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砂证论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所谓砂者,身上有斑点如砂,或用麻刮之,则累累如朱砂,故名曰砂。此乃风寒湿邪,或山岚瘴气,袭于肌皮之间。皮者,肺之合;肌者,脾之合。肺主气而脾主腹,邪内干于肺,则气逆而面青肢冷,干于脾,则腹中绞痛。故浅者刮之,深者刺之,使邪气外泄,而痛可止。若邪甚而失于救刺,则邪干脏而气机不转,即不能救矣。近时名曰斑砂,宜刺百会。盖刺百会出血,名为开 门, 即斑疹,故以治 之法治之。若非热盛发斑,又不必取百会矣,虞天民《医学正传》曰:治砂证,或先用热水蘸搭臂膊,而以苎麻刮之;甚者针刺十指出血,或以香油灯照视胸背,有红点处皆烙之。是斑点之说,其来旧矣。淬烙之法,有行之矣。近时以为新有之斑砂,乃失于涉略故耳!夫热邪在于皮肤,或寒邪化热而后成斑,若卒中而即入于内者,面青肢冷,有何斑点?若不急刺,则为卒死,又何假于照淬乎!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