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卷之一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三元延寿参赞书卷之一

九华澄心老人李鹏飞集

人说

天地之问人为贵,然囿於形而莫知其所以贵也。头圆象天,足方象地,目象日月,毛发肉骨象山林土石。呼为风,呵为露,喜而景星庆云,怒而震霆迅雷,血液流润而江河淮海。至於四肢之四时,五脏之五行,六腑之六律。若是者,吾身天地同流也,岂不贵乎?按藏教父母,及子相感,业神入胎,地水火风,众绿和合,渐得生长。一七日,如藕根。二七日,如稠酪。三七日,如鞋袜。四七日,如温石。五七日,有风触胎名摄提,头及两臂、腥,五种相现。六七日,有风名旋转,两手足四相现。七七及八七日,手足十指,二十四相现。九七日,眼耳鼻口及下二穴,大小便处九种相现。十七日,有风名普门,吹令坚实,及生五脏。十一七日,上下气通。十二七日,大小肠生。十三七日,渐知饥渴,饮食滋味,皆从脐入。十四七日,身前身后,左右二边,各生五十条脉。十五七日,又生二十条脉。一身之中,共有八百吸气之脉,至是皆具。十六七日,有风名甘露,安置两眼,通诸出入息气。十七七日,有风名毛拂,能令眼耳鼻口,咽喉胸臆,一切合入之处,皆得通滑。十八七日,有风名无垢,能令六根清今。十九七日,眼目鼻舌,四根成就;得三种报,日身、命、意。二十七日,有风名坚固,二脚二手,二十指节,至一身二百大骨及诸小骨,一切皆生。二十一七日,有风名生起,能令生肉。二十二七日,有风名浮流,能令生血。二十三七日,生皮。二十四七日,皮肤光悦。二十五七日,血肉滋润。二十六七日,发毛爪甲皆与脉通。二十七七日,发毛爪甲,悉皆生就。二十八七日,生屋宇园池河等八想。二十九七日,各随自业,或熏或白。三十七日,熏白相现。三十一七日至三十四七日,渐得增长。三十五七日,肢体具足。三十六七日,不乐住腹。三十七七日,生不争、臭秽、黑暗三想。三十八七日,有风名蓝花,能令长伸两臂,转身向下。次有趋下风,能令足上首下,以向生门。是时也,万神必唱,恭而生男;万神必唱,奉而生女。至於五脏六腑,筋骨髓脑,皮肤血脉,精脏、水脏,二万八千形影,一万二千精光,三万六千出入,八万四千毛窍,莫不各有其神以主之。然则人身岂易得哉!鞠育之恩,又岂浅浅哉!夫以天地父母之恩,生此不易得之身,至可贵至可宝者,五福一曰寿而已。既得其寿,则富贵利达,致君泽民,光前振后,凡所以掀揭宇寅者,皆可为也。盖身者,亲之身。轻其身,是轻其亲矣。安可不知所守,以全天与之寿,而有以尽事亲之大乎。或曰:婴孺之流,天真未剖,禁忌饮食,又无所犯,有至夭枉者,何欤?曰:此父母之过也。为父母者,或阳盛阴亏,或阴盛阳亏,或七情郁於内,或八邪袭於外,或母因胎寒而饵暖药,或父以阴萎而饵丹药,或胎元既充,淫欲未已,如花伤培,结子不实。既产之后,禀赋怯弱,调养又失其宜,骄惜太过。睡思既浓,尚令咀嚼;火合既暖,犹令饮酌;厚袅重覆,且令衣着;抚背拍衣,风从内作;指物为虫,惊因戏谴;危坐放手,我笑渠恶;欲令喜笑,肋胁指龊;雷呜击鼓,且与掩耳;眠外过时,不令早起;饮食饱妖,不与戒止;睡卧当风,恐吓神鬼;如此等事不一而已。斯言也,演山省翁之至言也。父母者,因是而鉴之,则后嗣流芳,同此一寿,岂不伟欤!

天元之寿精气不耗者得之

男女居室,人之大伦,独阳不生,独阴不成,人道有不可废者。庄周乃曰:人之可畏者,衽席之问,不知戒者,过也。盖此身与造化同流,左为肾属水,右为命门属火。阳生於子,火实藏之,犹北方之有龟蛇也。膀胱为左肾之腑,三焦为右肾之腑。三焦有脂膜如掌大,正与膀胱相对,有二白脉自中而出,夹脊而上贯於脑。上焦在膻中,内应心;中焦在中院,内应脾;下焦在脐下,即肾问动黑。分布人身,方其湛寂,欲念不兴,精黑散於三焦,荣华百脉,及欲想一起,欲火炽然,翕撮至焦,精气流溢,并从命门输写而去,可畏哉!嗟夫,元黑有限,人欲无涯。火生於木,祸发必克。尾闻不禁,沧海以竭。少之时,血黑未定,既不能守夫子在色之戒,及其老也,则当寡欲闲心,又不能明列子养生之方,吾不知其可也。麻衣道人曰:天、地、人,等列三才。人得中道,可以学圣贤,可以学神仙。况人之数於天地万物之数。但今之人,不修人道,贪爱嗜欲,其数消臧,只与物同也,所以有老病夭殇之患。鉴於此,必知所以自重,而可以得天元之寿矣。

欲不可绝

黄帝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又曰:两者不和,若春无秋,若冬无夏。因而和之,是谓圣度。圣人不绝和合之道,但贵於闭密,以守天真也。

《素女》曰:人年二十者,四日一泄;三十者,八日一泄;四十者,十六日一泄;五十者,二十日一泄。此法语也。所察者厚,食饮多,精力健,或少过其度。譬之井焉,源深流长,虽随汲随满,犹惧其竭也。若所察者薄,元气本弱,又食喊,精耗损,强而为之,是怯夫而试冯妇之卫,适以剧虎牙耳。

《素女》曰:人年六十者,当阳精勿泄。若气力尚壮盛者,亦不可强忍,久而不泄,致生瘫疾。

彭祖曰:男不可无女,女不可无男。若念头真正无可思者大佳,长年也。

又曰:人能一月再泄精,一岁二十四泄,得寿二百岁。

《名医论》曰:思欲无穷,所愿不得,意淫於外,为白淫而下。因是入房太甚,宗筋纵驰。

书云:男子以精为主,女子以血为主。故精盛则思室,血盛则怀胎。若孤阳绝阴,独阴无阳,欲心炽而不遂,则阴阳交争,乍寒乍热,久而为劳。富家子唐靖,疮发於阴,至烂。道人周守真曰:病得之欲泄而不可泄也。《史记》济北王侍人韩女,病腰背痛,寒热。仓公曰:病得之欲男子不可得也。

欲不可早

齐大夫褚澄曰:赢女则养血,宜及时而嫁;弱男则节色,宜待壮而婚。

书云:男破阳太早,则伤其精黑;女破阴太早,则伤其血脉。

书云:精未通而御女以通其精,则五体有不满之处,异日有难状之疾。

书云:未羿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阴气早泄,未完而伤。

书云:童男室女,积想在心,思虑过当,多致苛损,男则神色先散,女则月水先闭。

欲不可纵

《黄庭经》曰:长生至慎房中急,何为死作令神泣。彭祖曰:上士异肺,中士异被。服药千裹,不如独卧。

老君曰:情欲出於五内,魂定魄静,生也;情欲出於胸臆,精散神惑,死也。

彭祖曰:美色娇丽,娇妾盈房,以致虚损之祸,知此可以长生。

《阴符经》曰:淫声美色,破骨之斧锯也。世之人,若不能秉灵烛以照迷情,持慧剑以割爱欲,则流浪生死之海,害生於恩也。

全元起曰:乐色不节则精耗,轻用不止则精散。圣人爱精重施,髓满骨坚。

书云:年高之时,血气即弱,觉阳事辄盛,必慎而抑之,不可纵心竭意。一度不泄,一度火灭,一度火灭,一度增油。若不制而纵情,则是膏火将灭,更去其油。

《庄子》曰:嗜欲探者,其天机浅。

《春秋》:秦医和视晋侯之疾曰:是谓近女室,非鬼非食,惑以丧志。公曰:女不可近乎?对曰:节之。

《玄枢》曰:元气者,肾间动气也。右肾为命门,精神之所舍。爱惜保重,荣卫周流,神气不竭,可与天地同寿。

《元气论》曰:嗜欲之性,固无穷也。以有极之性命,逐无涯之嗜欲,亦自毙之甚矣。

《仙经》云:无劳尔形,无摇尔精。归心静默,可以长生。

经颂云:道以精为宝,宝持宜秘密。施人则生人,留己则生己。结婴尚未可,何瓦空废弃。弃损不觉多,衰老而命坠。

《仙书》云:阴阳之道,精液为宝。谨而守之,后天而老。

书云:声色动荡於中,情爱牵缠,心有念动,有着,昼想夜梦,驰逐於无涯之欲。百灵疲役而消散,宅舍无宝而倾颓。

书云:恣意极情,不知自惜,虚损生也。譬如枯朽之木,遇风则折,将溃之岸,值水先颓。苟能爱惜节情,亦得长寿也。

书云:肾阴内属於耳中,膀胱脉出於目毗。目盲所视,耳闭厥聪,斯乃房之为患也。书云:人寿夭,在於撙节。若将息得所,长生不死。恣其情,则命同朝露。

书云:欲多则损精。人可保者命,可惜者身,可重者精。肝精不固,目眩无光;肺精不交,肌肉消瘦;肾精不固,神气臧少;脾精不坚,齿发浮落。

若耗散真精不已,疾病随生,死亡随至。

神仙可惜许歌曰:可惜许,可惜许,可惜元阳宫无主。一点既随浓色妒,百神泣送精光去。三尸喜,七魄怒,血败气衰将何补。尺宅寸田属别人,玉炉丹鳌阿谁主。劝世人,休恋色,恋色贪淫有何益?一神去后百神离,百神去后人不知。几度待说说不得,临时下口泄天机。

欲不可强

《素问》曰:因而强力,肾气乃伤,高骨乃壤。注云:强力,入房也。强力入房,则精耗,精耗则肾伤,肾伤则髓气内枯,腰痛不能倪仰。

《黄庭经》云:急守精室勿妄泄,闭而宝之可长活。

书云:阴痿不能快欲,强服丹石以助阳,肾水枯竭,心火如焚,五脏乾燥,消渴立至。近讷曰:少火不能减盛火,或为疮疡。

书云:强勉房劳者,成精极,体瘦,廷羸,惊悸,梦泄,遗沥,便浊,阴痿,小腹裹急,面黑,耳聋。真人曰:养性之道,莫强所不能堪尔。《抱朴子》曰:才不逮强思之,力不胜强举之,伤也甚矣。强之一字,真戕生伐寿之本。夫饮食所以养生者也,然使醉而强酒饱而强食,未有不疾,以害其身,况欲乎!欲而强,元精去,元神离,元气散,戒之。

欲有所忌

书云:饱食过度,房室劳损,血气流缢,渗入大肠,时便清血,腹痛,病名肠癖。

书云:大醉入房,气竭肝伤。丈夫则精液衰少,阴痿不起;女子则月事衰微,恶血淹留,生恶疮。

书云:然烛行房,终身之忌。

书云:忿怒中尽力房事,精虚气节,发为瘫疽。恐惧中入房,阴阳偏虚,发厥,自汗盗汗,积而成劳。

书云:远行疲乏入房,为五劳虚损。

书云:月事未绝而交接,生白驳。

又玲气入内,身面萎黄,不产。

书云:金疮未差而交会,动於血气,令疮败坏。

书云:忍小便入房者,得淋,茎中痛,面失血色,或致胞转,脐下急痛死。

书云:或新病可而行房,或少年而迷老,世事不能节减,妙药不能频服,因兹致患,岁月将深,直待肉尽骨消,返冤神鬼。故因油尽灯灭,髓竭人亡。添油灯壮,补髓人强,何干鬼老来侵,总是自招其祸。

书云:交接输写,必动三焦,心脾肾也。动则热而欲火炽,因入水,致中焦热郁,发黄。下焦气胜,额黑。上焦血走,随瘀热行於大便,黑搪。男女同室而浴者,多病此。

书云:服脑麝入房者,关窍开通,真气走散。重则虚眩,轻则脑泻。本草云:多食葫行房,伤肝,面无光。

书云:入房汗出,中风为劳风。

书云:赤目当忌房事,免内瘴。

书云:时病未复作者,舌·出数寸死。《三国志》子献病已差,华佗视脉贝尚虚,未复,勿为劳事,色复即死,死当舌出数寸。其妻从百里外省之,止宿交接,三日病发,一如佗言,可畏哉。

欲有所避

孙真人曰:大寒与大热,且莫贪色欲。

书云:凡大风,大雨,大雾,雷电,霹雳,日月薄蚀,虹霓地动,天地昏冥,日月星辰之下,神庙寺观之中,井鳌囿厕之侧,冢墓尸柩之傍,皆所不可犯,若犯女则损人神。若此时受胎,非止百倍损於父母,生子不仁、不孝,多疾不寿。

唐·魏证:令人勿犯长命,及诸神降日犯淫者促寿。及保命诀所载:

朔日臧一纪,望日臧十年,晦日臧一年。初八上弦,二十三下弦,三元臧五年。二分二至二社,各四年。庚申、甲子、本命减二年。正月初三,万神都会,十四、十六三官降,二月二日万神会,三月初九牛鬼神降,犯者百日中恶。四月初四万佛善化,犯之失疮。初八夜善恶童子降,犯者血死。五月三个五日、六日、七日为九毒日,犯者不过三年。十月初十夜西天王降,犯之一年死。十一月一十五日掠剩大夫降,犯之短命。十二月初七夜,犯之恶病死。二十日天师相交行道,犯之促寿。每月二十八人神在阴,四月十月阴阳纯用事,已上日辰,犯淫且不可,配婚姻乎。按《庚申论》曰:古人多尽天数,今人不终天年。何则?以其罔知避慎,肆情恣色,暗犯禁忌,阴司臧其龄算,能及百岁者,几何人哉?蜀王孟超纳张丽华於观侧,一夕迅雷电火,张氏陨。道士李若冲於上元夜见殿上有朱履衣冠之士,面北而立,廓下罗列罪人,有女子甚苦,白其师唐洞卿。师曰:此张丽华也。昔宠幸於此,亵渍高真所致。由是观之,天地问禁忌,不可犯也。

嗣续有方

建平孝王妃姬等,皆丽无子,择良家未异女入内,又无子。问褚澄曰:求男有道乎?澄曰:合男女,必当其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阴阳完实,然后交合,合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壮,强寿。今也不然,此王之所以无子也。王日:善。未再,期生六男。

书云:丈夫劳伤过度,肾经不暖,精清如水,精冷如冰,精泄聚而不射,皆令无子。近纳曰:此精炁伤败。

书云:女人劳伤气血,或月候愆期,或赤白带下,致阴阳之气不和,又将理失宜,食饮不节,乘风取冷,风冷之气乘其经血,结於子脏,皆令无子。

书云:月候一日至,三日子门开,交则有子,过四日则闭而无子。又经后一日、三日、五日受胎者皆男,二日、四日、六日受胎者皆女,过六日胎不成。

凌霄花,凡居忌种此,妇人闻其气不孕。

妊娠所忌

产书云:一月足厥阴肝养血,不可纵怒,疲极筋力,冒触邪风。二月足少阳胆合於肝,不可惊动。三月手心主,右肾养精,不可纵欲,悲哀,触冒寒冷。四月手少阳三焦合肾,不可劳逸。五月足太阴脾养肉,不可妄思,饥饱,触冒卑湿。六月足阳明胃合脾,不得杂食。七月手太阴肺养皮毛,不可忧郁,叫呼。八月手阳明大肠合肺以养气,勿食燥物。九月足少阴肾养骨,不可怀恐,房劳,触冒生冷。十月足太阳膀胱合肾,以太阳为诸阳主气,使儿脉缕皆成,六腑调畅,与母分黑,神黑各全,俟时而生。所以不说心者、以心为五脏主,如帝王不可有为也。若将理得宜,无伤胎脏。又每月不可针灸其经。如或恶食,但以所思物与之食必愈。所忌之物,见食物门中。

太公胎教云:母常居静室,多听美言,讲论诗书,陈说礼乐,不听恶言,不视恶事,不起邪念,令生男女福寿,敦厚,忠孝两全。

演山翁云:成胎后,父母不能禁欲,已为不可。又有临产行淫,致其子头戴白被而出,病夭之端也。

婴儿所忌

书云:儿未能行,母更有娠,儿饮妊乳,必作魑病,黄瘦,骨立发热,发落。

书云:小儿多因缺乳吃物太早,又母喜嚼食喂之,致生病。病赢瘦,腹大,发坚,萎困。

《养子直诀》云:吃热莫吃玲,吃软莫吃硬,吃少莫吃多。真妙法也。

书云:母汨勿坠子目中,令目破生翳。

《锁碎录》云:小儿勿令指月,生月蚀疮。勿令就瓢及瓶中饮水,令语讷。又衣服不可夜露。

三元延寿参赞书卷之一竟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