以拔魂免苦。其事不虚。

荣阳人毛德祖,初投江南,偷道而遁。逢虏骑所追,伏在道侧蓬蒿之内。草短蒿疏,半身犹露,分意受死。合家默然念观世音,俄然云起雨注,遂得免难也。

队主李儒,后镇虎牢,为魏虏所围。危急欲降。夜逾城出,见贼纵横并卧。儒乃一心念观世音,便过贼处。趣一烧泽,贼即随来。儒便入草,未及藏伏。群马向草,儒大惊恐;一心专念观音;贼马忽然自惊走,因此得脱也。

晋义熙十一年太原郡郭宣与蜀郡文处茂,先与梁州刺史杨收敬为友。收敬以害人被幽。宣与处茂同被桎梏。念观世音十日已后,夜三更,梦一菩萨慰喻之,告以大命无忧。亦觉而锁械自脱。及晓还着。如是数遍。此二人相庆发愿,若得免罪,各出钱十万,与上明寺作功德。共立重誓。少日,俱免。宣依愿送钱向寺。处茂违誓不送。虏循起兵,茂在戎,于查浦为流矢所中。未死之间曰,“我有大罪。”语讫而死也。

宋吴兴太守琅琊王袭之,有学问,爱老庄,而不信佛,唯事宰杀为志。初为晋西省郎中,至好宾客。于内省所养一双鹅,甚爱□之,以为得性。夜忽梦鹅口衔一卷书,可十许纸,取看皆说罪福之事。明旦果见乃是佛经。因遂不杀。笃信过人。后更富贵也。

益州刺史郭铨,亡已二十余年。以元嘉八年,乘舆导从如平生,见形于女婿刘凝之家,曰,“仆谪事未了,努力为作四十九僧会法集斋,乃可得免。”言讫忽然不见。

俞文载盐于南海,值黑风,默念观音,风停浪静,于是获安。

程道慧,字文和,武昌人。旧不信佛,世奉道法。沙门乞者,辄诘难之。论云,若穷理尽性,无过老庄。后因疾死,见阎罗王,始知佛法可崇;遂即奉佛。

元嘉八年,河东蒲阪城大失火,不可救。唯精舍大小俨然,及白衣家经像,皆不损坠。百姓惊异,倍共发心。

陈玄范妻张氏,精心奉佛。恒愿自作一金像,终身供养。有愿皆从。专心日久,忽有观音金像,连光五尺,见高座上。

张导母王氏,素笃信。四月八日,斋食,感得舍利,流光出口,辉映食盘。

郑鲜,字道子,善相法。自知命短,念无可以延。梦见沙门,问之,须延命也,可六斋日放生念善,持斋奉戒,可以延龄得福也。因尔奉法,遂获长年。

彭城刘式之,常供养一像,无故失去,不知所在。式之夙夜思愆自责。至念冥通。经百日后,其像忽然自现本座。神光照室。合家惊喜,倍复倾心。

刘遗民,彭城人。少为儒生,丧亲,至孝以闻。家贫,卜室庐山西林中。体常多病;不以妻子为心,绝迹往来。精思禅业。半年之中,见蓨间相,渐见佛一眼,及发际二色。又见全身。谓是图画。见一道人奉明珠,因遂病差。

佛佛虏破冀州,境内道俗,咸被歼戮。凶虐暴乱。残杀无厌,爰及关中。死者过半,妇女婴稚,积骸成山。纵其害心,以为快乐。仍自言曰:佛佛是人中之佛,堪受礼拜。”便画作佛像,背上佩之,当殿而坐。令国内沙门,”向背礼像,即为拜我。”后因出游,风雨暴至,四面暗塞,不知所归,雷电震吼,霹雳而死。既葬之后,就冢霹雳其棺。引尸出外,题背为凶虐无道等字。国人庆快,嫌其死晚。少时,为索头主涉圭所吞,妻子被刑戮。

相州邺城中有丈六铜立像一躯。贼丁零者,志性凶悖,无有信心。乃弯弓射像面,血下交流。虽加莹饰,血痕犹在。又选五百力士,令挽仆地,消铸为铜,拟充器用。乃口发大声,响烈雷震。力士亡魂丧胆,人皆仆地。迷闷宛转,怖不能起。由是贼侣惭惶,归信者众。丁零后时着疾,被诛乃死。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