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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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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疏卷第十二

沙门法宝撰

分别世品第三之五

论。如是已约至三极少量。自此已下。大文第三明三分齐。一明三极少。二明极少积成多量。此下半颂明三极少。三极少中。二是所诠。一是能诠。所诠之中。一是色量。二是时量。

论。曰至为色极少。述色极少。大乘无实。但是觉慧分析。以为极微。此是识心所变非积小成 小乘中说有实极微以成大色。析其大色。至不可析名一极微。

论。如是分析至如说瞿名。述名及时。极少量也。从三十二字名。析至一字名。是名极少。准此。析多名至一名。以为极少。即合二字名已上。或无别体。或有别体。义亦无违。如微.金.水.兔.羊.牛等尘。离其体微无别体也。

论。何等名为一刹那量。通难重释。先问后答。是此问也。

论。众缘和合至度一极微。答中有二。一述经部答。二述有部答。此是初也 经部答中有二。一法先无体是未来。得体已灭是过去。得体未灭名为现在。即此得体未灭之顷名一刹那。二或有动法。度一极微名一刹那。极微处量促。刹那时量促。若度二已上极微名一刹那。刹那即有前后非时极少。若度一极微经二刹那。即极微量有分。极微非极少。由此故说度一极微。名一刹那 问曰。若诸法得自体顷名一刹那。得自体顷即是一念。因何仁王般若。云一念有九十刹那。一刹那有九百生.灭 答生灭微细唯佛能知。小乘心粗见生灭粗。诸佛心细见生灭细。由此不同。今详。经部释如有动法度一极微。未知此动为取极速。为取小迟。若取小迟。对速还有前后作极少也。若取极速。且如四天下。径有十二亿三千四百半逾缮那。日轮周四天下略有三百万逾缮那。一逾缮那约有十八里缺八十步。三百万逾缮那。约有五千万里余。以里计步已多日夜。日夜刹那刹那唯有六百四十八万。步已过此。况尺.寸等。及余速物。未详论师何意如此。

论。对法诸师至一刹那量。述有部计也。毗婆沙中更有多喻况。恐烦不述。虽与经部有少不同。然亦未能述刹那量。有一师云。实刹那量。世尊不说。正理论云。刹那难知假喻以显。然未尽理。虽有此释。与日刹那数亦非合。亦不能显刹那极少无前后分。如一弹指顷六十五刹那。其顷非唯度六十五极微也。若度多极微即非无前后。若一极微名一刹那。即非唯六十五也 今略为二释。一。日夜刹那。与此刹那不同。日夜刹那唯是算数之法。如此秤.尺等量极少之名。无佛法时此数常定。此生灭刹那。即是诸法生灭之量。经部云。是诸法得自体顷。有部即是取果之顷也。二释。时之极少名一刹那。是数量时之名。即是极少名一刹那。极多名劫等。刹那非不更有细分。劫非更无有多时。应更思之。

论。已知三极少至逾缮那等。已下大文第二明积色也。

论曰至为指节。已上十一位皆七成也。兔毛细滑尘。小羊毛。牛毛润腻尘。大羊毛也 言七成者。六方并心以为七也。

论。三节为一指至不别分别。释颂不说三节以成一指意。以三指节为一指者。是竖三节。如今人指。

论。二十四指至中间道量。明后四量。古时一弓有八尺者。即是古寻。今时有六尺已下。即六尺步法。今时多用五尺步法 俱卢舍。是人.牛声不及处所。无声喧杂处 梵名阿练若。阿是言无。练若名喧杂。若以八尺为寻计之。五百弓量即是四千尺。若以六尺计之。即有三千尺也。若以一肘一尺六寸计一弓量。即有六尺四寸。昔时造论。故应八尺计之。

论。说八俱卢舍为一逾缮那。即是四八三十二。三万二千尺也。若以五尺步法计之。即有六千四百步。以三百六十步里法计之。即有一十八里。缺八十步。

论。如是已说逾缮那等。第二明时量也 就中有二。一从刹那至年量。二明劫量。此下两行颂。先明刹那至年量。

论曰刹那百二十为一怛刹那。第一节。此有一百二十刹那也。

论。六十怛刹那为一腊缚。第二节。此有七千二百刹那。

论。三十腊缚为一牟呼栗多。第三节。二十一万六千刹那。

论。三十牟呼栗多为一昼夜。第四节。六百四十八万刹那。

论。此昼夜至知夜减 有时增者。昼夜总三十牟呼栗多。此云须臾。夜增时十八昼有十二。即是此方冬至也。昼增此方夏至也 有时等。当春.秋分也 六月减夜者。言夜兼昼。十二月中六月减夜。即是此方六月小尽也。引颂证 寒热雨际中者。牒三际也 一月半已度者。谓雨月减一日。至第二月半已度。是第二月后半末缺一日。即是此方雨月减一日 于所余半月。即是第二月后半月。此方亦有并小.并大.及润月等。略而不论。

论。如是已辩至今已当辩。已下第二有四行颂。明劫量 就中有三。一明大.小。第二明人。第三明灾。此下第一明劫大.小。颂文可知。

论曰至外器都尽。明坏劫也。颂中初明四劫。有坏劫。有成劫。有中劫。有大劫。此先释坏劫。坏劫谓地狱有情不复生。至外器都尽。皆是坏劫。

论。坏有二种至二外器坏者。复两重二种。一坏有情中分二。二有情与器分二。总为四门。

论。谓此世间至坏劫便至。明住劫后有坏劫也。住劫二十中劫者。谓刀.兵等中二十也。坏劫言等住者。于坏劫无刀.兵等劫。但住劫时等名等住劫。此即住.坏.空.成各二十劫。合八十中劫为一大劫。

论。若时地狱至地狱已坏。已下释趣坏也。就趣坏中。先释地狱。二释畜.鬼。三释人趣。四释天趣。此释地狱。应生不生。名为坏劫。有情都尽名已坏也。

论。诸有地狱至他方狱中。此世界中若不定者灾后时受。或全不受。诸有定者。他方受也。今详。地狱坏时不越中劫。

论。由此准知至与人天同坏。此明第二畜.鬼坏。鬼本住处。即此洲下五百逾缮那。傍生在大海 言各先坏本处者。先坏畜生。后坏鬼趣。

论。若时人趣至人趣已坏。此第三明人趣坏。坏劫之时三洲人。由法尔力等生于梵世。北俱卢人生欲天已后生梵世。定生欲天故。不能离染故。

论。若时天趣至例同此说。第四明天趣坏。彼彼天中皆得离染。直生梵世不转生也。

论。乃至欲界至有情已坏。此下第二明界坏也。

论。若时梵世至有情世间。第三有情世间坏。

论。唯器世间至无遗灰烬。第四明世间坏。

论。自地火焰至如应当知。明自地灾。唯坏自地不坏他地。

论。如是始从至总名坏劫。总结坏劫。

论。所言成劫至成劫便至。大文第二明成劫也。从空劫后方有成劫。空.成二劫皆等住劫二十劫也 明成劫中复分有四。一明成次第。二明将成相。三明成外器。四明成有情。此下第一明次第也。

论。一切有情至将成前相。此下第二明成相也。

论。风渐增盛至外器世间。此下第三明成器也。

论。初一有情至应知已满。此第四明有情成也。

论。此后复有至寿方渐减。大文第三明住劫 就中有五。一明成次第。二明初唯减。三明中下上。四明后唯增。五总结前。此即初也。从成有情世间十九中劫。人寿无量岁。渐下一有情至阿毗地狱名成劫已。自此已后人命渐减。

论。此后十八至例皆如是。此第三明中间十八有增.减也。

论。于十八后至名第二十劫。第四明后一劫唯增。此后一劫虽同十八。增至八万。以增迟故同前上下。

论。一切劫增至成已住劫。此即第五总结前也。

论。所余成坏至二十中劫。此明准住二十时量成.坏.空劫量同也。空之一劫更无别相。故不别释。

论。成中初劫至有情渐舍。明成.坏劫器。及有情时量别也 立世经说器及有情成.坏各十劫与此不同者。彼说。梵王先生十劫住后梵辅等次第生。故知梵辅已下十劫成也。若兼梵王十九劫成。梵王入成器中故十劫也。故知梵王劫坏后十劫独住。

论。如是所说至成大劫量。总八十成一大劫。

论。劫性是何。问劫体也。

论。谓唯五蕴。答劫体明无别法。即以彼时五蕴为体。不同外道别有时.方。婆沙一百四十五云。劫体是何。有说是色。如是说者昼夜等位无不皆是五蕴生灭。以此成劫。劫体亦然。劫既通三界时分。故用四蕴五蕴为性 若无色以四蕴为性。空劫即以二蕴为性。婆沙论云。何故名劫。劫是何义。答分别时分故分为劫。谓分别刹那.腊缚.牟呼栗多时分以成昼夜。分别昼夜时分以成半月.月.年。分别半月等时分以成于劫。以是分别时分中极故得总名声。声论师者言。分别位故说名为劫。所以者何。是分别有为法行中究竟位故。

论。经说三劫至三劫无数。问。

论累前大劫至三劫无数。答也。

论。既称无数何复言三。难也。

论。非无数言至是其一数。答 阿僧企耶。此云无数。非无数言显不可数。此是解脱经六十数中一数名也。

论。云何六十。问。

论。如彼经言至三劫无数。总结答也。

论。何缘菩萨至方期佛果。问。菩萨何为而不速取二乘涅槃。而愿长时以取菩提。

论。如何不许至发长时愿。答。无上菩提甚难得故。彼若不能发长时愿修多苦行等不得菩提。是故定须发长时愿。

论。若余方便至久修多苦行。此重问。若以无上大菩提果甚难得故。发长时愿修多苦行。既有六十劫或三生方便。亦得涅槃出离于苦。何用为菩提久修多苦行。

论。为欲利乐至求无上菩提。答。为利有情故。舍涅槃道以取菩提。

论。济他有情于己何益。问。济他何益于己。苦行若斯。

论。菩萨济物至即为己益。答。菩萨悲心怀益物。既得成佛济度众生。遂己悲心即为己益。

论。谁信菩萨有如是事。难。此事难信谁能信此。

论。有怀润己至此事非难信。答。汝怀润己无大慈悲。于此事中实为难信。以己方人故不得信也。若无润己有大慈悲。此事非难信。以他方己故。

论。如有久习至如何不信。举喻显。如文可解。

论。又如有情至如何不信复举喻也。已上两喻由数习故。

论。又由种姓至别有自益。明种姓如是起悲愿也。

论。依如是义至他为己故。引颂证。就此颂中。前两句下士者是异生。次两句中士者是二乘。后四句上士是菩萨。

论。如是已辩至为成劫位。自此已下。大文第二明人。第一明独觉。第二明四轮王。第三明小王兴。此之一颂第一明佛.独觉。

论曰至诸佛出现。明佛出时。八万岁渐咸不克定时即上八万岁减半年等皆容出世。下至百年。百年已下无容佛出。准贤劫经第十云。拘留孙佛人寿四万岁时出世。拘那含牟尼佛人寿三万岁时出世。迦叶佛人寿二万岁时出世。释迦牟尼佛人寿百岁时出世。准西域记第六卷云。六万.四万.二万.百岁。佛出世也。又准立世经第九云。二十小劫世界起成已住者几多已过。几多未过。八小劫已过。十一小劫未来。第九一劫现在未尽 准此经文。即今正当第九劫。即贤劫中四佛出世。以俱在此第九劫渐减位。应更详检。准此文。即前八劫中无佛出世。弥勒佛即当第十劫出。又准弥勒经八云。劫是刀兵劫。经云。于刀兵劫中。乃至今生此。又准此文。后唯有十一劫。更有九百九十六佛出。时恐太促。详其贤劫。似是风劫。于六十四劫中此为第一劫。总六十四劫为一贤劫。于中千佛理且可然。应更详检。

论。何缘增位无佛出耶。问。增位从下自上。增时总无出。

论。有情乐增难教厌故。答。佛出本意令厌生死。乐渐渐减易起厌心。乐渐渐增难教厌故。

论。何缘减百无佛出耶。问。减位百年已下。其苦转增。何缘不教令厌也。

论。五浊极增难可化故。答。减其百岁烦恼等增。慧念等减。极难化故。

论。五浊者至五有情浊。乘便明五浊先列章门。后牒章释。

论。劫减将末至说名为浊。总释浊名即是显恶。居下泽秽。故名为浊。如浊水等。

论。由前二浊至极被衰损。明前二浊为过速。由寿浊故衰损寿命。由劫浊故衰损资具。即劫末时资具衰损。

论。由次二浊至出家善故。明次二浊为过患。由烦恼浊耽其欲乐损在家善。由其见浊妄为苦行损出家善。

论。由后一浊至及无病故。明众生浊。故令智慧念等悉被衰损。婆沙一百十三云。有情衰损者。谓劫初时。此赡部州。广博严净。多诸淳善福德有情。城邑次比。人民充满。至劫末时唯余万人。

准婆沙。衰损有情有二。一令劣恶。二令数少。恶是浊义。数少非浊义。如浊水.浊酒不以少故名浊。但以居下滓秽名浊。此论明有情浊故略不论少。

论。独觉出现通劫增减。第二明独觉出时也。

论。然诸独觉至转名独胜。此下明二种独觉。麟角喻。谓出无佛世独一而出 部行独觉。先是预流果声闻。彼后无佛时进得胜果。故名独觉。此是一释。

论。有余说彼至得独胜名。第二释。先修声闻顺决择分。后无佛时入于见道名独觉也。

论。由本事中至不应修苦行。引此文证是凡夫。圣人改断戒取。不应修苦行。既修苦行证是异生。

论。麟角喻者至麟角喻独觉。此第二释麟喻独觉异部行。

论。言独觉者至不调他故。释独觉名有二义。一取至果时不禀至教。二已得果。复不觉于他。具此二义名为独觉非因位不因教也。

论。何缘独觉言不调他。问。下有四难。

论。非彼无能至无碍解故。第一难也。

论。有能忆念至圣教理故。第二难也。

论。有不可说至理神通故。第三难也。

论。又不可说至对治道故。第四难也。

论。虽有此理至无说希望故。下有三种理答。此第一理也。

论。有知有情至难令逆流故。第二理也。

论。又避摄众生悕諠杂故。第三理也。

论。轮王出世至何威何想。已下两行颂第二明轮王 就中有五。一问何时。二问几种种。三问几俱。四问何威。五问何相。

论曰至故无轮王。答出时也。

论。此王由轮至名转轮王。释轮王得名。

论。施设足中至王四州界。引施设足答几种也。

论。契经就胜至应知亦尔。通经。唯说金轮。理实余轮王亦尔。

论。轮王如佛至轮王亦尔。答上几俱。

论。应审思择至为约一切界。问。乘兹便明有十方佛。此即问也。

论。有说余界至余亦应尔。述有部等计。一佛普于一切十方皆能教化。故唯一佛无二三等。若于一处有情难化佛不能化。余佛于中亦不能化。故无多佛。

论。又世尊告至唯一如来。此则复引圣教证也。

论。若尔何缘至得自在转。大众部等引经难。若谓一佛普于一切十方世界皆得自在。何故经说我今于此三千大千得自在转。而不言余世界转也。

论。彼有蜜意。有部等答。

论。蜜意者何。大众部等问。

论。谓若世尊至例此应知。有部等答。

论。有余部师至出现世间。有余大众部等师计也。

论。所以者何。征所以。

论。有多菩萨至有无边佛现。大众部等释所以有多菩萨修菩萨行。理许多人得成于佛。一界一佛理且可然。多界多佛何理能遮。

论。若唯一佛至此事顿成。反难释也。

论。是故问时定有多佛。总结成也。

论。然彼所引至一界多界。反问通经。

论。若说多界至别界佛耶。引轮王为例。轮王说唯一。余界有轮王。如来虽说一。岂遮余界有。

论。佛出世间至及决定胜道。此重难。多佛出世有多吉祥。多所利益。因何。不许有多如来俱时出世。

论。若尔何故至俱时出现。难。若以多佛出有多利益。即令多界中有多佛出世。既佛出世有多吉详。因何。不许一界多佛。

论。以无用故至饶益一切。答也。答中有四。此即初也。

论。又愿力故至为眼为道等。第二理也。

论。又令敬重至便深敬重。第三理也。

论。又令速行至无二佛现。第四理。并结总也。

论。如是所说至克胜便止。明四轮王威差别。此是第一金轮王 就中有二。一异。二同。此辩威异。

论。一切轮王至定得生天。第二同也。虽现威有异。以同无伤害。十善化生。故定生天。

论。经说轮王至主兵臣宝。此第五答何相问。相有二种。一依宝相。即七宝为相。二内身相。此即七宝相 就中有二。先列名。后问答。此即初也。

论。象等五宝至生他有情。后问答中此即问也。七宝之中殊宝.轮宝非有情摄。可由轮王自业招得。象等五宝既是有情。各由自业。如何轮王能感七宝。

论。非他有情至乘自业起。答。五宝虽是有情数摄各自业生。然一由有与转轮圣王相系属业故。轮王出此宝方生。然余轮王轮宝既劣。余宝亦劣。

论。如是所说至大士相殊。此明转轮王身相。一切轮王皆悉并有三十二相。四王既异相有胜劣。

论。若尔轮王与佛何异。问也。

论。佛大士相至故有差别。答 处正。谓当其处。如千福轮相。正当足下 明。谓分明。如千福相明显 圆。谓圆满。谓千福等具足。毗婆沙云施设论说。赡部州边于大海际有转轮王路广逾缮那。诸转轮王若不出世。水所覆没无能游履。若出世时海水咸一逾缮那此路乃现。底布金沙。旃檀香水自然洒洞。轮王每欲巡此州时。导从四军。而游此路。

论。劫初人众为有王无。已下一行颂。第三明劫初时小王等也。

论曰至长寿久住。此明未食段时也。

论。有如是类至从兹出现。自此已下渐食段食无有光明。日.月火明此时出现。自此已前食地味也。

论。由涉耽味至竞耽食之。第二明食地皮饼。

论。地饼复隐至林藤出现。第三明食林藤食。

论。竞耽食故至以充所食。第四明食香稻食。

论。此食粗故至男女根生。从此已后有男.女根。

论。由二根殊至初发此时。自此已后有非梵行。

论。尔时诸人至始于此时。自此已后有盗业道。

论。为欲遮防至刹帝利名。明有主也 刹帝利。此云田主。

论。大众钦承至此王为首。明立主德名大 三末多。此云共许。

论。时人或有至婆罗门名。自此已后有二姓也。

论。后时有王至始于此时。明有杀业道。

论。时有罪人至此时为首。明有虚诳语。

论。于劫咸位至其相云何。自此已下。大文第三明灾 就中有二。第一明小三灾。第二明大三灾。此即第一明小三灾。

论曰至中劫末起。明起时也。此诸灾患由二为本。谓耽异食及性懒堕。由此烦恼故劫渐减有小三灾。

论。三灾者至三饥馑。列名也。

论。谓中劫末至互相残害。此释第一刀兵劫名也。

论。又中劫末至难可救疗。此释第二疾疫劫。

论。又中劫末至白骨运筹。第三饥馑劫也。

论。由二种因至名有圣集。此释聚集有二因。

论。言有白骨至煎计饮之。此释白骨有二因。

论。有运筹言至以济余命。此释运筹有二因。

论。然有至教至饥馑灾起。述三善因离三灾也。

论。此三灾起至人寿渐增。此述三灾住时分也。刀兵最速。饥馑最长时。皆言七者。三灾起时法尔如此。

论。东西二洲至北洲总无。述灾四洲唯赡部也。

论。前说火灾焚烧世界。已下两颂第二明大三灾。

论曰至由风相系。此述能坏三灾别也。

论。此三灾刀至亦无余在。述所坏器极微亦尽。婆沙一百三十三说。火灾起时。有说七日先隐持双。先有一日出。世界坏时后六日渐出便坏世界。有说一日分为七日。有说一日成七倍势有说七日先藏地下后渐出现。如是说者有情类业增上力令世间成。至劫末时业力尽故。随于近处有灾火生。乃至梵宫皆被焚烧 水灾起时。有说三定边雨热灰水能坏世界。有说从下水轮踊出。如是说者诸有情类业增上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时业力尽故。随于近处有灾水生。由彼因缘世界便坏 风灾起时。有说从四定边风起能坏世界。有说从下风轮有猛风起。如是说者诸有情类业增上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时业力尽故。随于近处有灾风生。至遍净天皆被散坏 此论三灾多非婆沙正义。论师意别。

论。一类外道至余极微在。自此已下破胜论也。彼外道计执极微常。彼谓劫坏但坏粗色。尔时犹有余祖常微。

论。何缘彼执犹有余极微。论主征也。

论。勿复粗色生无种子故。胜论答。彼执。劫坏坏余粗色。祖极微散在虚空中。然在空中各各别住。劫将成时。两两和合生一子微。量等父.母。又微和合共生一孙极微。等二子微如是乃至展转成器世间。根本以最极细祖微为种。若此祖微亦令尽者。后子等微生即无种。

论。岂不前说至风为种子。论主述自家。有二种子。一业所生风。二灾顶风也。业风如前释。顶风如后释。既有此种何用细微。

论。有化地部至飘种成此。述化地部计。正理论云。风中具有种子细物。为同类因引粗物起。

论。虽尔不许至亲所引起。此是外道述自计也。如前所引三种种子。皆是前后为同类因。如种子芽等。外道宗计。不许种与芽为亲因。芽分生芽。种分生种。为亲因也。

论。若尔芽等从何而生。论主反问胜论。芽不从种生许从何生。

论。从自分生至从极微生。胜论答。即芽有粗色.细色.乃至极微。从极微生细色生粗色也。

论。于芽等生中种等有何力。论主反问胜论。若芽生时从自分生。种等于芽有何力用。既无力用。何名为种。

论。除能引集至生芽等力。胜论答。由种子故令芽极微聚集而住。更无有力。

论。何缘定作如是执耶。论主反问胜论执意。

论。从立类生定不应理。胜论答。

论。不应何理。论主问。

论。应无定故。此胜论反难。论主种中地大与芽地大二类虽别而许相生。既异类相生应无有定。故麦种.谷芽亦是异类。应麦种中大生谷等芽。

论。功能定故无不定失。论主答。麦种于麦芽虽是异类。相望有力。功能定故。不生谷芽。

论。如声熟变等从异类定生。此即论主引喻显也。如丝.竹.土.草与声异类。所变清.浊之声。决定无不定也。如火.土与食.铁俱是异类。火然能熟食变铁。土即不能。岂非决定。

论。德法有殊实法不尔。胜论救。声乃熟变是其德句。热.及合.离亦德句摄。种中地.火.及芽.地大。并是实句。因合有声因热熟变。并是德法异类相生。与实法殊。地等实法唯生同类。

论。现见实法至缕生衣等。胜论指事释也。藤生于支。缕生于衣。必同类生不变异类。

论。此非应理。论主非所引喻。

论。非理者何。胜论外道问非理也。

论。引不极成为能立故。即论主答非理。我宗不许藤生于支缕生于衣。既不共许。不是极成。宗为所立。喻为能立。引不共许缕生衣等为能立故。

论。令此所引何不极成。胜论外道反问论主。

论。非许藤支至如蚁行等。论主答也。如蚁之与行。树之与林。人之与军。即是蚁等于安布差别位中。立以异名。非别有体藤缕衣亦复如是。如何说缕等能生于衣等。

论。云何知尔。胜论云。何知缕衣如蚁行等。

论。一缕合中至唯得缕故。论主答。现见于行之内一蚁合曾不得行。亦现见一缕合中曾不得衣唯得缕故。故知离缕之外无别衣体。即合众缕以为衣也。

论。有谁为障令不得衣。反问胜论。于一缕上有何物为障令但见缕而不见衣。

论。若一缕中至有衣分无衣。牒救破也。若是一缕中无全衣故不见衣者。即应一缕上有衣一分无全衣。

论。应许全衣至有分名衣。纵立衣分。夺破全衣。全衣即是衣分成故还如蚁等。

论。又如何知衣分异缕。此中又破有衣分也。世所现见。一缕之上但见其缕不见衣分。又如何知衣分异缕。非即以缕为衣分耶。

论。若谓衣要待多所依合。牒转救也。胜论救云。一缕合时未有衣。要待多缕以为所依。故如子.孙微独一无如用百千常微生一大色。于其前位此色不生。

论。于唯多经合应亦得衣。论主破。若若要多缕合即应得衣。不须纬。因何多经同聚而不见衣。

论。或应毕竟无得衣理。论主又破前并遮转救。若谓由此经.纬共成故。堕阙一分即不得衣。即应毕竟无得衣理。

论。中及余边不对根故。论主出毕竟不得衣所以。如多丝成衣之中。缕.及表.里不同。必不俱见。即应毕竟无得衣时。

论。若谓渐次皆可对根。牒转救也。中及表.里虽不同时。若渐次者皆可见故。

论。则应眼身至得有分衣故。论主破。若如此救。即不可言见触衣也。眼.身无时得全分故。

论。故即于诸分至如旋火轮论主自述宗义。如旋火轮于相续位非轮。轮觉离其火外无别有轮。即于诸分渐次了别。而实无别有分衣故起有分觉。

论。谓若离续缕至不可得故。重释离缕无别衣也。谓缕上有青.黄等色。毛[疊*毛]等类。御寒业等用。别有衣上色.类.业别不可得故。若衣与缕体性别者。即应三种。亦应各别。既三无别。故知无别。同旋火轮。

论。若锦衣上至从异类起。又牒计也。若以锦上色.类.业等属于衣者。即衣实是一。缕实有种种异。即应衣实法从种种异类缕实法生。违自宗也。即违前立德法可尔实法不然。若衣无实。色等依何起也。

论。一一缕色等无种种异故。结上过也。锦有分衣有种种色。一一之缕无种种色。衣.缕不同。缕生衣故证实从异类生也。

论。或于一分至由彼显衣故。又重破。锦有分衣众色共成。一分唯有自色等故。而即于一分应不见锦衣。锦衣由彼众色成。于一分处无众色故。

论。或即彼分至异色等相故。又重破。锦衣既是众色共为。一分锦衣应有众色之相。

论。彼许有分至甚为灵异。又破彼转计。若谓有分全衣体唯是一。而有种种色。种种类。种种业用殊者。多.一相违。甚为灵异。

论。又于一火至应不得成。又破胜论计。彼计。光明遍一窟中。有一粗色遍于室内。衣亦复尔。随衣大.小一色遍衣。今破光明衣亦随破。如一光明界分之中。近即明热。远便闇冷。既同一体。如何不同。

论。各别极微至可现根证。论主述自宗。各别一一极微根不能取名为越根而众微共集可现根证。现根证时离微。更无别粗色也。

论。如彼所宗至合能发识。引外宗证。如彼宗中多微合故共生一果。别则不生。或如眼.境等合能生眼识。别则不生。我宗由多微合故识.根能取。别不能取。

论。又如翳目至便无见能。又引世间共许证也。

论。极微对根理亦应尔。总结成。理亦同彼合能生果根.境生识。及如散发翳目见也。

论。又即于色等至极微亦坏。明色即是极微。色坏极微坏也。

论。极微实摄至定俱时灭。外道救。极微实句摄。色是德句摄。实.德体殊。异体不应定俱时灭。

论。此二体别至故非体别。论主破体别有。文有三重。此第一也。若谓地大极微是实。色是德摄。二体别者。因何共审观时。不见地等外有别色也。

论。又彼宗中至宁异色触。第二破彼宗。自云。地等实句眼见。身触。色德亦眼见。触德亦身触。实之与德色.触何异。

论。又烧毛[疊*毛]至形量等故。第三破也。毛谓羊毛等。[疊*毛]谓白[疊*毛]等。花谓红花等。此三种实句体别形量相似。德不同毛黑.[疊*毛]白.花红。未被烧时由色别。故知三种异生毛等三觉。被烧已后。同一黑色。形量同故。既不记识毛.[疊*毛]等异。故知德外无别实也。若谓实外有别德者。毛等三物未烧之时。实.德俱异。被烧已去德同实异。虽德是同实有异故。实又眼.身所得。因何不能记识毛.[疊*毛]等异。故知离色无别异也。

论。犹如行伍至不记识故。引喻。由两行。一行是瓶。一行是瓫。同一鸽毛。由观瓶.瓫形别记识不同。若不观形。唯著鸽毛。即不能记识两行有别。毛.[疊*毛].红花亦尔。被烧已后。由色同不可记别。形复无异故不记别。若形有别可记别也。

论。谁当采录至广诤应止。可解。

论。此三灾顶至名彼灾顶。此明三顶。

论。何缘下三定至遭是外灾明下定灾及所以也。正理云。第二静虑喜受为内灾。与轻安俱润泽如水。故遍身粗重由此皆除。故经说苦根第二定灭。乃至。亦由灭苦所依识身。故说苦根二静虑灭。虽生上地识身容现前。随欲不行。自在故无过。然经言灭苦。据正入定时。初静虑中犹有寻.伺无增上喜不言苦灭 又云。故初静虑内具三灾。外亦具遭三灾所坏。第二静虑内有二灾。故外亦遭二灾所坏。第三静虑内唯一灾。故外但遭一灾所坏(身粗重是苦根本。第二定轻安能除。故言苦根灭也)。

论。何缘不立至地还违地。明地大非灾所以。

论。第四静虑至所不及故。明第四定无外灾所以。

论。有说彼地至更往余处。此第二师释。正理论云。毗婆沙师说。第四定摄净居天故。灾不能损。由彼不可生无色天。亦复不应更往余处。由此证余界无净居天。若余世界中有净居者。应如地狱移往他方。宁说不应更往余处。下三天处。由净居天威力摄持。故无灾坏。无容一地处少不同。便有为灾坏.不坏别。

论。若尔彼地至体亦非常。问答第四定器常.无常也。婆沙一百三十四云。问第四静虑地若无边灾所不及。岂非常住。答刹那无常故无此失。有说第四静虑地中宫殿所依俱是无常。谓彼宫地随彼诸天生时死时俱起没故。此说非理。所以者何。应无有情共器业故。由此如前所说者(准此。即非与宫殿等同生灭也)。正理二十一解无云天云已下空中天所居地。如云蜜合故说名云。此上诸天。更无云地。在无云首故说无云 第四定地各别不违。诸论皆同。说灭不同。论意各别。此论所说。是婆沙后释。评家义意论将此为非难故。诸天宫殿。理是随身。亦共业感。若不尔者。应无来往相过。宫殿受用之理。

论。所说三灾云何次第。已下明三灾起之次第。先问后答。此即问也。

论。要先无间至一风灾起。答文可解。

论。何缘如是。问所以。

论。由彼有情至六十四劫。已下答。由上地因胜所感身寿。其量次长。所感外器。亦渐久住。此即善顺施设足文。第三禅遍净天。寿六十四劫。七火.一水。总七七火。七水。后七火.一风。七九六十三。并一风灾有六十四。第六十四虽缺二十二中劫。据全说故言六十四。此天劫初成时。最初生容寿六十四劫。于后生者皆不得也。若有定业应移余界。

俱舍论疏卷第十二

(本奥云)初校额田部白麻吕

移唐草本写校毕

再校葛城首麻吕

保延三年十一月十日夜点了

非人老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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