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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章 六神的各种合射征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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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八字格局的常与变,大抵总离不开「五行」和「六神」的活动运作范围。有关五行的各项基本属性与重要生化原理,我们已在本讲义第一、二、三册教材中陆续详加探讨过,而且在以后的第五、六册高级课程里,还会将其进一步融入命运隐微事件的判断技巧上。至于六神方面,则迄至目前为止,似乎犹未曾作更深入之介绍,虽然讲义第十一章第二节曾概略陈述六神的构成涵义,然而仅及于皮毛常识而已,倘欲以之用于实际论命,则仍嫌肤浅不足。

六神的应用层面至为广泛,甚且可说是突破命学境界的一道法门,所以我时常对面授班的同学们这样说:「倘不能透彻六神所含射的征象与概念,根本难以合乎逻辑地细究人命」,由此可见六神在命理学上的重要性。固然,研析六神之征象需要运用到极缜密的推理概念,对于一般业余命学者而言,恐怕是件相当烦累的功课,惟以先贤有云:「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又云:「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两句话的确值得任何有上进的治学者或治事者引为自勉;我也衷心期望着,各位能够再接再厉,继续不断地发掘更新、更多、更有意义的六神正确概念,以落实并光大现代命学。

第一节 概念认识要说

探讨六神征象常需涉及大量之「特殊概念认识」与「逻辑概念理则」,而概念的形成,又往往源起于简单的「对比法」和「二分法」之技巧。例如:我们欲将一班学生分为两部分,这时便会有许多概念来影响或帮助我们的行为方法与技巧,我们既可以「人数概念」为准则,来将该班学生区别成两部分,所以,正确之「概念」对于行为标准或思维理则的建立,具有智慧促因与成熟促因的绝对作用。宇宙中,唯有人类才拥有「概念认识」,这也是宇宙最令人不可思议的地方,更是人类最足以自慰与自豪之处;因为,一旦没有了「概念」就不会产生理智,一旦没有了「理智」则人类跟本与其它禽兽、植物无异。所以,人之所以成为「人」最大的关键就在于我们拥有「概念认识」--即一种对于任何「感觉器官」以外的事物之思考与分辨能力;由此可知,凡是研究特殊知识领域的人,一定须设法强化这种概念认识之能力,当然命理学的研究亦不能例外。

兹为使大家研习六神征象起见,特从命理学之角度,扼要简介有关「概念」之基本认识:

一、概念的范围--

概念认识是一种「不以感觉属性为对象,并不依赖器官运作」的特殊意识,其范围大致有以下三类:

(一)对非物之抽象概念--谁都知道什么是福禄、寿喜、好命、坏命、吉祥、凶晦、鬼神、真理、秩序、科学、计划、生意、忘记、纯朴、骄傲、爱情、困难、忧愁、快乐;也知道什么是因此、然后、何以、如果、原来、已经、左右上下、加减乘除、仁义道德……等等。可是,谁都无法描绘它的形状、颜色、温度、重量、味道,因为感觉属性,完全无法用人体之感官察觉到。

(二)对事物之抽象概念--对于那些具有感觉属性的事物,我们能有一种超越其感觉属性的概念(即抽象认识)。例如用具、药品、金属、艺术品、建筑物、哺乳动物、树木、土地、银行、学校……等等事物,它们都有感觉属性(所谓「感觉属性」就是指一切存在于物质本身内外结构中的实属特性,而又能为人类之感觉器官所真切体察者),但当我们谈论它们时,并不是针对它们的物质感觉属性,而是指它们的整体意义和性质而言。譬如我问「用具」像什么,就没有人能够回答,因为属于用具的东西太多了,千形百态,根本令人无从答起,然而虽说它们的感觉属性各不相同,但我们却知道它们有一共同之意义--「可以用来做事」,这就是我们对用具之「概念」,根据这个概念,我们可以把打字机、吹风机、洗衣机、铁槌、锯子、锄头、犁耙……等等器物都含列在内。同样的,在药店里我们看见各种形形色色的药品,如药片、药丸、药粉、药水、药膏等,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意义--「能够治病」,但是,如果我问药品像什么,却没有人能够答得出来。

(三)对物质属性之抽象概念--我们对于物质,不但有超越其感觉属性之概念,甚至对于物质的「感觉属性」本身,也有特殊之抽象概念。例如我们对「颜色」这个概念,并不是指某种单一之色泽,而是泛指七彩;同理,「味道」的概念泛指各种五味;「热」的概念泛指火的热、太阳的热、地心的热、体温的热等。这就是说,我们对于具体之物质,除了能用我们亲身的器官看到、听到、闻到、尝到、摸到、触到其各种感觉属性(像「铁」的黑、硬、重;香蕉的黄、软、甜等)之外,我们还有一种超越其感觉属性的抽象概念。有了这种概念,当我们说赤道很熟的时候,我们可以有热的意思但却不必同时有熟的器官感觉;化学课本写着铅很重,我们不必真的手里拿铅也可以了解铅重的意义。

二、概念认识与感觉认识的比较--

概念认识是全面性的,超越一切物质之表象及其感觉属性,它专指一切事物的「意义」和「性质」,且其范围尚扩延至非物质性之对象。感觉认识则是片面性的,它只代表「某物」,并且仅代表此物之表象和特质。

例如:我看见一部汽车,我的感觉认识(即感官作用)并不直接告诉我这是部「汽车」,而只告诉我它的颜色、形状、板金的光滑性、轮胎的弹性涩性等,我并不「器官感觉」它是部汽车,而是「意念了解」它是部汽车。根据感觉认识,我知道香蕉之属性是黄的、软的、甜的等,但是我的感觉器官可不知道它是食品、水叶或植物,因为食品水果植物都是概念认识,是抽象的,器官无法体会与察觉。

其它动物没有概念认识,故猴子不能说出也无法了解香蕉是食品或植物或水果,它只能靠感觉器官告诉它此物为色黄、质软、味甜,于是便将之吃下肚里去。

我们的语书文字不能表达感觉认识,只能表达概念认识,譬如我们无法将身上的疼痛用语言说给别人听,而使那人也同样地感觉到真正如你之疼痛,但是对方却也因你的语言诉说而体会出你的疼痛,并在脑海中显现有关疼痛之概念。所以,动物不能学习语言和文字,因为动物没有概念认识。

三、概念的意义--

我们对于外在之事物,在感觉上具有奇妙的「组合」与「分离」之能力--(1)组合能力:譬如当我们手里拿着一块铁片时,我们可以看见其颜色,同时触觉到它的硬度、温度、粗细、重量,敲它又可听见锵锵的声音,这几种单一的、不同的铁之属性,分别经由不同的器官门路传达到我们的脑中,竟会产生「共合成一物」之感觉。(2)分离能力:譬如当我们聆听某一个人在讲话时。忽然旁边又有另外一人在说话。两个人的声晋虽是由同样的耳朵门路听进去,但我们绝对不会认为声音是出自同一个人之口。像以上这两种器官之感觉能力,我们称之为复合感觉;而对于「概念认识」来说,它也具有类似感觉器官的此项复合功能,兹分述如下:

1同一物质,能够含摄很多不同的概念--例如一株人参,可以属于药物、赠品、商品、实验品等各种概念;一幅画尽同时可为艺术品、印刷品、纪念品、纸制品、赠品、商品等概念:五行中的水行,可以含摄智性、情欲、分泌、排泄、生殖等等概念。

2同一概念,能够含摄各式各样的物质--例如「用具」这个概念,就包罗打字机、洗衣袜、叶汁机、斧头、钉子、吸尘器、钢笔等许多不同之器物;再如「建筑物」这个概念,可以包括全世界之住屋、宫殿、神庙、亭榭、军事堡垒、万里长城、金字塔等人造结构;又如命学中「正财」这个概念,即能含摄房屋、地产、职员、部属、男人的妻子、女人的父亲等许多不同的人物。

四、概念的分类--

概念能够分成好几种类别,大要归纳之,约有以下六类:(1)单义概念(2)模拟概念(3)后验概念(4)先验概念(5)清楚概念(6)笼统概念,兹分别条陈如下::

1单义概念--有的概念只有一种单纯的意义,它往往直接代表一件事物或一类事物。例如金矿、水分、木材、火光、土壤、山羊、斑马,飞机、总统等;又如圆形、三角形、点、钱、钞票等都是单义概念。

2模拟概念--有的概念可以同义延伸套入不同范围之事物,但却分别含摄某种类似情况。例如「财」这个概念,可用之于财产、财力、财源、财政、财神、财运、财团等不同之模拟意义;又如「灾」这个概念,可用之于水灾、风灾、火灾、刀灾、兵灾、伤灾、天灾、震灾、病灾等不同之模拟意义;再如「甜蜜」这个概念,可用之于甜蜜的水果、甜蜜的话语、甜蜜的爱情、甜蜜的家庭等不同之模拟意义。

3后验概念--有些概念,本是属于自然界中早已存在之事物,而后人类透过累积之经验,才去认识到它。例如云、雾、风、雨、花、树、肺、齿、星星、太阳、石头、山海,牛马、颜色、细茵、快乐、痛苦……等等,这些事物原来即已存在于目然界中,而为人类日后陆续所发现与认识。在命理学中,后验概念尚可包括那些早已成为事实的一切过往际遇、命运和经验。

4先验概念--有些概念,本来并不存在于自然界中,乃是经由人类后天的努力,运用智能所改良或创制而来。例如所有的学术理论、一切的几何图形、数目公式、易经八卦、电影、电视、汽车、桥梁、武器.语言文字、衣服、宇宙飞船……等等。在命理学中,先验概念倘可包括吾人在天赋本命以外,为了追求真善美圣之境界所作的一切努力及其成果。

5明确概念--吾人对某些事物的概念,有的甚为清楚,不会发生认识上的混淆。例如数目、线条、螺丝、眼镜、稻米、丈夫、爸爸、孔子、国父等;又如命理上的十天干、十二地支、年、月、日、时、生、扶、克、泄、盗等,这些概念都非常清楚,所以称之为明确概念。

6笼统概念--吾人对某些事物的概念,有的则较为含混,容易造成认识上的模糊。例如生命、引力、重力、动因、癌症、社会、国家、宇宙、价值、灵魂、鬼神等;又如命理上的阴阳、五行、六神、吉凶、祸福,否泰、得失等,这些概念都比较不明朗,所以称之为笼统概念。科学的首要目的,就是要尽可能解析、澄清所有既存之概念,并设法创造正确合理的新概念。

五、概念的外延与内涵--

所谓概念的外延,是指能让「某一概念」所涵盖的一切相关事物。例如「私有财产」这个概念,其主要意义即「个人所能自由支配的物质」,故而此概念的外延便包括金钱、土地、房屋、家具、器用、配偶、子女、有价证券等等;又如命理上的「正官」这个概念,其主要意义乃指「对个人具有适度规范力及约束性之事物」,故而此一概念的外延便包括法律、规章、责任、制度、长官、老板、门锁、女子之丈夫等等。

所谓概念的内涵,则是指「某一概念」本身所具备的各项主要特征,例如「人」这个概念的内涵,是「有理性」的「动物」,以是可知,「有理性」与「动物」两项性质,皆属人的主要特征,故亦为人的内涵。同理「西药」这个概念的内涵,即「可以治病」的「化学品」,「正官」这个概念的内涵,即「与日主阴阳相见」而「克日主」的「五行」;「四柱」这个概念的内涵,即「由年月日时构成」而能够「预测命运」的「干支八字」。

概念的外延与内涵恰成反比,外延愈大,内涵便愈小;反之,外廷意小,内涵便愈大。譬如以「正官」这个概念为例,如果我们仅将正官的内涵说成「与日主阴阳相见而克日主的五行」,那么,其外延便包罗正官所含射的一切人象、地象、物象、心性等众多对象;如果我们稍将正官的内涵扩大说成「与日主阴阳相见而克日主的五行,且具人象之意义」,那么,其外延便缩小在长官、老板、女子之丈夫等对象上;如果我们再将正官的内涵扩大说成「与日主阴阳相见而克日主的五行,且具人象中的配偶关系之意义」,那么,其外延便又更形缩小,专指女子之丈夫了。

以上扼要为大家介绍了哲学概念之共识,目的无非在设法拉近彼此间认知上的差距,以期能在下面诸节课程里,易于沟通书中所欲传达之讯息。从第二节开始,我们即将正式讨论六神的各种含射征象,为了方便行文起见,我特将内容归纳成「人际征象」、「地象与物象」、「心性征象」、三个范围,并分三节逐次阐释之。

※注:有关本节所论概念与逻辑之问题,详参近贤闵明我所著「简易哲学」近贤陈祖耀所著「理则学」以及近贤张春与和场图全着之「心理学」等书。

第二节 六神的人际征象

六种所含射之人象,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笼统人象」,一类为「明确人象」。

所谓笼统人象,就是指:不以当事者的性别作为与八字日主对比之依据,而乃以人类整体社会的共通阶级层次为准,缘此规划出之人际关系。这类人象,通常适用于任何性别之命造。

所谓明确人象,财是指:依照当事者的性别对比于八字日主,并确实遵循阴阳克合生化原理,从而求出的亲属关系。此类人象俗称「六亲」,其适用对象须视命造本人之性别而定。

上述两类人象,前者比铰侧重于人的性质与立场,后者比较侧重于人的性别与亲系;于实际论命时,二者之应用价值和使用频率均高,可说各擅胜场,无分轩轾,这一点希望大家能予留意。

一、六神的笼统人象

一、五种社会人际型态--日主和其余六神间,存在五种最基本的关系,即:(1)同我比我的「比劫」。(2)我生我扶的「食伤」。(3)我克我管的「财星」。《4》克我管我的「官杀」。(5)生我扶我的「印星」。如果将这五种基本关系套入社会人际层面,则可产生如下五大型态之人象,我们绝大多数的人,终其一生,经常须置身于此五大人际型态所弥盖之立场中,几乎无人能完全避免;此五大人际型态的构成情形,大致上是这样的:

(1)同我比我的「此劫」型态!因为此一型态的特点乃在于「同我、比我」。故而倘从整体社会层面来看,凡是在某一时空情境中,有人「地位与我平行」或「年龄与我彷佛相近」或「辈份与我同等」或「条件与我相当」或「目标与我相近」,或[志趣与我相合],或在其它方面与我具有共相之性质和立场的人,都属于「比劫」所含射之人象范围。据此型态所演绎而出之人象,可为:兄弟、姊妹、朋友、同学、同事、同行、同业、同道;如将推论层面扩大,比劫甚至尚可含射同志、同族、同胞……等对象。

(2)我生我扶的「食伤」型态!因为此一型态的特点乃在于「我生、我扶」。故而倘从整体社会层面来看,凡是在某一时空情境中,有人「受我生养扶育」,或「受我支持帮助」或「受我眷顾教导」或「受我开怀袒护」或具有「我长他幼地位」,或具有「我施他受行为」或在其它方面与我之关系类似上述性质和立场的人,都属于「食伤」所含射之人象范围。据此型态所演绎而出之人象,可为:儿女、侄甥、晚辈、后进、学生、徒弟等;如将推论层面扩大,食伤甚至可含鳏寡、孤独、老成、残瘴……等对象。

(3)我克我管的「财星」型态!因为此一型态的特点乃在于「我克、我管」。故而倘从整体社会层面来看,凡是在某一时空情境中,有人「受我操纵支配」,或「受我欺凌压迫」或「受我聘雇任用」或「受我管理教训」或「受我规范约束」或「受我财物差遣」或在其它方面舆我之关系类似上述性质和立场的人,都属于「财星」所含射之人象范围。据此型态所演绎而出之人象,可为:男命的妻妾、男命的情人、员工、部属、仆役等;如将推论层面扩大,财星甚至尚可含射临时雇工、手下败将、娼妓、奴隶……等等对象。

(4)克我管我的「官杀」型态!因为此一型态的特点乃在于「克我、管我」。故而倘从整体社会层面来看,凡是在某一时空情境中,有人「雇用我」、「差遣我」「鼓励我」「规劝我」「刺激我」「支配我」「约束我」[压迫我]「教训我」或在其它方面与我之关系类似上述性质和立场的人,都属于「宫殿」所含射之人象范围。据此型态所演绎而出之人象,可为:女命的丈夫、女命的情人、执法官员、警察、上司、老板、雇主等;如将推论层面扩大,官杀甚至尚可含射豪门仕绅、地方恶霸、军公人员……等等对象。

(5)生我扶我的「印星」型态!因为此一型态的特点乃在于「生我、扶我」。故而倘从整体社会层面来看,凡是在某一时空情境中,有人「生育我」「教导我」「帮助我」「眷顾我」「开怀我气「袒护我」或具有「他长我幼地位」或具有「他施我受行为」或在其它方面与我之关系类似上述性质和立场的人,都属于「印星」所含射之人象范围。据此型态所演绎而出之人象,可为:父母、叔伯、姑婶、老师、长辈、教练等;如将推论层面扩大,印星甚至尚可含射神父牧师、宏法高僧、贤哲善士……等等对象。

二、笼统人象的性质分辨--通常,笼统人象均不予明确细究其所属六神之性别,惟有时仍须从六神的性质方面稍事区别。

比肩和劫财,原则上虽然共俱「同我比我」之特点,可是两者舆日主之间,一属同类同气,一属同类异气,它们的实质关系毕竟略有不同。这就是说,比肩与劫财二者、食神与伤官二者、正财与偏财二者、正官与七杀二者、正印与偏印二者,其间之性质多少是有一些差异的;了解此种差异,也能有功于我们进一步分辨笼统人象与日主间的对此性质。

十个六神当中,有些是具备共通性质的,像「比肩、伤官、偏财、七杀、正印.」这组六神,就比较趋于积极、活跃;而「劫财、食神、正财、正官、偏印」这组六神,则比较趋于消极、含蓄。又如:「比肩、食神、正财、正官、正印」这五正星,通常较趋于持稳、正规;而「劫财、伤官、偏财、七杀、偏印」这五偏星,则较趋于功利、偏执。因此,倘若我们必须将笼统人象硬予对比区分为二类,那么,在所有笼统人象中,凡是其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务、行业等各方面,多数倾向积极或活跃者,均可用「比肩、伤官、偏财、七杀、正印」来代表;凡是其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务、行业等各方面,多数倾向消极或含蓄者,均可用「劫财、食神、正财、正官、偏印」来代表。同理,凡是其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务、行业等各方面,多数倾向持稳或正规者,均可用「比肩、食神、正财、正官、正印」来代表;凡是其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务、行业等各方面,多数倾向功利或偏执者,均可用「劫财、伤官、偏财、七杀,偏印」来代表。

试以[朋友]这个人象为例:我们可用「比肩」来代表那些在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务、行业等各方面,呈现出较为积极或活跃或持稳或正规性质的朋友;另一方面,我们可用「劫财」来代表那些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务、行业等各方面,呈现出较为消极或含蓄或功利、或偏执性强的朋友。

再以「上司」这个人象为例:我们可用「正官」来代表那些在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务、行业等各方面,呈现出较为消极或含蓄或持稳或正规性质的上司.,另一方面,我们可用「七杀」来代表那些在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务、行业等各方面,呈现出较为积极或活跃或功利或偏执性质的上司。

再以「员工」这个人象为例:我们可用「正财」来代表那些在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业、行业等各方面,呈现出较为消极或含蓄或持稳或正规性质的员工,另一方面,我们可用「偏财」来代表那些在心性、态度、兴趣、理想、职务、行业等各方面,呈现出较为积极或括跃或功利或偏执性质的员工。

以上乃是以六神的共通性质为着眼点来区别笼统人象的性质,除此以外还有一种「阴阳对比」的看法,也常被用来分辨笼统人象,以下特分从比劫、食伤、财星、官杀、印星五类型态,简单为大家介绍之。

(1)比劫人象的质分:由于比肩之对应于日主,乃属阴阳一气共类,反性互为彰显;劫财之对应于日主,乃属阴阳异气共类,反性互为彰显。是知,[比肩]可代表那些一常以近似之风格主见与我相处,或较能长期与我共相交流的兄弟、姊妹、朋友、同学、同事、同行、同业、同道等人。「劫财」则可代表那些常以不同之风格主见与我相处,或较易在紧要关头与我对立争执的兄弟、姊妹、朋友、同学、同事、同行、同业、同道等人。

(2)食伤人象的质分:由于食神之对应于日主,乃属同性之泄,其泄力弱而持久或缓慢;伤官之对应于日主,乃属异性之泄,其泄力强而短暂或快速。是知[食神」可代表那些言行较为含蓄,或态度较为乖顺,或学习速度虽慢但却较有耐力与恒心的儿女、侄甥、晚辈、后进、学生、徒弟等人。「伤官」则可代表那些言行较为急进,或态度较为桀骛,或学习速度虽快但却较缺耐力与恒心的儿女、侄甥、晚辈、后进、学生、徒弟等人。

(3)财星人象的质分:由于正财之对应于日主,乃属异性之盗,其盗力温和留情而少变;偏财之对应于日主,乃属同性之盗,其盗力激烈寡情而多变。是知[正财」可代表那些比较不劳我费心,或行事稳当中规,或乎时较容易与我沟遍的职员、部属、仆役、雇工等人。「偏财」则可代表那些常须劳我费心,或行事勇魄难料,或平时较不易与我沟通的职员、部属、仆役、雇工等人。

(4)官杀人象的质分:由于正官之对应于日主,乃属异性之克,其克力温和留情而少变;七杀之对应于日主,乃属同性之克,其克力激烈寡情而多变。是知[正官」可代表那些对我较为放怀,或对我较为讲理,或较不轻易对我苛责设限与施加重大压力的官员、警察、上司、老板等人。「七杀」则可代表那些对我较不放怀,或对我较不讲理,或较容易对我动辄苛责设限与施加重大压力的官员、警察、上司、老板等人。

(5)印星人象的质分:由于正印之对应于日主,乃属异性之生,其生力实质而尽心或较无条件;偏印之对应于日主,乃属同性之生,其生力虚无不实质或常有条件。是知,「正印」可代表那些较能用心扶育我,或较有能力指导我,或在我需要时能够无条件帮助我的父母、叔伯、姑婶、师长、教练等人。「偏印」则可代表那些较少用心扶育我,或较无能力指导我,或在我需要时往往有条件地帮助我的父母、叔伯、姑婶、师长、教练等人。

三、笼统人象之归纳成表:为方便大家查阅赶见,特再将六神所含射的笼统人象列表于下:

印星:父母、叔伯、姑婶、老师、长辈、教练、神父、师父、牧师、高僧。

官杀:女命的丈夫、女命的情人、执法官员、警察、民司、老板、雇主。

比劫:同事、同行、同业、同道、同志、同族、同胞。

食伤:儿女、侄甥、晚辈、后进、学生、徒弟、鳏寡、孤独、老幼、残障者。

财星:男命的妻妾、男命的情人、员工、部属、仆役、雇工、娼妓、奴隶。

二、六神的明确人象

(一)明确人象的求取要诀╠╠前面所介绍的笼统人象,可说是一种此较模糊而不明确之人象概念,虽然他们也都有实体物质的感觉属性,但当我们谈论他们时,通常不是针对他们的实质感觉属性本身,而是指他们在我们个人的某段时空情境中,所显现的类此意义和性质而言。比如,食伤所含射的「儿女」对男命而言,并非指在血统与亲系上,长久不变易其对应关系的「儿女」而是指在某一时空中,确曾受我生养或受我扶育或受我教导或受我帮助的人,而能够与我构成这种关系者,既可以为儿、徒弟或其它晚辈等,他们与我之间的此等「生养、扶育、教导、帮助」之关系,往往不具[永久或长期]性质,例如:当儿女成家立业以后,我们逐渐终止其生养扶育之关系;学生结业以后,我们逐渐终止其教导帮助之关系。所以说,男命食伤所含射的儿女,并不是指我们一般人所谓的那种「具有永久血统亲系」上的儿女,而是指某一时空具有「他受我生扶意义和性质」的类比儿女;同理,印星所含射的「父母」,乃是指某一时空具有「我受他生扶意义和性质」的类比父母;此等生扶的状态,是有「时空性」的,而非长久不易的。

以下要跟各位介绍的,则是六神所含射的明确人象。由前所述反证可知,明确人象虽不必长期性或永久性存在着「付出或收受」的义务,但却存在着长期性或永久性之对应关系,而这种对应关系,又多半与血统或亲系有密切之牵连;毕例来说:我们「养育儿女之行为」常有时空性,惟我们与儿女间的「父子关系」或「母子关系」则恒久不变,前者我们即称之为「笼统人象」,后者我们即称之为「明确人象」。

明确人象的求取,必须以命造本人的「性别」对比于八字中的「日主」并严格遵循「阴阳生化」及「阴阳克合」的原理,始能圆满达成,其基本要诀有五:(1)取五行中之任意一行为太极,然后以此太极代表全体人类。(2)将太极所化生的阴、阳两于,分别代表人类中的女人和男人,阳干含射男人,阴干含射女人。(3)女性属阴可直接生育子嗣,故而不论男女人类,必以生我之阴干为母亲,而以能克合母亲之阳干为父亲。(4)男人属阳,必以能与之克合之阴干为配偶;女人属阴,必以能与之克合之阳干为配偶。(5)根据前两项「子由阴母所生」及「夫妻阴阳克合」之法则,可以无穷演绎出男命和女命的血亲从量。

(二)男命六种含射之明确人象--假设我们任取五行中的「金」行来代表全体人类(倘改取其它五行亦无不可),则「金」必化生庚、辛二干(太极化生阴阳两仪),其中庚干属阳,可以含射男命,辛于属阴,可以含射女命;如今欲求出男命之明确人象,仅须以「庚」干作为与其它十干对应之重心点即可,(请各位参见下图所示)。

我们如将前述求取明确人象的基本五要诀,拿来套入下示之阴阳对应图中加以演绎。即可得出以下各类男命明确人象:

(1)、既然「庚」金含射男人,于是由逻辑推证,只有代表女性的阴干「己」上才有能力直接生育本体庚金,故知,己上正印必为男命之母亲。

(2)、「甲」属阳能克合「己」,己土正印既为母亲,故知甲木偏财必为母亲之配偶(即父亲)。

(3)、「乙」属阴能克合「庚」,庚金既为男命本体,故知乙木正财必为男命之配偶(即妻子)。

(4)、己土正印既母亲既能生育本体的辰,也能生育客体的庚,故知庚金比肩亦可含射男命之兄弟。

(5)、己土正印母亲既能生育阳性的庚,也能生育阴性的辛,故知辛金劫财必可含射男命之姊妹。

(6)、乙木正财既能克合本体的庚,也能克合客体的庚,故知乙木正财尚可含射兄弟之配偶(即兄嫂或弟媳)。

(7)、「丙」属阳能克合「辛」,辛金劫财既为姊妹,故知丙火七杀必为姊妹之配偶(即姊夫或妹婿)。

(8)、乙木正财妻子能直接生育阳火丙和阴火丁,故知丙火七杀可代表男命之儿子,丁火正官可代表男命之女儿。

(9)、正财亦含射兄嫂或弟嫂,故知正财所生之七杀尚可代表兄弟之儿子,正财所生之正官尚可代表兄弟之女儿(即侄儿或侄女)。

(10)、「辛」属阴能克合「丙」,丙火七杀既为儿子或侄儿,故知辛金劫财尚可含射儿子或侄儿之配偶(即儿媳或侄媳)。

(11)、「壬」属阳能克合「丁」,丁火正官既为女儿或侄女,故知壬水食神必可含射女儿或侄女之配偶(即女婿或侄婿)。

(12)、己土正印既可代表母亲,也可代表母亲之姊妹《即姨妈》故知能与之克合的甲木偏财尚能含射姨妈之配偶(即姨丈)。

13)、甲木偏财既可代表父亲,也可代表父亲之兄弟(即叔伯),故知能与克合的己上正印尚能含射叔伯之配偶(即伯母或婶母)。

(14)、乙木正财既可代表妻子,也可代表妻子之姊妹(即姨子),故知能舆乙克合的庚金比肩尚能含射姨子之配偶(即连襟)。

15)、「癸」属阴能直接生育「甲」,甲木偏财既属父亲,故知癸水伤官必然含射祖母。

16)、「戊」属阳能克合「癸气癸水伤官既为祖母,故知戊土偏印必为祖母之配偶(即祖父)。

17)、癸水伤官祖母既能生育阳性的甲,也能生育阴性的乙,故知乙木正财尚可含射父亲的姊妹(即姑妈)。

(18)、「庚」属阳能克合「乙」,乙木正财既为姑妈,故知庚金比肩尚可含射姑妈的配偶(即姑丈)。

(19)、「癸」属阴能直接生育「乙」,乙木正财既为妻子,故知癸水伤官尚可含射妻子的母亲(即岳母)。

(20)、「戊」属阳能克合「癸」,癸水伤官既为岳母,故知戊土偏印尚可含射岳母之配偶(即岳父)。

有关男命六神所含射的各类明确人象,大致有如前述,不过,以上所条陈的二十类人象,仅止于一般男命有可能较常应用得到的亲属,其余则略而不提。当然,如果我们有耐心续予推演下去的话,还是可以求出许多的亲属关系,譬如: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孙子、曾孙、玄孙,以及外公、外婆、妻舅、外甥等等……以至于无穷远亲;惟以论命时,这些人际关系之应用机会殊少,故不一一加以演释。

三、女命六神含射之明确人象--假设我们仍取五行中的「金」行来代表全体人类(倘改取其它五行亦可),则「金」必同样化生庚、辛二干,其中庚干属阳,可以含射男命,辛干属阴、可以含射女命;如今欲求出女命之明确人象,仅须以「辛」干作为与其它十干对应之重心点即可,(请各位参见下图所示)。

我们如将前述求取明确人象的基本四要诀,拿来套入左示之阴阳对应图中加以演释,即可得出以下各类女命明确人象:

(1)、既然「辛」金含射女人,于是由选辑推证,只有代表女性的阴干[已」土才有能力直接生育本体辛金,故知,己土偏印必为女命之母亲。

92)、[甲]属阳能克合「己」,己土偏印既为母亲,故知甲木正财必为母亲之配偶(即父亲)。

(3)、「丙」属阳能克合「辛」,辛金既为女命本体,故知丙火正官必为女命之配偶(即丈夫)。

(4)、己土偏印母亲既能生育本体的辛,也能生育客体的辛,故知辛金比肩亦可含射女命之姐妹。

(5)、己土偏印母亲既能生育阴性的辛,也能生育阳性的庚,故知庚金劫财必可含射女命之兄弟。

(6)、丙火正官既能克合本体的辛,也能克合客体的辛,故知丙火正官尚可含射姊妹之配偶(即姊夫或妹婿)。

(7)、「乙」木属阴能克合[庚],庚金劫财既为兄弟,故知乙木偏财必为兄弟之配偶(即兄嫂或弟媳)。

(8)、女命辛金本体能直接生育阳水壬和阴水癸,故知壬水伤官可代表女命之儿子,癸水食神可代表女命之女儿。

(9)、偏财既含射兄嫂或弟媳,故知偏财所生之正官尚可代表兄弟之儿子,偏财所生之七杀尚可代表兄弟之女儿(即侄儿或侄女)。

(10)、「丁」属阴能克合「壬」,壬水伤官既为儿子,故知丁火七杀尚可含射儿子之配偶(即儿媳)。

(11)、「戊」属阳能克合「癸」,癸水食神既为女儿,故知戊土正印尚可含射女儿之配偶(即女婿)。

(12)、己土偏印既可代表母亲,也可代表母亲之姊妹(即姨妈)。故知能与之克合的甲木正财尚能含射姨妈之配偶(即姨丈)。

(13)、甲木正财既可代表父亲,也可代表父亲之兄弟《即叔伯》,故知能与之克合的己土偏印尚能含射叔伯之配偶《即伯母或婶母》。

(14)、丙火正官既可代表丈夫,也可代表丈夫之兄弟(即大伯与小叔),故知能与之克合的辛金比肩尚能含射大伯或小叔之配偶(即妯娌)。

15)、「癸」属阴能直接生育「甲」,甲木正财既属父亲,故知癸水食神必然含射祖母。己土偏印母亲既能生育阴性的辛,也能生育阳性的庚,故知庚金劫财必可含射女命之兄弟。

(16)、「戊」属阳能克合「癸」,癸水食神既为祖母,故知戊土正印尚可含射祖母之配偶(即祖父)。

(17)、癸水食神祖母既能生育阳性的甲。也能生育阴性的乙,故知乙木偏财尚可含射父亲的姊妹(即姑妈)。

(18)、「庚」属阳能克合「乙」,乙木偏财既为姑妈,故知庚金劫财尚可含射姑妈的配偶(即姑丈)。

(19)、「乙」属阴能直接生育「丙」,丙火正官既为丈夫,故知乙木偏财尚可含射丈夫的母亲(即婆婆)。

(20)、「庚」属阳能克合「乙」,乙木偏财既为婆婆,故知庚金劫财尚可含射婆婆之配偶(即公公)。

有关女命六神所含射的各类明确人象。大致有如前述。自古以来,中国妇女的地位即较不受人重视,在女子三从四德之戒律中,尚有「出嫁从夫」及「夫死从子」的片面俗约,这种现象也充分反应在命理学上,故而,千余年来的命界,凡论女命,皆仅着重于「夫」「子」二星,其余人际关系则每每加以忽视,久而久之,遂导致后学者但知女命「以正官为夫,以食伤为子」两类人象,至于女命的其它人象,则多迷糊不清,甚至盲目含射,诚然令人头疼。我为了彻底解决这个久宕未定的问题,特不揣浅陋,逐一将女命的明确人象演绎整理出来,希望能对大家所有帮助。

四、男女明确人象的归纳成表--基于方便查阅之由,兹分别把六神所含射的男命所要明确人象,以及女命所属明确人象,综列成表于下:

※男命六神所含射之明确人象

※女命六神所含射之明确人象

三、人际现象的实例演说

例一--

正财 辛卯 乙正印

庚偏财

比肩 丙申壬七杀

戊食神

己伤官

日主丙午 丁劫财

戊食神

食神 戊戌 丁劫财

辛正财

大运:3丁酉13戊戌23己亥33庚子43辛丑53壬寅

本造女命,全局不见半点偏印母星,故知一生母缘浅薄。正财父星一在年干一在时支,悉遭化去,有而化无,是以难免早见丁忧父丧。

比肩姐妹星独透月干,兄弟星分藏日时二支,雁行上有一姐下有二弟,日时午戍化火,劫财联气,故两位兄弟甚为同志,长期合作共同发扬亡父遗留事业。

四柱虽缺正官夫星,实则正官长生于年支卯中,且夫官不遭刑冲克破,所以夫妻相处尚称有情,奈何丈夫经常因公出差远地,终究聚少离多。

例二--

戊七杀

七杀 戊戌 辛正印

丁正财

乙伤官

正官 己未己正官

丁正财

己伤官

日主壬子 癸劫财

戊食神

劫财 癸卯 乙伤官

大运:3庚申13辛酉23壬戍33癸亥43甲子53乙丑

本造男命,年月两柱官杀透藏有力,本乃长子之命,倘不为长子,则恐刑克兄弟姊妹或刑克自身;此造上有二姊一兄,本人排行第四么位,兄姊当中无人残天,故而本人自幼即罹患小儿麻痹症,不良于行。

四柱良须金印通关,半生多赖母爱护持。全局悉无偏财父星,益且年支早逢戍上偏财之库,再遇未型,是以不幸早岁失枯,兄弟二人年纪犹轻,即共同携手绩父业,克绍箕袭;惟值一提者,以年遇三十,尚无姻缘。(注:此造即前造女命之么弟)。

例三--

戊伤官

正官 壬辰 乙偏印

癸七杀

七杀 癸卯 乙偏印

丁正财

癸七杀

日主丁丑 辛偏财

己食神

乙偏印

正印 甲辰 戊伤官

癸七杀

大运:2甲辰12乙巳22丙午32丁未43戊申53己酉

本造男命,原局官杀竞透年月天干,且年月地支不见明显比劫兄弟星,本属长子之命事实却列雁行第五,同时兄弟与本人均无身体刑破之象,因此,父亲在世之日兄弟六人之事业无一获大成,此外,此造以第五子之身份,长期独力奉养父母,诚有「弟代兄位下居长位」之实,固也受年月官杀之隐动力。

四柱唯一偏财父星藏于日支丑上,当行丁未大运时,运支未土与原局丑土相冲,冲出丑中辛金偏财,此属活性交感,故涉及偏财所含射之人或地或物或性等事象甚明,果然,于该运丁卯流年,岁运天于丁火克去因冲而动之辛金偏财。

例四--

甲劫财

正印 壬寅 丙伤官

戊正财

偏财 己酉 辛七杀

日主 乙卯乙比肩

丁食神

正印 壬午 己偏财

大运:10庚戌20辛亥30壬子40癸丑50甲寅60乙卯

本造男命,原局日柱与月柱天克地冲,活性交感至为激烈;大运辛亥,运干七杀与日主同性相克,运支亥水分别与原局寅、卯相合,暗化比劫,是以,此运感应七杀星和比劫星甚然明显;由于七杀可含射法律或治安人员,比劫可含射兄弟或朋友,所以,本造在辛亥运程中,极有可能受兄弟朋友拖累而涉及是非或官讼。

辛亥大运20岁辛酉流年,七杀星一方面由岁干克入本命。一方面由岁支冲入本命,某日和兄弟、朋友数人在外聚宴。同乐,竟至酒后乱性,舆另一伙青年发生冲突,卒告酿成命案;至21岁壬戌流年,天于水泛木漂。乙木元神已失自主能力,复逢地支戌来合卯,牵绊束缚比肩星,以是同行共伙之兄弟朋友,包括命造本人,多数被判重刑,锒铛入狱。

例五--

丙七杀

劫财 辛巳 庚比肩

戊偏印

辛劫财

偏印 戊戌 丁正官

戊偏印

辛劫财

日主 庚戌 丁正官

戊偏印

戊偏印

比肩庚辰 乙正财

癸伤官

本造女命,原局三重魁罡,个性坚强刚烈;夫星正官两见于月、日双戌,此谓「夫星夫宫叠并重现」。再逢时支辰土冲动夫宫,应防中、晚年婚姻有变。

月柱偏印母星本柱透藏得令,地支更遇两戌一辰,母星母宫叠并重现之象甚明,故而本造乃庶出偏生。运行壬寅,运支寅木双合原局戌土,寅中丙火杀星乘隙入命,益且运支刑出原局巳中丙火、杀星之交感至为活泼激烈,由于七杀可含射女命之情人,故而此运难免发生外遇。

壬寅大运43岁癸亥流年,岁支亥水冲出原局巳中丙火杀星合入本命年干辛金,遂于出国旅游时,在坐机上偶遇外遇对象,随后即涉及暧昧关系,归国后仍时与该男子暗通款曲。其夫始终被蒙在鼓里,此段外遇,倘延至48岁戊辰流年。两辰冲动夫宫,既可能对婚姻构成甚大不利。

例六--

食神 丁酉 辛七杀

戊正财

正官 庚戌 辛七杀

丁食神

壬正印

日主乙亥甲劫财

己偏财

偏印 癸未 丁食神

乙比肩

大运:4辛亥14壬子24癸丑34甲寅44乙卯54丙辰

本造女命,年干食神虽能克制月上官星,惟属惰性之克,且食神复受时干偏印活性遥抑,因此食神克官之力甚微,以是月上正官夫星与日主作合,其情尚称真切,月柱乃代表一个人之青年阶段(约18~~34岁左右),况其余干支不见明显正官夫星,故可知本造之姻缘最迟不超34岁。

壬子运(14~~24岁间),大运干支与原局之官星或夫宫,悉无活性交惑现象,婚期当不在此运中。癸丑运(24~~34岁间),运支恰为夫星归库之地,益且大运干支和原局官杀星纷呈活性交感(运中偏印引出命中官星,运支丑土,合酉、刑戌、冲未,皆感应出杀星),该运又属青年期之最俊十年,故知其姻缘迹象甚明。

24岁庚申流年结识未来之丈夫,25岁辛酉流年,两人情意缠绵,出双入对;26岁壬戌流年,岁支戌土刑出运支丑库中之夫星(正官庚金入库于丑)合人本命日主,遂于大年初三缔结秦晋之好。婚后半载即得一女,此女因于25岁辛酉年所孕,流年干支皆与本命元神同一性别,属同性相彰之交感,故为女胎;一年二喜,可谓福祥。惟以丑运结婚,冲动时支未中己土偏财婆婆星,复刑动月支戌上长辈宫,故恐于婚后和婆婆缘份疏淡,易生误会。

原局年、月两柱不见比劫兄弟姊妹星,复有透藏得力之官杀占据年月两柱以抑制此劫之早现,故而本造排行是长女,日、时两柱分藏比、劫,有合而无破,其下尚得二弟二妹。

例七--

戊正印

伤官 壬辰乙偏财

癸食神

戊正印

正财 甲辰乙偏财

癸食神

壬伤官

日主辛亥 甲正财

甲正财

劫财 庚寅 丙正官

戊正印

大运:1乙巳11丙午21丁未31戊申41己酉51庚戌

本造男命,原局正印母星与偏财父星双双并藏两辰,且辰又恰属二者冠带之地,不遇刑冲破害,故知父母皆寿,其中正印母星尚迤逦长生于时柱后期之阶段,当知母寿较父寿更永。

丁未大运,运干七杀与原局天干之伤官、正财、日主三者产生活性交感,运支未土乃正财之库,并与原局地支两辰一亥产生活性交感,所以,该运十年中,一些较为突显的事件,大多和七杀、伤官、正财、比肩、正印、偏财、食神、偏印等六神所含射之人、地、物、性有关;其事件演发概况如下。(1)21~24岁服兵役(官杀或比劫事征)。(2)24岁乙卯年结婚成家(正财事征)。(3)24岁和27岁分别得子得女(官杀事征)。(4)26岁丁巳年受诈欺集团所骗而破财(七杀、比肩、财星并联事征)。(5)28岁己未年再因购屋而受建商恶意骗去巨款(七杀、比肩、财星并联事征)。(6)28岁己来年尚有丧父之痛(偏财事征)。(7)29岁庚申年因经商受朋友所害而大破财利,几至一蹶不振(比肩、财星并联事征)。(8)29岁庚申年弃商而从事教学工作(伤官事征)。(9)30岁辛酉年因财务而引致官讼是非(财星、官杀并联事征)。(10)30岁辛酉年尚客串从事文化出版工作(食神事征)。(11)30岁辛酉年尚积极修建品格、信誉与名望(偏印事征)。

以上所列各件突显事征当中,与人象有较密切关联者,计:结婚、得子、得女、父丧、教授学生等件,兹再就人象方面予以扼要补述之:23岁甲寅年,正财妻星透藏且事入本命妻宫,故而巧识其未来之妻子。24岁乙卯年,天干乙庚合,地支寅卯辰会方,感应财星至剧,遂奉父母之命完婚。25岁丙辰年得子,此子乃24岁乙卯年所孕,流年干支皆与原命日主同性,故育成男胎之或然率较大。27岁戊午年得女,此女乃26岁丁巳年所孕,岁支巳火与原命局亥水活性交感,冲出巳中正官丙火女儿星,合入本命日主,故而育成女胎之或然率较大。28岁己未年,偏印透藏,刑动原局两辰中的正印与偏财,而印星乃含射笼统人象中之父母,偏财含射明确人象中这父亲,故此该年有丧父之痛。29岁庚申年,壬水伤官长生于申,岁中申金复与原局中两辰相合、与亥水相穿、与寅木相冲,均呈活性交感,申中所长生之伤官,对本命造成激荡,故而导致本命愤而改行教学。

例八--

庚劫财

正官 丙申 壬伤官

戊正印

丁七杀

正财 甲午 己偏印

日主 辛酉 辛比肩

丁酉 七杀 辛比肩

大运:7癸巳17壬辰27辛卯37庚寅47己丑57戊子

本造女命。壬辰运19岁甲寅流年,于参加大学母校所举办的寒假冬令营期间,结识了同校另一科系的男学长,而该位男学长即为其七年后之婚姻对象。今查19岁流年地支寅木与原局年支申金相冲,冲出寅中丙火官星来合日主辛金,遂缘此而认识了一位可能成为其日后丈夫之异性,且由于因冲而起,故主在出外活动中相遇。

21岁丙辰流年,与日柱天地鸳鸯合,二人几欲结离,后来因故而将婚事延缓。26岁辛酉流年,岁干之辛金彰显日主辛金之决断力,助合原局年干之丙火官星,岁支酉金也来刺激夫宫之酉金,姻缘天就,终于结婚成家;辛酉流年,岁支非旦感应到夫宫,同时尚感应到时支子息宫,故而因此受胎怀孕,由于流年干支和原局日主、时支同性相彰显,设若于该年受孕。当以同属本人性别的女胎成份居大。

辛卯大运27岁壬戌流年,岁干伤官子息星,合入原局子息柱中,岁支戍土复穿引时支子息宫,虽然一度惊动胎气,幸喜终于顺利产下一女婴。28岁癸亥流年,农历二月下旬再度受孕,因为此年岁支亥中所藏壬水伤官恰属子息星,且与日主异性,故而该年之受孕、应以男胎之或然率为最高,果然,于同年农历十二月上旬,平安地产下一男婴。29岁甲子流年,岁支食神子息星与原局年月地支申、午发生活性交感,涉及子息事征之迹象甚明,故而三度受孕,由于岁支食神人元与日主同性,复与原命交感至深,是以此年之受孕,亦应以女胎之成份居大,果然,本造于阳岁乙丑流年,欣获次女,且此女出生当时,其父近陪身侧。

注:前述例说中多次提到受胎性别之预测法,通常均以要命八字为主要依据。惟设若夫妻二人之命造,其日主恰分属阴、阳异性(如夫命日主为乙,妻命日主为戊;或如夫命日主为丙,妻命日主为辛……等)者,则不分夫、妻皆可适用。此外,对于夫妻二人命造中之日主均属同性者,一般虽以妻命之八字为准,然亦有以命中子息星气势较强的该配偶之八字为准者。

第三节 六神的地象和物象

一、六神所含的地象--本教材开宗明义第一章即以介绍过天干、地支所象征的方位属性,不过那是以五行为主而划分的地理方位,跟我们现在所要讨论的文旨稍有不同。

命学上,涉及地理方位之判断技巧大致有三:(1)以五行为主。(2)以六神为主。(3)以四柱结构为主。这三种技巧,均各有其长处与短处,请见下列比较:

(1)以五行为主的技巧:可显示地球空间的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中央、原处等地理方位,但却无法表达生人主体的前、后、左、右、上、下、高、低、内、外、远、近、平行、斜向等地理方位。

(2)以六神为主的技巧:可显示生人主体的前、后、上、下、高、低、内、外、远、近、平行、斜向、中央等地理方位,但却无法麦达地球空间的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原处等地理方位。

(3)以四柱结构为主的技巧:可显示主体附近的前、后、上、下、左、右、内、外、远,近等地方位,但却无法表达整体空间的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高、低、平行、斜向、中央、原处等地理方位。

有关利用五行与四柱结构以判断地理方位的技巧,后面高级课程还会陆续跟大家谈到,这里暂不论述,仅就六神之含射范围为文探讨。

由前比较得知,六神所可能显示之地象有「前、后、上、下、高、低、内、外、远、近、平行、斜向、中央」等十三项;本来,六神应该尚可表达「左、右」两项方位,然事实上六神所含射的左、右方位,乃一甚难澄清之理念,因其涉及过度主观的意识型态问题,是以不易合理确认。缘此之故,我虽于文中提出易学河图数阵勉为阐释,惟其主要目的,乃在激发同学们之思路,至于它的实用性,则尚有待商榷,这点希望大家能够留意。

六神不但具有「方位感」,同时还具有一种模拟性质的「地位感」,这种地位感,我们一般都称之为「地方」或「地区」。譬如:「学校」和「补习班」乃是行使教育功能的地方,「警察局」和「法院」乃是维持社会治安的地方,「户政机关」和「地政机关」乃是提供人民服务的地方;又如:云集较多商店的地方叫做「商业区」,云集较多任务工厂叫「工业区」,文化气息比较浓厚的地方叫做「文化区」…….等等。以下特根据六神的重要涵义,逐一介绍其类比地象:

(1)官杀的类比地象--官杀最主要的涵义不外『规范质』 、『约束性质』、『强制性质』 、『压迫性质』 、『武力性质』及『同位性质』等。所以,凡是能对大多数人行使或发挥上述涵义性质及其功能的地方,均可用官杀来表示,据此原则所演绎出来的常见地象有:司法机关、警察机关、军营团部、黑道地盘、监狱、海关、空中、陆地、楼上、屋顶、山岳……等等场所。而其中正官代表的位阶为后方、上方、最高处以及内部;『七杀』所代表的位阶为后方、上方、最高处以及外部。

(2)印星的类比地象--印星最主要的涵义不外『帮助性质』 、『服务性质』、『慈善性质』、『公益性质』、『补给性质』及『输入性质』等,所以,凡是能对大多数人行使或发挥上述涵义性质及其功能的地方,均可用印星来表示;据此原则所演绎出来的常见地象有各级行政机关、慈善机构、寺庙、教堂、厨房、餐厅、食品行、面包店、农地、入口处……等等场所。而其中『正印』所代表的位阶则为后方、上方、次高处以及外部;『偏印』所代表的位阶为后方、上方、次高处以及内部。

(3)比劫的类比地象--比劫最主要的涵义不外『同类性质』 、『中心性质』 、『交会性质』 、『平位性质』 、『劳动性质』 、『工作性质』等,所以,凡是能对大多数人行使或发挥上述涵义性质及其功能的地方,均可用比劫来表示,据此原则所演绎出来的常见地象有工业区、工厂、办公室、工地、社团中心、十字路口、圆环、车站、机场、平台、起居室……等等场所。而其中『比肩』代表的位阶则为中心、中间、平地以及外部,『劫财』所代表的位阶为中心、中间、平地以及内部

(4)食伤的类比地象--食伤最主要的涵义不外『教授性质』 、『指导性质』 、『人化性质』 、『艺术性质』 、『表演性质』及『输放性质』等。所以,凡是能对大多数人行使或发挥上述涵义性质及其功能的地方,均可用食伤来表示据此原则所演绎出来的常见地象有教育机关、学校、补习班、训练所、运动场、报社、出版社、书局、艺廊、歌厅、电视台、厕所、出口处……等等场所。而其中『食神』所代表的位阶则为前方、下方、次低处以及内部;『伤官』所代表的位阶为前方、下方、次低处以及外部。

(5)财星的类比地象--财星最主要的涵义不外『酬偿性质』 、『财利性质』 、『交易性质』 、『器用性质』 、『物欲性质』及『低位性质』等。所以,凡是能对大多数人行使或发挥上述涵义性质及其功能的地方,均可用财星来表示,据此原则所演绎出来的常见地象有商业区、商店、市场、百货公司、金融机构、房地产公司、舞厅、酒家、餐馆、地下室、山谷……等等场所,其中『正财』所代表的位阶则为前方、下方、最低处以及内部;『偏财』所代表的位阶为:前方、下方、最低处以及外部。

三、地象与物象的实例演说--有关六神所含射的地象与物象,己详为介绍如上,这些一概念、对于我们判断命运事征方面,有很大的帮助,希望大家能够多加领会熟习;兹再针对六神的地象与物象,举出数例予以重点演说:

例一

正财 丁酉 辛 正印

己 正官

正财 丁未 丁 正财

乙 伤官

甲 食神

日主 壬寅 丙 偏财

戊 七杀

戊 七杀

食神 甲辰 乙 伤官

癸 劫财

大运:4戊申 14己酉 24 庚戌 34辛亥 44壬子 54癸丑

本造女命,原局代表「前方」的食伤、财星,五行属木火;代表「后方」的官杀、印星,五行属土金。所以本造一生较为重要的居处环境,其前方常存在木、火之特征,其后方则常存在土、金之特征。事实上,本造童年之祖居即坐西朝东,而且宅前面对着数楼高大之竹林,宅后则是一片雳谷用之空地。

迨至少年时期,祖辈又在老屋对面竹林之地点上,另建新宅,此宅乃坐东朝西,与旧厝相对,而所对之旧厝,实日据时代竹造之房舍;此外,新宅的后方,恰亦为别户农亲之大谷场。

其后出嫁于归,夫家宅第属于三合院式,屋向竟亦坐西朝东。夫家附近则悉为农田与空地。婚后随夫外出他乡创业,曾播迁多次,而每遇有居住较久的房宅,其前方必常见与木、火属性相关之征象,其后方常见与土、金属性相关之征象。(注:讨论方位问题往往须配合五行属性与四柱结构,详情容留高级课程再进一步之例证)

己酉大运22岁戊午年,正财合入本命夫宫及月支寅、未之中,与夫星、夫宫同时交感,并且暗化财星,故而夫妻二人合订大厦套房数间。与建年余,至25岁庚申流年,岁干与原局食神活性交感,岁支与原局日支相冲。此年事涉食神、偏财、七杀、偏印、比肩,遂发生建商卷款潜逃。恶意毁约之诈欺事故,损失不谓不重。

30岁丙寅流年,与大运产生活性交感,导出财星之事象,故而该年以其本人名义购买一部豪华轿车;尤有甚者,原局财星属火,丙寅流年火行亦透藏得力,购车时闻复在夏季火行当旺之令,于是,当轿车让其自由挑选颜色时.此造毫不犹豫即指定红色车系。

例二--

癸 食神

比肩 辛丑 己 偏印

辛 比肩

正印 戊戌 戊 正印

辛 比肩

丁 七杀

日主 辛巳 丙 正官

庚 劫财

戊 正印

伤官 壬辰 戊 正印

乙 偏财

癸 食神

大运 3丁酉 13丙申 23 乙未 33甲午 43癸巳 53壬辰

本造男命,原局月柱与时柱天克地冲,年柱辛丑所透藏的日主外廷气息,遂遭窒塞而无法顺利接续至日柱或安全抵达至时柱;像这样的情形,我们便称时柱有将比肩阻绝于月柱之外而使元神气息断续之作用,类此作用常可视之为一种凶厄隐伏之兆。

23岁癸亥流年正行交脱运程,大运丙申上下缠合日柱辛巳,大运乙未复与年柱辛丑天克地冲,四柱分崩析离,元神严重逸散,于是便在该年发生严重车祸,经送医开刀急救后,不幸竞成植物人,亦云世间惨事。车祸之所以发生,乃因本造快速行车当时,突自右前方之叉路中冒出一部黑色轿车,以致追撞引祸;而观癸亥流年,太岁之干支六神「食神、伤官、正财」与原局时柱之干支六神「伤官、偏财、食神」,皆含射前方或右方之地象,且其中的食伤亦代表知能,财星亦代表车辆,水行亦代表黑色,故而难免因车祸而丧失知能;造化之弄人,无巧于此。

例三--

正印 辛巳丙偏财

庚偏印

戊七杀

偏印庚寅甲食神

丙偏财

己正官

日主 壬辰 戊 七杀

乙 伤官

癸 劫财

七杀 戊申 庚 偏印

壬 比肩

戊七杀

大运4己丑 14戊子 24丁亥 34丙戌 44乙酉 55甲申

本造男命,乃国内某党政显要之妻弟(即小舅子)

丙戌大运40岁庚申流年,远行美国,借住于其外甥(即前提该显要之子)的闲置别墅中,某日自外返回别墅时,遭旅美台湾独立联盟份子预设于大门内之弹药炸死;据闻此一事件纯系误杀,歹徒之对象实非此造本人。

今观丙戍大运,与原局日柱天克地冲,交感至剧,且该段运程又属火上燥烈之时空(丙属烈火,戌属燥土),庚申流年一方面冲出原局寅中丙火,一方面再刑出原局巳中丙火,火星四射,终不免遭逢火厄,亦云惨矣!复查流年庚申所属之印星含射建筑物之入口处,而相冲之「辰、戌」所属七杀本气也含射暴徒或暴力因素,自然蕴酿出类似以上之情境与事件。

例四--

七杀辛丑己偏财

癸偏印

辛七杀

食神 丁酉庚正官

辛 七杀

日主 乙丑 己 偏财

癸 偏印

辛 七杀

伤官 丙子 癸 偏印

大运 4戊戌 14己亥 24庚子 34辛丑 44壬寅 54癸卯

本造女命,原局代表前方之食伤、财,五行属火土,代表后方之官杀、印,五行属金水,故其一生较为重要或较为重要或较为长期之居处环境,前方常见与火、土属性有关之征象,后方则常见与金、水属性有关之征象;此外,由于日主乙木元神虚浮天干,命中七杀透藏得令,也将影响本人潜意识,于可能范国内,每选择地势较高之处所居住或作息。

事实上,此造童年乃生长于彰化郊区,老家对面不远处即为学校之操场,且门前左斜方及右斜方均各有一根电残杆;宅后则有一家汽车板金修理厂,该修理厂后方约五十公尺处尚有一条排水圳。目前(25岁当时),本造因职业关系,赁居台北某大厦公寓四楼,而该大厦斜对面恰有一家金融机构及一家消防器材公司,大厦后方的邻街则有一家派出所及某区之户政事务所。

再观原局,财杀两强,一得令一得势,时支偏印亦独旺于一隅,由于财星可含射车辆等供人享用之交通工具,官杀可含射警卫性质或管理性质之职务,印星可含射安全、舒适、服务等之特点,故而本造自专科学校毕业以后,便长期任职于铁路局,在高级列车上从事服务旅客兼播音之工作。

例五--

比肩 庚寅 甲 偏财

丙 七杀

戊 偏印

伤官 癸未 已 正印

丁 正官

乙 正财

日主 庚午 丁 正官

己 正印

正印 己卯 乙 正财

大运 3甲申 13乙酉 23丙戍 33丁亥 43戊子 53己丑

本造男命,于丁亥大运中的37岁丙寅流年,岁干丙火七杀与原局天干两庚一己同时构成活性交感,岁支寅木亦与大运、原局之亥、午同时构成活性交感,此年必较多突显事象当可预知。

今试举出丙寅一年中所发生的几件要事:甲午月,购买一台冷气机,此乃因原局庚金冲出流月天干之甲木合入时干己土,甲属财星,故与交易行为有关,然而所买该台冷气机,使用不到一月即数度故障,几至与店家引起纠纷,此又因流年与流月皆涉及[木生火]之形态,火再去可日主庚金,庚金又去可流月天干甲木,原局月干癸水又回克岁、运天干之内丁火,原局时干偏印又反克癸水伤官,如是形成连环相克,难免引致交易不顺,类此现象当延续至丁酉八月份以后,火神气息明显收钦之时为止。

是故,乙未月再行购买一部中古轿车,亦常发生毛病,与车商闹得甚不愉快;丙申月,与驾车外出洽事时,连续两次因交通达规事件而遭警察取缔罚款,此乃由于丙申月杀星出头克入原命双庚,地支申金又来冲寅,损及寅中财星,而七杀可含射警察,财星可含射汽车和金钱,庚金比肩可含射本身,所以难免因自己之疏忽而违规破财。

丁酉八月,携眷驾车旅游,不幸于十字路口遭侧方来车撞及,非但车辆受损,家人亦负伤,大破财利,嗣后尚因该次车祸而引生官讼,至感无趣,这是因为丁酉月官星出头,舆原局伤官活性交感,而该年时空复落于丁亥运程内,运干正官发出电磁波催激「伤官冲官」之事象。

至己亥十月,际遇始渐归平静;流月天干己土冲出原局月干癸水伤宫,由于商业上之需要而寄出数封国外信函,此即伤官所含射之文书征象,惟因接下之庚子、辛丑两月,皆不见甲木或乙木引回伤官,也未遇戊土招回伤宫,故该年终难期望获得国外回晋。

例六--

伤官 丙辰 戊 正财

乙 比肩

癸 偏印

正印 壬辰 戊 正财

乙 比肩

癸 偏印

日主 乙卯 乙 比肩

伤官 丙戌 戊 正财

辛 七杀

丁 食神

大运 l癸己 11甲午 21乙未 31丙申 41丁酉 51戊戍

本造男命,11岁丙寅流年,丙火伤官透藏,而伤官可含射教育用品;该年庚子月,庚金正官可含射钥匙、容器等物。由于流年丙火伤官克制流月庚金正官,所以本造上学用的书包,便于庚子月发生锁扣损坏之情形,而锁扣损坏后之书包,仍继续使用至翌年(丁卯年)之癸卯月,始由其母予以修理复原,考其原因,实乃癸卯月之癸水偏印反制丁卯年之丁火食神,使当初造成灵坏锁事故之主角--「火星」,得遭有效之偃息,其气遂止

例七--

七杀 己丑 己 七杀

癸 比肩

辛 偏印

正财 丙子 壬 劫财

癸 比肩

日主 癸未 己 杀七

丁 偏财

乙 食神

比肩 癸亥 壬 劫财

甲 伤官

大运 5乙亥 15甲戌 25癸酉 35壬申 45辛未 55庚午

本造男命,37岁历历十二月(因已过多至,故流年需以翌年丙寅论之),平时均停放于自家店面前的马路边之韩国宝马牌轿车,竟然遭小偷窃走,嗣后始终未能寻回。考其原故,实乃因流年丙寡,财星透藏,而财星可含射轿车;大运壬申,劫财透藏,而劫财可含射宵小;今流年丙寅遭大运天克地冲,冲去火神财星,故难免发生轿车失窃之懊恼事件。再观原局天干舆地支,均不见强而有力的辛金以合住丙火。由此遂知其所失窃之轿车。终难寻回。

第四节 六神的心性征象

宇宙中最神奇而又最令人不解的,大概要算是人的心性了,自古以来,即有许多先贤圣哲不断尝试着剖析人类心性的问题,然而却都一直未能获致令人满意之结果。

在近代心理学尚未充分发达以前,古贤研究人的心性,大体均从简易二分法着手,也就是把人的精神本质硬性区分为「善」、「恶」两端来加以讨论,其中较具代表性的学说约有如下五派:

(一)孟子的人性本善论--此派学说认为人的心性乃是先天本善的,在人类的天赋中,存在着一股绝对超善的倾向;所以孟子说过这样一句名言:「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又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惧侧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侧隐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侧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孟子由此而肯定人性本善之论点。

(二)荀子的人性本恶论--此派学说认为人的心性乃是先天本恶的,人类必须经由后天不断的努力。才能逐渐显出善性;所以荀子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又说:「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仪然后治」,又说:「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今将以礼仪积伪为人之性邪?然则有曷贵尧禹,曷贵君子矣哉!凡所贵尧禹君子者,能化性,能起伪,伪起而生礼仪」,荀子由此而肯定人性本恶之论点。

(三)告子的性无所谓善恶论--此派学说认为人的心性实在无所谓善与不善,它就好像柳树一样,水源在哪里,它就往那里生长;所以告子说:「性犹杷柳,义犹柯卷,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杷柳为柯卷」又说:「性犹湍水也,决垄呆方则束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气告子由此肯定人性无所善恶之论点。

(四)扬雄的善恶共存论--此派学说认为人的心性乃是善恶相混而共存的,凡人有心修善。则久而必成其善,凡人有心修恶,则久而必成其恶;所以扬雄说:「人之性也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扬雄由此肯定人性既有善根亦有恶根之论点。

(五)王充的人性三品论--此派学说综合了孟子、苟子及扬雄这三家之见解,认为人可分为三品,上品之人其性本善。中品之人其性善恶相兼,下品之人其性本恶;所以王充说:「实者,人性有善有恶,犹人才有高有下也::余固以孟轲盲人性善者,中人以上者也;苟卿盲人性恶者。中人以下者也;扬雄言人性善恶混者.中人也」,王充由此肯定人性分为偏善、中庸、偏恶三品流之论点。

看完以上所提各家论说,我们当知历来诸贤对于人性之观点是多么地不一致了。事实上,人类的心性确受许多因素所影响。而其发展表现方式更是令人难以想象之复杂;据近代心理学家研究的结果,人性之发展,必与遗传、生理、家庭、种族、社会、文化等因素有着极为密切之关系.且其表现于外者,也非仅止于喜、怒、哀、惧、爱、恶、欲而已。诸如这些,委实不是以简单的「善」、「恶」二分法则就能有效度量的。所以.近代学者,遂不得不将心理学的门类,依各种不同层面细分为:生理心理学、比较心理学、差异心理学、发展心理毕、动机心理学、学习心理学、心理计量学、知觉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以及应用用心理学等十余类专门科目,予以个别之探索研究,可见有开心性之间题,诚非单纯。

本讲义因格于主题和篇幅。无法有系统地从现代科学的角度详为剖析心性之间题,仅能就纯粹命理哲学的立场来加以探讨,不过。以命理学的方式研究人的心性t有时往往反较其它学术方法贴切而实际。

一、六神含射之单一心性

(一)人类的五大天性--不分任何种族、国籍与肤色,只要是人类,便具有下述五种天赋之基本心性(以下简称天性或本性),其间的差异不在于此等天性之有无,而在于此等天性发展之模式与程度。这五种天赋心性即:(1)追求独立人格及合群团居之性。(2)追求广泛知识及生存技能之性。(3)追求安定生活及物质享用之性。(4)追求自我超越及强势地位之性。(5)追求社会伦理及公共道德之性。

人类具有如上五种基本天性,乃是早经公认的事实,而且这五种天性,似乎有随着人类身心之成熟度而逐渐累进发展的现象。绝大多数的人,在童年至少年此一阶段中,他的第一种天性表现得最为凸显强烈,而其余四种天性则呈适度发展,所以我们称此阶段为「幼年成长期」;在幼年至青年此一阶段中,第二种天性表现得最为凸显强烈,而其余四种天性则呈适度发展,所以我们称此阶段为「少年学习期」,在少年至中年此一阶段中,第三种天性表现得最为凸显强烈。而其余四种天性则星适度发展,所以我们称此阶段为「青年立业期」,在青年至晚年此一阶段中。第四种天性表现得最为凸显强烈。而其余四种天性则星适度发展,所以我们称此阶段为「中年立功期」,在中年至老年此一阶段中,第五种天性表现得最为凸显强烈,而其余四种天性则适度发展,所以我们称此阶段为「晚年立德期」很巧的是。前述的人类五大天性,恰可用命理上的六神来加以套入演绎:

1、比劫﹏﹏可以代表人类追求独立人格及合群团居之性。

2、食伤﹏﹏可以代表人类追求广泛知识及生存技能之性。

3、财星﹏﹏可以代表人类追求安定生活及物质享用之性。

4、官杀﹏﹏可以代表人类追求启我超越及强势地位之性。

5、印星﹏﹏可以代表人类追求社会伦理及公共道德之性。

每一个正常之人,或多或少均有以上所述五种先天心性,然而这些心性是否得能获致实质之发展,则又需赖后天气运之有效配合才行;凡人都有渴求大量财富与高超地位的天生本性,但却未必人人皆能充分达成这个心愿,由此可知,人的性情和其内在「意识型态」有密切关系,惟与其外在「成就高低」并无直接而显着之关系。

倘后天运程配合不当。那么,纵使八字原局中「比劫」气势甚旺者,亦未必真有超乎常人的自立能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不过,这种人的潜意识里,大多隐伏着较为强烈的独立性以及接触群众的渴望。

倘后天运程配合不当,那么,纵使八字原局中「食伤」气势甚旺者,亦未必真有令人侧目的学习能力和丰富的知识才艺;不过,这种人的潜意识里,大多隐伏着较为强烈的表现欲以及追求知能的渴望。

倘后天运程配合不当。那么,纵使八争原局中「财星」气势甚旺者,亦未必真有异常优秀的理财能力和盈裕的金钱财富;不过,这种人的潜意识里,大多隐伏着较为强烈的物质观以及拥有财富的渴望。

倘后天运程配合不当,那么,纵使八字原局中「官杀」气势甚旺者,亦未必真有冠绝群伦的领导能力和高超的社会地位;不过,这种人的潜意识里,大多隐伏着较为强烈的责任感以及服膺原则的渴望。

倘后天运程配合不当。那么,纵使八字原局中「印星」气势甚旺者,亦未必真有坚毅不辍的修持能力和出名的德善行为;不过,这种人的潜意识里,大多隐伏着较为强烈的同情心以及冀圆和平的渴望。

(二)六神的单一心性--所谓六神的单义心性,就是指各组六神与日主之间的单纯对应关系而言,而由此类单纯对应关系所呈现之心性,又须视各组六神气势之强弱来决定其得当与不得当之程度,以下逐一说明之:

1、比劫的单一心性--由于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之差别,比劫与日主间的对应关系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1它和日主处于平行、平等、对流、对立以及公平竞争之地位。2它能将日主之气势有效地强化、增益、延伸、彰显以及巩固。根据这两种关系,我们可知,当一个人的八字中遇见不弱之比劫时,此人必然具有如下各项心性中之一项甚或多项:

(1)对等观念很浓厚,不管于己或于人,总认为某一方付出有多少,另一方应相对的作多少之付出。

(2)竞业心很强,常寻找适当的人或事物为假想之竞争对象或克服标的。

(3)自主意识较为鲜明,多数时间偏信自己的见解与能力,不容易受他人之影响或左右。

(4)自尊心比一般人强烈,较无法容忍他人任意之规谏、批评、耻笑、差辱与攻汗。

但是,设若比劫的气势过度强旺的话,则上述第1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苛薄寡情』的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妒忌好强』的习性,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泥顽固执』之习性,上述第4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孤高冷僻』之习性。

反之,设若比劫的气势过度衰颓的话,则上述第1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不知节制』之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散漫小心』之习性,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游移不定』之习性,上述第4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自尤自卑』之习性。

2、食伤的单一心性--由于主、客观因素之差别,食伤与日主的对应关系也分两方面:1对日主元神而言,它乃受日元所生之物,亦即食伤能泄化日主。2对比劫而言,它乃受比劫所生之物,亦即食伤能泄化比劫。根据这两种关系,我们可知,当一个人的八字中遇见不弱之食伤时,此人必然具有如下各项心性中之一项甚或多项:

(1)感性较一般人强烈,容易对本身有兴趣之事物融入特殊情感。

(2)思路比一般人宽广或深邃,往往能想人所不曾想者,言人所不敢言者。

(3)表现欲较高,每想将自身的独到知识或技能充分显扬于外,公之大众。

(4)诱发性甚佳,常能轻易导引自己或他人进入某些预期之境况中。

但是设若食伤的气势过度强旺的话,则上述第l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感情用事』之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空幻浮夸』之习性,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演变成『狂傲任性』之习性,上述第4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娇柔惑众』之习性。

反之,设若食伤的气势过度衰颓的话,则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冷漠寡情』之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现实自闭』之习性,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乡愿愚味』之习性,上述第4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呆板无趣』之习性。

3、财星的单一心性--由于主、客观因素之差别,财星与日主间的对应关系也分两方面。对日主元神而言,它乃受日元所克之物,亦即财星能盗损日主。对比劫而言,它乃受比劫所克之物,亦即财星能盗损比劫。根据这两种关系,我们可知,当一个人的八字中遇见不弱之财星时,此人必然具有如下各项心性中之一项甚或多项:

(1)支配欲心很强,每每设法运用他人它事或它物以助自己达到预期目的。

(2)占有欲很强,对于本身所感兴趣之事物,每有锲而不舍的追求动力。

(3)物质观念浓,常以有形之金钱价值作为衡量周围人事物之标准。

(4)酬赏意识鲜明,喜欢以实质利益作为本身行事之前提或承允他人效劳之代价。

但是,设若财星的气势过度强旺的话,则上述第1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好逸恶劳』之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蛮横专制』之习性,上述第3小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媚上轻下』之习性,上述第1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疏义离恩』之习性。

反之,设若财星的气势过度衰的话,则上述第1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苟且偷安」之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蛮不在乎』之习性,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轻忽财物』之习性,上述第4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草率随便』之习性。

4、官杀的单一心性--由于主、客观因素之差别,官杀与日主间的对应关系也分两方面:1对日主元而言,它乃克制日元之物,亦即日主能盗损官杀。2对比劫而言,它乃克制比劫之物,亦即比劫能盗损官杀。根据这两种关系,我们可知,当一个人的八字中遇见不弱之官杀时,此人必然具有如下各项心性中之一项甚或多项:

(1)自律性与警觉性甚佳,常能以各种办法适当约束、警惕、鞭策自己或他人之言行。

(2)服从性比一般人高,对于合理之法律俗规,有较大之容忍度与奉行倾向。

(3)责任心很强,容易适应较一般人为多的工作负荷与压力。

(4)理性观念凸显,尤其对于人事方面,常能发挥特殊之管理效率。

但是,设若官杀的气势过度强旺的话,则上述第1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胆小狐疑』之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优柔寡断』之习性,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自甘奴役』之习性,上述第4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变态凌虐』之习性。

反之,设若官杀的气势过度衰颓的话,则上述第1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自由放任』之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恣意不拘』之习性,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逃避责任』的习性,上述第4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姑息养奸』的习性。

5、印星的单一心性--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差别,印星与日主间的对应关系也分两方面:1对日主元神而言,它乃生助日元之物,亦即日主能泄化印星;2对比劫而言,它乃生助比劫之物,亦即比劫能泄化印星。根据这两种关系,我们可知,当二个人的八字中遇见不弱之印星时,此人必然具有如上各项心性中的一项甚或多项:

(1)荣誉感较强,喜欢树立美好之形象,并期望获致社会公信及大众之赞许。

(2)信托心较高,往往能将重要事务信托于他人管理执行,同时也能受他人之信托。

(3)传统心较浓厚,对于优良伦理道德习尚的维护,常有一股超然之使命感。

(4)服务助人意识鲜明,深具同情心.能较一般人乐于奉献牺牲并扶危救急。

但是,设若印星的气势进度强旺的话,则上述第1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虚荣粉饰』之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怠惰依赖』之习性,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食古不化』之习性,上述第4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心肠太软』之习性。

反之,设若印星的气势过度衰颓的话.,则上述第1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自以为是』之习性。上述第2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倔强刚愎』之习性;上述第3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喜新厌旧』之习性,上述第4项心态将有可能演变成『斤斤计较』之习性。

二、六神含射之复合心性

所谓六神的复合心性。就是指每一种六神与其它六神互相对应后所显示之心理行为或性情特征,这种复合心性,大多涉及人的行为态度和事象之联结关系,因此是最不容易解释得清楚的一类心性。

为了使大家易于明白起见。我打算将此一课题分成「同我」、「泄我」「我克」、「克我」以及「生我」五大部分,逐一区段陈述,庶免造成行文纠葛的紊乱情形。在尚未正式讨论主要课题以前,我们不妨再一次对六神间的「生、克、同、泄」等关系,建立更深一层的概念认识。

所谓「同我」,在一般情况下,实有「强化我、充实我、彰显我或同类互相对比」的意思,这股同力如果适切的话,能使主体的质能趋于平衡、稳定、正常。但是,倘主体的正、负二面(亦即正星与偏星双方)。正方的气势太弱而负方的气势太旺时(例如正官弱极,七杀旺极),正方无法有效平衡负方,此际再遇偏星来加强负方,负方必因过度膨胀其单方面气势,而不容易保持客观之立场,这就好比调皮的学生交上好玩的朋友。必然更加调皮好玩。时间一久,便可能荒废其正常课业之进修。反之,当主体的正方气势太旺而负方气势太弱的时候(例如正官旺极,七杀弱极),负方无法有效平衡正方,此际再遇正星来加强正方,也必使正方因过度膨胀其单方面气势,而导致失衡的情形发生,遣就好比文静的的毕生交上内向的朋友,必然更加内向文静,时间一久。便可能影响其正常人格的发展。

所谓「泄我」,在一般情况下,实有「疏通我、导引我、显露我或消耗我、拖累我」的意思,这股泄力如果适切的话,能使我泄者的质能发挥到极致。但是,倘受泄者气势太弱而泄者气势太旺时(例如官杀弱极,财星旺极),将使受泄者的内涵甚快耗散而呈空虚状态,或暂失其原有之活泼作用.这就好比在小池塘上开了一条大河道,池塘里的水很快便会干涸掉,当然鱼虾也难以生存其中了。反之,当受泄者气势太旺而泄者气势太弱的时候(例如官杀旺极。财星弱极),受泄者则又很可能窒碍了泄者质能的正常运作,遣就好此在大海边开了一条很小的沟渠,不消多久,该条沟渠便很可能遭沙石珊贝或海草杂碎淤积阻塞,形成瘫痪。

所谓「我克」,在一般情况下,实有「外物为我所操纵、掌握、开发或运用、磨损」的意思,遣股克力如果适切的话,能使受克者的质能发挥到极致。但是,倘受克者气势太弱而克者气势太旺时(例如食伤旺极。印星弱极),受克者的质能很快便被磨损殆尽而呈空虚状态,或暂失其原有之作用。逭就好比一只笔操纵在多产的作家手上,由于使用频仍,当然该笔之磨损速度便很快。反之,当受克者气势太旺而克者气势太弱的时候(例如食伤弱极,印星旺极),克者则又令人有不自量力之感。其后果当然是倍觉疲累了。这就好比一个才疏学浅的人想要完成许多旷世巨作。其终必神消形劳概可预见。

所谓「克我」在一般情况下,实有「我遭到外力所操纵,掌握、开发或运用、磨损」的意思,这股克力如果适切的话,能使我本身的质能发挥到极致。但是,倘若我的气势太弱而克我者的气势太旺时。则我本身的质能将遭大量之损用而呈空虚状态。或暂失其原有的自主作用,遣就好比一个体质赢弱的人,每天再受遇份繁重的生活压力折磨.当然容易累倒或病倒。反之,当克我者的气势太弱而我本身的气势太旺的时候,则克我者便会有力不从心甚或疲于奔命之感,遣就好比用一个能力差劲的主管去领导一群能力甚强的部属。往往难以达到预期之优良续效。

以上扼要介绍了六神间的「同我」、「泄我」、「我克」、「克我」、「生我」等关系之六大概念,这些概念,非常有助于我们对六神所属复合心性之了解。由于「生我」及「泄我」的关系类属于同一范围,故可合并讨论之,而「我克」及「克我」的关系也类属同一范围。亦可合并讨论之,因此,以下之内容将归纳成:(一)同我、比我的复合心性型态。(二)生我、泄我的复合心性型态。(三)我克、克我的复合心性型态,并分从这三大方面逐次说明之:

壹--同我比我的复合心性形态

(一)比肩同劫财--比肩和劫财乃属同类,实为一体之两面,不过,由于二者正、反立场不同,故双方的性能也在同中显出相异之处、其主要相异处大致有如下几点:

1比肩乃与日主同类又同性之物,故可含射日主正面之性格。此类性格,容易表现于外在生活或公开性的言行中。劫财乃与日主同类却异性之物,故可含射日主反面之性格,此类性格,大多表现于内心世界或私生活中。

2比肩与日主二者有平等互换之功用,故比肩有时可权充日主,而日主乃所有六神之对应中心主体,也就是说,日主能与外界公开产生各种关系,因此,比肩可含射日主主动参与外界事务的心态,劫财则可含射日主被动参与外界事务之心态。

3凡八字中,比肩和劫财二者力量强而相当的人,不但能够积极参与外界事务,而且也拥有丰富的内心世界,其待人接物较不偏袒,少生严重后果,故常能表现持平之作风。

4倘以比劫形容一个人的『身心』 ,那么,比肩可以含射外在的生理机能,劫财可以含射内在的心理机能,是故,凡八字中比肩的力量强于劫财甚多者,有比较重视一个人的行为表现或劳力运作之倾向,凡八字中劫财的力量强于比肩甚多者,有比较重视一个人的精神表现或心机运作之倾向。

5比肩的力量强于劫财甚多者,较为喜欢结交与自己的事业相关,或其行为、活动与自己相近朋友,亦即可以共伙的朋友;劫财的力量强于比肩甚多者,较为喜欢结交与自己的事业无亘接关联,但其私生活习性、观念与自己容易沟通的朋友,亦即可以共心的朋友。所以说,比肩强者易于合群而不易交心,劫财强者易于交心而不容易合群。

6凡八字中,比劫气势不弱者,其共通心性为对等观念浓厚、竞赛心很强、自主意识鲜明、自尊心较一般人强烈(请参六神的单一心性)。此时,设若比肩强于劫财,则上列各项心态将较为倾向于以实际行为方式来表现,设若劫财强于比肩,则上列各项心态将较倾向于以心理理念方式来表现。

(二)食神同伤官--食神和伤官乃属同类,实为一体之两面,不过,由于二者正、反立场不同,故双方的性能也在同中显出相异之处,其主要相异处大致有如下几点:

1食神能以同性关系泄化日主,而同性之泄,属无情之泄,其力不尽泄,故知食神乃表示:日主对知识概念的吸收扩展和技能才艺的学习应用方面,具有温和、迟缓、细致、狭义、静态、稳定、保守、持久、耐力、长程等之特质。伤官能以异性关系泄化日王,而异性之泄,为有情之泄,其力必尽泄,故知伤官乃表示:日主对知识概念的吸收扩展和技能才艺的学习应用方面,具有激越、快速、粗大、广义、动态、多羹、新潮、急促、魄力、短程等之特质。

2食伤既然代表知识概念和技能才艺,故凡是一切属于知识与技能范畴之事物,像各种学术科系、表演工作及各行各业之技术等,其中具有『温和、迟缓、细致……』等等特质者,食神对之均呈现较高之潜力倾向或意识倾向;其中『激越,快速、粗大……』等等特质者,伤官对之均呈现较高之潜力倾向或意识倾向。

3凡八字中,食神和伤官二者力量强而相当的人,往往动静适常、可粗可比较,这种人不但具有保守的思想,同时也兼具新潮的观念,他(她)们对于知识与技能的学习运用,常能维持平衡稳定之挥发效率。

4对各种学术科系而言,凡八字中食神强于伤官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静态文章学科之趋势,譬如语文、哲学、史地、政治、法律、经济、企管,及其它以一论一为主研究宗旨的学科。凡八字中伤官强于食神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动态技术学科之趋势,譬如:物理、化学、医学、工程、交通、机械、农业、食品,及其它以『实用』为主要研究宗旨的学科。

5对各种行业技术而言,凡八字中食神强于伤官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柔雅细致等特质之趋势,譬如绘画、音乐、文艺、插花、缝纫、设计、代书、内科医生……等等。凡八字中伤官强于食神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激动活跃等特质之趋势,譬如体育、舞蹈、武艺、特技、歌唱、劳工、律师、外科医生……等等。

6凡八字中,食伤气势不弱者、其共同心性为感性较为强烈、思域较为深广、表现欲较高、诱惑性较佳。(请参六神的单一心性)。此时,设若食神强于伤官,则上列各项心态将较为倾向于以精神理念方式或以前述第5项和第一种特质之方式来表现:设若伤官强于食神,则上列各项心态将较为倾向于以实际行为方式或以前述第5项第二种符质之方式来表现。

(三)正财同偏财--正财和偏财乃属同类,实为一体之两面,不过,由于二者正、反立场不同,故双方的性能也在同中显出相异之处,其主要相异处大致有如下几点:

1正财乃日主以异性关系所克之物,而异性之克,属有情之克,其力不尽克,故知正财乃表示:日主对生财工具的操纵管理和物质享受的追求创造方面,具有温和、迟缓、细致、狭义、静态、稳定、保守、持久、耐力、长程等之特质。偏财乃日主以同性关系所克之物,而同性之克,属无情之克;其力必尽克,故知偏财乃表示日主对生财工具的操纵管理和物质享用的追求创造方面。具有激越、快速、粗大、广义、动态、多变、新潮、急促、魄力、短程等之特质。

2财星既然代表生财工具和物质享用,故凡是一切属于资财与器用范曜之事物。像职业、事业、金钱、薪资、利润、动产、不动产等,其中具有『静态、稳定、保守……』等等特质者,正财对之均呈现较一局之潜力倾向一劓意识倾向其中具有『动态、多变、新潮……』等等特质者,偏财对之均呈现较高之潜力倾向或意识倾向。

3凡八字中,正财和偏财二者力量强而相当的人,对于财星所属的人、财、物,不但能够感情与理智并重,同时也能良心与利益心齐驱,这种人之管理部属员工,往往恩威并济,且其追求财富的方式,亦多攻守相宜。

4对各种生财工具而言,凡八字中正财强于偏财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和平持稳性能之趋势,譬如:乖巧的员工、内向的下属、医疗仪器、办公桌椅、收款机、称秤、纸、笔、尺、镜,及其它以『平稳』为主要生财作用的工具。凡八字中偏财强于正财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风险粗旷性能之趋势,譬如:偏激的员工、外向的部属、主产机器、运输车辆、电钻、刀、剪、斧、锯、针,及其它以『魄力』为主要生财作用的工具。

5对各种事业职务而言,凡八字中正财强于偏财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安逸内聚等特质之趋势。譬如:土地交易、房屋买卖、门市生意、百货业、零售业、保险业、服务业,以及公司机关的内勤职务……等等。凡八字中偏财强于正财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机动外发等特质之趋势,譬如贸易商、汽车商、制造业、批发业、建筑业、工程业,以及公司机关的外勤职务……等等。

6凡八字中,财星气势不弱者,其共通心性为支配欲强烈、占有欲旺盛、物质观念浓郁、酬赏意识鲜明(请参六神的单一心性)。此时,设若正财强于偏财,则上列各项心态将较为倾向于以精神理念方式或以前述第1种持质方式来表现;设若偏财强于正财,则上列各项心态将较为倾向于以实际行为方式或以前述第5项第二种特质方式来表现。

(四)正官同七杀--正官和七杀乃属同类,实为一体之两面,不过,由于二者正、反立场不同,故双方的性能也在同中显出相异之处.其主要相异处大致有如下几点:

1正官能以异性关系克制日主,而异性之克,属有情之克,其力不尽克,故知正官乃表示日主对自我身心的约束控制和职权地位的建设拓展方面,具有温和、迟缓、细致、狭义、静态、稳定、保守、持久、耐力、长程等之恃质,七杀能以同性关系克制日主。而同性之克,属无情之克,其力必尽克,故知七杀乃表示日主对自我身心的约束控制和职权地位的建设拓展方面,具有激越、迅速、壮大、广义、动态、多变、新潮、急促、魄力、短程等之特质。

2官杀既然代表制我能力和职权地位,故凡是一切属于法规与权威范畴之事物,像上司、长官、老板、法律、规章、契约,以及工作责任、家庭责任、社会责任等,其中具有「狭义、持久、耐力……」等等特质者,正官对之均呈现较高之潜力倾向或意识倾向:某甲具有「广义、急促、魄力……」等等特质者,七杀对之均呈现较高之潜力倾向或意识倾向。

3凡八字中,正官和七杀二者力量强而相当的人,往往文武兼资,能屈能伸,这种人不但懂得如何约束惕励自己,同时也懂得如何管理控制群众。他(她)们对于职位和权势的行使,常能维持允执厥中、刚柔适合的原则。

4对自我之约束力而言,凡八字中正官强于七杀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和缓持久等特质之趋势,譬如:造当调整活动、遵循法令习俗、选择座右铭、订立长程渐进式的理想目标等。凡八字中七杀强于正官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激烈短效特质之趋势,譬如强迫禁制物欲、劳力折磨多心、拼命劳动工作、订立短程急促式的理想目标等。

5对外在之约束力而言,凡八字中正官强于七杀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顺服温和性的外力规范之趋势,譬如他人善意之忠告、上司合理之命令、长辈关怀之训诲……等等。凡八字中七杀强于正官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顺服强制性外力亲范之趋势,譬如长官严厉之惩罚、地方恶霸之凌迫、政府硬性之规定、军警无情之镇压……等等

6凡八字中,官杀气势不弱者,其共通心性为:自律性与警觉性甚佳、服从性较高、责任心很强,理性观念凸显(请参六神的单一心性)。此时,设若正官强于七杀,则上列各项心态将较为倾向于以精神理念方式或以前述第5项第一种特质之方式来表现;设若七杀强于正官,则上列各项心态将倾向于以实际行为或以前述第定项第二种特质之方式来表现。

(五)偏印同正印--正印和偏印乃属同类,实属一体之两面,不过,由于二者正、反立场不同,故双方的性能也在同中显出相异之处,其主要相异处大致有如下几点:

1偏印能以同性关系生助日主,而同性之生,其力不尽生,故知偏印乃表示日主对公益名善的修持推行和伦理道德的维护发扬方面,具有温和、迟缓、细致、狭义、稳定、保守、持久、耐力、长程等之特质,正印能以异性关系生助日主,而异性之生,属有情之生,其力必尽生,故知正印乃表示日主对公益名善的修持推行和伦理道德的维护发扬方面,具有激越、快速、粗大、广义、动态、多变、新潮、急促、魄力、短程等之特质。

2印星既然代表公益名善和伦理道德,故凡是一切属于伦常与德善范畴之产物,像宗教信仰、善行善举、三纲五常、四维八德、修心养性等,其中具有『温和、狭义、保守……』等特质者,偏印对之均呈现较高之潜力倾向或意识倾向;其中具有『激越、广义、开明……』等特质者,正印对之均表现较明显之潜力倾向或意识倾向。

3凡八字中,偏印和正印二者力量强而相当的人,时常拥有适度的宗教信仰,然却并不迷信,有适度的伦理道德观念,然却并不守旧,这种人大多能够敬老尊贤,重视名誉,有信心承传优良道统,也有勇气修正不良传统。

4对公益名善之修持而言,凡八字中正印强于偏印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采用直接具体方法之趋势,譬如:造桥铺路、领养孤儿、参加劳军、举办义演、投身义工、参加义警等。凡八宇中偏印强于正印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采用间接、象征性的募捐、孝顺父母、教育晚辈等。

5对伦理道德之责任实践而言,凡八字中正印强于偏印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采用由外而内的实践趋势,譬如:仁人而后自仁、信人而后自信、立人而后自立、助人而后自助、爱国而后爱家…….等等。几八字中偏印强于正印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采用由内而外的实践趋势,譬如:自仁而后仁人、自信而后信人、自立而后立人、自助而后助人、爱家而后爱国……等等。

6凡八字中,印星气势不弱者,其共道心性为荣誉感较强、信托性很高、同情心很重、传统观念浓厚、服务意识鲜明(请参六神的单一心性)。此时,设若偏印强于正印,则上列各项心态将较为倾向于以精神理念方式或以前述第一种特质之方式来表现;设若正印强于偏印,则上列各项心态将较为倾向于以实际行为方式或以前述第1项第二种特质之方式来表现。

贰--泄我生我的复合心性形态

(一)食伤泄比劫--食神与伤官同为泄化比劫之物,其中,食神能全力泄化劫财、伤官能力,没化比肩能力,故而食神和伤官二者的泄秀功能不尽相同,综其相异处,大致有如下数点:﹛注:所谓食伤泄比劫,亦即比劫生食伤之谓,二者意义相通,为免繁赘,故仅就泄力论之,以下(2)、(3)、(4)、(5)诸项,理由亦同,不再附加注说﹜。

1食伤之泄化比劫,犹如比劫拥有一条适当管道可将其内涵于以疏通发散出来;又好比吾人能够从原始天赋身心中发展出超越一般动物的知识与技能二样。所以,凡是八字中,食伤与比劫二者气势强而相当的人,他(她)不但具备合适的进取心、自尊心、对等观念及自主意识,同时也具备合适的感性、思想、表现欲及诱发性,这种人大多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与特殊的学习机会,而且也能善自运用其天赋的生理及心理条件,去认真学习知能以获致充实之身心,故其追求独立人格与合群团居之天性,常能由此而发挥至较高效率。

2设使比劫过弱,食伤过强,其泄力超出某一限度,则比劫的内涵将毫无保留地被食伤挥发殆尽,这种人的缺点是:较不能长期保守秘密、想法天真不切实际、立场易受外因动摇、好高骛远,难免不自量力、说多做少,不能身体力行。除此之外,有时散漫不经、想法游移不定、自尤自卑等习性出现。

3设使比劫甚强,食伤过弱,其泄力有似于无、则比劫的内涵势将淤积阻塞,难以有效地被挥发出来,这种人的缺点是本位感甚为强烈、过份循私护短、较为现实而不道人情、拙于表达内心感受,除此而外,有时尚并苛刻寡情、妒忌好强、泥顽固执、孤高偏僻等习性出现。

4八字比劫弱,食伤强,比劫由微弱的比劫转化成食伤的强大能量。这种人往往仅需运用少许的天赋资质,便能从事多项扩张身心的活动,而应付多方面的知识技能之拓展用途。反之,八字比劫强,食伤弱,比劫由强大能量转化成食慯的微弱能量,这种人往往需较一般人运用更多的天赋资质,去关注于扩张少数身心之活动,或仅能以之应付单方面的知识技能之拓展用途。

5如果八字中比肩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伤官,如果八字中劫财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食神。以上两种泄化比劫的法诀,均能有效防止强旺的比劫积累过久而引致各种毛病出来。

(二)财星泄食伤--正财与偏财同为泄化食伤之物,其中,正财能全力没化食神,偏财能全力没化伤官,故而,正财和偏财二者的泄化功能不尽相同,综其相异处,大致有如下数点:

1财星之泄化食伤,犹如食伤拥有一条这样管道,可将其内涵于以疏道发散出来:又好比吾人以知识技能为后盾而创造出金钱财富一样,所以凡是八字出现财星与食伤二者气势强而相当的人,他(她)不但具备合适的感性、思想、表现欲及诱发性,同时也具有官杀的支配欲、占有欲、物质观及欣赏意识,这种人大多拥有特殊的学习机会与甚强的谋生韧力,而且也能善自运用其习得的知识技能,去设法开拓财源以获致安定之生活,故其追求广泛知识及生存技能之天性,常能由此而发挥至较高效率

2设使食伤过弱,财星过强,其泄力超出某一限度,则食伤的内涵势将毫无保留地被财星挥发殆尽,这种人的缺点是较易流于好逸恶劳、蛮横专制、媚上轻下、疏义离恩之习性;此外。有时尚并随冷漠寡情、现实自闭、糊涂愚昧、呆板无趣等习性出现,

3设使食伤过强,财星过弱,其泄力有似于无,则食慯的内涵势将淤积阻塞,难以有效地被挥发出来,这种人的缺点是较易流于感情用事、空幻浮夸、狂傲任性、矫揉惑众之习性;此外,有时尚苟且偷安、满不在乎、轻忽财物、草率随便等习性出现。

4八字食伤弱,财星强,食伤由微弱能量转化成财星的强大能量,这种人往往仅需运用少许的知识技能,便能从事多项扩张性的活动,或应付多方面的金钱财富之拓展用途。反之,八字食伤强,财星弱,食伤由强大能量转化成财星的微弱能量,这种人往往需较一般人运用更多的知识技能,或仅能以之应付单方面的账权地位之拓展用途。

5如果八字中食神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正财,如果八字中伤官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偏财以上两种泄化食伤的法诀,均能有效防止强旺的食伤横郁成秽,久而引致各种毛病出来。

(三)官杀泄财星--正官与七杀同为泄化财星之物,其中,正官能全力泄化偏财,七杀能全力泄化正财,故而正官和七杀二者的泄秀功能不尽相同,综其相同处,大致有如下数点:

1官杀之泄化财星,犹如财星拥有一条适当管道,可将其内涵予以疏通发散出来,又好比吾人以金钱财富为后盾去建筑出社会地位一样。所以,凡是八字中,官杀与财星二者气势强而相当的人,他(她)不但具备合适的支配欲、占有欲、物质观及欣赏意识,同时也具备合适的自律性、警觉性、服从性、责任心及理性观念,这种人大多拥有甚强的谋生能力与高亢的工作热忱,而且也能善自运用其既有的经济能力,去伺机掌握权势以获致高尚之地位,故其追求安定生活及物质享用之天性、常能由此而发挥至较高效率。

2设使财星过弱,官杀过强,其泄力超出某一限度,则财星的内涵势将毫无保留地被官杀挥发殆尽,这种人的缺点是较易流于优柔寡断、操持劳碌、变态凌虐的习性,此外有时有茍且偷安、蛮不在乎、轻忽财物、草率随便等习性出现。

3设使财星过强,官杀过弱,其泄力有似于无,则财星的内涵势将淤积阻塞,难以有效地被挥发出来,这种人的缺点是:较易流于好逸恶劳、蛮横专制、媚上轻下、疏义离恩之习性:此外,有时有自由放任、恣意不拘、趋避责任、姑息养奸等习性出现。

4八字财星弱,官杀强,财星由微弱能量转化成官杀的强大能量,这种人往往仅需运用少许的金钱财物便能从事多项扩张事业的活动,或应付多方面的职权地位之拓展用途。反之,八字财星强,官杀弱,财星由强大能量转化成官杀的微弱能量,这种人往往需较一般人运用更多的金钱财物,去做扩张少数事业的活动,或仅能以应付单方面的职权地位之拓展用途。

5如果八字中正财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七杀,如果八字中偏财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正官。以上两种泄化财星的法诀,均能有效防止强旺的财星积久而引致各种毛病出来。

(四)印星泄官杀--正印与偏印同为泄化官杀之物,其中,正印能全力泄化七杀,偏印能全力泄化正官,故而,正印和偏印二者的泄秀功能不尽相同,综其相异处,大致有如下几点:

1印星之泄化官杀,犹如官杀拥有一条适当管道,可将其内涵于以疏通发散出来,又好比吾人以社会地位为后盾去推动出名善德操一样。所以,凡是八字中印星与官杀二者气势强而相当的人,他(她)不但具备官杀的自律性、警觉性、服从性、责任心及理则观念,后时也具备合宜的荣誉感、同情心、信托心、服务意识及传统观念,这种人大多拥有高亢的工作热忱与宽容的恕道精神。而且也能善自运甲其客观的职权身份,去尽力宏扬德善以获致丰余之福泽,故其追求自我超越及强势地位之天性,常能由此而发挥至较高效率。

2设使官杀过弱--印星过强,其泄力超出某一限度,则官杀的内涵势将毫无保留地被印星挥发殆尽,这种人的缺点是较易流于虚荣粉饰、怠惰依赖、食古不化、心肠太软之习性,此外,有时有自由放任,恣意不拘、趋避责任、姑息养奸等习性出现。

3设使官杀过旺,印星过弱,其泄力有似于无,则官杀的内涵势将淤积阻塞,难以有效地被挥发出来,这种人的缺点是较易流于胆小狐疑、优柔寡断、操持劳碌、变态凌虐之习性。此外,有时有倔强刚愎、自以为是、喜新厌旧、斤斤计较等习性出现。

4八字官杀弱、印星强,官杀由微弱能量转化成印星的强大能量,这种人往往仅需运用少许的职位权势,便能从多项扩张的活动上应付多方面的名善德操之拓展用途,反之,八字官杀强,印星弱,官杀由强大能量转化成印星的微弱能量,这种人往往需较一般人运用更多的职位权势去关注于扩张少数权位的活动,或仅能以之应付单方面的名善德操之拓展用途。

5如果八字中正官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偏印;如果八字中七杀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正印。以上两种泄化官杀的法诀,均能有效防止强旺的官杀积郁成秽,久而引致各种毛病出来

(五)比劫泄印星--比肩与劫财同为泄化印星之物,其中。比肩能全力泄化正印,劫财能全力泄化偏印。故而,比肩和劫财二者的泄秀功能不尽相同,综其相异处,大致有如下几点:

1比劫之泄化印星,犹如印星拥有一条适当管道,可将其内涵予以疏通散发出来,又好比吾人以名善德操为后盾去提升身心价值一样。所以,凡是八字中,比劫与印星二者气势强相当的人,他(她)不但具备合宜的荣誉感、同情心、信托心、服务意识及传统观念,同时也具备合宜的进取心、自尊心、自主竭尽只及对等观念,这种人大多拥有宽容的恕道精神与良好的群众基础,而且也能善自运用其公认的名善德操,去不断美化身心以获致充实之人生,故其追求社会伦理及公共道德之天性,常能由此而发挥至较高效率。

2设使印星过弱比劫过强,其泄力超出某一限度,则印星的内涵将毫无保留地被比劫挥发殆尽。遣种人的缺点是较易流于苛薄寡情、妒忌好强、泥顽固执、孤高怪僻之习性。此外,有时有倔强刚愎、自以为是、喜新厌旧、斤斤计较等习性出现。

3设使印星过强比劫过弱,其泄力有似于无,则印星的内涵势将淤积阻塞,难以有效地被挥发出来。这种人的缺点是:较易流于虚荣粉饰、怠惰依赖、食古不化、心肠太软之习性,此外.有时有散漫不经、不知节制、游移不定、自尤自卑等习性出现。

4八字印星弱,比劫强,印星由微弱能量转化成比劫的强大能量,这种人往往仅需运用少许的名善德操,便能从事多项扩张德善的活动。或应付多方面的天赋资质之拓展用途。反之印星强,比劫弱,印星由强大能量转化成比劫的微弱能量,这种人往往需较一般人运用更多的名善德操,去关注于扩张少数德善的活动上,仅能以之应付单方面的天赋资质之拓展用途。

5如果八字中正印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比肩;如果八字中偏印太旺,最理想的泄秀方式是取劫财。以上两种泄化印星的法诀均能有效防止强旺的印星积郁成秽,久而引致各种毛病出来。

叁--我克克我的复含心性形态

(一)比劫克财星--对比劫而言,正财与偏财乃属『我克』之物,对财星而言,比肩与劫财则属『克我』之物;一主克,一受克。二者立场截然不同,以下概要列述其间重点:

1比劫之克财星,犹如吾人以精神肉体去支配或享用金钱财物一样,所以,凡是八字中比劫与财星二者气势强而相当的人,往往较能适切地支配其金钱财物,并适度调节自我身心之享受,这种人通常均拥有合宜的支配欲、占有欲、物质观以及酬赏意识。

2设使比劫过强,财星过弱,主克者的力量超出受克者甚多,则比劫将对财星产生不良的抑制力或破坏力,这种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过度束缚其金钱财物及身心享受之最有效发挥,故比较擅于掌握单纯性财务或条理性地分开运用单项金钱投资:他(她)通常具有『积少可以成多,勤俭终能致富』的心态。唯如运程配合不当又乏官杀来制衡强旺比劫的话,则必常因小失大,动辄误财,其害不可赘述。

3设使比劫过弱,财星过强,受克者的力量超出主克者甚多,则比劫将无法确实规范或掌握财星,这种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过度放纵其金钱财物之运用及身心享受之幅度,故比较善于掌理复杂性财务或综合性地同时运用各项金钱投资,他(她)通常具有『小财难致大用,小器难成大业』的心态,唯如运程配合不当,又乏印星来生扶衰颓比劫的话,则必常虚掷金钱,财耗难聚,其害不可小视。

4八字比劫弱、财星强的人,往往过度任性于一些不必要之开销,其金钱事业之投资,每超出其实际能力范围,形成一种财经上的冒险或浪费,反之,八字比劫强、财星弱的人,则又往往为了一项小小的金钱开支与事业投资问题,而比他人耗用更多的心神或精力。

5如果八字中正财太旺,最理想的克财方式是取劫财;如果八字中偏财太旺,最理想的克财方式是取比肩。以上两种克制财星的法诀,均能让强旺的财星受到有效的驾驭规范,并由此而达到裁成财星,使财星之功能发挥至较高效果之目的。

(二)食伤克官杀--对食伤而言,正官与七杀乃属『我克』之物,对官杀而言,食神与伤官则属『克我』之物。一主克,一受克,两者立场截然不同,以下概要列述其间重点:

1食伤之克官杀,犹如吾人以理性知能去操纵或应对权位律法一样,所以,凡是八字中,食伤与官杀二者气势强而相当的人,往往较能适切地操纵其职位权势,并适度掌握自我约束之能力,这种人通常均拥有合宜的自律心、责任心、警觉性、守法性及理性观念。

2设使食伤过强官杀过弱,主克者的力量超出受克者甚多,则食伤将对官杀产生不良的抑制力或破坏力,这种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显露出如下特质:a、不喜欢受他人过份之管制与干预。b、不喜欢受外在事物的过份牵绊。c、不喜欢以自己的职权地位,强迫他人。d、不容易适应繁重繁琐的工作压力。e、不容易接受说教式之批评及逆耳式之忠言。f、对不合理的法律与成规有较高之反抗性。但是,如果运程配合不当,又乏印星来制衡强旺食伤的话,则上述特质必将演成恃才犯上、妄诞违法之习性、其言不可赘述。

3设使食伤过弱,官杀遇旺,受克者的力量超出主克者甚多,则食伤将无法确实规范或掌握官杀,这种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显露出如下特质:a、容易接受强势者的指挥与管制。b、容易接受严格性的训练。c、喜欢以自己的权力地位去强迫他人。d、习惯于过刻板性或规律性之生活。e、容易适应繁重琐碎的工作压力。f、对不合理的法律与成规有较高之容忍度。但是。如果运程配合不当,又乏比劫来生扶衰颓食伤的话,则上述特质必将演成苟且偷安、欺弱怕强之习性。其害不可赘述。

4八字食伤弱、官杀强的人,往往过度自限于一些不必要之原则,其职权之行使与责任之承受,每超出其实际能力范围,形成一种权术上的冒险或浪费。反之,八字食伤强、官杀弱的人。则又往往为了一项小小的权术运用与责任压力问题.而比他人耗用更多的知能或才智。

5如果八字中正官太旺,最理想的克官方式是取伤官。如果八字中七杀太旺,最理想的克杀方式是取食神。以上两种抑制官杀的法诀均能让强旺的官杀受到有效的驾驭规范,并由此而达到裁成官杀,使官杀之功能发挥至较高效率之目的。

(三)财星克印星--对财星而言,正印与偏印乃属『我克』之物;对印星而言,正财与偏财乃属『克我』之物,一主克,一受克,二者立场截然不同。以下概要列述其间重点:

1财星之克印星,犹如吾人以金钱财物去操纵或应对名善德操一样,所以,凡是八字中,财星与印星二者气势强而相当的人,往往能适当地操纵其名善行为,并适度掌握伦理道德之修持,这种人通常均拥有合宜的荣誉感、信托心、同情心、服务意识及传统观念。

2设使财星过强,印星过弱,主克者的力量超出受克者甚多,则财星将产生不良的抑制力或破坏力。这种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显露出如下特质:a、不喜欢过份沉迷于宗教或玄异之活动。b、不喜欢完全遵循传统伦理道德之模式。c、不愿意过份信任或依赖他人。d、不愿意追求不切实际之虚名虚善。e、总是优先考虑现实利益问题,而后才考虑名善德操之推行。f、不容易由衷地热心于公益或真诚地服务助人。但是,如果运程配合不当,又乏比劫来制衡强旺财星的话则上述特质必将演成重利轻德、乖违伦常之习性,其害不可赘述。

3设使财星过弱、印星过强。受克者的力量超出主克者甚多,则财星将无法确责规范或掌握印星,这种人往往不知不觉中,显露出如下特质:a、容易沉迷于宗教或玄异之活动。b、喜欢尽力遵循传统伦理道德之模式。c、容易过份地信任或依赖他人。d、遇份地爱惜荣誉、重视名善。e、同情心强烈,容易过份地热衷于不切实际之德善行为。f、过份忠厚老实,容易受骗上当。但是,如果运程配合不当,又乏食伤来生扶衰颓财星的话。则上述特质必将演成懒惰迷信、不辨是非之习性,其害不可赘述。

4八字财星弱、印星强的人往往过度崇尚一些不必要之名善,其品德之修持与伦常之实践。每超出其实际能力范围,形成一种福德上的冒险或浪费。反之,八字财星强、卬星弱的人。则又往往为了一项小小的名善操作与伦常规范问题,而比他人耗费更多的金钱或财物。

5如果八字中正印太旺,最理想的克印方式是取正财。如果八字中偏印太旺,最理想的克印方式是取偏财。以上两种克制印星的法诀。均能让强旺的印星受到有效的驾驭规范。并由此达到裁成印星,使印星之功能发挥至较高效率之目的。

(四)官杀克比劫--对官杀而言,比肩与劫财乃属『我克』之物,对比劫而言,正官与七杀乃属『克我』之物,一主克,一受克。二者立场截然不同。以下概要列述其间重点:

1官杀之克比劫,犹如吾人以职权地位来规范或制约身心言行一样,所以,凡是八字中官杀与比劫二者气势强而相当的人、往往较能适切地范围其身心运作并适度制约言行举止之表现,这种人通常均拥合宜的自尊心、竞业心、自主意识及对等观念。

2设使官杀过强,比劫过弱,主克者的力量超出受克者甚多,则官杀将对比劫产生不良的抑制力或破坏力,这种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显露出如下特点:a、不喜欢随便与他人争强斗胜。b、不喜欢涉及过份输赢的竞逐行为。c、不愿意在团体中表现出过份专执的主见。d、不容易长期适应复杂不定的人际关系与群众生活。e、个性随和而不过份维护自尊,宁愿自己吃点小亏而不愿强占人家便宣。f、没有强烈而鲜明的对比意识,并不过份计较自己的付出与别人的回报是否对等。但是,如果运程配合不当,又乏食伤来制衡官杀的话,则上述特质必将演成立场摇摆、软弱怕欺之习性,其害不可赘述

3设使官杀过弱,比劫过强,受克者的力量超出主克者甚多,则官杀将无法确实规范或掌控比劫,这种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显露出如下特质:a、好胜心较强,不轻易服输或认错。b、喜欢参与具有挑战性的竞逐行为。c、容易在团体中表现出较为专执的主见。d、易于长期适应复杂不定的人际关系与群众生活。e、自尊心强而个性刚毅,虽合群却不愿让他人过份占便宣。f、对比意识较为强烈鲜明,喜欢衡量付出与回报间的价值差距。但是,如果运程配合不当,又乏财星来生扶官杀的话,则上述特质必将演成自私自利、顽强固执之习性、其害不可赘述。

4八字官杀弱、比劫强的人,往往过度执着于一些不必要之较量,其躯体之运作与精神之损失,每超出其实际能力范围,形成一种身心上的冒险或浪费。反之,八字官杀强、比劫弱的人,则又往往为一项小小的身心考验与竞逐成败问题,而比他人耗用更多的职位或权势。

5如果八字中比肩太旺,最理想的克比方式是取七杀;如果八字中劫财太旺,最理想的克劫方式是取正官以上两种抑制比劫的法诀,均能让强旺的比劫受到有效的驾驭规范并由此而达到裁成比劫,使比劫之功能发挥至较高效率之目的。

(五)印星克食伤--对印星而言,食神与伤官乃属『我克』之物,对食伤而言,正印与偏印乃属『克我』之物;主克,『受克』二者立场截然不同以下概要列其间重点:

1印星之克食伤,犹如吾人似名善德操去范围或制约知能运作一样,凡是八字中,印星与食伤二者气势强而相当的人,往往较能适切地范围其思想理念并适度制约知能学习之方向,这类人通常均拥有合宜的威心性、思想、诱发性及表现能力。

2设使印星过强,食伤过弱,主克者的力量超出受克者甚多,则印星将对食伤产生不良的抑制力或破坏力,这种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显露出如下特质:a、不喜欢在团体中特别强调或表现自己的才华。b、不擅于在短时间内充分而贴切地表达知能之重点。c、不擅于将知能或权谋有效运用于语言文字上。d、不擅于以肢体动作传达内心之讯息。e、不喜欢遇事动之以情,故容易流于现实冷漠。f、喜欢严守秘密,保留较多之隐私,故容易流于呆板无趣。但是,如果运程配合不当,又乏财星来制衡印星的话,则上述特质必将演成反应迟钝,冷峻自闭之习性,其害不可赘述。

3设使印星过弱,食伤过强,受克者的力量超出主克者甚多,则印星将无法明确规范或掌握食伤,这种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显露出如下特质:a、如有机会,乐意在团体中尽力展现自己的知能与才华。b、较容易在短时间内充分而贴切地表达其知能之重点。c、擅于将知能或权谋有效运用于语言文字上。d、比较擅于以肢体动作传达内心之讯息。e、容易对周遭事物动之以感性。故容易流于浪漫滥情。f、个性天真开怀,不容易长期保留隐私,严守秘密,故难免流于轻佻浮躁。但是,如果运程配合不当,又乏官杀来生扶印星的话,则上述特质必将演成狂妄任性、放纵情欲之习性。其害不可赘述。

4八字印星弱、食伤强的人,往往过度旁骛于一些不必要之才艺,其知识之吸收与技能之学习,每超出其实际能力范围,形成一种知能上的冒险或浪费;反之,八字印星强、食伤弱的人,则又往往为了一项小小的知能锻练与情欲控制问题,而比他人耗用更多的名善与德操。

5如果八字中食神太旺,最理想的克食方式是取偏印,如果八字中伤官太旺,最理想的克伤方式是取正印。以上两种抑制食伤的法诀,均能让强旺的食伤受到有效驾驭的规范,并由此而达到裁成食伤,使食伤之功能发挥至较高效率之目的。

三、六神心性的实例演说

例一

丁偏印

伤官 庚午 己比肩

壬正官

偏印 丁亥 甲正财

日主 己卯 乙七杀

伤官 庚午 己比肩

丁偏印

本造女命,倘欲推论此人先天性格到底较趋于内向或较趋于外向,则应取「比肩、伤官、偏财、七杀、偏印」五动星,与「劫财、食神、正财、正官、偏印」五静星互相比较

今观本造全局,动星之分数约为290分左右,静星之分数约为350分左右,二者均甚接近中介分数(320),故知本造动、静适宜,个性中庸,其本质中具有平衡对等的内向性格与外向性格。

例二

丁劫财

偏印 甲午 已伤官

正官 癸酉 辛正财

庚偏财

日主 丙申 壬七杀

戊食神

丁劫财

偏印 甲午 已伤官

本造女命。纵观全局之六神,其中「偏印、正官、劫财、正财、食神」诸静星,分数已然超过400分以上,属于中度内向心性型态,不过,其外向基因仍拥有大约200分之多。故而,此人在大部份时间中,所表现的内向心性征侯约占三分之二,所表现的外向心性征侯约占三分之一。

例三

甲 偏印

偏财 庚寅 丙 比肩

戊 食神

庚 偏财

偏印 甲申 壬 七杀

丁 劫财

日主 丙午 己 伤官

戊 食神

七杀 壬辰 乙 正印

癸 正官

本造男命。倘欲推论此人先天性格到底较趋于右倾或较趋于左倾,则应取「比肩、食神、正财、正官、正印」五正星,与「劫财、伤官、偏财、七杀、偏印」五偏星相互比较。

今观本造全局,偏星之分数约为465分,介于380-480分之间,类属中度左倾心性型态,故知此人格者为「反派]殊非得当;通常思想言行模式容易受多数人排挤与非议,但是,如果在一个极需求新、求变及动荡竞争之蜕化社会或团体中,那么这种人倒不失为一魄力十足的前卫之士。

例四--

戊 比肩

食神 庚辰 乙 正官

癸 正财

比肩 戊子 癸 正财

丁 劫财

日主 戊戌 己 伤官

戊 食神

偏财 壬戌 乙 正印

癸 正官

本造男命。纵观全局之用神,其中「食神、比肩、正财、正官、正印」诸整星,分数已然超过480分以上(实计395分),属于高度右倾心性型态,故知此人在绝大部分时间中,性格明显趋向于右倾或保守路线(有人称右倾性格为「正派」,殊非得当);通常这种人在长期求新、求变及动荡竞争之蜕化社会或团体中,其思想言行模式容易受多数人排挤或非议;但是,在一个安定、守旧及固持成规之法制社会或团体中,那么这种人倒不失为一个光明正大的正人君子。

例五--

戊 比肩

食神 癸巳 庚 劫财

戊 正印

庚 劫财

劫财 庚申 壬 伤官

己偏印

日主 辛酉 辛 比肩

戊 比肩

食神 癸巳 庚 劫财

戊 正印

本造女命。纵观全局六神,比劫之气势最强,其次为官星;所以,本造之先天性格中,将以比劫之心性表现得最为凸显,正官的心性则次之。

就单一心性而言,本造由于比劫强旺,故知其必然具有甚强的自尊心、好胜心、自主意识及对真等观念,幸逢年、时天干及月令地支不弱之食伤加疏通泻秀,比劫气势不至积旺难消,因此,本造比劫过旺的心性缺点并不甚显明。此外,由于本造的官星气势亦强,故其先天性格中,也具有不弱的自律心.警觉心、责任心、守法性及理则观念。

例六--

戊七杀

偏印 庚辰 乙伤官

癸劫财

正财 癸酉 辛正财

日主 壬子 癸劫财

比肩 壬子 癸劫财

本造女命。综观全局六神,比劫之气势可谓旺极,又乏得力之食伤来疏通,故而此人之先天心性,较为倾向于苛薄寡情、妒忌好强、泥顽固执及孤高峻僻等特质。此外,本造官杀之气势也属不弱,又得透藏之印星疏通,故而此人之先天心性中,尚具有合宜的自律心、警觉心、责任心、守法性及理则观念。

例七--

甲劫财

正官 庚寅 丙伤官

戊正财

比肩 乙酉 辛七杀

癸偏印

日主 乙丑 辛七杀

已偏财

戊正财

正官 庚辰 乙比肩

癸偏印

本造男命。纵观全局之用神,财星与官杀两旺,其中财星有官杀来疏通,尚不至于过多之缺点,唯官杀透藏得令,又不过印星来加以泻化,难免积郁成秽,转为缺点;所以此人虽然拥有财星所弱的合宜支配欲、物质观及酬赏意识,唯因原局之财,官杀均属忌神,是故本造也同时具有:好逸恶劳、蛮横专制、媚上清下、疏义离恩、胆小狐疑、优柔寡断、变态凌虐……等等不良心性。

例八--

丙食神

正印 癸巳 庚七杀

戊偏财

劫财 乙卯 乙劫财

庚七杀

日主 甲申 壬偏印

戊偏财

戊偏财

比肩 甲戌 辛正官

丁伤官

本造男命。倘以六神间的形态来观察此人心性,则其较为明显的克应关系如下:1官杀过弱,比劫过强。2劫财过强,财星过弱。由以上两种克应情形,我们可以得悉此人具有下列复合心性:1好胜心较强,不轻易服输和认错,喜欢参与刺激性的竞逐行为,喜欢在团体中表现专执主见。容易适应复杂不定的人际关系与群众生活。自尊心强而个性刚毅,虽合群却不愿让他人过分占便宜。对此意识较为强烈鲜明、喜欢衡量付出与回报间的价值差距。2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束缚其金钱财物及身心享受致最有效发挥。擅于掌理单纯性财物或条理性地分开运用单项金钱投资,较为勤劳节俭。

例九--

已食神

偏印 乙未 丁比肩

乙偏印

丙劫财

偏财 辛巳 庚正财

戊伤官

已食神

日主 丁丑 癸偏印

辛偏财

正财 庚子 癸七杀

本造男命。倘以六神间的「克、泄、同」三种形态来综合观察,则其较为明显的重要关系如下:1印星过弱,比劫过强(克的形态)。2印星过弱,日主过强(泄的形态)。3食神强于伤官甚多(同的形态)。4七杀强于正官甚多(同的形态)。5偏印强于正印甚多(同的形态)。

根据以上五种主要关系,我们可以得悉此人具有下列复合心性:1如有机会,乐于在团体中尽力展现自己的知能和才华。较容易在短时间内充分而贴切的表达其知能之重点。擅于将知能和权谋有效运用于语言文字之上。比较擅于以肢体动作传达内心之讯息。容易对周遭事物动之以感性。不容易长期严守秘密。2较易流于倔强刚愎,自以为是、悉心研究、斤斤计较等现象。这对于比较温和、细致、静态、持久等之知识技能与工作类别,有较高之潜力倾向或意识形态倾向。3对于比较激越、快速、广义、多变等之职位权势与工作类别,有较高之潜力倾向或意识倾向。4对于比较迟缓、狭义、稳定、保守、耐力等之名善德操伦常礼教,有较高或意识倾向。

例十--

丙正财

偏印 辛巳 庚正印

戊正官

正印 庚子 癸比肩

日主 癸卯 乙食神

偏印 辛酉 辛偏印

本造男命。全局不见半点伤官,而日支食神一枝督战,故知食神强于伤官甚多;对学术体系而言,知食神强于伤官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静态文理学科之趋势,事实上,本造毕业于台湾中兴大学法律系。

例十一--

丁伤官

比肩 甲午 已正财

食神 丙子 癸正印

戊偏财

日主 甲辰 癸正印

乙劫财

伤官 丁卯 乙比肩

本造男命。日主气势较为强旺,应取食神泄秀为用,而喜财星发继。原局伤官强于食神,对学术体系而言,伤官强于食神甚多者,有比较倾向于动态技术学科之趋势,事实上,本造即毕业于台湾中原大学化学系。嗣后再考入国立清华大学研究所,修喜高分子课程。此外,原局食、伤兑秀夹命,而食伤含射教育、传播等事业,所以,本造于32岁乙丑年夏月正式投身教育工作。

例十二--

庚七杀

正官 辛巳 丙食神

戊偏财

庚七杀

正印 癸巳 丙食神

戊偏财

日主 甲子 癸正印

丁伤官

七杀 庚午 已正财

本造男命。日主甲木虚浮无根,全赖月干癸水通根日支以扶元神,倘就事业形态而言,则本造午中正财逢子水冲动,设使从事静态性的职业,其变数必然甚大;反观年、月地支两巳中之戊土偏财,甚为安详稳当,故知本造之职业或事业,应朝机动、技术、工程等路线发展较为合宜。事实上,本造于退役后即入台湾电力公司技术部门服务,迄至民国六十四年乃辞职自组公司,从事甲级水电工程承包业务,迄今已逾十余年。

例十三--

戊正财

劫财 甲戌 辛七杀

丁食神

甲劫财

伤官 丙寅 丙伤官

戊正财

日主 乙卯 乙比肩

甲劫财

正财 戊寅 丙伤官

戊正财

本造男命。原局日主气势甚然强旺,故应以食伤泄秀发荣为用;局中伤官与正财二者气势不弱而相当,喜用堪称有力,尤以正财受伤官之生,四柱又不见明显官杀,故知本造不适合从公和就职,而宜往温和、细致、静态、持久等性质之商业发展。事实上,本造自幼同胞众多,家境贫困,及长即多方习艺、到处谋职,惜以总是十艺九不成,十职九不顺,颠簸异常;中年后,因四处碰壁,走投无路遂毅然背井离乡,远赴国外开店为生,勤俭积蓄,十余年间,竟由小店老板大百货公司董事长。

例十四--

丙伤官

偏印 癸巳 庚正官

戊正财

已偏财

偏财 己未 丁食神

乙比肩

已偏财

日主 乙丑 癸偏印

辛七杀

乙比肩

正官 庚辰 癸偏印

戊正财

本造女命。综观全局,财星气势最旺,故而此女追求安定生活和物质享用的心性强烈。就「生、泻」的型态而言,局中用以生扶财星的食伤与用以泻化财星的官杀,其气势均过于衰弱,导致此女但知企求富裕生活及物质享受,而却不懂如何有效地充实生财知能,以及如何有效地策划生财方案;一俟获得富裕生活,亦不擅于利用既有财力有效地提升社会地位或权势威望。由此可知,以上两组生、泻型态因六神间的气势差距悬殊,容易形成于塞难通之情形,故而此女在追求其人生理想方面,实应避免使用该两种型态做为主要发挥路线,而宜选择气势较为均衡通畅的六神生化组合,譬如:「官杀-印星」或「印星-比劫」或「比劫-食伤」或「官杀-印星-比劫」或「印星-比劫--食伤」这五组生化型态中之任一组,因其相互间的气势均甚为平衡流畅,倘以之做为发挥人生理想的主要路线,必较轻松易行。设若格于限制而不能选择前介「生化型态」时,那么,此女亦可选择气势均衡相当的「相克型态」,例如「食伤--官杀」或「官杀--比劫」或「印星--食伤」这三组中的任一组,其相互间的气势均甚为对等,倘以之做为发挥人生理想的主要路线,也必然较为轻松或是容易推行。

例十五--

戊比肩

劫财 己巳 丙偏印

庚食神

己劫财

正官 乙丑 癸正财

辛伤官

戊比肩

日主 戊辰 乙正官

癸正财

戊比肩

偏印 丙辰 乙正官

癸正财

本造男命。原局只见正财,不见偏财,故甚宜从公和就职,以稳定性收入来谋生,倘格于限制必须自创事业的话,则应选择偏向于温和、细致、保守、传统安全等性质之行业;事实上,本造于22岁时随国民政府来台,先后任职于多所公家机构,遂弃职行医,终日坐守自设之诊所中,为人看病。

此外,倘从气势均衡通畅的角度观之,则局中「财星-官杀-印星」这组生化结构,其相互间之气市较为平衡流畅,而在五行属性中,「木」行可以含射中药、草药和中医,是故,终需以中医师之社会地位去引出财源;同时,当其生活趋于安定,且物质享受不虞匮乏之后,竞非常虔心宗教,长期大力参与基督教会之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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