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康熙三十八年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康熙三十八年(一六九九、己卯)春二月十四日(甲寅),免福建台湾、凤山、诸罗三县康熙三十七年分水灾额赋有差。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二。

夏六月十七日(甲寅),以翰林院检讨阿金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工部主事潘鹏雪为副考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三。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