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八一四甲午元和九年宪德王
六年
公元八一五乙未元和十年宪德王
七年
公元八一六丙申元和十一年宪德王
八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一七丁酉元和十二年宪德王
九年
公元八一八戊戌元和十三年宪德王
十年
公元八一九己亥元和十四年宪德王
十一年
公元八二零庚子元和十五年宪德王
穆宗皇帝恒十二年
公元八二一辛丑长庆元年宪德王
十三年
公元八二二壬寅长庆二年宪德王
十四年
公元八二三癸卯长庆三年宪德王
十五年
公元八二四甲辰长庆四年宪德王
敬宗皇帝(??)十六年
{湛}
公元八二五乙巳宝历元年宪德王
十七年
三一卷年表下一八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二六丙午宝历二年宪德王
文宗皇帝昻十八年
宪德王薨
兴德王&景{景徽}
卽位年
公元八二七丁未太和元年兴德王
二年
公元八二八戊申太和二年兴德王
三年
公元八二九己酉太和三年兴德王
四年
公元八三零庚戌太和四年兴德王
五年
公元八三一辛亥太和五年兴德王
六年
公元八三二壬子太和六年兴德王
七年
公元八三三癸丑太和七年兴德王
八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三四甲寅太和八年兴德王
九年
公元八三五乙卯太和九年兴德王
十年
公元八三六丙辰开成元年兴德王
十一年
兴德王薨
僖康王悌隆
卽位年
公元八三七丁巳开成二年僖康王
二年
公元八三八戊午开成三年僖康王
三年
僖康王薨
闵哀王明
卽位年
三一卷年表下一九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三九己未开成四年闵哀王薨
神武王佑征卽位,
不踰年而薨
文圣(+王)庆膺
卽位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四零庚申开成五年文圣王
武宗皇帝炎二年
公元八四一辛酉会昌元年文圣王
三年
公元八四二壬戌会昌二年文圣王
四年
公元八四三癸亥会昌三年文圣王
五年
公元八四四甲子会昌四年文圣王
六年
公元八四五乙丑会昌五年文圣王
七年
公元八四六丙寅会昌六年文圣王
宣宗皇帝八年
公元八四七丁卯大中元年文圣王
九年
公元八四八戊辰大中二年文圣王
十年
公元八四九己巳大中三年文圣王
十一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五零庚午大中四年文圣王
十二年
公元八五一辛未大中五年文圣王
十三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零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五二壬申大中六年文圣王
十四年
公元八五三癸酉大中七年文圣王
十五年
公元八五四甲戌大中八年文圣王
十六年
公元八五五乙亥大中九年文圣王
十七年
公元八五六丙子大中十年文圣王
十八年
公元八五七丁丑大中十一年文圣王
十九年
文圣王薨
宪安王谊靖
卽位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五八戊寅大中十二年宪安王
二(十)年
公元八五九己卯大中十三年宪安王(十三懿宗皇帝淮)
懿宗皇帝淮三年
{}
公元八六零庚辰咸通元年宪安王
四年
公元八六一辛巳咸通二年宪安王
五年
宪安王薨
景文王膺廉
卽位年
公元八六二壬午咸通三年景文王
二年
公元八六三癸未咸通四年景文王
三年
公元八六四甲申咸通五年景文王
四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一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六五乙酉咸通六年景文王
五年
公元八六六丙戌咸通七年景文王
六年
公元八六七丁亥咸通八年景文王
七年
公元八六八戊子咸通九年景文王
八年
公元八六九己丑咸通十年景文王
九年
公元八七零庚寅咸通十一年景文王
十年
公元八七一辛卯咸通十二年景文王
十一年
公元八七二壬辰咸通十三年景文王
十二年
公元八七三癸巳咸通十四年景文王
僖宗皇帝十三年
公元八七四甲午干符元年景文王
十四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七五乙未干符二年景文王
十五年
景文王薨
宪康王晸
卽位年
二月二十二日,
始为{知}
中国改年号,
改为干符二年
公元八七六丙申干符三年宪康王
二年
公元八七七丁酉干符四年宪康王
三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二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七八戊戌干符五年宪康王
四年
公元八七九己亥干符六年宪康王
五年
公元八八零庚子广明元年宪康王
六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八一辛丑中和元年宪康王
七年
公元八八二壬寅中和二年宪康王
八年
五月二十五日,
知&国{中国}
改年号,用中和二年
公元八八三癸卯中和三年宪康王
九年
公元八八四甲辰中和四年宪康王
十年
公元八八五乙巳光启元年宪康王
十一年
公元八八六丙午光启二年宪康王
十二年
宪康王薨
定康王晃
卽位年六月,
知中国改年号,
为光启二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八七丁未光启三年定康王
二年
定康王薨
眞圣王曼
卽位年
公元八八八戊申文德元年眞圣王
昭宗皇帝晔二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三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八九己酉龙纪元年眞圣王
三年
公元八九零庚戌大顺元年眞圣王
四年
公元八九一辛亥大顺二年眞圣王弓裔始起投贼
五年
公元八九二壬子景福元年眞圣王后百济甄萱
六年自称王
公元八九三癸丑景福二年眞圣王甄萱
七年二年
知中国改年号,
为景福二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八九四甲寅干宁元年眞圣王甄萱
八年三年
公元八九五乙卯干宁二年眞圣王甄萱
九年四年
公元八九六丙辰干宁三年眞圣王甄萱
十年五年
公元八九七丁巳干宁四年眞圣王甄萱
十一年六年
眞圣王禅位太子,
薨于后宫,
孝恭王峣卽位年。
公元八九八戊午光化元年孝恭王弓裔都松岳郡甄萱
二年七年
公元八九九己未光化二年孝恭王甄萱
三年八年
公元九零零庚申光化三年孝恭王甄萱
四年九年
公元九零一辛酉天复元年孝恭王弓裔自称王甄萱
五年十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四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九零二壬戌天复二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六年二年十一年
公元九零三癸亥天复三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七年三年十二年
公元九零四甲子天德{天佑}孝恭王弓裔甄萱
元年八年四年十三年哀皇帝祝国号摩震
年号武泰
公元九零五乙丑天佑二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九年五年十四年
弓裔移都铁圆,
改武泰为圣册
元年
公元九零六丙寅天佑三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十年六年十五年
公元九零七丁卯天佑四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梁太祖皇帝十一年七年十六年
朱晃
开平元年
公元九零八戊辰开平二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十二年八年十七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九零九己巳开平三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十三年九年十八年
公元九一零庚午开平四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十四年(+十年)十九年
公元九一一辛未干化元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十五年十一年二十年
改国号为泰封,
改元水德万岁
公元九一二壬申干化二年孝恭王弓裔甄萱
王友珪十六年十二年二十一年
孝恭王薨
神德王景晖
卽位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五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九一三癸酉干化三年神德王弓裔甄萱
末帝二年十三年二十二年
公元九一四甲戌干化四年神德王弓裔甄萱
三年十四年二十三年
改元政开
太祖为百船将军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九一五乙亥贞明元年神德王弓裔甄萱
四年十五年二十四年
公元九一六丙子贞明二年神德王弓裔甄萱
五年十六年二十五年
公元九一七丁丑贞明三年神德王弓裔甄萱
六年十七年二十六年
神德王薨
景明王升英
卽位年
公元九一八戊寅贞明四年景明王弓裔甄萱
二年十八年二十七年
弓裔麾下人心忽
变,推戴太祖为王,
弓裔为下所杀。
太祖卽位称元
公元九一九己卯贞明五年景明王甄萱
三年二十八年
公元九二零庚辰贞明六年景明王甄萱
四年二十九年
公元九二一辛巳龙德元年景明王甄萱
五年三十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六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九二二壬午龙德二年景明王甄萱
六年三十一年
公元九二三癸未龙德三年景明王甄萱
后唐同光元年七年三十二年
公元九二四甲申同光二年景明王甄萱
八年三十三年
景明王薨
景哀王魏膺
卽位年
公元九二五乙酉同光三年景哀王甄萱
二年三十四年
公元九二六丙戌同光四年景哀王甄萱
明宗皇帝亶三年三十五年
天成元年
公元九二七丁亥天成二年景哀王甄萱
四年三十六年
景哀王薨
敬顺王傅
卽位年
公元九二八戊子天成三年敬顺王甄萱
二年三十七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九二九己丑天成四年敬顺王甄萱
三年三十八年
公元九三零庚寅长兴元年敬顺王甄萱
四年三十九年
公元九三一辛卯长兴二年敬顺王甄萱
五年四十年
三一卷年表下二七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九三二壬辰长兴三年敬顺王甄萱
六年四十一年
公元九三三癸巳长兴四年敬顺王甄萱
闵帝从厚七年四十二年
公元九三四甲午应顺元年敬顺王甄萱
末帝从珂八年四十三年
淸秦{淸泰}
元年
公历干支中国新罗高句丽百济
公元九三五乙未淸泰二年敬顺王甄萱
九年四十四年
王移书我太祖,
自降纳土,新罗
五十六王九百九
十二年而灭。
公元九三六丙申淸泰三年甄萱
晋高祖石敬四十五年
天福元年甄萱子神剑囚
父,纂{簒}
位自称将军,
甄萱出奔锦
城,投太祖。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一。
三二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二。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三二卷志一零零零零
杂志第一。
祭祀乐。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零
祭祀。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一
○按<新罗>宗庙之制,第二代<南解王>三年春,始立始祖<赫居世>庙,四时祭之,以亲妹<阿老>主祭。第二十二代<智证主{智证王}>,于始祖诞降之地<奈乙>,创立神宫,以享之。至第三十六代<惠恭王>,始定五庙。以<味邹王>为<金>姓始祖,以<太宗大王><文武大王>,平<百济><高句丽>,有大功德,为世世不毁之宗,兼亲庙二为五庙。至第三十七代<宣德王>,立社稷坛。又见于祀典,皆(+祭)境内山川,而不及天地者,盖以『王制』曰:"天子七庙,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又曰:"天子祭天地天下名山大川,诸侯祭社稷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是故,不敢越礼而行之者欤。然其坛堂之高下门之内外次位之尊卑陈设登降之节尊爵豆牲牢册祝之礼,不可得而推也,但粗记其大略云尔。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二
○一年,六祭五庙,谓正月二日五日,五月五日,七月上旬,八月一日十五日。十二月寅日,<新城>北门,祭八{八/八},豊年用大牢,凶年用小牢。
立春后亥日,<明活城>南<熊杀谷>,祭<先农>;立夏后亥日,<新城>北门,祭<中农>;立秋后亥日,<园>祭<后农>;立春后丑日,<犬首谷>门,祭<风伯>;立夏后申日,<卓渚>祭<雨师>;立秋后辰日,<本彼游村>祭<灵星>。[检诸礼典,只祭<先农>,无<中农><后农>。]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三
○三山五岳已下名山大川,分为大中小祀。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四
○大祀,三山:一<奈历{柰历}>[<习比>部],二<骨火>[<切也火郡>],三<穴礼>[<大城郡>]。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五
○中祀,五岳:东<吐含山>[<大城郡>],南<地理山>[<菁州>],西<鸡龙山>[<熊川州>],北<太伯山>[<奈已郡>],中<父岳>[一云<公山>,<押督郡>。]。四鎭:东<温沫懃>[<牙谷停>],南<海耻也里>[一云<悉帝>,<推大郡{推火郡}>。],西<加耶岬岳>[<马尸山郡>],北<熊谷岳>[<比烈忽郡>]。四海:东<阿等边>[一云<斤乌兄边{近乌兄边/近乌只边}>,<退火郡>。],南<兄边>[<居柒山郡>],西<未陵边>[<屎山郡>],北<非礼山>[<悉直郡>]。四渎:东<吐只河>[一云<浦>,<退火郡>。],南<黄山河>[<良州>],西<熊川河>[<熊川州>],北<汉山河>[<汉山州>]。<俗离岳>[<三年山郡>],<推心>[<火加耶郡{大加耶郡}>],<上助音居西>[<西林郡>],<乌西岳>[<结已郡>],<北兄山城>[<大城郡>],<淸海鎭>[<助音岛>]。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六
○小杞{小祀}:<霜岳>[<高城郡>],<雪岳>[<城郡>],<花岳>[<斤平郡>],<钳岳>[<七重城>],<负儿岳>[<北汉山州>],<月奈岳>[<月奈郡>],<武珍岳>[<武珍州>],<西多山>[<伯海郡><难知可县>],<月兄山>[<奈吐郡><沙热伊县{沙勋伊岛}>],<道西城>[<万弩郡>],<冬老岳>[<进礼郡><丹川县>],<竹旨>[<及伐山郡>],<熊只>[<屈自郡><熊只县>],<岳发>[一云<发岳>,<于珍也郡>],<于火>[<生西良郡><于大县{于火县}>],<三岐>[<大城郡>],<卉黄>[<牟梁>],<高墟>[<沙梁>],<嘉阿岳>[<三年山郡>],<波只谷原岳>[<阿支县>],<非药岳>[<退火郡>],
<加林城>[<加林县>,一本有<灵山><虞风山>,无<加林城>。],<加良岳>[<菁州>],<西述>[<牟梁>]。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七
○四城门祭:一<大井门>,二<吐山良门>,三<习比门>,四<王后梯门>。部庭祭:梁部。四川上祭:一<犬首>,二<文热林>,三<靑渊>,四<朴树>。<文热林>行,日月祭;<灵庙寺>南,行五星祭;<惠树>,行祈雨祭。四大道祭:东<古里>,南<幷树>,西<渚树>,北<活倂岐>。压丘祭,气祭。上件,或因别制,或因水旱,而行之者也。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八
○<高句丽><百济>祀礼不明,但考古记及<中国>史书所载者,以记云尔。
三二卷志一祭祀零九
○『后汉书』云:"<高句丽>,好祠鬼神社稷<灵星>。以十月祭天大会,名曰东盟。其国东有大穴,号神{隧神},亦以十月迎而祭之。"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零
○『北史』云:"<高句丽>常以十月祭天,多淫祠。有神庙二所:一曰夫余神,刻木作妇人像;二曰高登神,云是始祖夫余神之子。并置官司,遣人守护,盖<河伯>女<朱蒙>云。"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一
○『梁书』云:"<高句丽>,于所居之左,立大屋,祭鬼神,冬{又}祠<零星>社稷。"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二
○『唐书』云:"<高句丽>俗多淫祠,祀<灵星>及日<箕子可汗>等神。国左有大穴,曰神隧,每十月,王皆自祭。"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三
○古记云:"<东明王>十四年,秋八月,王母<柳花>薨于<东扶余>,其王<金蛙>以大后{太后}礼葬之,遂立神庙。<大祖{太祖}王>六十九年,冬十月,幸<扶余>,祀大后{太后}庙;<新大王>四{三}年,秋九月,如<卒本>,祀始祖庙;<故国川王>元年,秋九月,<东川王>二年,春二月,<中川王>十三年,秋九月,<故国原王>二年,春二月,<安臧王>三年,夏四月,<平原王>二年,春二月,<建武王>二年,夏四月,如上行。<故国壤王>九年,春三月,立国社。"又云:"<高句丽>,常以三月三日,会猎<乐浪>之丘,获猪鹿,祭天及山川。"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四
○『册府元龟』云:"<百济>每以四仲之月,王祭天及五帝之神,立其始祖<仇台>庙于国城,岁四祠之。"[按『海东古记』或云始祖<东明>,或云始祖<优台>。『北史』及『隋书』皆云:"<东明>之后,有<仇台>,立国于<带方>,此云始祖<仇台>。然<东明>为始祖,事迹明白,其余不可信也。]
三二卷志一祭祀一五
○古记云:"<温祚王>二十年,春二月,设坛祠天地。三十八年,冬十月,<多娄王>二年,春二月,<古王>五年,春正月,十年,春正月,十四年,春正月,<近肖古王>二年,春正月,<阿莘王>二年,春正月,<支王>二年,春正月,<牟大王>十一年,冬十月,如上行。<多娄王>二年,春正月,谒始祖<东明>庙。<责稽王>二年,春正月,<汾西王>二年,春正月,<契王>二年,夏四月,<阿莘王>二年,春正月,<支王>二年,春正月,如上行。"
三二卷志一乐零零
乐。
三二卷志一乐零一
○<新罗>乐:三竹三弦拍板大鼓歌舞。舞:二人,放角头紫大袖公红镀金腰带乌皮靴。三弦:一玄琴,二加耶琴,三琵琶。三竹:一大,二中,三小。
三二卷志一乐零二
○玄琴,众{象}<中国>乐部琴,而为之。按『琴操』曰:"<伏牺>作琴,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眞也。"又曰:"琴长三尺六寸六分,象三百六十六日;广六寸,象六合。文上曰池[池者水也,言其平。];下曰滨[滨者服也。]。前广后狭,象尊卑也;上圆下方,法天地也。五弦,象五行。大贤{弦}为君,十(+二)弦(+琴以象十二月)为臣,<文王><武王>加二弦。"又『风俗通』曰:"琴长四尺五寸者,法四时五行,七弦,法七星。"
三二卷志一乐零三
○玄琴之作也,<新罗>古记云:"初,晋人以七弦琴,送<高句丽>。<丽>人虽知其为乐器,而不知其声音及鼓之之法,购国人能识其音而鼓之者,厚赏。时,第二相<王山岳>,存其本样,颇改易其法制而造之,兼制一百余曲,以奏之。于时,玄鹤来舞,遂名玄鹤琴,后但云玄琴。"
三二卷志一乐零四
○<罗>人沙<永>子<玉宝高>,入<地理山><云上院>,学琴五十年,自制新调三十曲,传之<续命得>,<得>传之<贵金>先生。先生亦入<地理山>,不出。<罗>王恐琴道断絶,谓伊<允兴>,方便传得其音,遂委<南原>公事。<允兴>到官,简聪明少年二人,曰<安长><淸长>,使诣山中传学。先生敎之,而其隐微不以传。<允兴>与妇偕进曰:"吾王遣我<南原>者,无他,欲传先生之技,于今三年矣,先生有所秘而不传,吾无以复命。"
<允兴>捧酒,其妇执盏膝行,致礼尽诚。然后,传其所秘飘风等三曲。<安长>传其子<克相><克宗>,<克宗>制七曲,<克宗>之后,以琴自业者,非一二,所制音曲有二调,一平调,二羽调,共一百八十七曲。其余声遗曲流传,可记者无几,余悉散逸,不得具载。
三二卷志一乐零五
○<玉宝高>所制三十曲:上院曲一,中院曲一,下院曲一,南海曲二,倚曲一,老人曲七,竹庵曲二,玄合曲一,春朝曲一,秋夕曲一,吾沙息曲一,鸳鸯曲一,远岵曲六,比目曲一,入实相曲一,幽谷淸声曲一,降天声曲一。<克宗>所制七曲,今亡。
三二卷志一乐零六
○加耶琴,亦法<中国>乐部筝而为之。『风俗通』曰:"筝,秦声也。"『释名』曰:"筝施弦高,筝筝然,<幷><梁>二州,筝形如瑟。"<傅玄>曰:"上圆象天,下平象地,中空准六合,弦柱拟十二月,斯乃仁智之器。"<阮瑀>曰:"筝长六尺,以应律数;弦有十二,象四时;柱高三寸,象三才。"加耶琴,虽与筝制度小异,而大槪似之。
三二卷志一乐零七
○<罗>古记云:"<加耶国><嘉实王>,见<唐>之乐器,而造之。王以谓诸国方言各异声音,岂可一哉,乃命乐师<省热县>人<于勒>,造十二曲。后,<于勒>以其国将乱,携乐器,投<新罗><眞兴王>。王受之,安置<国原>,乃遣大奈麻<注知><阶古>大舍<万德>,传其业。三人旣传十一{二}曲,相谓曰:'此繁且淫,不可以为雅正。'遂约为五曲。<于勒>始闻焉而怒,及听其五种之音,流泪叹曰:'乐而不流,哀而不悲,可谓正也,尔其奏之王前。'王闻之大悦。
谏臣献议:<加耶>亡国之音,不足取也。王曰:'<加耶>王,淫乱自灭,乐何罪乎。盖圣人制乐,缘人情以为节,国之理乱,不由音调。'遂行之,以为大乐。"加耶琴有二调,一河临调,二嫩竹调,共一百八十五曲。
三二卷志一乐零八
○<于勒>所制十二曲:一曰下加罗都,二曰上加罗都,三曰宝伎,四曰达己,五曰思勿,六曰勿慧,七曰下奇物,八曰师子伎,九曰居烈,十曰沙八兮,十一曰尔赦,十二曰上奇物。<泥文{尼文}>所制三曲:一曰乌,二曰鼠,三曰。[赦字未详。]
三二卷志一乐零九
○琵琶,『风俗通』曰:"近代乐家所作,不知所起。长三尺五寸,法天地人与五行。四弦,象四时也。"『释名』曰:"琵琶,本胡中马上所鼓,推手前曰琵,引手却曰琶,因以为名。"乡琵琶,与<唐>制度,大同而少异,亦始于<新罗>,但不知何人所造。其音有三调:一宫调,二七贤调,三凤皇调,共二百一十二曲。
三二卷志一乐一零
○三竹,亦模仿<唐>笛,而为之者也。『风俗通』曰:"笛,<汉><武帝>时,<丘仲>所作也。"又按:<宋玉>有『笛赋』,<玉>在<汉>前,恐此说非也。<马融>云:"近代双笛,从<羌>起。又笛,涤也,所以涤邪秽,而纳之于雅正也。长一尺,四十七孔。"乡三竹,此亦起于<新罗>,不知何人所作。古记云:"<神女王{神文王}>时,东海中忽有一小山,形如龟头,其上有一竿竹,昼分为二,夜合为一。王使斫之作笛,名万波息。"虽有此说,怪不可信。三竹笛有七调:一平调,二黄钟调,三二雅调,四越调,五般涉调,六出调,七俊调。大三百二十四曲,中二百四十五曲,小二百九十八曲。
三二卷志一乐一一
○会乐及辛热乐,<儒理王>时作也;突阿乐,<脱解王>时作也;枝儿乐,<婆娑王>时作也;思内[一作诗恼。]乐,<奈解王>时作也;舞,<奈密王>时作也;忧息乐,<讷祗王>时作也;乐,<慈悲王>时人<百结>先生作也;竿引,<智大路王>时人<川上><郁皆子>作也;美知乐,<法兴王>时作也;徒领歌,<眞兴王>时作也;捺弦引,<眞平王>时人<淡水>作也;思内奇物乐,<原郞徒>作也;内知,<日上郡>乐也;白实,<坤梁郡{押梁郡}>乐也;德思内,<河西郡>乐也;石南思内道,<同伐郡>乐也;祀中,<北郡>乐也。此皆乡人喜乐之所由作也,而声器之数歌舞之容,不传于后世。但古记云:"<政明王{神文王}>九年,幸<新村>,设奏乐。舞:监六人,尺二人,舞尺一人。下辛热舞:监四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歌尺三人。思内舞:监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歌尺二人。韩岐舞:监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上辛热舞:监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歌尺二人。小京舞:监三人,琴尺一人,舞尺一人,歌尺三人。美知舞:监四人,琴尺一人,舞尺二人。<哀庄王>八年,奏乐,始奏思内琴,舞尺四{三}人靑衣,琴尺一人赤衣,歌尺五人彩衣绣扇金镂带。次奏{砧}琴(舞),舞尺赤衣,琴尺靑衣。"如此而已,则不可言其详也。<罗>时乐工皆谓之尺。<崔致远>诗,有乡乐杂咏五首,今录于此。
金丸:回身掉臂弄金丸,月转星浮满眼看。纵有宜僚那胜此,定知鲸海息波澜。
月顚:肩高项缩发崔嵬,攘臂群儒鬪酒杯。听得歌声人尽笑,夜头旗帜晓头催。
大面:黄金面色是其人,手抱珠鞭役鬼神。疾步徐呈雅舞,宛如丹凤舞尧春。
束毒:蓬头蓝面异人间,押队来庭学舞鸾。打鼓冬冬风瑟瑟,南奔北跃也无端。
猊:远涉流沙万里来,毛衣破尽着尘埃。摇头掉尾驯仁德,椎{雄}气宁同百兽才。
三二卷志一乐一二
○<高句丽>乐,『通典』云:"乐工人紫罗帽,饰以鸟羽,黄大袖,紫罗带,大口袴,赤皮,五色缁绳。舞者四人,椎于后,以绛抹额,饰以金,二人黄裙赤黄袴,二人赤黄裙袴,极长其袖,乌皮,双双倂立而舞。乐用:弹筝一,筝一,卧一,竖一,琵琶一,五弦一,义笛一,笙一,横笛一,箫一,小一,大一,桃皮一,腰鼓一,斋鼓一,鼓一,呗一。大<唐><武太后>时,尙二十五曲,今唯能习一曲,衣服亦{}衰败,失其本风。"『册府元龟』云:"乐有:五弦琴筝横吹箫鼓之属,吹芦以和曲。"
三二卷志一乐一三
○<百济>乐,『通典』云:"<百济>乐,<中宗>之代,工人死散,<开元>中,<岐王范>为大常卿{太常卿},复奏置之,是以音伎多阙。舞者二人,紫大袖裙,章甫冠,皮履。乐之存者,筝笛桃皮,乐器之属,多同于内地。"『北史』云:"有鼓角筝笛之乐。"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二。
三三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三。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三三卷志二零零零零
杂志第二。
色服车骑器用屋舍。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零
(+色服)。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一
○<新罗>之初,衣服之制,不可考色。至第二十三叶<法兴王>,始定六部人服色尊卑之制,犹是夷俗。至<眞德>在位二年,<金春秋>入<唐>,请袭<唐>仪,<玄宗{太宗}>皇帝诏可之,兼赐衣带。遂还来施行,以夷易华。<文武王>在位四年,又革妇人之服,自此已后,衣冠同于<中国>。我<太祖>受命,凡国家法度,多因<罗>旧,则至今朝廷士女之衣裳,盖亦<春秋>请来之遗制欤。臣三奉使上国,一行衣冠,与<宋>人无异。尝入朝尙早,立<紫宸殿>门,一合门员来问:"何者是<高丽>人使?"应曰:"我是。"则笑而去。又<宋>使臣<刘逵><吴拭>来聘在馆,宴次见乡妆倡女,召来上阶,指阔袖衣色丝带大裙,汉{叹}曰:"此皆三代之服,不拟{疑}尙行。"于此,知今之妇人礼服,盖亦<唐>之旧欤。<新罗>年代绵远,文史缺落,其制不可数,但粗记其可见云尔。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二
○<法兴王>制:自太大角干至大阿,紫衣,阿至级,绯衣牙笏,大奈麻奈麻,靑衣,大舍至先沮知,黄衣。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三
○伊,锦冠;波珍大阿衿荷,绯冠;上堂大奈麻赤位大舍,组缨。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四
○<兴德王>卽位九年,<太和>八年,下敎曰:"人有上下,位有尊卑,名例不同,衣服亦异,俗渐薄,民竞奢华,只尙异物之珍寄,却嫌土产之鄙野,礼数失于逼僭,风俗至于陵夷,敢率旧章,以申明命,苟或故犯,固有常刑。"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五
○眞骨大等:头,任意{用};表衣半臂袴,禁绣锦罗;腰带禁硏文白玉;靴禁紫皮;靴带禁隐文白玉;袜任用绫已下;履任用皮丝麻;布,用二十六升已下。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六
○眞骨女:表衣,禁绣锦罗;内衣半臂袴袜履,禁绣罗;,禁及绣用金银丝孔雀尾翡翠毛者;梳,禁瑟瑟钿玳瑁,钗,禁刻镂及缀珠;冠,禁瑟瑟钿;布,用二十八升已下。九{凡}色禁黄。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七
○六头品:头,用罗绢布;表衣,只用绵紬紬{细}布;内衣,只用小文绫绢布;袴,只用绢绵紬布;带,只用乌犀鍮铁铜;袜{履},只用绵紬布;靴,禁乌{}皱文紫皮;靴带,用乌犀鍮铁铜;履,只用皮麻;布,用十八升已下。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八
○六头品女:表衣,只用中小文绫绢;内衣,禁绣锦野草罗;半臂,禁绣罗罗;袴,禁绣锦罗罗金泥;,禁绣锦罗金银泥;褙短衣,禁绣锦罗布纺罗野草罗金银泥;表裳,禁绣锦罗罗野草罗金银泥;,禁绣;内裳,禁绣锦罗野草罗;带,禁以金银丝孔雀尾翡翠毛为组;袜,禁罗罗;袜,禁绣锦罗罗野草罗;履,禁绣锦罗罗;梳,禁瑟瑟钿;钗,禁纯金以银刻镂及缀珠;冠,用罗纱绢;布,用二十五升已下。色,禁黄紫紫粉金屑红。
三三卷志二色服零九
○五头品:头,用罗绢布;表衣,只用布;内衣半臂,只用小文绫绢布;袴,只用绵紬布;腰带,只用铁;袜,只用绵紬;靴,禁乌皱文紫皮;靴带,只用鍮铁铜;履,用皮麻;布,用十五升已下。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零
○五头品女:表衣,只用无文独织;内衣,只用小文绫;半臂,禁绣锦野草罗罗;袴,禁绣锦罗罗野草罗金泥;,用绫绢已下;,禁绣绵野草罗布纺罗金银泥;短衣,禁绣锦野草罗布纺罗罗金银泥;表裳,禁绣锦野草罗罗金银泥;,禁绣锦罗;内裳,禁绣锦野草罗金银泥;带,禁以金银丝孔雀尾翡翠毛为组;
袜,禁绣锦罗罗;袜,禁绣锦罗罗野草罗;履,但用皮已下;梳,用素玳瑁已下;钗,用白银已下;无冠;布,用二十升已下;色,禁黄紫紫粉黄屑红绯。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一
○四头品:头,只用纱绢布;表衣袴,只用布;内衣半臂,只用绢绵紬布;腰带,只用铁铜;靴,禁乌皱文紫皮;靴带,只用铁铜;履,用牛皮麻已下;布,用十三升已下。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二
○四头品女:表衣,只用绵紬已下;内衣,只用小文绫已下;半臂袴,只用小文绫绢已下;短衣,只用绢已下;褙,只用绫已下;表裳,只用绢已下;与裳同;,用越罗;无内裳;带,禁绣组及野草罗乘天罗越罗,只用锦{绵}紬已下;袜,只用小文绫已下;袜,只用小文绫绵紬布;履,用皮已下;梳,用素牙角木;钗,禁刻镂缀珠及纯金;无冠;布,用十八升;色,禁黄紫紫粉黄屑绯红灭紫。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三
○平人:头,只用绢布;表衣袴,只用布;内衣,只用绢布;带,只用铜铁;靴,禁乌皱文紫皮;靴带,只用铁铜;履,用麻已下;布,用十二升已下。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四
○平人女:表衣,只用绵紬布;内衣,只用绢绵紬布;袴,用已下;表裳,用绢已下;,只用绫已下;带,只用绫绢已下;袜{},用无文;袜,用绵紬已下;梳,用素牙角已下;钗,用鍮石已下;布,用十五升已下;色,与四头品女同。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五
○<高句丽><百济>衣服之制,不可得而考。今但记见于<中国>历代史书者。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六
○『北史』云:"<&高丽{高句丽}>人皆头着折风,形如弁,士人加揷二鸟羽,贵者其冠曰苏骨,多用紫罗为之,饰以金银,服大柚杉{袖衫}大口袴素皮带黄革履,妇人裙加。"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七
○『新唐书』云:"<高句丽>王服五采,以白罗制冠,革带皆金。大臣靑罗冠,次绛罗,珥两鸟羽,金银杂,衫,袴大口,白韦带,黄革履。庶人衣褐,戴弁,女子首巾。"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八
○『册府元龟』云:"<高句丽>,其公会,皆锦绣金银以自饰。大加主簿着,如冠而无后,其小加着折风,形如弁。"
三三卷志二色服一九
○『北史』云:"<百济>衣服与<&高丽{高句丽}>略同。若朝拜祭祀,其冠两厢加翅,戎事则不。奈率已下{上},冠饰银花,将德紫带,施德带,固德赤带,季德靑带,对德文督皆黄带,自武督至克虞,皆白带。"
三三卷志二色服二零
○『隋书』云:"<百济>自左平{佐平}至将德,服紫带,施德带,固德赤带,季德靑带,对德以下,皆黄带,自文督至克虞,皆白带,冠制同,唯奈率以上,饰以银花。"
三三卷志二色服二一
○『唐书』云:"<百济>,其王服大袖紫袍,靑锦袴,乌罗冠,金花为饰,素皮带,乌革履。官人尽绯为衣,银花饰冠。庶人不得衣绯紫。"
三三卷志二色服二二
○『通典』云:"<百济>其衣服,男子略同于<&高丽{高句丽}>,妇人衣似袍而袖微大。"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零
车骑。<新罗>。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一
○眞骨:车林{材}不用紫檀沈香,不得帖玳瑁,亦不敢饰以金银玉。褥子用绫绢已下,不过二重,坐子用钿锦二色绫已下,缘用锦已下,前后用小文绫纱已下,色以深靑碧紫紫粉,络网用麻,色以红绯翠碧,妆表且{但}用绢布,色以红绯靑,牛勒及用绢布,环禁金银鍮石,步摇亦禁金银鍮石。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二
○六头品:褥子用绢已下。坐子用绢布,无缘,前后,若随眞骨已上贵人行,则不设,但自行,则用竹帘若莞席,缘以绢已下,络网用布,色以赤靑,牛勒及用布,环用鍮铜铁。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三
○五头品:褥子只用毡若布,前后只用竹帘莞席,缘以皮布,无勒,用麻,环用木铁。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四
○眞骨:鞍桥禁紫檀沈香,鞍禁绣锦罗,鞍坐子禁绣罗,障泥但用麻油染,衔禁金鍮石镀金缀玉,靷禁组及紫。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五
○眞骨女:鞍桥禁宝钿,鞍鞍坐子禁罗,脊杂[一云脊。]禁绣罗,衔禁金缀玉,靷禁杂金银丝组。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六
○六头品:鞍桥禁紫檀沈香黄杨槐及金银缀玉,鞍用皮,鞍坐子用绵紬布皮,障泥用麻油染,衔禁金银鍮石及镀金银缀玉,靷用皮麻。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七
○六头品女:鞍桥禁紫檀沈香及金缀玉,鞍鞍坐子禁绣锦罗罗,替脊用绫绢,衔禁金银鍮石及镀金银缀玉,障泥用皮,靷不用组。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八
○五头品:鞍桥禁紫檀沈香黄杨槐,亦不得用金银缀玉,鞍用皮,障泥用麻油染,衔禁金银鍮石,又不得镀镂金银,靷用麻。
三三卷志二车骑零九
○五头品女:鞍桥禁紫檀沈香,又禁饰以金银玉,鞍鞍坐子禁绣锦绫罗虎皮,衔禁金银鍮石,又禁饰以金银,障泥用皮,靷禁组及紫紫粉晕。
三三卷志二车骑一零
○四头品至百姓:鞍桥禁紫檀沈香黄杨槐,又禁饰以金银玉,鞍用牛马皮,(鞍褥用皮),障泥用杨竹,衔用铁,用木铁,靷用筋若麻为绞。
三三卷志二车骑一一
○四头品女至百姓女:鞍桥禁紫檀沈香黄杨槐,又禁饰金银玉,鞍鞍坐子禁绣锦罗罗绫虎皮,衔禁金银鍮石{锡},又禁饰金银,障泥但用皮,靷禁组及紫紫粉晕。
三三卷志二器用零零
器用。
三三卷志二器用零一
○眞骨:禁金银及镀金。
三三卷志二器用零二
○六头五头品:禁金银及镀金银。又不用虎皮球。
三三卷志二器用零三
○四头品至百姓,禁金银鍮石{锡}朱里平文物,又禁球虎皮大<唐>等。
三三卷志二屋舍零零
屋舍。
三三卷志二屋舍零一
○眞骨:室长广,不得过二十四尺,不覆唐瓦,不施飞,不雕悬鱼,不饰以金银鍮石五彩,不磨阶石,不置三重阶,垣墙不施梁栋,不涂石灰,帘缘禁锦绣野草罗,屛风禁绣,床不饰玳瑁沈香。
三三卷志二屋舍零二
○六头品:室长广,不过二十一尺,不覆唐瓦,不施飞重牙悬鱼,不饰以金银鍮石白五彩,不置巾{中}阶及二重阶,阶石不磨,垣墙不过八尺,又不施梁栋,不涂石灰,帘缘禁绣绫,屛风禁绣,床不得饰玳瑁紫檀沈香黄杨,又禁锦荐,不置重门及四方门,廐容五马。
三三卷志二屋舍零三
○五头品:室长广,不过十八尺,不用山楡木,不覆唐瓦,不置兽头,不施飞重{}花斗牙悬鱼,不以金银鍮石铜五彩为饰,不磨阶石,垣墙不过七尺,不架以梁,不涂石灰,帘缘禁锦绫绢,不作大门四方门,廐容三马。
三三卷志二屋舍零四
○四头品至百姓:室长广,不过十五尺,不用山楡木,不施藻井,不覆唐瓦,不置兽头飞牙悬鱼,不以金银鍮石{锡}铜为饰,阶不用山石,垣墙不过六尺,又不架梁,不涂石灰,不作大门四方门,廐容二马。
三三卷志二屋舍零五
○外眞村主与五品同,次村主与四品同。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三。
三四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四。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零
杂志第三。
地理一。
(+<新罗>一)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一
○<新罗>疆界,古传记不同。<杜佑>『通典』云:"其先本<辰韩>种,其国在<百济><&高丽{高句丽}>二国东南,东滨大海。"<刘煦{刘}>『唐书』云:"东南俱限大海。"<宋祁>『新书』云:"东南<日本>,西<百济>,北<&高丽{高句丽}>,南滨海。"<贾耽>『四夷述』曰:"<辰韩>在<马韩>东,东抵海,北与<濊>接。"<新罗><崔致远>曰:"<马韩>则<&高丽{高句丽}>,<卞韩>则<百济>,<辰韩>则<新罗>也。"此诸说,可谓近似焉。若『新旧唐书』皆云:"<卞韩>苗裔在<乐浪>之地。"『新书』又云:"东距长人,长人者,人长三丈,锯牙钩爪,搏人以食,<新罗>常屯弩士数千,守之。"此皆传闻悬说,非实录也。按两『汉志』:"<乐浪郡>距<洛阳>东北五千里。"注曰:"属<幽州>,故<朝鲜国>也。"则似与<林>地分隔絶。又相传:东海絶岛上有大人国,而人无见者,岂有弩士守之者。今按<新罗>始祖<赫居世>,<前汉><五凤>元年甲子开国,王都长三千七十五步,广三千一十八步,三十五里,六部。国号曰<徐耶伐>,或云<斯罗>,或云<斯卢>,或云<新罗>。<脱解王>九年,<始林>有怪,更名<林>。
因以为国号,<基临王>十年,复号<新罗>。初<赫居世>二十一年,筑宫城,号<金城>。<婆娑王>二十二年,于<金城>东南,筑城,号<月城>,或号<在城>,周一千二十三步。<新月城>北有<满月城>,周一千八百三十八步。又<新月城>东有<明活城>,周一千九百六步。又<新月城>南有<南山城>,周二千八百四步。
始祖已来处<金城>,至后世多处两<月城>。始与<高句丽><百济>,地错犬牙,或相和亲,或相寇。后与(大)<唐>侵灭二邦,平其土地,遂置九州岛。本国界内,置三州:王城东北,当<唐恩浦>路曰<尙州>,王城南曰<良州>,西曰<康州>。于故<百济>国界,置三州:<百济>故城北<熊津>口曰<熊州>,次西南曰<全州>,次南曰<武州>。于故<高句丽>南界,置三州:从西第一曰<汉州>,次东曰<朔州>,又次东曰<溟州>。九州岛所管郡县,无虑四百五十。[方言所谓乡部曲等,杂所不复具录。]<新罗>地理之广,斯为极矣,及其衰也,政荒民散,疆土日蹙。末王<金傅>,以国归我<太祖>,以其国为<庆州>。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二
○<尙州>,<沾解王>时取<沙伐国>为州,<法兴王>十一{二}年,<梁><普通>六年,初置军主,为<上州>。<眞兴王>十八年,州废,<神文王>七年,<唐><垂拱>三年,复置,筑城,周一千一百九步,<景德王>十六年,改名<尙州>,今因之。领县三:<靑骁县>,本<昔里火县{音里火县}>,<景德王>改名,今<靑理县>;<多仁县>,本<达已县>[或云<多已>。],<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化昌县>,本<知乃弥知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三
○<醴泉郡>,本<水酒郡>,<景德王>改名,今<甫州>。领县四:<永安县>,本<下枝县>,<景德王>改名,今<豊山县>;<安仁县>,本<兰山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嘉猷县>,本<近[一作巾。]品{岩}县>,<景德王>改名,今<山阳县>;<殷正县>,本<赤牙县>,<景德王>改名,今<殷豊县>。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四
○<古昌郡>,本<古耶郡>,<景德王>改名,今<安东府>。领县三:<直宁县>,本<一直县>,<景德王>改名,今复故;<日溪县>,本<热兮县>[或云<泥兮>。],<景德王>改名,今未详;<高丘县>,本<仇火县>[或云<高近>。],<景德王>改名,今合属<义城府>。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五
○<闻韶郡>,本<召文国>,<景德王>改名,令{今}<义城府>。领县四:<眞宝县>,本<柒巴火县>,<景德王>改名,今<甫城>;<比屋县>,本<阿火屋县>[一云<幷屋>。],<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安贤县>,本<阿尸兮县>[一云<阿乙兮>。],<景德王>改名,今<安定县>;<单密县>,本<武冬弥知>[一云<冬弥知{曷冬弥知}>。],<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六
○<嵩善郡>,本<一善那{一善郡}>,<眞平主{眞平王}>三十六年,为<一善州>,置军主。<神文王>七年,州废,<景德王>改名,今<善州>。领县三:<孝灵县>,本<芼兮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同兮县>,今未详;<军威县>,本<奴同觅县>[一云<如豆觅{如臣觅}>。],<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七
○<开宁郡>,古<甘文小国>也。<眞兴王>十八年,<梁{陈}><永定>元年,置军主,为<靑州>。<眞平王>时,州废,<文武王>元年,置<甘文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四:<御侮县>,本<今勿县>[一云<阴达>。],<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金山县>,<景德王>改州县名,及今因之;<知礼县>,本<知品川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茂豊县>,本<茂山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八
○<永同郡>,本<吉同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二:<阳山县>,本<助比川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黄涧县>,本<召罗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零九
○<管城郡>,本<古尸山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二:<利山县>,本<所利山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县眞县{安贞县}>,本<阿冬号县>,<景德王>改名,今<安邑县>。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零
○<三年郡>,本<三年山郡>,<景德王>改名,今<保龄郡>。领县二:<淸川县>,本<萨买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耆山县>,本<屈县>,<景德王>改名,今<靑山县>。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一
○<古宁郡>,本<古宁加耶国>,<新罗>取之,为<古冬揽郡>[一云<古陵县>。],<景德王>改名,今<咸宁郡>。领县三:<嘉善县>,本<加害县>,<景德王>改名,今<加恩县>;<冠山县>,本<冠县>[一云<冠文县>。],<景德王>改名,今<闻庆县>;<虎溪县>,本<虎侧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二
○<化宁郡>,本<答达匕郡>[一云<沓达>。],<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一:<道安县>,本<刀良县>,<景德王>改名,今<中牟县>。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三
○<良州>,<文武王>五年,<麟德>二年,割<上州><下州>地,置<良州>。<神文王>七年,筑城,周一千二百六十步,<景德王>改名<良州>,今<梁州>。领县一:<阳县>,本<居知火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四
○<金海小京>,古<金官国>[一云<伽落国>,一云<伽耶>。],自始祖<首露王>,至十世<仇亥王{仇充王}>,以<梁><中大通>四年,<新罗><法兴王>十九年,率百姓来降,以其地为<金官郡>。<文武王>二十年,<永隆>元年,为<小京>,<景德王>改名<&金海京{金海小京}>,今<金州>。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五
○<义安郡>,本<屈自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三:<漆县{漆堤县}>,本<漆吐县>,<景德王>改名,今<漆园县>;<合浦县>,本<骨浦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熊神县>,本<熊只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六
○<密城郡>,本<推火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五:<尙药县>,本<西火县>,<景德王>改名,今<灵山县>;<密津县>,本<推浦县>[一云<竹山>。],<景德王>改名,今未详;<乌丘山丝{乌丘山县}>,本<乌也山县>[一云<仇道>,一云<乌礼山>。],<景德王>改名,今合属<淸道郡>;<荆山县>,本<惊山县>,<景德王>改名,今合属<淸道郡>;<苏山县>,本<率已山县>,<景德王>改名,今合属<淸道郡>。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七
○<火王郡>,本<比自火郡>[一云<比斯伐>。],<眞兴王>十六年置州,名<下州>,二十六年,州废,<景德王>改名,今<昌宁郡>。领县一:<玄骁县>,本<推良火县>[一云<三良火>。],<景德王>改名,今<玄豊县>。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八
○<寿昌郡>[寿一作嘉。],本<火郡>,<景德王>改名,今<寿城郡>。领县四:<大丘县>,本<达句火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八里县>,本<八居里县>[一云<北长里>,一云<仁里>。],<景德王>改名,今<八居县>;<河滨县>,本<多斯只县>[一云<沓只>。],<景德王>改名,今因之:<花县{花园县}>,本<舌火县{古火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一九
○<獐山郡>,<祗味王{祗摩王}>时,伐取<押梁>[一作督。]小国,置郡,<景德王>改名,今<章山郡>。领县三:<解颜县>,本<雉省火县>[一云<美里>。],<景德王>改名,今因之;<余粮县>,本<麻珍[一作弥。]良县>,<景德王>改名,今<仇史>部曲;
<慈仁县>,本<奴斯火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零
○<临郡>,本<切也火郡>,<景德王>改名,今<永州>。领县五:<长鎭县>,今<竹长伊>部曲;<临川县>,<助贵王{助贲王}>时,伐得<骨大{骨火}>小国,置县,<景德王>改名,今合属<永州>;
<道同县>,本<刀冬火县>,<景德王>改名,今合属<永州>;<新宁县>,本<史丁火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白县>,本<买热次县>,<景德王>改名,今合属<新宁县>。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一
○<东莱郡>,本<居柒山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二:<东平县>,本<大甑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机张县>,本<甲火良谷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二
○<东安郡>,本<生西良郡>,<景德王>改名,今合属<庆州>。领县一:<虞风县>,本<于火县>,<景德王>改名,今合属<蔚州>。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三
○<临关郡>,本<毛火[一作<蚊化>]郡>,<圣德王>筑城,以遮<日本>贼路,<景德王>改名,今合属<庆州>。领县二:<东津县>,本<栗浦县>,<景德王>改名,今合属<蔚州>;<河曲[一作西]县>,<婆娑王>时,取<屈阿火村>,置县,<景德王>改名,今<蔚州>。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四
○<义昌郡>,本<退火郡>,<景德王>改名,今<兴海郡>。领县六:<安康县>,本<比火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立县>,本<只沓县>,<景德王>改名,今<长县>;<神光县>,本<东仍音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临汀县>,本<斤乌支县{斤乌友县}>,<景德王>改名,今<迎日县>;<杞溪县>,本<芼兮县>[一云<化>。],<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音汁火县>,<婆娑王>时,取<音汁伐国>,置县,今合属<安康县>。(惊)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五
○<大城郡>,本<仇刀城>境内,<率伊山城><茄山县>[一云<惊山城>。]<乌刀山城>等三城,今合属<淸道郡>。<约章县>,本<恶支县>,<景德王>改名,今合属<庆州>。<东畿停>,本<毛只停>,<景德王>改名,今合属<庆州>。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六
○<商城郡>,本<西兄山郡>,<景德王>改名,今合属<庆州>。<南畿停>,本<道品兮停>,<景德王>改名,今合属<庆州>。<中畿停>,本<根乃停>,<景德王>改名,今合属<庆州>。<西畿停>,本<豆良弥知停>,<景德王>改名,今合属<庆州>。<北畿停>,本<雨谷停>,<景德王>改名,今合属<庆州>。<莫耶停>,本<官阿良支停>[一云<北阿良>。],<景德王>改名,今合属<庆州>。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七
○<康州>,<神文王>五年,<唐><垂拱>元年,分<居州>,置<菁州>,<景德王>改名,分{今}<晋州>。领县二:<嘉寿县{嘉树县}>,本<加主火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屈材县{屈村县}>,今未详。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八
○<南海郡>,<神文王>初置<转也山郡>,海中岛也,<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二:<兰浦县>,本<内浦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平山县>,本<平西山县>[一云<西平>。],<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二九
○<河东郡>,本<韩多沙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三:<省良县>,今<金良>部曲;<岳阳县>,本<小多沙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河邑县>,本<浦村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零
○<固城郡>,本<古自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三:<蚊火良县>,今未详;
<泗水县>,本<史勿县>,<景德王>改名,今<泗州>;<尙善县>,本<一善县>,<景德王>改名,今<永善县>。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一
○<咸安郡>,<法兴王>以大兵,灭<阿尸良国>[一云<阿郡加耶{阿那加耶/阿耶加耶}>。],以其地为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二:<玄武县>,本<召县>,<景德王>改名,今<召>部曲;
<宜宁县>,本<獐含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二
○<巨济郡>,<文武王>初置<裳郡>,海中岛也,<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三;<鹅洲县>,本<巨老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溟珍县>,本<买珍伊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南垂县>,本<松边县>,<景德王>改名,今复故。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三
○<阙城郡>,本<阙支郡>,<景德王>改名,今<江城县>。领县二:<丹邑县>,本<赤村县>,<景德王>改名,今<丹溪县>;<山阴县>,本<知品川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四
○<天岭郡>,本<速含郡>,<景德王>改名,今<咸阳郡>。领县二:<云峰县>,本<母山县>[或云<阿英城>,或云<阿莫城>。],<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利安县>,本<马利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五
○<居昌郡>,本<居烈郡>[或云<居>。],<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二:<余善县>,本<南内县>,<景德王>改名,今<感阴县>;<咸阴县>,本<&加召县{大加召县}>,<景德王>改名,今复故。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六
○<高灵郡>,本<大加耶国>,自始祖<伊珍阿王>[一云<内珍朱智>。],至<道设智王>,凡十六世,五百二十年,<眞兴大王>侵灭之,以其地为<大加耶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领县二:<冶炉县>,本<赤火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新复县>,本<加尸兮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七
○<江阳郡>,本<大良[一作耶。]州郡>,<景德王>改名,今<陜州>。领县三:<三岐县>,本<三支县>[一云<麻杖>。],<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八溪县>,本<草八兮县>,<景德王>改名,今<草溪县>;<宜桑县>,本<辛县>[一云<朱乌村>,一云<泉州县>。],<景德王>改名,今<新繁县>。
三四卷志三地理一三八
○<星山郡>,本<一利郡>[一云<里山郡>。],<景德王>改名,今<加利县>。领县四:<寿同县>,本<斯同火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溪子县>,本<大木县>,<景德王>改名,今<若木县>;<新安县>,本<本彼县>,<景德王>改名,今<京山府>;<都山县{都川县}>,本<狄山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四。
三五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五。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零
杂志第四。
地理二。
(+<新罗>二)。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一
○<汉州>,本<高句丽><汉山郡>,<新罗>取之,<景德王>改为<汉州>,今<广州>。领县二:<黄武县>,本<高句丽><南川县{南买县}>,<新罗>幷之,<眞兴王>为州,置军主,<景德王>改名,今<利川县>;<巨黍县>,本<高句丽><驹城县>,<景德王>改名,今<龙驹县>。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二
○<中原京>,本<高句丽><国原城>,<新罗>平之,<眞兴王>置小京,<文武王>时筑城,周二千五百九十二步,<景德王>改为<中原京>,今<忠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三
○<槐壤郡>,本<高句丽><仍斤内郡>,<景德王>改名,今<槐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四
○<[一作沂]川郡>,本<高句丽><述川郡>,<景德王>改名,今<川宁郡>。领县二:<黄骁县>,本<高句丽><骨乃斤县>,<景德王>改名,今<黄骊县>;<滨阳县>,本<高句丽><杨根县>,<景德王>改名,今复故。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五
○<黑壤郡>[一云<黄壤郡>。],本<高句丽><今勿奴郡>,<景德王>改名,今<鎭州>。领县二:<都西县>,本<高句丽><道西县>,<景德王>改名,今<道安县>;
<阴城县>,本<高句丽><仍忽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六
○<介山郡>,本<高句丽><皆次山郡>,<景德王>改名,今<竹州>。领县一:<阴竹县>,本<高句丽><奴音竹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七
○<白城郡>,本<高句丽><奈兮忽>,<景德王>改名,今<安城郡>。领县二:<赤城县>,本<高句丽><沙伏忽>,<景德王>改名,今<阳城县>;<蛇山县>,本<&高句丽县{高句丽蛇山县}>,<景德王>因之,今<稷山县>。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八
○<水城郡>,本<高句丽><买忽郡>,<景德王>改名,今<水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零九
○<唐恩郡>,本<高句丽><唐城郡>,<景德王>改名,今复故。领县二:<车城县>,本<高句丽><上[一作车。]忽县>,<景德王>改名,今<龙城县>;<振威县>,本<高句丽><釜山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零
○<栗津郡>,本<高句丽><栗木郡>,<景德王>改名,今<菓州>。领县三:<谷壤县{谷阳县}>,本<高句丽><仍伐奴县>,<景德王>改名,今<黔州>;<孔岩县>,本<高句丽><济次巴衣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邵城县>,本<高句丽><买召忽县>,<景德王>改名,今<仁州>[一云<庆原买召>,一作<弥邹>。]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一
○<獐口郡>,本<高句丽><獐项口县>,<景德王>改名,今<安山县>。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二
○<长堤郡>,本<高句丽><主夫吐郡>,<景德王>改名,今<树州>。领县四:<戍城县>,本<高句丽><首忽>,<景德王>改名,今<守安县>;<金浦县>,本<高句丽><黔浦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童城县>,本<高句丽><童子忽[一云<山县{幢山县}。]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分津县>,本<高句丽><平唯押县{平淮押县}>,<景德王>改名,今<通津县>。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三
○<汉阳郡>,本<高句丽><北汉山郡>[一云<平壤>。],<眞兴王>为州,置军主,<景德王>改名,今<杨州>旧墟。领县二:<荒壤县>,本<高句丽><骨衣奴县>,<景德王>改名,今<壤县>;<遇王县>,本<高句丽><皆伯县>,<景德王>改名,今<幸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四
○<来苏郡>,本<高句丽><买省县>,<景德王>改名,今<见州>。领县二:<重城县>,本<高句丽><七重县>,<景德王>改名,今<积城县>;<波平县>,本<高句丽><波害平吏县{坡害平吏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五
○<交河郡>,本<高句丽><泉井口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二:<峯城县>,本<高句丽><述忽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高烽县{高峰县}>,本<高句丽><达乙省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六
○<坚城郡>,本<高句丽><马忽郡>,<景德王>改名,今<抱州>。领县二:<沙川县>,本<高句丽><内乙买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洞阴县>,本<高句丽><梁骨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七
○<铁城郡>,本<高句丽><铁圆郡>,<景德王>改名,今<东州>。领县二:<梁县>,本<高句丽><僧梁县>,<景德王>改名,今<僧岭县>;<功成县>,本<高句丽><功木达县>,<景德王>改名,今<獐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八
○<富平郡>,本<高句丽><夫如郡>,<景德王>改名,今<金化县>。领县一:<广平县>,本<高句丽><斧壤县>,<景德王>改名,今<平康县>。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一九
○<兎山郡>,本<高句丽><乌斯含达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三:<安峡县>,本<高句丽><阿珍押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朔邑县>,本<高句丽><所邑豆县>,<景德王>改名,今<朔宁县>;<伊川县>,本<高句丽><伊珍买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零
○<牛峯郡>,本<高句丽><牛岑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三:<临江县>,本<高句丽><獐项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长湍县>,本<高句丽><长浅城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临端县>,本<高句丽><麻田浅县>,<景德王>改名,今<麻田县>。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一
○<松岳郡>,本<高句丽><扶苏岬>,(+新罗改<松岳郡>)<孝昭王{孝照王}>三年筑城,<景德王>因之。我<太祖>开国为王畿。领县二:<如县>,本<高句丽><若豆耻县>,<景德王>改名,今<松林县>。第四叶<光宗>,创置<佛曰寺{佛日寺}>于其地,移其县于东北;<江阴县>,本<高句丽><屈押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二
○<开城郡>,本<高句丽><冬比忽>,<景德王>改名,今<开城府>。领县二:<德水县>,本<高句丽><德勿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第十一叶<文宗>代,创置<兴王寺>于其地,移其县于南;<临津县>,本<高句丽><津临城>,<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三
○<海口郡>,本<高句丽><穴口郡>,在海中,<景德王>改名,今<江华县>。领县三:<泫阴县{阴县/江阴县}>,本<高句丽><冬音奈县>,<景德王>改名,在<穴口岛>内,今<河阴县>;<乔桐县{桐县}>,本<高句丽><高木根县>,海岛也,<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守鎭县>,本<高句丽><首知县>,<景德王>改名,今<鎭江县>。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四
<永豊郡>,本<高句丽><大谷郡>,<景德王>改名,今<平州>。领县二:<檀溪县>,本<高句丽><水谷城县{氷谷城县}>,<景德王>改名,今<侠溪县>;<鎭湍县>,本<高句丽><十谷城县>,<景德王>改名,今<谷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五
<海郡>,本<高句丽><冬[一作音。]忽郡>,<景德王>改名,今<盐州>。领县一:<泽县>,本<高句丽><刀腊县>,<景德王>改名,今<白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六
○<瀑池郡>,本<高句丽><内米忽郡>,<景德王>改名,今<海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七
○<重盘郡>,本<高句丽><息城郡>,<景德王>改名,今<安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八
○<栖郡>,本<高句丽><郡>,<景德王>改名,今<凤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二九
○<五关郡{五开郡}>,本<高句丽><五谷郡>,<景德王>改名,今<洞州>。领县一:<獐塞县>,本<高句丽>县,<景德王>因之,今<遂安郡>。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零
○<取城郡>,本<高句丽><冬忽>,<宪德王>改名,今<黄州>。领县三:<土山县>,本<高句丽><息达>,<宪德王>改名,今因之;<唐岳县>,本<高句丽><加火押>,<宪德王>置县改名,今<中和县>;<松岘县>,本<高句丽><夫斯波衣县>,<宪德王>改名,今属<中和县>。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一
○<朔州>,<贾耽>『古今郡国志』云:"<句丽>之东南,<濊{秽}>之西,古<貊>地。盖今<新罗><北朔州>。"<善德王>六年,<唐><贞观>十一年,为<中首州{牛首州}>,置军主,[一云:<文武王>十三年,<唐><咸亨>四年,置<首若州>。]<景德王>改为<朔州>,今<春州>。领县三:<绿骁县>,本<高句丽><伐力川县>,<景德王>改名,今<洪川县>;<潢川县>,本<高句丽><横川县>,<景德王>改名,今复故;<平县{平县}>,本<高句丽><岘县{平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二
○<北原京>,本<高句丽><平原郡>,<文武王>置<北原小京>,<神文王>五年筑城,周一千三十一步,<景德王>因之,今<原州>。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三
○<奈郡>,本<高句丽><奈吐郡>,<景德王>改名,今<湜州{堤州}>。领县二:<淸风县>,本<高句丽><沙热伊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赤山县>,本<高句丽>县,<景德王>因之,今<丹山县>。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四
○<奈灵郡>,本<&百济{高句丽}><奈已郡>,<婆娑王>取之,<景德王>改名,今<刚州>。领县二:<善谷县>,本<高句丽><买谷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玉马县{王马县}>,本<高句丽><古斯马县>,<景德王>改名,今<奉化县>。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五
○<山郡>,本<高句丽><及伐山郡>,<景德王>改名,今<兴州>。领县一:<邻豊县>,本<高句丽><伊伐支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六
○<嘉平郡{加平郡}>,本<高句丽><斤平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一:<浚水县>,本<高句丽><深川县>,<景德王>改名,今<朝宗县>。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七
○<杨麓郡>,本<高句丽><杨口郡>,<景德王>改名,今<阳沟县>。领县三:<蹄县>,本<高句丽><猪足县>,<景德王>改名,今<麟蹄县>;<驰道县>,本<高句丽><玉岐县>,<景德王>改名,今<瑞禾县>;<三岭县>,本<高句丽><三岘县>,<景德王>改名,今<方山县>。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八
○<狼川郡>,本<高句丽><川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三九
○<大杨郡>,本<高句丽><大杨菅郡>,<景德王>改名,今<长杨郡>。领县二:<薮川县>,本<高句丽><薮川县>,<景德王>改名,今<和川县>;<文登县>,本<高句丽><文岘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零
○<益城郡>,本<高句丽><母城郡>,<景德王>改名,今<金城郡>。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一
○<岐城郡>,本<高句丽><冬斯忽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一:<通沟县{通口县}>,本<高句丽><木入县{水入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二
○<连城郡>,本<高句丽><各[一作客。]连城郡>,<景德王>改名,今<交州>。领县三:<丹松县>,本<高句丽><赤本鎭{赤木鎭}>,<景德王>改名,今<岚谷县>;<云县>,本<高句丽><管述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岭县>,本<高句丽><猪守岘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三
○<朔庭郡>,本<高句丽><比列忽郡>,<眞兴王>十七年,<梁><太平>元年,为<比列州>,置军主,<孝昭王{孝照王}>时筑城,周一千一百八十步,<景德王>改名,今<登州>。领县五:<瑞谷县>,本<高句丽><谷县{原谷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兰山县>,本<高句丽><昔达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霜阴县>,本<高句丽><萨寒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菁山县>,本<高句丽><加支达县>,<景德王>改名,今<汶山县>;<翊溪县{翊溪县}>,本<高句丽><翼谷县{翊谷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四
○<井泉郡>,本<高句丽><泉井郡>,<文武王>二十一年取之,<景德王>改名,筑<炭项>关门,今<涌州>。领县三:<山县{蒜山县}>,本<高句丽><买尸达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松山县>,本<高句丽><夫斯达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幽居县>,本<高句丽><东墟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五
○<溟州>,本<高句丽><河西良>[一作<何瑟罗>。],后属<新罗>。<贾耽>『古今郡国志』云:"今<新罗>北界<溟州>,盖<濊>之古国。"前史以<扶余>为<濊>地,盖误。<善德王>时为小京,置仕臣,<太宗王>五年,<唐><显庆>三年,以<何瑟罗>地连<靺鞨>,罢京为州,置军主以鎭之,<景德王>十六年改为<溟州>,今因之。领县四:<旌善县>,本<高句丽><仍买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一作栋]县>,本<高句丽><束吐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
<支山县>,本<高句丽>县,<景德王>因之,今<连谷县>;<洞山县>,本<高句丽><穴山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六
○<曲城郡>,本<高句丽><屈火郡>,<景德王>改名,今<临河郡>。领县一:<缘[一作{椽}]武县>,本<高句丽><伊火兮县>,<景德王>改名,今<安德县>。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七
○<野城郡>,本<高句丽><也尸忽郡>,<景德王>改名,今<盈德郡>。领县二;<眞安县>,本<高句丽><助榄县>,<景德王>改名,今<甫城府>;<积善县>,本<高句丽><靑已县>,<景德王>改名,今<靑凫县>。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八
○<有邻郡>,本<高句丽><于尸郡>,<景德王>改名,今<礼州>。领县一:<海阿县>,本<高句丽><阿兮县>,<景德王>改名,今<淸河县>。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四九
○<蔚珍郡>,本<高句丽><于珍也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一:<海曲[一作西。]县>,本<高句丽><波且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五零
○<奈城郡{柰城郡}>,本<高句丽><奈生郡>,<景德王>改名,今<宁越郡>。领县三:<子春县>,本<高句丽><乙阿旦县>,<景德王>{改}名,今<永春县>;<白乌县>,本<高句丽><郁乌县>,<景德王>{改}名,今<平昌县>;<酒泉县>,本<高句丽><酒渊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五一
○<三陟郡>,本<悉直国>,<婆娑王>世来降。<智证王>六年,<梁><天监>四年,为州,以<异斯夫>为军主,<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四:<竹岭县>,本<高句丽><竹岘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满卿[一作乡。]县>,本<高句丽><满若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羽溪县>,本<高句丽><羽谷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海利县>,本<高句丽><波利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五二
○<守城郡>,本<高句丽><城郡>,<景德王>改名,今<杆城县>。领县二:<童山县>,本<高句丽><僧山县>,<景德王>改名,今<烈山县>;<翼岭县>,本<高句丽><翼岘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五三
○<高城郡>,本<高句丽><达忽>,<眞兴王>二十九年,为州,置军主,<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二:<县>,本<高句丽><猪穴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偏县>,本<高句丽><平珍岘县>,<景德王>改名,今<云岩县>。
三五卷志四地理二五四
○<金壤郡>,本<高句丽><休壤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五:<习溪县>,本<高句丽><习比谷县>,<景德王>改名,今<谷县>;<上县>,本<高句丽><吐上县>,<景德王>改名,今<碧山县>;<临道县>,本<高句丽><道临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派川县>,本<高句丽><改渊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鹤浦县>,本<高句丽><鹄浦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五。
三六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六。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零
杂志第五。
地理三。
(+<新罗>三)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一
○<熊州>,本<百济>旧都。<唐><高宗>遗<苏定方>平之,置<熊津>都督府。<&罗{新罗}><文武王>取其地有之,<神文王>改为<熊川州>,置都督,<景德王>十六年,改名<熊州>。今<分州{公州}>。领县二:<尼山县>,本<百济><热也山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淸音县>,本<百济><伐音支县>,<景德王>改名,今<新豊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二
○<西原京>,<神文王>五年,初置<西原小京>。<景德王>改名<西原京>,今<淸州>。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三
○<大麓郡>,本<百济><大木岳郡>,<景德王>改名,今<木州>。领县二:<驯雉县>,本<百济><甘买县>,<景德王>改名,今<豊岁县>;<金池县>,本<百济><仇知县>,<景德王>改名,今<全义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四
○<嘉林郡>,本<百济><加林郡>,<&景德{景德王}>改加为嘉,今因之。领县二:<马山县>,本<百济县>,<景德王>改州郡名,及今因之;<翰山县>,本<百济><大山县>,<景德王>改名,今<鸿山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五
○<西林郡>,本<百济><舌林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二:<蓝浦县>,本<百济><寺浦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庇仁县>,本<百济{高丽}><比众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六
○<伊山郡>,本<百济><马尸山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二:<目牛县>,本<百济><牛见县>,<景德王>改名,今未详;<今武县>,本<百济><今勿县>,<景德王>改名,今<德豊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七
○<城郡>,本<百济><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三:<唐津县>,本<百济><伐首只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余邑县>,本<百济><余村县>,<景德王>改名,今<余美县>;<新乎县{新平县}>,本<百济><沙平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八
○<扶余郡>,本<百济><所夫里郡>,<唐>将<苏定方>与<庾信>平之。<文武王>十二年置摠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二:<石山县>,本<百济><珍恶山县>,<景德王>改名,今<石城县>;<悦城县>,本<百济><悦已县>,<景德王>改名,今<定山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零九
○<任城郡>,本<百济><任存城>,<景德王>改名,今<大兴郡>。领县二:<靑正县>,本<百济><古良夫里县>,<景德王>改名,今<靑阳县>;<孤山县>,本<百济><乌山县>,<景德王>改名,今<礼山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零
○<黄山郡>,本<百济><黄等也山郡>,<景德王>改名,今<连山县>。领县二:<鎭岭县>,本<百济><眞岘县>[眞一作贞。],<景德王>改名,今<鎭岑县>;<珍同县{珍洞县}>,本<百济县>,<景德王>改州郡名,及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一
○<比豊郡>,本<百济><雨述郡>,<景德王>改名,今<怀德郡>。领县二:<儒城县>,本<百济><奴斯只县{奴叱只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赤鸟县>,本<百济><所比浦县>,<景德王>改名,今<德津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二
○<洁城郡>,本<百济><结已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二:<新邑县>,本<百济><新村县>,<景德王>改名,今<保宁县>;<新良县>,本<百济><沙尸良县>,<景德王>改名,今<黎阳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三
○<燕山郡>,本<百济><一牟山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二:<燕岐县>,本<百济><豆仍只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昧谷县>,本<百济><未谷县>,<景德王>改名,今<怀仁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四
○<富城郡>,本<百济><基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二:<苏泰县>,本<百济><省大号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地育县>,本<百济><知六县>,<景德王>改名,今<北谷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五
○<汤井郡>,本<百济郡>,<文武王>十一年,<唐><咸亨>二年,为州{置}摠管。<咸亨>十二年,废州为郡,<景德王>因之,今<温水郡>。领县二:<阴峯[一云<阴岑>]县>,本<百济><牙述县>,<景德王>改名,今<牙州>;<祁梁县{祈梁县}>,本<百济><屈直县>,<景德王>改名,今<新昌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六
○<全州>,本<百济><完山>,<眞兴王>十六年,为州,二十六年,州废。<神文王>五年,复置<完山州>。<景德王>十六年改名,今因之。领县三:<杜城县>,本<百济><豆伊县>,<景德王>改名,今<伊城县>;<金沟县>,本<百济><仇知只山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高山县>,本<百济县>,<景德王>改州郡名,及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七
○<南原小京>,本<百济><古龙郡>,<新罗>幷之。<神文王>五年,初置小京,<景德王>十六年,置<南原小京>,今<南原府>。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八
○<大山郡>,本<百济><大尸山郡>,<景德王>改名,今<泰山郡>。领县三:<井邑县>,本<百济><井村>,<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斌城县>,本<百济><宾屈县>,<景德王>改名,今<仁义县>;<野西县>,本<百济><也西伊县>,<景德王>改名,今<臣野县{巨野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一九
○<古阜郡>,本<百济><古夫里郡{古沙夫里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三:<扶宁县>,本<百济><皆火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喜安县>,本<百济><欣良买县>,<景德王>改名,今<保安县>;<尙质县>,本<百济><上柒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零
○<进礼郡>,本<百济><进仍乙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三:<伊城县>,本<百济><豆尸伊县>,<景德王>改名,今<富利县>;<淸渠县>,本<百济><勿居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丹川县>,本<百济><赤川县>,<景德王>改名,今<朱溪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一
○<德殷郡>,本<百济><德近郡>。<景德王>改名,今<德恩郡>。领县三:<市津县>,本<百济><加知奈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砺良县{砺阳县}>,本<百济><只良肖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云梯县>,本<百济><只伐只县{只失只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二
○<临陂郡>,本<百济><屎山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三:<咸悦县>,本<百济><甘勿阿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沃沟县>,本<百济><马西良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浍尾县>,本<百济><夫夫里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三
○<金堤郡>,本<百济><碧骨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四:<万项县{万顷县}>,本<百济><豆乃山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平县>,本<百济><首冬山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利城县>,本<百济><乃利阿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武邑县>,本<百济><武斤村县>,<景德王>改名,今<富润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四
○<淳化郡[淳一作渟。]>,本<百济><道实郡>,<景德王>改名,今<淳昌县>。领县二:<城县>,本<百济><砾坪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九皐县>,本<百济><□坪县{坪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五
○<金马郡>,本<百济><金马渚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三:<沃野县>,本<百济><所力只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野山县>,本<百济><阏也山县>,<景德王>改名,今<朗山县>;<纡洲县{污州县}>,本<百济><于召渚县>,<景德王>改名,今<纡州>。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六
○<壁溪郡>,本<百济><伯伊[一作海]郡>,<景德王>改名,今<长溪县>。领县二:<鎭安县>,本<百济><难珍阿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高泽县>,本<百济><雨坪县>,<景德王>改名,今<长氷县{长水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七
○<任实郡>,本<百济郡>,<景德王>改州郡名,及今因之。领县二:<马灵县>,本<百济><马突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靑雄县>,本<百济><居斯勿县>,<景德王>改名,今<巨宁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八
○<武州>,本<百济>地,<神文王>六年,为<武珍州>。<景德王>改为<武州>,今<光州>。领县三:<玄雄县>,本<百济><未冬夫里县>,<景德王>改名,今<南平郡>;<龙山县>,本<百济><伏龙县>,<景德王>改名,今复故;<祁阳县{祈阳县}>,本<百济><屈支县>,<景德王>改名,今<昌平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二九
○<分岭郡>,本<百济><分嵯郡{分沙郡}>,<景德王>改名,今<乐安郡>。领县四:<忠烈县>,本<百济><助助礼县>,<景德王>改名,今<南阳县>;<兆阳县>,本<百济><冬老贤>,<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姜原县>,本<百济><豆县>,<景德王>改名,今<荳原县>;<栢舟县>,本<百济><比史县>,<景德王>改名,今<泰江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零
○<宝城郡>,本<百济><伏忽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四:<代劳县>,本<百济><马斯良县>,<景德王>改名,今<会宁县>;<季水县>,本<百济><季川县>,<景德王>改名,今<长泽县>;<乌儿县>,本<百济><乌次县>,<景德王>改名,今<定安县>;<马邑县>,本<百济><古马知县{古马知县}>,<景德王>改名,今<遂宁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一
○<秋成郡>,本<百济><秋子兮郡>,<景德王>改名,今<潭阳郡>。领县二:<王菓县{玉菓县}>,本<百济><菓支县{果兮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栗原县>,本<百济><栗支县>,<景德王>改名,今<原栗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二
○<灵岩郡>,本<百济><月奈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三
○<潘南郡>,本<百济><半奈夫里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二:<野老县>,本<百济><阿老谷县>,<景德王>改名,今<安老县>;<昆湄县>,本<百济><古弥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四
○<岬城郡>,本<百济><古尸伊县>,<景德王>改名,今<长城郡>。领县二:<珍原县>,本<百济><丘斯珍芳县{丘斯珍兮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森溪县>,本<百济><所非芳县{所非兮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五
○<武灵郡>,本<百济><武尸伊郡>,<景德王>改名,今<灵光郡>。领县三:<长沙县>,本<百济><上老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高敞县>,本<百济><毛良夫里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茂松县>,本<百济><松弥知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六
○<升平郡{升州郡}>,本<百{百济}><平郡{沙平郡/武平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一云<升州>。]。领县三:<海邑县>,本<百济><猿村县>,<景德王>改名,今<丽水县>;<晞阳县>,本<百济><马老县>,<景德王>改名,今<光阳县>;<庐山县>,本<百济><突山县>,<景德王>改名,今复故。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七
○<谷城郡>,本<百济><欲乃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三:<富有县>,本<百济><遁支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求礼县>,本<百济><仇次礼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同福县>,本<百济><豆夫只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八
○<陵城郡>,本<百济><陵夫里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二:<富里县>,本<百济><波夫里郡>,<景德王>改名,今<福城县>;<汝湄县>,本<百济><仍利阿县>,<景德王>改名,今<和顺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三九
○<锦山郡>,本<百济><发罗郡{废罗州}>,<景德王>改名,今<罗州牧>。领县三:<会津县>,本<百济><豆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铁冶县>,本<百济><实于山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艅县>,本<百济><水川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四零
○<阳武郡>,本<百济><道武郡>,<景德王>改名,今<道康郡>。领县四:<固[一作同。]安县>,本<百济><古西伊县>,<景德王>改名,今<竹山县>;<耽津县>,本<百济><冬音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浸溟县>,本<百济><塞琴县>,<景德王>改名,今<海南县>;<黄原县>,本<百济><黄述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四一
○<务安郡>,本<百济><勿阿兮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四:<咸豊县>,本<百济><屈乃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多岐县>,本<百济><多只县>,<景德王>改名,今<牟平县>;<海际县>,本<百济><道际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珍岛县>,本<百济><因珍鸟郡{因珍岛郡}>,<景德王>改名,今因之。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四二
○<牢山郡>,本<百济><徒山县>,<景德王>改名,今<嘉兴县>。领县一:<瞻耽县>,本<百济><买仇里县>,<景德王>改名,今<临淮县>。
三六卷志五地理三四三
○<压海郡>,本<百济><阿次山县>,<景德王>改名,今因之。领县三:<碣岛县>,本<百济><阿老县>,<景德王>改名,今<六昌县>;<盐海县>,本<百济><古禄只县>,<景德王>改名,今<临淄县>;<安波县>,本<百济><居知山县>[居一作屈。],<景德王>改名,今<长山县>。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六。
三七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七。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零
杂志第六。
地理四。
<高句丽><百济>。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一
○按『通典』云:"<朱蒙>以<汉><建昭>二年,自<北扶余>东南行,渡<普述水>,至<纥升骨城>居焉。号曰<句丽>,以<高>为氏。"古记云:"<朱蒙>自<扶余>逃难,至<卒本>。"则<纥升骨城><卒本>,似一处也。『汉书志』云:"<辽东郡>距<洛阳>三千六百里,属县有<无虑>,则『周礼』<北鎭><医巫闾山>也,<大辽>于其下置<医州>。<玄郡>,距<洛阳>东北四千里,所属三县,<高句丽>是其一焉。"则所谓<朱蒙>所都<纥升骨城><卒本>者,盖<汉><玄郡>之界,<大辽国><东京>之西,『汉志』所谓<玄>属县,<高句丽>是欤。昔<大辽>未亡时,<辽>帝在<燕景{燕京}>,则吾人朝聘者,过<东京>涉<辽水>,一两日行至<医州>,以向<燕>,故知其然也。自<朱蒙>立都<纥升骨城>,历四十年,<孺留王>二十二年,移都<国内城>。[或云<尉耶岩城{尉那岩城}>,或云<不而城>。]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二
○按『汉书』:"<乐浪郡>属县,有<不而>。"又<总章>二年,英国公<李绩>奉勅,以<高句丽>诸城,置都督府及州县。目录云:"<鸭>以北已降城十一,其一<国内城>,从<平壤>至此十七驿。"则此城亦在北朝境内,但不知其何所耳。
都<国内>,历四百二十五年,<长寿王>十五年,移都<平壤>。历一百五十六年,<平原王>二十八年,移都<长安城>。历八十三年,<宝臧王{宝藏王}>二十七年而灭。[古人记录,自始祖<朱蒙>,王{至}<宝臧王{宝藏王}>,历年丁宁纤悉若此,
而或云:"<故国原王>十三年,移居<平壤>东<黄城>,城在今西京东<木觅山>中。"不可知其然否。]<平壤城>似今西京,而<浿水>则<大同江>是也。何以知之?『唐书』云:"<平壤城>,<汉><乐浪郡>也,随山屈为,南涯<浿水>。"又『志』云:"<登州>东北海行,南傍海过<浿江>口<椒岛>,得<新罗>西北。"又<隋><炀帝>东征诏曰:"沧海道军,舟千里,高帆电逝,巨舰云飞,横絶<浿江>,遥造<平壤>。"以此言之,今<大同江>为<浿水>,明矣。则西京之为<平壤>,亦可知矣。『唐书』云:"<平壤城>亦谓<长安>。"而古记云:"自<平壤>移<长安>。"则二城同异远近,则不可知矣。<高句丽>始居<中国>北地,则渐东迁于<浿水>之侧。<渤海>人<武艺>曰:"昔<高丽{高句丽}>盛时,士三十万,抗<唐>为敌。"则可谓地胜而兵强。至于季末,君臣昏虐失道,大<唐>再出师,<新罗>援肋{助},讨平之。其地多入<渤海><靺鞨>,<新罗>亦得其南境,以置<汉><朔><溟>三州及其郡县,以备九州岛焉。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三
○<汉山州>。<国原城>[一云<未乙省>。一云<托长城{长城}>。]。<南川县>[一云<南买>。]。<驹城>[一云<灭乌>。]。<仍斤内郡>。<述川郡>[一云<省知买>。]。<骨乃斤县>。<杨根县>[一云<去斯斩{未斯斩}>。]。<今勿内郡>[一云<万弩>。]。<道西县>[一云<都盆{都盖}>。]。<仍忽>。<皆次山郡>。<奴音竹县>。<奈兮忽>。<伏忽{沙伏忽}>。<蛇山县>。<买忽>[一云<水城>。]。<唐城郡>。<上忽>[一云<车忽>。]。
<釜山县>[一云<松村活达{松材活达}>。]。<栗木郡>[一云<冬斯{冬斯}>。]。<仍伐奴县>。<齐次巴衣县>。<买召忽县>[一云<弥邹忽>。]。<獐项口县>[一云<古斯也忽次{古斯也衣次}>。]。<主夫吐郡>。<首忽>。<黔浦县>。<童子忽县>[一云<仇斯波衣>。]。<平淮押县>[一云<别史波衣>,淮一作唯。]。<北汉山郡>[一云<平壤>。]。<骨衣内县>。<王逢县>[一云<皆伯>。<汉>氏美女迎<安臧王>之地,故名<王逢>。]。<买省郡{买省县}>[一云<马忽>。]。<七重县>[一云<难隐别>。]。<波害乎史县>[一云<□{蓬}>。]。<泉井口县>[一云<于乙买串>。]。<述忽县>[一云<首泥忽>。]。<达乙省县>[<汉>氏美女,于高山头点烽火,迎<安臧王>之处,故后名<高烽>。]。<臂城郡>[一云<马忽>。]。<&内乙买{内买}>[一云<内米>。]。<铁圆郡>[一云<毛乙冬非>。]。<梁骨县>。<僧梁县>[一云<非勿>。]。<功木达>[一云<熊闪山>。]。<夫如郡>。<于斯内县>[一云<斧壤>。]。<乌斯含达{鸟斯含达}>。<阿珍押县>[一云<穷岳>。]。<所邑豆县>。<伊珍买县>。<牛岑郡>[一云<牛岭>,一云<首知衣>。]。<獐项县>[一云<古斯也忽次>。]。<长浅城县{郡}>[一云<耶耶>,一云<夜牙>。]。<麻田浅县>[一云<泥沙彼忽>。]。<扶苏岬>。<若只头耻县>[一云<朔头>,一云<衣头{夜头}>。]。<屈于押{屈于岬}>[一云<红西{西江}>。]。<冬比忽>。<德勿县>。<津临城县>[一云<乌阿忽>。]。<穴口郡>[一云<甲比古次>。]。<冬音奈县>[一云<休阴>。]。<高木根县>[一云<达乙斩>。]。<首知县>[一云<新知>。]。<大谷郡>[一云<多知忽>。]。<水谷城县>[一云<买且忽{买旦忽}>。]。<十谷县>[一云<德顿忽>。]。<冬音忽>[一云<盐城>。]。<刀腊县>[一云<雉岳城>。]。<五谷郡>[一云<弓次云忽>。]。<内米忽>[一云<池城>,一云<长池{长城}>。]。<汉城郡>[一云<汉忽>,一云<息城>,一云<乃忽>。]。<城>[一云<租波衣>,一云<岩郡>。]。<獐塞县>[一云<古所于>。]。<冬忽>[一云<于冬于忽>。]。
<今达>[一云<薪达>,一云<息达>。]。<仇乙岘>[一云<屈迁>。],今<豊州>。<阙口>,今<儒州>。<栗口>[(+一)云<栗川>。],今<殷栗县>。<长渊>,今因之。<麻耕伊>,今<靑松县>。<杨岳>,今<安岳郡>。<板麻串>,今<嘉禾县>。<熊闲伊>,今<水宁县>。<瓮迁>,今<瓮津县>。<付珍伊>,今<永康县>。<鹄岛>,今<白岭鎭{白翎鎭}>。<升山>,今<信州>。<加火押>。<夫斯波衣县>[一云<仇史岘>。]。<牛首州>[首一作头。一云<首次若>,一云<乌根乃>。]。<伐力川县{伐力州县}>。<横川县>[一云<于斯买>。]。<岘县{砥岘县/岘县}>。<平原郡>[<北原>]。<奈吐郡>[一云<大提{大堤}>。]。<沙热伊县>。<赤山县>。<斤平郡>[一云<平>。]。<深川县>[一云<伏斯买>。]。<杨口郡>[一云<要隐忽次>。]。<猪足县>[一云<乌斯逈>。]。<壬岐县{王岐县/玉岐县}>[一云<皆次丁>。]。<三岘县>[一云<密波兮>。]。<川郡>[一云<也尸买>。]。<大杨管郡>[一云<马斤押>。]。<买谷县>。<古斯马县>。<及伐山郡>。<伊伐支县>[一云<自伐支>。]。<薮川县>[一云<薮川>。]。<文岘县>[一云<斤尸波兮>。]。<母城郡>[一云<也次忽>。]。<冬斯忽>。<水入县>[一云<买伊县>。]。<客连郡>[客一作各。一云<加兮牙>。]。<赤木县>[一云<沙非斤乙>。]。<管述县>。<猪岘县>[一云<乌生波衣>,一云<猪守>。]。<浅城郡>[一云<比烈忽>。]。<谷县>[一云<首乙呑>。]。<菁达县>[一云<昔达>。]。<萨寒县>。<加支达县>。<于支呑>[一云<翼谷>。]。<买尸达>。<泉井郡>[一云<于乙买>。]。<夫斯达县>。<东墟县>[一云<加知斤>。]。<奈生郡>。<乙阿且县>。<于乌县>[一云<郁乌>。]。<酒渊县>。<何瑟罗州>[一云<河西良>,一云<河西>。]。<乃买县>。<东吐县>。<支山县>。<穴山县>。
<城郡>[一云<加阿忽>。]。<僧山县>[一云<所勿达>。]。<翼岘县>[一云<伊文县>。]。<达忽>。<猪穴县>[一云<乌斯押{鸟斯押}>。]。<平珍岘县>[一云<平珍波衣>。]。<道临县>[一云<助乙浦>。]。<休壤郡>[一云<金恼>。]。<习比谷>[一作呑。]。<吐上县>。<岐渊县>。<鹄浦县>[一云<古衣浦>。]。<竹岘县>[一云<奈生于>。]。<满若县>[一云<沔兮>。]。<波利县>。<于珍也郡>。<波且县>[一云<波豊>。]。<也尸忽郡>。<助揽郡>[一云<才揽>。]。<靑已县>。<屈火县{屈大县}>。<伊火兮县>。<于尸郡{于市郡}>。<阿兮县>。<悉直郡>[一云<史直>。]。<羽谷县>。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四
○右<高句丽>州郡县,共一百六十四,其<新罗>改名及今名,见『新罗志』。
<百济>。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五
○『后汉书』云:"三韩凡七十八国,<百济>是其一国焉。"『北史』云:"<百济>东极<新罗>,西南俱限大海,北际<汉江>,其都曰<居拔城>,又云<固麻城>,其外更有<五方城>。"『通典』云:"<百济>南接<新罗>,北距<&高丽{高句丽}>,西限大海。"『旧唐书』云:"<百济>,<扶余>之别种,东北<新罗>,西渡海至<越州>,南渡海至<倭>,北<&高丽{高句丽}>,其王所居,有东西两城。"『新唐书』云:"<百济>西界<越州>,南<倭>,皆踰海,北<高丽>。"按古典记:"<东明王>第三子<温祚>,以<前汉><鸿嘉>三年癸卯,自<卒本扶余>至<慰礼城>,立都称王,历三百八十九年,至十三世<近肖古王>,取<高句丽>南<平壤>,都<汉城>,历一百五年。至二十二世<文周王>移都<熊川>,历六十三年。至二十六世<圣王>移都<所夫里>,国号<南扶余>,至三十一世<义慈王>,历年一百二十二。至<唐><显庆>五年,是<义慈王>在位二十年,<新罗><庾信>与<唐><苏定方>讨平之。
旧有五部,分统三十七郡,二百城,七十六万户。<唐>以其地,分置<熊津><马韩><东明>等五都督府,仍以其酋长为都督府刺史。未几,<新罗>尽幷其地,置<熊><全><武>三州及诸郡县,与<高句丽>南境及<新罗>旧地,为九州岛。"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六
○<熊川州>[一云<熊津>。]。<热也山县>。<伐音支县>。<西原>[一云<臂城>,一云<子谷>。]。<大木岳郡>。<其买县{甘买县}>[一云<林川>。]。<仇知县>。<加林郡>。<马山县>。<大山县>。<舌林郡{舌林县}>。<寺浦县>。<比众县>。<马尸山郡>。<牛见县>。<今勿县>。<构郡{郡}>。<伐首只县>。<余村县>。<沙平县>。<所夫里郡>[一云<泗>。]。<珍恶山县>。<悦巳县{悦己县}>[一云<豆陵尹城>,一云<豆串城>,一云<尹城>。]。<任存城>。<古良夫里县>。<乌山县>。<黄等也山郡>。<眞岘县>[一云<贞岘>。]。<珍洞县>。<雨述郡>。<奴斯只县>。<所比浦县>。<结已郡>。<新材县{新村县}>。<沙尸良县>。<一牟山郡>。<豆仍只县>。<未谷县>。<基郡>。<省大兮县>。<知六县>。<汤井郡>。<牙述县>。<屈旨县>[一云<屈直>。]。<完山>[一云<比斯伐>,一云<比自火>。]。<豆伊县>[一云<往武>。]。<仇智山县>。<高山县>。<南原>[一云<古龙郡>。]。<大尸山郡>。<井村县>。
<宾屈县>。<也西伊县>。<古沙夫里郡>。<皆火县>。<欣良买县>。<上柒县>。<进乃郡>[一云<进仍乙>。]。<豆尸伊县>[一云<富尸伊>。]。<勿居县>。<赤川县>。<德近郡>。<加知奈县>[一云<加乙乃>。]。<只良肖县>。<共伐共县>。<屎山郡>[一云<折文{文}>。]。<甘勿阿县>。<马西良县>。<夫夫里县>。<碧骨郡>。<豆乃山县>。<首冬山县>。<乃利阿县>。<武斤县>。<道实郡>。<砾坪县>。<坪县{平县}>。<金马渚郡>。<所力只县>。<阏也山县>。<干召渚县>。<伯海郡>[一云<伯伊>。]。<难珍阿县>。<雨坪县>。<任实郡>。<马突县>[一云<马珍>。]。<居斯勿县>。<武珍州>[一云<奴只>。]。<未冬夫里县>。<伏龙县>。<屈支县>。<分嵯郡>[一云<夫沙>。]。<助助礼县>。<冬老县>。<豆县>。<比史县>。<伏忽郡>。<马斯良县>。<季川县>。<乌次县>。<古马弥知县>。<秋子兮郡>。<菓支县>[一云<菓兮>。]。<栗支县>。<月奈郡>。<半奈夫里县>。<阿老谷县>。<古弥县>。<古尸伊县>。<丘斯珍兮县>。<所非兮县>。<武尸伊郡>。<上老县>。<毛良夫里县>。<松弥知县>。<平郡{平郡}>[一云武平。]。<猿村县>。<马老县>。<突山县>。<欲乃郡>。
<遁支县>。<仇次礼县>。<豆夫只县>。<陵夫里郡>[一云<竹树夫里>,一云<仁夫里>。]。<波夫里郡>。<仍利阿县>[一云<海滨>。]。<发罗郡{废罗州}>。<豆县>。<实于山县>。<水川县>[一云<水入伊>。]。<道武郡>。<古西伊县>。<冬音县>。<塞琴县>[一云<投滨>。]。<黄述县>。<勿阿兮郡>。<屈乃县>。<多只县>。<道县{道际县}>[一云<阴海>。]。<因珍岛郡>[海岛也。]。<徒山县>[海岛也。或云<猿山>。]。<买仇里县>[海岛也。]。<阿次山郡>。<葛草县>[一云<何老>,一云<谷野>。]。<古禄只县>[一云<开要>。]。<居知山县>[一云<安陵>。]。<奈已郡>。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七
○右<百济>州郡县,共一百四十七,其<新罗>改名及今名,见『新罗志』。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八
○三国有名未详地分。
<调骏乡>。<神鹤村>。<翔鸾村>。<对仙宫>。
<凤庭村>。<飞龙村>。<饲龙乡>。<接仙乡>。
<敬仁乡>。<好礼乡>。<积善乡>。<守义乡>。
<断金乡>。<海豊乡>。<北溟乡>。<丽金成{丽金戍/丽金城}>。
<接灵乡>。<河淸乡>。<江宁乡>。<咸宁乡>。
<驯雉乡>。<建节乡>。<救民乡>。<铁山乡>。
<金川乡>。<睦仁乡>。<灵池乡>。<永安乡>。
<武安乡>。<富平乡>。<谷成乡>。<密云乡>。
<宜禄乡>。<利人乡>。<赏仁乡>。<封德乡>。
<归德乡>。<永豊乡{咸平县}>。<律功乡>。
<龙桥乡>。<临川乡>。<海洲成{海州成}>。
<江陵乡>。<铁求乡>。<江南乡>。<河东乡>。
<激澜乡>。<露均成{露均戍/露均城}>。
<永寿成{永寿戍/永寿城}>。
<宝剑成{宝剑戍/宝剑城}>。
<岳阳成{岳阳戍/岳阳城}>。<万寿成{万寿戍/万寿城}>。
<濯锦成{濯锦戍/濯锦城}>。<河曲成{河曲戍/河曲城}>。
<岳南成{岳南戍/岳南城}>。
<推畔成{推畔戍/推畔城}>。<进锦成{进锦戍/进锦城}>。
<涧水成{涧水戍/涧水城}>。<傍海成{傍海戍/傍海城}>。
<万年乡>。<飮仁乡>。<通路乡>。<怀信乡>。
<江西乡>。<利上乡>。<抱忠乡>。<连嘉乡>。
<天露乡>。<汉宁成{汉宁戍/汉宁城}>。<会昌宫>。
<邀仙宫>。<北海通>。<盐池通>。<东海通>。
<海南通>。<北通>。<末康成{末康戍/永康城}>。
<唇气成{唇气戍//唇气城}>。<奉天成{奉天戍/奉天城}>。
<定成{定戍//定城}>。
<莱远城>。<莱津成{莱津戍/莱津城}>。<干门驿>。<坤门驿>。
<坎门驿>。<艮门驿>。<兑门驿>。<大岵城>。
<岱山郡>。<枯弥县>。<北郡>。<非恼城>。
<瓢川县>。<皐夷岛>。<泉州>。<冷井县>。
<慰礼城>。<比只国>。<南新县>。<腰车城>。
<沙道城>。<骨火国>。<马头栅>。<槐谷城>。
<长峰鎭>。<独山城>。<活开城>。<芼老城>。
<广石城>。<坐罗城>。<狐鸣城>。<刀耶城>。
<狐山城>。<临海鎭>。<长岭鎭>。<牛山城>。
<汲里弥城{波里弥城}>。<实珍城>。<德骨城>。<大林城>。
<伐音城>。<山城{株山城}>。<多伐国>。<近城>。
<城{城}>。<岑城>。<项城>。<石吐城>。
<富山城>。<阿旦城>。<武罗城}>。<耳山城>。
<甘勿城>。<桐岑城>。<骨平城>[一云<骨争>。]。<达咸城>。
<西谷城>。<勿伐城>。<小城>。<畏石城>。
<泉山城>。<雍岑城>。<独母城>。<缶谷城>。
<西单城>。<□城{城}>。<樱岑城>。<岐岑城>。
<旗悬城>。<城{冗栅城}>。<蛙山城>。
<湿水>。<龙马>。<猪岳>。<山{甁山}>。<直朋>。
<达伐>。<山{叶山/山}>。<木出岛>。<狗壤>。
<大丘>。<沙岘>。<熊谷>。<风岛>。
<斧岘>。<狼山>。<丛山>。<安北河>。
<泊灼城>。<盖马国>。<句茶国>。<华丽城>。
<藻国{藻开国/藻那国}>。
<鎭{兼烽鎭/赤烽鎭}>。
<檀庐城>。<加尸城>。<石城>。<水口城>。
<卑仓城>。<盖牟城>。<沙卑城>。<牛山城>。
<道萨城>。<白城>。<建安城>。<苍城>。
<辱夷城>。<松让国>。<荇人国>。<横山>。
<白水山>。<迦叶原>。<东牟河>。<优渤水>。
<淹水>[或云<盖斯水>。]。<沸流水>。<萨水>。
<毛屯谷>。<岭>。<龙山>。<川>。<凉谷>。
<箕山>。<长屋泽>。<易山>。<砺津>。<尉中林>。
<乌骨>。<沙勿泽>。<贵湍水>。<安地>。
<萨贺水>。<矛川>。<马岭>。<鹤盘岭>。
<马邑山>。<王骨岭>。<豆谷>。<骨句川>。
<理勿林>。<车回谷>。<曷思水>。<椽耶部{椽那部}>。
<北溟山>。<闵中原>。<慕本>。<山>。
<倭山>。<蚕支落>。<平儒原>。<狗山濑>。
<坐原>。<质山>。<故国谷>。<左勿村>。
<故国原>。<裴岭>。<酒桶村>。<巨谷>。
<靑木谷>。<杜讷河>。<柴原>。<箕丘>。
<中川>。<海谷>。<西川>。<鹄林>。
<乌川>。<水室村>。<思收村>。<烽山>。
<候山>。<美川>。<断熊谷>。<马首山>。
<长城>。<磨米山>。<银山>。<后黄>。
<留山>。<小兽林>。<秃山>。<武逻>。
<大斧岘>。<马首城>。<甁山栅>。<普述水>。
<烽岘>。<秃山栅>。<狗川栅>。<走壤城>。
<石头城>。<高木城>。<圆山城>。<锦岘城>。
<大豆山城>。<牛谷城>。<横岳>。<犬牙城>。
<赤岘城>。<沙道城>,<德安城>。<寒泉>。
<釜山>。<石川>。<狗原>。<八坤城>。
<关弥城>。<石岘城>。<双岘城>。<沙口城>。
<斗谷>。<耳山城>。<牛鸣谷>。<沙井城>。
<马浦村>。<长岭城>。<加弗城>。<苇川>。
<狐山>。<穴城>。<独山城>,<金岘城>。
<角山城>。<松山城>。<赤城>。<生草原>。
<马川城>。<沈岘>。<眞都城>。<高郁府>。
<葛岭>。<支罗城>[或云<周留城>。]。<大山栅>。<郁里阿{郁里河}>。
<崇山>。<张吐野>。<絶影山>。<淸津>。
<遗凤岛>。<大>。<>。<凫栖岛>。
<凤泽>。<龙丘>。<连城原>。<浮云岛>。
<天马山>。<海滨岛>。<壑中岛>。<玉塞>。
<连峯>。<丛林>。<升天岛>。<乘黄岛>。
<八骏山>。<絶群山>。<求麟岛>。<负图岛>。
<吐景山>。<河精岛>。<游气山>。<平原>。
<大泽>。<骐泽{骐}>。<景山>。<金穴>。
<兰池>。<西极山>。<浦阳丘>。<铁伽山>。
<桃林>。<石砾山>。<瑞苑>。<麓苑>。
<沙苑>。<风达郡>。<曰上郡>。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零九
○<章{总章}>二年二月,前司空兼太子大师{太师}英国公<李绩>等,奏称"奉勅<&高丽{高句丽}>诸城,堪置都督府及州郡者,宜共<男生>商量准拟,奏闻件状如前。"勅:"依奏,其州郡应须隶属,宜委<辽东>道安抚使兼右相<刘仁轨>。"遂便稳分割,仍摠{/隶}安东都护府。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零
○<鸭水>以北,未降十一城:<北扶余城州>,本<助利非西>;<节城>,本<芜子忽{燕子忽}>;<豊夫城>,本<肖巴忽{肖巳忽}>;<新城州>,本<仇次忽>[或云<敦城>。];<城{桃城}>,本<波尸忽>;<大豆山城>,本<非达忽>;<辽东城州>,本<乌列忽{鸟列忽}>;<屋城州>;<白石城>;<多伐岳州>;<安市城>,旧<安寸忽{安十忽}>[或云<丸都城>。]。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一
○<鸭水>以北,已降城十一:<城>;<木底城{木城}>;<薮口城>;<南苏城>;<甘勿主城>,本<甘勿伊忽>;<田谷城{凌田谷城//麦田谷城}>;<心岳城>,本<居尸押>;<国内州>[一云<不耐>,或云<尉那城>。];<屑夫娄城{屑夫萎城}>,本<肖利巴利忽>;<朽岳城{杆岳城}>,本<骨尸押>;<木城>。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二
○<鸭>以北,逃城七:<城>,本<乃勿忽>;<面岳城>;<牙岳城>,本<皆尸押忽>;<鹫岳城>,本<甘弥忽>;<积利城>,本<赤里忽>;<木银城>,本<召尸忽>;<梨山城>,本<加尸达忽>。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三
○<鸭>以北,打得城三:<穴城>,本<甲忽>;<银城>,本<折忽{忽}>;<似城>,本<史忽>。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四
○都督府一十三县:<夷县>;<神丘县>;<尹城县>,本<悦已>;<麟德县>,本<古良夫里>;<散昆县>,本<新村>;<安远县>,本<仇尸波知>;<宾汶县>,本<比勿>;<归化县>,本<麻斯良>;<迈罗县>;<甘盖县>,本<古莫夫里>;<奈西县>,本<奈西兮>;<得安县>,本<德近支>;<龙山县>,本<古麻山{古麻古}>。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五
○<东明州>四县:<熊津县>,本<熊津村{熊津材}>;<卤辛县>,本<阿老谷>;<久迟县>,本<仇知>;<富林县>,本<伐音村>。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六
○<支州>九县:<已汶县>,本<今勿>;<支县>,本<只村>;<马津县>,本<孤山>;<子来县>,本<夫首只>;<解礼县>,本<皆利伊>;<古鲁县>,本<古麻只>;<平夷县>,本<知留>;<珊瑚县>,本<沙好萨>;<隆化县>,本<居斯勿>。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七
○<鲁山州>六县:<鲁山县>,本<甘勿阿>;<唐山县>,本<仇知只山>;<淳迟县>,本<豆尸>;<支牟县>,本<只马马知>;<乌蚕县{鸟蚕县}>,本<马知沙>;<阿错县>,本<源村{原村}>。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八
○<古四州>,本<古沙夫里>,五县:<平倭县>,本<古沙夫村>;<带山县>,本<大尸山>;<城县>,本<骨>;<佐赞县>,本<上杜>;<淳牟县>,本<豆奈只>。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一九
○<沙泮州>,本<号尸伊城>,四县:<牟支县>,本<号尸伊村>;<无割县>,本<毛良夫里>;<佐鲁县>,本<上老>;<多支县>,本<夫只>。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二零
○<带方州>,本<竹军城>,六县:<至留县>,本<知留>;<军那县>,本<屈奈>;<徒山县>,本<抽山>;<半那县>,本<半奈夫里>;<竹军县>,本<豆>;<布贤县>,本<巴老弥>。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二一
○<分嵯州>,本<波知城>,四县:<贵旦县>,本<仇斯珍兮>;<首原县>,本<买省坪>;<皐西县{阜西县}>,本<秋子兮>;<军支县>。
三七卷志六地理四二二
○<贾耽>『古今郡国志』云:"<渤海>国<南海><鸭><扶余><栅城>四府,是<高句丽>旧地也,自<新罗><泉井郡>至<栅城府>,凡三十九驿。"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七。
三八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八。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零
杂志第七。
职官上。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一
○<新罗>官号,因时沿革,不同其名言,<唐>夷相杂,其曰侍中郞中等者,皆<唐>官名,其义若可考。曰伊伐伊等者,皆夷言,不知所以言之之意。当初之施设,必也职有常守,位有定员,所以辨其尊卑,待其人才之大小。世久,文记缺落,不可得考而周详。观其第二<南解王>,以国事委任大臣,谓之大辅,第三<儒理王>,设位十七等。自是之后,其名目繁多,今采其可考者,以着于篇。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二
○大辅,<南解王>七年,以<脱解>为之。<儒理王>九年,置十七等:一曰伊伐[或云伊罚干,或云于伐,或云角干,或云角粲,或云舒发翰,或云舒弗邯。];二曰伊尺[或云伊。];三曰[或云判,或云苏判];四曰波珍[或云海干,或云破弥干。];五曰大阿,从此至伊伐,唯眞骨受之,他宗则否;六曰阿[或云阿尺干,或云阿粲。],自重阿至四重阿;
七曰一吉[或云乙吉干。];八曰沙[或云萨,或云沙干。];九曰级伐[或云级,或云及伏干。];十曰大奈麻[或云大奈末。],自重奈麻至九重奈麻;十一曰奈麻[或云奈末。],自重奈麻至七重奈麻;十二曰大舍[或云韩舍。];十三曰舍知[或云小舍。];十四曰吉士[或云稽知,或云吉次。];十五曰大乌[或云大乌知。];十六曰小乌[或云小乌知。];十七曰造位[或云先沮知。]。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三
○上大等[或云上臣],<法兴王>十八年,始置。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四
○大角干[或云大舒发翰。],<太宗王>七年,灭<百济>论功,授大将军<金庾信>大角干,于前十七位之上加之,非常位也。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五
○太大角干[或云太大舒发翰。],<文武王>八年,灭<高句丽>,授留守<金庾信>以太大角干,赏其元谋也。于前十七位及大角干之上,加此位,以示殊尤之礼。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六
○执事省,本名禀主[或云祖主。],<眞德王>五年,改为执事部。<兴德王>四年,又改为省。中侍一入{中侍一人/执事中侍},<眞德王>五年置。<景德王>六年,改为侍中,位自大阿至伊为之。典大等二人,<眞兴王>二十六年置。<景德王>六年,改为侍郞,位自奈麻至阿为之。大舍二人,<眞平王>十一年置。<景德王>十八年,改为郞中[一云<眞德王>五年改。],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舍知二人,<神文王>五年置。<景德王>十八年,改为员外郞。<惠恭王>十二年,复称舍知,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
史十四人,<文武王>十一{二}年,加六人。<景德王>改为郞,<惠恭王>复称史,位自先沮知至大舍为之。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七
○兵部,令一人,<法兴王>三{四}年始置。<眞兴王>五年,加一人,<太宗王>六年,又加一人,位自大阿至太大角干为之,又得兼宰相私臣。大监二人,<眞平王>四十五年初置,<太宗王>十五年,加一人,<景德王>改为侍郞,<惠恭王>复称大监,位自□{级}至阿食{阿}为之。弟监二人,<眞平王>十一年置。<太宗王>五年,改为大舍。<景德王>改为郞中,<惠恭王>复称大舍,位自舍知王{至}奈麻为之。弩舍知一人,<文武王>十二年,始置。<景德王>改为司兵,<惠恭王>复称弩舍知,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史十二人,<文武王>十一年,加二人,十二年,加三人,位自先沮知至大舍为之。弩幢一人,<文武王>十一年置。<景德王>改为小司兵,<惠恭王>复故,位与史同。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八
○调府,<眞平王>六年置。<景德王>改为大府,<惠恭王>复故。令二人,<眞德王>五年置,位自衿荷至太大角干为之。卿二人,<文武王>十五年,加一人,位与兵部大监同。大舍二人,<眞德王>置。<景德王>改为主簿,<惠恭王>复称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舍知一人,<神文王>五年置。<景德王>改为司库,<惠恭王>复称舍知,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史八人,<孝昭王{孝照王}>四年,加二人,位与兵部史同。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九
○京城周作典,<景德王>改为修城府,<惠恭王>复故。令五人,<圣德王>三十一年置,位自大阿至大角干为之。卿六人,<圣德王>三十二年置,位与执事侍郞同。大舍六人,<景德王>改为主簿,<惠恭王>复称大舍,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舍知一人,<景德王>改为司功,<惠恭王>复称舍知,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史八人,位与调府史同。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零
○四天王寺成典,<景德王>改为监四天王寺府,<惠恭王>复故。衿荷臣一人,<景德王>改为监令,<惠恭王>复称衿荷臣,<哀庄王>又改为合{令},位自大阿至角干为之。上堂一人,<景德王>改为卿,<惠恭王>复称上堂,<哀庄王>又改为卿,位自奈麻至阿为之。赤位一人,<景德王>改为监,<惠恭王>复称赤位。靑位二人,<景德王>改为主簿,<惠恭王>复称靑位,<哀庄王>改为大舍,省一人,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二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一
○奉圣寺成典,<景德王>改为修营奉圣寺(使)院,后复故{古}。衿荷臣一人,<景德王>改为检校使,<惠恭王>复称衿荷臣,<哀庄王>改为令。上堂一人,<景德王>改为副使,后复称上堂。赤位一人,<景德王>改为判官,后复称赤位。靑位一人,<景德王>改为录事,后复称靑位。史二人,<景德王>改为典,后复称史。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二
○感恩寺成典,<景德王>改为修营感恩寺使院,后复故{古}。衿荷臣一人,<景德王>改为检校使,<惠恭王>复称衿荷臣。<哀庄王>改为合{令},上堂一人,<景德王>改为副使,<惠恭王>复称上堂,<哀庄王>改为卿[一云省卿置赤位。],赤位一人,<景德王>改为判官,后复称赤位。靑位一人,<景德王>改为录事,后复称靑位。史二人,<景德王>改为典,后复称史。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三
○奉德寺成典,<景德王>十八年,改为修营奉德寺使院,后复故{古}。衿荷臣一人,<景德王>改为检校使,<惠恭王>复称衿荷臣,<哀庄王>又改为卿。
上堂一人,<景德王>改为副使,<惠恭王>复称上堂,<哀庄王>又改为卿。赤位一人,<景德王>改为判官,<惠恭王>复称赤位。靑位二人,<景德王>改为录事,<惠恭王>复称靑位。史六人,后省四人,<景德王>改为典,<惠恭王>复称史。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四
○奉思寺{奉恩寺}成典,衿荷臣一人,<惠恭王>始置,<哀庄王>改为令。副使一人,<惠恭王>始置,寻改为上堂,<哀庄王>又改为卿。大舍二人,史二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五
○灵庙寺成典,<景德王>十八年,改为修营灵庙寺使院,后复故{古}。上堂一人,<景德王>改为判官,后复称上堂。靑位一人,<景德王>改为录事,后又改为大舍。史二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六
○永兴寺成典,<神文王>四年始置,<景德王>十八年,改为监永兴寺馆。大奈麻一人,<景德王>改为监。史三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七
○仓部,昔者,仓部之事,兼于禀主,至<眞德王>五年,分置此司。令二人,位自大阿至大角干为之。卿二人,<眞德王>五年置,<文武王>十五年,加一人。<景德王>改为侍郞,<惠恭王>复称卿,位与兵部大监同。大舍二人,<眞德王>置。<景德王>改为郞中,<惠恭王>复称大舍,位与兵部大舍同。租舍知一{二}人,<孝昭王{孝照王}>八年置,<景德王>改为司仓,<惠恭王>复故,位与弩舍知同。史八人,<眞德王>置。<文武王>十一年,加三人,十二年,加七入{人};<孝昭王{孝照王}>八年,加一人;<景德王>十一年,加三人;<惠恭王>加八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八
○礼部,令二人,<眞平王>八年置,位与兵部令同。卿二人,<眞德王>二年[一云五年。]置,<文武王>十五年,加一人,位与调府卿同。
大舍二人,<眞德王>五年置。<景德王>改为主簿,后复称大舍,位与调府大舍同。舍知一人,<景德王>改为司礼,后复称舍知,位与调府舍知同。史八人,<眞德王>五年,加三人,位与调府史同。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九
○乘府,<景德王>改为司驭府,<惠恭王>复故。令二人,<眞平王>六年置,位自大阿至角干为之。卿二人,<文武王>十五年,加一人,位与调府卿同。大舍二人,<景德王>改为主簿,后复称大舍,位与兵部大舍同。舍知一人,<景德王>改为司牧,后复称舍知,位与调府舍知同。史九人,<文武王>十一年,加三人,位与调府史同。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零
○司正府,<太宗王>六年置。<景德王>改为肃正台,<惠恭王>复故。令一人,位自大阿至角干为之。卿二人,<眞兴王>五年置。<文武王>十五年,加一人,位与乘府卿同。佐二人,<孝成王>元年,为犯大王讳,凡丞皆称佐。<景德王>改为评事,后复称佐,位自奈麻至天奈麻{大奈麻}为之。大舍二人,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十人,<文武王>十一年,加五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一
○例作府[一云例作典。],<景德王>改为修例府,<惠恭王>复故。令一人,<神文王>六年置,位自大阿至角干为之。卿二人,<神文王>置,位与司正卿同。大舍四人,<哀庄王>六年,省二人,<景德王>改为主簿,后复称大舍,位与兵部大舍同。舍知二人,<景德王>改为司例,后复称舍知,位与弩舍知同。史八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二
○船府,旧以兵部大监弟监,掌舟楫之事。<文武王>十八年别置,<景德王>改为利济府,<惠恭王>复故。令一人,位自大阿至角干为之。卿二人,<文武王>三年置,<神文王>八年,加一人,位与调府卿同。大舍二人,<景德王>改为主簿,<惠恭王>复称大舍,位与调府大舍同。
舍知一人,<景德王>改为司舟,<惠恭王>复称舍知,位与调府舍知同。史八人,<神文王>元年,加二人,<哀庄王>六年,省二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三
○领客府,本名倭典,<眞平王>四十三年,改为领客典[后又别置倭典。],<景德王>又改为司宾府,<惠恭王>复故。令二人,<眞德王>五年置,位自大阿至角干为之。卿二人,<文武王>十五年,加一人,位与调府卿同。大舍二人,<景德王>改为主簿,<惠恭王>复称大舍,位与调府大舍同。舍知一人,<景德王>改为司仪,<惠恭王>复称舍知,位与调府舍知同,史八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四
○位和府,<眞平王>三年始置,<景德王>改为司位府,<惠恭王>复故。衿荷臣二人,<神文王>二年始置,五年,加一人,<哀庄王>六年,改为令,位自伊至大角干为之。上堂二人,<神文王>置,<圣德王>二年,加一人。<哀庄王>改为卿,位自级至阿为之。大舍二人,<景德王>改为主簿,后复称大舍,位与调府大舍同。史八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五
○左理方府,<眞德王>五年置,<孝昭王{孝照王}>元年,避大王讳,改为议方府。令二人,位自级至为之。卿二人,<眞德王>置,<文武王>十八年,加一人,位与他卿同。佐二人,<眞德王>置,<景德王>改为评事,<惠恭王>复称佐,位与司正佐同。大舍二人,位与兵部大舍同。史十五人,<元圣王>十三年,省五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六
○右理方府,<文武王>七年置。令二人,卿二人,佐二人,大舍二人,史十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七
○赏赐署,属仓部。<景德王>改为司勋监,<惠恭王>复故。大正{大匠}一人,<眞平王>四十六年置。<景德王>改为正,后复称大正,位自级至阿为之。佐一人,位自大奈麻至级为之。大舍二人,<眞德王>五年置,<景德王>改为主书,<惠恭王>复称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六人,<文武王>二十年,加二人,<哀庄王>六年,省二{三}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八
○大道署[或云寺典,或云内道监。],属礼部。大正一人,<眞平王>四十六年置。<景德王>改为正,后复称大正,位自级至阿为之。[一云:大正下有大舍二人。]主书{主簿}二人,<景德王>改为主事。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八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九
○典邑署,<景德王>改为典京府,<惠恭王>复设{称/故}。卿二人[本置监六人,分领六部,<元圣王>六年,升二人为卿],位自奈麻至沙为之。监四人,位自奈麻至大奈麻为之。大司邑六人,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中司邑六人,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小司邑九人,位与弩舍知同。史十六人,木尺七十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零
○永昌宫成典,<文武王>十七年置。上堂一人,<景德王>置,又改为卿。<惠恭王>复称上堂,<哀庄王>六年又改为卿,位自级至阿为之。大舍二人,<景德王>改为主簿,<惠恭王>复称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一
○国学,属礼部。<神文王>二年置,<景德王>改为大学监,<惠恭王>复故。卿一人,<景德王>改为司业,<惠恭王>复称卿,位与他卿同。博士[若干人,数不定。],助敎[若干人,数不定],大舍二人,<眞德王>五年置,<景德王>改为主簿,<惠恭王>复称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
史二人,<惠恭王>元年,加二人。敎授之法,以『周易』『尙书』『毛诗』『礼记』『春秋左氏传』『文选』,分而为之业。博士若助敎一人,或以『礼记』『周易』『论语』『孝经』,或以『春秋左传』『毛诗』『论语』『孝经』,或以『尙书』『论语』『孝经』『文选』,敎授之。诸生读书,以三品出身,读『春秋左氏传』,若『礼记』,若『文选』而能通其义,兼明『论语』『孝经』者为上;读『曲礼』『论语』『孝经』者为中;读『曲礼』『孝经』者为下。若能兼通五经三史诸子百家书者,超擢用之。或差算学博士若助敎一人,以『缀经』『三开』『九章』『六章』,敎授之。凡学生,位自大舍已下至无位,年自十五至三十,皆充之。限九年,若朴鲁不化者罢之。若才器可成,而未熟者,虽踰九年,许在学,位至大奈麻奈麻而后,出学。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二
○音声署,属礼部,<景德王>改为大乐监,<惠恭王>复故。长二人,<神文王>七年,改为卿,<景德王>又改为司乐,<惠恭王>复称卿,位与他卿同,大舍二人,<眞德王>五年置,<景德王>改为主簿,后复称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三
○大日任典,<太宗王>四年置,<景德王>合典京府。大都司六人,<景德王>改为大典仪,后复故,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小都司二人,<景德王>改为小典仪,后复故,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都事大舍二人,<景德王>改为大典事,后复故,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都事舍知{舍人}四人,<景德王>改为中典事,后复故,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都谒舍知八人,<景德王>改为典谒,后复故,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都引舍知一人,<景德王>改为典引,后复故。位与弩舍知同。幢六人,<景德王>改为小典事,后复故。位与调府史同。都事稽知六人,都谒稽知六人,都引稽知五人[或云都引幢,或云少典引。],比伐首十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四
○工匠府,<景德王>改为典祀署,后复故。监一人,<神文王>二年置,位自大奈麻至级为之。主书二人[或云主事,或云大舍。],<眞德王>五年置,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五
○彩典,<景德王>改为典彩署,后复故{古}。监一人,<神文王>二年置,位自奈麻至大奈麻为之。主书二人,<眞德王>五年置,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三人[一云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六
○左司禄馆,<文武王>十七年置。监一人,位自奈麻至大奈麻为之。主书二人[或云主事。],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七
○右司禄馆,<文武王>二十一年置。监一人,主书二人,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八
○典祀署,属礼部,<圣德王>十二年置。监一人,位自奈麻至大奈麻为之。大舍二人,<眞德王>五年置,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九
○新宫,<圣德王>十六年置。<景德王>改为典设馆,后复故。监一人,位与典祀署监同。主书二人,位与典祀署大舍同。史三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零
○东市典,<智证王>九{十}年置。监二人,位自奈麻至大奈麻为之。大舍二人,<景德王>改为主事,后复称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书生二人,<景德王>改为司直,后复称书生,位与调府史同。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一
○西市典,<孝昭王{孝照王}>四年置。监二人,大舍二人,<景德王>改为主事,后复称大舍。书生二人,<景德王>改为司直,后复称书生。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二
○南市典,亦<孝昭王>四年置。监二人,大舍二人,<景德王>改为主事,后复称大舍。书生二人,<景德王>改为司直,后复称书生。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三
○司范署,属礼部。大舍二人[或云主书。],<景德王>改为主事,后复称大舍,位与调府舍知同。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四
○京都驿,<景德王>改为都亭驿,后复故。大舍二人,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二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五
○漏刻典,<圣德王>十七年始置。博士六人,史一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六
○六部少监典[一云六部监典。],梁部沙梁部,监郞各一人,大奈麻各一人,大舍各二人,舍知各一人。梁部,史六人,沙梁部,史五人;本彼部,监郞一人,监大舍一人,舍知一人,监幢五人,史一人;牟梁部,监臣一人,大舍一人,舍知一人,监幢五人,史一人;汉祗部习比部,监臣各一人,大舍各一人,舍知各一人,监幢各三人,史各一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七
○食尺典,大舍六人,史六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八
○直徒典,大舍六人,舍知八人,史二十六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九
○古官家典,幢[一云稽知。]四人,钩尺六人,水主六人,禾主十五人。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八。
三九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九。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零
杂志第八。
职官中。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一
○内省,<景德王>十八年,改为殿中省,后复故。私臣一人,<眞平王>七年,三宫,各置私臣。大宫,和文大阿;梁宫,首夫阿;沙梁宫,弩知伊。至四十四年,以一员兼掌三宫,位自衿荷至太大角干,惟其人则授之,亦无年限。<景德王>又改为殿中令,后复称私臣。卿二人,位自奈麻至阿为之。监二人,位自奈麻至沙为之。大舍一人,舍知一人。
○内司正典,<景德王>五年置。十八年,改为建平省,后复故。议决一人,贞察{员察}二人,史四人。
○典大舍典,典大舍一人,典翁一人,史四人。
○上大舍典,上大舍一人,上翁一人。
○黑铠监,<景德王>改为卫武监,后复故。大舍一人,史四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二
○本彼宫,<神文王>元年置。虞一人,私母一人,工翁{上翁}二人,典翁一人,史二人。
○引道典,<景德王>改为礼成典,后复故。上引道二人,□{黄/下}位引道三人,官引道四人。
○村徒典,<文武王>十年置。(+)于{干}一人,宫翁一人,大尺{火尺}一人,史二人。
○尻驿典,看翁一人,宫翁一人。
○平珍音典,<景德王>改为宫,后复故。看翁一人,筵翁一人,典翁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三
○烟舍典,<圣德王>十七年置。看翁一人。
○详文师{详文司},<圣德王>十三年,改为通文博士。<景德王>又改为翰林,后置学士。
○所内学生,<圣德王>二十年置。
○天文博士,后改为司天博士。
○医学,<孝昭王{孝照王}>元年初置。敎授学生,以『本草经』『甲乙经』『素问经』『针经』『脉经』『明堂经』『难经』为之业。博士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四
○供奉乘师[阙]。
○律令典,博士六人。
○薮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靑渊宫典,<景德王>改为造秋亭,后复故。大舍二人,史二人,宫翁一人。
○夫泉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宫翁一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五
○且热音宫典,大舍二人,史四人,宫翁一人。
○坐山典,大舍二人,史三人,宫翁一人。
○屛村宫典,<景德王>改为玄龙亭,后复故。大舍二人,史二人,宫翁一人。
○北吐只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六
○弘岘宫[已下五宫,通谓之古奈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葛川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善坪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伊同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平立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明活典,<景晖王{神德王}>二年置。大舍一人,看翁一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七
○源谷羊典,<兴德王>四年置。大舍一人,看翁一人。
○染谷典,看翁一人。
○壁典,看翁一人,下典四人。
○园典,看翁一人,下典二人。
○豆呑炭典{豆谷炭典},看翁一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八
○少年监典,<景德王>改为钓天省,后复故。大舍二人,史二人。
○会宫典,<景德王>改为北司设,后复故。宫翁一人,助舍知四人。
○上新谋典,大舍一人,史二人。
○下新谋典,大舍一人,史二人。
○左新谋典,大舍一人,史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九
○右新谋典,大舍一人,史二人。
○租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新园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氷库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白川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零
○汉祇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蚊川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本彼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陵色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秽宫典,<景德王>改为珍阁省,后复故。稚省十人,宫翁一人,助舍知四人,从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一
○朝霞房,母二十三人。
○染宫,母十一人。
○典,母六人。
○红典,母六人。
○苏芳典,母六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二
○染典,母六人。
○漂典,母十人。
○倭典,已下十四官员数阙。
○锦典,<景德王>改为织锦房,后复故。
○铁鍮典,<景德王>改为筑冶房,后复故。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三
○寺典。
○漆典,<景德王>改为饰器房,后复故。
○毛典,<景德王>改为聚房,后复故。
○皮典,<景德王>改为人房,后复故。
○典。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四
○皮打典,<景德王>改为{}工房,后复故。
○磨典,<景德王>改为梓人房,后复故。
○典。
○靴典。
○打典。
○麻履典。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五
○御龙省,私臣一人,<哀庄王>二年置。御伯郞二人,<景德王>九年改为奉御。<宣德王>元年,又改为卿,寻改为监。(+置)稚省十四人。
○洗宅,<景德王>改为中事省,后复故。大舍八人,从舍知二人。
○崇文台,郞二人,史四人,从舍知二人。
○岳典,大舍二人,史四人,从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六
○监典,大舍二人,舍知二人,史四人,都官四人,从舍知二人,乐子无定数。
○典,<景德王>改为天禄司,后复故。大舍二人,舍知二人,史八人,翁四人,从舍知二人。
○春典{典},舍知二人,史八人。
○祭典,舍知二人,史六人。
○药典,<景德王>改为保命司,后复故。舍知二人,史六人,从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七
○供奉医师,无定数。
○供奉卜师,无定数。
○麻典,<景德王>十八年,改为织纺局,后复故。于{干}一人,史八人,从舍知四人。
○曝典,属县三。
○肉典,<景德王>改为尙膳局,后复故。于{干}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八
○滓典,干一人,史四人。
○阿尼典,母六人。
○绮典,<景德王>改为别锦房,后复故。母八人。
○席典,<景德王>改为奉座局,后复故。于{干}一人,史二人。
○机槪典,<景德王>改为机盘局,后复故。于{干}一人,史六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九
○杨典,<景德王>改为司局,后复故。于{干}一人,史六人。
○瓦器典,<景德王>改为陶登局,后复故。干一人,史六人。
○监夫大典,大舍二人,史二人,从舍知二人。
○大傅典,大舍二人,史二人,从舍知二人。
○行军典,大舍二人,史四人,从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二零
○永昌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古昌典,大舍二人,史四人。
○番监,大舍二人,史二人。
○愿堂典,大舍二人,从舍知二人。
○物藏典,大舍四人,史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二一
○北厢典,大舍二人,史四人。
○南下所宫,<景德王>改为杂工司,后复故。翁一人,助四人。
○南桃园宫,翁一人。
○北园宫,翁一人。
○新靑渊宫,翁一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二二
○针房,女子十六人。
○东宫官。
○东宫衙,<景德王>十一年置。上大舍一人,次大舍一人。
○御龙省,大舍二人,稚省六人。
○洗宅,大舍四人,从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二三
○给帐典[一云□典。],典四人,稚四人。
○月池典[阙]。
○僧房典,大舍二人,从舍知二人。
○典,大舍二人,史二人,从舍知二人。
○月池岳典,大舍二人,水主一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二四
○龙王典{龙主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九。
四零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零零
杂志第九。
职官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零
武官。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一
○侍卫府,有三徒,<眞德王>五年置。将军六人,<神文王>元年,罢监置将军,位自级至阿为之。大监六人,位自奈麻至阿为之。队头十五人,位自舍知至沙为之。项三十六人,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卒百十七人,位自先沮知至大舍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二
○诸军官,将军共三十六人,掌大幢四人,贵幢四人。<汉山>停[<罗>人谓营为停。]三人,<完山>停三人,<河西>停(+十)二人,<牛首>停二人,位自眞骨上堂至上臣为之。绿衿幢二人,紫衿幢二人,白衿幢二人,绯衿幢二人,黄衿幢二人,黑衿幢二人,碧衿幢二人,赤衿幢二人,靑衿幢二人,位自眞骨级至角干为之。至<景德王>时,<熊川州>停加置三人。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三
○大官大监,<眞兴王>十年置。掌大幢五人,贵幢五人,<汉山>停四人,<牛首>停四人,<河西>停四人,<完山>停四人,无衿。绿衿幢四人,紫衿幢四人,白衿幢四人,绯衿幢四人,黄衿幢四人,黑衿幢四人,碧衿幢四人,赤衿幢四人,
靑衿幢四人,共六十二人,着衿。(眞骨),位自舍知至阿为之。次品自奈麻至四重阿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四
○队大监,领马兵,衿一人,<音里火>停一人,<古良夫里>停一人,<居斯勿>停一人,<参良火>停一人,<召参>停一人,<未多夫里>停一人,<南川>停一人,<骨乃斤>停一人,<伐力川>停一人,<伊火兮>停一人。绿衿幢三人,紫衿幢三人,白衿幢三人,黄衿幢三人,黑衿幢三人,碧衿幢三人,赤衿幢三人,靑衿幢三人。<菁州>誓一人,<汉山州>誓一人,<完山州>誓一人。领步兵,大幢三人,<汉山>停三人,贵幢二人,<牛首>停二人,<完山>停二人,碧衿幢二人,绿衿幢二人,白衿幢二人,黄衿幢二人,黑衿幢二人,紫衿幢二人,赤衿幢二人,靑衿幢二人,绯衿幢四人,共七十人。着衿,位自奈麻至阿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五
○弟监,<眞兴王>二十三年置。领大幢五人,贵幢五人,<汉山>停四人,<牛首>停四人,<河西>停四人,<完山>停四人,无衿。碧衿幢四人,绿衿幢四人,白衿幢四人,绯衿幢四人,黄衿幢四人,黑衿幢四人,紫衿幢四人,赤衿幢四人,靑衿幢四人,衿幢一人,共六十三人。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六
○监舍知,共十九人,<法兴王>十年置。大幢一人,<上州>停一人,<汉山>停一人,<牛首>停一人,<河西>停一人,<完山>停一人,碧衿幢一人,绿衿幢一人,白衿幢一人,绯衿幢一人,黄衿幢一人,黑衿幢一人,紫衿幢一人,赤衿幢一人,靑衿幢一人,衿幢一人,白衿武幢一人,赤衿武幢一人,黄衿武幢一人,无衿。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七
○少监,<眞兴王>二十三年置。大幢十五人,贵幢十五人,<汉山>停十五人,<河西>□□{停十}二人,<牛首>停十三人,<完山>停十三人,碧衿幢十三人,绿衿幢十三人,白衿幢十三人,绯衿幢十三人,黄衿幢十三人,黑衿幢十三人,紫衿幢十三人,赤衿幢十三人,靑衿幢十三人。领骑兵:音里火停二人,<古良夫里{古良夫里}>停二人,<居斯勿>停二人,<参良火>停二人,<召参>停二人,<未多夫里>停二人,<南川>停二人,<骨乃斤>停二人,<伐力川>停二人,<伊火兮>停二人。绯衿幢三人,碧衿幢六人,绿衿幢六人,白衿幢六人,黄衿幢六人,黑衿幢六人,紫衿幢六人,赤衿幢六人,靑衿幢六人,衿(+幢)一{六}人,<菁州>誓三人,<汉山州>誓三人,<完山州>誓三人。
领步兵:大幢六人,<汉山>停六人,贵幢四人,<牛首>停四人,<完山>停四人,碧衿幢四人,绿衿幢四人,白衿幢四人,黄衿幢四人,黑衿幢四人,紫衿幢四人,赤衿幢四人,靑衿幢四人,绯衿幢八人,<菁州>誓九人,<汉山州>誓九人,<完山州>誓九人,共三百七十二人。六停无衿,此外皆着衿。位自大舍已下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八
○火尺,大幢十五人,贵幢十人,<汉山>停十人,<牛首>停十人,<河西>停十人,<完山>停十人,绿衿幢十人,绯衿幢十人,紫衿幢十人,白衿幢十三人,黄衿幢十三人,黑衿幢十三人,碧衿幢十三人,赤衿幢十三人,靑衿幢十三人,属大官。衿七人,<音里火>停二人,<古良夫里>停二人,<居斯勿>停二人,<参良火>停二人,<召参>停二人,<未多夫里>停二人,<南川>停二人,<骨乃斤>停二人,<伐力川>停二人,<伊火兮>停二人,碧衿幢六人,绿衿幢六人,白衿幢六人,黄衿幢六人,黑衿幢六人,紫衿幢六人,赤衿幢六人,靑衿幢六人,<菁州>誓二人,<汉山州>誓二人,<完山州>誓二人,领骑兵。大幢六人,<汉山>停六人,贵幢四人,<牛首>停四人,<完山>停四人,碧衿幢四人,绿衿幢四人,白衿幢四人,黄衿幢四人。黑衿幢四人,紫衿幢四人,赤衿幢四人,靑衿幢四人,绯衿幢八人,白衿武幢八人,赤衿武幢八人,黄衿武幢八人,领步兵。共三百四十二人,位与少监同。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九
○军师幢王{幢主},<法兴王>十一年置。王都一人,无衿。大幢一人,<上州>停一人,<汉山>停一人,<牛首>停一人,<河西>停一人,<完山>停一人,碧衿幢一人,绿衿幢一人,绯衿幢一人,白衿幢一人,黄衿幢一人,黑衿幢一人,紫衿幢一人,赤衿幢一人,靑衿幢一人,白衿武幢一人,赤衿武幢一人,黄衿武幢一人,共十九人,着衿。位自奈麻至一吉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零
○(六)大匠尺幢主,大幢一人,<上州>停一人,<山{汉山}>停一人,<牛首>停一人,<河西>停一人,<完山>停一人,碧衿幢一人,绿衿幢一人,绯衿幢一人,白衿幢一人,黄衿幢一人,黑衿幢一人,紫衿幢一人,赤衿幢一人,靑衿幢一人,共十五人,无衿。位与军师幢主同。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一
○步骑幢主,王都一人,无衿。大幢六人,<汉山>六人,贵幢四人,<牛首州>四人,<完山州>四人,碧衿幢四人,绿衿幢四人,白衿幢四人,黄衿幢四人,黑衿幢四人,紫衿幢四人,赤衿幢四人,靑衿幢四人,白衿武幢二人,赤衿武幢二人,黄衿武幢一{二}人,共六十三人,位自奈麻至沙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二
○三千幢主,<音里水{音里火}>停六人,<古良夫里>停六人,<居斯勿>停六人,<参良火>停六人,<召参>停六人,<未多夫里>停六人,<南州{南川}>停六人,<骨乃斤>停六人,<伐力川>停六人,<伊伐兮>停六人,共六十人,着衿。位自舍知至沙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三
○着衿骑幢主,碧衿幢十八人,绿衿幢十八人,白衿幢十八人,黄衿幢十八人,黑衿幢十八人,紫衿幢十八人,赤衿幢十八人,靑衿幢十八人,&衿{衿幢}六人,<菁州>六人,<完山州>六人,<汉山州>六人,<河西州>四人,<牛首>幢三人,四千幢三人,共一百七十八人,位与三千幢主同。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四
○绯衿幢主,四十人,<沙伐州>三人,<良州>三人,<菁州>三人,<汉山州>二人,<牛首州>六人,<河西州>六人,<熊川州>五人,<完山州>四人,<武珍州>八人,共四十人,着衿。位自舍知至沙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五
○师子衿幢主,王都三人,<沙伐州>三人,<良州>三人,<菁州>三人,<汉山州>三人,<牛首州>三人,<河西州>三人,<熊川州>三人,<完山州>三人,<武珍州>三人,共三十人,着{衿}。位自舍知至一吉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六
○法幢主,百官幢主三十人,京余甲幢主十五人,小京余甲幢主十六人,外余甲幢主五十二人,弩幢主十五人,云梯幢主六人,冲幢主十二人,石投幢主十二人,共一百五十八人,无衿。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七
○黑衣长枪末步幢主,大幢三十人,贵幢二十二人,<汉山>二十八人,<牛首>二十人,<完山>二十人,紫衿二十人,黄衿二十人,黑衿二十人,碧衿二十人,赤衿二十人,靑衿二十人,绿衿二十四人,共二百六十四人,位自舍知至级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八
○三武幢主,白衿武幢十六人,赤衿武幢十六人,黄衿武幢十六人,共四十八人,位与末步幢主同。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一九
○万步幢主,京五种幢主十五人,节末幢主四人,九州岛万步幢主十八人,共三十七人,无衿。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零
○军师监,王都二人,无衿。大幢二人,<上州>停二人,<汉山>停二人,<牛首>停二人,<河西>停二人,<完山>停二人,碧衿幢二人,绿衿幢二人,绯衿幢二人,白衿幢二人,黄衿幢二人,黑衿幢二人,紫衿幢二人,赤衿幢二人,靑衿幢二人,共三十二人,着衿。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一
○大匠大{尺}监,大幢一人,<上州>停一人,<汉山>停一人,<牛首>停一人,<河西>停一人,<完山>停一人,碧衿幢一人,绿衿幢一人,绯衿幢一人,白衿幢一人,黄衿幢一人,黑衿幢一人,紫衿幢一人,赤衿幢一人,靑衿幢一人,共十五人,无衿。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二
○步骑监,六十三人,王都一人,大幢六人,<汉山>六人,贵幢四人,<牛首>四人,<完山>四人,碧衿幢四人,绿衿幢四人,白衿幢四人,黄衿幢四人,黑衿幢四人,紫衿幢四人,赤衿幢四人,靑衿幢四人,白衿武幢二人,赤衿武幢二人,黄衿武幢二人,着衿。共六十三人,位与军师监同。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三
○三千监,<音里火>停六人,<古良夫里>停六人,<居斯勿>停六人,<参良火>停六人,<召参>停六人,<未多夫里>停六人,<南川>停六人,<骨乃斤>停六人,<伐力川>停六人,<伊火兮>停六人,共六十人,着衿。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四
○师子衿幢监,三十人,位自幢至奈麻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五
○法幢监,百官幢三十人,京余甲幢十五人,外余甲幢六十八人,石投幢十二人,冲幢十二人,弩幢四十五人,云梯幢十二人,共一百九十四人,无衿。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六
○绯衿监,四十八人,领幢四十人,领马兵八人。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七
○着衿监,碧衿幢十八人,绿衿幢十八人,白衿幢十八人,黄衿幢十八人,黑衿幢十八人,紫衿幢十八人,赤衿幢十八人,靑衿幢十八人,衿六人,<靑州>六人,<汉山>六人,<完山>六人,<河西>三人,<牛首>幢三人,四子{千}幢三人,共一百七十五人,位自幢至奈麻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八
○皆知戟幢监,四人,王都,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二九
○法幢头上,百九十二人,余甲幢四十五人,外法幢百二人,弩幢四十五人。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零
○法幢火尺,军师幢三十人,师子衿幢二十人,京余甲幢十五人,外余甲幢百二人,弩幢四十五人,云梯幢十一人,冲幢十八人,石投幢十八人,共二百五十九人。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一
○法幢主,余甲幢四十五人,外法幢三百六人,弩幢百三十五人,共四百八十六人。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二
○三千卒,百五十人,位自大奈麻已下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三
○凡军号,二十三。一曰六停,二曰九誓幢,三曰十幢,四曰五州誓,五曰三武幢,六曰衿幢,七曰急幢,八曰四千幢,九曰京五种幢,十曰二节末幢,十一曰万步幢,十二曰大匠尺幢,十三曰军师幢,十四曰仲幢,十五曰百官幢,十六曰四设幢,十七曰皆知戟幢,十八曰三十九余甲幢,十九曰仇七幢,二十曰二,二十一曰二弓,二十二曰三边守,二十三曰新三千幢。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四
○六停:一曰大幢,<眞兴王>五年始置,衿色紫白;二曰<上州>停,<眞兴王>十三年置,至<文武王>十三年,改为贵幢,衿色靑赤;三曰<汉山>停,本<新州>停,<眞兴王>二十九年,罢<新州>停,置<南川>停,<眞平王>二十六年,罢<南川>停,置<汉山>停,衿色黄靑;四曰<牛首>停,本<比烈忽>停,<文武王>十三年,罢<比烈忽>停,置<牛首>停,衿色绿白;五曰<河西>停,本<悉直>停,<太宗王>五年,罢<悉直>停,置<河西>停,衿色绿白;六曰<完山>停,本<下州>停,<神文王>五年,罢<下州>停,置<完山>停,衿色白紫。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五
○九誓幢:一曰绿衿誓幢,<眞平王>五年始置,但名誓幢,三十五年,改为绿衿誓幢,衿色绿紫;二曰紫衿誓幢,<眞平王>四十七年,始置郞幢,<文武王>十七年,改为紫衿誓幢,衿色紫绿;三曰白衿誓幢,<文武王>十二年,以<百济>民为幢,衿色白靑;四曰绯衿誓幢,<文武王>十二年,始置长枪幢,<孝昭王{孝照王}>二年,改为绯衿誓幢;五曰黄衿誓幢,<神文王>三年,以<高句丽>民为幢,衿色黄赤;六曰黑衿誓幢,<神文王>三年,以<靺鞨国>民为幢,衿色黑赤;七曰碧衿誓幢,<神文王>六年,以<报德城>民为幢,衿色碧黄;八曰赤衿誓幢,<神文王>六年,又以<报德城>民为幢,衿色赤黑;九曰靑衿誓幢,<神文王>七年,(+又)以<百济>残民为幢,衿色靑白。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六
○十停[或云三千幢。]:一曰<音里火>停,二曰<古良夫里>停,三曰<居斯勿>停,衿色靑;四曰<参良火>停,五曰<召参>停,六曰<未多夫里>停,衿色黑;七曰<南川>停,八曰<骨乃斤>停,衿色黄;九曰<伐力川>停,十曰<伊火兮>停,衿色绿。<眞兴王>五年置。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七
○五州誓:一曰<菁州>誓,二曰<完山州>誓,三曰<汉山州>誓,衿色紫绿;四曰<牛首州>誓,五曰<河西州>誓,衿色绿紫。<文武王>十二年置。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八
○三武幢:一曰白衿武幢,<文武王>十五年置;二曰赤衿武幢,<神文王>七年置;三曰黄衿武幢,九年置。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三九
○衿幢,<太宗王>元年置,衿色。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零
○急幢,<眞平王>二十七年置,衿色黄绿。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一
○四千幢,<眞平王>十三年置,衿色黄黑。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二
○京五种幢,衿色,一靑绿,二赤紫,三黄白,四白黑,五黑靑。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三
○二节末幢,衿色,一绿紫,二紫绿。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四
○万步幢,九州岛各二。衿色,<沙伐州>,靑黄靑紫;<良州>,赤靑赤白;<菁州>,赤黄赤绿;<汉山州>,黄黑黄绿;<牛首州>,黑绿黑白;<熊川州>,黄紫黄靑;<河西州>,靑黑靑赤;<武珍州>,白赤白黄。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五
○大匠尺幢,无衿。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六
○军师幢,<眞平王>二十六年始置,衿色白。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七
○仲幢,<文武王>十一年始置,衿色白。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八
○百官幢,无衿。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四九
○四设幢:一曰弩幢,二曰云梯幢,三曰冲幢,四曰石投幢,无衿。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零
○皆知戟幢,<神文王>十年始置,衿色黑赤白。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一
○三十九余甲幢,无衿[谓京余甲小京余甲外余甲等也,其数未详。]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二
○仇七幢,<文武王>十六年始置,衿色白。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三
○二幢[或云外。]:一曰<汉山州>幢,<太宗王>&十七{元}年置;二曰<牛首州>幢,<文武王>十二年置。衿色皆。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四
○二弓[或云外弓。]:一曰<汉山州>弓尺,<眞德王>六年置;二曰<河西州>弓尺,<眞平王>二十年置。无衿。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五
○三边守幢[一云边守。],<神文王>十年置:一曰<汉山>边,二曰<牛首>边,三曰<河西>边。无衿。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六
○新三千幢[一云外三千。]:一曰<牛首州>三千幢,二曰<奈吐郡>三千幢,<文武王>十二年置,三曰<奈生郡>三千幢,十六年置。衿色未详。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七
○衿,盖『书传』所谓徽织。『诗』云:"织文鸟章。"笺云:"织,徽织也。鸟章,鸟之文章。将帅以下,衣皆着焉。"『史记』『汉书』,谓之旗炽。炽与织,字异音同。『周礼』司常九旗,所畵异物者,徽织,所以相别。在国以表朝位,在军又象其制而为之,被之以备死事。<罗>人徽织,以靑赤等色为别者,其形象半月,亦着于衣上,其长短之制未详。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八
○大将军花,三副,长九寸,广三寸三分。上将军花,四副,长九寸五分。下将军花,五副,长一尺。大监花,大虎颊皮,长九寸,广二寸五分,铃黄金,圆一尺二寸。弟监花,熊颊皮,长八寸五分,铃白银,圆九寸。少监花,鹫尾,铃白铜,圆六寸。火尺花,与少监同,铃铁,圆二寸。军师幢主花,大虎尾,长一尺八寸。军师监花,熊胸皮,长八寸五分。大匠尺幢主花,熊臂皮,长七寸[一云中虎额皮,长八寸五分。],铃黄金,圆九寸。三千幢主花,大虎尾,长一尺八寸。三千监花,鹫尾。诸着衿幢主花,大虎尾,长一尺八寸五分。花以猛兽皮若鹫鸟羽作之,置上。若所谓豹尾者,今人谓之面枪。将军花,不言物名。其数或多或少,其义未详。铃,行路置马上,或云铎。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五九
○政官[或云政法典。],始以大舍一人,史二人为司,至<元圣王>元年,初置僧官,简僧中有才行者,充之,有故则递,无定年限。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六零
○国统{僧统},一人[一云寺主。],<眞兴王>十二年,以<高句丽><惠亮>法师为寺主。都唯那娘一人,阿尼大都唯那一人。<眞兴王>始以<宝良>法师为之,<眞德王>元年加一人。大书省,一人,<眞兴王>以<安臧>法师为之,<眞德王>元年,加一人。少年书省,二人,<元圣王>三年,以<惠英><梵如>二法师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六一
○州统,九人;郡统,十八人。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零
外官。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一
○都督九人,<智证王>六年,以<异斯夫>为<悉直州>军主,<文武王>元年,改为摠管,<元圣王>元年,称都督。位自级至伊为之。仕{使}臣[或云仕大等。]五人,<眞兴王>二十五年始置,位自级至波珍为之。州助[或云州辅。]九人,位自奈麻至重阿为之。郡大守{太守}百十五人,位自舍知至重阿为之。长史[或云司马。]九人,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仕大舍[或云少尹。]五人,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外司正百三十三人,<文武王>十三年置,位未详。少守[或云制守。]八十五人,位自幢至大奈麻为之。县令二百一人,位自先沮知至沙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二
○浿江鎭典。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三
○头上大监一人,<宣德王>三年,始置大谷城头上,位白{自}级至四重阿为之。大监七人,位与太守同。头上弟监一人,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弟监一人,位自幢至奈麻为之。步监一人,位与县令同。少监六人,位自先沮知至大舍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四
○外位,<文武王>十四年,以六徒眞骨出居{于}五京九州岛,别称官名,其位视京位。岳干视一吉,述干视沙,高干视级,贵于{贵干}视大奈麻,选干[一作撰干]视奈麻,上干视大舍,干视舍知。一伐视吉次,彼日视小乌,阿尺视先沮知。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五
○<高句丽>人位,<神文王>六年,以<高句丽>人授京官,量本国官品授之。一吉本主簿,沙本大相,级本位头大兄从大相,奈麻本小相狄相,大舍本小兄,舍知本诸兄,吉次本先人,乌知本自位。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六
○<百济>人位,<文武王>十三年,以<百济>来人授内外官,其位次视在本国官衔。京官:大奈麻本达率,奈麻本恩率,大舍本德率,舍知本率,幢本奈率,大乌本将德。外官:贵干本达率,选干本恩率,上干本德率,干本率,一伐本奈率,一尺本将德。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七
○其官衔见于杂传记,而未详其设官之始及位之高下者,书之于后。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八
○葛文王检校尙书左仆射上柱国知元凤省事兴文监卿大子{太子}侍书学士元凤省待诏记室郞瑞书郞<孔子>庙堂大舍录事参军右卫将军功德司节度使安抚诸军事州都令佐丞上舍人下舍人中事省南边第一。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零九
○<高句丽><百济>职官,年代久远,文墨晦昧。是故不得详悉,今但以其着于古记及<中国>史书者,为之志。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一零
○『隋书』云:"<高句丽>官,有太大兄次大兄次小兄次对卢次意侯奢次乌拙次太大使者次大使者次小使者次褥奢次属次仙人,凡十二木{等},复有内评外评五部褥萨。"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一一
○『新唐书』云:"<高句丽>官凡十二级:曰大对卢,或曰吐□{},曰郁折,主图簿者。曰太大使者。曰衣头大兄,所谓衣者,仙人也,{秉}国政,三岁一易,善职则否。凡代日,有不服则相攻,王为闭宫守,胜者听为之。曰大使者,曰大兄,曰上位使者,曰诸兄,曰小使者,曰过节,曰先人,曰古邹大加。"又云:"莫离支大莫离支中里小兄中里大兄。"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一二
○『册府元龟』云:"<高句丽>,<后汉>时其国置官,有相加对卢沛者古邹大加[古邹大加,<高句丽>掌宾客之官,如大鸿也。]主簿优[一作于]台使者衣先人。一说,大官有大对卢,次有太大兄大兄小兄意俟奢乌拙太大使者小使者褥奢属仙人,幷褥萨,凡十三{二}等。复有内评外评,分掌内外事焉。"右见<中国>历代史。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一三
○左辅右辅大主簿国相九使者中畏大夫。右见本国古记。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一四
○广评省匡治奈[今侍中]徐事[今侍郞]外书[今员外郞]兵部大龙部[谓仓部]寿春部[今礼部]奉宾部[今礼宾省]义刑台[今刑部]纳货府[今大府寺]调位府[今三司]内奉省[今都省]禁书省[今秘书省]南厢坛[今将作监]水坛[今水部]元凤省[今翰林院]飞龙省[今太仆寺]物藏省[今少府监]史台[掌习诸译语]植货府[掌栽植菓树]障缮府[掌修理城隍]珠淘省[掌造成器物]正匡元辅大相元尹佐尹正朝甫尹军尹中尹(+等品职)。右<弓裔>所制官号。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一五
○『北史』云:"<百济>官有十六品:左平五人一品,达率三十人二品,恩率三品,德率四品,率五品,奈率六品,将德七品,施德八品,固德九品,季德十品,对德十一品,文督十二品,武督十三品,佐军十四品,振武十五品,克虞十六品。自恩率以下,官无常员,各有部司,分掌众务。内官有前内部谷内部内部外部马部刀部功德部药部木部法部后宫部,外官有司军部司徒部司空部司寇部点口部(+客部)外舍部绸部日官部市部,长吏三年一交代。都下有方,各为五部,曰上部前部中部下部后部。部有五巷,士庶居焉。部统兵五百人。五方各有方鎭{领}一人,以达率为之,方佐贰之。方有十郡,郡有将三人,以德率为之,统兵一千一百人以下七百人以上。"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一六
○『隋书』云:"<百济>官有十六品,长曰左平,次大率,次恩率,次德率,次率,次奈率,次将德,次施德,次固德,次季德,次对德,次文督,次武督,次佐军,次振武,次克虞。五方各有方领二人,方佐贰之。方有十郡,郡有将。"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一七
○『唐书』云:"<百济>所置(内)官,曰{有}内臣佐平,掌宣纳事;内头佐平,掌库藏事;内法佐平,掌礼仪事;卫士佐平,掌宿卫兵事;朝廷佐平,掌刑狱事;兵官佐平,掌外兵马事。"右见<中国>历代史。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外官一八
○左辅右辅左将上佐平北门头。右见本国古记。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
四一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一。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零
列传第一。
<金庾信>上。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一
○<金庾信>,王京人也。十二世祖<首露>,不知何许人也。以<后汉><建武>十八年壬寅,登<龟峯>,望<驾洛>九村,遂至其地开国,号曰<加耶>,后改为<金官国>。其子孙相承,至九世孙<仇亥{仇充}>,或云<仇次休>,于<庾信>为曾祖。<罗>人自谓<少昊金天氏>之后,故姓<金>。<庾信>碑亦云:"<轩辕>之裔,<少昊>之胤。"则<南加耶>始祖<首露>与<新罗>,同姓也。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二
○祖<武力>,为<新州>道行军摠管,尝领兵获<百济>王及其将四人,斩首一万余级。父<舒玄>,官至苏判<大梁州>都督安抚<大梁州>诸军事。按<庾信>碑云:"考苏判<金逍衍>。"不知<舒玄>或更名耶,或<逍衍>是字耶,疑故两存之。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三
○初,<舒玄>路见葛文王<立宗>之子<肃讫宗>之女<万明>,心悦而目挑之,不待媒而合。<舒玄>为<万弩郡>太守,将与俱行,<肃讫宗>始知女子与<玄>野合,疾之囚于别第,使人守之。忽雷震屋门,守者惊乱,<万明>从窦而出,遂与<舒玄>赴<万弩郡>。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四
○<舒玄>庚辰之夜,梦荧或{荧惑}鎭二星降于己,<万明>亦以辛丑之夜,梦见童子衣金甲,乘云入堂中,寻而有娠,二十月而生<庾信>,是<眞平王><建福>十二{七}年,<隋><文帝><开皇>十五年乙卯也。
及欲定名,谓夫人曰:"吾以庚辰夜吉梦,得此儿,宜以为名,然礼不以日月为名。今庚与庾字相似,辰与信声相近,古之贤人有名<庾信>,以命之。"遂名<庾信>焉。[<万弩郡>,今之<鎭州>,初以<庾信>胎,藏之高山,至今谓之<胎灵山>。]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五
○公年十五岁为花郞,时人洽然服从,号<龙华香徒>。<眞平王><建福>二十八{三十三}年辛未,公年十七岁,见<高句丽><百济><靺鞨>侵国疆,慷慨有平寇贼之志,独行入<中岳>石,齐{斋}戒告天盟誓曰:"敌国无道,为豺虎,以扰我封,略无宁岁。催{仆}是一介微臣,不量材力,志淸祸乱。惟天降监,假手于我。"居四日,忽有一老人,被褐而来曰:"此处,多毒虫猛兽,可畏之地,贵少年爰来独处,何也。"答曰:"长者从何许来,尊名可得闻乎?"老人曰:"吾无所住,行止随缘,名则<难胜>也。"公闻之,知非常人,再拜进曰:"仆<新罗>人也,见国之雠,痛心疾首,故来此,冀有所遇耳。伏乞长者悯我精诚,受{授}之方术。"老人默然无言。公涕泪恳请不倦,至于六七。老人乃言曰:"子幼而有幷三国之心,不亦壮乎。"万{乃}授以秘法曰:"愼勿妄传,若用之不义,反受其殃。"言讫而辞,行二里许,追而望之,不见,唯山上有光,烂然若五色焉。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六
○<建福>二十九{三十四}年,邻贼转迫,公愈激壮心,独携宝剑,入<咽薄山>深壑之中,烧香告天,祈祝若在<中岳>,誓辞仍祷。天官垂光,降灵于宝剑。三日夜,虚角二星,光芒赫然下垂,剑若动摇然。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七
○<建福>四十六{五十一}年,己丑秋八月,王遣伊<任永里{任末里}>,波珍<龙春><白龙>,苏判<大因><舒玄>等,率兵攻<高句丽><娘臂城>。<丽>人出兵逆击之,吾人失利,死者众多,众心折,无复鬪心。<庾信>时为中幢幢主,进于父前,脱胄而告曰:"我兵败北,吾平生以忠孝自期,临战不可不勇。盖闻:'振领而正,提纲而网张',吾其为纲领乎。"跨马拔剑跳坑,出入贼阵,斩将军,提其首而来。我军见之,乘胜奋击,斩杀五千余级,生擒一千人。城中凶惧无敢抗,皆出降。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八
○<善德大王>十一年壬寅,<百济>败<大梁州>,<春秋>公女子<古照>娘,从夫<品释>死焉。<春秋>恨之,欲请<高句丽>兵,以报<百济>之怨,王许之。将行,谓<庾信>曰:"吾与公同体,为国股肱。今我若入彼见害,则公其无心乎。"<庾信>曰:"公若往而不还,则仆之马迹,必践于<丽><济>两王之庭。苟不如此,将何面目以见国人乎。"<春秋>感悦,与公互手指,血以盟曰:"吾计日六旬乃还,若过此不来,则无再见之期矣。"遂相别。后<庾信>为<押梁州>军主。<春秋>与<训信>沙于{沙干},聘<高句丽>,行至<代买县>,县人<豆斯支>沙干,赠靑布三百步。旣入彼境,<丽>王遣太大对卢<盖金>馆之,燕飨有加。或告<丽>王曰:"<新罗>使者,非庸人也。
今来,殆欲观我形势也,王其图之,无后患。"王欲横问,因其难对而辱之。谓曰:"<麻木岘>与<竹岭>,本我国地,若不我还,则不得归。"<春秋>{对}曰:"国家土地,非臣子所专,臣不敢闻命。"王怒囚之,欲戮未果。<春秋>以靑布三百步,密赠王之宠臣<先道解>。<道解>以馔具来,相飮酒,戱语曰:"子亦尝闻龟兎之说乎。昔,东海龙女病心,医言:'得兎肝合药,则可疗也。'然海中无兎,不奈之何。有一龟白龙王言:'吾能得之。'遂登陆见免{兎}言:'海中有一岛,淸泉白石,茂林佳菓,寒暑不能到,鹰不能侵。尔若得至,可以安居无患。'因负兎背上,游行二三里许。龟顾谓兎曰:'今龙女被病,须兎肝为药,故不惮劳,负尔来耳。'兎曰:'噫,吾神明之后,能出五藏,洗而纳之。曰{日}者小觉心烦,遂出肝心洗之,暂置岩石之底,闻尔甘言径来,肝尙在彼,何不回归取肝,则汝得所求,吾虽无肝尙活,岂不两相宜哉。'龟信之而还,上岸,兎脱入草中,请{谓}龟曰:'愚哉,汝也,岂有无肝而生者乎。'龟悯默而退。"<春秋>闻其言,喩其意。移书于王曰:"二岭,本大国地。分{令}臣归国,请吾王还之。谓予不信,有如日。"王悦焉。<春秋>入<高句丽>,过六旬未还。<庾信>拣得国内勇士三千人,相语曰:"吾闻见危致命,临难忘身者,烈士之志也。夫一人致死当百人,百人致死当千人,千人致死当万人,则可以横行天下。今国之贤相,被他国之拘执,其可畏不犯难乎。"于是众人日{曰}:"虽出万死一生之中,敢不从将军之令乎。"
遂请王以定行期。时,<高句丽>谍者浮屠<德昌>,使告于王。王前闻<春秋>盟辞,又闻谍者之言,不敢复留,厚礼而归之。及出境,谓送者曰:"吾欲释憾于<百济>,故来请师。大王不许之,而反求土地,此非臣所得专。向,与大王书者,{图}死耳。"[此与本言{书/记}<眞平王>十二{<善德王>十一}年所书,一事而小异,以皆古记所传,故两存之。]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九
○<庾信>为<押梁州>军主,十三年为苏判。秋九月,王命为上将军,使领兵伐<百济><加兮城><省热城><同大城{同火城}>等七城,大克之,因开<加兮>之津。乙丑{乙巳}正月,归未见王,封人急报:<百济>大军来,攻我<买利浦城>。王又拜<庾信>为<上州>将军,令拒之。<庾信>闻命卽驾,不见妻子,逆击<百济>军走之,斩首二千级。三月,还命王宫,未归家,又急告:<百济>兵出,屯于其国界,将大举兵侵我。王复告<庾信>曰:"请公不惮劳行,及其未至备之。"<庾信>又不入家,练军缮兵,向西行。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一零
○于时,其家人皆出门外待来。<庾信>过门,不顾而行,至五十步许,驻马,令取浆水于宅,之曰:"吾家之水,尙有旧味。"于是,军众皆云:"大将军犹如此,我辈岂以离别骨肉为恨乎。"及至疆,<百济>人望我兵卫,不敢迫,乃退。大王闻之甚喜,加爵赏。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一一
○十六年丁未,是<善德王>末年,<眞德王>元年也。大臣<毗昙><廉宗>,谓女主不能善理,举兵欲废之,王自内御之。
<毗昙>等屯于<明活城>,王师营于<月城>,攻守十日不解。丙夜,大星落于<月城>。<毗昙>等谓士卒曰:"吾闻落星之下,必有流血。此殆女主败绩{}之兆也。"士卒呼吼声振(+天)地。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一二
○大王闻之,恐惧失次。<庾信>见王曰:"吉凶无常,惟人所召。故<纣>以赤雀亡,<鲁>以获麟衰,<高宗>以雉兴,<郑公>以龙鬪昌。故知德胜于妖,则星辰变异,不足畏也,请王勿忧。"乃造偶人抱火,载于风鸢而之,若上天然。翌日,使人传言于路曰:"昨夜,落星还上。"使贼军疑焉。又刑白马,祭于落星之地,祝{呪}曰:"天道则阳刚,而阴柔;人道,则君尊而臣卑。苟或易之,卽为大乱。今,<毗昙>等以臣而谋君,自下而犯上。此所谓乱臣贼子,人神所同疾,天地所不容。今,天若无意于此,而反见星怪于王城,此臣之所疑惑而不喩者也。惟天之威,从人之欲,善善恶恶,无作神羞。"于是,督诸将卒奋击之,<毗昙>等败走。追斩之,&夷九族{连坐者三十人}。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一三
○冬十月,<百济>兵来,围<茂山><甘勿><桐岑>等三城,王遣<庾信>,率步骑一万拒之。苦战气竭,<庾信>谓<丕宁子>曰:"今日之事急矣,非子,谁能激众心乎。"<丕宁子>拜曰:"敢不惟命之从。"遂赴敌。子<举眞>及家奴<合节>随之,突剑戟,力战死之。军士望之,感励争进,大败贼兵,斩首三千余级。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一四
○<眞德王><大和>元年戊申,<春秋>以不得请于<高句丽>,遂入<唐>乞师。<太宗>皇帝曰:"闻尔国<庾信>之名,其为人也如何?"对曰:"<庾信>虽少有才智,若不籍天威,岂易除邻患。"帝曰:"诚君子之国也。"乃诏许,将军<苏定方>,以师二十万,征<百济>。时,<庾信>为<押梁州>军主,若无意于军事,飮酒作乐,屡经旬月。州人以<庾信>为庸将,讥谤之曰:"众人安居日久,力有余,可以一战,而将军惰,如之何?"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一五
○<庾信>闻之,知民可用,告大王曰:"今观民心,可以有事。请伐<百济>,以报<大梁州>之役。"王曰:"以小触大,危将奈何?"对曰:"兵之胜否,不在大小,顾其人心何如耳。故<纣>有亿兆人,离心离德,不如<周>家十乱同心同德。今,吾人一意,可与同死生,彼<百济>者不足畏也。"王乃许之。遂简练州兵赴敌。至<大梁城>外,<百济>逆拒之。佯北不胜,至<玉门谷>。<百济>轻之,大率众来,伏发击其前后,大败之,获<百济>将军八人,斩获一千级,于是,使告<百济>将军曰:"我军主<品释>及其妻<金>氏之骨,埋于尔国狱中。今,尔裨将八人,见捉于我匍匐,请命。我以狐豹首丘山之意,未忍杀之。今,尔送死二人之骨,易生八人,可乎。"<百济><仲常>[一作<忠常>。]佐平言于王曰:"<罗>人骸骨,留之无益,可以送之。若<罗>人失信,不还我八人,则曲在彼,直在我,何患之有?"乃掘<品释>夫妻之骨,而送之。<庾信>曰:"一叶落,茂林无所损,一尘集,大山无所增。"许八人生还。
遂乘胜入<百济>之境,攻拔<岳城>等十二城,斩首二万余级,生获九千人。论功,增秩伊,为<上州>行军大摠管。又入贼境,屠<进礼>等九城,斩首九千余级,虏得六百人。<春秋>入<唐>,请得兵二十万来,见<庾信>曰:"死生有命,故得生还,复与公相见,何幸如焉。"<庾信>对曰:"下臣仗国威灵,再与<百济>大战,拔城二十,斩获三万余人,又使<品释>公及其夫人之骨,得反乡里。此皆天幸所致也,吾何力焉。"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一。
四二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二。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零
列传第二。
(+<金庾信>中)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一
○(+太和)二年秋八月,<百济>将军<殷相>,来攻<石吐>等七城。王命<庾信>及<竹旨><陈春><天存>等将军,出御之。分三军为五道,击之,互相胜负,经旬不解,至于尸满野,流血浮杵。于是,屯于<道萨城>下,歇马饷士,以图再举。时,有水鸟东飞,过<庾信>之幕,将士见之,以为不祥。<庾信>曰:"此不足怪也。"谓众曰:"今日,必有<百济>人来谍。汝等佯不知,勿敢谁何。"又使徇于军中曰:"坚壁不动,待明日援军至,然后,决战。"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二
○谍者闻之,归报<殷相>。<殷相>等谓有加兵,不能不疑惧。于是,<庾信>等一时奋击,大克之,生获将军达率<正仲>士卒一百人,斩佐平<殷相>达率<自坚>等十人及卒八千九百八十人,获马一万匹铠一千八百领,其它器械称是。及归还,路见<百济>佐平<正福>与卒一千人来降,皆放之,任其所往。至京城,大王迎门,劳慰优厚。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三
○<永徽>五年,<眞德大王>薨,无嗣。
<庾信>与宰相<阏川>伊谋,迎<春秋>伊,卽位,是为<太宗大王>。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四
○<永徽>六年乙卯秋九月,<庾信>入<百济>,攻<刀比川城>克之。是时,<百济>君臣,奢泰淫逸,不恤国事。民怨神怒,灾怪屡见。<庾信>告于王曰:"<百济>无道,其罪过于<桀><纣>,此诚顺天吊民伐罪之秋也。"先是,<租未押>级为<夫山>县令,被虏于<百济>,为佐平<任子>之家奴。从事勤恪,曾无懈慢,<任子>怜之不疑,纵其出入,乃逃归,以<百济>之事,告<庾信>。<庾信>知<租未押>忠正而可用,乃语曰:"吾闻<任子>专<百济>之事,思有以与谋而未{末}由。子其为我,再归言之。"答曰:"公不以仆为不肖,而指使之,虽死无悔。"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五
○遂复入于<百济>,告<任子>曰:"奴自以谓旣为国民,宜知国俗,是以,出游累旬不返,不胜犬马恋主之诚,故此来耳。"<任子>信之不责。<租未押>伺间报曰:"前者,畏罪不敢直言,其实,往<新罗>还来。<庾信>谕我来告于君曰:'邦国兴亡,不可先知,若君国亡,则君依于我国,我国亡,则吾依于君国。'"<任子>闻之,然无言。<租未押>惶惧而退,待罪数月。<任子>唤而问之曰:"汝前说<庾信>之言,若何?"<租未押>惊恐而对,如前所言。<任子>曰:"尔所传,我已悉知,可归告之。"遂来说,兼及中外之事,丁宁详悉。于是,愈急幷呑之谋。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六
○<太宗大王>七年庚申夏六月,大王与太子<法敏>,将伐<百济>,大发兵,至<南川>而营。时,入<唐>请师波珍<金仁问>,与<唐>大将军<苏定方><刘伯英>,领兵十三万,过海到<德
物岛>,先遣从者<文泉>来告。王命太子与将军<庾信><眞珠><天存>等,以大船一百,载兵士会之。太子见将军<苏定方>,<定方>谓太子曰:"吾由海路,太子登陆行,以七月十日,会于<百济>王都<泗>之城。"太子来告大王,率将士,行至<沙罗>之停。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七
○将军<苏定方><金仁问>等,沿海入<依伐浦{技伐浦/伎伐浦}>。海岸泥,陷不可行。乃布柳席,以出师。<唐><罗>合击<百济>灭之。此役也,<庾信>之功为多。于是,<唐>皇帝闻之,遣使{褒}嘉之。将军<定方>谓<庾信><仁问><良图>三人曰:"吾受命以便宜从事,今以所得<百济>之地,分锡公等为食邑,以酬厥功,如何?"<庾信>对曰:"大将军以天兵来,副寡君之望,雪小国之雠,寡君及一国臣民,喜之不暇,而吾等独受赐以自利,其如义何。"遂不受。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八
○<唐>人旣灭<百济>,营于<泗>之丘,阴谋侵<新罗>。我王知之,召群臣问策。<多美公>进曰:"令我民,诈为<百济>之人,服其服,若欲为贼者,<唐>人必击之。因与之战,可以得志矣。"<庾信>曰:"斯言可取,请从之。"王曰:"<唐>军为我灭敌,而反与之战,天其佑我耶。"<庾信>曰:"犬畏其主,而主踏其脚,则咬之,岂可遇难,而不自救乎。请大王许之。"<唐>人谍知我有备,虏<百济>王及臣寮九十三人卒二万人,以九月三日,自<泗>泛船而归,留郞将<刘仁愿>等,鎭守之。<定方>旣献,天子慰藉之曰:"何不因而伐<新罗>。"<定方>曰:"<新罗>其君仁而爱民,其臣忠以事国,下之人事其上,如父兄,虽小,不可谋也。"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零九
○<龙朔>元年春,王谓<百济>余烬尙在,不可不灭,以伊<品日>苏判<文王>大阿<良图>等,为将军,往伐之,不克。又遣伊<钦纯>[一作<钦春>]<眞钦><天存>苏判<竹旨>等,济师。<高句丽><靺鞨>,谓<新罗>锐兵皆在<百济>,内虚可,发兵,水陆进,围<北汉山城>。<高句丽>营其西,<靺鞨>屯其东,攻击浃旬,城中危惧,忽有大星落于贼营,又雷雨震击,贼等疑骇,解围而遁。初,<庾信>闻贼围城曰:"人力旣竭,阴助可资。"诣佛寺,设坛祈祷。会有天变,皆谓至诚所感也。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一零
○<庾信>尝以中秋夜,领子弟,立大门外,忽有人从西来。<庾信>知<高句丽>谍者,呼使之前曰:"而国有底事乎。"其人俯而不敢对。<庾信>曰:"无畏也,但以实告。"又不言。<庾信>告之曰:"吾国王,上不违天意,下不失人心,百姓欣然,皆乐其业,今尔见之,往告而国人。"遂慰送之。<丽>人闻之曰:"<新罗>虽小国,<庾信>为相,不可轻也。"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一一
○六月,<唐><高宗皇帝>遣将军<苏定方>等,征<高句丽>。入<唐>宿卫<金仁问>,受命来告兵期,兼谕出兵会伐。于是,<文武大王>率<庾信><仁问><文训>等,发大兵向<高句丽>,行次<南川州>。鎭守<刘仁愿>,以所领兵,自<泗>泛船,至<鞋浦>下陆,亦营于<南川州>。时,有司报:"前路有<百济>残贼,屯聚<瓮山城>遮路,不可直前。"于是,<庾信>以兵进而围城。
使人近城下,与贼将语曰:"而国不,致大国之讨。顺命者赏,不顺命者戮。今汝等,独守孤城,欲何为乎。终必涂地,不如出降。非独存命,富贵可期也。"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一二
○贼高声唱曰:"虽尔小城,兵食俱足,士卒义勇,宁为死战,誓不生降。"<庾信>笑曰:"穷鸟困兽,犹知自救,此之谓也。"乃挥旗鸣鼓攻之。大王登高见战士,泪语激励之,士皆奋突,锋刃不顾。九月二十七日,城陷,捉贼将戮之,放其民。论功赏将士,<刘仁愿>亦分绢有差。于是,飨士马,欲往会<唐>兵。大王前遣太监{大监}<文泉>,移书<苏>将军,至是复命,遂传<定方>之言曰:"我受命万里,涉沧海而讨贼,舣舟海岸,旣踰月矣。大王军士不至,粮道不继,其危殆甚矣。王其图之。"大王问群臣如之何而可。皆言深入敌境输粮,势不得达矣。大王患之,咨嗟。<庾信>前对曰:"臣过恩遇,辱重寄。国家之事,虽死不避,今日是老臣尽节之日也。当向敌国,以副<苏>将军之意。"大王前席执其手下泪曰:"得公贤弼,可以无忧。若今兹之役,罔愆于素,则公之功德,曷日可忘。"<庾信>旣受命,至<悬鼓岑>之岫寺,齐戒卽灵室,闭户独坐,焚香累日夜而后出。私自喜曰:"吾今之行,得不死矣。"将行,王以手书告<庾信>:"出强之后,赏罚专之,可也。"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一三
○十二月十日,与副将军<仁问><眞服><良图>等九将军,率兵载粮,入<高句丽>之界。壬戌正月二十三日,至<七重河>,人皆恐惧,不敢先登。<庾信>曰:"诸君若死,岂合来此。"遂先自上船而济,诸将卒,相随渡河。入<高句丽>之境,虑<丽>人要于大路,遂自险隘以行,至于<壤>。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一四
○<庾信>与诸将士曰:"<丽><济>二国,侵凌我疆,贼害我人民,或虏丁壮,以斩戮之,或幼少,以奴使之者,久矣,其可不痛乎。吾今所以不畏死赴难者,欲藉大国之力,灭二城,以雪国雠。誓心告天,以期阴助,而未知众心如何,故言及之。若轻敌者,必成功而归,若畏敌,则岂免其禽获乎。宜同心协力,无不以一当百,是所望于诸公者也。"诸将卒皆曰:"愿奉将军之命,不敢有偷生之心。"乃鼓行向<平壤>。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一五
○路逢贼兵,逆击克之,所得甲兵,甚多。至<障塞>之险,会天寒烈,人马疲惫,往往。<庾信>露肩执鞭,策马以前驱。众人见之,努力奔走出汗,不敢言寒。遂过险,距<平壤>不远,<庾信>曰:"<唐>军乏食窘迫,宜先报之。"乃唤步骑监<裂起>曰:"吾少与尔游,知尔志节,今欲致意于<苏>将军,而难其人,汝可行否。"<裂起>曰:"吾虽不肖,滥中军职,况辱将军便{使}令。虽死之日,犹生之年。"遂与壮士<仇近>等十五人,诣<平壤>,见<苏>将军曰:"<庾信>等领兵致资粮,已达近境。"<定方>喜以书谢之。
<庾信>等行抵<杨>,见一老人,问之,具悉敌国消息,赐之布帛,辞不受而去。<庾信>营<杨>,遣解汉语者<仁问><良图>及子<军胜>等,达<唐>营,以王旨军粮。<定方>以食尽兵疲,不能力战,及得粮,便回<唐>。<良图>以兵八百人,泛海还国。时,<丽>人伏兵,欲要击我军于归路。<庾信>以鼓及,系群牛腰尾,使挥击有声,又积柴草燃之,使烟火不絶,夜半,潜行至<河>,急渡岸休兵。<丽>人知之来追,<庾信>使万弩俱发。<丽>军且退,率励诸幢将士分发,拒击败之,生禽将军一人,斩首一万余级。王闻之,遣使劳之。及至,赏赐封邑爵位有差。
四二卷列传二金庾信一六
○<龙朔>三年癸亥,<百济>诸城,潜图兴复,其渠帅据<豆率城>,乞师于<倭>为援助。大王亲率<庾信><仁问><天存><竹旨>等将军,以七月十七日,征讨,次<熊津州>,与鎭守<刘仁愿>合兵,八月十三日,至于<豆率城>。<百济>人与<倭>人出阵,我军力战大败之,<百济>与<倭>人皆降。大王谓<倭>人曰:"惟我与尔国,隔海分疆,未尝交构,但结好讲和,聘问交通,何故今日与<百济>同恶,以谋我国?今尔军卒在我掌握之中,不忍杀之,尔其归告尔王。"任其所之。分兵击诸城降之,唯<任存城>,地险城固,而又粮多,是以攻之三旬,不能下,士卒疲困{厌}兵。大王曰:"今虽一城未下,而诸余城保皆降,不可谓无功。"乃振旅而还。冬十一月二十日,至京,赐<庾信>田五百结,其余将卒赏赐有差。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二。
四三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三。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零
列传第三。
<&庾信{金庾信}>下。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一
○<麟德>元年□□□{甲子三}月,<百济>余众,又聚<泗城>反叛,<熊州>都督,发所管兵士攻之,累日雾塞,不辨人物,是故,不能战,使<伯山>来告之,<庾信>授之阴谋,以克之。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二
○<麟德>二年,<高宗>遣使<梁冬碧><任智高>等来聘。兼册<庾信>奉常正卿<平壤>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三
○<干封>元年,皇帝召<庾信>长子大阿<三光>,为左武卫翊府中郞将,仍令宿卫。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四
○<摠章>元年戊辰,<唐><高宗皇帝>,遣英国公<李绩>,兴师伐<高句丽>,遂征兵于我。<文武大王>,欲出兵应之,遂命<钦纯><仁问>为将军。<钦纯>告王曰:"若不与<庾信>同行,恐有后悔。"王曰:"公等三臣,国之宝也。若摠向敌场,有不虞之事,而不得归,则其如国何。故欲留<庾信>守国,则隐然若长城,终无忧矣。"<钦纯>,<庾信>之弟,<仁问>,<庾信>之外甥,故尊事之,不敢抗。至是,告<庾信>曰:"吾等不材,今从大王,就不测之地,为之奈何,愿有所指诲。"
答曰:"夫为将者,作国之干城,君之爪牙。决胜否于矢石之间,必上得天道,下得地理,中得人心,然后可得成功。今我国以忠信而存,<百济>以慢而亡,<高句丽>以骄满而殆,今若以我之直,击彼之曲,可以得志。况凭大国明天子之威棱哉。往矣勉焉,无堕乃事!"二公拜曰:"奉以周旋,不敢失堕。"<文武大王>旣与英公,破<平壤>,还到<南汉州>,谓群臣曰:"昔者,<百济><明王>在<古利山>,谋侵我国,<庾信>之祖<武力>角干,为将逆击之,乘胜其王及宰相四人与士卒,以折其冲。又其父<舒玄>,为<良州>摠管,屡与<百济>战,挫其锐,使不得犯境。故边民安农桑之业,君臣无宵之忧。今,<庾信>承祖考之业,为社稷之臣,出将入相,功绩茂焉。若不倚赖公之一门,国之兴亡,未可知也,其于职赏,宜如何也。"群臣曰:"诚如王旨。"于是,授太大舒发翰之职,食邑五百户。仍赐舆杖,上殿不趋,其诸察{寮}佐,各赐位一级。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五
○<摠章>元年,<唐>皇帝,旣策英公之功,遂遣使宣慰,济师助战,兼赐金帛。亦授诏书于<庾信>,以褒奬之,且谕入朝,而不果行。其诏书传于家,至五世孙失焉。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六
○<咸宁{咸亨}>四年癸酉,是<文武大王>十三年。春,妖星见地震,大王忧之。<庾信>进曰:"今之变异,厄在老臣,非国家之灾也,王请勿忧。"大王曰:"若此则寡人所甚忧也。"命有司祈禳之。夏六月,人或见戎服持兵器数十人,自<庾信>宅泣而去,俄而不见。
<庾信>闻之曰:"此必阴兵护我者,见我福尽,是以去,吾其死矣。"后,旬有余日,寝疾,大王亲临慰问,<庾信>曰:"臣愿竭股肱之力,以奉元首,而犬马之疾至此,今日之后,不复再见龙颜矣。"大王泣曰:"寡人之有卿,如鱼有水,若有不可讳,其如人民何,其如社稷何。"<庾信>对曰:"臣愚不肖,岂能有益于国家,所幸者,明上,用之不疑,任之勿贰,故得攀附王明,成尺寸功,三韩为一家,百姓无二心,虽未至太平,亦可谓小康。臣观自古继体之君,靡不有初,鲜克有终,累世功绩,一朝废,甚可痛也。伏愿:殿下,知成功之不易,念守成之亦难,疏远小人,亲近君子,使朝廷和于上,民物安于下,祸乱不作,基业无穷,则臣死且无憾。"王泣而受之。至秋七月一日,薨于私第之正寝,享年七十有九。大王闻讣震恸,赠赙彩帛一千匹租二千石,以供丧事,给军乐鼓吹一百人,出葬于<金山原>,命有司立碑,以纪功名,又定入民户,以守墓焉。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七
○妻<智照>夫人,<太宗大王>第三女也。生子五人,长曰<三光>伊,次<元述>苏判,次<元贞>海干,次<长耳>大阿,次<元望>大阿。女子四人,又庶子<军胜>阿,失其母姓氏。后,<智照>夫人,落发衣褐,为比丘尼,时,大王谓夫人曰:"今,中外平安,君臣高枕而无忧者,是太大角干之赐也,惟夫人宜其室家,儆诫相成,阴功茂焉,寡人欲报之德,未尝一日忘于心。其<南城>租每年一千石。"后,<兴德大王>封公为<兴武大王>。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八
○初,<法敏王>,纳<高句丽>叛众,又据<百济>故地有之。<唐><高宗>大怒,遣师来讨,<唐>军与<靺鞨>,营于<石门>之野。王遣将军<义福><春长>等御之,营于<带方>之野。时,长枪幢独别营,遇<唐>兵三千余人,捉送大将军之营。于是,诸幢共言:"长枪营独处成功,必得厚赏,吾等不宜屯聚,徒自劳耳。"遂各别兵分散。<唐>兵与<靺鞨>,乘其未阵击之,吾人大败,将军<晓川><义文>等死之。<庾信>子<元述>,为裨将,亦欲战死,其佐<淡凌>,止之曰:"大丈夫,非死之难,处死之为难也。若死而无成,不若生而图后效。"答田{曰}:"男儿不苟生,将何面目以见吾父乎。"便欲策马而走,<淡凌>揽不放,遂不能死,随上将军出<芜荑岭>,<唐>兵追及之。<居烈州>大监<阿珍含>一吉干,谓上将军曰:"公等努力速去。吾年已七十,能得几时活也!此时是吾死日也。"便横戟突阵而死,其子亦随而死。大将军等,微行入京。大王闻之,问<庾信>曰:"军败如此,奈何。"对曰:"<唐>人之谋,不可测也。宜使将卒各守要害。但<元述>不惟辱王命,而亦负家训,可斩也。"大王曰:"<元述>裨将,不可独施重刑。"乃赦之。<元述>惭惧,不敢见父,隐道{遁}于田园,至父薨后,求见母氏。母氏曰:"妇人有三从之义,今旣寡矣,宜从于子。若<元述>者,旣不得为子于先君,吾焉得为其母乎。"遂不见之。<元述>恸哭而不能去,夫人终不见焉。<元述>叹曰:"为<淡凌>所误,至于此极。"乃入<大伯山{太伯山}>。至乙亥年,<唐>兵来,攻<买苏川城>,<元述>闻之,欲死之,以雪前耻,遂力战有功赏,以不容于父母,愤恨不仕,以终其身。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零九
○嫡孙<允中>,仕<圣德大王>,为大阿,屡承恩顾,王之亲属,颇嫉妬之。时,属仲秋之望,王登<月城>岑头眺望,乃与侍从官,置酒以娱,命唤<允中>,有谏者曰:"今,宗室戚里,岂无好人,而独召疎远之臣,岂所谓亲亲者乎。"王曰:"今,寡人与卿等,安平无事者,<允中>祖之德也,若如公言,忘弃之,则非善善及子孙之义也。"遂赐<允中>密坐,言及其祖平生,日晩告退,赐<絶影山>马一匹,群臣望而已。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一零
○<开元>二十一年,大<唐>遣使敎翰{谕}曰:"<靺鞨><渤海>,外称蕃翰,内怀狡猾,今欲出兵问罪,卿亦发兵,相为角,闻有旧将<金庾信>孙<允中>在,须差此人为将。"仍赐<允中>金帛若干。于是,大王命<允中>弟<允文>等四将军,率兵会<唐>兵,伐<渤海>。<允中>庶孙<岩>,性聪敏,好习方术,少壮为伊,入<唐>宿卫,间就师,学阴阳家法,闻一隅,则反之以三隅,自述遁甲立成之法,呈于其师,师抚{怃}然曰:"不图吾子之明达,至于此也。"从是而后,不敢以弟子待之。<大历>中还国,为司天大博士,历<良><康><汉>三州大守{太守},复为执事侍郞<浿江鎭>头上。所至尽心抚字,三务之余,敎之以六阵兵法,人皆便之。尝有蝗虫,自西入<浿江>之界,蠢然蔽野,百姓忧惧。<岩>登山顶,焚香析{祈}天,忽风雨大作,蝗虫尽死。<大历>十四年己未,受命聘<日本国>。其国王,知其贤,欲勒留之。会,大<唐>使臣<高鹤林>来,相见甚。<倭>人认<岩>为大国所知,故不敢留乃还。
夏四月,旋风起,自<庾信>墓,至始祖大王之陵,尘雾暗冥,不辨人物,守陵人闻其中若有哭泣悲叹之声。<惠恭大王>,闻之恐惧,遣大臣(+<金敬信>),致祭谢过,仍于<鹫仙寺>,纳田三十结,以资冥福。是寺,<庾信>平<丽><济>二国,所营立也。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一一
○<庾信>玄孙<新罗>执事郞<长淸>,作行录十卷,行于世。颇多酿辞,故删落之,取其可书者,为之传。
四三卷列传三金庾信一二
○论曰:<唐><李绛>对<宪宗>曰:"远邪,进忠直,与大臣言,敬而信,无使小人参焉,与贤者游,亲而礼,无使不肖预焉。"诚哉,斯言也,实为君之要道也。故『书』曰:"任贤勿贰,去邪勿疑。"观夫<新罗>之待<庾信>也,亲近而无间,委任而不贰,谋行言听,不使怨乎不以,可谓得六五童蒙之吉。故<庾信>得以行其志,与上国协谋,合三土为一家,能以功名终焉。虽有<乙支文德>之智略<张保>之义勇,微<中国>之书,则泯灭而无闻,若<庾信>,则乡人称颂之,至今不亡。士大夫知之,可也,至于童牧,亦能知之,则其为人也,必有以异于人矣。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三。
四四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四。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四四卷列传四零零零零
列传第四。
<乙支文德><居柒夫><居道><异斯夫><金仁问><金阳><黑齿常之><张保>(+<郑年>)<斯多含>。
四四卷列传四乙支文德零一
○<乙支文德>,未详其世系。资沈有智数,兼解属文。<隋><开皇{大业}>中,<炀帝>下诏征<高句丽>。于是,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出<扶余>道,右翊卫大将军<于仲文>,出<乐浪>道,与九军至<鸭水>。<文德>受王命,诣其营诈降,实欲观其虚实。<述>与<仲文>,先奉密旨,若遇王及<文德>来,则执之,<仲文>等,将留之,尙书右丞<刘士龙>,为慰抚使,固止之,遂听<文德>归,深悔之,遣人<文德>曰:"更欲有议{言},可复来。"<文德>不顾,遂济<鸭>而归。<述>与<仲文>,旣失<文德>,内不自安。<述>以粮尽欲还,<仲文>谓{议}以精锐追<文德>,可以有功,<述>止之。<仲文>怒曰:"将军仗十万兵,不能破小贼,何颜以见帝。"<述>等不得已而从之,度<鸭水>追之。<文德>见<隋>军士有饥色,欲疲之,每战辄北{走},<述>等一日之中,七战皆捷。旣恃骤胜,又逼群议,遂进东,济<萨水>,去<平壤城>三十里,因山为营。
四四卷列传四乙支文德零二
○<文德>遗<仲文>诗曰:"神策究天文,妙算穷地理,战胜功旣高,知足愿云止。"
<仲文>答书谕之。<文德>又遣使诈降,请于<述>曰:"若旋师者,当奉王朝行在所。"<述>见士卒疲弊,不可复战,又<平壤城>险固,难以猝拔,遂因其诈而还,为方阵而行。<文德>出军,四面击之,<述>等且战且行,(+秋七月)至<萨水>,军半济,<文德>进军,击其后军,杀右屯卫将军<辛世雄>。于是,诸军俱溃,不可禁止,九军将士奔还,一日一夜,至<鸭水>,行四百五十里。初,度<辽>,九{凡}军三十万五千人,及还至<辽东城>,唯二千七百人。
四四卷列传四乙支文德零三
○论曰:<炀帝><辽东>之役,出师之盛,前古未之有也,<高句丽>一偏方小国,而能拒之,不唯自保而已,灭其军几尽者,<文德>一人之力也。『传』曰:"不有君子,其能国乎。"信哉。
四四卷列传四居柒夫零一
○<居柒夫>[或云<荒宗>。]姓<金>氏,<奈勿王>五世孙,祖<仍宿>角干,父<勿力>伊,<居柒夫>少弛有远志。祝发为僧,游观四方,便欲<高句丽>,入其境,闻法师<惠亮>开堂说经,遂诣听讲经。一日,<惠亮>问曰:"沙{汝}弥从何来?"对曰:"某<新罗>人也。"其夕,法师招来相见,握手密言曰:"吾阅人多矣,见汝容貌,定非常流,其殆有异心乎?"答曰:"某生于偏方,未闻道理,闻师之德誉,来伏{趋}下风,
愿师不拒,以卒发蒙。"师曰:"老僧不敏,亦能识子,此国虽小,不可谓无知人者,恐子见执,故密告之,宜疾其归。"<居柒夫>欲还,师又语曰:"相汝鹰视,将来必为将师{将帅}。若以兵行,无贻我害。"<居柒夫>曰:"若如师言,所不与师同{相}好者,有如日。"遂还国返本从仕,职至大阿。
四四卷列传四居柒夫零二
○<眞兴大王>六年乙丑,承朝旨,集诸文士,修撰国史,加官波珍。十二年辛未,王命<居柒夫>及<仇珍>大角<比台>角<耽知><非西><奴夫>波珍<西力夫>波珍<比次夫>大阿<未珍夫>阿等八将军,与<百济>侵<高句丽>。<百济>人先攻破<平壤>,<居柒夫>等,乘胜取<竹岭>以外,<高岘>以内十郡。至是,<惠亮>法师,领其徒,出路上,<居柒夫>下马,以军礼揖拜,进曰:"昔,游学之日,蒙法师之恩,得保性命,今,邂逅相遇,不知何以为报。"对曰:"今,我国政乱,灭亡无日,愿致之贵域。"于是,<居柒夫>同载以归,见之于王,王以为僧统,始置百座讲会及八关之法。<眞智王>元年丙申,<居柒夫>为上大等,以军国事务自任,至老终于家,享年七十八。
四四卷列传四居道零一
○<居道>,失其族姓,不知何所人也,仕<脱解>尼师今,为干。时,<于尸山国><居柒山国>,介居邻境,颇为国患。<居道>为边官,潜怀幷呑之志,每年一度,集群马于<张吐>之野,使兵士骑之,驰走以为戱乐,时人称为马叔{技}。两国人,习见之,以为<新罗>常事,不以为怪。于是,起兵马,击其不意,以灭二国。
四四卷列传四异斯夫零一
○<异斯夫>[或云<苔宗>。]姓<金>氏,<奈勿王>四世孙。<智度路王>时,为沿边官,袭<居道>权谋,以马戱,误<加耶[或云<加罗>。]国>取之。至十三年壬辰,为<阿瑟罗州{何瑟罗州}>军主,谋幷<于山国>。谓其国人愚悍,难以威降,可以计服,乃多造木偶师子{狮子},分载战舡,抵其国海岸,诈告曰:"汝若不服,则{卽}放此猛兽,踏杀之。"其人恐惧则{乃}降。<眞兴王>在位十一年,<太宝>元年,<百济>拔<高句丽><道萨城>,<高句丽>陷<百济><金岘城>。主{王}乘两国兵疲,命<异斯夫>,出兵击之,取二城增筑,留申{甲}士(+一千)戍之。时,<高句丽>遣兵来攻<金岘城>,不克而还。<异斯夫>追击之大胜。
四四卷列传四金仁问零一
○<金仁问>,字<仁寿>,<太宗大王>第二子也。幼而就学,多读儒家之书,兼涉<庄><老>浮屠之说。又善隶书射御乡乐,行艺纯熟,识量宏弘,时人推许。<永徽>二年,<仁问>年二十三岁,受主{王}命,□{入}大<唐>宿卫,<高宗>谓涉海来朝,忠诚可尙,特授左领军卫将军。四年,诏许归国觐省,<太宗大王>授以<押督州>援管{摠管}。于是,筑<獐山城>,以设险,<太宗>录其功,授食邑三百户。<新罗>屡为<百济>所侵,愿得<唐>兵为援助,以雪着{羞}耻,拟谕宿卫<仁问>乞师。会,<高宗>,以<苏定方>为<神丘>道大摠管,率师讨<百济>。帝征<仁问>,问道路险易,去就便宜。<仁问>应对尤详,帝悦制授<神丘>道副大摠管,赴军中。遂与<定方>济海,到<德物岛>。主{王}命太子,与将军<庾信><眞珠><天存>等,以巨舰一百,载兵迎延之。至<熊津>口,贼濒江屯兵,战破之,乘胜入其都城灭之。<定方>王<义慈>及太子<孝>王子<泰>等,回<唐>。
四四卷列传四金仁问零二
○大王嘉尙<仁问>功业,授波珍,又加角千{角干}。寻,入<唐>宿卫如前。<龙朔>元年,<高宗>召谓曰:"朕旣灭<百济>,除尔国患,今,<高句丽>负固,与<秽貊>同恶,违事大之礼,弃善邻之义,朕欲遣兵致讨,尔归告国王,出师同伐,以歼垂亡之虏。"<仁问>便归国,以致帝命,国王使<仁问>与<庾信>等,练兵以待。皇帝命邢国公<苏定方>,为<辽东>道行军大摠管,以六军,长驱万里,<丽>人于<须江{浿江}>,击破之,遂围<平壤>,<丽>人固守,故不能克。士马多死伤,粮道不继。<仁问>与留鎭<刘仁愿>,率兵兼输米四千石租二万余斛,赴之,<唐>人得食,以大雪,解围还。
四四卷列传四金仁问零三
○<罗>人将归,<高句丽>谋要击于半涂,<仁问>与<庾信>,诡谋夜遁。<丽>人翌日觉而追之,<仁问>等,回击大败之,斩首一万余级,获人五千余口而归。<仁问>又入<唐>,以<干封>元年,扈驾登封<泰山>,加授右骁卫大将军,食邑四百户。<摠章>元年戊辰,<高宗皇帝>遣英国公<李绩>,帅师伐<高句丽>,又遣<仁问>征兵于我。<文武大王>与<仁问>,出兵二十万,行至<北汉山城>,王住此,先遣<仁问>等,领兵会<唐>兵,击<平壤>月余,执王<臧>,<仁问>使主{王}于英公前,数其罪,王再拜,英公礼答之,卽以王及<男产><男律{男建}><男生>等还。<文武大王>,以<仁问>英略勇功,特异常伦,赐故大琢角干<朴纽>食邑五百户。<高宗>亦闻<仁问>屡有战功,制曰:"爪牙良将,文武英材,制爵疏封,尤宜嘉命。"仍加爵秩,食邑二千户。自后,侍卫宫禁,多历年所。
四四卷列传四金仁问零四
○<上元>元年,<文武王>纳<高句丽>叛众,又据<百济>故地。<唐>皇帝大怒,以<刘仁轨>为<林>道大摠管,发兵来讨,诏削王官爵。时,<仁问>为右骁卫员外大将军<临海郡>公,在京师,立以为王,令归国,以代其兄,仍策为<林州>大都督开府仪同三司,<仁问>恳辞不得命,遂上道。会,王遣使,入贡且谢罪,皇帝赦之,复王官爵,<仁问>中路而还,亦复前衔。<调露>元年,转鎭军大将军行右武威卫大将军,<载初>元年,授辅国大将军上柱国<临海郡>开国公左羽林军将军。<延载>元年四月二十九日,寝疾薨于帝都,享年六十六。讣闻,上震悼,赠加等,命朝散大夫行司礼寺大医署令<陆元景>判官朝散郞直司礼寺某等,押送灵柩{枢}。<孝昭大王{孝照大王}>追赠太大角干,命有司,以<延载>二年十月二十七日,于京<西原>。<仁问>七入大<唐>,在朝宿卫,计月日,凡二十二年。时,亦有<良图>海,六入<唐>,死千{于}<西京>,失其行事始末。
四四卷列传四金阳零一
○<金阳>字<魏昕>,<太宗大王>九世孙也。曾祖<周元>伊,祖<宗基>苏判,考<贞茹>波珍,皆以世家为将相。<阳>生而英杰。<大和{太和}>二年,<兴德王>三年,为<固城郡>大武{太守},寻拜<中原>大尹,俄转<武州>都督,所临有政誉。<开成>元年丙辰,<兴德王>薨,无嫡嗣,王之堂弟<均贞>,堂弟之子<悌隆>,争嗣位。<阳>与<均贞>之子阿<佑征><均贞>妹壻<礼征>,奉<均贞>为王,入<积板宫>,以族兵宿卫。<悌隆>之党<金明><利弘>等来围,<阳>陈兵宫门,以拒之曰:"新君在此,尔等何敢凶逆如此。"遂引弓射杀十数人。<悌隆>下<裴萱伯>,射<阳>中股。<均贞>曰:"彼众我寡,势不可,公其佯退,以为后图。"
<阳>,于是,突围而出,至<韩[一作<潢祇>。]市>,<均眞{均贞}>没于乱兵,<阳>号泣旻天,誓心白日,潜藏山野,以俟时来。
四四卷列传四金阳零二
○至<开成>二年八月,前侍中<佑征>,收残兵,入<淸海鎭>,结大使<弓福>,谋报不同天之雠。<阳>闻之,募集谋士兵卒,以三年二月,入海,见<枯征{佑征}>,与谋举事。三月,以劲卒五千人,袭<武州>,至城下,州人悉降,进次<南原>,<新罗>兵,与战克之。<佑征>以士卒久劳,且归<海鎭>,养兵马。冬,彗见西方,芒角指东,众贺曰:"此除旧布新,报寃雪耻之祥也。"<阳>号为乎东将军{平东将军},十二月再出,<金亮询>以<鹉洲>军来,<佑征>又遣骁勇<阎长><张弁><郑年><骆金><张律荣{张建荣}><李顺行>六将统兵,军容甚盛,鼓行至<武州><铁冶县>北州{川}。<新罗>大监<金敏周>,以兵逆之,将军<骆金><李顺行>,以马兵三千,突入彼军,杀伤殆尽。
四四卷列传四金阳零三
○四年正月十九日,军至<太丘{大丘}>,王以兵迎拒,逆击之,王军败北,生擒斩获,莫之能计。时,王顚沛逃人{入}离宫,兵士寻害之。<阳>于是命左右将军领骑土{士},徇曰:"本为报雠,今,渠魁就戮,衣冠士女百姓,宜各安居,勿妄动。"遂牧{收}复王城,人民案堵。<阳>召<萱伯>曰:"犬各吠非其主,尔以其主射我,义士也,我勿校,尔安无恐。"众闻之曰:"<萱伯>如此,其它何忧。"无不感悦。四月淸宫,奉迎侍中<佑征>卽位,是为<神武王>。至七月二十三日,大王薨,太子嗣位,是为<文圣王>。迫{追}录功,授苏判兼仓部令,转侍中兼兵部令,<唐>聘问,兼授公检校卫尉卿。
四四卷列传四金阳零四
○<大中>十一年八月十三日,薨于私第,享年五十。讣闻,大王哀恸,追赠舒发翰,其赠赙殓葬,一依<金庾信>旧例。以其年十二月八日,陪葬于<太宗大王>之陵。从父兄<昕>,字<泰>,父<璋如>,仕至侍中波珍。<昕>幼而聪悟,好学问。<长庆>二年,<宪德王>将遣人入<唐>,难其人,或荐<昕><太宗>之裔,精神朗秀,器宇深沈,可以当选。遂令入朝宿卫。岁余请还,皇帝诏授金紫光禄大夫试大常卿{太常卿}。及归,国王以不辱命,{擢}授<南原>大守{太守},累迁至<康州>大都督,寻加伊兼相国。
四四卷列传四金阳零五
○<开成>已未{己未}闰正月,为大将军,领军十万,御<淸海>兵于<大丘>,败绩。自以败军,又不能死绥,不复仕宦。入<小白山>,葛衣蔬食,与浮图游。至<大中>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感疾终于山齐{斋},享年四十七岁,以其年九月十日,葬于<奈灵郡>之南原。无嗣子,夫人主丧事,后为比丘尼。
四四卷列传四黑齿常之零一
○<黑齿常之>,<百济>西部人,长七尺余,骁毅有谋略,为<百济>达率兼<风达郡>将,犹<唐>刺史云。<苏定方>平<百济>,<常之>以所部降。而<定方>囚老王,纵兵大掠。<常之>惧,与左右酋长十余人遯去,啸合逋亡,依<任存山>自固,不旬日,归者三万。<定方>勒兵攻之,不克。遂复二百余城。<龙朔>中,<高宗>遣使招谕,乃诣<刘仁轨>降,入<唐>为左领军员外将军<州{洋州}>刺史。累从征伐积功,授爵赏殊等。久之,为<燕然道>大摠管,与<李多祚>等,击<突厥>破之。左监门卫中郞将<宝璧>,欲穷追邀功,诏与<常之>共讨,<宝璧>独进,为虏所覆,举军没。
<宝璧>下吏诛,<常之>坐无功。会,<周兴>等诬其与鹰扬将军<赵怀节>叛,捕系诏狱,投死。<常之>御下有恩,所乘马为士所,或请罪之。答曰:"何遽以私马,鞭官兵乎?"前后赏赐分麾下,无留。及死,人皆哀其枉。
四四卷列传四张保零一
○<张保>[『罗纪』作<弓福>。]<郑年>[<年>或作<连>。],皆<新罗>人,但不知乡邑父祖。皆善鬪战,<年>复能没海底,行五十里不,角其勇壮,<保>差不及也,<年>以兄呼<保>。<保>以齿,<年>以艺,常龃龉不相下。二人如<唐>,为武宁军小将,骑而用枪,无能敌者。后,<保>还国,谒大王曰:"遍<中国>,以吾人为奴婢,愿得鎭<淸海>,使贼不得掠人西去。"<淸海>,<新罗>海路之要,今谓之<莞岛>。大王与<保>万人,此后,海上无乡人者。<保>旣贵,<年>去职饥寒,在<泗>之<涟氷县{涟水县}>。一日,言于戍将<冯元规>曰:"我欲东归,乞食于<张保>。"<元规>曰:"若与<保>所负如何,奈何去取死其手?"<年>曰:"饥寒死,不如兵死快,况死故乡耶。"遂去谒<保>,飮之极欢。飮未卒,闻王弑国乱无主,<保>分兵五千人与<年>,持<年>手泣曰:"非子不能平祸难。"<年>入国,诛叛者立王,王召<保>为相,以<年>代守<淸海>。[此与<新罗>传记颇异,以<杜牧>立传,故两存之。]
四四卷列传四张保零二
○论曰:<杜牧>言:"<天宝><安禄山>乱,<朔方>节度使<安思顺>,以<禄山>从弟赐死,诏<郭汾阳>代之。后旬日,复诏<李临淮>,持节分<朔方>半兵,东出<赵><魏>。当<思顺>时,<汾阳><临淮>俱为牙门都将,二人不相能,虽同盘飮食,常相视,不交一言。及<汾阳>代<思顺>,<临淮>欲亡去,计未决,诏<临淮>,分<汾阳>半兵东讨。<临淮>入请曰:'一死固甘,乞免妻子。'<汾阳>下,持手上堂,偶坐曰:'今国乱主迁,非公不能东伐,岂怀私忿时耶。'及别,执手泣涕,相勉以忠义,讫平巨盗,实二公之力。知其心不叛,知其材可任,然后,心不疑,兵可分。平生积愤,知其心,难也。忿必见短,知其材,益难也。此<保>与<汾阳>之贤等耳。<年>投<保>,必曰:'彼贵我贱,我降下之,不宜以旧忿杀我。'<保>果不杀,人之常情也;<临淮>请死于<汾阳>,亦人之常情也。<保>任<年>事,出于己。<年>且饥寒,易为感动。<汾阳><临淮>平生抗立,<临淮>之命,出于天子,于<保>,<汾阳>为优,此乃圣贤迟疑成败之际也。彼无他也,仁义之心,与杂情植,杂情胜则仁义灭,仁义胜则杂情消。彼二人,仁义之心旣胜,复资之以明,故卒成功。世称<周><召>为百代之师,<周公>拥孺子,而<召公>疑之。
以<周公>之圣<召公>之贤,少事<文王>,老佐<武王>,能平天下,<周公>之心,<召公>且不知之。苟有仁义之心,不资以明,虽<召公>尙尔,况其下哉。语曰:'国有一人,其国不亡。'夫亡国,非无人也,丁其亡时,贤人不用。苟能用之,一人足矣。"<宋祈{宋祁}>曰:"嗟乎,不以怨毒相甚{},而先国家之忧,<晋>有<祁奚>,<唐>有<汾阳>,<保>,孰谓<夷>无人哉。"
四四卷列传四斯多含零一
○<斯多含>,系出眞骨,<奈密王>七世孙也,父<仇梨知>级。本高门华胄,风标淸秀,志气方正,时人请奉为花郞,不得已为之。其徒无虑一千人,尽得其欢心。<眞兴王>命伊<异斯夫>,袭<加罗[一作<加耶>。]国>。时,<斯多含>年十五六,请从军,王以幼少不许,其请勤而志{确},遂命为贵幢裨将,其徒从之者亦众。及抵其国界,请于元帅,领麾下兵,先入<檀梁>[<檀梁>,城门名。<加罗>语谓门为梁云。]。其国人,不意兵猝至,惊动不能御,大兵乘之,遂灭其国。师还,王策功,赐<加罗>人口三百,受已皆放,无一留者。又赐田,固辞,王强之,请赐<阏川>不毛之地而已。<含>始与<武官郞>,约为死友。及<武官>病卒,哭之恸甚,七日亦卒,时年十七岁。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四。
四五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五。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四五卷列传五零零零零
列传第五。
<乙巴素><金后稷><禄眞><密友><纽由><明临夫><昔于者{昔于老}><朴堤上><贵山><温达>。
四五卷列传五乙巴素零一
○<乙巴素>,<高句丽>人也。<国川王>时,沛者<于留{于卑留}>评者<左可虑>等,皆以外戚擅权,多行不义,国人怨愤。王怒欲诛之,<左可虑>等谋反,王诛窜之。遂下令曰:"近者,官以宠授,位非德进,毒流百姓,动我王家,此寡人不明所致也。今,汝四部,各举贤良在下者。"于是,四部共举东部<晏留>,王征之,委以国政。
四五卷列传五乙巴素零二
○<晏留>言于王曰:"微臣庸愚,固不足以参大政。西<鸭谷><左勿村><乙巴素>者,<琉璃王>大臣<乙素>之孙也。性质刚毅,智虑渊深,不见用于世,力田自给。大王若欲理国,非此人则不可。"王遣使以卑辞重礼聘之,拜中畏大夫,加爵为于台。谓曰:"孤承先业,处臣民之上,德薄材短,未济于理。先生藏用晦明,穷处草泽者久矣,今不我弃,幡然而来,非独孤之喜幸,社稷生民之福也。请安承敎,公其尽心。"
四五卷列传五乙巴素零三
○<巴素>意虽许国,谓所受职,不足以济事。乃对曰:"臣之驽蹇,不敢当严命,愿大王选贤良,授高官,以成大业。"王知其意,乃除为国相,令知政事。于是,朝臣国戚,谓<巴素>以新间旧,疾之。王有敎曰:"无贵贱,苟不从国相者,族之。"<巴素>退而告人曰:"不逢时则隐,逢时则仕,士之常也。今,上待我以厚意,其可复念旧隐乎。"乃以至诚奉国,明政敎,愼赏罚,人民以安,内外无事。王谓<晏留>曰:"若无子之一言,孤不能得<巴素>以共理。今,庶绩之凝,子之功也。"拜为大使者。至<山上王>七年秋八月,<巴素>卒,国人哭之恸。
四五卷列传五金后稷零一
○<金后稷>,<智证王>之曾孙。事<眞平大王>,为伊,转兵部令。大王颇好田猎,<后稷>谏曰:"古之王者,必一日万机,深思远虑,左右正士,容受直谏,,不敢逸豫,然后,德政醇美,国家可保。今,殿下日与狂夫猎士,放鹰犬,逐雉兎,奔驰山野,不能自止。<老子>曰:'驰骋田猎,令人心狂。'『书』曰:'内作色荒,外作禽荒,有一于此,未或不亡。'由是观之,内则荡心,外则亡国,不可不省也,殿下其念之。"王不从,又切谏,不见听。
四五卷列传五金后稷零二
○后,后稷疾病,将死,谓其三子曰:"吾为人臣,不能匡救君恶,恐大王游娱不已,以至于亡败,是吾所忧也。虽死,必思有以悟君,须吾骨于大王游之路侧。"子等皆从之。
他日,王出行,半路有远声,若曰莫去。王顾问:"声何从来。"从者告云:"彼<后稷>伊之墓也。"遂陈<后稷>临死之言,大王然流涕曰:"夫子忠谏,死而不忘,其爱我也深矣。若终不改,其何颜于幽明之间耶。"遂终身不复猎。
四五卷列传五禄眞零一
○<禄眞>,姓与字,未详。父<秀奉>一吉。<禄眞>二十三岁始仕,屡经内外官,至<宪德大王>十年戊戌,为执事侍郞。十四年,国王无嗣子,以母弟<秀宗>,为储贰,入<月池宫>。时,<忠恭>角干为上大等,坐政事堂,注拟内外官,退公感疾,召国医诊脉,曰:"病在心脏,须服龙齿汤。"遂告暇三七日,杜门不见宾客。
四五卷列传五禄眞零二
○于是,<禄眞>造而请见,门者拒焉。<禄眞>日{曰}:"下官非不知相公移疾谢客,须献一言于左右,以开郁之虑,故此来耳,若不见,则不敢退也。"门者再三复之,于是,引见。<禄眞>进曰:"伏闻宝体不调,得非早朝晩罢,蒙犯风露,以伤荣卫之和,失支体之安乎?"曰:"未至是也,但昏昏,精神不快耳。"<禄眞>曰:"然则公之病,不须药石,不须针,可以至言高论,一攻而破之也,公将闻之乎?"曰:"吾子不我遐遗,惠然光临,愿听玉音,洗我胸臆。"
四五卷列传五禄眞零三
○<禄眞>曰:"彼梓人之为室也,材大者为梁柱,小者为椽,偃者植者各安所施,然后,大厦成焉。古者,贤宰相之为政也,又何异焉?才巨者,置之高位,小者授之薄任。内则六官百执事,外则方伯连率郡守县令,朝无阙位,位无非人,上下定矣,贤不肖分矣,然后,王政成焉。
今则不然,徇私而灭公,为人而择官,爱之则虽不材,拟送于云,憎之则虽有能,图陷于沟壑。取舍混其心,是非乱其志,则不独国事浊,而为之者,亦劳且病矣。若其当官淸白,事恪恭,杜货赂之门,远请托之累,黜陟只以幽明,予夺不以爱憎,如衡焉,不可枉以轻重,如绳焉,不可欺以曲直。如是,则刑政允穆,国家和平,虽曰开<孙弘>之合,置<曹参>之酒,与朋友故旧,谈笑自乐可也。又何必区区于服饵之间,徒自费日废事为哉?"
四五卷列传五禄眞零四
○角干,于是,谢遣医官,命驾朝王室。王曰:"谓卿克日服药,何以来朝?"答曰:"臣闻<禄眞>之言,同于药石,岂止飮龙齿汤而已哉?"因为王一一陈之。王曰:"寡人为君,卿为相,而有人直言如此,何喜如焉?不可使储君不知,宜往<月池宫>。"储君闻之,入贺曰:"尝闻君明则臣直,此亦国家之美事也。"后,<熊川州>都督<宪昌>反叛,王举兵讨之,<禄眞>从事有功,王授位大阿,辞不受。
四五卷列传五密友纽由零一
○<密友><纽由>者,<高句丽>人也。<东川王>二十年,<魏><幽州>刺史<丘俭>,将兵来侵,陷<丸都城>。王出奔,将军<王>追之。王欲奔<南沃沮>,至于<竹岭>,军士奔散殆尽。唯<东部><密友>,独在侧,谓王曰:"今追兵甚迫,势不可脱。臣请决死而御之,王可遁矣。"遂募死士,与之赴敌力战,王仅得脱而去,依山谷,聚散卒自卫。谓曰:"若有能取<密友>者,厚赏之。"下部<刘屋句>前对曰:"臣试往焉。"遂于战地,见<密友>伏地,乃负而至,王枕之以股,久而乃苏。
四五卷列传五密友纽由零二
○王间行转辗,至<南沃沮>,<魏>军追不止。王计穷势屈,不知所为。<东部>人<纽由>进曰:"势甚危迫,不可徒死。臣有愚计,请以飮食,往<魏>军,因伺隙,刺杀彼将,若臣计得成,则王可奋击决胜。"王曰:"诺。"<纽由>入<魏>军,诈降曰:"寡君获罪于大国,逃至海滨,措躬无地矣。将以请降于阵前,归死司寇,先遣小臣,致不之物,为从者羞。"<魏>将闻之,将受其降,<纽由>隐刀食器,进前拔刀,刺<魏>将胸,与之俱死,<魏>军遂乱。
四五卷列传五密友纽由零三
○王分军为三道,急击之,<魏>军扰乱,不能陈,遂自<乐浪>而退。王复国论功,以<密友><纽由>,为第一。赐<密友><巨谷><靑木谷>,赐<屋句><鸭绿豆讷河原>,以为食邑,追赠<纽由>为九使者。又以其子<多优>为大使者。
四五卷列传五明临答夫零一
○<明临夫>,<高句丽>人也。<新大王>时,为国相。<汉><玄郡>大守{太守}<耿临>,发大兵欲攻我,王问群臣战守执{孰}便。众议曰:"<汉>兵,恃众轻我,若不出战,彼以我为怯,数来,且我国山险而路隘,此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当者也。<汉>兵虽众,无如我何,请出师御之。"<夫>曰:"不然,<汉>国大民众,今以强兵远鬪,其锋不可当也。而又兵众者宜战,兵小{少}者宜守,兵家之常也。今,<汉>人千里转粮,不能持久,若我深沟高垒,淸野以待之,彼必不过旬月,饥困而归。我以劲卒迫之,可以得志。"王然之,城固守。
四五卷列传五明临答夫零二
○<汉>人攻之不克,士卒饥饿引还。<夫>帅师数千骑,追之,战于<坐原>,<汉>军大败,匹马不反。王大悦,赐<答夫><坐原>及<质山>,为食邑。十五年秋九月卒,年百十三岁。王自临恸,罢朝七日,以礼葬于<质山>,置守墓二十家。
四五卷列传五昔于老零一
○<昔于老>,<奈解>尼师今之子。[或云,角干<水老>之子也。]<助贲王>二年七月,以伊为大将军,出讨<甘文国>,破之,以其地为郡县。四年七月,<倭>人来侵,<于老>逆战于<沙道>,乘风纵水{火},焚贼战舰,贼溺死且尽。十五年正月,进为舒弗耶{舒弗邯}兼知兵马事。十六年,(+冬十月)<高句丽>侵北边,出击之,不克,退保<马头栅>。至夜,士卒寒苦,<于老>躬行劳问,手烧薪{},暖热之,群心感喜,如夹。<沽解王{沾解王}>在位,<沙梁伐国>旧属我,忽背而归<百济>,<于老>将兵往讨灭之。
四五卷列传五昔于老零二
○七年癸酉,<倭国>使臣<葛那古{葛耶古}>在馆。<于老>主之,与客戱言:"早晩,以汝王为盐奴,王妃为妇。"<倭>王闻之怒,遣将军<于道朱君>,讨我,大王出居于<柚村>。<于老>曰:"今兹之患,由吾言之不愼,我其当之。"遂抵<倭>军,谓曰:"前日之言,戱之耳,岂意兴师至于此耶。"<倭>人不答,执之,积柴置其上,烧杀之乃去。<于老>子,幼弱不能步,人抱以骑而归,后为<讫解>尼师今。<未邹王{味邹王}>时,<倭>国大臣来聘,<于老>妻请于国王,私飨<倭>使臣。及其泥醉,使壮士曳下庭焚之,以报前怨。<倭>人忿,来攻<金城>,不克引归。
四五卷列传五昔于老零三
○论曰:<于老>为当时大臣,掌军国事,战必克,虽不克,亦不败,则其谋策必有过人者。然以一言之悖,以自取死,又令两国交兵,其妻能报怨,亦变而非正也。若不尔者,其功业,亦可录也。
四五卷列传五朴堤上零一
○<朴堤上>[或云<毛末>。],始祖<赫居世>之后,<婆娑>尼师今五世孙。祖,<阿道>葛文王;父,<勿品>波珍。<堤上>仕为<良州>干。先是,<实圣王>元年壬寅,与<倭>国讲和,<倭>王请以<奈勿王>之子<未斯欣>为质。王尝恨<奈勿王>使己质于<高句丽>,思有以释憾于其子,故不拒而遣之。又十一年王子{壬子},<高句丽>,亦欲得<未斯欣>之兄<卜好>为质,大王又遣之。及<讷祗王>卽位,思得辩士,往迎之。闻<水酒村>千{干}<伐宝靺><一利村>干<仇里><利伊村>干<波老>三人有贤智,召问曰:"吾弟二人,质于<倭><丽>二国,多年不还。兄弟之故,思念不能自止,愿使生还,若之何而可?"三人同对曰:"臣等闻<良州>千{干}<堤上>,刚勇而有谋,可得以解殿下之忧。"
四五卷列传五朴堤上零二
○于是,征<堤上>使前,告三臣之言,而请行。<堤上>对曰:"臣虽愚不肖,敢不唯命{祗}承。"遂以聘礼入<高句丽>,语王曰:"臣闻交邻国之道,诚信而已。若交质子,则不及五,诚未{末}世之事也。今,寡君之爱第{弟}在此,殆将十年。寡君以在原之意,永怀不已。若大王惠然归之,则若九牛之落一毛,无所损也。而寡君之德大王也,不可量也,王其念之。"王曰:"诺。"许与同归。
及归国,大王喜慰曰:"我念二弟,如左右臂,今只得一臂,奈何?"
四五卷列传五朴堤上零三
○<堤上>报曰:"臣虽奴才,旣以身许国,终不辱命。然,<高句丽>大国,王亦贤君,是故,臣得以一言悟之。若<倭>人,不可以口舌谕,当以诈谋,可使王子归来。臣适彼,则请以背国论使彼闻之。"乃以死自誓,不见妻子,{祗}<粟浦>,泛舟向<倭>。其妻闻之,奔至浦口,望舟大哭曰:"好归来。"<堤上>回顾曰:"我将命入敌国,尔莫作再见期。"遂径入<倭国>,若叛来者,<倭>王疑之。<百济>人,前入<倭>,谗言:<新罗>与<高句丽>谋侵王国,<倭>遂遣兵,逻戍<新罗>境外。会<高句丽>来侵,幷擒杀<倭>逻人,<倭>王乃以<百济>人言为实。又闻<罗>王囚<未斯欣><堤上>之家人,谓<堤上>实叛者。
四五卷列传五朴堤上零四
○于是,出师将,袭<新罗>,兼差<堤上>与<未斯欣>为将,兼使之乡导。行至海中山岛,<倭>诸将密议,灭<新罗>后,执<堤上><未斯欣>妻以还。<堤上>知之,与<未斯欣>乘舟游,若捉鱼鸭者,<倭>人见之,以谓无心喜焉。于是,<堤上>劝<未斯欣>潜归本国。<未斯欣>曰:"仆奉将军如父,岂可独归。"<堤上>曰:"若二人俱发,则恐谋不成。"<未斯欣>抱<堤上>项,泣辞而归。<堤上>独眠室内,晏起,欲使<未斯欣>远行。诸人问:"将军何起之晩?"答曰:"前日,行舟劳困,不得夙兴。"及出,知<未斯欣>之逃,遂缚<堤上>,行舡追之。适,烟雾晦冥,望不及焉。
四五卷列传五朴堤上零五
○归<堤上>于王所,则流于<木岛>,未几,使人以薪火烧烂支体,然后,斩之。大王闻之哀恸,追赠大阿,厚赐其家,使<未斯欣>,娶其<堤上>之第二女为妻,以报之。初,<未斯欣>之来也,命六部远迎之,及见,握手相泣。会兄弟置酒极娱,王自作歌舞,以宣其意。今,乡乐<忧息曲>,是也。
四五卷列传五贵山零一
○<贵山>,<沙梁部>人也。父,<武殷>阿干。<贵山>少与部人<项>为友。二人相谓曰:"我等期与士君子游,而不先正心修身,则恐不免于招辱,闻道于贤者之侧乎。"时,<圆光>法师,入<隋>游学,还居<加悉寺>,为时人所尊礼。
四五卷列传五贵山零二
○<贵山>等诣门,衣进告曰:"俗士蒙,无所知识,愿赐一言,以为终身之诫。"法师曰:"佛戒有菩萨戒,其别有十,若等为人臣子,恐不能堪。今有世俗五戒,一曰事君以忠,二曰事亲以孝,三曰交友以信,四曰临战无退,五曰杀生有择,若等,行之无忽!"
四五卷列传五贵山零三
○<贵山>等曰:"他则旣受命矣,所谓杀生有择,独未晓也。"师曰:"六斋日春夏月不杀,是择时也。不杀使畜,谓马牛犬。不杀细物,谓肉不足一,是择物也。如此,唯其所用,不求多杀,此可谓世俗之善戒也。"<贵山>等曰:"自今已后,奉以周旋,不敢失坠。"
四五卷列传五贵山零四
○<眞平王><福{建福}>&十九{二十四}年壬戌秋八月,<百济>大发兵,来围<阿莫[一作莫{暮}。](+山)城>。王使将军波珍干<干品><武梨屈><伊梨伐>级干<武殷><比梨耶>等,领兵拒之,<贵山><项>,幷以少监赴焉。<百济>败,退于<泉山>之泽,伏兵以待之。我军进击,力困引还。时,<武殷>为殿,立于军尾,伏猝出,钩而下之。<贵山>大言曰:"吾尝闻之师曰:'士当军无退',岂敢奔北乎。"击杀贼数十人,以己马出父,与<项>挥戈力鬪。诸军见之奋击,横尸满野,匹马只轮,无反者。<贵山>等金疮满身,半路而卒。王与群臣,迎于<阿那>之野,临尸痛哭,以礼殡葬,追赐位<贵山>奈麻,<项>大舍。
四五卷列传五温达零一
○<温达>,<高句丽><平冈王>时人也。容貌龙钟可笑,中心则{晓//晔}{然}。蒙{家}甚贫,常乞食以养母,破衫弊履,往来于市井间,时人目之为<愚温达>。<平冈王>少女儿好啼,王戱曰:"汝常啼我耳,长必不得为士大夫妻,当归之<愚温达>。"王每言之。
四五卷列传五温达零二
○及女年二八,欲下嫁于<上部><高>氏,公主对曰:"大王常语,汝必为<温达>之妇,今何故改前言乎?匹夫犹不欲食言,况至尊乎。故曰:'王者无戱言'今大王之命,谬矣,妾不敢祗承。"王怒曰:"汝不从我敎,则固不得为吾女也,安用同居?宜从汝所适矣。"
四五卷列传五温达零三
○于是,公主以实{宝}钏数十枚系后,出宫独行。路遇一人,问<温达>之家,乃行至其家,见盲老母,近前拜,问其子所在。老母对曰:"吾子贫具{且}陋,非贵人之所可近。今闻子之臭,芬馥异常,接子之手,柔滑如绵,必天下之贵人也。因谁之,以至于此乎?惟我息,不忍饥,取楡皮于山林,久而未还。"公主出行,至山下,见<温达>负楡皮而来。公主与之言怀,<温达>悖然曰:"此非幼女子所宜行,必非人也,狐鬼也,勿迫我也!"遂行不顾。公主独归,宿柴门下,明朝,更入,与母子备言之。<温达>依违未决,其母曰:"吾息至陋,不足为贵人匹,吾家至,固不宜贵人居。"公主对曰:"古人言:'一斗粟犹可,一尺布犹可缝',则苟为同心,何必富贵然后,可共乎?"乃卖金钊{钏},买得田宅奴婢牛马器物,资用完具。
四五卷列传五温达零四
○初,买马,公主语<温达>曰:"愼勿买市人马,须择国马病瘦而见放者,而后换之。"<温达>如其言。公主养饲甚勤,马日肥且壮。<高句丽>常以春三月三日,会猎<乐浪>之丘,以所获猪鹿,祭天及山川神。至其日,王出猎,群臣及五部兵士皆从。于是,<温达>以所养之马随行,其驰骋,常在前,所获亦多,他无若者。王召来,问姓名,惊且异之。
四五卷列传五温达零五
○时,<后周><武帝>出师伐<辽东>,王领军逆战于<拜山{肄山}>之野。<温达>为先锋,疾鬪斩数十余级,诸军乘胜奋击大克。及论功,无不以<温达>为策{第}一。王嘉叹之曰:"是吾女壻也。"备礼迎之,赐爵为大兄。由此,宠荣尤渥,威权日盛。及<阳冈王{阳王}>卽位,<温达>奏曰:"惟<新罗>,割我<汉北>之地,为郡县,百姓痛恨,未尝忘父母之国。愿大王不以愚不肖,授之以兵,一往必还吾地。"王许焉。临行誓曰:"<鸡立岘><竹岭>已西,不归于我,则不返也。"遂行,与<罗>军战于<阿旦城>之下,为流矢所中,路{}而死。欲葬,柩不肯动,公主来抚棺曰:"死生决矣,于乎,归矣。"遂举而。大王闻之悲恸。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五。
四六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六。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四六卷列传六零零零零
列传第六。
<强首><崔致远><薛聪>。
四六卷列传六强首零一
○<强首>,<中原京><沙梁>人也。父<昔谛>奈麻。其母,梦见人有角,而妊身反{及}生,头后有高骨。<昔谛>以儿就当时所谓贤者,问曰:"此儿头骨如此,何也?"答曰:"吾闻之,<伏羲>虎形,<女>蛇身,<神农>牛头,<皇陶{皐陶}>马口,则圣贤同类,而其相亦有不凡者。又观儿首有子,于相法,面无好,头无恶,则此必奇物乎!"
四六卷列传六强首零二
○父还谓其{妻}曰:"尔子非常儿也,好养育之,当作将来之国士也。"及壮,自知读书,通晓义理。父欲观其志,问曰:"尔学佛乎?学儒乎?"对曰:"愚闻之,佛世外敎也。愚人间人,安用学佛为?愿学儒者之道。"父曰:"从尔所好。"遂就师读『孝经』『曲礼』『尔雅』『文选』。所间{闻}虽浅近,而所得愈高远,魁然为一时之杰。遂入仕历官,为时闻人。
四六卷列传六强首零三
○<强首>常{尝}与<釜谷>冶家之女野合,情好颇笃。及年二十岁,父母媒邑中之女有容行者,将妻之,<强首>辞不可以再娶。
父怒曰:"尔有时名,国人无不知,而以微者为偶,不亦可耻乎。"<强首>再拜曰:"贫且贱非所羞也,学道而不行之,诚所羞也。尝闻古人之言曰:'糟糠之妻,不下堂;贫贱之交,不可忘。'则贱妾所不忍弃者也。"
四六卷列传六强首零四
○及<太宗大王>卽位,<唐>使者至,传诏书。其中有难读处,王召问之。在王前一见说释无疑滞。王惊喜,恨相见之晩,问其姓名。对曰:"臣本<任那><加良>人,名<字头{牛头}>。"王曰:"见卿头骨,可称<强首>先生。"使制回谢<唐>皇帝诏书表。文工而意尽,王益奇之,不称名,言<任生>而已。<强首>未尝谋生,家贫怡如也。王命有司,岁赐<新城>租一百石。<文武王>曰:"<强首>文章自任,能以书翰致意于<中国>及<丽><济>二邦,故能结好成功。我先王请兵于<唐>,以平<丽><济>者,虽曰武功,亦由文章之助焉。则<强首>之功,岂可忽也?"授位沙,增俸岁租二百石。
四六卷列传六强首零五
○至<神文大王>时卒,葬事官供其赙。赠衣物匹段尤多,家人无所私,皆归之佛事。其妻之{乏}于食,欲还乡里。大臣闻之,请王赐租百石。妻辞曰:"妾,贱者也,衣食从夫,受国恩多矣。今旣独矣,岂敢再辱厚赐乎?"遂不受而归。<新罗>古记曰:"文章则<强首><帝文><守眞><良图><风训><骨{骨番}>。"<帝文>已下事逸,不得立传。
四六卷列传六崔致远零一
○<崔致远>,字<孤云>[或云<海云>。],王京<沙梁部>人也。史传泯灭,不知其世系。<致远>少,精敏好学。至年十二,将随海舶入<唐>求学,其父谓曰:"十年不第,卽非吾子也,行矣勉之!"<致远>至<唐>,追师学问无怠。
四六卷列传六崔致远零二
○<干符>元年甲午,礼部侍郞<裴瓒>下,一举及第,调授<宣州><水>县尉。考绩为承务郞侍御史内供奉,赐紫金鱼袋。时<黄巢>叛,<高騈>为诸道行营兵马都统以讨之。<致远>为从事,以姿{委}书记之任,其表状书启传之至今。及年二十八岁,有归宁之志,<僖宗>知之,<光启>元年,使将诏书来聘。留为侍读,兼翰林学士守兵部侍郞知瑞书监(+事)。<致远>自以西学多所得,及来将行己志,而衰季多疑忌,不能容,出为<大山郡>大守{太守}。
四六卷列传六崔致远零三
○<唐><昭宗><景福>二年,纳旌节使兵部侍郞<金处诲>,没于海,卽差<城郡>太守<金峻>为告奏使。时<致远>为<富城郡>大守{太守},{王}召为贺正使,以比岁饥荒,因之,盗贼交午,道梗不果行。其后<致远>亦尝奉使如<唐>,但不知其岁月耳。故其文集有上大师{太师}侍中状云:"伏闻:东海之外有三国,其名<马韩><卞韩><辰韩>。<马韩>则<&高丽{高句丽}>,<卞韩>则<百济>,<辰韩>则<新罗>也。<&高丽{高句丽}><百济>,全盛之时,强兵百万,南侵<吴><越>,北挠<幽><燕><齐><鲁>,为<中国>巨。<隋>皇失驭,由于征<辽>。<贞观>中,我<唐><太宗皇帝>,亲统六军渡海,恭行天罚,<&高丽{高句丽}>畏威请和,<文皇>受降回。此际我<武烈大王>,请以犬马之诚,助定一方之难,入<唐>朝谒,自此而始。后以<&高丽{高句丽}><百济>,踵前造恶,<武烈七{武烈入/武烈王}>朝请为乡导。
至<高宗>皇帝<显庆>五年,勅<苏定方>,统十道强兵楼舡万只,大破<百济>,乃于其地,置<扶余>都督府,招缉遗氓,{}以<汉>官,以臭味不同,屡闻离叛,遂徙其人于<河南>。<摠章>元年,命英公<徐绩{李绩}>,破<高句丽>,置<安东>都督府。至<仪凤>三年,徙其人于<河南><右>。<高句丽>残类聚,北依<大白山{太白山}>下,国号为<渤海>。<开元>二十年,怨恨天朝,将兵掩袭<登州>,杀刺史<韦俊>。于是,<明>皇帝大怒,命内史<高品><何行成>大卿{太仆卿}<金思兰>,发兵过海攻讨,仍就加我王<金>某,为正大尉{太尉}持节充宁海军事<林州>大都督。以冬深雪厚,<蕃><汉>苦寒,勅命回军。至今三百余年,一方无事,沧海晏然,此乃我<武烈大王>之功也。今某儒门未{末}学,海外凡村{材},谬奉表章,来朝乐土,凡有诚恳,礼合披陈。伏见:<元和>十二年,本国王子,<金张廉>风飘,至<明州>下岸,<浙东>某官,发送入京。<中和>二年,入朝使<金直谅>,为叛臣作乱,道路不通,遂于<楚州>下岸,至<杨州>,得知圣驾幸<蜀>。<高>大尉{太尉}差都头<张俭>,监押送至<西川>。已前事例分明。伏乞:大师{太师}侍中,俯降台恩,特赐水陆券牒,令所在供给舟舡,熟食及长行驴马草料,幷差军将,监送至驾前。"此所谓太师侍中,姓名亦不可知也。
四六卷列传六崔致远零四
○<致远>自西事大<唐>,东归故国,皆遭乱世,屯蹇连,动辄得咎,自伤不偶{遇},无复仕进意,逍遥自放,山林之下江海之滨,营台植松竹,枕藉书史,啸咏风月。若<庆州><南山><刚州><氷山><陜州><淸凉寺><智异山><双溪寺><合浦县>别墅,此皆游焉之所。最后,带家隐<伽耶山><海印寺>,与母兄浮图<贤俊>及<定玄>师,结为道友,栖迟偃仰,以终老焉。始西游时,与<江东>诗人<罗隐>相知。<隐>负才自高,不轻许可人,示<致远>所制歌诗五轴。
四六卷列传六崔致远零五
○又与同年<顾云>友善,将归,<顾云>以诗送别,略曰:"我闻海上三金鳖,金鳖头戴山高高。山之上兮,珠宫,贝阙,黄金殿,山之下兮,千里万里之洪涛。傍边一点<林>碧,鳖山孕秀生奇特。十二乘船渡海来,文章感动<中华国>。十八横行战词苑,一箭射破金门策。"『新唐书艺文志』云:"<崔致远>『四六集』一卷『桂苑笔耕』二十卷"注云:"<崔致远><高丽>人,宾贡及第为<高騈>从事。"其名闻上国如此。又有『文集』三十卷,行于世。初我<太祖>作兴,<致远>知非常人,必受命开国,因致书问有"<林>黄叶,<鹄岭>靑松"之句。其门人等,至国初来朝,仕至达官者非一。<显宗>在位,为<致远>密赞祖业,功不可忘,下敎,赠内史令,至十四岁<大平{太平}>二{三}年壬戌{癸亥}五{二}月,赠谥<文昌侯>。
四六卷列传六薛聪零一
○<薛聪>,字<聪智>,祖<谈捺>奈麻,父<元晓>。初为桑门,掩{淹}该佛书,旣而返本,自号<小性居士>。<聪>性明锐,生知道待{道术}。以方言读九经,训导后生,至今学者宗之。又能属文,而世无传者。但今南地,或有<聪>所制碑铭,文字{缺}落不可读,竟不知其何如也。
<神文大王>以仲夏之月,处高明之室,顾谓<聪>曰:"今日,宿雨初歇,熏风微凉,虽有珍馔哀音,不如高谈善谑,以舒伊郁。吾子必有异闻,为我陈之?"
四六卷列传六薛聪零二
○<聪>曰:"唯,臣闻昔花王之始来也,植之以香园,护之以翠幕,当三春而发艶,凌百花而独出。于是,自迩及遐,艶艶之灵,夭夭之英,无不奔走上谒,唯恐不及。忽有一佳人,朱颜玉齿,鲜妆服,伶而来,绰约而前曰:'妾履雪白之沙汀,对镜淸之海而{面}沐春雨以去{垢},快{袂}淸风而自适,其名曰蔷薇。闻王之令德,期荐枕于香,王其容我乎!'又有一丈夫,布衣韦带,戴白持杖,龙钟而步,而来曰:'仆在京城之外,居大道之旁,下临苍茫之野景,上倚嵯峨之山色,其名曰白头翁。窃谓左右供给虽足,膏梁以充肠,茶酒以淸神,巾衍储藏,须有良药以补气,恶石以毒。故曰虽有丝麻,无弃菅,凡百君子,无不代。不识,王亦有意乎?'或曰:'二者之来,何取何舍?'花王曰:'丈夫之言,亦有道理,而佳人难得,将如之何?'丈夫进而言曰:'吾谓王聪明识理义,故来焉耳,今则非也。凡为君者,鲜不亲近邪{},疎远正直,是以,<孟轲>不遇以终身,<冯唐>郞潜而皓首,自古如此,吾其奈何?'花王曰:'吾过矣,吾过矣!'"于是,王然作色曰:"子之寓言,诚有深志,请书之,以谓{为}王者之戒。"遂擢<聪>以高秩。
四六卷列传六薛聪零三
○世传<日本>国眞人,赠<新罗>使<薛>判官诗序云:"尝览<元晓>居士所著,『金刚三昧论』,深恨不见其人,闻<新罗>国使<薛>,卽是居士之抱孙,虽不见其祖,而喜遇其孙,乃作诗赠之。"其诗至今存焉,但不知其子孙名字耳。至我<显宗>在位十三岁,<天禧{干兴}>五{元}年辛酉{壬戌},追赠为弘儒侯。或云,<薛聪>尝入<唐>学,未知然不。
四六卷列传六崔承佑零一
○<崔承佑>,以<唐><昭宗><龙纪>二年入<唐>,至<景福>二年,侍郞<杨涉>下及第。有『四六』五卷,自序为『本集』。后为<甄萱>作檄书,移我<太祖>。
四六卷列传六崔承佑零二
○<崔彦>年十八,入<唐>游学,礼部侍郞<薛廷珪>下及第。四十二还国为执事侍郞瑞书院学士,及<太祖>开国,入朝,仕至翰林院大学士{太学士}平章事。卒谥<文英>。
四六卷列传六崔承佑零三
○<金大问>本<新罗>贵门子弟。<圣德王>三年,为<汉山州>都督,作传记若干卷。其『高僧传』『花郞世记』『乐本』『汉山记』犹存。
四六卷列传六崔承佑零四
○<朴仁范><元杰><巨仁><金云卿><金垂训>辈,虽仅有文字传者,而史失行事,不得立传。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六。
四七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七。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四七卷列传七零零零零
列传第七。
<奚论><素那><骤徒><讷催><薛头><金令胤><官昌><金部军{金歆运}><裂起><丕宁子><竹竹><匹夫><阶伯>。
四七卷列传七奚论零一
○<奚论>,<牟梁>人也。其父<赞德>,有勇志英节,名高一时。<建福>二十七年庚午{乙丑},<眞平大王>选为<岑城>县令。明年辛未{丙寅}冬十月,<百济>大发兵,来攻<岑城>一百余日。<眞平王>命将,以<上州><下州><新州>之兵救之,遂往与<百济>人战不克,引还。<赞德>愤恨之,谓士卒曰:"三州军帅见敌强不进,城危不救,是无义也。与其无义而生,不若有义而死。"乃激昻奋励,且战且守,以至粮尽水竭,而犹食尸飮尿,力战不怠。至春正月,人旣疲,城将破,势不可复完,乃仰天大呼曰:"吾王委我以一城,而不能全,为敌所败,愿死为大,吃尽<百济>人,以复此城。"遂攘臂瞋目,走触槐树而死。于是,城陷,军士皆降
四七卷列传七奚论零二
○<奚论>年二十余岁,以父功,为大奈麻。至<建福>&三十五{四十}年戊寅,王命<奚论>,为<金山>幢主,与<汉山州>都督<边品>,兴师袭<岑城>,取之。<百济>闻之,举兵来,<奚论>等逆之。兵旣相交,<奚论>谓诸将曰:
"昔吾父殒身于此,我今亦与<百济>人战于此,是我死日也。"遂以短兵赴敌,杀数人而死。王闻之,为流涕,赠其家甚厚。时人无不哀悼,为作长歌吊之。
四七卷列传七素那零一
○<素那>[或云<金川>。],<白城郡><蛇山>人也。其父<沈那>[或云<煌川>。],旅{}力过人,身轻且捷。<蛇山>境与<百济>相错,故互相寇击无虚月。<沈那>每出战,所向无坚阵。<仁平>中,<白城郡>出兵,往抄<百济>边邑,<百济>出精兵急击之,我士卒乱退。<沈那>独立拔剑,怒目大叱,斩杀数十余人,贼惧不敢当,遂引兵而走。
四七卷列传七素那零二
○<百济>人,指<沈那>曰:"<新罗>飞将。"因相谓曰:"<沈那>尙生,莫近<白城>。"<素那>雄豪有父风。<百济>灭后,<汉州>都督都儒&公请大王迁{白王遣}<素那>于<阿达城>,御北鄙。<上元>二年乙亥春,<阿达城>大守{太守}级<汉宣>,敎民以某日齐出种麻,不得违令。<靺鞨>谍者认之,归告其酋长。至其日,百姓皆出城在田,<靺鞨>潜师猝入城,剽掠一城,老幼狼狈,不知所为。<素那>奋刃向贼,大呼曰:"尔等知<新罗>有<沈那>之子<素那>乎?固不畏死以图生,欲鬪者曷不来耶?"遂愤怒突贼,贼不敢迫,但向射之。<素那>亦射,飞矢如蜂,自辰至酉,<素那>身矢如,遂倒而死。
四七卷列传七素那零三
○<素那>妻,<加林郡>良家女子。初<素那>以<阿达城>隣敌国,独行,留其妻而在家。郡人闻<素那>死,吊之,其妻哭而对曰:"吾夫常曰:'丈夫固当兵死,岂可卧床席,死家人之手乎!'
其平昔之言如此,今死如其志也。"大王闻之,涕泣沾襟曰:"父子勇于国事,可谓世济忠义矣。"赠官。
四七卷列传七骤徒零一
○<骤徒>,<沙梁>人,奈麻<聚福>之子,史失其姓。兄弟三人,长<夫果>,仲<骤徒>,季<逼实>。<骤徒>尝出家,名<道玉>,居<实际寺>。<大宗大王{太宗大王}>时,<百济>来伐<助川城>,大王兴师出战,未决。于是,<道玉>语其徒曰:"吾闻:为僧者,上则精术业,以复性。次则起道用,以益他。'我形似桑门而已,无一善可取,不如从军杀身,以报国。"脱法衣,着戎服,改名曰<骤徒>,意谓驰骤而为徒也。乃诣兵部,请属三千幢,遂随军赴敌场。及旗鼓相当,持枪剑,突阵力鬪,杀贼数人而死。
四七卷列传七骤徒零二
○后<咸亨>二年辛未,<文武大王>发兵,使践<百济>边地之禾。遂与<百济>人,战于<熊津>之南。时<夫果>以幢主战死,论功第一。<文明>元年甲申,<高句丽>残贼,据<报德城>而叛,<神文大王>命将讨之,以<逼实>为贵幢弟监{第监}。临行,谓其妇曰:"吾二兄,旣死于王事,名垂不朽,吾虽不肖,何得畏死而苟存乎?今日与尔生离,终是死别也,好住无伤。"及对阵,独出奋击,斩杀数十人而死。大王闻之,流涕叹曰:"<骤徒>知死所,而激昆弟之心。<夫果><逼实>亦能勇于义,不顾其身,不其壮欤!"皆追赠官沙。
四七卷列传七讷催零一
○<讷催>,<沙梁>人,大奈麻<都非>之子也。<眞平王><建福>四十一年甲申{己卯}冬十月,<百济>大举来侵,分兵围攻<速含><樱岑><岐岑><烽岑><旗悬><冗栅{穴栅}>等六城,王命<上州><下州><贵幢><法幢><誓幢>五军,往救之。旣到,见<百济>兵阵堂堂,锋不可当,盘桓不进。或立议曰:
"大王以五军委之诸将,国之存亡,在此一役。兵家之言曰:'见可而进,知难而退。'今强敌在前,不以好谋而直进,万一有不如意,则悔不可追。"将佐皆以为然,而业已受命出师,不得徒还。先是,国家欲筑<奴珍>等六城而未遑,遂于其地,筑毕而归。
四七卷列传七讷催零二
○于是,<百济>侵攻愈急,<速含><岐岑><冗栅{穴栅}>三城,或灭或降,<讷催>以三城固守,及闻五军不救而还,慷慨流涕,谓士卒曰:"阳春和气,草木皆华,至于岁寒,独松栢后雕。今孤城无援,日益危,此诚志士义夫,尽节扬名之秋,汝等将若之何?"士卒挥泪曰:"不敢惜死,唯命是从。"及城将,军士死亡无几,人皆殊死战,无苟免之心。<讷催>有一奴,强力善射。或尝语曰:"小人而有异才,鲜不为害,此奴宜远之。"<讷催>不听。至是城陷贼入,奴张弓挟矢,在<讷催>前,射不虚发,贼惧不能前。有一贼出后,以斧击<讷催>,乃,奴反与鬪俱死。王闻之,悲恸,追赠<讷催>职级。
四七卷列传七薛头零一
○<薛[一本作薛{}]头>,亦<新罗>衣冠子孙也。尝与亲友四人,同会燕飮,各言其志。<头>曰:"<新罗>用人论骨品,苟非其族,虽有鸿才杰功,不能踰越。我愿西游<中华国>,奋不世之略,立非常之功,自致荣路,备簪绅剑佩,出入天子之侧,足矣。"
<武德>四年辛巳,潜随海舶入<唐>。会<太宗><文皇帝>亲征<高句丽>,自荐为左武卫果毅。至<辽东>,与丽人战<驻山>下,深入疾鬪而死,功一等。皇帝问:"是何许人?"左右奏<新罗>人<薛头>也。皇帝泫然曰:"吾人尙畏死,顾望不前,而外国人,为吾死事,何以报其功乎?"问从者闻其平生之愿,脱御衣覆之,授职为大将军,以礼葬之。
四七卷列传七金令胤零一
○<金令胤>,<沙梁>人,级<盘屈>之子。相{祖}<钦春>[或云<钦纯>。]角干,<眞平王>时为花郞,仁深信厚,能得众心。及壮,<文武大王>陟为宰,事上以忠,临民以恕,国人翕然称为贤相。<大宗大王{太宗大王}>七年庚申,<唐><高宗>命大将军<苏定方>,伐<百济>,<钦春>受王命,与将军<庾信>等,率精兵五万以应之。秋七月,至<黄山>之原,値<百济>将军<阶伯>战,不利。<钦春>召子<盘屈>曰:"为臣莫若忠,为子莫若孝,见危致命,忠孝两全。"<盘屈>曰:"唯。"乃入贼阵,力战死。<令>生长世家,以名节自许。
四七卷列传七金令胤零二
○<神文大王>时,<高句丽>残贼<悉伏>,以<报德城>叛。王命讨之,以<令>为黄衿誓幢步骑监。将行,谓人曰:"吾此行也,不使宗族朋友,闻其恶声。"及见<悉伏>,出<岑城>南七里,结阵以待之。或告曰:"今此凶党,譬如巢幕上,鱼戱鼎中。出万死以争一日之命耳。语曰:'穷寇勿迫。'宜左次以待疲极而击之,可不血刃而擒也。"诸将然其言,暂退,独<令>不肯之而欲战。
从者告曰:"今诸将岂尽偷生之人,惜死之辈哉?而以向者之言为然者,将俟其隙而得其便者也。而子独直前,其不可乎!"<令>曰:"临阵无勇,礼经之所识{诫},有进无退,士卒之常分也。丈夫临事自决,何必从众?"遂赴敌阵,格鬪而死。王闻之,凄恸流涕曰:"无是父,无是子,其义烈可嘉者也。"追赠爵赏尤厚。
四七卷列传七官昌零一
○<官昌>[一云<官状>。],<新罗>将军<品日>之子。仪表都雅,少而为花郞,善与人交。年十六,能骑马弯弓。大监某荐之<大宗大王{太宗大王}>。至<唐><显庆>五年庚申,王出师,与<唐>将军侵<百济>,以<官昌>为副将。至<黄山>之野,两兵相对。父<品日>谓曰:"尔虽幼年,有志气,今日是立功名取富贵之时,其可无勇乎?"<官昌>曰:"唯。"卽上马横枪,直敌阵,驰杀数人。而彼众我寡,为贼所虏,生致<百济>元帅<阶伯>前。<阶伯>脱胄,爱其少且勇,不忍加害。乃叹曰:"<新罗>多奇士,少年尙如此,况壮士乎?"乃许生还。<官昌>曰:"向吾入贼中,不能斩将旗,深所恨也。再入必能成功。"以手井水,飮讫,再突贼阵疾鬪。<阶伯>擒斩首,系马鞍送之。<品日>执其首,袖拭血曰:"吾儿面目如生,能死于王事,无所悔矣。"三军见之,慷慨有立志,鼓进击,<百济>大败。大王赠位级,以礼葬之,赙其家<唐>绢三十匹二十升布三十匹谷一百石。
四七卷列传七金歆运零一
○<金歆运>,<奈密王>八世孙也。父<达福>。<歆运>少游花郞<文努>之门时,徒众言及某战死留名至今,<歆运>慨然流涕,有激励思齐之貌。同门僧<转密>曰:"此人若赴敌,必不还也。"<永徽>六年,<大宗大王{太宗大王}>愤<百济>与<高句丽>梗边,谋伐之。及出师,以<歆运>为郞幢大监。于是,不宿于家,风梳雨沐,与士卒同甘苦。抵<百济>之地,营<阳山>下,欲进攻<助川城>。<百济>人乘夜疾驱,黎明缘垒而入,我军惊{骏}顚沛,不能定。贼因乱急击,飞矢雨集。<歆运>横马握待敌,大舍<诠知>说曰:"今贼起暗中,咫尺不相辨,公虽死,人无识者。况公<新罗>之贵骨,大王之半子,若死贼人手,则<百济>所夸,而吾人之所深羞者矣。"<歆运>曰:"大丈夫旣以身许国,人知之与不知一也,岂敢求名乎?"强立不动。从者,握劝还,<歆运>拔剑挥之,与贼鬪杀数人而死。于是,大监<秽破>少监<狄得>相与战死。步骑幢主<宝用那>闻<歆运>死曰:"彼骨贵而势荣,人所爱惜,而犹守节以死,况<宝用那>生而无益,死而无损乎?"遂赴敌,杀三数人而死。大王闻之伤恸,赠<歆运><秽破>位一吉,<宝用那><狄得>位大奈麻。时人闻之,作<阳山歌>,以伤之。
四七卷列传七金歆运零二
○论曰:<罗>人患无以知人,欲使类聚群游,以观其行义,然后,举用之。遂取美貌男子,饰之,名花郞以奉之。徒众云集,或相磨以道义,或相悦以歌乐,游娱山水,无远不至。因此知其邪正,择而荐之于朝。
故<大问>曰:"贤佐忠臣,从此而秀,良将勇卒,由是而生者。"此也。三代花郞,无虑二百余人,而芳名美事,具如传记。若<歆运>者,亦郞徒也。能致命于王事,可谓不辱其名者也。
四七卷列传七裂起零一
○<裂起>,史失族姓。<文武王>元年,<唐>皇帝遣<苏定方>,讨<高句丽>,围<平壤城>。<含资道>摠管<刘德敏>传宣国王,送军资<平壤>。王命大角干<金庾信>,输米四千石租二万二千二百五十石,到<獐塞>,风雪{}寒,人马多冻死。<丽>人知兵疲,欲要击之。距<唐>营三万余步而不能前,欲移书而难其人。时<裂起>以步骑监辅行,进而言曰:"某虽驽蹇,愿备行人之数。"遂与军师<仇近>等十五人,持弓剑走马,<丽>人望之,不能遮阏。凡两日致命于<苏>将军,<唐>人闻之,喜慰回书。<裂起>又两日回,<庾信>嘉其勇,与级位。及军还,<庾信>告王曰:"<裂起><仇近>,天下之勇士也。臣以便宜许位级,而未副功劳,愿加位沙。"王曰:"沙之秩,不亦过乎?"<庾信>再拜曰:"爵禄公器,所以酬功,何谓过乎?"王允之。
四七卷列传七裂起零二
○后<庾信>之子<三光>执政,<裂起>就求郡守,不许。<裂起>与<祗园寺>僧<顺憬>曰:"我之功大,请郡不得,<三光>殆以父死而忘我乎?"<顺憬>说<三光>,<三光>授以<三年山郡>大守{太守}。<仇近>从<元贞公>,筑<西原述城>,<元贞公>闻人言,谓怠于事,杖之。<仇近>曰:"仆尝与<裂起>入不测之地,不辱大角干之命,大角干不以仆为无能,待以国士,今以浮言罪之,平生之辱,无大此焉。"<元贞>闻之,终身羞悔。
四七卷列传七丕宁子零一
○<丕宁子>,不知乡邑族姓。<眞德王>元年丁未,<百济>以大兵,来攻<茂山><甘勿><桐岑>等(+三)城,<庾信>率步骑一万,拒之。<百济>兵甚锐,苦战不能克,士气索而力惫。<庾信>知<丕宁子>有力战深入之志,召谓曰:"岁寒然后,知松栢之后雕。今日之事,急矣,非子谁能奋励出奇,以激众心乎?"因与之飮酒,以示殷勤。<丕宁子>再拜云:"今于稠人广众之中,独以事属我,可谓知己矣,固当以死报之。"出谓奴<合节>曰:"吾今日上为国家,下为知己,死之。吾子<举眞>,虽幼年,有壮志,必欲与之俱死,若父子倂命,则家人其将畴依?汝其与<举眞>好收吾骸骨,归以慰母心。"
四七卷列传七丕宁子零二
○言毕,卽鞭马横,灾{突}贼阵,格杀数人而死。<举眞>望之欲去,<合节>请曰:"大人有言,令<合节>与阿郞还家,安慰夫人。今子负父命弃母慈,可谓孝乎?"执马不放。<举眞>曰:"见父死而苟存,岂所谓孝子乎?"卽以剑击折<合节>臂,奔入敌中战死。<合节>曰:"私天崩矣,不死何为?"亦交锋而死。军士见三人之死,感激争进,所向挫锋陷阵,大败贼兵,斩首三千余级。<庾信>收三尸,脱衣覆之,哭甚哀。大王闻之涕泪,以礼合葬于<反知山>,恩赏妻子九族尤渥。
四七卷列传七竹竹零一
○<竹竹>,<大耶州>人也,父<热{势}>为撰干。<善德王>时为舍知,佐<大耶城>都督<金品释>幢下。<王>十一年壬寅秋八月,<百济>将军<允忠>领兵,来攻其城。先是,都督<品释>,见幕客舍知<黔日>之妻有色,夺之,<黔日>恨之。至是为内应,烧其仓库,故城中凶惧,恐不能固守。<品释>之佐阿<西川>[一云{沙}<祗之那{祗那}>。],登城谓<允忠>曰:"若将军不杀我,愿以城降。"<允忠>曰:"若如是,所不与公同好者,有如白日。"<西川>劝<品释>及诸将士欲出城,<竹竹>止之曰:"<百济>反复之国,不可信也。而<允忠>之言甘,必诱我也。若出城,必为贼之所虏。与其窜伏而求生,不若虎鬪而至死。"<品释>不听开门。士卒先出,<百济>发伏兵,尽杀之。<品释>将出,闻将士死,先杀妻子而自刎。<竹竹>收残卒,闭城门自拒,舍知<龙石>谓<竹竹>曰:"今兵势如此,必不得全,不若生降以图后效。"答曰:"君言当矣,而吾父名我以<竹竹>者,使我岁寒不凋,可折而不可屈,岂可畏死而生降乎?"遂力战,至城陷,与<龙石>同死。王闻之,哀伤,赠<竹竹>以级,<龙石>以大奈麻{太奈麻},赏其妻子,迁之王都。
四七卷列传七匹夫零一
○<匹夫>,<沙梁>人也,父<尊台>阿。<大宗大王{太宗大王}>以<百济><高句丽><靺鞨>转相亲比,为唇齿,同谋侵夺,求忠勇材堪绥御者,以<匹夫>为<七重城>下县令。其明年庚申秋七月,王与<唐>师灭<百济>。于是,<高句丽>疾我,以冬十月,发兵来围<七重城>,<匹夫>守且战二十余日。贼将见我士卒尽诚,鬪不内顾,谓不可猝拔,便欲引还。
逆臣大奈麻<比>密遣人告贼,以城内食尽力穷,若攻之必降,贼遂复战。<匹夫>知之,拔剑斩<比>首,投之城外。乃告军士曰:"忠臣义士,死且不屈,勉哉努力!城之存亡,在此一战。"乃奋拳一呼,病者皆起,争先登,而士气疲乏,死伤过半。贼乘风纵火,攻城突入。<匹夫>与上干<本宿><谋支><美齐>等,向贼对射。飞矢如雨,支体穿破,血流至踵,乃而死。大王闻之,哭甚痛,追赠级。
四七卷列传七阶伯零一
○<阶伯>,<百济>人,仕为达率。<唐><显庆>五年庚申,<高宗>以<苏定方>为<神丘道>大摠管,率师济海,与<新罗>伐<百济>。<阶伯>为将军,简死士五千人拒之,曰:"以一国之人,当<唐><罗>之大兵,国之存亡,未可知也。恐吾妻,没为奴婢,与其生辱,不如死快。"遂尽杀之。至<黄山>之野,设三营,遇<新罗>兵将战,誓众曰:"昔<句践>以五千人,破<吴>七十万众,今之日,宜各奋励决胜,以报国恩。"遂战,无不以一当千,<罗>兵乃却。如是进退,至四合,力屈以死。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七。
四八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八。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四八卷列传八零零零零
列传第八。
<向德><圣觉><实兮><勿稽子><百结先生><剑君><金生><率居>孝女<知恩><薛>氏<都弥>。
四八卷列传八向德零一
○<向德>,<熊川州><板积乡>人也。父名<善>,字<潘吉>,天资温良,乡里推其行。母则失其名。<向德>亦以孝顺,为时所称。<天宝>十四年乙未,年荒民饥,加之以疫,父母饥且病,母又发痈,皆滨于死。<向德>日夜不解衣,尽诚安慰,而无以为养,乃肉以食之。又母痈,皆致之平安。乡司报之州,州报于王。王下敎,赐租三百斛宅一区口分田若干,命有司立石纪事,以标之。至今,人号其地云孝家(+里)。
四八卷列传八圣觉零一
○<圣觉>,<菁州>人。史失其氏族。不乐世间名官,自号为居士,依止<一利县><法定寺>。后归家养母,以老病难于蔬食,割股肉以食之。及死,至诚为佛事资荐。大臣角干<敬信>伊<周元>等,闻之国王以<熊川州><向德>故事,赏近县{租}三百石。
四八卷列传八圣觉零二
○论曰:<宋祁>『唐书』云:"善乎,<韩愈>之论也!曰:'父母疾,烹药饵,以是为孝,未闻毁支体者也。苟不伤义,则圣贤先众而为之。是不幸因而且死,则毁伤灭絶之罪,有归矣,安可旌其门,以表异之?'虽然,委巷之陋,非有学术礼义之资,能忘身以及其亲,出于诚心,亦足称者,故列焉。"则若<向德>者,亦可书者乎!
四八卷列传八实兮零一
○<实兮>,大舍<纯德>之子也。性刚直,不可屈以非义。<眞平王>&时{五十三年},为上舍人。时下舍人<珍堤>,其为人便{},为王所嬖。虽与<实兮>同寮,临事互相是非,<实兮>守正不苟且。<珍堤>嫉恨,屡谗于王曰:"<实兮>无智慧,多胆气,急于喜怒,虽大王之言,非其意则愤不能已。若不惩艾,其将为乱,黜退之?待其屈服,而后用之,非晩也。"王然之,谪官<林>。或谓<实兮>曰:"君自祖考,以忠诚公材,闻于时。今为{}臣之谗毁,远宦于<竹岭>之外荒僻之地,不亦痛乎?何不直言自辨?"<实兮>答曰:"昔,<屈原>孤直,为<楚>黜,<李斯>尽忠,为<秦>极刑。故知臣或{惑}主,忠士被斥,古亦然也,何足悲乎?"遂不言而往,作长歌见意。
四八卷列传八勿稽子零一
○<勿稽子>,<奈解>尼师今时人也。家世平微,为人倜,少有壮志。时八浦上国同谋伐<阿罗国>,<阿罗>使来,请救。尼师今使王孙<音>,率近郡及六部军往救,遂败八国兵。是役也,<勿稽子>有大功,以见憎于王孙,故不记其功。或谓<勿稽子>曰:"子之功莫大,而不见录,怨乎?"曰:"何怨之有?"或曰:"闻之于王?"<勿稽子>曰:"矜功求名,志士所不为也。但当励志,以待后时而已。"后三年,<骨浦><柒浦><古史浦>三国人,来攻<竭火城>,王率兵出救,大败三国之师,<勿稽子>斩获数十余级,及其论功,又无所得。乃语其妇曰:"尝闻为臣之道,见危则致命,临难则志{忘}身,前日<浦上竭火>之役,可谓危且难矣,而不能以致命忘身,闻于人,将何面目以出市朝乎?"遂被发携琴,入<师山>,不反{返}。
四八卷列传八百结先生零一
○<百结先生>,不知何许人。居<狼山>下,家极贫,衣百结若悬,时人号为东里<百结先生>。尝慕<荣启期>之为人,以琴自随,凡喜怒悲欢不平之事,皆以琴宣之。岁将暮,邻里粟,其妻闻杵声曰:"人皆有粟之,我独无焉,何以卒岁?"先生仰天叹曰:"夫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其来也不可拒,其往也不可追。汝何伤乎?吾为汝,作杵声以慰之。"乃鼓琴作杵声,世传之,名为乐。
四八卷列传八剑君零一
○<剑君>,<仇文>大舍之子,为<沙梁宫>舍人。<建福>四十四{九}年丁亥秋八月,陨霜杀诸谷,明年春夏大饥,民卖子而食。于时,宫中诸舍人同谋,盗<唱仓>谷分之,<剑君>独不受。诸舍人曰:"众人皆受,君独却之,何也?若嫌小,请更加之。"<剑君>笑曰:"仆编名于<近郞>之徒,修行于风月之庭,苟非其义,虽千金之利,不动心焉。"时<大日>伊之子,为花郞,号<近郞>,故云尔。<剑君>出至<近郞>之门,舍人等密议不杀此人,必有漏言,遂召之。<剑君>知其谋杀,辞<近郞>曰:"今日之后,不复相见。"<郞>问之,<剑君>不言,再三问之,乃略言其由。<郞>曰:"胡不言于有司?"<剑君>曰:"畏己死,使众人入罪,情所不忍也。""然则逃乎?"曰:"彼曲我直,而反自逃,非丈夫也。"遂往。诸舍人置酒谢之,密以药置食,<剑君>知而强食,乃死。君子曰:"<剑君>死非其所,可谓轻泰山于鸿毛者也。"
四八卷列传八金生零一
○<金生>,父母微,不知其世系。生于<景云>二年,自幼能书,平生不攻他艺,年踰八十,犹操笔不休。隶书行草皆入神,至今,往往有眞迹,学者传宝之。<崇宁>中,学士<洪灌>随进奉使入<宋>,馆于<京>。时翰林待诏<杨球><李革>,奉帝勅至馆,书图簇。<洪灌>以<金生>行草一卷,示之,二人大骇曰:"不图今日得见<王右军>手书。"<洪灌>曰:"非是,此乃<新罗>人<金生>所书也。"二人笑曰:"天下除<右军>,焉有妙笔如此哉?"<洪灌>屡言之,终不信。
又有<姚克一>者,仕至侍中兼侍书学士,笔力劲,得<欧阳>率更法。虽不及<生>,亦奇品也。
四八卷列传八率居零一
○<率居>,<新罗>人,所出微,故不记其族系。生而善畵,尝于<皇龙寺>壁畵老松,体干鳞,枝叶盘屈,乌鸢燕雀,往往望之飞入。及到,而落。岁久色暗,寺僧以丹靑补之,鸟雀不复至。又<庆州><芬皇寺>观音菩萨<晋州><断俗寺><维摩>像,皆其笔迹,世传为神畵。
四八卷列传八知恩零一
○孝女<知恩>,<韩部>百姓<连权>女子也。性至孝,少丧父,独养其母。年三十二,犹不从人,定省不离左右,而无以为养,或佣作或行乞,得食以饲之。日久不胜困惫,就富家请卖身为婢,得米十余石。穷日行役于其家,暮则作食归养之。如是三四日,其母谓女子曰:"向,食而甘,今则食虽好,味不如昔,而肝心若以刀刃刺之者,是何意耶?"女子以实告之。母曰:"以我故使尔为婢,不如死之速也。"乃放声大哭,女子亦哭,哀感行路。时<孝宗>郞出游,见之,归请父母,输家粟百石及衣物予之,又偿买主以从良。郞徒几千人,各出粟一石为赠。大王闻之,亦赐租五百石,家一区,复除征役。以粟多恐有剽窃者,命所司差兵番守。标榜其里曰<孝养坊>,仍奉表,归美于<唐>室。<孝宗>,时第三宰相舒发翰<仁庆>子,少名<化达>,王谓虽当幼齿,便见老成,卽以其兄<宪康王>之女,妻之。
四八卷列传八薛氏零一
○<薛>氏女,<栗里>民家女子也。虽寒门单族,而颜色端正,志行修整,见者无不歆艶,而不敢犯。<眞平王>时,其父年老,番当防秋于<正谷>。女以父衰病,不忍远别,又恨女身不得待{代}行,徒自愁闷。<沙梁部>少年<嘉实>,虽贫且,而其养志贞男子也,尝悦美<薛>氏,而不敢言。闻<薛>氏忧父老而从军,遂请<薛>氏曰:"{仆}虽一懦夫,而尝以志气自许,愿以不肖之身,代严君之役。"<薛>氏甚喜,入告于父。父引见曰:"闻公欲代老人之行,不胜喜惧,思所以报之,若公不以愚陋见弃,愿荐幼女子,以奉箕。"<嘉实>再拜曰:"非敢望也,是所愿焉。"于是,<嘉实>退而请期。<薛>氏曰:"婚姻,人之大伦,不可以仓猝。妾旣以心许,有死无易,愿君赴防。交代而归,然后卜日成礼,未晩也。"乃取镜分半,各执一片云:"此所以为信,后日当合之。"<嘉实>有一马,谓<薛>氏曰:"此,天下良马,后必有用。今我徒行,无人为养,请留之,以为用耳。"遂辞而行。
四八卷列传八薛氏零二
○会,国有故,不使人交代,淹六年未还。父谓女曰:"始以三年为期,今旣踰矣。可归于他族矣。"<薛>氏曰:"向以安亲,故强与<嘉实>约。<嘉实>信之,故从军累年,饥寒辛若{苦}。况迫贼境,手不释兵,如近虎口,恒恐见,而弃信食言,岂人情乎?终不敢从父之命,请无复言。"其父老且,以其女壮而无伉俪,欲强嫁之,潜约婚于里人,旣定日引其人。<薛>氏固拒,密图遁去而未果。至廐,见<嘉实>所留马,大{太}息流泪。于是<嘉实>代来,形骸枯槁,衣裳蓝缕,室人不知,谓为别人。<嘉实>直前,以破镜投之,<薛>氏得之呼泣,父反{及}室人失喜。遂约异日相会,与之偕老。
四八卷列传八都弥零一
○<都弥>,<百济>人也。虽编户小民,而颇知义理。其妻美丽,亦有节行,为时人所称。<盖娄王>闻之,召<都弥>与语曰:"凡妇人之德,虽以贞洁为先,若在幽昏无人之处,诱之以巧言,则能不动心者,鲜矣乎!"对曰:"人之情,不可测也,而若臣之妻者,虽死无贰者也。"王欲试之,留<都弥>以事,使一近臣,假王衣服马从,夜抵其家,使人先报王来。谓其妇曰:"我久闻尔好,与<都弥>博得之。来日入尔为宫人,自此后,尔身吾所有也。"
四八卷列传八都弥零二
○遂将乱之。妇曰:"国王无妄语,吾敢不顺?请大王先人{入}室!吾更衣乃进。"退而杂一婢子荐之。王后知见欺,大怒,诬<都弥>以罪,其两眸子,使人牵出之,置小船泛之河上。遂引其妇,强欲淫之。妇曰:"今良人已失,单独一身,不能自持。况为王御,岂敢相违?今以月经,浑身污秽,请俟他日,熏浴而后来。"王信而许之。妇便逃至江口,不能渡,呼天恸哭,忽见孤舟,随波而至,乘至<泉城岛>,遇其夫,未死掘草根以吃,遂与同舟,至<高句丽><山>之下。<丽>人哀之,以衣食。遂苟活,终于羁旅。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八。
四九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九。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四九卷列传九零零零零
列传第九。
<仓助利><盖苏文>。
四九卷列传九仓助利零一
○<仓助利>,<高句丽>人也,<烽上王>时,为国相。时<慕容>为边患。王谓群臣曰:"<慕容>氏兵强,屡犯我疆,为之奈何?"<仓助利>对曰:"北部大兄<高奴子>,贤且勇,大王若欲御寇安民,非<高奴子>,无可用者。"王以为<新城>太守,<慕容>不复来。九年秋八月,王发国内丁男年十五已上,修理宫室。民乏于食,困于役,因之以流亡。<仓助利>谏曰:"天灾至,年谷不登,黎民失所,壮者流离四方,老幼转乎沟壑。此诚畏天忧民,恐惧修省之时也。
四九卷列传九仓助利零二
○大王曾是不思,驱饥饿之人,困木石之役,甚乖为民父母之意,而况比邻有强梗之敌,若乘吾弊以来,其如社稷生民何?愿大王熟计之。"王曰:"君者,百姓之所瞻望也。宫室不壮丽,无以示威重。今相国,盖欲谤寡人,以干百姓之誉也。"<助利>曰:"君不恤民,非仁也,臣不谏君,非忠也。臣旣承乏国相,不敢不言,岂敢干誉乎?"王笑曰:"国相欲为百姓死耶?
冀无后{复}言。"<助利>知王之不悛,退与群臣谋废之。王知不免,自缢。
四九卷列传九盖苏文零一
○<盖苏文>[或云<盖金>。],姓<泉>氏。自云生氷{水}中,以惑众。仪表雄伟,意气豪逸。其父东部[或云西部。]大人大对卢死,<盖苏文>当嗣,而国人以性忍暴,恶之不得立。<苏文>顿首谢众,请摄职,如有不可,虽废无悔。众哀之,遂许。嗣位而凶残不道,诸大人与王,密议欲诛,事泄。<苏文>悉集部兵,若将校阅者,幷盛陈酒馔于城南,召诸大臣共临视。宾至,尽杀之,凡百余人。驰入宫弑王,断为数段,弃之沟中。立王弟之子<臧>为王,自为莫离支,其官如<唐>兵部尙书兼中书令职也。
四九卷列传九盖苏文零二
○于是,号令远近,专制国事,甚有威严。身佩五刀,左右莫敢仰视。每上下马,常令贵人武将伏地,而履之。出行,必布队伍,前导者长呼,则人皆奔,不避坑谷,国人甚苦之。<唐><穆宗{太宗}>闻<盖苏文>弑君而专国,欲伐之。<长孙无忌>曰:"<苏文>自知罪大,畏大国之讨,设其守备。陛下姑为之隐忍,彼得以自安,愈肆其恶,然后取之,未晩也。"帝从之。
<苏文>告王曰:"闻中国三敎行,而国家道敎尙缺,请遣使于<唐>求之。"王遂表请。<唐>遣道士<叔达>等八人,兼赐『道德经』。于是,取浮屠寺馆之。会<新罗>入<唐>,告<百济>攻取我四十余城,复与<高句丽>连兵,谋絶入朝之路。小国不得已出师,伏乞天兵救援。
四九卷列传九盖苏文零三
○于是,<太宗>命司农丞<相圣玄奬{相里玄奬}>赉玺书,勅王曰:"<新罗>委眞{质}国家,朝贡不阙,尔与<百济>,宜各兵。若更攻之,明年,发兵讨尔国矣。"初<玄奬>入境,<苏文>已将兵击<新罗>,王使召之乃还。<玄奬>宣勅,<苏文>曰:"往者,<隋>人侵我,<新罗>乘,夺我城邑五百里。自此怨隙已久,若非还我侵地,兵不能已。"<玄奬>曰:"旣往之事,焉可追论?今<辽东>,本皆<中国>郡县,<中国>尙不言,<句丽>岂得必求故地?"<苏文>不从。<玄奬>还具言之,<太宗>曰:"<盖苏文>弑其君,贼其大臣,残{虐}其民,今又违我诏命,不可以不讨。"又遣使<蒋俨>谕旨,<苏文>竟不奉诏,乃以兵胁,使者不屈,遂囚之窟室中。于是,<太宗>大举兵,亲征之,事具『句丽本纪』。
四九卷列传九盖苏文零四
○<苏文>至<干封>元年死。子<男生>,字<元德>。九岁以父任为先人,迁中里小兄,犹<唐>谒者也。又为中里大兄,知国政,凡辞令皆<男生>主之,进中里位头大兄。久之,为莫离支兼三军大将军,加大莫离支。出按诸部,而弟<男建><男产>,知国事。或曰:"<男生>恶君等逼己,将除之。"<建><产>未之信。又有谓<男生>:"将不纳君。"<男生>遣谍往,<男建>捕得。卽矫王命召之,<男生>惧不敢入。<男建>杀其子<献忠>,<男生>走保<国内城>,率其众,与<契丹><靺鞨>兵附<唐>,遣子<献诚>诉之。<高宗>拜<献诚>右武卫将军,赐乘舆马瑞锦宝刀,使还报。
四九卷列传九盖苏文零五
○诏<契苾何力>率兵援之,<男生>乃免。授<平壤>道行军大摠管,兼持节安抚大使,举<哥勿><南苏><仓岩>等城以降。帝又命西台舍人<李虔绎>,就军慰劳,赐{袍}带金七事。明年,召入朝,迁<辽东>大都督<玄郡>公,赐第京师。因诏还军,与<李绩>攻<平壤>,入禽王。帝诏遣子,卽<辽水>劳赐。还,进右卫大将军卞国公。年四十六卒。<男生>纯厚有礼,奏对敏辩,善射艺。其初至,伏斧待罪,世以此称焉。
四九卷列传九盖苏文零六
○<献诚>,<天授>中以右卫大将军兼羽林卫。<武后>尝出金币,于文武官内,择善射者五人,中者以赐之。内史<张光辅>先让<献诚>,为第一,<献诚>后让右王钤卫大将军<薛吐摩支>,<摩支>又让<献诚>。旣而,<献诚>奏曰:"陛下择善射者,然多非华人,臣恐<唐>官以射为耻,不如罢之。"<后>嘉纳。<来俊臣>尝求货,<献诚>不答。乃诬其谋叛,缢杀之。<后>后知其寃,赠右羽林卫大将军,以礼改葬。
四九卷列传九盖苏文零七
○论曰:<宋><神宗>与<王介甫>论事曰:"<太宗>伐<高句丽>,何以不克?"<介甫>曰:"<盖苏文>,非常人也。"然则<苏文>,亦才士也,而不能以直道奉国,残暴自肆,以至大逆。『春秋』"君弑贼不讨,谓之国无人",而<苏文>保腰领,以死于家,可谓幸而免者。<男生><献诚>,虽有闻于<唐>室,而以本国言之,未免为叛人者矣。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九。
五零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五十。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五零卷列传一零零零零零
列传第一{十}。
<弓裔><甄萱>。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零一
○<弓裔>,<新罗>人。姓<金>氏,考第四十七<宪安王><谊靖>,母<宪安王>嫔御,失其姓名。或云:"四十八<景文王><膺廉>之子。"以五月五日,生于外家。其时,屋上有素光,若长虹,上属天。日官奏曰:"此儿,以重午日生,生而有齿,且光焰异常,恐将来不利于国家,宜勿养之。"王勅中使,抵其家杀之。使者取于襁褓中,投之楼下,乳婢窃捧之,误以手触,其一目。抱而逃窜,劳养育。年十余岁,游戱不止。其婢告之曰:"子之生也,见弃于国,子{予}不忍窃养,以至今日,而子之狂如此,必为人所知,则予与子俱不免,为之奈何?"<弓裔>泣曰:"若然则吾逝矣,无为母忧。"便去<世达寺>,今之<兴敎寺>,是也。祝发为僧,自号<善宗>。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零二
○及壮,不拘检僧律,轩有胆气。尝赴斋,行次有乌鸟衔物,落所持钵中。视之,牙签书王字。则而不言,颇自负。
见<新罗>衰季,政荒民散。王畿外州县,叛附相半,远近群盗,蜂起蚁聚。<善宗>谓乘乱聚众,可以得志。以<眞圣王>卽位五年,<大顺>二年辛亥,投<竹州>贼魁<箕萱>。<箕萱>侮慢不礼,<善宗>郁不自安。潜结<箕萱>麾下<元会><申煊>等为友。<景福>元年壬子,投<北原>贼<梁吉>,<吉>善遇之委任以事。遂分兵使东略地。于是出宿<雉岳山><石南寺>,行袭<酒泉><奈城><郁乌><御珍>等县皆降之。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零三
○<干宁>元年,入<溟州>,有众三千五百人,分为十四队,<金大黔><毛><长贵平><张一>等为舍上[舍上谓部长也。],与士卒同甘苦劳逸。至于予夺,公而不私。是以,众心畏爱,推为将军。于是,击破<猪足><川><夫若><金城><铁圆>等城,军声甚盛,现{浿}西贼寇,来降者众多。<善宗>自以为众大,可以开国称君,始设内外官职。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零四
○我<太祖>自<松岳郡>来投,便授<铁圆郡>太守。三年丙辰,攻取<僧岭><临江>两县。四年丁巳,<仁物县>降。<善宗>谓<松岳郡><汉>北名郡,山水奇秀,遂定以为都。击破<孔岩><黔浦><穴口>等城。时<梁吉>犹在<北原>,取<国原>等三十余城有之。闻<善宗>地广民众,大怒,欲以三十余城劲兵袭之。<善宗>潜认,先击大败之。<光化>元年戊午春二月,葺<松岳城>,以我<太祖>为精骑大监,伐<杨州><见州>。冬十一月,始作八关会。三年庚申,又命<太祖>伐<广州><忠州><唐城><靑州>[或云<靑川>。]<槐壤>等,皆平之。以功授<太祖>阿之职。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零五
○<天复>元年辛酉,<善宗>自称王,谓人曰:"往者<新罗>,请兵于<唐>,以破<高句丽>。故<平壤>旧都,鞠为茂草,吾必报其雠。"盖怨生时见弃,故有此言。尝南巡,至<兴州><浮石寺>,见壁畵<新罗>王像,发{拔}剑击之,其刃{迹}犹在。<天佑>元年甲子,立国号为<摩震>,年号为<武泰>。始置广评省,备员匡治{沇}奈[今侍中],徐事[今侍郞],外书[今员外郞],又置兵部大龙部[谓仓部]寿春部[今礼部]奉宾部[今礼宾省]义刑台[今刑部]纳货府[今大府寺]调位府[今三司]内奉省[今都省]禁书省[今秘书省]南厢坛[今将作监]水坛[今水部]元凤省[今翰林院]飞龙省[今天仆寺{太仆寺}]物藏省[今少府监],又置史台[掌习诸译语。]植货府{殖货府}[掌栽植菓树。]障缮府[掌修理城隍。]珠淘省[掌造成器物。]。又设正匡元辅大相元尹佐尹正朝甫尹军尹{单尹}中尹等品职。秋七月,移<靑州>人户一千,入<铁圆城>为京,伐取<尙州>等三十余州县,<公州>将军<弘奇>来降。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零六
○<天佑>二年乙丑,入新京,修葺观阙楼台,穷奢极侈。改<武泰>为<圣册>元年。分定<浿西>十三鎭,<平壤城>主将军<黔用>降。<甄城><赤衣><黄衣>贼<明贵>等归服。<善宗>以强盛自矜,意欲倂呑,令国人呼<新罗>为灭都。凡自<新罗>来者,尽诛杀之。<朱梁><干化>元年辛未,改圣册为<水德万岁>元年,改国号为<泰封>。遣<太祖>率兵,伐<锦城>等,以<锦城>为<罗州>。论功,以<太祖>为大阿将军。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零七
○<善宗>自称弥勒佛,头戴金,身被方袍。以长子为<靑光>菩萨,季子为<神光>菩萨。出则常骑白马,以彩饰其尾,使童男童女奉幡盖香花前导,又命比丘二百余人,梵呗随后。
又自述经二十余卷,其言妖妄,皆不经之事,时或正坐讲说。僧<释聪>谓曰:"皆邪说怪谈,不可以训。"<善宗>闻之怒,(+以)铁椎打杀之。三年癸酉,以<太祖>为波珍侍中。四年甲戌改<水德万岁>,为<政开>元年。以<太祖>为百舡将军。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零八
○<贞明>元年,夫人<康>氏,以王多行非法,正色谏之。王恶之曰:"汝与他人奸,何耶?"<康>氏曰:"安有此事。"王曰:"我以神迪{通}观之。"以烈火热铁杵,撞其阴杀之,及其两儿。尔后,多疑急怒,诸寮佐将吏,下至平民,无辜受戮者,频频有之。<斧壤><铁圆>之人,不胜其毒焉。先是,有{商}客<王昌瑾>,自<唐>来寓<铁圆>市廛。至<贞明>四年戊寅,于市中见一人,状貌魁伟,发尽白。着古衣冠,左手持瓷椀,右手持古镜。谓<昌瑾>曰:"能买我镜乎?"<昌瑾>卽以米换之。其人以米俵街巷乞儿而后,不知去处。<昌瑾>悬其镜于壁上,日映镜面,有细字书。读之若古诗。其略曰:"上帝降子于辰马,先操鸡后搏鸭。于巳年中二龙见,一则藏身靑木中,一则显形黑金东。"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零九
○<昌瑾>{初}不知有文,及见之,谓非常,遂告于王。王命有司,与<昌瑾>物色求其镜主,不见。唯于<飒寺>佛堂,有鎭星塑像,如其人焉。王叹异久之,命文人<宋含弘><白卓><许原>等解之。
<含弘>等相谓曰:"上帝降子于辰马者,谓<辰韩><马韩>也。二龙见,一藏身靑木,一显形黑金者,靑木,松也,<松岳郡>人,以龙为名者之孙,今波珍侍中之谓欤。黑金,铁也,今所都<铁圆>之谓也。今主上初兴于此,终灭于此之验也。先操鸡后搏鸭者,波珍侍中先得<鸡林>,后收<鸭绿>之意也。"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一零
○<&宋含{宋含弘}>等相谓曰:"今主上,虐乱如此,吾辈若以实言,不独吾辈为,波珍亦必遭害。"饰辞告之。王凶虐自肆,臣寮震惧,不知所措。夏六月,将军<弘述><白玉><三能山><卜沙贵>,此,<洪儒><裴玄庆><申崇谦><卜知谦>之少名也。四人密谋,夜诣<太祖>私第,言曰:"今主上,淫刑以逞,杀妻戮子,诛夷臣寮。苍生涂炭,不自聊生。自古废昏立明,天下之大义也。请公行<汤><武>之事。"<太祖>作色拒之曰:"吾以忠纯自许,今虽暴辞{乱},不敢有二心。夫以臣替君,斯谓革命。予实否德,敢效<殷><周>之事乎?"
五零卷列传一零弓裔一一
○诸将曰:"时乎不再来,难遭而易失。天与不取,反受其咎。今政乱国危,民皆疾视其上如仇雠。今之德望,未有居公之右者。况<王昌瑾>所得镜文如彼,岂可雌伏,取死独夫之手乎?"夫人<柳>氏闻诸将之议,谓<太祖>曰:"以仁伐不仁,自古而然。今闻众议,妾犹发愤,况大丈夫乎?今群心忽变,天命有归矣。"手提甲领进<太祖>,
诸将扶卫<太祖>出门,令前唱曰:"<王>公已举义旗。"于是,前后奔走,来随者不知其几人。又有先至宫城门,鼓以待者,亦一万余人。王闻之,不知所图,微服逃入山林,寻为<斧壤>民所(+害)。<弓裔>起自<唐><大顺>二年,至<朱梁><贞明>四年,凡二十八年而灭。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零一
○<甄萱>,<尙州><加恩县>人也。本姓<李>,后以<甄>为氏。父<阿慈介>,以农自活,后起家为将军。初<萱>生孺褓时,父耕于野,母饷之,以儿置于林下,虎来乳之,乡党闻者异焉。及壮,体貌雄奇,志气倜不凡。从军入王京,赴西南海防戍,枕戈待敌,其勇气恒为士卒先,以劳为裨将。<唐><昭宗><景福>元年,是<新罗><眞圣王>在位六年。嬖竖在侧,窃弄政柄,纲纪紊弛,加之以饥馑,百姓流移,群盗蜂起。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零二
○于是,<萱>窃有心,啸聚徒侣,行击京西南州县。所至响应,旬月之间,众至五千人。遂袭<武珍州>自王,犹不敢公然称王。自署为<新罗>西面都统指挥兵马制置持节都督全武公等州军事行<全州>刺史兼御史中丞上柱国<汉南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是时,<北原>贼<良吉{梁吉}>雄强,<弓裔>自投为麾下。<萱>闻之,遥授<良吉{梁吉}>职为裨将。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零三
○<萱>西巡至<完山州>,州民迎劳。<萱>喜得人心,谓左右曰:"吾原三国之始,<马韩>先起,后<赫世>勃兴,故<辰><卞>从之而兴。于是,<百济>开国<金马山>六百余年。<摠章>中,<唐><高宗>以<新罗>之请,遣将军<苏定方>,以船兵十三万越海。<新罗><金庾信>卷土,历<黄山>至<泗{泗}>,与<唐>兵合攻<百济>灭之。今子{予}敢不立都于<完山>,以雪<义慈>宿愤乎?"遂自称<后百济>王。设官分职,是<唐><光化>三年,<新罗><孝恭王>四年也。遣使朝<吴越>,<吴越>王报聘,仍加检校大保{太保},余如故。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零四
○<天复>元年,<萱>攻<大耶城>不下。<开平>四年,<萱>怒<锦城>投干{于}<弓裔>,以步骑三千围攻之,经旬不解。<干化>二年,<萱>与<弓裔>战于<德津浦>。<贞明>四年戊寅,<铁圆京>众,心忽变,推戴我<太祖>卽位。<萱>闻之,秋八月,遣一吉<闵{闵}>称贺,遂献孔雀扇及<地理山>竹箭。又遣使入<吴越>进马,<吴越>王报聘,加授中大夫,余如故。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零五
○六年,<萱>率步骑一万,攻陷<大耶城>,移军于<进礼城>。<新罗>王遣阿<金律>,求援于<太祖>,<太祖>出师,<萱>闻之,引退。<萱>与我<太祖>阳和而阴克。<同光>二年秋七月,遣子<须弥强{须弥康}>,发<大耶><闻韶>二城卒,攻<曹物城>。城人为<太祖>固守且战,<须弥强{须弥康}>失利而归。八月,遣使献马于<太祖>。三年冬十月,<萱>率三千骑,至<曹物城>,<太祖>亦以精兵来,与之。时<萱>兵锐甚,未决胜否。<太祖>欲权和以老其师,移书乞和,以堂弟<王信>为质,<萱>亦以外甥<眞虎>交质。
十二月,攻取<居昌>等二十余城。遣使入<后唐>称藩,<唐>策授检校大尉{太尉}兼侍中判<百济>军事,依前持节都督全武公等州军事行<全州>刺吏海东四面都统指挥兵马制置等事<百济>王,食邑二千五百户。四年<眞虎>暴卒,<萱>闻之,疑故杀,卽囚<王信>狱中,又使人请还前年所送马,<太祖>笑还之。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零六
○<天成>二年秋九月,<萱>攻取<近品城{近城}>,烧之。进袭<新罗><高郁府>,逼<新罗>郊圻。<新罗>王求救于<太祖>。冬十{九}月,<太祖>,将出师援助,<萱>猝入<新罗>王都。时王与夫人嫔御出游<鲍石亭>,置酒娱乐。贼至狼狈不知所为,与夫人归城南离宫。诸侍从臣寮及宫女伶官,皆陷没于乱兵,<萱>纵兵大掠,使人捉王,至前之,便入居宫中,强引夫人乱之,以王族弟<金傅>嗣立,然后虏王弟<孝廉>宰相<英景>,又取国帑珍宝兵仗。子女百工之巧者,自随以归。<太祖>以精骑五千,要<萱>于<公山>下大战,<太祖>将<金乐><崇谦>死之,诸军败北<太祖>,仅以身免。<萱>乘胜取<大木郡>。<契丹>使<裟姑><麻>等三十五人来聘。<萱>差将军<崔坚>,伴送<麻>等,航海北行,遇风至<唐><登州>,悉被戮死。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零七
时<新罗>,君臣以衰季,难以复兴,谋引我<太祖>结好为援。<甄萱>自有盗国心,恐<太祖>先之。是故,引兵入王都作恶。故十二月日寄书<太祖>曰:
"昨者国相<金雄廉>等,将召足下入京,有同鳖应声。是欲披翼,必使生灵涂炭,宗社丘墟。{仆}是用先着祖鞭,独挥韩钺,誓百寮如日,谕六部以义风。不意奸臣遁逃,邦君薨变。遂奉<景明王>之表弟<献康王{宪康王}>之外孙,劝卽尊位。再造危邦,丧君有君,于是乎在。足下勿详忠告,徒听流言,百计窥,灸{多}方侵扰,尙不能见仆马首,拔仆牛毛。冬初,都头<索湘>,束手于<星山>阵下;月内,左将<金乐>,曝骸于<美理寺>前。杀获居多,追擒不少。强羸若此,胜败可知。所期者,挂弓于<平壤>之楼,飮马于<浿江>之水。然以前月七日,<吴越>国使<班>尙书主{至},传王诏旨:知卿与<高丽>,久通欢好,共契邻盟,比因质子之两亡,遂失和亲之旧好,互侵疆境,不干戈,今专发使臣,赴卿本道,又移文<高丽>,宜各相亲比,永孚于休。仆义笃尊王,情深事大。及闻诏谕,卽欲祗承,恒{但}虑足下,欲罢不能,困而犹鬪。今录诏书寄呈,请留心详悉!且{}迭惫,终必贻讥,蚌鹬相持,亦为所笑。宜迷复之为戒,无后悔之自贻。"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零八
○三年正月,<太祖>答曰:"伏奉<吴越>国通和使,<班>尙书所传诏书一道,兼蒙足下辱示长书叙事者。伏以华肤使,爰致制书,尺素好音,兼承敎诲。捧芝检而虽增感激,鬪{辟/开}华而难遣嫌疑。今托回轩,辄敷危枉{}。仆仰承天假,俯迫人推。过将帅之权,获赴经纶之会。顷以三韩厄会,九土凶荒。黔黎多属于<黄巾>,田野无非于赤土。庶几风尘之警,有以救邦国之灾。爰自善邻,于焉结好。果见数千里农桑乐业,七八年士卒闲眠。及至酉年,维时阳月,忽焉生事,至于交兵。足下始轻敌,以直前,若螳{螂}之拒辙,终知难而勇退,如蚊子之负山,拱手陈辞,指天作誓,今日之后,永世欢和,苟或盟,神其矣。仆亦尙止戈之武,期不杀之仁,遂解重围,以休疲卒,不辞质子,但欲安民。此则我有大德于南人也,岂谓血未干,凶威复作,蜂之毒,侵害于生民,狼虎之狂,为梗于畿甸,<金城>窘忽,黄屋震惊。仗义尊<周>,谁似<桓><文>之覇。乘间谋<汉>,唯看<莽><卓>之奸。致使王之至尊,枉称子于足下,尊卑失序,上下同忧,以为非有元辅之忠纯,岂得再安于社稷?以仆心无匿恶,志切尊王,将援置于朝廷,使扶危于邦国。足下见毫厘之小利,忘天地之厚恩,斩戮君王,焚烧宫阙,卿七{士},虔刘士民,姬姜则取以同车,珍宝则夺之,载。
元恶浮于<桀><纣>,不仁甚于镜{}枭。仆怨极崩天,诚深却日。誓效鹰之逐,以申犬马之勤。再举干戈,两更槐柳。陆击则雷驰电击,水攻则虎搏龙腾。动必成功,举无虚发。逐<尹{尹卿}>于海岸,积甲如山。擒<邹造>于城边,伏尸蔽野。<燕山郡>畔,斩<吉奂>于军前。<马利城>边,戮<随>于纛下。拔<任存>之日,<邢积>等数百人捐躯。破<淸川{淸州}>之时,<直心>等四五辈授首。<桐薮>望旗而溃散,<京山>衔璧以投降。<康州>则自南而来(+归),<罗>府则自西移属。侵攻若此,收复宁遥?必期<水>营中,雪<张耳>千般之恨,<乌江>岸上,成<汉王>一捷之功。竟息风波,求淸海。天之所助,命欲何归?况承<吴越>王殿下,德洽包荒,仁深字小,特出纶于丹禁,谕难于靑丘,旣奉训谋,敢不尊奉?若足下{祗}承睿旨,悉凶机,不惟副上国之仁恩,抑可绍海东之絶緖。若不过而能改,其如悔不可追。"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零九
○夏五月<萱>潜师袭<康州>,杀三百余人,将军<有文>生降。秋八月,<萱>命将军<官昕>,领众筑<阳山>。<太祖>命<命旨城>将军<王忠>,击之,退保<大耶城>。冬十一月,<萱>选劲卒,攻拔<缶谷城>,杀守卒一千余人,将军<杨志><明式>等生降。四年秋七月,<萱>以甲兵五千人,攻<义城府>,城主将军<洪术>战死。<太祖>哭之恸曰:"吾失左右手矣。"<萱>大举兵,次<古昌郡><甁山>之下,与<太祖>战,不克,死者八千余人。翌日,<萱>聚残兵,袭破<顺州城>。将军<元逢>不能御,弃城夜遁,<萱>虏百姓,移入<全州>。<太祖>以<元逢>前有功宥之。改<顺州>,号<下枝县>。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零
○<长兴>三年,<甄萱>臣<直>,勇而有智略,来降<太祖>。<萱>收<直>二子一女,烙断股筋。秋九月,<萱>遣一吉<相贵>,以舡兵入<高丽><礼城江{礼成江}>,留三日,取<盐><白><贞>三州船一百焚之,捉<猪山岛>牧马三百匹而归。<淸泰>元年春正月,<萱>闻<太祖>屯<浑州{运州}>,遂简甲士五千至。将军<黔弼>,及其未阵,以劲骑数千突击之,斩获三千余级。<熊津>以北三十余城,闻风自降。<萱>麾下术士<宗训>医者<训谦>勇将<尙达><崔弼>等降于<太祖>。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一
○<甄萱>多娶妻,有子十余人。第四子<金刚>,身长而多智,<萱>特爱之,意欲传其位。其兄<神剑><良剑><龙剑>等知之,忧闷。时<良剑>为<康州>都督,<龙剑>为<武州>都督,独<神剑>在侧。伊<能奂>,使人往<康><武>二州,与<良剑>等阴谋。至<淸泰>二年春三月,与波珍<新德><英顺>等,劝<神剑>,幽<萱>于<金山>佛宇,遣人杀<金刚>。<神剑>自称大王,大赦境内。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二
○其敎书曰:"<如意>特蒙宠爱,<惠帝>得以为君,<律成{建成}>滥处元良,<太宗>作而卽位,天命不易,神器有归。恭惟:大王神武超伦,英谋冠古。生丁衰季,自任经纶,徇地三韩,复邦<百济>,廓淸涂炭,而黎元安集,鼓舞风雷,而迩遐骏奔,功业几于重兴。智虑忽其一失,幼子钟爱,奸臣弄权,导大君于<晋><惠>之昏,陷慈父于<献公>之惑,拟以大宝授之顽童。所幸者上帝降衷,君子改过,命我元子,尹兹一邦。顾非震长之才,岂有临君之智?兢兢栗栗,若蹈渊,宜推不次之恩,以示惟新{维新}之政,可大赦境内,限<淸泰>二年十月十七日昧爽以前,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大已下,罪咸赦除之,主者施行!"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三
○<萱>在<金山>三朔,六月,与季男<能乂>女子<衰福{哀福}>嬖妾<姑比>等逃奔<锦城>,遣人请见于<太祖>。<太祖>喜,遣将军<黔弼><万岁>等,由水路劳来之。及至,待以厚礼,以<萱>十年之长,尊为尙父,授馆以南宫,位在百官之上。赐<杨州>,为食邑,兼赐金帛蕃缛奴婢各四十口内廐马十匹。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四
○<甄萱>壻将军<英规>,密语其妻曰:"大王勤劳四十余年,功业垂成。一旦,以家人之祸,失地,投于<高丽>。夫贞女不事二夫,忠臣不事二主。若舍己君以事逆子,则何颜以见天下之义士乎?况闻<高丽>王公,仁厚勤俭,以得民心,殆天启也,必为<三韩>之主,致书以安慰我王,兼殷勤{懃}于王公,以图将来之福乎?"其妻曰:"子之言是吾意也。"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五
○于是,<天福>元年二月,遣人致意,遂告<太祖>曰:"若举义旗,请为内应,以迎王师。"<太祖>大喜,厚赐其使者而遣之,兼谢<英规>曰:"若蒙恩一合,无道路之梗,则先致谒于将军,然后升堂拜夫人。兄事而姉尊之,必终有以厚报之。天地鬼神,皆闻此言。"夏六月,<萱>告曰:"老臣所以投身于殿下者,愿仗殿下威棱,以诛逆子耳。伏望大王借以神兵,歼其贼乱,则臣虽死无憾。"<太祖>从之,先遣太子<武>将军<述希>,领步骑一万,趣<天安府>。秋九月,<太祖>率三军,至<天安>,合兵进次<一善(+郡)>,<神剑>以兵逆之。甲午,隔<一利川>,相对布阵。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六
○<太祖>与尙父<萱>观兵。以大相<坚权><述希><金山>将军<龙吉><奇彦>等,领步骑三万为左翼;大相<金铁><洪儒><守乡{守卿}>将军<王顺{三顺}><俊良>等,领步骑三万为右翼;大匡<顺式>太相<兢俊><王谦><王乂><黔弼>将军<贞顺><宗熙>等,以铁骑二万,步卒三千及<黑水><铁利>诸道劲骑九千五百为中军;大将军<公萱>,将军<王含允>,以兵一万五千为先锋,鼓行而进。<百济>将军<孝奉><德述><明吉>等,望兵势大而整,弃甲降于阵前。<太祖>劳慰之,问<百济>将帅所在。<孝奉>等曰:"元帅<神剑>,在中军。"<太祖>命将军<公萱>,直中军,一军{三军}齐进挟击,<百济>军溃北。<神剑>与二弟及将军<富达><小达><能奂>等四十余人生降。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七
○<太祖>受降,除<能奂>,余皆慰劳之,许令与妻上京。问<能奂>曰:"始与<良剑>等密谋,囚大王立其子者,汝之谋也。为臣之义当如是乎?"<能奂>首不能言,遂命诛之。以<神剑>僭位为人所胁,非其本心,又且归命乞罪,特原其死。[一云三兄弟,皆伏诛。]<甄萱>忧发疽,数日卒于<黄山>佛舍。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八
○<太祖>军令严明,士卒不犯秋毫。故州县案堵,老幼皆呼万岁。于是,存问将士,量材任用,小民各安其所业。谓<神剑>之罪,如前所言,乃赐官位。其二弟与<能奂>罪同,遂流于<眞州>,寻杀之。谓<英规>:"前王失国后,其臣子无一人慰藉者。独卿夫妻,千里嗣音,以致诚意,兼归美于寡人,其义不可忘。"仍许职左丞,赐田一千顷。许借驿马三{二}十五匹,以迎家人,赐其二子以官。<甄萱>起<唐><景福>元年,至<晋><天福>元年,共四十五年而灭。
五零卷列传一零甄萱一九
○论曰:<新罗>数穷道丧,天无所助,民无所归。于是,群盗投隙而作,若毛然。其剧者,<弓裔><甄萱>二人而已。<弓裔>,本<新罗>王子,而反以宗国为雠,图夷灭之,至斩先祖之畵像,其为不仁,甚矣。<甄萱>,起自<新罗>之民,食<新罗>之禄,而包藏祸心。幸国之危,侵都邑,虔刘君臣,若禽而草之,实天下之元恶大。故<弓裔>见弃于其臣,<甄萱>产祸于其子,皆自取之也,又谁咎也?虽<项羽><李密>之雄才,不能敌<汉><唐>之兴,而况<裔><萱>之凶人,岂可与我<太祖>相抗欤?但为之欧民者也。
三国史记卷第五十。
五零卷卷末人物零一
考宝文阁修校文林郞礼宾丞同正臣<金永温>
考西林{材}场判官儒林郞尙衣直长同正臣<崔佑甫>
考文林郞国学学谕礼宾丞同正臣<李黄中>
考儒林郞前国学学正臣<朴东桂{朴东柱}>
考儒林郞金吾卫录事军事臣<徐安贞>
考文林郞守宫署令兼直史馆臣<许洪材>
考将仕郞分司司宰注簿臣<李温文>
考文林郞试掌治{冶}署令兼宝文阁校勘臣<崔山甫>
编修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同德赞化}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大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
同管句内侍宝文阁校勘将仕郞尙食直长同正臣<金忠孝>
管句右丞{承}宣尙书工部侍郞翰林侍讲学士知制诰臣<郑袭明>
府使嘉善大夫兼管内劝农防御使臣<金居斗>
权知经历前奉正大夫三司左咨议臣<崔得>
嘉靖大夫庆尙道都观察黜陟事兼监仓安集转输劝农管学事提调刑狱兵马公事同知中枢院事
臣<闵开>
五零卷卷末跋文零一
○三国史印本之在<林>者,岁久而泯,世以写本行。按廉使<沈>公<孝生>得一本,与前府使<陈>公<义贵>图所以刊行,于癸酉七月,下牒于府。八月,始诸梓,未几,二公见代。余以其年冬十月至府,承观察使<闵>相公之命,因继其志,乃助之施令,工不断手,至甲戌夏四月告成。呜呼!指挥能事,以至于成,惟三公是赖,余何力之有焉?但具事之终始,书于卷末耳。府使嘉善大夫<金居斗>跋。
五零卷卷末跋文零二
○吾东方三国本史遗事两本,他无所刊,而只在本府。岁久缺,一行可解仅四五字。余惟士生斯世,历观诸史,其于天下治乱兴亡,与诸异迹,尙欲博识,况居是邦,不知其国事,可乎!因欲改刊,广求完本,阅数载不得焉。其曾罕行于世,人未易得见,可知若今不改则将为失传。东方往事,后学竟莫闻知,可叹也已。幸吾斯文<星州>牧使<权>公<辏>,闻余之求,求得完本送余,余喜受,具告监司<安>相国<>都事<朴>侯<佺>,佥曰善。于是,分刊列邑,令还藏于本府。噫!物久则必有废,废则必有兴,兴而废,废而兴,是理之常。知理之常,而有时兴,以永其传,亦有望于后来之惠学者云。
皇明<正德>壬申季冬,府尹推诚定难功臣嘉善大夫<庆州>鎭兵马节制使全平君<李继福>谨跋。
生员<李山甫>
校正生员<崔起潼>
中训大夫庆州府判官庆州鎭兵马节制都尉<李瑠>
奉直郞守庆尙道都事<朴佺>
推诚定难功臣嘉靖大夫庆尙道观察使兼兵马水军节度使<安>
五零卷卷末进表零一
进三国史表。
○臣<富轼>言:古之列国,亦各置史官,以记事。故<孟子>曰:"<晋>之『乘』,<楚>之『』,<鲁>之『春秋』,一也。"惟此海东三国,历年长久,宜其事实着在方策。乃命老臣,之编集,自顾缺尔,不知所为。伏惟圣上陛下,性<唐尧>之文思,体<夏禹>之勤俭,宵余闲,博览前古。以为今之学士大夫,其于五经诸子之书,<秦><汉>历代之史,或有淹通而详说之者,至于吾邦之事,却茫然不知其始末,甚可叹也。况惟<新罗>氏<高句丽>氏<百济>氏,开基鼎峙,能以礼通于<中国>。故<范晔>『汉书』<宋祁>『唐书』,皆有列传。而详内略外,不以具载。又其古记,文字芜,事迹阙亡。是以君后之善恶,臣子之忠邪,邦业之安危,人民之理乱,皆不得发路以垂劝戒。宜得三长之才,克成一家之史,贻之万世,炳若日星。如臣者,本非长才,又无奥识。至迟暮,日益昏蒙,读书虽勤,淹卷卽忘,操笔无力,临纸难下。臣之学术,蹇浅如此,而前言往事,幽昧如彼,是故疲精竭力,仅得成编,讫无可观,祗自愧耳。伏望圣上陛下,谅狂简之裁,赦妄作之罪。虽不足藏之名山,庶无使之酱。区区妄意,天日照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